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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校車安全責任書

        時間:2023-02-10 10:40:27 責任書 我要投稿

        【熱】校車安全責任書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需要使用責任書的場合越來越多,責任書是寫明責任范圍、職責,多用于平行的文書。那么責任書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校車安全責任書,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熱】校車安全責任書

        校車安全責任書1

          為了加強和規范學生乘車管理,預防和減少安全事故,保證學生人身安全,根據國家制定的《校車安全條例》和各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有關的安全管理規定,制定本責任書:

          一、學校和校車公司負責學生早晨上車后、傍晚下車前及在校期間的學生人身安全;學生早晨從家出發到上車前這段時間包括在候車點候車時間及傍晚下車后到回家這段時間學生的人身安全由學生家長負責。

          二、學生家長必須提前5—10分鐘將學生安全的送到指定候車點,并看管好自己的孩子,確保候車點的秩序;傍晚放學時,學生家長必須提前到候車點接學生回家。如因學生家長因故不接送學生或因學生私自行動出現的安全事故由學生家長本人負全部責任。

          三、學生須按學校規定的乘車路線、車次、時間、候車站點乘車,不得隨意變更乘車路線、車次、時間、候車站點。校車定時定點發車,因個人原因不能按時到達站點而未坐車的,后果自負。

          四、家長必須配合學校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教育,熟知交通規則,并教育子女認真嚴格遵守交通秩序及候車點秩序。

          五、家長必須教育子女愛護車輛,保持車內整潔。如有損毀,根據校車公司規定進行賠償。

          六、家長配合學校教育學生乘車秩序。學生乘車定點定座,等校車停穩后,列隊依次上車,不隨車奔跑,按序就坐,不爭搶,上車后必須系好安全帶。學生在乘車期間如果紀律不好,不聽管教,或蓄意破壞車內設施,或在車內打架斗毆,經警告2次仍不悔改者,學校有權報校車公司停止其乘車資格。

          七、如果受天氣或其它因素影響,校車需臨時改變候車點或下車地點,跟車教師必須提前通知學生家長,學生家長必須到指定的接送學生。

          八、學生有特異體質的`(殘疾、重大疾病、暈車等)不應坐車的或需要特殊照顧的,家長要告知學校。否則出現一切后果,家長自負。

          九、規定范圍內的學生乘車必須經學生家長同意,并按規定交納乘車費。(5公里以內每學期200元,超過5公里的每學期300元)

          十、此責任書一式二份,學生家長和學校各執一份。

          學校(蓋章):學生家長(簽名):x

          乘車學生(簽名):xx

          x年x月x日

        校車安全責任書2

          沛縣中小學校車安全管理工作責任書為了進一步貫徹落實公安部、教育部《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小學校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加強中小學幼兒園校車安全管理的緊急通知》,明確中小學校長、幼兒園園長做好校車安全管理工作責任,特制定本責任書:

          一、校車車輛要求。

          學校自備或租用車輛稱為校車,校車應及時在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備案,并經法定檢驗合格,確保其技術性能良好、安全可靠;租用車輛時必須與租用單位簽訂租用合同、安全責任書;嚴禁購買或租用故障車、拼裝車、報廢車和個人機動車等作為校車;嚴禁超員和租用個人車輛接送學生。

          二、校車駕駛人要求。

          學校聘用的校車駕駛人員必須作風正派、舉止文明、身體心理健康、具有3年以上安全駕駛經歷,且要先經公安機關交管部門審驗合格后方能聘請;學校要與駕駛員簽訂聘用合同、接送安全責任書;嚴禁聘用三年內任一記分周期內累計分滿12分或者發生過交通死亡事故并負有責任的駕駛人駕駛校車接送學生。

          三、校車隨車護送人員要求。

          學校要安排一名或一名以上的專職工作人員或兼職教師作為接送學生的護送隨車人員。隨車護送人員必須作風正派、舉止文明、責任心強、思想政治覺悟高、身體心理健康,且應掌握相關的交通安全常識、應急救護常識;隨車護送人員要配合、監督駕駛員按預定路線圖接送、遵守交通規則,按時完成好接送工作,做好行車中的學生安全管理以及學生、家長、學校之間的交接工作;隨車護送人員在遇到突發事件時,必須按預定應急預案在第一時間向有關人員及有關部門上報情況,并做好學生安全轉移救護工作。

          四、加強校車管理,確保學生接送安全。

          學校校長、幼兒園園長作為學校交通安全的第一責任人,要負起校車管理職責。

          (一)要詳細掌握接送學生的校車、校車駕駛人、隨車護送人以及校車運行時間、行駛路線等基本情況,形成材料并把相關材料發放到學校所有工作人員及學生家長手中,與學生監護人簽訂接送合同書、安全責任書,建立檔案;

          (二)要對接送學生的所有校車駕駛人、隨車護送人員定期進行安全教育;

