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車安全免責的責任書(通用6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接觸到責任書的地方越來越多,簽訂責任書有助于落實責任。到底應如何擬定責任書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校車安全免責的責任書(通用6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校車安全免責的責任書1
為保證對校車得以規范管理,確保校車安全運行,特與校車簽訂如下責任:
1、每周最少進行一次校車司機安全會,并作好記錄,
2、發現問題及時與司機溝通,及時了解校車相關問題。
3、校車出行前、歸校后監督司機履行常規檢查,并作好記錄。
4、依據車輛保養審驗要求,按時對校車進行保養審驗。
5、定期交納車輛規范的保險。
6、嚴禁司機酒后架車。
7、車輛發生故障需要維修時,向校長申請,經落實后及時到維修廠維修。
8、遇有不能解決的一切嚴重問題,及時向校長請示匯報。,
9、根據學校工作需要,聯系和安排司機相關工作。
負責人(簽字):
職責人(簽字):
日期:
校車安全免責的責任書2
為切實加強幼兒園幼兒校車接送的安全工作管理,確保本園接送車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特簽訂校車接送教師安全職責書:
一、校車照管員應主動配合司機按照“先接遠再接近”“先送近再送遠”的原則科學合理地安排幼兒接送路線及接送時間,按遠近編排好座次表。
二、工作時要本著“服務幼兒,安全幼兒上下學,方便家長”的宗旨,認真負責、細心穩定、熱愛幼兒,尊重家長。
三、遵守幼兒園校車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確保接送過程每個環節的安全,要做到:
1、嚴格執行幼兒園校車安全管理職責制,明確崗位職責,并認真履行。負責做好幼兒上、下車安全及與家長的交接工作。
2、嚴格執行校車接送制度,如果家長沒有按時到指定地點接送幼兒,不得擅自將孩子放下車或讓熟人順便帶走,而應帶孩子返園,并與班級老師做好交接工作,以便及時通知家長。
3、嚴格做好交接工作。對班級教師、家長的有關通知或口信盡量做到傳遞無誤。每一天出車前要自己清點幼兒人數或接送卡。下車前要檢查車內有無漏下的幼兒,車窗有無關掉好,確保接送工作無誤。
4、加強對幼兒的安全教育,增強其安全乘車意識,做到頭手不要伸出窗外,不在車內行走、打鬧,確保乘車安全。
四、園車在接送幼兒途中如遇到交通事故,應采取緊急措施,并用心配合交通部門進行事故處理。園領導應及時將事故狀況報教育主管部門。
五、按要求填寫好交接登記和接送登記。
負責人(簽字):
職責人(簽字):
日期:
校車安全免責的責任書3
為了進一步貫徹落實《自治區教育廳公安廳關于進一步做好校車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嚴格按照《校車安全管理條例》(20xx年4月5日施行)規定,切實加強對校車交通安全工作的監督管理,保障師生的交通安全,特與校車管理人、駕駛人簽訂本責任書。
一、責任對象
中小學及幼兒園負責人及校車駕駛人
二、管理目標
1、對《校車安全管理條例》頒布后申請校車使用許可的車輛,嚴格按照《校車安全管理條例》規定進行審查、備案;對《校車安全管理條例》頒布前已經備案的校車,要對校車標牌、校車標志燈、停車指示標志、承運人保險、車內安全設備等方面進行整改,完成整改后重新備案。
2、學校要加強對校車駕駛人的管理,制定管理制度,嚴格落實責任。校車駕駛人必須具備相應準駕車型3年以上安全駕駛經歷,最近3年內任一計分周期沒有記滿12分紀錄,無致人傷亡的道路交通責任事故。學校要加強對校車駕駛人的交通安全教育,并簽訂安全駕駛責任狀,切實增強安全意識、責任意識、守法意識。
3、學校要加強對接送學生車輛的日常管理,制定車輛管理制度,定期進行檢驗,督促駕駛員加強日常維護保養,確保車輛的.安全運行。學校不得使用或租用報廢汽車、拼裝車、低速載貨汽車或安全設施不符合規定的機動車接送學生,達到報廢標準的車輛,要立即報廢,對存在交通安全隱患的,要立即停止接送學生,立即進行整改。不得強令駕駛員違法駕駛車輛。
4、學校要加強校車駕駛人的交通安全教育培訓,組織校車駕駛人學習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撰寫交通安全心得體會;設立并定期更換交通安全宣傳櫥窗、宣傳欄;積極參加交警部門組織的安全學習,切實增強安全意識、責任意識、守法意識。
