倉庫安全管理制度(精選17篇)
在現在社會,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制度,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那么什么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倉庫安全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倉庫安全管理制度 1
1、材料倉安全管理
。1)倉管人員應嚴格執行物資管理各項制度認真做好防火、防盜、防爆、防自然災害事故“四防”工作。
(2)倉庫范圍內嚴禁煙火,不準攜帶火種進倉。
(3)物資出入應做到存量、帳、物卡、資金“四對口”,庫內必須整齊、清潔。
(4)班前班上要做到勤檢查,離開倉庫時要關鎖門、窗,切斷電源。
2、備品、備件倉安全管理
。1)備品、備件倉內,嚴禁煙火。
。2)倉內的備品、備件應按不同類別分開存放,特別是不同化學性質的物品不能混合存放。少量易燃、易爆、有毒的物品應分倉或分區單獨存放。
。3)倉庫內不準閑雜人員進入。
。4)員工領取勞動保護用品持單交倉管員領取,不得進入倉內。
。5)倉內要注意通風良好,溫度不宜超過30℃。
3、儲罐區
。1)危險化學品的儲存,室內儲存必須通風良好,室內溫度不宜超過30℃,室內必須有干濕計、溫度計,隨時測量室內濕度和溫度。
。2)露天貯罐夏天要有降溫措施,地面溫度太高,要定時噴淋。
。3)遠離火種、熱源、倉儲區及工作現場嚴禁煙火。
(4)儲存間內的'照明、通風等設施采用防爆電器,開關設在倉外。
(5)保持容器密封,桶裝堆垛不宜過大,應留墻距,柱距及必要的防火檢查走道。
。6)人員在倉內應注意穿戴防護用品。
。7)儲罐要有防火防爆技術措施,并配備相應品種和數量的消防器材。
。8)禁止使用易產生火花的機械設備和工具,工作人員嚴禁穿釘鞋上班。
。9)按照防雷規定倉儲區每年要對避雷裝置進行一次檢測,不合格的要及時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整改。
。10)灌裝或卸車時應注意流速,流速不應超過3m/s,且有接地裝置,防止靜電積聚。
倉庫安全管理制度 2
1.目的
我公司是重點防火單位,必須切實做好防火工作,保護企業財產和員工生命財產的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濟南市有關消防規定而制定,嚴格執行:“關于城市消防管理工作的規定”確保企業財產和員工生命的安全。
2.適用范圍有限公司
3.職責:
消防工作要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成立消防安全小組,總經理為消防安全小組組長,生產部經理為副組長,財務部經理、各車間主任、行政部經理、辦公室主任為消防安全小組委員。將消防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同生產經營一起同計劃、同布置、同檢查、同總結、同評比。
4.工作程序
4.1消防安全組組長和消防安全委員的`職責是:
1)認真貫徹執行消防法規和上級有關消防工作指標,開展防火宣傳,普及消防知識。
2)經常檢查防火安全工作,糾正消防違章,整改火險隱患。
3)管理消防器材設備,定期檢查,確保各類器材和裝置處于良好狀態,安全防火通道要時刻保持暢通。
4)根據各車間的設備放置的具體情況,制定消防措施,制定緊急狀態下的疏散方案。
5)接到火災報警后,在向消防機關準確報警的同時,迅速奔赴現場,啟用消防設施進行撲救,并協助消防部門查清火災原因。
4.2配齊滅火器、消防栓、消防桶等消防器材,專人保管,定期檢查,全體員工要愛護消防設施,禁止毀壞、偷盜消防設施,不能將消防設施挪作他用。除發生事故外,任何人不得私自動用。
4.3每季度對全體員工進行一次安全、防火教育課,新員工入廠一律先培訓上崗,以免違規作業,發生事故。由消防安全小組組織消防小分隊,熟練掌握消防規則,消防技術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并組織演習,提高員工的消防觀念,鍛煉員工的消防技能。
4.4樓梯走道和出口,必須保持暢通無阻,任何部門或個人不得占用或封堵,嚴禁在設定禁令的通道上停放車輛。
4.5不得損壞消防設備和器材,妥善維護樓梯、走道和出口的安全疏散標志和事故照明設施。
4.6車間內嚴禁吸煙,點火,吸煙可到吸煙室或其余指定地點,煙頭及火柴余灰要隨時弄熄。
4.7安全使用各種易燃物品,設備要經常保持清潔,切勿留有油漬。
4.8遵守安全用電管理規定,嚴禁超負荷使用電器,以免發生事故。
4.9需要增設電器線路時,必須符合安全規定,嚴禁亂拉、亂接臨時用電線路。
4.10發生火警,應立即告知管理處或撥火警電話119,并關閉電閘,迅速離開著火地點。
4.11各車間分管本部門的消防安全設施的維護和清潔工作,由消防安全小組不定期抽查車間消防安全設施。
4.12把消防工作列入經濟責任制考核。每月對班組、機臺、車間進行一次全面大檢查,發現火災隱患,限期整改。廠、車間、班組、機臺要形成一張嚴密的安全防火網絡,哪個部門和環節出現問題將嚴厲追究。
4.13每個季度由消防安全小組組長組織召開消防安全會議,對該季度的安全情況進行總結,評比表現較好的部門給予獎勵。
4.14由消防安全小組負責組織檢查消防設施并做好記錄,《消防設施檢查記錄表》和《防火安全檢查記錄表》。
倉庫安全管理制度 3
1目的
建立倉庫、罐區安全管理規定,防止因管理不善而發生事故。
