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電廠安全管理制度
在快速變化和不斷變革的今天,制度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制度具有使我們知道,應該做什么,不應該做什么,懲惡揚善、維護公平的作用。我們該怎么擬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發電廠安全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發電廠安全管理制度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地方、行業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范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確保公司安全生產目標的實現,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根據《安全生產工作規定》、《電業安全工作規程》、《電業生產事故調查規程》、《電力企業各級領導人員安全生產職責規定》制定。
第三條本制度規定了某某發電公司各部門安全生產管理的職能,管理內容與要求,制度的實施與監督檢查。
第四條本制度適用于某某發電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第二章職責
第五條總經理職責:
1、總經理是公司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負責批準安全生產目標、分級控制指標。
2、負責審定安全生產重要活動和重要措施,確保安全目標和年度安全工作計劃的實現。
3、對各部門的安全生產任務完成情況予以考核,并提出相應的改進、處理意見。
第六條生產副總經理職責:
1、負責分管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是分管范圍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
2、協助總經理制定年度安全生產管理的目標和工作計劃,主持或參加安全生產分析會議。
3、協助總經理管理日常安全生產工作,領導公司安全檢查、監督與考核工作。
4、領導安全技術組織管理工作,落實安全技術措施和反事故技術措施的實施工作。
5、支持并指導設備技術部及公司三級安全網正常開展工作。
6、對各部門存在的影響安全生產的問題責令整改,并作出相應的處理。
第七條設備技術部職責:
1、設備技術部是本制度的歸口管理部門,全面負責公司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監督本制度的正確實施。
2、負責公司生產安全技術管理工作。
3、負責定期向總經理和生產副總經理匯報安全生產情況,負責監督各級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監督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及勞動安全保護技術措施、反事故技術措施的貫徹執行。
4、負責公司反事故技術措施的制定,做好事故原因分析和防范措施制定的組織工作。
5、代表公司行使安全監察職權,負責公司的安全生產監督、監察與獎懲。有權對各部門存在的不安全因素進行考核及提出限期整改意見,并對整改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提出安全獎懲建議。
第八條總經理工作部職責:
1、負責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對消防工作全面負責。
2、負責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第九條安監人員職責:
1、公司設專職安全監察人員,負責對公司安全生產工作進行監督管理。在業務上受設備技術部經理、生產副總經理領導,直接對總經理負責。
2、有權調查和了解事故有關情況,索取、查閱有關資料。