          (三)堅決取締無牌無證、不符合安全技術標準的車輛接送學生,嚴禁用低速載貨汽車和三輪機動車、拖拉機接送學生;

          (四)要制定校車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校車及其駕駛人、隨車護送人管理臺帳,對校車的日常運行維護與檢驗、駕駛人遵章守則及其審驗、交通事故與安全教育等情況進行跟蹤記錄,做好做細各種應急預案,切實加強學校校車的日常使用管理;

          (五)要定期和不定期對校車進行維護保養,隨時保證其安全技術性能處于完好狀態。學校應指派專人對校車每次運載學生的情況進行查驗,發現超載、超速或其他交通違章行為,應當制止。

          (六)學校組織春游等需要學生集體乘車外出活動的,要嚴格辦理報批手續,且必須租用專業交通運輸部門安全性能可靠的客車、并配備具有3年以上安全駕駛經歷且對行駛路線熟悉的駕駛人員;

          (七)對接送學生專用校車,應當按規定噴涂有公安、教育部門制定的統一標識。

          五、學校要建立健全校車安全管理工作考核獎懲制度。

          對認真履行職責,在交通安全工作中成績顯著的要給予表彰;對因管理松懈,責任不落實而造成事故的'要依法追究責任,是民辦幼兒園的予以取締。

          六、要把學校校車安全管理作為學校各項考核的基本要素。

          七、本責任書雙方簽字后正式生效。

          八、責任書的要求不因責任人的更換而改變,責任人如有更換的,接任者繼續履行。

          沛縣教育局(簽字)

          學校(簽字)

          20xx年十二月十三日

        校車安全責任書3

          鐵車中學校車駕駛員安全目標責任書為了加強校車管理,保證校車安全正點接送學生上下車,規范校車的運營管理,同時增強駕駛員的自我管理和自我約束能力的責任心,以適應不斷變化的市場需求,提高駕駛員技術業務服務水平,提升整體綜合素質,確保以質量求生存,以服務為發展,服務于社會,讓政府放心,領導滿意、群眾實惠的惠民政策落到實處。打造一支高素質的校車駕駛員隊伍,現與各駕駛員簽訂安全目標責任書,內容如下:

          1、駕駛員必須遵紀守法,遵守公司相關勞動紀律、規章制度。

          2、駕駛員必須服從學校的工作安排,不準借故拖延影響全面工作,未經批準不得使用車輛。

          3、駕駛員必須按行車路線安全行駛,保證安全正點的接送學生,配合好護導員的工作。

          4、駕駛員責任細則:

          ①駕駛員要注意車輛的保養,保持車輛清潔車況良好,節約油料材料。 ②每天認真作好記錄,行駛時不準接聽電話、吸煙、搭乘閑雜人員。 ③要關心愛護學生,對學生要熱心、耐心、細心、說話要文明。

         、艹鲕嚽皺z查車輛的`水、電、油等性能,車輛有故障時立即停車修理,嚴禁發現故障后繼續行駛,不得存在僥幸心理。

         、萑绨l生交通事故,需立即報警,報告學校領導,不得逃離現場,嚴禁酒后駕車,疲勞駕車。

         、奘哲嚭笠浜献o導員打掃車輛內外衛生,檢查車輛有無異常情況,有故障及時修理,不能影響第二天的工作。

         、甙磿r參加各項學習,學習管理制度、交通法規和駕駛員專業知識,同時積極完成學校安排的其它工作任務。

         、嗖环䦶膶W校安排,一切責任自負。

          本責任書一式兩份,學校與駕駛員各持一份,簽字生效。

          (校方)責任人簽字:

          (校車駕駛員)責任人簽字:

          日期:20xx年x月x日

        校車安全責任書4

          甲方:_____市三危中學(中小學校或幼兒園)

          乙方:_____市飛天客運有限責任公司(校車服務提供者)

          為嚴格校車安全管理,確保乘車學生安全,根據《校車安全管理條例》有關規定,經協商,甲乙雙方就校車服務達成協議,特簽訂本責任書。

          一、校車基本情況

          1.車牌號碼:甘F169732

          車型:大型專用客車

          3.車主姓名:賈世民

          4.核載人數:25人

          5.校車標牌編號:

          6.校車使用許可有效期:20___年7月15日

          7.行駛線路、開行時間、?空军c:見校車標牌

          8.安全技術檢驗有效期:20___年8月30日

          二、相關人員情況

          1.駕駛人:姓名:賈世民;性別:男;年齡:41;校車駕駛資格取得時間:20xx年9月1日;準駕車型A1A2;聯系電話:。

          2.備用駕駛人:_____,姓名:_____;性別:_____;年齡:_____;校車駕駛資格取得時間:___年___月___日;準駕車型:______;聯系電話:______。

          3.學校校車安全管理員:姓名:蘇錕

          電話:

