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品管理制度范本(通用13篇)
在不斷進步的時代,各種制度頻頻出現,制度一經制定頒布,就對某一崗位上的或從事某一項工作的人員有約束作用,是他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嗎?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藥品管理制度范本,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藥品管理制度 1
一、pac配藥規程
1、檢查投藥池是否有雜物,池底是否結塊,發現即時清除。
2、打開進水閥門,水位達到投藥池(長1.45m,款1.5m,有效高1.5m)高度一半時,打開攪拌機,開始投藥。
3、投藥人員須戴防護工具(手套、口罩、防護眼鏡)。
4、投藥時注意加藥速度不能太急,以防濺出。
5、由于聚鋁(pac)產品中常帶有雜物應幾十打撈出來,以防堵塞管道或泵。
6、加藥完畢,繼續加水至所需水位,在藥液均勻后,關閉攪拌機。
7、記錄當班投藥量。
二、pam配藥規程
1、檢查投藥池是否有雜物,池底是否有結塊,發現即時清除。
2、打開進水閥門,水位達到投藥池(長1.45m,款1.5m,有效高1.5m)高度一半時,打開攪拌機,開始投藥。
3、加藥時必須均勻的,慢慢的'投放,以防結塊。
4、投藥時注意加藥速度不能太急,以防局部結塊,不易溶解。
5、記錄當班投藥量。
6、日常巡視內容如下:
a、檢查投藥裝置有無異,F象,如異常震動和雜聲等。
b、檢查藥劑池內是否還有藥劑,如沒有藥劑即時添加。
c、當系統出現故障時,即時找出故障原因,故障排除后方可繼續運行。
d、正確填寫工作記錄及設備運行記錄,做到“認真、正確、具體、完整”。
三、投藥操作規程
1、小時至少要巡視一次,根據水量水質幾十調整加藥量,發現問題要即時記錄、解決;不能解決的要立即上報上級主管解決。
2、認真,真實記錄加藥狀況。
藥品管理制度 2
。ㄒ唬┌瓷霞売嘘P規定和醫院臨床用藥的實際情況,劃分為片劑單價1.00元以上者,針劑5.00元以上者列為貴重藥品管理范圍(包括自費藥品)。
。ǘ┵F重藥品又分為一類和二類,一類貴重藥品須建立逐日消耗交班表和日清月結收支帳。
。ㄈ┓矊僖活愘F重藥品,值班人員必須每日認盤點,填寫逐日消耗交班表,如有差錯和丟失現象按科有關規定酌情處理。
。ㄋ模┙y計員每日根據門診用藥消耗數量及時補充藥品,以保證臨床用藥,當日消耗的貴重藥品應及時登記入帳,并應帳物相符。
。ㄎ澹┳再M藥品均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嚴禁自費藥品公費報銷的'現象發生。
(六)貴重藥品如有自然破損,應按上級規定的報損制度執行,認真清點破損藥品,填寫藥品溢耗單,由科室負責人簽字方能上報財務,予以報銷。
。ㄆ撸┲蛋嗳藛T調配處方時,應計價準確,調配無誤,凡計價誤差大,或錯發及多發出的貴重藥,均按差錯登記處理。
(八)值班人員調配處方時,應計價準確,調配無誤,凡計價誤差大,或錯發及多發出的貴重藥,均按差錯登記處理。
。ň牛⿲俟M醫療的患者,應按公費醫療制度執行,嚴格控制和杜絕濫開大方的現象。
。ㄊ┵F重藥品應定期檢查有效期限,嚴防過期失效的藥品使用于臨床。
。ㄊ唬┓矊偕镏破返乃幤肪匆罄洳乇4妫壮苯夂兔棺兊乃幤窇娣庞诟稍锿L處。
(十二)嚴格執行藥品管理法,嚴防偽、假、劣藥混入。
。ㄊ﹪栏駡绦匈F重藥品逐日消耗制度,貴重藥品每月盤點一次,并認真填寫盤點明細表,上報財務科。
(十四)貴重藥品一律由調劑室按醫師處方發放,晚間急癥病人所用藥品,次日須補辦手續。
藥品管理制度 3
。ㄒ唬┒拘运幤讽毦哂杏韶熑涡膹姡瑯I務熟練的主管藥師以上的藥劑人員負責管理。
(二)毒性藥品需設毒劇藥櫥,實行專人、專柜、專帳,帖明顯標簽加鎖保管的方法。