3、有權參加新、改、擴建工程的設計審查和投產驗收,以是否達到三同時和是否達到安全運行標準進行檢查,具有一票否決權。
第十條各部門經理是本部門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負責本部門的安全生產和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組織部門安全教育培訓及對日常工作監督考核,指導、支持本部門安全員開展工作,確保本部門各項安全生產目標的實現。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公司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按照公司的要求組織開展各項安全生產活動。有權對本部門的安全生產情況進行考核,對未完成安全生產目標的班組、個人提出處理意見。
第十一條各生產部門設專職安全員,班組設兼職安全員,形成三級安全網。部門、班組安全員負責部門、班組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第十二條各級領導、管理、安監人員有權制止各類違章。
第三章管理內容與方法
第十三條安全生產管理目標
1、全公司不發生重大設備損壞和人身重傷及以上事故。
2、部門控制障礙和人身輕傷,不發生事故和人身重傷。
3、班組控制異常和人身未遂,不發生障礙和人身輕傷。
第十四條安全教育管理
1、每年要制訂出年度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訓計劃,內容包括:各級領導的專業教育培訓,安監人員的教育培訓,特殊工種的教育培訓,新工人的三級安全教育等。
2、從事公司生產運行、檢修、管理工作的特殊工種,應經過專門安全技術培訓,經有關部門考試合格后,持證上崗。
3、每年按教育培訓計劃,由人力資源部負責組織,定期進行安全教育和安全工作規程的考試,不合格的限期補考。
4、公司使用的臨時工、外包工、外來人員要進行安全教育和安全知識的學習,經考試合格后方可進入生產現場。
5、班組要定期開展安全技術問答,開展反事故演習活動。
6、部門要定期舉辦現場安全教育培訓活動,開展多種形式的安全教育。
7、嚴格執行公司《安全教育管理制度》。
第十五條安全大檢查
1、全公司季節性安全大檢查,由總經理或生產副總經理親自負責安排、布置、發動工作,設備技術部根據公司領導要求列出檢查內容和計劃,負責組織并監督安全大檢查全過程,春、秋季各組織一次,其他專題性安全大檢查,應根據政府部門、上級部門布置或結合公司具體情況進行。
2、春季安全大檢查除按要求檢查的重點外,應結合防雷電污閃、防汛、防暑降溫等方面存在的問題進行檢查,并進行保護裝置、電氣絕緣等定期試驗和預防性試驗。
3、秋季安全大檢查應結合防寒、防凍、防火及防小動物進行檢查。
4、安全大檢查的重點是:查規章制度、查安全管理、查安全思想、查現場生產設備。
5、季節性和專題性安全大檢查,必須做到目的明確,計劃措施得力,各級安全第一責任人到位,親自組織全員參加,結束時應將檢查出的問題,整改措施落實到人,工作總結報設備技術部,設備技術部負責把公司情況總結報公司領導、上級有關部門,并存檔。
6、要調動職工的積極性,做到邊檢查邊整改,重大設備缺陷要及時消除,一時消除不了的應列入停機、停電消缺計劃,指定專人負責,限期消除。
第十六條安全活動
1、公司各部門、班組要堅持每周四安全活動日制度,每次時間不少于2小時,運行班組利用學習日安排活動,活動內容主要為分析班組一周來的安全情況,學習上級安全文件、事故通報、公司《安全經濟綜合月報》等,并結合本部門、班組的不安全事件,分析原因,制訂出切實可行的防范措施。
2、各部門每月召開一次安全生產暨安全網會議,由部門安全員或部門安全第一責任人主持,總結上月安全情況,研究、安排下一步安全生產工作。
3、每月舉行一次公司安全分析例會,總經理、生產副總經理及各部門經理、安全員參加,由設備技術部主辦,會議內容為總結當月安全生產情況,布置下月重點工作。
第十七條安全匯報制度
1、發生設備事故、一類障礙、二類障礙、異常、未遂、輕傷、重傷或其他不安全事件及重大設備缺陷,應立即逐級匯報有關領導,同時報告設備技術部。
2、設備技術部得到報告后,應立即趕赴現場調查,初步弄清事故真象,發生人身輕傷、主設備停運以上不安全情況,及時通報有關上級部門。
