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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園服藥管理制度
在當下社會,制度的使用頻率逐漸增多,制度是指在特定社會范圍內統一的、調節人與人之間社會關系的一系列習慣、道德、法律(包括憲法和各種具體法規)、戒律、規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條例)等的總和它由社會認可的非正式約束、國家規定的正式約束和實施機制三個部分構成。到底應如何擬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幼兒園服藥管理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幼兒園服藥管理制度1
一、食品管理制度
1、嚴格執行食品衛生“五四制”和食品衛生法規。
2、保存的庫存糧食及制品不得變質,不得生蟲。
3、做到生熟器具分開使用,冰箱內食品做到生熟分開,購買熟食后經加熱再吃。
4、嚴格落實食品驗收,由管理員、組長對食品質量進行驗收,嚴格把關,防止食物中毒。
二、藥品管理制度
1、每季節針對幼兒常見多發病準備有關藥品及外傷處理必備藥品,認真做好記錄,易混的做好標記。
2、認真進行藥品的核對、發放工作,注意對癥下藥,做到不確診的`病人不擅自用藥。
3、認真核對藥品的有效期、失效期,不私自從個人處進藥。
4、敷料、醫療器械,保持清潔,及時消毒,嚴格無菌操作規程。
5、嚴格掌握預防接種禁忌癥和幼兒藥物過敏史。
6、嚴格管理劇毒、易燃物品,殺蟲劑與常用藥物嚴格分開。
幼兒園服藥管理制度2
為了預防藥物的誤食或誤傷,導致幼兒身體受損,影響幼兒健康成長,為了全園師生員工的安全用藥,特制定本制度。
一、藥品應妥善保管:
1、劇毒藥品和具有腐蝕性的藥品,嚴格與食用藥品分開,必須由專人保管,嚴禁放在班上。
2、保健室的藥品要求隨時檢查處理潮解、霉爛、變質、失效藥品,確保藥品質量。
3、嚴格遵守無菌操作規程,醫療器械按期常規消毒。
二、教師因生病帶藥上班服用時,必須放好(醫院看病拿藥、自己購藥、或在保健室拿的藥)最好放在幼兒拿不到的地方。
三、幼兒生病帶藥,幼兒所服的藥品必須是家長親自送來或寫紙條交待。按幼兒園安全服藥的規定,家長只帶幼兒當天中午一次藥,并寫好幼兒班級、姓名、藥品劑量,服用方法,交到保健室,經保健醫生檢查登記后,由保健醫生將藥送到班上,與該班老師共同查對幼兒姓名正確無誤時,行交藥簽字手續,老師并將藥放到幼兒拿不到的地方,防誤食。
四、幼兒自己帶藥來園,又無家長口頭或紙條交待的.,一律不喂。預防藥品、保健藥品類原則上不收不喂(體弱兒除外)。預防保健藥建議家長在家早晚給幼兒服用足夠了,不必要帶到幼兒園來服用。
五、保教老師給幼兒喂藥時,藥袋上的姓名與幼兒本人應一致無誤,并嚴格按劑量服用。
六、班上不為幼兒存放任何藥物,當天帶來的藥有剩余時要求家長于當天下午接幼兒時同帶走,若不愿帶走或未帶走的藥品于當天下午下班前止,由本班老師作遺棄處理,次日不得將遺棄藥喂幼兒。
七、家長為幼兒所帶藥品一律交保健室,幼兒在園服藥,必須把藥物劑量控制在安全范圍之內,藥物配伍控制雜合理范圍,如若家長要求大劑量亂配伍服用者,由保健醫生請家長在登記本上簽字,孩子服藥所致不良反應,由家長負全責;如若班上老師私自收家長或幼兒所帶藥物,未經保健醫生檢查劑量,導致幼兒服藥后出現不良反應者,以及喂錯藥所導致的后果,由直接責任人負全責任。
八、晨檢時一位保健醫生專門負責收藥,同時,對幼兒的服藥情況進行詢問了解,如幼兒病情,藥物來源,幼兒對藥物的過敏史,以及幼兒的先天性疾病,如癲癇、血友病、先天性易碎性骨折、習慣性脫臼等。保健室醫生應盡力了解和掌握幼兒中的特殊體質以防患于未然,將服藥事故消滅在萌芽之中。
九、保健室的藥品要妥善保管,教師及幼兒領藥服藥時要登記。保健醫生隨時檢查藥品的有效期及安全性。對過期藥品要嚴格銷毀處理。
以上各條,要求人人嚴格遵守,若違反制度,導致幼兒發生意外事故時,將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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