          4.校車隨車照管人員:姓名:______,電話:______

          三、甲方責任

          1.指派專人負責校車安全管理,做好與乙方對接工作;

          2.選派確定隨車照管人員,并做好安全教育;

          3.建立學生乘車安全管理制度,做好學生在學校校園內或校門附近上下車的組織管理工作;

          4.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制度,對教師、學生及其監護人進行交通安全教育;

          5.健全完善校車安全管理檔案,實行一車一檔。

          四、乙方責任

          1.建立健全校車安全管理制度,加強安全技術條件檢查,定期進行安全維護,保證校車處于良好技術狀態;

          2.保證所有校車符合國家有關標準,配備校車標牌、校車標志燈、停車指示標志、有關安全設備和衛星定位裝置;

          3.加強校車駕駛人管理,定期對校車駕駛人開展安全教育,保證校車駕駛人與校車標牌記載的.駕駛人一致;

          4.保證提供服務的校車和校車駕駛人符合國家規定的條件;

          5.校車運載學生,應當按照校車標牌載明的線路行駛;

          6.校車因故不能接送學生時,及時調配其他符合國家標準的校車。

          五、其他事項

          1.責任期限:20___年___季學期

          2.月票價格:每生每天乘車費用為:____元(含財政補助)

          3.本責任書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一份報教育局。

          甲方(蓋章):______乙方(蓋章):______

          校長(園長):______法人代表: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校車安全責任書5

          校車隨車照管人員安全責任書校車隨車照管人員安全責任書校車隨車照管人員安全責任書校車隨車照管人員安全責任書 為加強校車隨車照管人員管理,督促隨車照管人員履行好職責,確保學生乘車安全,根據國家《校車安全條例(草案)》(征求意見稿)規定和市教育局要求,特制定校車隨車照管人員安全責任書:

          1.學生上下車時,在車下引導、指揮,維護上下車秩序;學生下車后需要橫穿道路的,帶領學生安全通過;

          2.發現駕駛人無校車駕駛資格,或者發現駕駛人飲酒、校車超載等明顯妨礙行車安全情形的,制止校車開行并立即向學校負責人報告;

          3.清點乘車學生人數,確保乘車學生安全落座,確認車門關閉后示意駕駛人啟動校車;

          4.制止學生在校車行駛過程中離開座位等危險行為;

          5.核實學生下車人數,確認乘車學生已經全部離車后本人方可離車。

          6.幼兒、小學生上下學,隨車照管人員應當與學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在校車停靠站點交接。

          本責任書一式兩份,學校和校車隨車人員各執一份。

          學校(蓋章):

          校長(簽字):

          隨車照管人(簽字):

          二○XX年九月

        校車安全責任書6

          為切實加強我校學生接送車的安全管理工作,預防和杜絕安全事故,保障學生乘車安全,根據江華縣《關于切實加強中小學校幼兒園接送學生幼兒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及各級部門的有關規定和要求,結合我校(以下簡稱甲方)實際特與校車方(以下簡稱乙方)簽訂此交通安全責任書。

          一、參與我校校車的車主即是車輛所有人及駕駛人員(校車方,以下簡稱乙方)。

          二、乙方提供車輛號為:。(注:校車駕駛人員必須具備以下條件:(1)、有相應準駕車型3年以上安全駕駛經歷; (2)最近3年內任一記分周期內沒有累計記滿12分的記錄;(3)未發生過致人死亡且負有責任的交通事故; (4)駕駛證依法經公安部門審驗合格;(5)身心健康,言行文明,無嗜酒等不良習好,無傳染性疾病,無癲癇、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車安全的病史; (6)無犯罪或嚴重違法記錄)

          三、乙方提供的校車不能是報廢車、套牌車或假年檢車或未年檢的車輛。車輛必須符合國家安全標準,手續齊全,須持有各種合法證件,以保證校車暢通無阻,順利接送學生。否則,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法律、經濟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含安全事故,車輛被扣、罰款、執照、扣留證件等)。另乙方一切合法證件的復印件交學校保管。

          四、乙方必須配備隨車人員1-2名,每天隨車,負責學生上下車、過馬路和行車過程中學生的秩序與安全。(注:隨車人員必須認真填寫隨車記錄交由值日老師核實后方能行車走人)。

          五、在接送過程中,因車輛故障或其他原因而誤時,乙方必須自己找車按時接送學生,不得發給學生路費自行回;蚧丶,更不得甩掉學生不管,而由此引起的不良后果或經濟安全責任由乙方承擔。

          六、乙方應按照指定路線和接送點接送學生,不得擅自改變路線和接送點。如有改動,當由校方主管領導決定;乙方應安全送返指定接送點,學生不得漏送漏接、不得沒到接送點提前讓學生下車,否則,一切不良后果由乙方承擔。