(三)調配毒性藥處方時,必須認真負責,稱量要準確無誤,處方調配完畢,必須經另一位藥師復核后,方可發出,并行簽名。
。ㄋ模┍驹壕驮\的患者,如需用毒性藥品者,應由多年實踐經驗的.主治以上的醫師開方,并寫寫明病情及用法,一類毒性藥品由院長簽字,二類毒性藥品由藥學科主任簽字,方可調配,對于民間單方,驗方需用的毒性中藥,患者購買時,應有購買者所在機關單位出具購買證明。
。ㄎ澹┒拘运幤讽毎此幍湟幎,內服一類藥品為一日量,二類藥品為二日量,外用適量。
。┒拘运幤窇O立專帳卡,每日盤點一次,日清月結,做到帳物相符,并填寫使用登記本。登記本應明患者姓名,年齡,用藥品名數及日期,處方醫生姓名、調配人員姓名。處方及證明一般保存一年,以備后查。
。ㄆ撸┕芾砣藛T交接時,應在科主任監督下進行交接,并在帳卡上簽字,嚴格交接,做到帳物相符。
附;毒性中藥及中成藥品種。
第一類砒石(紅砒)(白砒),水銀。
第二類生白附子、生附子、生馬前子、生烏頭、生川烏,生草烏、生天雄、斑蟊(包括青娘蟲、葛上亭長、地膽)紅娘蟲、生巴豆、生半夏、生甘遂、生南星、生狼毒、生藤黃、洋金花、鬧洋花、生千金子、生天仙子、蟾酥、輕粉、紅粉、紅升丹、白降丹、雄黃、九分散、九虎丹、九轉回生丹、回生散。
藥品管理制度 4
一、藥品保管
1、園保健室配備部分常用藥品,由保健醫生負責保管,購入或使用手續齊全,帳目要清楚,準確無誤。在幼兒跌傷、碰傷的情況下,保證及時處理并做好記錄。
2、對藥品不同劑型應分別存放,口服藥和外用藥必須分開存放,劇毒藥必須按規定保管。
二、合理用藥
1、在病因不明的情況下,不隨便為幼兒服藥。在緊急情況下,立即送幼兒到醫院診治。
2、合理用藥、認真計算用藥劑量,應按幼兒體重、耐藥能力計算劑量,更不能將成人藥隨便給幼兒服用。
3、有需要服藥的,家長送孩子入院時,與班內老師交接,作好記錄,家長需填寫帶藥記錄并簽字。對家長送來的藥更要認真核對再用,往往有粗心大意的`家長給帶錯藥,服藥時仔細核對,以免發生藥物中毒。
4、保教人員給幼兒喂藥前,要認真核對藥瓶標簽,反復查看用量、服法,認真核對準確,對變質、標簽不清的藥物切勿服用。
藥品管理制度 5
一、在銷售藥品過程中要嚴格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規定的制度,向顧客正確介紹藥品的功能、用途、使用方法、禁忌等內容,給予合理用藥指導,不得采用虛假和夸大的方式誤導顧客。
二、藥品不得采用有獎銷售、附贈藥品或禮品等方式進行銷售。
三、過期失效、破損、污染、裂片或花斑、泛糖泛油、霉爛變質、風化潮解、蟲蛀鼠咬等不合格藥品嚴禁上柜銷售。
四、處方藥須憑醫師處方調配或銷售。審方員應對處方內容進行審核,處方審核完畢審方員應在處方上簽字。處方調配或銷售完畢,調配或銷售人員應在處方上簽字,并向顧客交代服用方法、用藥禁忌和注意事項等內容。處方調配程序一般分審方、計價、調配、復核和給藥。
五、處方所列藥品不得擅自更改或代用。對有配伍禁忌或超劑量處方審方員應當拒絕調配或銷售。如顧客確需,須經原處方醫師更改或重新簽字后方可調配或銷售。
六、銷售處方藥應收集處方并分月或季裝訂成冊,顧客不愿留存處方,應按要求作好處方藥銷售記錄。收集留存的`處方和處方藥銷售記錄保存不得少于兩年。
七、藥品銷售應按規定出具銷售憑證。
藥品管理制度 6
第一條 為保障人民用藥安全有效、使用方便,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衛生改革與發展的決定》,制定處方藥與非處方藥分類管理辦法。
第二條 根據藥品品種、規格、適應癥、劑量及給藥途徑不同,對藥品分別按處方藥與非處方藥進行管理。
處方藥必須憑執業醫師或執業助理醫師處方才可調配、購買和使用;非處方藥不需要憑執業醫師或執業助理醫師處方即可自行判斷、購買和使用。
第三條 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處方藥與非處方藥分類管理辦法的制定。各級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負責轄區內處方藥與非處方藥分類管理的組織實施和監督管理。
