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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圖書借閱制度
[篇一:圖書借閱管理規定]
實施日期:
1、目的:為營造良好學習氛圍,豐富員工業余文化生活,提升員工之整體文化素養,合理管制圖書借閱工作,特制定此管理規定。
2、范圍:公司全體員工。
3、權責:人力資源部總務文員負責圖書的借閱管理。
5、內容:
6、公司所有圖書應由圖書管理人員編號登記入冊,并編制目錄卡供本公司在職員工查閱。
7、每年6月、12月中旬徹底清查一次。
8、公共參考圖書、辭典、珍貴圖書概不外借,如工作需要或其他原因必須借閱者則通過正常借閱程序且當天歸還。一般書刊、報紙可隨意閱覽,但不能帶出圖書室或撕剪,閱讀完畢后放回原位。
9、每周三、周六18:30~20:30為圖書借閱時間。
10、公司所有圖書借閱者僅限公司在職員工。員工在借閱書藉時必須先查覽目錄卡,做好登記征得圖書管理員同意后方可外借,每次最多借閱一冊,最長時間不得超過2周,若未能讀完需辦理續借手續。
11、員工在閱讀過程中,應愛護書籍,不得在書中批改、圈點、劃線、折角、涂寫。圖書借閱制度。如有破損或遺失處3倍以上罰款。
[篇二:圖書館借閱制度]
一、借書規則
1、憑借閱證(入學時免費bàn zhèng)借書,借閱證僅限本人使用,借書手續不得代辦。
2、借閱證應妥善保存。如遺失,須立即到圖書館三樓辦理掛失,并將所借書刊還清,于兩周后補發新證。補發新證需交押金伍元。如不及時掛失,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負責。
3、學生在離校前須交回借閱證并還清所借圖書,無證辦理離校手續者,須交納補證費伍元。
4、遵守圖書借閱規定,按時還書,逾期罰款。
5、期刊一律不外借。
6、借閱書刊應當愛護,不得毀損(如撕頁、劃線、寫字、污跡等)、遺失。如有污損、遺失等違章行為,按予以賠償。
7、借出書刊本館如有特殊需要可隨時索回。
二、閱覽規則
1、本館閱覽室僅對本校讀者開放,憑本人借閱證入室閱覽。
2、讀者隨身攜帶物品如書包、雨具等不準攜入室內。
3、閱覽室陳列的書刊憑借閱證借閱,但每次僅限1冊,閱后必須交管理員歸還原處,不得隨便亂放。
4、保持室內安靜整潔;禁止吸煙、吃零食;禁止隨地吐痰、亂扔紙屑并自覺關閉通訊工具。
5、讀者應自覺愛護書刊,不得污損(如撕頁、劃線、寫字、污跡等)。私自將書刊攜帶、轉移出室外者,以盜竊書刊論處。污損、盜竊書刊按予以賠罰。
6、不得搶占座位。
7、愛護閱覽室的設施,桌椅不得隨便亂動。
8、自覺遵守閱覽室的其他有關規定。
三、借閱規定
1、本館書庫實行閉架與半開架服務,憑本人借閱證借書。
2、學生借閱圖書總數為4冊,文藝類借期為30天,專業類借期為半年,到期可續借30天,但必須辦理續借手續;教職工借閱圖書總數為10冊,借期為半年,到期可續借一個月。
3、進館后先查閱目錄,按要求填寫索書號,交圖書管理員辦理借閱手續。
4、保持書庫安靜整潔,不得在庫內談笑、喧嘩、吃零食、亂扔紙屑,禁止吸煙和隨地吐痰,愛護目錄廳檢索機等設備。
5、借書時,首先應檢查圖書有無缺損,如有缺損應交管理員驗證、蓋章,損壞圖書按予以賠罰。
6、不得在目錄廳長時間逗留和閱覽,以免影響其他讀者入庫。
7、未辦理借書手續,無論用何種方式將圖書帶出書庫,均以盜竊書刊論處。
四、借閱書刊違章處罰辦法
1、借閱的書刊都應按期歸還,只要有一冊書刊逾期,本館停止其辦理再借圖書手續。
2、逾期歸還的書刊一律以冊為單位執行罰款,逾期罰款0、1元/天。冊。
3、凡在節假日及寒署假期間到期的書刊,按照“節假日規則”執行,即寒、暑假期間到期的書刊,系統自動將借期延至開學日后10天(以學生正式上課日為開學日);黃金周期間(如五一、十一)到期的書刊,系統將借期延至正常上班后3天;不在以上節假日期間到期的書刊不享受節假日規則。
4、借閱書刊如有遺失,必須在借期內辦理賠償手續;超過借期賠償,超過天數按逾期天數處理后再予以罰款。
5、讀者丟失圖書,按書價2—5倍賠償。
6、讀者所借書刊不得圈畫與損壞,情節較輕者按書價的10—50%罰款,情節嚴重者按丟失圖書處理。