          七、乙方有責任與義務處理接送期間突發事件。(1)、在接送學生過程中發生侵害學生人身、財產安全的違法行為時,及時采取措施對學生進行保護,并及時向公安機關報告;(2)、發生車輛交通事故時,及時采取救助措施,保護現場,并向相關部門報告。如遇突發事件不予理睬,聽之任之,將追究乙方法律責任。

          八、接送時間內,乙方司機文明行車,安全駕駛,不得打罵、侮辱學生,不與學生、家長爭吵。保持車廂內外整潔,確保車輛設備、設施齊全有效,必需配備有效的滅火設備。

          九、在接送過程中如司機違規或操作不當,造成事故,由該車司機或車主承擔所有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嚴禁酒后開車,開車時不準抽煙,不準接打電話,不準和他人交談,不準開快車。

          十、乙方提供的.車輛每天按甲方規定的時間和線路接送學生,保證學生正常上下學的時間。接送過程中,如發生汽車故障,乙方必須調過其它合格車輛接送,費用責任由乙方負責。

          十一、在接送過程中,證件、手續一切齊全的情況下,違反交通規則,司機故意違章或沒帶齊有關證件的、其罰款由乙方承當;發生超載,被交警部門扣證、罰款,均由乙方承擔。

          十二、乙方應交人民幣3000元(¥叁仟元)給甲方為風險保證金,乙方當為學校接送校車身份期間不遵守此責任書,甲方不予退還乙方風險保證金。

          十三、甲方有權對乙方提供的`車輛狀況進行監督,如車輛過分殘破或不符合安全標準,甲方有權隨時解除校車方接送資格。

          十四、甲方有權對車輛及校車司機納入學校行政統一管理,服從調配,乙方必須依時參加甲方組織的安全學習及其它會議并落實到位,不參加會議的扣20元/次。

          十五、甲方有權在乙方提供的車輛的車身張貼甲方認為需要的宣傳標語和單位標志等。

          十六、乙方必須將校車提前10分鐘停留在學校指定地點,做好出車前的安全檢查。

          本責任書一式兩份,簽字后生效,不得以任何理由違約。

          該校車安全責任書最終解釋權歸學校所有。

          乙方(責任人)簽字:

          年月日

        校車安全責任書7

          為加強對幼兒園接送幼兒校車的管理,確保幼兒交通安全,為進一步貫徹落實《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加強中小學幼兒園校車安全管理的緊急通知》文件精神,明確園長做好校車安全管理工作責任。制定本責任書:

          一、幼兒園都應對校車進行嚴格管理。

          二、幼兒園自備、承租用于接送幼兒的車輛,必須是具有合格資質的客運車輛,嚴禁使用拼裝車、報廢車、貨運車、大小三輪車和個人機動車接送幼兒。

          三、校車的安全技術狀況必須符合《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規定的國家標準,必須為校車購買第三者責任險和乘座險。在按規定進行年審外,每學期開學前應當進行一次安全技術檢驗。年檢和技術檢驗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四、校車使用前應當上報縣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核準并備案,辦理統一的校車標識、標牌,方可上路使用。未經縣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批準許可的車輛,一律不得接送幼兒。

          五、校車駕駛員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持有相應準駕車型的.駕駛證,且具有3年以上安全駕駛經歷;

          2、近3年未發生過負有責任的交通死亡事故;

          3、近3年無交通違法記滿12分記錄的;

          4、身體健康,無不良嗜好;

          5、未受過刑事處罰。

          六、幼兒園應當建立健全校車安全管理制度,做到校車安全檢查、維護保養、駕駛員及跟車管理人員職責明確。要制定應急預案,有效處置突發事故。校車要主動接受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和縣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督、檢查。

          七、校車必須保持車輛整潔,車窗不得用金屬材料固定封閉。

          八、校車接送幼兒,必須有固定的行車路線和站點,并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認定備案。不得隨意更改行車路線,不得隨意?,不得到有危險的地方行駛。

          九、校車接送幼兒,除駕駛員外,必須有專人跟車管理學生。要嚴格按照車輛核定載客人數乘載幼兒,嚴禁超載。嚴禁校車駕駛員酒后駕駛、疲勞駕駛、超速駕駛。

          十、幼兒園組織師生外出參加集體活動必須報縣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并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備案,租車必須到有資質的客運單位租用安全合格車輛,并對整個活動全過程進行監管,確保安全。

          十一、校車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規的,應當主動接受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處罰,幼兒園須及時根據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抄送的駕駛人違法情況對駕駛員進行懲處。

          十二、幼兒園要開設交通安全教育課,經常對幼兒進行交通安全教育,明確乘坐校車的紀律;主動與公安交通管理部門配合,邀請交警進校園宣傳交通安全知識,進行警示教育;組織學生開展交通安全知識競賽活動,增強學生交通安全意識;要教育幼兒并告知家長,不得乘坐貨運車、農用車、大小三輪車等非客運車輛上學、放學。