2范圍
適用于公司各類倉庫、罐區的安全管理,及各部門的小倉庫和保管室。
3責任
倉庫、罐區管理員嚴格按本標準執行。
4內容
4.1倉庫、罐區管理員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及各項管理制度。
4.2倉庫管理員離開倉庫或罐區時,都要關好門窗,關好電源。
4.3罐區管理員離開罐區時要檢查儲罐有無異常,是否存在安全隱患,要鎖好罐區大門。
4.4倉庫、罐區內嚴禁煙火,任何人不得將易燃、易爆物品帶入倉庫、罐區。
4.5倉庫、罐區內不準吸煙,不準用電爐及火爐取暖。
4.6倉庫、罐區管內要有消防設施并嚴加管理:
1)根據倉庫、罐區的實際情況,按照有關規定配置合格的滅火器材。
2)倉庫、罐區管理員應學習消防知識,會使用滅火器材,會使用消防栓。
3)所有消防器材不得挪作他用,存放位置固定,不得任意改變。
4)所有消防器材每半年要檢查一次,滅火器每年年檢、換藥、維修一次。
5)倉庫、罐區用照明設備應符合安全要求。
4.7每半年要對倉庫、罐區安全、消防進行一次全面檢查,重大節日前一周對倉庫、罐區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對發現的安全隱患要制定相應措施。
倉庫安全管理制度 4
為了加強化學試劑倉庫安全管理,保障國家財產和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根據國務院《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教育部《化學危險物品安全管理條例》、《關于技術物資管理制度》等有關規定,結合本部門工作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認真貫徹執行“以防為主,以消為輔”的消防工作方針,嚴格執行防火安全責任制度,安全檢查制度和崗位責任制度;
二、嚴格執行倉庫出、入制度,非保管人員未經許可,不得入庫;
三、熟悉和掌握儲存物資的性能,尤其是易燃、易爆物品,必須懂得其性質、危險程度,保管和滅火方法;
四、庫房物品要根據不同性質分類存放,性質相抵觸或滅火方法不同的物品,要分庫分類存放,化學危險品與非危險品要分開存放,貴重物品與一般物品要分開存放;
五、庫內要經常保持清潔整齊,及時清除庫內外的可燃雜物,嚴禁煙火!拒絕一切可能產生火災的因素,人走燈滅,確保倉庫安全;
六、保管物品應根據不同性質,采取通風、降溫、防潮、防霉、防凍等一系列措施,尤其是易燃危險品,高溫季節應特別注意;
七、倉庫門窗應保持堅固完好,嚴防盜竊事件的發生,下班時應確保打開防盜報警裝置;
八、發現物品的包裝容器破損、殘缺以及變質、分解等情況,應及時報告并進行安全處理;
九、倉庫應配備適當種類和數量的.消防器材,放在明顯處和便于取用的地點,有專人管理,學習消防知識,經常檢查消防器材的完好情況,懂得各類滅火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十、定期檢查本制度的執行情況。
倉庫安全管理制度 5
1、酒店倉庫除倉管人員和因業務、工作需要的有關人員外,任何人未經批準,不得進入倉庫。
2、因工作需要需進入倉庫的`人員,在進入倉庫時,必須先辦理入倉登記手續,并要有倉庫人員陪同。嚴禁獨自進倉。進倉人員工作完畢后,出倉時應主動請倉管人員檢查。
3、倉庫內不準會客,不準帶人到倉庫范圍參觀。
4、倉庫不準代人保管物品,也不得擅自答應未經領導同意的其他單位或部門的物品存倉。
5、任何人員,除驗收時所需外,不準試用試看倉庫商品物資。
6、倉庫范圍內不準生火,也不準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7、一切進倉人員不得攜帶火種進倉。
8、倉庫應定期檢查防火設施的使用實效,并做好防火工作。
倉庫安全管理制度 6
1、倉庫內的物品要分類儲放,庫內保證主通道有一定的距離,貨物與墻、燈、房頂之間保持安全距離。
2、倉庫內的.照明限60瓦以下白熾燈,不準用可燃物做燈罩,不準用碘鎢燈、電熨斗、電爐、交流電收音機、電視機等電器設備,化工倉庫的照明燈具設防爆裝置,倉庫內保持通風。各類物品要標明性能名稱。
3、倉庫的總電源開關要設在門口外面,要有防雨、防潮保護,每年對電線進行一次全面檢查,發現可能引起打火、短路、發熱、絕緣不良等情況,必須及時維修。
4、物品入庫時要防止挾帶火種,潮濕的物品不準入庫。物品入庫半小時后,值班人員要巡查一次安全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報告。物品堆積時間較長時要翻堆清倉,防止物品熾熱產生自燃。
倉庫安全管理制度 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倉庫物資的安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由倉儲部負責制定、解釋,報總經理批準后執行,修改時亦同。
第三條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執行。
第二章倉庫安全保障措施
第四條倉庫安全保衛工作是倉庫安全管理的重要方面,要求采取一切措施,提高警惕,防止事故的發生,保衛倉庫及儲存物資的安全。倉庫中必須安裝防盜監視、自動報警設備。倉庫應設置專門的安全人員,由其全面負責倉庫的保衛工作。
第五條設立安全保衛機構。
