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探陪人員管理制度
醫院探陪人員管理制度為確保醫院正常的醫療秩序,給廣大患者營造一個安全、舒適、寧靜、文明的就醫環境,避免或最大程度地控制院內感染的發生……,那么,醫院探陪人員管理制度怎么制定呢?下面是小編為您整理了“醫院探陪人員管理制度”,希望能幫助到您。
醫院探陪人員管理制度篇1
1、為建立良好的治療休息環境,減輕患者負擔,醫院要通過落實基礎護理工作盡量減少陪人。患者是否需要留陪人由主管醫生根據病情決定,同時尊重患者及家人的意愿。一名患者最多留一個陪人,發給陪護證。
2、在查房及治療檢查時間,督促陪人離開房間,如需了解患者情況,查房結束后可向醫務人員詢問。
3、陪人必須遵守醫院規章制度,不得擅自翻閱病歷和其他醫療記錄;不得擅自將患者帶出院外;不在病室談論有礙患者健康和治療的事宜;不得臥在患者床上。
4、保持病房清潔、安靜,陪人不得在病房抽煙,不隨地吐痰、丟紙屑和往窗外潑水丟物;愛護公物,節約水電。
5、在醫務人員指導下,陪人協助做好患者的思想工作,傾聽患者的感受,不得干涉醫療工作,不得私自請院外醫師會診。
6、探視者要按照醫院規定的時間探視,學齡前兒童不宜帶入病區,每次探視不得超過2人。
7、危重患者家屬可持病危通知書隨時探視。如病情不宜探視,應向患者及家屬親友做好解析工作。傳染病患者一般不予探視和陪伴。
8、陪人違反院規或影響醫院治安,經勸說教育無效者,取消其陪護資格,與有關部門聯系處理。
9、探陪人員損壞、丟失醫院物品的,應照價賠償。
醫院探陪人員管理制度篇2
一、探視管理制度:
1.患者家屬須在規定時間內探視。
2.禁止學齡前兒童、發熱、傳染性疾病及精神疾病患者進入病房探視。
3.禁止探視人員攜帶危險品進入病房探視。
4.探視人員在院期間管理(參考陪伴管理制度)
5.普通病房探視時間:16:00—20:00
6.送餐時間:早6:30—7:30;中11:30—13:00
7.重癥監護病房(ICU、NICU)探視時間:16:00—16:30
二、陪伴管理制度:
1.陪伴患者須到所在病區領取陪伴證,陪伴證由醫生根據病人病情及生活自理情況開具醫囑,護理人員遵醫囑發放。
2.一般病情患者為每床1名陪伴,病情危重患者陪伴不得超過2名,患者停止陪伴或出院時應及時將陪伴證交回。
3.陪伴人員應自覺遵守醫院管理規定,如在非規定探視時間內離開病房,須攜帶陪伴證,重新進入病區時自覺向管理人員出示陪伴證。
4.陪伴人員必須遵守醫院規定,聽從醫護人員指導;不得擾亂病區正常秩序;不得擅自翻閱病歷和其他醫療護理記錄;不得擅自將患者帶出院外;不能談論有害患者身心健康事宜,如有違反經院方勸阻無效,院方有權利上報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5.遇到特殊情況如:手術或危重病人醫生需找家屬協商事宜時,由主管醫生或護士長通知協管員并講明情況,辦理入門手續,只限1-2人進入病房,事情完成后及時離開。
6.陪伴人員應保持病房整潔、安靜,禁止吸煙,節約水電。
7.陪伴人員應愛護醫院公共財物,不得擅自搬動或惡意破壞,若有損壞應按價賠償。
8.探視、陪伴者不得攜帶個人被褥、行軍床、躺椅及寵物等進入病區,不得坐、臥在患者床上,以免影響患者病情的恢復及休養。
為給住院患者創造一個舒適、安靜、干凈、空氣新鮮的治療和休養環境,減少院內感染,使患者早日康復、敬請探視、陪伴人員積極配合,遵照執行。
溫馨提示:當您身體出現不適時(如:感冒、發熱等),請不要探視、陪伴病人。謝謝合作!
醫院探陪人員管理制度篇3
一、星期一至星期六每天下午2:00—4:00,星期日全天,其它時間禁止探視。學齡前兒童不宜帶入病房。
二、探視危重病員,可持病危通知單,隨時可以探視。重癥監護病房除外。
三、探視人員不得影響患者治療,探視時間不超過四十分鐘。
四、需要陪護者由住院醫師決定,值班護士發給陪護證。陪護停止,將證收回。夜間陪護,醫院備有專用床位可租用。
五、探視、陪護人員必須遵守醫院規章制度,探視期間聽從醫務人員的指導,不要談論有礙病人健康和治療的事宜,不得私自將病人帶出醫院,不得擅自翻閱病歷和其它醫療記錄,不要吃病員的食品和使用病員的用具,不要在病員床上睡覺和休息,不要串病室。要保持病房整潔安靜,不準吸煙,要愛護公物,節約水電,乘坐電梯注意安全,禮讓患者。
六、凡探視、陪護人員損壞、丟失醫院物品,應負責賠償。
醫院探陪人員管理制度篇4
為加強我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落實《鄭州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加強住院患者陪護探視工作的緊急通知》及《鄭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關于進一步加強全市醫療機構醫院感染管理工作的通知》,有效控制傳染源,杜絕院內感染事件,保障患者及家屬的健康和權益,特修訂探視陪護管理制度。
一、所有患者原則上均不允許探視。
二、加強對住院患者陪護工作的管理,原則上不允許陪護;經醫護人員評估確實需要陪護的`,僅限一名陪護人員并相對固定。
三、嚴格落實陪護證制度,一人一證,憑證出入醫院和病區,無特殊原因不隨意替換陪護人員且有流行病學史者不允許在院陪護。
四、加強陪護人員的管理,陪護人員需遵守醫院以下管理規定:
1、積極配合醫務人員進行流行病學調查,如實向醫務人員提供14天內是否到過境外、省外或省內南陽地區,是否接觸過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者,是否接觸過來自境外、省外或省內南陽地區或有病例報告的社區發熱和/或有呼吸道癥狀的患者,是否已按有關要求解除居家隔離或集中醫學觀察,是否有發熱和/或明顯的呼吸道癥狀、面部/手部皮膚損傷、腹瀉等身體不適,并對所提供的信息承擔法律責任。
2、如有境外、省外歸來陪護人員,科室需立即上報護理部,確認回鞏后隔離14天,進行胸部CT、血常規、核酸檢測結果無異常方可在院陪護。
3、進出醫院及病區必須佩戴一次性口罩,自覺保持個人清潔衛生、勤洗手、注意咳嗽禮儀,保持病室干凈整潔,定時開窗通風。
4、減少出入醫院、病區的頻次,在買飯、外出檢查、手術、繳費等情況下方可外出,每天外出不超過3次,每次不超過20分鐘,每次外出均需配合卡點工作人員進行身份識別、體溫檢測、去向登記等。
5、嚴禁在外留宿,嚴禁進出其他病區和病房,嚴禁聚眾活動聊天。
6、按要求簽署特殊患者陪護人員承諾書,自覺配合醫護人員進行健康監測,當出現發熱、乏力、干咳等不適癥狀時,請您及時告知醫務人員,并主動及時按照規范流程就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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