          十三、幼兒園應當積極配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依法對校園周邊非法營運車輛進行整治,并配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在幼兒園路段設置交通標志。

          十四、幼兒園要與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區教育行政主管部門、鎮政府簽訂校車安全管理責任書,并與校車駕駛員和校車跟車管理人員簽訂安全行車責任書。租用車輛的,須與租賃單位簽訂安全責任書,逐車逐人明確安全責任。

          十五、幼兒園園長是校車安全管理第一責任人。駕駛員和跟車管理員是直接責任人。幼兒園要強化安全意識,確保校車接送幼兒的安全。校車發生安全事故,要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此協議一式兩份,幼兒園、駕駛員各持一份。

          幼兒園園長簽字:(蓋章)

          校車駕駛員簽字:

        校車安全責任書8

        尊敬的學生家長:

          您好!

          您的孩子乘坐的是X交運平安校車,您選擇接送孩子校車運行線是XXX,您選擇接送孩子的校車?奎c是XXX,根據學校上學、放學時間以及學校、家長要求,本線路校車上學、放學發車時間依照學校和校車公司根據實際情況協商制定的時間(具體時間由學校通知家長)。為了加強和規范接送學生的日常管理,確保孩子乘車安全,根據《校車安全管理條例》、《惠民縣平安校車工程試點方案》等安全管理規定特制定本責任書。

          一、因各種原因學生上學不坐校車時,家長應向校車護導員請假,放學不坐校車時學生(或家長)應向交接老師請假。

          二、家長必須在學校的放學時間點按時到校車?奎c接孩子,由于家長原因學生不能按時與校車方交接的`,校車不再等待。家長同意讓學生自己下車的,必須與校車護導員聯系并交代清楚后,由學生簽字后自己下車。家長不按時接孩子又不聯系或無法聯系、聯系不上的,由校車將學生拉回學校,由學校處理,確保孩子安全,由此出現的后果家長自負。

          三、家長送孩子上學必須在起始點發車時間前到達自己選擇的停靠點等待校車,不能讓校車等待學生,耽誤坐車結果自負。

          四、家長必須配合學校對子女進行交通安全教育,使其熟知交通安全法規,并教育子女嚴格遵守交通秩序。家長必須向子女講清楚乘坐校車的相關規定,聽從隨車護導員的管理和指揮,乘車時不得打鬧、隨意離開座位,不得損壞校車設施,不得乘車期間吃零食,亂扔垃圾,保持車內衛生。

          五、學生上車前、下車后的一切安全問題由學校、家長負責,行車途中學生的安全問題由校車公司負責。

          六、家長有權監督駕駛人的駕駛行為,對駕駛人違章行為向學校、校車公司舉報。

          聯系電話:公司管理人員:XXX駕駛員:XXX護導員:XXX

          XX交運集團有限公司XX公交分公司管理負責人:

          乘坐校車的學生:XXX學生家長:XXX

          20xx年XX月XX日

        校車安全責任書9

          為加強校車隨車照管人員管理,督促隨車照管人員履行好職責,確保學生乘車安全,根據國家《校車安全條例(草案)》(征求意見稿)規定和市教育局要求,特制定校車隨車照管人員安全責任書:

          1.學生上下車時,在車下引導、指揮,維護上下車秩序;學生下車后需要橫穿道路的',帶領學生安全通過;

          2.發現駕駛人無校車駕駛資格,或者發現駕駛人飲酒、校車超載等明顯妨礙行車安全情形的,制止校車開行并立即向學校負責人報告;

          3.清點乘車學生人數,確保乘車學生安全落座,確認車門關閉后示意駕駛人啟動校車;

          4.制止學生在校車行駛過程中離開座位等危險行為;

          5.核實學生下車人數,確認乘車學生已經全部離車后本人方可離車。

          6.上下學,隨車照管人員應當與學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在校車?空军c交接。

          本責任書一式兩份,學校和校車隨車人員各執一份。學校(蓋章):

          校長(簽字):隨車照管人(簽字):

          年月日年月日

        校車安全責任書10

          為了進一步貫徹落實公安部、教育部《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小學校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教育部《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加強中小學學校校車安全管理的緊急通知》明確校長做好校車安全管理工作責任。制定以下責任書:

          一、校車車輛要求。學校自備或租用校車都稱為校車,校車應及時在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備案,并經法定檢驗合格,確保其技術性能良好、安全可靠方能使用;嚴禁超員和租用個人車輛接送學生。

          二、校車駕駛人要求。校車駕駛人員必須作風正派、舉止文明、身體心理健康、具有3年以上安全駕駛經歷,且要先經公安機關交管部門審驗合格后方能聘請;學校要與駕駛員簽訂聘用合同、接送安全責任書;嚴禁聘用三年內任一記分周期內累計分滿12分或者發生過交通死亡事故,并負有責任的駕駛人駕駛校車接送學生。