3、班組安全員每周將本班情況匯報部門安全員,部門安全員每月匯總后向設備技術部匯報,特殊情況隨時匯報。
4、設備技術部每月將公司不安全情況以《安全經濟綜合月報》的形式向公司通報,并按公司《安全生產工作獎懲制度》、《績效管理制度》規定進行考核。
5、事故報告
1)各類事故調查報告按公司《事故調查管理制度》的規定按時報設備技術部。
2)各部門安全情況月報表于次月2日報設備技術部,包括安全分析、兩票統計、安全情況統計、違章統計、裝置性違章統計等內容。
第十八條信息反饋
1、為全面吸取教訓,事故發生后,除按規定及時將事故情況上報上級部門和政府安全生產主管部門外,還應將事故信息反饋到與事故有關的科研、設計、制造等單位,必要時可邀請有關上級部門派人參加事故調查。
2、為了搞好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共同接受教訓,揚長避短,應及時向有關兄弟單位,同類企業傳遞安全管理信息,交流安全管理情況。
3、對上級部門、政府部門下發的各類安全文件、通報,經過生產副總經理閱批后,及時下發到有關部門組織學習。
4、各部門應及時向設備技術部傳遞各類安全報表和統計信息。
5、設備技術部應按照公司有關檔案管理規定,按時將聲像等安全管理資料進行歸檔。
第十九條安全生產的獎懲管理
1、安全生產應貫徹獎懲結合的原則,對安全生產做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應給予獎勵,由于違章作業,工作失職,違章指揮造成事故的責任者應視情節給予經濟處罰和行政處分,情節十分嚴重者且已觸犯法律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2、對于安全生產工作中弄虛作假隱瞞事故真象,安全管理不負責任等情況,一經發現要嚴肅處理。
3、具體獎懲規定按公司《安全生產工作獎懲制度》執行。
第四章檢查與考核
第二十條公司領導和各職能部門應組織貫徹實施本制度,并達到制度的規定。
第二十一條職能部門及專業人員,應負責組織對本制度的實施進行指導、監督、檢查。
第二十二條對不符合制度的行為進行糾正和處理,按照公司有關規定,對責任部門相關人員進行考核。
第五章附則
第二十三條本制度適用于某某發電公司。
第二十四條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開始執行。
第二十五條本制度由某某發電公司設備技術部負責解釋。
發電廠安全管理制度2
第一節總則
第一條:安全生產水平是企業各項工作的綜合表現,不斷開展反事故斗爭是經常性的中心工作,因此,我們必須堅決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第一”的方針。全廠的各項工作都要圍繞安全生產這個中心工作,同時制定安全計劃,布置安全任務,檢查安全措施的落實情況,總結安全工作。
第二條:安全生產必須實行“專管”和“群管”相結合的辦法建立廠、值長組、班組三級安全責任制和安全網,全廠成立安委會,值長組成立安全領導小組,班組設立安全員。
第三條:反事故斗爭要貫徹“預防為主”的方針,定期開展群眾性的安全大檢查,全廠性的安全大檢查,每年進行兩次節“春安”和“秋安”。值長組和維護班還要進行節日前的安全檢查(元旦、春節、五一、七一、國慶),查思想、查紀律、查制度、查領導、查設備、查季節性預防事故措施。領導動手發動群眾,邊查邊改,堵塞漏洞、防患未然。
第四條:反事故斗爭的目的是減少和消滅事故。其重點是:杜絕五種重大事故,消滅兩種電氣誤操作事故(帶負荷拉刀閘,帶電合閘),防止頻發性事故,減少一般性設備事故。
第五條:發生事故和不安全事件,要按事故調查統計規程,認真調查、分析、統計、報告。堅持“三不放過”的原則,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和應受到教育而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防范措施不放過。對一切不安全事件都要“小題大做”這是反事故教育的重要手段。
對于在安全生產中有突出成績者要及時表揚和獎勵。
對于不負責任,玩忽職守違犯紀律造成事故者要嚴肅處理或者處分(包括追究法律責任)。
第二節組織及職權
第六條:全廠安全委員會