第四條 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非處方藥目錄的遴選、審批、發布和調整工作。
第五條 處方藥、非處方藥生產企業必須具有《藥品生產企業許可證》,其生產品種必須取得藥品批準文號。
第六條 非處方藥標簽和說明書除符合規定外,用語應當科學、易懂,便于消費者自行判斷、選擇和使用。非處方藥的標簽和說明書必須經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批準。
第七條 非處方藥的包裝必須印有國家指定的非處方藥專有標識,必須符合質量要求,方便儲存、運輸和使用。每個銷售基本單元包裝必須附有標簽和說明書。
第八條 根據藥品的安全性,非處方藥分為甲、乙兩類。經營處方藥、非處方藥的'批發企業和經營處方藥、甲類非處方藥的零售企業必須具有《藥品經營企業許可證》。
經省級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或其授權的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批準的其它商業企業可以零售乙類非處方藥。
第九條 零售乙類非處方藥的商業企業必須配備專職的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經專業培訓后,由省級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或其授權的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考核合格并取得上崗證的人員。
第十條 醫療機構根據醫療需要可以決定或推薦使用非處方藥。
第十一條 消費者有權自主選購非處方藥,并須按非處方藥標簽和說明書所示內容使用。
第十二條 處方藥只準在專業性醫藥報刊進行廣告宣傳,非處方藥經審批可以在大眾傳播媒介進行廣告宣傳。
第十三條 處方藥與非處方藥分類管理有關審批、流通、廣告等具體辦法另行制定。
第十四條 本辦法由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解釋。
藥品管理制度 7
1、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認真落實藥庫安全管理責任制。在藥劑科負責人領導下,由藥庫管理員負責
2、非藥庫工作人員嚴禁進入庫房。
3、熟悉藥品存放品種、做到按種類存放整齊,易燃易爆的品種分別存放危險品庫。
4、特殊藥品實行專人專柜管理,帳物相符。
5、藥庫內嚴禁煙火,并設置標志。
6、藥庫內設備按規定安裝,不得私拉亂接電線。
7、不得任意挪動拆卸損壞庫區內消防器材。
8、藥庫工作人員須了解消防知識,并會使用消防器材。
9、定期檢查消防器材,如有變化及時向保衛部門匯報。
10、藥庫工作人員做到每天認真檢查。發現異常情況,應及時匯報和通知相關部門領導。
11、下班前認真檢查安全。關好門窗、水電、鎖好安全門。
12、藥庫值班人員須堅守崗位,忠于職責。
13、提高警惕,發生案件立即報告相關部門,保護好現場。
藥品管理制度 8
1、藥劑科在藥物管理與藥物治療學委員會的領導下,在嚴格遵守河北省醫藥集中采購各項規定的情況下,負責全院的藥品采購、儲存和供應工作。除放射性藥品可由核醫學科按有關規定采購外,其他科室和個人不得自購、自制、自銷藥品。
2、藥劑科應設置藥品采購員負責藥品的采購工作。藥品采購人員必須具有藥士以上職稱,并具備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質和專業技術知識。
