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出租房安全的責任書(精選7篇)
在快速變化和不斷變革的今天,責任書使用的頻率越來越高,簽訂責任書可以有效強化及責任,明確目標方向。想學習擬定責任書卻不知道該請教誰?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個人出租房安全的責任書(精選7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個人出租房安全的責任書1
為了確保村民自建房屋安全,減少和避免發生安全事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等法律法規、根據《板橋鎮集鎮、村莊建設工程和農民建房安全生產責任狀》并結合本項目具體情況,特制定本附件。
一、自建戶自建房屋時,必須簽訂《板橋鎮集鎮、村莊建設工程和農民建房安全生產責任狀》、《[板橋小城]自建戶安全責任承諾書》,并遵守《[板橋小城]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嚴格按照上述約束條例進行安全文明施工。
二、自建戶建房時必須聘請具有相應資質的施工隊,嚴格按照板橋鎮政府對[板橋小城]項目的統一規劃進行施工。
三、自建戶建房前應將開工時間、施工工期、建筑面積、建筑設計、施工隊伍、建房所使用符合標準材料等情況報告相關政府主管部門,同時填寫《板橋鎮20xx年村民自建房用地審批表》、《建房申請書》并在與施工隊簽訂的建房協議中,明確安全教育、安全防范、安全責任等事項,同時將《建房協議》報板橋鎮居民委員會備案。經板橋政府相關主管部門及板橋鎮居民委員會審核同意后方可施工。
四、村民建房時,應在施工現場設置醒目的警示線,施工用水、電必須在[板橋小城]項目總承包單位指定的連接點連接,不得私自亂拉亂接,并按時交納相關費用,施工用水、電費用每月每戶按xx元/月直至工程竣工。
五、施工現場必須按規定設置防護網,施工人員必須佩戴安全帽。施工機械操作人員要持證上崗。
六、在施工期間自建戶必須按照板橋鎮鎮政府相關主管部門規定,對建筑垃圾、建筑污水、施工材料等進行妥善處理。施工期間不影響周邊人員、生產和衛生、環境、安全以及政府對板橋小城項目內市政配套、城市綠化的施工,。
七、[板橋小城]項目總承包單位定期檢查督促施工安全,發現安全隱患,以書面形式及時告知建房戶和施工單位,并申報相關政府部門。
八、自建戶未按政府主管部門相關規定施工的,若發生安全事故的自行承擔責任。
九、村民建房時發生傷亡事故,應按照政府主管部門要求上報,不及時上報者,將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xxx
20xx年xx月xx日
個人出租房安全的責任書2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構建和諧平安的社區,保證甲、乙雙方在租賃期內經營有序安全,根據安全、消防、治安等法律法規規定,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安全責書。
一、本安全責任書的時效為乙方簽訂房屋租賃協議起至乙方將房屋歸還甲方之時為止。在該有效期內,甲、乙雙方各自承擔各自應負的責任。
二、甲方的安全責任
1、甲方對承租的外來人員督促其在規定時間內到轄區派出所中報暫住登記,并根據暫住手續辦理房屋租賃一切手續,要求承租人遵守與有關外來人口管理的規定,配合轄區主管部門進行檢查工作。
2、甲方要經常檢查乙方租住人員及房屋的安全防火情況,發現安全隱患及時進行整改,督促乙方遵守消防規定,配置必需的消防設施。
三、乙方的安全責任
1、乙方嚴禁在房屋內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嚴禁私自亂接電線,私自改造水管等等,杜絕一切產生安全隱患的行為。
2、乙方在經營中不得違反消防安全的相關規定,并按消防規定配備一定數量的滅火器材,服從甲方物業管理,不得在樓道及消防通道停放車輛、堆放物品。
3、乙方不得改變承租房屋的結構和使用功能,如需進行合理的裝修,需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退房時不得拆除已做裝修,以免影響房屋正常使用和安全。
4、乙方所租房屋必須進行合法經營,按規定辦理工商、稅務、衛生等相關登記手續,否則甲方有權收回房屋并向有關部門舉報。
5、乙方應加強安全知識學習,提高安全意識并有安全措施,所租房屋出現火災,爆炸觸電及任何安全傷亡事故和財產損失,由乙方負全部責任(含給其他租戶及甲方造成的損失)。
