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建房施工安全的責任書(通用7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責任書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責任書可以更好地明確我們的責任。想學習擬定責任書卻不知道該請教誰?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個人建房施工安全的責任書(通用7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個人建房施工安全的責任書1
甲方:
乙方:xxx村村民委員會
為了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做好農村農民建房安全管理工作,確保安全生產,經雙方協商,就安全生產的責權、義務簽定責任書如下:
一、甲方:
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勞動保護、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法令以及上級有關安全工作的指示和規定,把農村農民建房安全生產工作列為農村管理的主要內容之一。
2.制定和健全本鎮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并檢查執行情況。
3.建立安全檢查制度,對乙方的農民建房安全工作進行定期檢查,檢查中發現的安全隱患責令乙方認真整改,限期達到要求。
4.開展經常性安全生產宣傳教育。
二、乙方:
1.嚴格落實和執行鎮政府對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要求,行使監督管理職責。
2.將建房安全生產工作列入本村的重要議事日程,要召開一次以上建房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研究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工作。會議應當就相關問題作出決定,并形成會議紀錄,會議形成的各項防范措施必須嚴格執行。
3.將本村的建房安全生產工作,按照責任制的要求分解、落實到位,并定期檢查、監督。
4.建立健全本村建房安全生產工作責任制,確定相應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人員。
5.負責監督本村村民建房施工過程中的各項安全生產措施是否齊備。
6.負責本村村民建房施工單位的外來人口管理工作。
7.監督建房戶不得侵街占道,影響村莊的交通秩序,不得影響村里的環境衛生。
8.監督建房戶與承包商簽訂正式的`協議書。
9.監督按時發放工人工資,不得出現拖欠工資現象。
10.督促承包商嚴格遵守食品衛生的有關法律法規,杜絕食物中毒現象的發生。
11.負責本村村民翻建房屋申報審批后的各項管理工作。
12.實施安全獎懲考核,把安全生產實績作為村干部年終考核的內容。
13.發生重特大安全事故時,迅速趕赴事故現場,組織搶救,并按規定的程序和時限上報事故及其調查處理情況。
甲方:
乙方:
簽字:
簽字:
個人建房施工安全的責任書2
甲方(協管方):村委會
乙方(建房戶):(身份證號)
丙方(施工方):(身份證號:)
為了進一步加強農村建房安全監督管理,確保農房建筑施工安全,使安全生產責任到人,措施到位,特簽訂施工安全責任書。
一、按照分級負責、屬地為主原則,甲方負責本行政村農村建房施工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強化村民建房安全宣傳,提高村民建房戶安全防范意識,切實消除建房安全事故的發生。乙方和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監督和管理。
二、乙方和丙方必須嚴格按建房審批內容和有資質的設計單位提供的施工圖紙施工,不得擅自更改,并采用合格建筑材料,不得偷工減料。丙方必須持有《建筑工匠執業資格證書》。
三、乙方和丙方不得以雇工和幫工的形式,讓未成年人和年老體弱者或帶病者參與房屋拆除和建造等工作。乙方督促丙方施工人員必做好安全防護如安全帽、安全帶等,不得酒后高空作業。
四、施工用腳手架和升降機必須按建筑規范要求設立和操作,涉及人員通行地段必須安裝安全防護網。
五、施工用電須請供電部門專業電工安裝接線并做到安全操作,提倡用電三級保護。
六、不準在村莊道路上堆放建筑材料及安放施工機械等,施工現場要設置圍欄、屏障等,防止非施工人員進入現場造成人員傷害。
七、按誰用工、誰負責的原則,乙方、丙方是工程質量安全的第一責任人。乙方、丙方必須為雇傭施工人員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保障其人身安全。
八、甲方對乙方和丙方在建房過程中違規和違章行為,有權予以制止,并上報鎮城建辦視情節作出相應處理,對乙方和丙方不聽制止而造成嚴重后果的,將追究法律責任。
九、本責任書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鎮城建辦存檔一份。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丙方(簽字蓋章):
個人建房施工安全的責任書3