。1)倉庫的保衛工作是倉庫安全管理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它關系到整個倉庫人員、財產及物資的安全。為了有效實施倉庫的保衛工作,企業應當根據倉庫規模的大小、倉庫作業的特點、所儲存物資的重要程度,成立專門的保衛組織,全面負責倉庫的保衛工作。
(2)倉庫安全保衛組織的工作應該在本公司行政部的領導下進行,業務上受公安機關和上級保衛部門的雙重領導。
第六條明確工作職責。安全保衛工作的主要內容是嚴防破壞盜竊事故,預防災害性事故的發生,維護倉庫內部的治安秩序,保證倉庫及庫存物資的安全。具體來說,倉庫保衛工作的主要任務是做好警衛及保衛工作。
。1)做好警衛工作。倉庫安全管理員要負責倉庫日常的警戒,做好倉庫的守衛工作。
、偈匦l倉庫大門,掌握出入庫人員的情況,并對出入庫人員進行登記。
、谧柚狗莻}庫人員進入倉庫,嚴禁火種、易燃、易爆等危險品被帶進倉庫。
、酆藢Τ鰩鞈{證,檢查出庫商品與出庫憑證是否相符,并做好相應記錄。
④日夜輪流守衛倉庫,防范破壞活動,確保倉庫的安全。
。2)做好保衛工作。倉庫安全管理員還要做好倉庫的防災工作,預防并處理各類突發事件。
①對倉庫中的設施、人員及存儲商品的'安全負責任,消除各種不安全因素,確保倉庫的安全。
②負責在本倉庫開展安全生產教育,提高倉庫作業人員的安全意識。
、廴媛鋵嵎琅_風、防汛、防暑降溫、防寒防凍等工作,以保障倉庫及存儲物資的安全。
、芘浜舷啦块T進行消防訓練和消防安全競賽。
、莘e極完成上級領導和公安機關交辦的各項治安保衛工作。
、薅ㄆ趯}庫的安全工作進行總結,提出改進意見。
第七條倉庫安全管理員應遵守崗位職責,堅守崗位,文明上崗。
。1)遵守崗位規范。安全管理員要嚴格遵守崗位規范,做好自己的本職工作。
、僮袷刈飨r間。一是倉庫安全管理員必須嚴格遵守倉庫保衛制度,堅守崗位,工作時間不得隨意離開倉庫。有事外出時,必須請假并獲得批準。二是為保證安全管理員的休息,倉庫可設立專供安全管理員休息的保衛室,并采用三班輪休的方法。
、谧袷貦z查制度。倉庫安全管理員應熟悉倉庫的工作人員、證件和出庫手續,并嚴格按照制度進行各項檢查。一是對外來人員、車輛進行登記,對商品出庫憑證及出庫商品進行詳細核對。二是對倉庫安全進行定期檢查,并詳細記錄檢查情況。
③保護倉庫安全。倉庫安全管理員還要熟悉倉庫附近的社會情況和地形,當發現不法分子行竊、破壞時,應堅決制止,并及時報警抓捕。
(2)做到文明上崗。安全管理員除了要履行自己的主要職責外,還要嚴格遵守安全管理員的文明崗位規范。
、侔踩芾韱T當班必須著裝整齊、統一標識、儀容整潔、堅守崗位。
、诎踩芾韱T當班必須熱情服務、舉止文明、禮貌待人、語言規范。
、郯踩芾韱T要文明站崗執勤,及時指揮車輛、人員的進出,保持倉庫通道暢通,停車擺放整齊。
、馨踩芾韱T必須保持保衛室的清潔。
、荼Pl室不得兼作其他場所,不得放置無關物資,無關人員不得進入保衛室內閑談。
第三章倉庫安全管理規定
第八條安全管理員必須嚴格執行公司倉儲部安全保衛的各項規章制度,貫徹預防為主的方針,做好防火、防盜、防汛、防工傷事故等工作。
第九條本著“誰主管誰負責,宣傳教育在前”的原則,堅持部門責任制。建立健全各級安全組織,做到制度上墻、責任到人,逐級把關,不留死角。
第十條庫區配備的各種消防器材和工具,不得私自挪用。
第十一條非倉庫管理相關人員未經允許一律不得進入庫房,對不聽勸阻者,記下工牌號碼,上報有關部門,按過失處理。
第十二條各種危險品及易燃品、易爆品等嚴禁進入庫區。
第十三條倉庫區域內嚴禁煙火和明火作業,確因工作需要動用明火,按安全保衛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做好來賓登記工作,嚴禁夜間留宿。特殊情況須報公司行政部保衛科備案。
第十五條倉庫管理員下班前要關閉水、暖、電源的開關,鎖好門窗,消除一切安全隱患,上班后如發現庫房內有被盜跡象,要保護現場,并盡快通知相關部門。
倉庫安全管理制度 8
紡織工業的原料、成品倉庫(包括庫房和露天貨場)是防火安全工作的重點。根據國務院《消防監督條、例》和批準的《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以及國發[1981]160號通知等有關法規,對紡織企業和專業的原料、成品倉庫(以下簡稱原成庫)的防火安全工作,特作如下規定:
第一條、企業和專業倉庫,必須嚴格貫徹各級防火、安全責任制。原成(供銷)科長和倉庫負責人要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把防火、安全工作列為倉庫管理的首要任務,認真做好。廠長、經理(包括分管倉庫的副廠長、副經理)和專業倉庫主任,對原成庫的防火、安全工作負領導責任,應經常到原成庫檢查、督促。
第二條、企業和專業倉庫,要建立健全專職和義務消防隊,全體倉庫工作人員和警衛人員都是義務消防員。義務消防隊在業務上受專職消防隊(員)的指導。專職消防隊(員)每季最少應組織一次倉庫義務消防員進行消防技術的訓練和演習,并制訂庫區滅火作戰方案,使義務消防隊成為一支“召之即來,來之能戰,戰之能勝”的消防隊伍。
第三條、原成(供銷)科長和保衛科長每月應分別對倉庫工作人員和警衛人員進行一次安全教育。班、組長每天要開好班前、班后安全會。分配到原成庫的新工人應認真進行三級安全教育,經過消防技術訓練,懂得消防知識,熟練掌握滅火技能。
第四條、分管原成庫的廠長、經理應每月組織一次原成(供銷)、保衛、安技、消防等有關部門到庫區進行防火、安全檢查,并做好記錄,發現問題要落實整改措施,限期解決。
第五條、原成庫應采取分片包干負責的辦法,做好庫區和庫內的清整潔工作,及時清除雜草、雜物,經常檢查安全情況。