1、廠安委是一個群眾性的安全監督機構,受董事會領導。
2、廠安委會主任:由主管生產的董事長或總工程師擔任。
3、廠安委會委員:由安委會主任提名交董事會批準(委員組成應考慮到生產、生活、人保、工會等方面)
4、廠安委會職權:
1)有權參加新建、改建或擴建工程的設計審查和投產驗收,對是否做到“三同時”和是否達到安全運行所必需的基本條件進行監察,具有安全“一票否決權”。
2)有權進入生產區域,施工現場,控制室、調度室檢查和了解安全情況。
3)有權制止違章指揮、違章作業(或操作),并有權對違章人員進行處罰。
4)在發生事故后,有權要求保護事故現場,調查和了解事故有關情況,索取、查閱有關資料,有權對事故現場進行照像、錄像等。
5)對事故認定、調查分析結合和處理有不同意見時,有權提出個人意見,并向上級安全監督機構反映,對違反(電業生產事故調查規程)決定,隱瞞事故或阻礙事故調查的行為有權制止。必要時有權越級反映。
6)對安全生產有功人員和部門有權給予表揚和獎勵。
7)每月上旬,定期召開一次會議,總結、檢查、分析全廠上月的安全生產形勢,研究討論當月的安全生產任務。
8)組織學習廠內及上級有關安全的文件、指示、學習事故通報、安全簡報、學習兄弟單位的安全生產先進經驗,結合本廠提出落實安全措施具體辦法。
9)組織節日前的安全檢查,并認真落實廠安委會在“春安”和“秋安”檢查提出的問題。
10)認真組織與安全的各項規章制度。
11)認真組織貫徹落實安全技術措施和反事故措施。
12)組織調查和分析本單位發生的事故障礙和異常。
13)有權督促班組及時處理設備缺陷。
第三節安全責任制
第七條:領導人員的安全職責(指班長以上的所有領導)。
1、各單位領導在領導和組織生產中,必須嚴格貫徹黨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政策指示,堅持“安全第一”的方針對所領導的單位安全生產全面負責。
2、安全生產應貫徹“預防為主”的方針,通過加強安全教育,開展職工培訓,提高設備健康水平,嚴格執行各項規章制度,貫徹安全技術措施,以及實行各種獎勵辦法等,保證安全生產。上述工作領導親自組織措施。
3、值長組、設備維修組人員要經常了解分析安全生產情況,及時解決問題,并應每月到基層組織聽取一次安全生產情況的分析匯報,每周至少一次夜間巡崗。
4、要按照“三不放過”的原則,嚴格對待事故。重大事故的分析,董事長組織調查分析和處理,一般事故由總工程師負責組織調查分析。同時,無論任何事故,事故發生單位的領導要親自組織分析和調查。無論任何事故都要實事求事。
5、按事故調查統計規程要求,由事故發生單位及時向有關單位填報事故報告。
6、對于不嚴格執行安全生產方針,不貫徹執行各項規章制度,瞎指揮,不抓安全管理和設備管理,以致發生重大事故或頻發性事故的科室和有關單位負責人,要追究有關領導的責任。
7、對明顯危及安全生產的上級指示和決定應立即向上級反映,同時暫停執行。
第八條:安全監察機構職責。
1、安全監察機構職責是本單位安全監察歸口部門,代表上級行使安全監察職能。定期向行政正職和分管副職報告本單位安全情況。
2、負責檢查本單位各級人員安全責任制的落實,監督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反事故技術措施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指標的貫徹執行。
3、負責監督涉及設備(設施)安全的技術狀況,涉及人身安全的防護設施狀況;負責重點監督安全工器具,起重機具,登高用具及廠內運輸設備的管理和定期試驗工作。
4、協助領導組織安全檢查;監督整改措施的落實。
5、參加或協助領導組織調查、監督“三不放過”原則的貫徹落實。
6、負責組織安全技術勞動保護措施計劃的制定;監督安全技術勞動保護措施費用的'提取;監督安全技術計劃和反事故措施計劃的落實。
7、定期和不定期總結分析安全生產中的薄弱環節和帶傾向性問題提出改進意見。
8、對監督檢查中發現的重大問題和隱患及時提出整改要求,必要時應向有關單位,部門發出“安全監察通知書”限期解決。
9、歸口管理事故統計招待工作,做到及時、準確、完整,并按規定審查上報。
10、及時應用通報,快報等形式進行事故反饋,配合有關部門應用各種形式和手段對職工進行教育。
11、監督現場培訓計劃的執行,并協助搞好這項工作規程的學習考試和反事故演習。
第九條:安監人員的權限