3、采購藥品必須嚴格遵守河北省醫藥集中采購各項規定情況下、采購證照齊全的.藥品生產、經營批發企業采購。要選擇藥品質量可靠、服務周到、價格合理的供貨單位。供貨單位由藥劑科提名,藥事委員會集體討論決定。藥劑科必須將供貨單位的證照復印件、蓋紅章的銷售人員單位委托書及身份證復印件存檔備查。
4、采購人員根據臨床與科研的需要,依據醫院基本用藥目錄科學地在河北省醫藥集中采購各項規定的情況下制定采購計劃,交藥劑科主任初審,主管院長審核同意后方能采購。新品種必須由臨床科室提出申請,藥劑科初審,醫院藥事管理委員會通過后方可采購。
5、采購進口藥品時,必須向供貨單位索取《進口藥品檢驗報告書》,并加蓋供貨單位的紅章。采購特殊管理藥品必須嚴格執行有關規定。
6、采購人員不得采購非藥保健品及無批準文號、無廠牌、無注冊商標的藥品供臨床使用。
7、采購藥品必須執行質量驗收制度,如發現采購藥品有質量問題,要拒絕入庫。對于藥品質量不穩定的供貨單位,要停止從該單位采購藥品。
8、要強化藥品采購中的制約機制,嚴格實行采購、質量驗收、藥品付款三分離的管理制度。藥劑科必須每年向藥事委員會匯報本年度采購藥品的品種、渠道、金額等情況,接受藥事委員會的監督。
9、藥品采購人員不得收取供貨單位的回扣費。
藥品采購員職責
1、在科主任的領導下,負責全院的藥品采購工作。
2、根據藥品的使用情況,定期制定藥品的本年,本季、月份的采購計劃,交科主任審查,經醫院藥事管理委員會研究,院長批準后執行。
3、加強資金的合理流動,計劃采購,計劃用款,避免藥品和積壓和浪費。
4、自覺遵守財務管理的有關規定,廉潔自律,把好藥品質量關,不準采購“三無”藥品,偽劣藥品或非藥用品,堅持按藥品主渠道購進藥品。
5、對購進、調進或退庫藥品,由藥品采購人員會同藥庫管理人員,對品名、規格、收量、批準文號、生產批號、生產廠家、有效期限、外觀質量、包裝情況、進貨價格等逐項驗收核對,并由采購人員在原始單據上簽字以示負責,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6、建立缺藥登記薄,對搶救爭需藥品、采購人員應立即組織進貨,以保證搶救治療的需要。
藥品管理制度 9
1.藥房必須憑本單位執業醫師的處方調配、使用藥品。
2.藥劑科必須配備依法經過資格認定的藥學技術人員。處方調配人員必須經過專業或崗位培訓,考試合格并取得執業資格證書后方可上崗。
3.處方須經處方審核人員審核簽字后方可調配和發放。
4.處方審核人員收到處方后,應對處方的`姓名、年齡、性別、科別、藥品劑量、配伍禁忌及處方醫師簽章等內容進行認真審核。
5.藥劑人員調配處方,必須經過核對,對處方所列藥品不得擅自更改或代用。對有配伍禁忌或者超劑量的處方,應當拒絕調配;必要時,經處方醫師更正或者重新簽字,方可調配。
6.發藥時應認真核對患者姓名,向患者或其家屬說明用法、用量及注意事項等。
7.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妥善保管,留存備查。
藥品管理制度 10
為進一步加強藥品效期管理,減少醫院損失,使我科的藥品管理規范化,藥庫必須嚴格把關,認真負責。
一.藥庫保管員要按照微機打印的藥品采購單對采購計劃嚴格掌握1個月采購量(小品種可適當增加),如發現微機計劃量不妥,應及時與微機室聯系,并附特殊說明給采購員。
二.藥庫應嚴把驗收關,凡是未明確標示有效期的藥品拒絕收貨,并反饋給采購員。收貨時藥品的剩余有效期不得少于該品種總有效期的2/3,否則,應拒絕收貨(特殊情況除外),并將情況反饋給采購員。
三.藥庫保管員要嚴格填寫入庫驗收單,必須將藥品的供應單位、名稱、規格、產地廠家、單價、生產批號、有效期等書寫完整。
四.藥庫保管員要做好藥品動態分析記錄,對入庫2個月不出庫的藥品反饋給科主任,在了解醫院用藥情況或再行決定留存或退貨。
五.對于各藥房符合規定的沖退藥品,藥庫積極予以辦理,并與采購人員、藥品會計共同辦理有關退貨事宜。
六.藥庫與藥學部各部門間建立信息反饋機制,信息反饋應以書面為準,如因滯留信息或違背以上規定而造成的損失由責任人負責。藥品管理不善者,調離工作崗位,并取消年度評優資格。