5、學校要與每位學生家長簽訂安全乘車協議書。有針對性地開展對學生家長和學生的交通安全教育,進一步提高家長和學生的交通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教育學生不坐超員車、低速載貨汽車、拖拉機和非法營運車,自覺抵制各類交通違法行為。
三、駕駛人承諾:
1、駕駛校車時嚴格遵守交通法規,文明駕駛,摒棄駕駛陋習,堅決杜絕酒后駕駛、疲勞駕駛、超員超速、闖紅燈等危險駕駛行為;
2、接送學生途中不隨意停車,不搶行,起步、停車時注意觀察車內和車外情況,確認安全。認真做好出車和收車后的車輛安全檢查,確保車輛安全運行。
3、遇到雨、雪、霧等惡劣天氣,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注意保持安全車速,確保學生的安全。
此責任書一式三份,學校、交警大隊和校車駕駛人各一份存查。
學校:
交警:
司機:
日期:
校車安全免責的責任書4
為嚴格校車安全管理,確保乘車學生安全,根據《校車安全管理條例》有關規定,經協商,甲乙雙方就校車服務達成協議,特簽訂本責任書。
一、校車基本情況
1.車牌號碼:甘F169732
車型:大型專用客車
3.車主姓名:賈世民
4.核載人數:25人
5.校車標牌編號:
6.校車使用許可有效期:20xx年7月15日
7.行駛線路、開行時間、?空军c:見校車標牌
8.安全技術檢驗有效期:20xx年8月30日
二、相關人員情況
1.駕駛人:姓名:;性別:年齡:校車駕駛資格取得時間:20xx年9月1日;準駕車型A1A2;聯系電話:。
2.備用駕駛人:姓名:性別:年齡:;校車駕駛資格取得時間:年月日;準駕車型:聯系電話:
3.學校校車安全管理員:姓名:電話:
4.校車隨車照管人員:姓名:電話:
三、甲方責任
1.指派專人負責校車安全管理,做好與乙方對接工作;
2.選派確定隨車照管人員,并做好安全教育;
3.建立學生乘車安全管理制度,做好學生在學校校園內或校門附近上下車的組織管理工作;
4.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制度,對教師、學生及其監護人進行交通安全教育;
5.健全完善校車安全管理檔案,實行一車一檔。
四、乙方責任
1.建立健全校車安全管理制度,加強安全技術條件檢查,定期進行安全維護,保證校車處于良好技術狀態;
2.保證所有校車符合國家有關標準,配備校車標牌、校車標志燈、停車指示標志、有關安全設備和衛星定位裝置;
3.加強校車駕駛人管理,定期對校車駕駛人開展安全教育,保證校車駕駛人與校車標牌記載的駕駛人一致;
4.保證提供服務的校車和校車駕駛人符合國家規定的條件;
5.校車運載學生,應當按照校車標牌載明的線路行駛;
6.校車因故不能接送學生時,及時調配其他符合國家標準的校車。
五、其他事項
1.責任期限:20年季學期
2.月票價格:每生每天乘車費用為:元(含財政補助)
3.本責任書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一份報教育局。
甲責任人:
乙責任人:
教育局:
日期:
校車安全免責的責任書5
為切實加強校車安全管理制度,預防和杜絕安全事故,保障學生乘車安全,創辦促進人民幸福的教育,根據國務院《校車安全管理條例》和諸城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諸城市接送學生車輛配備管理實施方案的通知》(諸政辦發[20xx]53號要求,結合學校實際,特與車輛所有人簽訂本責任書、
一、校車界定
本責任書所指的校車是由集體或個人等社會資金購買的符合國家安全標準并專門用于接送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的車輛,在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辦理注冊登記,經教育局審查備案、車輛所有人是獨立的民事主體,對校車安全運營管理負全部法律責任、
二、車輛所有人職責
。ㄒ唬┬\嚢踩夹g達標,手續完備、
1、車輛符合校車安全標準,取得機動車檢驗合格證明,在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辦理注冊登記、
2、必須投保機動車強制責任保險、校車安全責任保險、
3、校車應當每半年進行一次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
4、校車應當配備逃生錘、干粉滅火器、急救箱等安全設備、安全設備應當放置在便于取用的位置,并確保性能良好、有效適用、