          三、校車隨車護送人員要求。隨車護送人員必須作風正派、舉止文明、責任心強、思想政治覺悟高、身體心理健康,且應掌握相關的交通安全常識、應急救護常識;隨車護送人員要配合、監督駕駛員按預定路線圖接送、遵守交通規則,按時完成好接送工作,做好行車中的小學生安全管理,以及小學生、家長、學校之間的交接工作;隨車護送人員在遇到突發事件時,必須按預定應急預案在第一時間向有關人員及有關部門上報情況,并做好小學生安全轉移救護工作。

          四、加強校車管理,確保小學生接送安全。學校校長、法人代表作為交通安全的第一責任人,要負起校車管理職責。

         。ㄒ唬┮敿氄莆招冉铀托W生的校車、校車駕駛人、隨車護送人以及校車運行時間、行駛路線等基本情況,形成方案材料并把相關材料發放到校內所有工作人員及小學生家長手中,與小學生監護人簽訂接送合同書、安全責任書,建立檔案;

         。ǘ┮獙铀托W生的`所有校車駕駛人、隨車護送人員定期進行面對面的安全教育;

          (三)堅決取締無牌無證、不符合安全技術標準的車輛接送小學生,嚴禁用低速載貨汽車和三輪機動車、拖拉機接送小學生;

          (四)要制定校車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校車及其駕駛人、隨車護送人管理臺帳,對校車的日常運行維護與檢驗、駕駛人遵章守則及其審驗、交通事故與安全教育等情況進行跟蹤記錄,做好做細各種應急預案,切實加強學校校車的日常使用管理;

          (五)要定期和不定期對校車進行維護保養,隨時保證其安全技術性能處于完好狀態。學校應指派專人對校車每次運載小學生的情況進行查驗,發現超載、超速或其他交通違章行為,應當制止。

         。⿲W校組織春游等需要學生集體乘車外出活動的,要嚴格辦理報批手續,且必須租用專業交通運輸部門安全性能可靠的客車、并配備具有3年以上安全駕駛經歷且對行駛路線熟悉的駕駛人員;

          (七)對接送學生專用校車,應當按規定噴涂有公安廳交警總隊和省教育廳制定的統一標識。

          五、學校要建立健全校車安全管理工作考核獎懲制度,對認真履行職責,在交通安全工作中成績顯著的要給予表彰;對因管理松懈,責任不落實而造成事故的要依法追究責任,是民辦學校的予以取締。

          六、要把學校校車安全管理作為學校各項考核的基本要素。

          七、本責任書雙方簽字后正式生效。

          八、責任書的要求不因責任人的更換而改變,責任人如有更換的,接任者繼續履行。

          校長:xxx

        校車安全責任書11

          為確保乘坐校車學生人身生命安全,杜絕和防止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經學校和乘坐校車學生家長共同商議,簽訂此安全目標責任書。校方職責:

          1、負責提供學生校車停放的安全場所,并由專職人員負責協助組織學生乘坐指定車輛,每接送點安排1—2名責任強的學生任組長。

          2、負責對學生道路交通安全常識的教育,并同駕駛人員、班主任學生簽訂道路安全責任書。

          3、學校負責對校車情況的日檢,督促校車營運公司對校車的審核,提供每個接送點學生上學、放學的準確時間。

          家長職責:

          1、負責對孩子道路交通安全常識的`教育。

          2、每天向孩子、車主了解孩子的乘車情況,發現異常及時向校方報告。

          3、上學、放學時準時將孩子送、接到乘車點,并與校車跟車員辦理交接手續和簽名確認手續。

          此協議書一式兩份,學校、家長各執一份。

          責任人:

          日期:

        校車安全責任書12

          為了進一步貫徹落實公安部、教育部《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小學校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及區委區政府、區教育局的相關文件精神,加強校車管理,明確做好校車安全管理工作責任,確保學生的人身安全,特制定以下安全目標責任:

          1、校車駕駛員必須嚴格遵守交通法規,嚴禁酒后駕車,嚴禁闖燈越線,嚴禁超載、超速行駛,杜絕事故隱患和違規行為,確保行車安全。

          2、不準用無牌無證、不符合安全技術標準的車輛接送學生。

          3、司機必須是駕齡3年以上,三年內任一記分周期累計分滿12分或者發生過交通死亡事故,并負有責任的駕駛人不得駕駛校車接送學生。

          4、接送學生車輛必須保證車況良好,必須做好車輛的維護保養,并做好保養維修記錄,出車前必須檢查車輛,尤其要認真檢查剎車、車燈等車輛的安全性能,嚴禁車輛在不安全的情況下行駛。