七.微機室應按藥品入庫的先后順序出庫,藥庫按出庫單上的產地、規格、批號等發藥。
八.藥房驗收人員必須嚴格核對,所有項目完全與出庫單相符后方可簽字,否則應讓藥庫調換。
九.藥房應按藥品效期的'先后有序擺放,近效期的先發藥,并建立效期藥品檔案。對估計在效期內銷售不完的藥品,藥房主任應在各藥房間自行調整。完全滯銷品種(各藥房均不銷售),應在失效期前6個月報采購員,其他普通藥品如造成過期失效,藥房主人負完全責任。
十.采購員對各用藥單位上報的近期藥品,應及時查詢,并與供應商聯系退換。
十一.嚴把付款關。采購員應按入庫時間嚴格核實、確定完全銷完后方可辦理付款手續,特殊情況應附說明。
十二.各藥房要做好藥品動態分析記錄,對一段時間內根本銷不動的藥品要及時了解其他藥房銷售情況,并尋找原因,如屬完全滯銷品種應及時與采購人員書面練習。
十三.藥庫保管員對入庫2個月不出庫的藥品應反饋給科主任,在了解醫院用藥情況后,再行定奪。
各環節的信息反饋應以書面為準,如因滯留信息或違背以上規定而造成的損失由責任人負責,彌補不上者,調離工作崗位。對藥品管理不善的各室組負責人及工作人員,取消年度評優資格。
藥品管理制度 11
1.目的:為保障公眾用藥安全,規范藥品召回管理,切實履行藥品安全藥房第一責任人的職責。
2.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國務院關于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藥品召回管理辦法》(局令第29號),制定本制度。
3.適用范圍:本制度所稱藥品召回,是指藥房按照規定的程序停止銷售已上市銷售的存在安全隱患的.藥品,并協助藥品生產企業履行藥品召回義務。安全隱患藥品主要包括:研發缺陷或生產不當造成的可能危及人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藥品,且該藥品尚未被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確認為假藥或劣藥。但確認前藥品生產企業已實施藥品召回的,應適用本制度。
4.職責:質管部、采購員、營業員對本制度的實施負責。
5.內容:
5.1藥房接到藥品生產企業藥品召回通知后,應當協助生產企業履行召回義務,按照生產企業制定的召回計劃要求及時傳達、反饋藥品召回信息,控制和收回存在安全隱患的藥品,并建立召回記錄。
5.2藥房因客戶投訴等市場流通藥品質量信息或藥品養護質量信息收集中,發現經營的藥品存在安全隱患的,應當立即停止銷售該藥品,通知藥品生產企業或者供貨商,并向市、區兩級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5.3藥房應當建立和保存完整的購銷記錄,保證銷售藥品的可溯源性。
5.4藥房應當配合藥品生產企業或者藥品監督管理部門開展有關藥品安全隱患的調查,并提供有關資料,包括:銷售明細單、投訴記錄、養護記錄等。
5.5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在責令藥品生產企業召回某藥品過程中,要求經營藥房立即停止銷售該藥品的,藥房將依照有關規定,立即停止銷售該藥品,協助藥品生產企業履行召回義務。
5.6經市藥監局對藥品生產企業召回效果進行審查、評價,認為召回不徹底或者需要采取更為有效的措施的,要求生產企業重新召回或者擴大召回范圍。藥房將積極采取有效措施,繼續協助生產企業履行召回義務,發生重大情況將及時報告市、區兩級藥品監督管理部門。
5.7根據藥品安全隱患的嚴重程度,藥品召回分為:
5.7.1一級召回:使用該藥品可能引起暫時的或者可逆的健康危害的;
5.7.2二級召回:使用該藥品可能引起暫時的或者可逆的健康危害的;
5.7.3三級召回:使用該藥品一般不會引起健康危害,但由于其他原因需要收回的。
5.8藥房在藥品召回過程中不履行職責的,將按照藥房相關紀律規定對部門負責人和具體責任人予以嚴肅處理。
