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西安市成都失業穩崗補貼政策
穩崗補貼政策給人們帶來了更多的保障,下面YJBYS小編為大家精心搜集了關于2016年西安市成都的失業穩崗補貼政策,歡迎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大家!
1、國家為什么實施穩崗補貼政策?
答:國家出臺穩崗補貼政策主要有兩方面原因:一方面,從政府的職能上講。中國經濟進入新常態,增長速度換檔期、結構調整陣痛期、前期刺激政策消化期“三期”疊加,企業作為中國經濟的主體,經營風險不斷加大,職工大量轉崗安置、下崗失業的現象隨時可能出現。對于正常納稅、按時參保繳費承擔社會責任的企業,政府有義務和責任去分擔這些企業暫時遇到的困難和風險,幫助他們渡過難關。另一方面,從失業保險基金的功能上講。失業保險基金具有三大功能,即:保生活、穩崗位和促就業。今年是我國就業壓力最大的一年。企業穩定了就業崗位,就減少了再就業的壓力,促進了就業創業工作。因此,去年年底,人社部、財政部、發改委、工信委聯合下發《關于失業保險支持企業穩定就業崗位的通知》(人社部發[2014]76號),對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員、少裁員,穩定就業崗位的企業,由失業保險基金給予穩定崗位補貼。隨后,國務院又下發了《關于進一步做好新形勢下就業創業工作的意見》(國發〔2015〕23號),在《意見》中,將享受穩崗補貼范圍進一步擴大到所有依法參保并足額繳費,裁員率低于城鎮登記失業率的企業。可以說,穩崗補貼將成為今后失業保險工作一項重中之重工作,大家要從思想上引起足夠重視。
2、國務院為什么擴大穩崗補貼實施范圍?
答:人社部、財政部、發改委、工信委聯合下發《關于失業保險支持企業穩定就業崗位的通知》(人社部發[2014]76號)規定的穩崗補貼實施范圍主要是實施兼并重組、化解產能嚴重過剩、淘汰落后產能三類企業。這三類企業在我市數量較少,基本上很少有企業能夠符合條件。省人社廳考慮到這種情況,經過調查研究,將穩崗補貼實施范圍擴大到中小企業。國務院考慮到在產業結構調整過程中,企業承擔的穩崗任務較重,失業保險基金結余較大,因此,將穩崗補貼政策進一步擴大到所有依法參保并足額繳費,少裁員或不裁員的企業。
3、經辦機構如何掌握不同年度的穩崗補貼實施范圍?
答:我市申報度穩崗補貼的企業,仍按《關于貫徹落實失業保險支持企業穩定崗位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市人社發[2015]145號)要求執行。申報2015年度及其以后年度的穩崗補貼的企業,按市人社局、市財政局《關于貫徹落實新形勢下失業保險促進就業創業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市人社發[2015]號)規定的實施范圍執行。大型企業不符合度穩崗補貼條件,但穩崗補貼實施范圍擴大后可申報2015年度穩崗補貼。
4、為什么企業必須自覺納入失業動態監測范圍?
答:這是國家的明文規定。主要是想及時掌握企業在產業結構調整過程中行業人數變化情況,以便及時采取相關的應對措施。
5、為什么要求企業要加大失業保險宣傳力度?
答:為了維護企業的利益,我們在研究確定企業裁員率時,沒有簡單地計算企業年度參保人數的變化,而是從實際出發,定為領取失業保險金人數。這樣,可能有些企業為了爭取穩崗補貼,而不給符合條件的職工辦理失業登記。因此,要求企業要加大失業保險宣傳力度。下一步還要把職工因企業不給辦理失業登記的投訴作為能否最大限度享受穩崗補貼的重要因素。
6、穩崗補貼政策范圍擴大后,還需要審核政策范圍及產業結構調整材料嗎?
答:不需要。新文件下發后,申報2015年度及其以后年度穩崗補貼的企業,不再需要提供政策范圍及產業結構調整材料,各有關部門也不再進行審核。
7、穩崗補貼范圍擴大后,享受穩崗補貼的條件也發生了變化,企業還需要開具環保證明嗎?
答:穩崗補貼范圍擴大后,享受穩崗補貼的基本條件只有兩條:一是依法參加失業保險并足額繳納失業保險費;二是上年度裁員率低于城鎮登記失業率。沒有再規定符合中省市環保政策,因此,從申報2015年度穩崗補貼開始,不再要求開具環保證明。
8、申報2015年度及以后穩崗補貼的企業應具備哪些條件?
