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政教處安全責任書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我們每個人都可能會接觸到責任書,責任書可以更好地明確我們的責任。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責任書嗎?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學校政教處安全責任書,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為了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認真貫徹《學校安全條例》,切實保障學生安全,防止各類事故的發生,學校與政教處簽定以下安全工作綜合管理目標。
一、政教處職責:
1、具體領導學生安全教育工作,經常檢查總結安全教育工作,及時消除各類事故隱患,不發生任何重大事故。
2、認真執行學校安全教育有關規定,堅決落實學生安全保障措施,學生參加社會實踐活動,堅決貫徹“安全、就近、徒步”六字原則。必須精心組織外出活動,考察活動場地,落實安全措施,嚴格執行外出活動審批制度、點名制度等。嚴禁學生參加商業性禮儀活動。
3、指導班主任開展安全教育工作。定期召開班主任工作會議,把安全工作作為德育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搞試點、樹典型、促進安全教育工作規范化、制度化、科學化。
4、組織教師、學生學習安全(法規)知識,提高教師、學生的安全意識,增強教師、學生的自救、自護能力。
5、領導好貫徹執行《小學生日常行為規范》的檢查、評比工作,規范四項評比操作程序,促進校園安全、文明。
6、絕其他非正常傷亡事故的發生。
7、不斷完善安全教育檔案資料。
二、學校職責:
1、及時傳達上級有關安全工作文件、會議精神,加強對師生的安全教育,增強安全意識,督促班級嚴格執行安全教育,定期組織安全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整改,做好防范工作。
2、及時采納、吸收班級安全工作的信息,處置隱患,防微杜漸,把不安全因素降低到最低限度。
3、投入必要經費,解決安全必須設施。
4、建立安全教育領導小組,加強安全管理。
三、考核:
1、考核期為每學年開學的第一天到學年末的最后一天。
2、政教處每學年結束前,以書面形式向學校作安全報告。
3、本著誰主管誰負責,誰組織誰負責的原則,簽字人變動,繼任人為自然簽字人。
四、獎罰
1、未達管理目標任意一條,政教處相關人員不得評先進個人。
2、每學年未發生重大事故或經濟損失的,獎勵100元;發生任意一起損失在20xx元以上的安全事故,與政教處直接有關的罰責任人50元,并根據學校相關規定和國家法規處理。
3、隱瞞事故不報,弄虛作假的,取消獎勵,并根據事故情節輕重按學校相關規定處理。嚴重的按國家法規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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