7、凡有盜竊書刊者,均按圖書原價的10倍給予罰款,并報請學校相關部門給予紀律處分。
[篇三:小學圖書借閱制度]
一、本圖書室的報刊雜志只限在本校人員查閱,閱后報刊雜志如期歸還。
二、圖書實行憑證借閱制度,教學用書借期最多為一學期,其他書借期為一年,一次最多可借閱兩本,欠書不予再借。
三、如需繼續閱讀,應及時續借閱手續。
四、愛護圖書,不準在書上劃道、圈點,更不準割頁、撕毀,違者按規定罰款。
五、圖書或借書證丟失,應及時聲明,并按規定賠償補辦借書證。
六、轉學或畢業者應及時辦理退證手續。
七、保證室內衛生和肅靜,室內禁止吸煙、亂扔垃圾。
八、學校圖書室開放時間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00——下午4:30全天開放。
[篇四:小學圖書借閱制度]
一、教職工借閱圖書、資料制度:
1、圖書室、閱覽室的書籍報刊,只限本校教職工借閱。外單位如需查閱資料,必須經主管領導批準后,方可查閱資料。
2、對本校教職工開放圖書。每人限借2至3冊教學參考書,文藝類書籍限借1至2冊。工具類圖書只準查閱,不得外借。
3、一般圖書借閱周期為一個月,必要時可以續借一個月。不得長期占用圖書,影響圖書流通。
4、損壞、丟失圖書的按現價加倍賠償。一般圖書丟失,按圖書現行價格加一倍賠償。工具、古籍圖書按現價2—3倍賠償,孤本或絕版圖書酌情按5—10倍賠償。
5、調離人員必須先還清圖書,方可辦理離校手續。
二、學生借書制度:
1、圖書室只對本校學生開放,非本校學生謝絕借閱圖書。
2、每次借書只限一本,借閱時間為一周,逾期不還者給予批評教育,性質較重者停止借閱。
3、學生轉學、休學或畢業時,必須辦理清還手續,然后離校。
4、愛護圖書,人人有責。禁止拆卷、撕頁、剪裁、涂抹。違者批評、罰款、停借等。
5、嚴重損壞或丟失圖書者按現價賠償。
6、學生借書必須服從管理員管理,按年級段、班級分配時間,排隊有序的借書。
7、倡導以班級為單位集體借閱。
[篇五:公司圖書管理制度]
第一條本公司圖書的管理,除另有規定外,悉依本辦法辦理。
第二條本公司圖書由總務科負責管理,并于每年5月12月下旬各清點一次。
第三條新購圖書除按順序編號外,應新書名、出版社名稱、著作者、冊數、出版日期、購買日期、金額及其他有關資料詳細登記于"本公司圖書登記總簿"并填制圖書卡插放于圖書之末頁。
第四條本公司圖書由總務科編制目錄卡俾供員工查閱。
第五條借書人以本公司員工為限。
第六條辭典、珍貴圖書或被指定為公共參考圖書,概不得外借,但必須閱覽者限于當天歸還,其借還手續比照本辦法第十四條、十五條規定辦理。
第七條一般書報雜志得隨意閱覽,惟閱畢應歸回原外,不得擅自攜出公司或撕剪,但公司廣告、公告及其他與業務有關資料剪貼供公司參考自不在此限。
第八條員工所借之圖書,如遇清點或公務上需參考時得隨時通知收回,借書人不得拒絕。
第九條員工的借書分個別借書與科別借書兩種,科別借書系指屬某科之專用圖書由單位主管具名借用。
借書時間、借閱期間與冊數
第十條借書時間限辦公時間內上午10點30分至11點,下午3點至3點30分,其他時間概不受理。
第十一條借書期間一律為三星期,到期應即歸還,倘有特殊事由需續借者,務必辦理續借手續,但以續借一次為限。
第十二條借書冊數以四冊為限。
第十三條科別借書期間與冊數不受前二條的限制,惟遇調(離)職應將借用圖書全部歸還。
(二)借還書手續
第十四條員工欲借書應先查閱圖書目錄卡片,填寫借閱單持向管理員取書,管理員將圖書交予借書人應先抽出圖書卡由借書人簽章后,一并與借閱單妥為保管。
第十五條員工還書時應將所借圖書交予管理員收訖,管理員除將借閱單歸還借書人作廢外,并應將圖書卡歸放書內。
(三)罰則
第十六條員工借出圖書不得批改、圈點、畫線、折角、涂寫,如有破損或遺失等情況,一律照原圖書版本購賠或照原價加倍賠價。
第十七條員工借書期限屆滿,經通知仍不還書者,或遇清點期而仍不還者,除未還書前得停止其借書權外,必要時并得簽報議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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