為了切實落實巴東縣安委會會議精神,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把財產損失降低到最低限度,把農村建房安全管理落到實處。按照鎮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管理的相關規定,我村民委員會特與建房戶簽訂本安全責任狀,實行監督管理、任務到人、責任到人。
一、責任對象
村支兩委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建房戶為直接責任人。
二、村委會職責
1、嚴格把握建房安全審查關,嚴禁給非法建房戶批準“三材”物資和供應電力設施;審查建房戶的建房安全施工申請書,簽訂建房安全責任狀并報鎮安監辦備案。
2、認真搞好安全生產相關知識宣傳,落實好建房現場安全員。明確職責,在房屋動工時,要組織建房戶和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并作好記錄。
3、嚴格建房用地選址關,不能在滑坡或因建房可能誘發滑坡的地方建房。
4、對建房戶的現場施工、電線設施、爆破物資管理、安全防護用具佩戴等方面進行監管。定期巡查,對存在的安全隱患給予及時指出,并責令改正,做好記錄。
5、村委會要加強日常監管,若接到建房戶的險情報告,必須在1小時內趕往現場,組織搶險,協調處理相關事宜并及時上報。
三、建房戶職責
1、建房戶必須增強安全意識,自覺進行安全防護,寫出建房安全施工申請書,并上報村委會同意。
2、建房地址不能選在滑坡或地災危險區,不能選在因開工、采石、挖土可能誘發地災的地方進行建房。
3、建房戶在建房時,要有具體的防護措施,雇請在施工管理方面有經驗的人員參與建房,要明確一名現場監管員全天進行安全管理,給施工工人提供必要的勞保用品。
4、嚴格按照《東瀼口鎮建房安全告知書》的要求進行施工。
5、服從村委會管理,若發生事故,要在第一時間上報村委會,并積極采取措施進行應急搶險,配合村委會搞好善后處理,維持社會穩定。
6、與承包方簽訂書面承包及安全生產合同,原則上要為施工工人辦理安全生產責任保險。
此責任狀一式三份,村委會一份,建房戶一份,鎮村鎮辦一份存檔備查。
村民委員會:建房戶:
簽章:簽字:
個人建房施工安全的責任書4
為了確保村民自建房屋安全,減少和避免發生安全事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等法律法規、根據《板橋鎮集鎮、村莊建設工程和農民建房安全生產責任狀》并結合本項目具體情況,特制定本附件。
一、自建戶自建房屋時,必須簽訂《板橋鎮集鎮、村莊建設工程和農民建房安全生產責任狀》、《[板橋小城]自建戶安全責任承諾書》,并遵守《[板橋小城]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嚴格按照上述約束條例進行安全文明施工。
二、自建戶建房時必須聘請具有相應資質的施工隊,嚴格按照板橋鎮政府對[板橋小城]項目的統一規劃進行施工。
三、自建戶建房前應將開工時間、施工工期、建筑面積、建筑設計、施工隊伍、建房所使用符合標準材料等情況報告相關政府主管部門,同時填寫《板橋鎮20xx年村民自建房用地審批表》、《建房申請書》并在與施工隊簽訂的建房協議中,明確安全教育、安全防范、安全責任等事項,同時將《建房協議》報板橋鎮居民委員會備案。經板橋政府相關主管部門及板橋鎮居民委員會審核同意后方可施工。
四、村民建房時,應在施工現場設置醒目的警示線,施工用水、電必須在[板橋小城]項目總承包單位指定的連接點連接,不得私自亂拉亂接,并按時交納相關費用,施工用水、電費用每月每戶按xx元/月直至工程竣工。
五、施工現場必須按規定設置防護網,施工人員必須佩戴安全帽。施工機械操作人員要持證上崗。
六、在施工期間自建戶必須按照板橋鎮鎮政府相關主管部門規定,對建筑垃圾、建筑污水、施工材料等進行妥善處理。施工期間不影響周邊人員、生產和衛生、環境、安全以及政府對板橋小城項目內市政配套、城市綠化的施工,。
七、[板橋小城]項目總承包單位定期檢查督促施工安全,發現安全隱患,以書面形式及時告知建房戶和施工單位,并申報相關政府部門。
八、自建戶未按政府主管部門相關規定施工的,若發生安全事故的自行承擔責任。
九、村民建房時發生傷亡事故,應按照政府主管部門要求上報,不及時上報者,將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xxx
20xx年xx月xx日
個人建房施工安全的責任書5
甲方:村(居)委會
乙方:(建房農戶)
丙方:(施工負責人)
為了進一步加強農村建房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確保農房建筑質量和施工人身安全,使安全生產工作責任到人、措施到位,特簽訂施工安全責任書如下:
一、甲方負責本行政村農村建房施工安全監督管理工作,乙方和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監督和管理。
二、丙方必須持有《建筑工匠職業資格證書》,乙方和丙方必須嚴格按建房審批內容和有資質設計單位提供的施工圖紙施工,不得擅自更改,并采用合格的建筑材料。
三、乙方和丙方不得以雇工和幫工的形式,讓未成年人和年老體弱、體病、體殘者參與房屋拆除和建造等工作。
四、在建房時要做好安全防護措施,特別是一層以上施工作業時,須有防護網、腳手架等配套設施,施工用腳手架和升降機時必須按建筑規范要求設立操作,涉及人、畜、車通行地段必須安裝安全防護網;如遇臺風、暴雨等惡劣天氣時嚴禁一切施工,并做好加固和保護措施。