6、乙方應負責其雇傭人員的安全知識教育和相關從業規范教育,并配備相應的勞動安全用品、護具。乙方與雇員之間發生的勞務、工傷等糾紛由乙方負責。
四、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生效,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本協議書,不得違反。
五、本責任書未盡事宜按西安市有關管理規定執行或雙方協商補充。此安全責任書與所簽租房協議書同等效力,相互補充。
甲方:乙方:
20xx年xx月xx日20xx年xx月xx日
個人出租房安全的責任書3
為了加強對租賃房屋、租賃對象的管理,明確租賃雙方的責任和義務,確保安全穩定,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和“誰承租,誰負責”的原則,特簽定以下安全責任書。
1、房屋租賃雙方必須簽定租賃合同,并同時簽訂本安全責任書。本責任書與房屋租賃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房主為(電話:xxx,手機:xx),安全負責人為(電話:xx,手機:xx);租賃人為(電話:xx,手機:xxx),安全負責人為(電話:xx,手機:xx),都應對租賃房屋的安全生產負責。
3、房主應隨時檢查房屋的使用情況,有無安全和火災隱患,若因房主監管不力而造成的安全責任事故,房主應承擔相應責任。
4、租賃人使用房屋前,應檢查所用房屋及附屬設施是否安全牢固、房屋的出入口、通道等是否符合治安和消防管理的有關規定,租賃人有權要求房主提供安全完好的房屋,之后發生的一切事故,除不可抗力及房主責任外,租賃人承擔所有安全責任。
5、承租期內,租賃人應保持房屋及周圍環境整潔,做好防火防盜、用電、用氣的安全檢查。嚴禁違反規定私自接、拉電線和隨意加大負荷或改變保險裝置。嚴禁違規用火和存放不符合安全標準的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
房主應對房屋的安全檢查負責,落實防火、防盜措施,督促和指導租賃人加強對事故隱患的排查和整改,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
6、租賃人應負責保護房屋的整體結構,不得私自拆除和改建房屋及影響整體結構,不得破壞房屋外貌。房主應隨時檢查租賃人是否在承租屋違法搭建建筑物、構筑物、加大房屋的負載,是否擅自占用、移裝共用設施、設備,一經發現、應立即責令限期整改,否則,由此出現的安全責任由房主和租賃人共同承擔。
7、租賃人如需對房屋內的配電設備,給排水設備進行更改,對房屋進行裝修,須向房主提出方案,經批準同意后,租賃人方可進行。并承擔由此給任何他方造成的損害責任。
8、租賃人不得將所租房屋擅自轉租、不得利用所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不得進行法律和法規、規章禁止的其他行為。否則,租賃人將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房主應加強對出租房的管理,若發現租賃人利用承租房從事違法亂紀活動,應當及時報告有關管理部門進行處理。
房主代表人:(簽字)xxxxx租賃人代表(簽字):xxx
房主:(蓋章)xxxx租賃人:(蓋章)xx
20xx年xx月xx日20xx年xx月xx日
個人出租房安全的責任書4
為進一步加強流動人口、出租房屋管理,保護流動人口的合法權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公安部租賃房屋治安管理規定》、《成都市暫住人口治安管理規定》的規定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誰用工,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凡使用流動人口的用工單位及個人(含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商業店鋪)以及住宅小區物管服務企業均有義務配合政府流動人口服務管理部門做好流動人口服務與管理工作。為切實落實協管責任制,特簽訂流動人口服務與管理責任書如下:
一、各責任單位主管負責人為本單位流動人口服務管理工作的責任人,各責任單位應當確定專人作為流動人口兼職協管員,負責流動人口出租房屋相關工作信息的報送和工作協調。
二、落實流動人口出租房屋信息報送責任。
。ㄒ唬┯霉挝粚ζ赣玫牧鲃尤丝谝匆幎ǖ怯浽靸裕蚪值懒鞴苻k(社區服務站)報送信息,員工異動情況每月報送一次。