第六條、倉庫工作人員下班后,庫區的防火工作由值班警衛人員負責。倉庫管理員(班、組長)和夜間值班警衛人員要做好上、下班的交接驗收,下班時要對庫房逐一檢查封庫。
倉庫鑰匙應由專人保管,下班后由值班警衛人員保管。
第七條、庫區應設警衛人員晝夜值班,并設有報警裝置。夜間值班警衛人員每班最少2人,每隔一小時進行一次巡回檢查,并做好記錄。保衛科要檢查巡回制度的執行情況,列為警衛人員評獎、晉級的考核條、件。
第八條、非工作需要,任何人不得進入庫區。庫外人員因工作需要進入庫區時,必須佩帶臨時工作證,外單位人員進庫區聯系工作,上級機關來庫檢查,除佩帶臨時工作證外,應由倉庫人員陪同。庫外人員進庫區一律都要登記。
第九條、庫區工作人員不得使用臨時工,警衛人員不得安排老、弱、病、殘人員擔任。
第十條、外單位(如棉、麻供應站和商品檢驗部門等)在原成庫內工作的職工,必須遵守企業安全制度,違反安全制度而又不接受批評改正的不準進入庫區。
第十一條、庫區、庫內不得存放原料、成品、下腳以外的其它物資。
第十二條、任何人進入庫區,嚴禁攜帶火柴、打火機和其它易燃物品。入庫處應有明顯告示,警衛人員要對進入庫區人員提示,違者要嚴肅處理。
第十三條、原成庫不得做為它用,露天貨場內不得建筑其它房屋。
第十四條、企業擴大生產規模,應增建相應的原成庫,并與擴建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交付使用。
第十五條、原成庫必須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的要求。新建、改建原成庫以及在庫區附近新建建筑物,必須經公安消防監督機關批準和驗收,否則不得施工和交付使用。
第十六條、庫區應建圍墻。應與生活區和其它區域隔開。
第十七條、倉庫工作人員辦公室和休息室一般不應設在庫區內。如設在庫區內,則不得與庫房連接,更不得設在庫房內;并嚴禁在庫房內住人和搭設可燃材料的擱層。
第十八條、庫房、露天貨場與煙囪、明火作業場所的距離不得少于30米;煙囪高度超過30米時,其間距應按煙囪高度計算,F有距離不足者必須采取嚴密的'防范措施。
第十九條、庫區嚴禁搭建易燃棚。庫用電瓶充電室應設在庫區外的安全地點。
第二十條、庫區應裝設避雷裝置。避雷裝置應符合水利電力部《電氣設備接地裝置規程》和《電力設備過電壓保護設計技術規程》等規定要求。
第二十一條、庫區嚴禁吸煙和明火作業。如確因工作需要,在離庫區30米以內進行明火作業時,必須經保衛科、倉庫負責人審查,企業領導批準,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指派專職消防員在場監護。作業結束后,應徹底消滅火種,經認真檢查,方可離開現場;值班警衛人員要加強巡回檢查,防止死灰復燃。
第二十二條、汽車、拖拉機不準進入庫房。如進入庫區,必須安上防火罩,減速行駛,排氣管的一側不準靠近可燃物,停車后應立即熄火,倉庫要派人監護。
第二十三條、蒸汽機車和內燃機車在開進庫區站臺前,應安上防火罩,蒸汽機車要關閉灰箱和送風器,并不得在站臺內清爐和停留。倉庫要派人監護,直至機車駛離庫區。刮大風時卸車,必須加強安全措施。
第二十四條、庫房內不得裝設電源線和電器裝置,更不得架設臨時電線。庫內照明應采用投光燈采光。搬運、吊拉、提升用的機動車輛,應用電瓶供電,并裝有防止迸出火花的安全裝置。
第二十五條、庫區動力電源未改電瓶以前,庫內用電的電源應在庫外安裝插座,用四芯膠皮軟線接人庫區,使用后應及時切斷電源。電線應敷設在不易碰撞擠壓的地方,不能有接頭,并嚴禁使用塑料線和再生膠軟線。電線上和電閘、插座下不準存放原料成品。
第二十六條、庫區電線一般應設地纜線,不宜架設架空線。如暫時采用架空線,應該在庫棚和貨垛的外側通過,架空線下禁止堆垛。高壓架空線與倉棚、貨垛的間距不小于15米,電線桿高度超過10米時,其間距不小于電線桿高度的一倍半。
第二十七條、庫區嚴繞使用行燈,一般不要架設臨時電線。如必需架設臨時電線時,應經倉庫負責人、保衛科、安技科審查,廠長批準。臨時線最多使用一個星期,使用期間有專人管理,在倉庫工作人員離庫時,必須隨時切斷電源。
第二十八條、工廠和專業倉庫的區域內,運輸原成品的通道上空,架空電線必須離地面5米以上,吊拉、支撐要牢固,防止斷線。
第二十九條、庫區的電氣設備和線路應有專人負責,每周至少應進行一次徹底檢查,每年至少應進行二次絕緣搖測,發現可能引起打火、短路、發熱和絕緣不良等情況,必須立即停止使用,經修復驗收后再啟用。
第三十條、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險裝置。電氣設備和線路不準超過安全負荷。
倉庫安全管理制度 9
1、倉庫必須設立一名防火、防盜安全管理責任人,責任人必須認真學習安全防范及消防安全知識,同時要學會使用各類滅火器材。
2、嚴格執行崗位責任制即貨物進倉檢查制度,明火管理制度、安全用電制度、安全防盜、防火值班檢查制度、消防器材維護保養制度等。
3、倉庫除保持必要的通道外,同時要注意頂距、墻距、燈距、柱距和堆距,貨物分類,庫房保持清潔,不準設立辦公室、休息室、更衣室,不準住人,閑人不得入內。
4、倉庫物品應分類存放,易燃品、有化學相互作用物品應分庫擺放,倉庫應通風良好,包裝破損應及時處理,并留出主通道寬1—1.5米,貨物與房頂、燈之距離不小于0.5米。
5、倉庫電器設備周圍及開關下禁堆物品;照明限60瓦以下白熾燈,燈應裝在通道上方;不準用可燃物做燈罩;不準用插座、碘鎢燈、電爐、電烙鐵、電水壺等加熱設備;存放易燃品倉庫電器及排氣系統均須為防爆型,并不得設休息室;總開關應置放在庫外。
6、物品入庫禁帶火種,堆積一年以上的物品要采取翻推清倉,防止自燃。
