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外出考察安全責任書
下面是YJBYS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學生外出考察安全責任書,僅供參考。
第一篇
為了認真貫徹落實學院有關安全工作管理規定,切實加強藝術設計系安全管理目標,確保實踐性教學計劃的順利完成;同時為提高學生的自防、自衛、自治、自救能力,創建安全、穩定的外出寫生秩序,現結合實際情況與參加外出寫生的學生簽訂安全責任書。內容如下:
一、外出寫生期間,學生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嚴格遵守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學生行為準則》;嚴格遵守《藝術設計系關于〈專業考察〉課程外出寫生的管理規定》。凡因違反造成人身傷害或設備、設施損壞的,由學生本人負責并承擔賠償責任。
二、遵守當地的地方法規,尊重當地的宗教信仰和風俗習慣,不做有損學校和個人名譽的任何事情;如有違反造成不良影響或損失的由學生本人承擔責任。
三、切實注意人身、財產安全,按照帶隊老師安排在具體的寫生點進行寫生,不得擅自離隊,尤其女生更應提高警惕,不得獨自離隊活動,有特殊情況應經帶隊老師批準。擅自離隊的一切安全責任自負,并按違紀從嚴給予處分。
四、逃避寫生擅自回家者,由學生家長負責督促催回。否則學院將追究違紀學生的責任,并按照學院相關規定給予相應的處分;由此引發的意外事故,概由學生本人承擔責任。
五、增強防火、防盜等安全防范意識,妥善保管貴重物品,注意食品衛生和醫療安全。
六、學生擅自到江河湖塘洗澡、游泳、捉魚等,或者不遵守交通規則造成的人身傷害事故,學生本人承擔責任。
七、禁止進入娛樂場所飲酒、跳舞、玩游戲機、賭博、K歌等活動;晚間十時前所有學生必須返回集體住所,凡違反此規定引發的各類安全事故與治安事故,由學生本人負責。學院和系(部)按紀律規定進行處分,違反國家法紀法規的'由公安、司法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八、學生如有不適宜外出寫生的疾病或其他特殊情況,在寫生前報告班主任(輔導員)和任課老師并履行請假手續(即:學生個人提出申請,經班主任、輔導員、任課教師確認、系審批)后,由班主任或輔導員聯系學生家長確認情況屬實后方可不參加外出寫生,但應參加下一屆學生的寫生考察并完成相應作業后方可獲得相應學分;期間的安全責任按以上有關條文執行。
九、此責任書一式兩份,系部、學生各持一份。此責任書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系主任簽字: 學生監護人簽字:
系(部)蓋章: 學生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二篇
××××××××學院××協會預定××××年××月××日到××××××公司進行參觀,協會有關負責人已經明確告知相關安全要求以及注意事項,為此,本協會參觀的同學做出如下保證:
1、在參觀過程中嚴格遵守國家法令和校紀校規,不參與任何違法犯罪活動。不準擅自離隊,不擅自單獨活動。如果有特殊情況不與協會同學一起集體活動或返校,必須向帶隊老師申請同意后方能單獨活動(在申請中明確單獨活動的原因、返回時間、聯系電話等,同時明確單獨活動期間發生的任何事故后果,由單獨活動學生自己負責)。
2、在活動的過程中,一切行動聽從老師和活動組織者的指揮,時刻把安全放在第一位,每時每刻要注意安全,不到有危險的地方去;對違反工作紀律,不服從管理的學生,出現安全事故由學生自行負責。
3、 活動時學生在老師和負責人的帶領下有組織、按順序依照指定路線認真開展活動、參觀,帶隊負責人和外出活動的學生實行點名制度,并及時向帶隊老師匯報學生活動情況、安全狀況。
4、在活動的過程中,互助互愛,相互關心,處理好同學之間的關系。
5、在活動中遵守紀律,遵守時間安排,準時在指定地點集中出發,并安全準時地在返回指定地點集中和返回,確保安全返校。
6、在外活動學生除注意安全外,還需注意防火、防盜、防騙等其他安全事項,在外期間一定認真執行學院安全規定,注意交通、人身、財務等安全。
在活動中如有違反上述條款的行為,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違反規定學生本人負責。
活動主要負責人簽名:
外出活動所有學生簽名(前面不夠可簽背面,請勿代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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