。ǘ└黝愂袌觥⑸虉鲆约捌渌髽I中從業的流動人口,由企業管理部門負責按規定登記相關信息,向街道流管辦(社區服務站)報送信息,員工異動情況每月報送一次。
(三)住宅小區、物管服務企業應當將本區域內的出租房屋信息、出租人及承租人信息登記造冊,向街道流管辦(社區服務站)報送信息,出租房屋及租賃異動情況每月報送一次。
。ㄋ模┯霉挝话凑沼嬌、勞動保障、房管等相關職能部門的工作要求,協助報送相關信息。
三、用工單位應當嚴格按照憑暫住證用工的規定,不得聘用未申報暫住登記或辦理暫住證、身份不明的流動人口。
四、加強對流動人口的思想、法制和職業道德教育,使其增強法制觀念和遵紀守法自覺性,經常性對流動人口開展安全防范宣傳教育,對出租房屋進行安全防范檢查,落實防范措施,搞好綜合治理,防止各類事故發生。
五、配合流動人口服務管理部門公安派出所等相關部門入戶調查,自覺接受街道流動人口服務管理部門的檢查、指導。
六、落實日常管理,對發現的涉及流動人口、出租房屋違法、違規行為由責任單位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積極協助查處。
七、若有違反以上規定,政府相關職能部門將根據法律、法規予以處罰。
責任單位:責任人:
20xx年xx月xx日20xx年xx月xx日
個人出租房安全的責任書5
甲方:
乙方:
為了加強房屋管理,規范房屋使用秩序,明確雙方的責任和義務,創造整潔、文明、安全、方便的環境,按照房屋使用“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原則,經雙方共同協商,特簽訂一下安全責任書。
一、甲方的義務
1.甲方無償提供房間給乙方使用,時間從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
2.甲方應定期檢查使用房屋的使用情況,對使用房屋實施安全檢查,經檢查發現使用房屋存在須有乙方整改的情形時,應向乙方通知整改。
二、乙方的義務
1.乙方負有使使用房屋的整體結構及原貌完好無損的責任。不得私自拆除和改建房屋、不得加大房屋的負載、不得在承租屋內外違法搭建建筑物、構筑物。乙方如需對使用房屋進行裝修的,裝修方案必須經甲方書面批準后實施。
2.乙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配置必要的消防器材和防盜設施,做好防火、防盜、用電、用氣的安全工作。嚴禁違反規定私自接、拉電線和隨意加大用電負荷或改變保險裝置。
3.乙方不得擅自占用、移裝共用設施、設備。乙方如需對使用房屋內的配電、供水等設備設施進行改造或變更的,必須征得甲方書面同意。
4.乙方應保持使用房屋及周圍環境的'整潔;不得產生本市允許標準外的噪音;嚴禁在使用房屋內使用和存在不符合安全標準的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
5.乙方不得利用使用房屋從事任何違法犯罪活動。
三、乙方的責任
1.如因乙方的下列行為,造成安全事故或財產損失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1)乙方未及時向甲方提出維修請求;
。2)應由乙方承擔維修義務而乙方未予及時維修;
。3)乙方未經甲方書面許可,對使用房屋進行裝修或對設備、設施改造;
。4)乙方未經甲方書面許可,將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他人;
(5)其他使用合同或本責任書限制或禁止實施的行為。
2.乙方在接到甲方發出的書面整改通知后,應即時進行整改。如因乙方整改不及時或整改措施不到位,造成人員安全事故或財產損失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3.在乙方使用房屋過程中,由于乙方原因出現人身事故、生老病死或傷亡,安全事故或財產損失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四、其他
1.本責任書于雙方簽訂房屋使用合同同時簽訂,有效期自使用合同簽訂之日起至乙方騰空使用房屋并交還甲方時止。
2.本責任書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20xx年xx月xx日
乙方:(蓋章)
20xx年xx月xx日
個人出租房安全的責任書6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全面貫徹落實安全工作的具體要求,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基本原則,加強安全監督管理,落實安全責任制,(甲方)與房屋承租戶(乙方)簽訂安全責任書。