1、有權督促基層限期消除影響安全生產的設備缺陷。
2、有權停止危急設備和人身安全的違章作業(在有關部門處理,方可恢復作業)。
3、有權隨時進入生產現場,主控室,了解并檢查工作。
4、有權向發生事故的單位和人索取事故原始資料,并有權制止破壞事故現場的行為。
5、有權對事故過失人提出處理意見。有權以安全生產做出優異成績的單位和個人,提出表揚和獎勵。
6、對事故的分析和處理,與領導意見不一致的,有權直接向上級單位反映。
7、有權將隱瞞事故或阻礙事故調查的行為,向本單位領導或上級單位報告。
發電廠安全管理制度3
“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逐步推行現代安全管理,特制訂本制度:
一、公司在編制各種計劃和年度計劃時,把安全工作列入頭等議事日程。根據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和上級部門的指示和要求,根據本單位的具體情況,提出全公司的安全生產目標數值。內容包括本公司的工傷事故頻率,死亡率和重傷率的數值及職業病危害區域的合格率,安全技術措施費用等;
二、公司與下屬項目部和施工隊簽訂承包合同或下達工作計劃時,一并將公司的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制分解到各單位,作為公司對各單位考核的一項重要指標;
三、各單位在與班組或個人簽訂合同或下達任務時也應將安全目標責任制一并列入,作為考核內容之一;
四、公司工作實行安全一票否決,凡發生重大傷亡事故和超過安全生產目標值的單位和個人,一律取消當年的評先評獎資格;
五、公司每月組織一次大的安全檢查,檢查時一并對安全生產目標完成情況進行分析和總結;
六、安全生產目標責任管理與經濟責任制緊密掛勾。
第一條、安全生產例會制度
為了進一步搞好安全生產工作,強化安全生產意識,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及各項目部。
二、每次例會各科室和項目部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參加,無故不參加者,將根據公司有關制度給予罰款,并納入年終單位評先評優考核指標。
三、會議內容
1、由公司安全經理主持會議,宣讀當次會議的主要內容。
2、傳達上級部門有關文件及會議精神。
3、針對生產狀況,學習有關安全規程和安全技術等。
4、各科室和項目部介紹本月的安全生產情況及事故情況,每次大型活動后交流經驗。
5、布置下月安全工作及安全活動內容。
四、發放有關文件及材料:建筑施工安全有關文件、技術刊物、安全簡報、各類報表等。
五、每月30日上午3:00時為安全生產例會時間。例會時間、地點如有臨時變動,由公司安全科負責提前通知。
第二條、安全生產教育制度
為使廣大員工不斷提高對安全生產重大意義的認識,增強遵守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的自覺性,避免事故的發生,確保各項建設工程順利進行,必須對員工普遍、深入、經常地進行安全生產思想、安全技術知識、規章制度和操作技術的教育,特制訂本制度。
一、三級教育:
1、新進員工必須經過從公司級到項目級到班組級的安全生產教育或培訓。
2、新進員工必須接受的一級安全教育(公司級)內容有:建筑業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
規定;本公司生產特點;各項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安全生產正反兩方面的經驗教訓;公司安全通則和消防、急救常識等。
3、經一級教育安全知識考試合格者,由項目部進行二級教育(項目級)。內容有:本工程項目特點、設備特點、事故預防方法;安全技術規程、制度及安全注意事項等。
4、經二級安全生產知識考試合格后,分配到班組進行三級教育(班組級)。內容有:崗位生產特點及安全裝置;工器具與個人防護用品及使用方法;本崗位發生過的事故及其教訓等。
5、經三級安全生產教育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操作。
二、特殊工種教育:
從事電工、起重、電氣焊、高空作業、腳手架作業等特殊工種工人,應參加專業強化訓練班,進行專業安全技術知識的強化學習。
三、日常教育:
1、公司各級領導平時要自覺學習貫徹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堅持“五同時”,特別要加強對工人進行經常性教育,教育員工遵章守紀,履行安全職責。
2、各班組要根據工作性質、任務緩急、生產特點、氣候變化,由班組長或班組安全員,進行班前安全講話、班中安全喊話、班后安全講評,抓好典型,加強經驗交流,組織技術示范表演等。
3、各項目部要堅持至少雙周一次安全活動,做到有計劃、有目的、有要求、有步驟,要不斷提高質量,防止流于形式。內容有:
A、傳達貫徹上級指示、通報及有關安全生產文件。
B、檢查有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貫徹執行情況。
C、分析研究事故發生情況,接受教育,提出防范措施。
D、對員工進行有關安全技術、職業衛生知識的教育。
E、交流推廣先進的安全操作經驗,進行技術示范表演。
F、開展反事故斗爭,進行事故演習。
G、參觀安全生產展覽,開展安全生產競賽。
H、發動全員,討論提出解決安全缺陷的合理化建議。
I、總結安全生產規律,表揚好人好事,批評各種錯誤傾向。
四、安全考試:
1、員工每年度進行安全技術教育1—2次,考核形式多樣,考核成績必須記錄存檔。
2、凡考試不合格要進行補考,補考不合格,要離職進行專門安全生產學習,再進行補考,仍不合格者要根據情況調換工種及崗位。
3、安全考試成績要作為員工晉級評獎和選拔干部的標準之一。
第三條、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為了及時了解和掌握安全生產情況,及時發現事故隱患,消除不安全因素,防患未然,特制訂本制度。
一、安全生產檢查的內容
1、查思想:查對安全生產的認識是否正確;查安全生產的責任心是否強;查對忽視安全生產的思想和行為是否敢于斗爭。
2、查制度:查安全生產制度的建立和健全情況,是否有無違章作業情況;查安全生產制度的執行情況,有沒有違章冒險作業現象。
3、查紀律:查崗位上勞動紀律的執行情況,有沒有擅離崗位、做與生產無關的事。
4、查領導:領導是否把安全生產擺到議事日程;對安全生產成績顯著的員工是否做到及時表揚和獎勵;對忽視安全生產造成事故的責任者是否進行嚴肅處理;生產與安全是否做到了“五同時”。
5、查隱患:是否做到了文明、安全生產;每臺設備是否都有安全裝置;在建工程有無不安全因素;平臺、欄桿是否安全可靠。
二、安全生產檢查的形式
1、綜合性安全生產大檢查:
A、公司安全生產大檢查:每月一次,由主管安全生產的`公司領導負責,召集以安全科為主的有關部門參加,組成檢查組,對所有項目工程進行檢查。檢查和整改情況由安全科匯總上報。
B、項目級安全生產檢查:每月兩次。由項目經理負責,召集有關人員組成檢查組進行檢查,檢查和整改情況,由安全員匯總上報。
2、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
A、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由各主管部門負責,召集有關項目部參加,定期進行。并將檢查和整改情況上報和抄送公司安全科。
B、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的每一個項目,必須作好詳細登記,每次檢查都必須對前期檢查登記的問題做出準確性的鑒定。
3、季節性安全生產檢查:對防暑降溫、防雨防洪、防雷、防電、防寒、防凍等季節性安全生產檢查,由主管部門負責,組織有關單位進行,發動群眾做好預防工作,并將檢查和整改情況上報和抄送安全科。
4、經常性的安全生產檢查:
A、每一個員工都必須堅持執行作業前后的安全檢查制。
B、每一個班組都必須堅持執行班前班后安全檢查制。
C、各級管理人員和專職安全員都必須結合自己的工作業務,深入生產工作現場進行安全生產檢查。
D、安全生產大檢查要堅持普遍檢查與專業檢查相結合;經常性檢查與臨時性檢查相結合;檢查與整改相結合。
5、對查出的不安全因素,一定要按“三定”措施實施,即:定項目、定時間、定具體完成項目的人。
6、安全生產檢查制度還應結合安全生產獎懲制度和員工考核制度。檢查結果應作為獎罰或晉級評優的標準之一。
第四條、安全生產獎懲制度