5.9企業發現已售出藥品有嚴重質量問題,應及時采取措施追回藥品并做好記錄,同時向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5.10本制度由藥房質量管理部門負責解釋。
藥品管理制度 12
1、藥品的有效期是指藥品在規定的儲存條件下能保持其質量的期限。
2、對藥品、制劑實行效期管理制度,超過有效期的藥品、制劑禁止銷售。
3、距有效期不大于六個月的藥品為近效期藥品,有特殊規定的除外。
4、藥劑科原則上應采購距有效期不短于六個月的藥品,采購時應根據藥品的有效期,在預測藥品使用量的基礎上合理采購,避免積壓、浪費。采購近效期藥品,應統計既往的平均用量,限額采購。距有效期短于六個月的藥品不得采購,特殊情況必須采購的,應由藥品使用科室主任做出使用計劃,嚴格按計劃采購。
5、藥品驗收時必須查看藥品的有效期,無有效期的藥品不得驗收入庫。一次入庫多批號藥品時,應分別檢查批號和效期。遇近效期藥品,應與藥品采購員聯系,在確認無誤的情況下方可收貨,并通知藥庫保管員。
6、藥品入庫時必須寫入藥品批號和有效期等與效期管理有關的信息,信息填寫及時、準確。
7、在庫儲存藥品應按品種、劑型、規格、批號分別碼放,同品種不同批號的藥品,應按效期遠近依次碼放。
8、各級藥品保管人員在進行藥品養護中應遵循有關的'操作程序,檢查所養護藥品的有效期,發現近效期和超過有效期的藥品,即時處理。
9、保管員每月底檢查、核對、匯總庫存近效期藥品,按月填報《近效期藥品報告表》上報質量監督管理小組。質量監督管理小組審核無誤后督促調劑室內部進行藥品調撥,盡量先發放近效期藥品。
10、藥品清點時應查看有效期,發現近效期和超過有效期的藥品,應立即向負責人報告。
11、藥品調劑員在藥品調劑、發放、補充工作中應查看藥品的有效期,發現近效期和超過有效期的藥品,應立即向各部門負責人報告。對超過有效期的藥品應立即停止該藥品的調劑和發放。
12、發放距失效期短于三個月的藥品時應向患者(家屬)說明藥品的效期情況,叮囑其及時服用,不要超效期保存。遇所調劑、發放的藥品距有效期短于患者(家屬)處方上標示的用藥時間時,應拒絕調劑、發藥,請醫師修改處方換藥。
13、在藥品的管理、養護、調劑、發放、補充工作中發現距失效期短于三個月的藥品,應立即向部門負責人報告處理。
14、采購員應盡快完成近效期藥品的退換貨工作,避免因藥品過期失效而造成損失。
15、已發出藥品需要退換的(符合醫院有關規定),退回藥品應在有效期內。對已超過有效期的藥品,不得辦理銷后退回手續。
16、在庫儲存的藥品超過有效期的,按《過期藥品報損制度》的規定執行。
17、質量監督管理小組負責藥品效期管理工作的監督、檢查和指導。
藥品管理制度 13
目的:確保藥物質量,保障用藥安全。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藥品管理法》、《醫院中藥飲片管理規范》
適用范圍:藥品儲存、藥品養護管理。
職責權限:中成藥、中藥飲片倉儲。
一、堅持預防為主的.原則,按照藥品理化性能和儲存條件的規定,結合倉儲實際情況,組織好藥品的分類,合理存放。
二、定期進行循環質量養護檢查,一般藥品每季度一次,近效期、易變質藥品增加檢查次數,并做好養護檢查記錄。
三、做好夏防、冬防和梅雨季節的藥品養護工作,確保藥品質量。
四、對于異常原因可能出現問題的藥品、易變質藥品、已發現質量問題藥品的相鄰批號藥品、儲存時間較長藥品,應做有標示或另放。
五、養護檢查中發現質量有問題的藥品,應掛黃牌暫停銷售。
六、養護人員應做好溫濕度管理工作,特別是針對中藥材、中藥飲片。根據氣候環境變化,采取干燥、除濕等相應的養護措施
七、正確使用養護設備,定期檢查保養自覺學習藥品業務知識,提高養護技能。
八、做好養護檢查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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