五、施工用電時必須請供電部門專業電工安裝接線并做到安全操作,提倡用電三級保護。
六、不準在人行道路、公路、機耕道上堆放建筑材料或挖坑,設置石灰水池等必須設立防護設施。
七、施工人員一律佩戴好安全帽。
八、甲方對乙方和丙方在建房過程中對違規和違章行為有權予以制止,并上報鎮國土資源所視情節作出相應處理,對不聽勸阻置之不理的,除給予經濟處罰外,對情節嚴重的將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請各農戶、工匠在施工前必須認真閱讀學習,確保工程質量和施工安全。對乙方和丙方因不聽制止或不嚴格遵守而造成人員傷亡事故嚴重后果的,責任自負。
本責任書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村鎮建設服務中心存檔一份。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丙方(簽章):
監督單位:
個人建房施工安全的責任書6
為加強房屋拆除安全工作的監督管理,保護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防治拆除房屋安全事故的發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規和方針、政策。對在規劃區房屋內部拆除范圍內進行裝飾拆除的施工人員,必須注意以下事項:
一、施工人員
應拆除并清理建筑垃圾且保證安全承擔安全責任,拆除應當自上而下對稱順序進行,不得大面積同時拆除。當拆除一部分時,先應采取加固或穩定措施,防止另一部分倒塌,因特殊情況須采用推倒法拆除的,應遵照《建筑安裝工程安全技術規程》的要求,并須符合下列條件:
1:砍切墻根的深度不超過墻厚度的三分之一,墻的厚度小于兩塊半磚時,不得進行掏空。
2:在掏掘時,須采取有效措施支撐住墻體。
3:拆除天花板前,應發出信息,待附近人員避到安全區域后方可進行。
4:需拆除工程范圍內的電線、電纜、煤氣管道、上下水道、供熱管線等設施,應當報物業部,并按有關操作規程作業。
5:拆除工程施工現場,應當設置標志及專職監護人,并在周圍設置圍欄,夜間應紅燈示警;在高處進行拆除時應先設置溜放槽,較大或沉重的材料應用吊繩或起重機吊下,禁止向下拋物。
6:拆除應當符合環保要求,拆除廢料須堆放整齊,建筑垃圾按規定淸運,不得在施工現場焚燒。
7:承擔拆除工程的施工單位,應為其從事拆除作業的人員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嚴格按照安全生產施工規程進行施工,確保人員安全。
8:凡在施工過程中因違規操作而造成的一切事故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9:本責任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二:動火安全管理
1、乙方施工中如需動火,必須向商場安全部出示本人的焊工資質證書,向商場相關安全部門申請手續,同意后方可施工。
2、施工過程中施工人員必須持有效資質證書方可進行動火作業,如有他人隨意動火,將追究當事人責任,并立即停止任何動火作業
3、動火作業現場必須有安保人員現場監護,并配備滅火器材方可動火作業。如沒有安保人員在現場監護不得動火作業,否則追究動火作業人員相關責任。
4、動火施工時必須將動火作業下方區域的可燃物清理完畢,如不能清理,必須采取嚴格防火措施、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個人建房施工安全的責任書7
為加強房屋室內裝飾裝修管理,保證裝飾裝修工程質量和安全,維護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根據建設部頒發的110號令《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住宅小區物業管理條例》、《物業管理企業規范服務實施的通知》和《業主臨時公約》,結合本小區實際情況,特簽訂本安全責任書如下:
一、在裝修過程中,禁止變動建筑主體和承重結構。
二、不得擅自拆改、封裝燃氣管道和設施。
三、不得擅自增加超過原設計標準的樓面負荷。
四、禁止采用升降機吊裝沙子、水泥、磚塊等上樓裝修。
五、因裝修活動造成相鄰住宅的管道堵塞、滲漏、停水停電、物品毀壞等應當負責修復和賠償。
六、裝修期間,禁止向下水管道傾倒油漆、涂料等各種雜物,以防管道堵塞。
七、裝修期間,嚴禁使用電爐、電取暖具,室內照明禁止使用碘鎢燈,以免發生火災、損壞線路。
八、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和消防措施,不得擅自動用明火和進行焊接作業。
九、不得在室內儲存易燃易爆物品。
十、不得占用消防通道,正常情況不得按動消防報警器。
十一、不得擅自使用施工現場以外的水、電設施。
十二、不得侵占公共空間,不得損壞公共部位的設施設備。
十三、自覺接受物業公司的監督和檢查,配合物業公司對施工人員和施工現場進行管理。
十四、本責任書一式兩份,業主(使用人)和物業服務中心各執一份。
裝修安全責任人(簽字):
物業服務中心(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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