7、夜間值班保衛人員應堅持查庫,防止事故。
8、違反上述規定,給予罰款50—200元,造成嚴重后果者追究當事人法律責任。
9、倉庫安全管理人員必須要熟悉儲存物資的性質,參加消防業務知識培訓。
10、倉庫管理員必須做到“五要”、“五不準”。
五要:
(1)要嚴格遵守安全用電的有關規定;
(2)倉庫電源要裝分閘,電源開關要裝在庫外;
(3)電線要穿管、敷設;
(4)下班要切斷電源;
(5)對電器設備要經常通知電工進行檢查、維修保養。
五不準:
(1)不準在倉庫使用碘鎢燈或大于60瓦的`燈泡,在儲存易燃、可燃物資或建筑耐火等級在三級以下的倉庫使用日光燈;
(2)不準架設臨時線路;
(3)不準使用不合規定的保險裝置;
(4)不準在倉庫使用電熨斗、電爐、電烙鐵、交流收音機和電視機;
(5)不準在化學危險品倉庫安裝普通電器設備。
11、嚴格安全管理制度,嚴禁火種入庫,嚴禁在倉庫吸煙及動用明火,倉庫應設立禁火標志。
12、下班時要關好門、窗,切斷電源并作一次檢查。
13、對違反安全操作規程和消防法規所造成經濟損失,給予責任者批評教育或懲處,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倉庫安全管理制度 10
1.目的:
為了加強配送中心中西藥倉庫的安全管理,保護人身、財產安全,做好防火、防電、防盜、防機械安全事故、防資料信息泄密等預防工作,確保所儲存藥品質量穩定,避免藥品發生質量問題,特制定本規定。
2.依據:
《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
3.范圍:
物流配送中心所有倉庫。
4.內容:
4.1倉庫防火安全基本規定管理;
4.1.1倉庫管理人員全面負責倉庫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4.1.2倉庫范轉不準吸煙、點火,也不準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得攜帶火種進入倉庫。
4.1.3消防器材應設置在明顯和便于取用的地點,周圍不準堆放物品和雜物。
4.1.4倉庫管理人員應熟悉貯存物品的名稱、危險特性、滅火方法、消防器材的使用和日常維護,嚴格執行倉庫的有關制度。
4.1.5倉庫應根據貯存物品的危險特性和數量,配備相應的滅火器材和消防設施,并保持長期有效。
4.1.6倉庫內不得使用易產生火花的工具,如有使用,現場必須有人監督。
4.1.7倉庫應定期每周檢查防火設施,做好《消防設施安全檢查記錄表》。
4.2倉庫防電安全基本規定管理;
4.2.1倉庫內除了固定的照明燈具外,不允許使用其他電器。個別存放特殊物資的倉庫確實需要使用抽濕、降溫、排風設備,應單獨設置。
4.2.2倉庫的電氣設備及照明設備必須是防爆型,并定期檢查,保證完整無缺。
4.2.3倉庫人員不準私自架設臨時電源線路。
4.2.4倉庫的電線必須裝置在金屬管或非燃硬塑料管內,電源應設總閘和分閘。
4.2.5倉庫的電線、電路改裝必須由相關專業電工人員進行操作。
4.2.6倉庫管理人員下班前應巡視庫房,關掉電腦、風扇、空調、飲水機的電源開關方可下班離開。
4.3倉庫庫存防盜、防資料、信息泄密安全基本規定管理;
4.3.1庫房防盜設施,防護欄、門、窗、鎖等牢固完好,并定期檢查。
4.3.2特殊藥品庫必須執人雙人雙鎖管理,并安裝防盜報警設備及安裝防盜報警系統并與當地公安局聯網。
4.3.3倉庫系物資保管重地,非庫房人員未經批準不得進入儲存作業區,儲存作業區內的人員不得有影響藥品質量和安全的行為。
4.3.4倉庫范圍及倉庫辦公地點,不準會客,其他部門職工更不準圍聚閑聊,不準帶親友到倉庫范圍參觀。
4.3.5因業務、工作需要需進入倉庫時,必須先辦理入倉登記手續。
4.3.3.1進倉要有倉庫人員陪同,不得獨自進倉。
4.3.3.2凡進倉人員工作完畢,出倉時應主動請倉管人員檢查。
4.3.3.3進倉人員不準攝像、拍照。
4.3.4倉庫無用的賬務單據要及時銷毀處理。
4.3.5倉庫值班人員下班前應巡視庫房,消除隱患,關好門窗。
4.4倉庫防機械交通安全事故基本規定管理;
4.4.1配送貨車外出送貨必須遵守交通法則。
4.4.2機動車輛要按法律要求定時機檢。
4.4.3駕駛員要符合國家相關法律要求才能駕駛車輛。
4.4.5廠內叉車駕駛員必須要持有叉車駕駛證。
4.4.6叉車每天必須檢查,并做好檢查記錄表!恫孳圏c檢表》
4.4.7發現叉車有異常問題,要及時提報維修。
4.4.8除叉車司機外,其他倉管不得開動,所有倉管不得站在手動叉車上滑行。
4.4.9貨車和叉車司機不得酒后、超速駕駛,搬運、卸貨必須輕拿輕放。
4.5倉庫藥品儲存安全基本規定管理;
4.5.1倉庫根據藥品的質量特性,按藥品性質進行分類、分批號儲存。
4.5.1.1藥品與非藥品分庫存放。
4.5.1.2性質互相影響容易串味的藥品亦分區儲存。
4.5.1.3內用藥與外用藥應分庫或分區存放。
4.5.1.4處方藥及非處方藥分區存放。
4.5.1.5品名或外包裝容易混淆的品種,應分區或隔垛存放。
4.5.1.6固體藥品、半固體藥品、液體藥品分開存放。
4.5.1.7二類xx藥品,蛋白同化制劑、肽類激素藥品應專庫或專柜存放。
4.5.1.8不合格品及退回品存放于專庫,必須在15個工作日內及時處理。
4.5.2藥品堆碼規定管理;
4.5.2.1按安全方便節約的原則,整齊牢固堆垛五距,合理利用倉容,色標明顯。
4.5.2.2五距:垛間距不小于10厘米;垛與墻的間距不小于30厘米;垛與屋頂(房梁)間距不小于30厘米;垛與地面的間距不小于10厘米;垛與照明燈間距小于30厘米.