為了加強安全生產,認真貫徹“安全生產,預防為主”方針,特制定本制度:
一、學習
1、現場技術人員和班組長應按月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及時組織學習操作規程和有關法律等,并上報存檔。否則處以現場技術員或責任班組負責人100—500元罰款。
2、班組長每天要作兩次班前安全操作交代,否則處以班組負責人50—200元罰款。
二、違規操作
1、技術人員違規指導造成事故的,則該技術人員應承擔10—20%的經濟責任。
2、作業人員在作業前不戴安全帽、系安全帶及安全繩等個人防護用品,罰款50—100元。若造成事故的,其需承擔20—30%的經濟責任。
3、現場指揮人員違規指揮造成事故的,應承擔20—50%的經濟責任。
4、作業人員不聽從指令而違規作業者,處以50—100元罰款。
5、擅自違規操作造成事故的,當事人應承擔50—100%的經濟責任。
6、非上班時間違規操作發生事故的,損失一律由當事人自己承擔,并處以50—200元罰款,情節嚴重者要予以開除。
三、高處落物
1、高處落物未造成事故,但影響較大的,要處以責任人50—300元罰款。
2、高處落物造成事故的,責任人和責任班組要承擔10—60%的經濟責任。
3、高處落物造成事故的,責任班組若找不出責任人,則責任班組承擔50%的經濟責任。
四、環境
1、施工現場必須進行每天一次的場地清理,保持場地干凈整潔,并將物料合理堆放,否則處以現場技術人員和班組長10—100元罰款。
2、造成嚴重的環境污染或材料浪費的,處以現場技術人員和班組責任人100—500元罰款。
五、檢查
1、自檢
A、在施工前班組長必須進行班前檢查,看員工人身防護用品是否穿、戴、系好,作業場地是否存在隱患,并要及時進行處理,在未處理好之前不能進行施工。否則對班組負責人處以50—200元罰款。
B、建立崗位管理責任制(要責任到人)和設備維護管理制度,以及相應資料的報、存和落實等工作。否則對相關責任人處以50—200元罰款。
C、產品在使用前先進行品檢,確認合格后方能使用,否則處以班組長100—200元罰款,造成事故的按相關規定處理。
D、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整改,否則處現場技術人員和責任班組100—500元。
2、認真積極開展、貫徹、落實上級部門“安全檢查”活動,按照要求進行部署、計劃、安排、檢查整改、落實,否則處以現場技術人員和責任班組100—500元罰款。
3、保護、保持各種標志牌、警示牌及標識牌的完好,整潔。合理設立警示牌、警示區等,否則處以現場技術人員和班組長50—300元罰款,如因此導致有關事故發生的,責任技術員和責任班組承擔50%以下的經濟責任。
六、責任認定
本公司各現場所發生的一切事故都將進行責任認定,認定后承擔相應的責任。(責任分4種:直接責任、主要責任、重要責任和領導責任。)
1、認定負直接責任的,責任人或責任班組承擔50—80%的經濟責任。
2、認定負主要責任的,責任人或責任班組承擔20—50%的經濟責任。
3、認定負重要責任的,責任人或責任班組承擔5—20%的經濟責任。
4、認定負領導責任的,相關責任人承擔20%以下經濟責任。
5、認定有兩種或兩種以上責任的,相關責任方按相關比例分擔經濟責任。
6、未及時準確上報事故信息的,處以相關負責人100—500元罰款。
七、文明施工
1、在工作中隨意對他人采取不文明行為、動作、語言等,且屢教不改的,罰款當事人50—200元。
2、隨意動手打人的,罰款100—300元,情節嚴重的并予以開除。
3、對上級領導不禮貌的罰款50—200元。
4、在公共場所穿戴不整潔,或有不道德行為的罰款50—100元。
八、獎勵
1、在工作崗位帶頭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并有突出表現的個人獎勵100—200元。
2、單個項目中,在工程進度、質量、安全生產的工作成績顯著的班組獎勵200—500元。
3、在季度或年度以及單個項目的安全生產考評中,對成績突出的相關安全技術人員和班組獎勵200—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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