一、乙方應當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按照消防法和安全條例等有關規定,開展安全宣傳教育培訓,做好租賃房屋安全管理工作。
二、乙方對租賃的房屋應定期進行安全檢查,及時發現并排查安全隱患,保障其生命和財產安全。
三、乙方應遵守有關部門規定,做好防火、防盜、防毒、防汛、防災、用電、用氣等安全工作,嚴禁“三合一”,嚴禁私拉、亂接電線和隨意加大用電負荷,確保安全用電。嚴禁在樓道內用火和存放不符合安全標準的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物品,確保走廊、通道暢通;如發生安全事故,乙方應負經濟、法律等全部責任。
四、乙方發現有違法犯罪活動或者有違法犯罪嫌疑人的,應當及時報告甲方和公安機關。
五、乙方有外來暫住人員的應當帶領其到公安派出所申報暫住戶口登記,并辦理暫住證。
六、承租房只能乙方自己使用,不能轉租、轉借轉讓他人。一經發現,甲方有權終止承租合同,收回房屋,并保留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七、乙方不能私自改變房屋結構和設備,需要裝修的必須經甲方同意,并報有關部門批準。
八、乙方利用出租房屋進行生產經營活動的,在開業前應向甲方出示已辦理消防批準文件及工商營業執照、開業許可證書等資料。
九、乙方或其家人,應當遵守《人口和計劃生育條例》的有關規定,及時做好《流動人口婚育證明》報送戶口所在地計生部門。
十、本責任書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縣社安辦一份。
甲方:乙方:
代表:簽名:
20xx年xx月xx日20xx年xx月xx日
個人出租房安全的責任書7
房屋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房屋承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根據國家及市、區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為切實加強國有出租房屋的安全生產、住用安全、消防安全及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維護國家房產和承租人的生命財產安全,特簽訂本責任書:
一、甲乙雙方必須嚴格遵守《房地產管理法》、《安全生產法》、《消防法》、《重慶市消防條例》、《綜合治安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
二、甲方應定期檢查房屋的使用情況,有無安全隱患和火災隱患。對出現的安全隱患及時組織維修(除乙方人為造成的房屋損壞除外),確保房屋的安全使用。
三、乙方應正確使用房屋,嚴禁破壞房屋結構,不得擅自開窗打洞或破壞房屋外貌,不得擅自對房屋進行改建、搭建。確需對室內進行裝修,必須將裝修方案報甲方書面同意,并符合室內裝修管理的有關規定。
四、嚴禁在室內及樓、梯道存放不符合安全標準的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房屋的出入口、通道等必須符合治安和消防管理的有關規定。
四、乙方應正確使用室內電氣、線路,不準超符合用電,不得亂拉、亂接電線。老化電線、器材必須及時使用具備相應操作資格的人員更換,確保用電安全。
五、乙方不得利用所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不得發出超過規定標準的噪聲。租賃房內如有可疑的流動及外來人員,應及時向相關機關報告。
六、非住宅租賃人應當根據自身特點建立符合規定的消防設施,并按規定配置滅火器材。有火災隱患和經營危險化學品、易爆品的非住宅房屋,租賃戶必須建立24小時專人值班制度。若因消防防范不當造成火災事故,由租賃人承擔相關法律和經濟責任。
七、非住宅房屋經營危險化學品、易爆物品的,必須經我所審批同意并取得國家相關部門的經營審批文件、證照等方能進行經營。
八、房屋使用人(租賃戶)遇火災時,必須及時報警,正確使用滅火設備、設施、物品等,撲滅初期火災,撤離人員、保護現場。
九、相關報警電話:
1、報警電話:110;
2、消防火警電話:119;
3、急救中心電話:120;
4、房管所搶險解危值班電話:
24小時值班手機:
甲方:西城房管所
xxxx年xx月xx日
乙方:xxxx
xx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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