門前三包責任書范文「精篇」
范文一
“門前三包”責任書
為加強城市管理,美化人居環境,根據國務院《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和《邵陽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規范市民日常行為的通告》(市政發[20XX]8號)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責任書。
一、責任范圍
(一)沿街兩側的“門前三包”范圍:寬度為從各自門前墻基至人行道路沿石(無人行道路沿石的至門前3米),長度為至毗鄰單位(無毗鄰單位的外延3米)。
(二)市場的“門前三包”范圍為:自市場口左右各15米至人行道路沿石。
(三)機關單位、住宅小區的“門前三包”范圍為:機關單位、小區周邊圍墻至人行道路沿石(或者小區圍墻外3米以內)。
(四)施工場地的“門前三包”范圍為:整個施工現場圍欄至人行道路沿石。
二、責任內容
(一)包環境衛生:負責門前責任區內的衛生保潔工作。責任門店(單位)內設置有垃圾收集設施,并自覺將垃圾倒入環衛作業保潔車內或附近的垃圾中轉站,做到門店(單位)內垃圾不外掃、不亂堆、不亂扔;污水不亂潑、不亂倒;餐飲行業油煙排放不超過環保規定標準。同時,勸阻他人在責任區內亂倒垃圾、亂扔廢物等損害環境衛生行為。
(二)包綠化美化:責任人自覺維護責任區內的'花草樹木及綠化美化設施,并制止他人破壞綠化美化及其它市政設施行為。
(三)包市容秩序:責任門店要嚴格做到歸店經營(以門坎或卷閘門為準), 不得占道加工、經營、作業、堆物,不得亂牽亂掛、亂貼亂畫、亂搭亂建,不違章停放車輛,及時清除責任區內的“牛皮癬”,同時,勸阻他人在門前擺攤設點、違章停車等影響市容秩序行為。
三、責任要求
(一)責任門店(單位)應自覺接受管理、監督、檢查。對違反“門前三包”的行為,應及時勸阻或舉報(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XX319)。
(二)對不承擔“門前三包”義務的責任單位、門店連續兩次抽查為不合格的,由城管行政執法部門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整改,對整改后仍達不到要求的,按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對不履行衛生責任區清掃保潔義務或不維護正常秩序的,每次罰款50元;對損毀綠化樹木的,處1000元以下的罰款;對不按規定傾倒、拋灑、堆放垃圾的,責令限期改正,每次處100元罰款。
責任單位(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時 間:
范文二
單位門前三包責任書
1.為了加強斗湖堤城區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為市民創造清潔、舒適的工作和生活環境,根據縣創衛辦的規定,結合我單位實際,特與社區簽訂本責任書。
2.凡在本機關轄區內個體工商戶、居民住戶等(以下簡稱責任單位),均適用本責任書。
3.我單位門前“三包”工作統一由辦公室負責落實,由縣創衛辦、斗湖堤鎮人民政府及社區負責指導、監督。
4.我單位門前“三包”的范圍是機關院內沿街、沿路人行道以及該人行道段內的地面和建筑立面。門前“三包”的內容為包衛生、包綠化、包秩序,其標準是:
(一)包衛生:負責門前衛生責任區內地面清潔及綠化帶,樹 垃級雜物的清理,衛生責任內地面安全大于凈整潔,即無煙頭、無果皮、無紙屑、無污水、市政公用設施及建筑物立面,廚窗等干凈整潔,無亂貼亂畫。
(二)包綠化:負責門前衛生責任區內的樹木、花壇、草坪和綠化設施的衛生維護等,做到綠化設施完好美觀,綠化帶內無雜物,無踐踏損壞。
(三)包秩序:制止在門前衛生責任區內晾曬衣物,亂擺攤點,堆放雜物,店外經營,亂停亂放;保證人行道暢通,無影響市容環境秩序的現象。
5.本機關門前“三包”工作直接責任人是本單位主要負責人負責本單位責任區內的“三包”管理工作,接受社區及有關部門的監督、考核。
6.社區及縣創衛辦應加強對門前“三包”工作的管理,定期檢查或隨時抽查、督促門前“三包”工作責任的落實。
7.社區對門前“三包”工作 管理考核,其結果由縣創衛辦按縣政府有關規定施行。
單位(蓋章): 社區:
20XX年7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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