答:穩崗補貼政策實施范圍擴大后,市人社局、市財政局《關于貫徹落實新形勢下失業保險促進就業創業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市人社發[2015]號)規定,申報2015年度及其以后年度穩崗補貼的企業應同時具備兩個條件:一是依法參加失業保險并繳納失業保險費(指足額繳納失業保險費或按規定補繳歷史欠費);二是上年度未裁員或裁員率低于西安市城鎮登記失業率。不再審核企業類型和產業結構調整條件,不需提供環保證明和財務審計報告。
9、為什么不按參保關系確定穩崗補貼受理部門?
答:這次穩崗補貼的審批模式與以往不同,簡化了前期審核手續,但上級要求要加大事中、事后監督檢查力度,確保失業保險基金的安全使用。另外,上級要求申報穩崗補貼的企業要自覺納入失業動態監測范圍,及時上報相關數據。要落實這些工作要求,就必須緊緊依靠區縣、開發區人社部門。
10、西安市穩崗補貼政策要求企業向工商注冊地址的人社部門申報,如果企業在參加西安市參加失業保險,但工商注冊地址不在西安市行政區域內,應該由哪些部門受理?
答:省上文件規定,企業在哪里參加失業保險,就在哪里享受穩崗補貼政策。由于歷史原因,工商注冊地址不在西安市行政區域內,但實際在西安市參加失業保險的企業,可向企業失業關系所在的經辦機構提出申請,經辦機構應履行受理環節職責。
11、《西安市穩崗補貼審批表》中“納入失業動態監測情況”欄,由誰來填寫?
答:《西安市穩崗補貼審批表》中“納入失業動態監測情況”欄,由受理部門根據企業提供的材料填寫。
12、企業申報2015年度穩崗補貼時,應該準備哪一年的資料?
答:這次穩崗補貼的審批思路是先審批、再用于穩定就業崗位工作、后跟蹤監督檢查。因此,企業申報2015年度穩崗補貼時,應準備的是當年的相關資料,經辦機構在審核企業繳費、裁員情況時,依據的是的數據,監督檢查時,主要看當年的穩崗措施落實情況。對于企業穩崗補貼用于轉崗培訓、技能提升培訓的企業,還要按照我局關于轉崗培訓工作的要求執行,自覺接受政府相關部門的監督檢查。
13、度企業繳納了1000萬的失業保險費,是不是申報2015年度穩崗補貼就能申領500萬?
答:今年,我們會根據企業申報的`資料和實際情況,盡量按最高限給予審批。明年開始,我們將根據企業穩崗補貼的使用情況、失業保險政策宣傳情況、失業動態監測情況、企業轉崗培訓信息化建設情況等因素作為穩崗補貼考核要素,對企業穩崗補貼成效進行全面考核,并把考核結果與新一年度穩崗補貼的審批相結合,研究確定穩崗補貼的審批金額,從而把穩崗補貼的作用發揮到最大。
14、企業在度申領了失業調控補貼,在申請2015年度穩崗補貼中是不是應該扣除?
答:申請的2015年度穩崗補貼是對2015年穩崗工作經費的支持,不應該扣除申領的失業調控補貼。如果企業在2015年申領了失業調控補貼,則應該扣除。
15、穩崗補貼的執行期限是什么?
答:《關于貫徹落實失業保險支持企業穩定崗位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市人社發[2015]145號)規定,穩崗補貼政策從開始執行到2020年底結束。
16、城鎮登記失業率在哪里可以查到?
答:在每年公布的政府工作報告中可以查到。如:度城鎮登記失業率在2015年政府工作報告中有體現。
17、企業的裁員率是怎么算出來的?
答:我市穩崗補貼文件中規定,上年度裁員率指上年度該企業辦理失業登記人數除以上年年底職工參加失業保險人數的百分比。失業登記人數和參保職工人數,在我市社保系統有記載。
18、符合我市穩崗補貼申領條件的人力資源公司,能不能申領穩崗補貼?
答:根據我市穩崗補貼實施范圍和基本條件,人力資源公司、勞務派遣單位也可享受穩崗補貼,但應承擔對用人單位使用穩崗補貼的全部監管責任;按照“誰足額繳費、誰穩定崗位、誰享受補貼”原則,統一向受理部門提出申請;申請時,應區分勞務派遣、勞務承攬、人事代理、本部參保人員等不同情況,明確人力資源公司、勞務派遣單位和用人單位在穩定就業崗位上所起的作用,落實享受穩崗補貼的單位、落實穩崗補貼的監管責任。
人力資源公司中參加失業保險人員的情況大致有四種情況:一是人力資源公司自己的員工,二是勞務派遣員工,三是勞務外包人員,四是人事代理人員。
19、申請年度新成立的公司,剛剛參加失業保險,能否享受當年的穩崗補貼?