5、按規定做好校車的安全維護,建立安全維護檔案,保證校車處于良好技術狀態、不符合安全技術條件的校車,應當停運維修,消除安全隱患、
(二)嚴格遵守有關規定,確保校車通行安全、
1、駕駛員必須為取得校車駕駛資格駕駛的人;思想素質好,安全意識強,積極參加有關部門組織的安全教育及業務培訓,提高專業技能、
2、校車駕駛人應當每年接受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審驗、
3、校車駕駛人應當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嚴格按照機動車道路通行規則和駕駛操作規范安全駕駛、文明駕駛、
4、校車駕駛人駕駛校車上道行駛前,應當對校車的制動、轉向、外部照明、輪胎、安全門、座椅、安全帶等車況是否符合安全技術進行檢查,不得駕駛存在安全隱患的校車上道路行駛、
5、校車駕駛人不得在校車載有學生時給車輛加油,不得在校車發動機引擎熄滅前離開駕駛座位、
6、載有學生的校車在一般道路上行駛的最高時速不得超過60公里;在急彎、陡坡、窄路、窄橋以及冰雪、泥濘的道路上行駛,或者遇有霧、雨、雪、沙塵、冰雹等低能見度氣象條件時,最高時速不得超過20公里、
7、校車載人不得超過核定的人數,不得以任何理由超員、
8、嚴禁校車駕駛人酒后駕駛校車、
9、嚴格按規定路線行駛,嚴禁隨意變更行車路線、
10、校車的副駕駛座位不得安排學生乘坐;校車運載學生過程中,禁止除駕駛人、隨車照管人員以外的人員乘坐、
11、校車上下學生,應當在校車?空军c?,未設?空军c的路段可以在公共交通站臺停靠、校車在道路上停車上下學生,應當靠道路右側停靠,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打開停車指示標志、
。ㄈ┞鋵嶋S車照管人員,保證學生乘車安全
車輛所有人應安排照管人員隨校車全程照管乘車學生、隨車照管人員職責:
1、學生上下車時,在車下引導、指揮,維護上下車秩序、
2、發現駕駛人無駕駛資格,飲酒、醉酒后駕駛,或者身體嚴重不適以及校車超員等明顯妨礙行車安全情形的,制止校車開行、
3、清點乘車學生人數,幫助、指導學生安全落座、系好安全帶,確認車門關閉后示意駕駛人啟動校車、
4、制止學生在校車行駛過程中離開座位等危險行為、
5、核實學生下車人數,確認乘車學生已經全部離車后本人方可離車、
6、積極參加學校和有關部門組織的培訓學習、
。ㄋ模┘皶r妥善處理突發交通事故、
校車發生交通事故,駕駛人、隨車照管人員應當立即報警,設置警示標志、乘車學生繼續留在校車內有危險的,隨照管人員應當將學生撤離到安全區域,并及時與學校、車輛所有人、學生的監護人聯系處理后續事宜、
其它未盡事宜《校車安全管理條例》及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本責任書一式四份,校車服務學校、車輛所有人各執一份,中心學校、市教育局各備案一份、違反上述規定的,對車輛所有人和駕駛員按有關規定處理,造成安全事故的,車輛所有人承擔全部責任、
服務學校:
校車車牌號碼:
校長簽字:
車輛所有人簽字:
日期:
校車安全免責的責任書6
各位學生家長,為了加強和規范接送學生用車管理,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保證學生人身安全,根據上級主管部門關于《校車管理規定》和各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有關的安全管理的規定,特制定本職責書:
一、家長務必配合學校對子女進行交通安全教育,熟知交通規則,并教育子女認真嚴格遵守交通秩序。
二、家長務必向子女講清楚乘坐校車的相關規定,不得損壞校車。
三、家長務必告知子女要準時上車,超出等候時間,校車不再等候。由此帶來的后果,職責自負。
四、家長務必向子女講清楚當校車駕駛員出現以下狀況時,應當拒絕乘車并告知家長,由家長向學校校車安全負責人舉報:
1、校車駕駛員沒有按規定地點進行停放,導致學生上下車及過馬路存在安全隱患。
2、校車駕駛員未嚴格按照核定載客人數載客、超員、超載。
3、校車駕駛員存在作風問題或身體心理健康的現象。
4、校車駕駛員酒后駕駛的車輛。
5、校車駕駛員出現超速行駛,沖紅燈等交通違法行為的。
五、家長有職責了解接送子女車輛的基本狀況(駕駛人員的作風、身體狀況、駕駛經驗以及車況是否貼合要求等),發現異常應當向學校舉報。
校車安全職責人(簽名):
乘坐校車學生家長(簽名):
學校: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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