4.5.2.3貨垛堆碼須牢固、整齊、傾斜角小于15度,藥品不得倒置儲存。
4.5.2.4對于包裝不牢固或過重的,不宜堆碼過高,以防下層受壓變形。
4.5.2.5藥質較重、體積龐大而又不需久儲的'藥品,應堆放在離裝卸地點較近的貨區,以便于搬運;藥質較輕者可堆放在中心貨區,可盡量堆高;若同種藥品規格相同而包裝箱體積大小不一,應將大件放在下層,小件放在上層。
4.5.3藥品堆碼順序規定管理;
4.5.3.1按藥品批號的順序分層堆垛,不允許不同品種、不同規格、不同批號的藥品存于同一貨位。
4.5.3.2為保證藥品的先進先出,近期先出,易變先出,后進藥品的存放不得防礙先進藥品的出庫。
4.5.3.3夏天每隔1個月,冬天每隔2個月,對所有藥品進行翻垛通風,即垛底藥品翻到垛面。
4.5.5.4藥品距效期僅有1年時,由庫管員按月填報《效期產品催銷表》,催促銷售部加快銷售,以免過期損失。
4.5.3.5超過有效期的藥品,不得出庫使用,不得流入市場,及時填寫《不合格藥品報損審批表》報損、銷毀。
4.5.4倉庫藥品儲存區域色標管理;
4.5.4.1合格品——綠色;待驗品、退貨藥品——黃色;不合格品——紅色;
4.5.5藥品的狀態標志規定管理;
4.5.5.1藥品按《狀態標志管理程序》均應有合格、不合格、待驗等相應的狀態標志。
4.5.5.2二類xx藥品,蛋白同化制劑及肽類激素藥品的專庫、專柜應設立對專用標簽。
4.5.6特殊藥品儲存規定管理;
4.5.6.1二類xx藥品、蛋白同化制劑藥品執行雙人雙鎖管理,專庫或專柜存放。
4.5.6.2二類xx藥品、蛋白同化制劑藥品設立專用賬目,專人登記,定期盤點,做到賬物相符。發現問題,立即報告當地藥品主管部門。
4.5.6.3藥品入庫前,應執行雙人開箱驗收、清點、雙人簽字入庫。
4.5.6.4嚴格執行出庫制度,發貨時要有專人對品名、數量、質量進行核查,并有第二人復核,發貨人、復核人共同在單據上簽字。
4.5.6.5由于破損、變質、過期失效,而不可供藥用的品種,執行《不合格藥品管理程序》。
4.5.7倉庫庫存環境及衛生要求;
4.5.7.1常溫庫:庫房的溫度控制在0—30℃內,相對濕度控制在35%~75%以內。
陰涼庫:庫房的溫度控制在不高于20℃,相對濕度控制在35%~75%以內。冷庫:庫房的溫度控制在2—10℃內,相對濕度控制在35%~75%以內。
4.5.7.2所存放物品無鼠咬、蟲蛀、吸潮、發霉等現象,
4.5.7.3工作場所干凈衛生,無積灰、積水及其他雜物。
4.5.7.4隨時檢查倉庫溫濕度,及時利用排風、降溫除濕設施,調節倉庫溫濕度,防止藥品吸潮、發霉。
4.5.7.5進行庫房檢查,填寫《庫房巡檢記錄》。問題及時向倉庫主管及質量管理員報告。
4.5.8根據藥品的儲存要求,按藥品性質進行分類儲存。
4.5.8.1注射用藥品零散貨的儲存,有特殊儲存要求的除外,無特殊說明的統一按陰涼條件儲存,擺放在零散貨陰涼庫房內。
4.5.8.2藥品的不同劑型,除單一品種的特殊要求外,常見劑型貯存條件如下:略
倉庫安全管理制度 11
崗位職責
1、體外診斷試劑產品的調研與開發;
2、協助項目主管做好產品開發及工藝質量研究相關技術工作;
3、參與研發平臺建設。
崗位要求
1、醫學檢驗、生物化學,碩士以上學歷;
2、有科研項目調研能力;
倉庫安全管理制度 12
1、目的
為了加強公司倉庫安全管理工作,確保庫存物品和人員安全。
2、適用范圍
本規定適用于公司內所有倉庫安全的管理,所屬各部門可依據本規定,結合實際制定具體的規定。
3、職責
3.1財務部負責公司倉庫安全管理工作的日常管理,負主要責任。
3.2行政部安全管理工作的監督和檢查工作。
3.3倉庫辦公室負責公司倉庫安全的自檢和執行。
3.4總經理負責公司倉庫安全相關事宜的審批和總監督,負第一責任。
4、工作程序和要求
4.1倉庫安全管理原則
倉庫管理“六要”“六不準”
4.1.1六要:
a)倉庫內堆放物品與墻之間要有適當距離;
b)倉庫內外要保持道路暢通;
c)倉庫內要保持干爽、內外清潔,堆放整齊;
d)倉庫外要保持不準有火種、易燃物品接近;
e)倉庫內電源距物品要有不少于1米;
f)要提高警惕,防止盜竊。
4.1.2六不準:
a)倉庫內不準吸煙;
b)倉庫內不準設灶;
c)倉庫內不準點蠟燭;
d)倉庫內不準亂接電線;
e)倉庫內不準把易燃物品帶進去寄放;
4.2倉庫物資安全管理
4.2.1倉庫應設專職倉庫安全員,負責倉庫物資安全的日常管理,并協助領導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令、法規、勞動保護政策。
4.2.2倉庫使用專用系統對所管轄的物資進行分類登記,設置標識卡、臺帳,做到帳(包括紙質和電子臺帳)、物、卡相符,及時反映庫存。
4.2.3對輔助材料、半成品、成品和工裝器具等物資應按規定放置,并分類標識管理、分規格存放,有計劃、有秩序安排物資進倉、出倉及存放地點。
4.2.4存放物品的倉庫應保持整潔通風,防潮濕,碼放整齊。在倉庫中存取物品應辦理相關手續,分類物品應標識明顯,分類分區存放,不合格品應單獨隔離。
4.2.5對輔助材料、零部件,在制品和成品的管理應嚴格按照公司的制度或程序執行。防止其在包裝和存在過程中被損壞或降低質量。
4.2.6注意安全,離開倉庫后必須關閉倉庫門;不得磕、碰、摔、擠壓物資。
4.2.7嚴格堅持物資、出倉手續,做到先進先出,減少物資積壓倉庫時間;監督庫存量,根據公司庫存量標準,如有超標、不足現象,及時向倉庫負責人反映。
4.2.8倉庫安全員應定期檢查庫存物資狀況,倉庫管理部門應定期組織盤點。
4.3倉庫設施、設備的管理
4.3.1保持倉庫庫容庫貌,不得帶食品到倉庫,每天下班前清潔地面,清除庫存物資上灰塵雜物。
4.3.2倉庫設施、設備設有專人管理,各種設備和儀器不得超負荷和帶病運行,并要做到正確使用,經常維護,定期檢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陳舊設備,應提請公司行政部報經公司領導研究決定后,有計劃地更新和改造。
4.3.3電氣設備和線路應符合國家有關安全規定。電氣設備應有可熔保險和漏電保護,絕緣必須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護措施;有易燃易爆危險的工作場所,應配備防爆型電氣設備;潮濕場所和移動式的.電氣設備,應采用安全電壓。電氣設備必須符合相應防護等級的安全技術要求。