          5、接送學生車輛應按核定數量乘坐,嚴禁超載,嚴防事故的發生。

          6、負責接送學生的車輛駕駛員要準時按送學生,要有乘務員隨車負責,并認真記錄好乘車學生的名單,不準出現漏接學生的.現象發生。

          7、負責按送學生的車輛要安全、及時的將乘車的學生送到目的地。

          8、對因松懈,不落實責任而造成事故的由交管部門依法追究責任。

          9、本責任書有效期:20xx年2月15日—20xx年7月5日。 此目標責任書一式兩份,學校、校車車主各持一份。

          學校:

        校車車主:

          20xx年2月15日

        校車安全責任書13

          乘坐校車幼兒家長接送安全責任書 為了確保校車接送幼兒安全無事故,明確幼兒園、校車駕駛員、幼兒家長三方責任,幼兒園與校車駕駛員、幼兒家長簽訂校車接送安全責任書,F簽訂安全責任書如下:

          一、 幼兒園、駕駛員和家庭都有對幼兒進行交通安全、文明乘車教育的責任,并引導幼兒遵守交通安全規則。

          二、駕駛員必需保障校車車輛狀況良好,駕駛員素質高,確保相應座位,不超載。

          三、幼兒乘坐校車,在指定站點上下車,由父母(或監護人必須滿18周歲)接送幼兒。

          四、等車時要求您和您的孩子在指定地點等候,要自覺維護等車秩序,排隊等候不要擁擠,不追逐打鬧,校車來時不要追著校車跑?春,

          五、家長或監護人下午來接幼兒時,一定要持本園的.接送卡給跟車老師方可接走幼兒,如沒持接送卡的家長一律不可接走幼兒,跟車老師有權將幼兒隨校車帶回幼兒園。

          六、家長接幼兒下車后不要急于從車前或車后橫穿道路,應走離車輛前后20米以上,再選擇適當機會安全過馬路。

          七、家長盡量按時接、送孩子。孩子因病因事不乘坐接送車要提前電話告知接送車司機。

          八、早間自站點上校車后到幼兒園;下午自上校車后到指定站點下車,安全教育、檢查由園方負責;幼兒早間上車之前和下午放學回家下車以后的安全由幼兒家長(或監護人)負責。

          九、本責任書(一式兩份),一學年簽一次,自簽字之日起生效人。

          家長簽字: 幼兒姓名:

          幼兒園簽字(蓋章)

        校車安全責任書14

          一、校車車輛要求。

          從事中小學生幼兒園接送任務的車輛,必須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定期檢驗合格,外觀標識應當符合省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和教育行政部門的統一規定,并按照規定取得“校車”或“非專用校車”標志牌。接送學生的車輛必須購買強制險、第三者險、乘坐人員險,由于校車或非專用校車接送的是小學生、兒童這個特殊保護群體,其乘坐險每人保費不得低于10萬元。

          二、校車駕駛人要求。

          接送車輛的駕駛人員必須作風正派、舉止文明、遵守有關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駕齡3年以上,身體健康并具有3年以上準駕車型的安全駕駛經歷,嚴禁近3年內任何一記分周期內累扣分滿12分或者發生過交通死亡事故的駕駛人駕駛車輛接送學生。接送學生駕駛人員還要對接送的學生安全負責,每天出車前,收車后都要對接送車輛的安全技術性能進行檢查,重點檢查轉向、制動、輪胎、安全門、滅火器等。

          三、校車隨車護送人員要求。

          幼兒園每趟至少要有一名教師作為接送幼兒的護送隨車人員。隨車護送人員必須作風正派、責任心強、身體心理健康,且應掌握相關的交通安全常識、應急救護常識;隨車護送人員要配合、監督駕駛員按預定路線圖行駛,遵守交通規則,按時完成好接送工作;隨車護送人員要做好行車中的幼兒安全管理和幼兒、家長、幼兒園之間的交接工作,并登記造冊,建立臺帳;隨車護送人員在遇到突發事件時,必須按預定應急預案在第一時間向有關人員及有關部門上報情況,并做好幼兒安全轉移救護工作。

          四、加強園內校車管理,確保幼兒接送安全。

          幼兒園園長、法人代表作為交通安全的第一責任人,要負起校車管理職責:

          1、要詳細掌握園內接送幼兒的校車、校車駕駛人員、隨車護送人員以及校車運行時間、行駛路線等基本情況,形成方案材料并把相關材料發放到園內所有工作人員及幼兒家長手中,與幼兒監護人簽訂接送合同書、安全責任書,建立檔案;

          2、要對接送幼兒的校車駕駛人員、隨車護送人員定期進行面對面的安全教育;

