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個月到了,三個人都回來了,老人就問他們每人所做的最得意的事。長子說:有個人把一袋珠寶存放在我這里,他并不知道有多少顆寶石,假如我拿他幾個,他也不知道。等到后來他向我要時,我原封不動地歸還他。老人聽了之后說:這是你應該做的事,若是你暗中拿他幾顆,你想你會變成什么樣的人?長子聽了,覺得這話不錯,便退了下去。
次子接著說:有一天我看見一個小孩落入水里,我救他起來,他的家人要送我厚禮,我沒有接受。老人說:這也是你應該做的事,如果你見死不救,你心里過得去嗎?次子聽了,也沒話說。
最小的兒子說:有一天我看見一個病人昏倒在危險的山路上,一個翻身就可能摔死。我走向前一看,竟然是我的仇敵,過去我幾次想報復,都沒有機會,這回我要弄死他,可說是不費吹灰之力,但是我不愿意暗地里害他,我把他叫醒,并且送他回家。老人不等他說完,就十分贊賞地說道:你的兩個哥哥做的也是符合良心的事,不過你所做的是以德報怨,那就更難得了。
做該做的事,是不昧良心,但做到原來不易做到的事,更能彰顯良心的光芒。
故事中的三兄弟,他們的作為皆遵從了自己良心的要求,長子的不貪非份之財與次子的不見死不救,是我們一般人都能確認的倫理原則。至于小兒子的寬恕仇敵并適時的援助對方,他的良心讓他不僅不做惡事,更積極地促使他行人所不易行之善,更彰顯了人性的高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