4.3.4生產用房、建筑物必須堅固、安全;通道平坦、暢順,要有足夠的光線;為生產所設的坑、壕、池、走臺、升降口等有危險的處所,必需有安全防護設施和明顯的安全標志。
4.4倉庫消防安全的管理
4.4.1倉庫負責人為主要防火責任人,全面負責倉庫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4.4.2倉庫管理部門應把倉庫作為日常安全巡邏、例行安全檢查的重點,及時發現、處置安全隱患,防止安全事故的發生。
4.4.3倉庫管理部門協助倉庫做好定期消防演練,提高倉庫員工消防意識。
4.4.4易燃易爆物品與一般物品或化學性質、防護滅火方法相抵觸的化學危險品,不得同一倉庫或同室存放。
4.4.5要嚴格控制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化學用品和化工用品的發放,需要領用時必須經有關領導同意。
4.4.6倉庫應當設置醒目的防火標志,禁止帶入火種。物品入庫前必須檢查確定無火種等隱患后方準入庫。
4.4.7倉庫內禁止吸煙,禁止煮食及用火取暖,并禁止使用明火。庫外動火作業時,必須經過公司有關部門的同意。
4.4.8不準設置移動式照明燈具,離開時必須關掉電源,不準加設臨時線路。
4.4.9倉庫應當配置相應的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消防器材必須設置在顯眼和便于取用的地點,并有明顯標識;附近不得堆放物品和雜物,并確保任何時候都完好、有效。
4.4.10庫區的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等嚴禁堆放物品。
4.4.11一旦發生火災時,要及時報告公司管理部門,同時組織人員撲救,并打火警電話119報警,事后協助查明原因,提出處理意見。
4.5倉庫安全培訓、生產及檢查的管理
4.5.1安全培訓的管理
4.5.1.1對新入職員工、實習人員,必須先進行安全生產三級(即公司級、部門級、班組級)教育培訓后,才能準其進入操作崗位。
4.5.1.2對改變工種的員工,必需重新進行轉崗安全教育才能上崗。
4.5.1.3對從事電氣、起重、車輛(包括叉車)駕駛作業、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種(特種作業)人員,必須進行專業安全技術培訓,經有關部門嚴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證(執照)后,才能準其獨立操作。
4.5.1.4對特殊工種的在崗人員,必須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
倉庫安全管理制度 13
1、裝卸、搬運時輕拿輕放,嚴禁震動、摩擦、撞擊和拖拉、傾倒,所用扳手等工具應為銅、鋁合金。
2、柴油包裝容器應當牢固、密封,發現破損、殘缺、變形等情況應當立即進行安全處理。
3、嚴禁在柴油倉庫附近吸煙、玩打火機、動用明火等可能引起火災的作業。
4、倉庫要經常保持整潔,用過的抹布、手套等用品,必須放在庫外的安全地點,妥善保管和及時處理。
5、裝卸時不準使用易產生火花的工具,不準穿帶釘子的鞋,并應當在可能產生靜電的設備上,安裝可靠的'接地裝置。
6、倉庫裝卸作業結束后,應當徹底進行安全檢查。
7、根據滅火工作的需要,備有適當種類和數量的消防器材設備(如滅火器、消防用砂等),并布置在明顯和便于取用的地點。消防器材附近,嚴禁堆放其它物品。
8、倉庫內嚴禁堆放可燃物品。
9、裝卸時嚴禁使用明火燈具照明。
10、要有通風設備,使其達不到爆炸濃度。巡查人員聞到較濃的柴油汽味時,要及時進行通風作業。
11、倉庫所有電器、電源裝置、照明燈及開關等都要符合防爆要求。
12、要制度上墻。要有明顯安全標識:如“嚴禁煙火”、“禁止吸煙”等警告標識牌子。
13、柴油儲藏量要滿足柴油發電機應急發電的需要。
倉庫安全管理制度 14
一、危險品是指我院使用的易燃、易爆、有毒、腐蝕性及刺激性強烈的藥品、衛材及試劑等。為加強危險品的`安全管理,確保人員和財產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危險品必須按其性質和安全要求,分門別類分庫儲存。
三、危險品倉庫設施必須符合安全要求,要有醒目的“嚴禁煙火”及“危險品”和安全警示系列標志,按規定配備消防與安全器材。
四、危險品倉庫必須由專人負責管理,工作人員應熟悉和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
五、危險品管理應嚴格執行入庫驗收、出庫驗發、在庫養護的管理原則。收、發雙方應認真核對物品的品名、規格、型號、數量、質量等,并檢查包裝及容器是否完整,如發現包裝破損、物品泄漏及其他異常現象應及時更換并采取相應防護措施。倉庫管理必須保持帳、卡、物三者一致。
六、危險品的變質及失效品、殘液及殘渣、廢棄空容器和包裝等應妥善處置,不得亂丟亂放,應按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七、危險品倉庫必須做好安全防患和勞動保護工作,防止危險品泄漏、失竊、傷害和火災等事故發生。
八、醫院保衛科應對危險品倉庫管理加強指導和監督檢查。
倉庫安全管理制度 15
一、為確保公司存放拍賣標的倉庫安全,切實加強倉庫的規范化、科學化管理,保證公
司經營活的動順利進行,特制訂本管理制度。
二、庫房安裝適合的監控、報警和消防系統,滿足各類拍賣標的的保存條件。
三、庫房安全管理
1.庫房嚴禁煙火,在明顯處懸掛禁止煙火標志。庫房安全設備定期檢查,如有故障,應立即修理更換。
2.非庫房管理人員進入庫房應有庫房管理員在場,打開倉庫門時,需兩名倉庫管理人
員都在場。所有進入庫房人員不應攜帶私人箱包、提袋、大衣、雨具以及易燃品,庫房內不宜使用鋼筆、印油等易污損拍賣標的的文具。庫房管理員班前班后應檢查各類庫房設族,并填寫檢查記錄。
3.庫房人員每天上下班前要做到四“檢查”,確保則產物資的完整。
如有異常情況,要立即上報主管部門。
四、拍賣標的管理
(一)拍賣標的的入庫管理