          3、堅決取締無牌無證、不符合安全技術標準的車輛接送學生,嚴禁使用貨運汽車、摩托車、自行車、三輪汽車、拖拉機等非客運車輛接送學生。

          4、要制定校車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校車及其駕駛人員、隨車護送人員管理臺帳,對校車的日常運行維護與檢驗、駕駛人遵章守則及其審驗、交通事故與安全教育等情況進行跟蹤記錄,做好做細各種應急預案,切實加強幼兒園校車的日常使用管理;

          5、要定期和不定期對校車進行維護保養,隨時保證其安全技術性能處于完好狀態。嚴禁校車超速、超載或其他交通違章行為。

          6、幼兒園組織春游等需要學生集體乘車外出活動的,要嚴格辦理報批手續,且必須租用專業交通運輸部門安全性能可靠的客車、并配備具有3年以上安全駕駛經歷且對行駛路線熟悉的駕駛人員。

          7、校車外觀標識應當符合省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和教育行政部門的統一規定。車輛前擋風玻璃內右側應當放置“校車”或“非專用校車”標志牌。

          五、幼兒園要建立健全校車安全管理工作考核獎懲制度。

          對認真履行職責,在交通安全工作中成績顯著的校車或非專用校車要給予表彰;對校車或非專用校車的超員、超速等違法行為依法查處,并收繳校車或非專用校車“標志牌”;縣教育局將根據公安交警的處理意見,對學校的'辦園資質進行處罰,是正式辦園資質的幼兒園,降為“試辦”幼兒園,是“試辦”資質的幼兒園,取消其辦園資格。對校車或非專用校車的,因超員、超速等違法行為造成的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將依法追究有關負責人的法律責任。

          六、本責任書每期簽訂一次。

          此責任書一式叁份,中心學校和幼兒園各持一份,交教育局一份。

        責任人:xxx

          20xx年x月x日

        校車安全責任書15

          為切實做好我轄區幼兒園校車安全管理工作,進一步加強校車規范管理,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的發生,確保幼兒園師生的人身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中小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以及上級有關文件,結合我鄉實際,特簽訂本責任狀。

          一、校車輛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校車的安全技術情況必須符合《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規定的國家標準,必須為校車購買第三者責任險和乘座險,在按規定進行年審外,每學期開學前必須進行一次安全技術檢驗,年檢和安全技術檢驗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2、校車使用前應當上報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核準并備案,辦理統一的校車標識、標牌,方可上路使用。未經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批準許可的車輛,一律不得接送幼兒。

          3、嚴禁使用貨運汽車、摩托車、三輪車、報廢車等非客運車輛接送學生。校車輛駕駛室副座不準乘坐中小學生和幼兒。

          二、校車駕駛人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校車輛的駕駛人必須遵守有關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駕齡3年以上,身體健康并具有3年以上準駕車型的安全駕駛經歷,無惡劣品行記錄。

          2、嚴禁近3年內任一記分周期扣分累計滿12分或發生過交通死亡事故并負有責任的駕駛人駕駛車輛接送學生。

          3、駕駛人必須具備很強的責任心和原則性,不超速、不超載、不疲勞駕駛,無飲酒和熬夜等不良習性。

          4、駕駛員必須接受當地政府、交警、運管、教育和學校的監督檢查。

          三、接受車車主(幼兒園法人代表)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學校購買或租用機動車專門用于接送學生的,應當建立車輛管理制度,并及時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備案。

          2、幼兒園法人代表是學校接送車安全的第一責任人,必須親自抓接送車安全工作,成立管理機構,落實專人負責。

          3、有接送車的`幼兒園每年除必須與教育主管部門簽訂安全責任書外,還要與本園接送車駕駛員簽訂安全責任書。

          4、有接送車的幼兒園必須建立接送車安全管理各項規章制度,完善安全工作檔案,記錄日常安全工作、安全責任落實、安全檢查、安全隱患消除、安全培訓、車輛技術性能檢查維修等情況。安全檔案要作為實施安全工作目標考核、責任追究和事故處理的重要依據。

          5、接送車車主、駕駛人要對接送的學生安全負責,并經常性地對接送車輛的安全狀況、技術性能進行檢測。

          6、道路基礎條件差、有事故隱患的路段以及在惡劣天氣下(雨、霧、雷電等)一律停止接送學生。

          四、各幼兒園要對每一位學生上學放學乘車情況進行調查了解,分類登記造冊,加強與家長的溝通聯系,充分利用各種有效載體對學生進行交安全知識教育,教育學生不要乘坐非法客運車輛,并與家長簽訂相關責任狀。各幼兒園要堅決杜絕接送學生車輛超載超速及存在非客運車搭載學生現象,確保學生乘車安全。

          五、各幼兒園園長是幼兒園交通安全管理第一責任人,要切實履行職責,嚴格監管。對幼兒園因未按規定履行交通安全管理和保護職責,造成事故的,應負全部責任,鄉政府將依據有關法律法規作出嚴肅處理。

          _____鄉人民政府負責人(簽章):______幼兒園園長: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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