答:申請年度新成立的公司,剛剛參加失業保險,沒有上年度的失業保險繳費數字,因此,不能享受當年穩崗補貼。
20、公司是從集團總公司里分離出來單獨繳納失業保險,或者幾個公司合并為一個公司,能否享受穩崗補貼?
答:理論上是可以的。從集團總公司里分離出來的單獨繳納失業保險費的單位,由于上年度沒有失業保險費繳納數據,則這種情況無法給該公司計算穩崗補貼。該公司可與原集團總公司協商處理。
幾個公司合并為一個公司,要看失業保險賬戶是否合并。如合并后,則可看上年度幾個公司的繳納失業保險的票據。依據這些票據,也可以享受穩崗補貼。
21、企業申請穩崗補貼后,資金如何劃撥?
答:根據企業提交的穩崗補貼使用計劃,如果屬于繳納社保補貼的直接把資金劃撥到企業社保賬戶上;如果屬于給職工發放生活補貼、開展轉崗培訓和技能提升培訓,則直接把資金劃撥到企業提供的對公賬戶上。企業穩崗補貼的使用一定要按計劃執行,不得改變用途計劃,穩崗補貼使用情況將直接影響下一年度穩崗補貼的審批金額。
22、用穩崗補貼開展轉崗培訓和技能提升培訓,企業自己能定嗎?
答:企業自己確定轉崗培訓和技能提升培訓內容和資金使用計劃,但必須全程接受市人社局監督管理。如果不自覺納入市人社局全程監督管理的,市人社局將不認定穩崗補貼用在轉崗培訓和技能提升培訓上,會直接影響下一年度的穩崗補貼金額。
23、企業8月才成立,度繳費僅四個月,但足額繳納了失業保險費,能申請2015年的穩崗補貼嗎?
答:可以。只要系統內有企業度繳納失業保險費的數據,并按時足額繳納失業保險費,就可以申請2015年度穩崗補貼的。
24、原行業單位申領穩崗補貼,上年度繳費金額如何認定?
答:由于原行業單位在我市社保信息系統中沒有上年度失業保險繳費金額,因此,原行業單位失業保險繳費情況,可由社保經辦機構可根據原行業單位提供的實際繳費票據或省人社廳失業保險處出具的原行業統籌單位失業保險費返回文件及明細給予確定。
25、企業穩崗措施指的是什么?
答:穩崗措施是指企業為了穩定職工隊伍在申請穩崗補貼年度內所采取的一系列具體措施。主要寫準備采取什么措施穩定就業崗位,并不是寫以前做好什么穩定崗位的工作。一般來講,講清楚以下三方面的內容即可:
一是企業的基本情況,包括成立的時間、所屬行業、主營業務,繳納失業保險費的起始時間。
二是當前企業在職工隊伍穩定上面臨的困難和問題。
三是準備如何穩定職工隊伍,有什么具體措施及每項措施的落實情況。這是穩定崗位措施的重要內容,要與穩崗補貼的使用計劃相對應。
26、申請年度企業穩崗補貼使用計劃內容有什么要求?
答:穩崗補貼使用計劃,理論上可以用于職工生活補貼、社會保險補貼、轉崗培訓補貼、技能提升培訓補貼中的任何一項,但是考慮到職工生活補貼、轉崗培訓補貼、技能提升補貼后期監督管理困難,因此,希望企業選擇社保補貼。
如企業堅持要求穩崗補貼使用在轉崗培訓和技能提升培訓上,則應按照我市失業調控補貼的相關要求,自覺接受政府部門的監督管理。否則,則政府監督部門會認定穩崗補貼使用不當,影響下一年度的穩崗補貼申請。
27、企業已停工停產,但正常繳納失業保險費,并沒有裁員,這樣的企業能不能申領我市穩崗補貼?
答:從企業反映的情況來看,應該符合我市穩崗補貼政策基本條件,可以申領穩崗補貼。但是,企業應該考慮失業保險費單位部分是不是企業承擔的,有沒有將企業的責任轉移到職工個人承擔。如果有,則是違反了相關法律。如果有人向我們反映,我們要進行查處,并追究當事人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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