1.入庫核查。對征集到的標的及時入庫,庫房管理員應根據委托拍賣合同,對入庫拍賣標的進行核對驗收,檢查拍賣標的的品名、規格、數量、包裝等相關信息,驗收無誤后方可簽收;庫房管理人員如發現入庫拍賣標的的品名、規格、數量、包裝等信息與委托合同內容不符的,應拒絕入庫,并通知業務部門。
2.填寫《入庫單》。對入庫標的.核查無誤后,建立入庫拍賣標的登記帳目,填寫《入庫單》,一式兩份,由禁的移交人和倉庫管理員各執一份,建立入庫標的電子檔案表。
3.標地的存放。入庫標的的存放誚依照標的的材質、包裝形態、質量及安全要求,設定合理的存放方式,避免標的受損,存放應做到順時順出,因地適宜。
(二)拍賣標的的盤存
1.倉庫管理員應對庫存拍賣標的每周定期盤點。盤點數量與帳面數量若有差異,應立即會同相關部門查明原因,并及時處理。
2.對庫存標的每周進行全面檢查。查看標的是否有破損或其他問題,若有應立即向業務部門反映,及時處理。
(三)拍賣標的的出庫管理
1.臨時出庫因鑒定、拍照、巡展等需要臨時提取拍賣標的時,經手人應與庫房管理人員做好拍賣標的的出庫交接手續。歸還時由經手人和庫房管理員當面清點交接。
2買受人提貨拍賣人憑提貨憑證為買受人辦理提貨手續。買受人提貨后,拍賣人應當場收回蜇貨憑證。買受人委托他人提貨時,代理人應出具買受人的授權及提貨憑證。授權委托書應當載時代理人的姓名或名稱、身份證明種類及號碼、代理事項、代理權限及有效期。拍賣人應核對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證件,并復制留存。提貨后,倉庫管理員填寫《出庫單》,并對提貨標的的電子檔案標注說明。
3.拍賣標的的退還拍賣標的未上拍或為成交,拍賣人應及時通知委托人憑有效身份證件及相關憑證辦理退還手續,領回拍賣標的。委托人委托他人辦理取貨事宜時,代理人應出具委托人的授權委托書及提貨憑證。授權委托書應當載時代理人的姓名或名稱、身份證明種類及號碼、代理事項、代理權限及有效期。拍賣人應核對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證件,并復制留存。標的退還后,倉庫管理員填寫《出庫單》,并對退還標的電子檔案標注說明。
(四)拍賣標的的運輸包裝
為確保拍賣標的的運輸安全,拍賣標的的臨時出庫應根據材質的不同,妥善包狀,滿足長途或短途動輸要求。拍賣人可根據實際情況以及各類標的的情況特點,制定短途、長途運輸包裝要求。
五、庫房管理員崗位變更時,應按規定履行拍賣標的移交工作。
本制度由總經理批準實施,實施日期:
倉庫安全管理制度 16
一、倉庫考勤:由倉庫主管記錄所有保管員考勤。每一天考勤兩次,上下午各一次。
二、遲到:遲到1——10分鐘,罰款5元;遲到11——30分鐘,罰款15元;遲到30分鐘以上,當班次不計考勤但務必照常工作。每月累計遲到3次者,罰款后開除。
三、曠工:曠工1——3天,處罰1倍日工資;曠工4天以上,開除。
四、請假:原則上應提前1天向倉庫主管當面請假,被批準后方可認定為請假,否則視為曠工。正常請假不發工資也不扣工資。特殊狀況下能夠電話請假。
五、早退:未到下班時間而離開工作崗位即為早退。早退一次罰款5元,每月累計早退2次者,罰款后開除。
六、脫崗:工作時間內,保管員務必堅守在自己的工作崗位上,凡離開崗位30分鐘并且未告知倉庫主管的.即為脫崗。脫崗一次,罰款20元。
每月累計脫崗2次者,罰款后開除。
七、嚴格遵守公司材料驗收入庫的規定,廉潔奉公,不得向供應商索取財物,務必拒絕供應商請吃請喝,務必拒絕供應商禮物引誘,堅決維護公司利益。違規者,每人每次處罰200元;一年內累計違規2次的,扣罰當月工資并立即開除。
八、下列行為,每次罰款5元:
上班聊天。干私活。頻繁接打電話。聽音樂。玩手機。打鬧戲玩。無故串崗
倉庫安全管理制度 17
為加強高速公路養護機械設備的安全使用管理,保證施工作業安全與施工質量,提高機械設備的完好率,特制定以下制度。
1、機械設備應按其技術性能要求正確使用,缺少安全裝置已失效的機械設備不得使用。
2、嚴禁拆除機械設備上的自動控制機構、力距限制器等安全裝置,嚴禁拆除監測、指示、儀表、報警及警示裝置。上述裝置的調試了維修應由專業人員負責進行。
3、新機和大修后的機械設備注意做好機械走合期的使用保養,機械設備冬季使用,應按機械設備冬季使用保養的有關規定執行。
4、機械設備操作人員必須身體健康,經過專業培訓考試合格,獲得有關部門頒發的操作證或駕駛執照,特殊工種操作證后,方可獨立操作機械設備,不準操作與操作證不相符的機械設備。
5、機械作業時,操作人員不得擅離工作崗位,不準將機械設備交給非本機操作人員操作,嚴禁無關人員進入機械作業區和操作室內,工作時,思想要集中,嚴禁酒后操作。
6、任何組織或個人都不得強迫操作人員違章作業。
7、機械設備進入施工現場,應查明行駛路線上的橋梁的承載能力。確保機械設備安全通行。
8、機械設備在施工作業前,施工技術人員應向操作人員做施工任務和安全技術措施交底,操作人員應熟悉作業環境與施工條件,服從現場施工管理人員的調度指揮,遵守安全規則。
9、機械設備不得靠近架空輸電線路作業。如限于現場條件、必須在線路旁作業時,應采取安全保護措施。
10、機械設備在夜間作業時,作業區內應有充足的照明設備。
11、機械設備應按《公路筑養護機械保修規程》的規定,按時進行保養,嚴禁機械設備帶病運轉或超負運轉。
12、操作人員必須嚴格執行工作前的檢查制度,工作中的'觀察制度和工作后的檢查保養制度。
13、操作人員應認真準確地填寫運轉記錄,交接班記錄或工作日記
14、機械設備在施工現場停放時,必須注意選擇好停放地點,關閉好駕駛室(操作室)。有駐車制動器的要拉上,坡道上停機時,要搭好掩木或石塊,夜間應有動專人看管。
15、機械設備在保養或修理時,要特別注意安全。禁止在機械設備運轉中冒險進行保養、修理、調整作業。各電氣設備的檢查維修,一般應停電作業,電源開關處掛設“禁止合閘,有人工作”的警告并設專人負責監護。
16、在公路和城市道路上行使的車輛、機械、必須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和國家其他有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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