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施工責任書(精選5篇)
現如今,責任書使用的頻率越來越高,責任書有助于明確每個人的目標和責任范圍。想學習擬定責任書卻不知道該請教誰?以下是小編整理的水利工程施工責任書(精選5篇),歡迎大家分享。
水利工程施工責任書1
根據省市縣對“三萬”活動工作的具體要求,為鞏固“三萬”活動水利設施建設成果,加強工程維修、養護和用水、節水保護,確保工程充分發揮效益,切實維護好用水村民的利益,經討論,郭家壩鎮楚王井村委會(以下簡稱甲方)決定建立農村水利灌溉工程管護責任制,并與.(以下簡稱乙方)簽訂管護責任書。
一、乙方權利和義務:
1、 乙方承擔 (工程名稱)的經營管理,享有其經營、管理及優先使用權。
2、 乙方對轄區用水戶有監督管理和合理分配水資源的權力。
3、 乙方須加強水利灌溉設施的管理維護,確保安全、高效供水,保證轄區用水戶的合理用水需求。
二、乙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具有對乙方的水利灌溉工程管護行為進行監督、檢查的權力。
2、甲方具有積極爭取水利設施建設政策、經費,落實上級有關政策規定的權利和義務。
3、甲方具有對用水產生的民事糾紛進行協調、仲裁的權利好義務。
4、甲方有權對乙方的違約行為進行制止和糾正,并有收回管護權的權力。
三、違約責任:
乙方未能按規定進行工程維護及運行的,甲方根據實際情況,可責令乙方進行整改、完善,情節嚴重的,甲方可收回乙方的管護權。
四、本責任書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報郭家壩鎮人民政府、縣“三萬”活動管理辦公室備案各一份。
五、本責任書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年 月 日
水利工程施工責任書2
甲方: 鄉鎮(街道)(公章)
乙方: 合作社(公章)
工程管護責任人:
區域內監督技術服務機構: 水利服務中心站(公章)
以下分別簡稱甲方、乙方、監督技術服務機構、工程管護責任人。
根據有關規定,經充分協商同意,蓮都區中央財政小型農田水利重點縣工程建設的 ______村范圍內的小型農田水利設施工程,通過竣工驗收后將所有權移交給乙方,乙方接受該建設工程產權后要根據責任書進行使用、管理和維護。為明確各方責任,特定立以下條款。
1、工程經過移交后,產權、使用權和管理權歸乙方,不經甲方同意乙方不準將以上工程的產權變賣、抵押或轉移,否則甲方有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
2、對移交的小型農田水利設施的管護由乙方負責。
3、乙方設置固定資產明細賬和固定資產卡片,并根據移交工程使用的實際情況制定管護辦法,建立管護制度,落實管護責任,保證工程正常使用,使其長期發揮效益。
4、為發揮工程效益,乙方應探索行之有效的管理辦法。成立管護機構,建立專門的管護隊伍,落實好管護責任人。
5、甲方不定期跟蹤乙方的管護及使用情況,管理及使用不好的單位,甲方有權將意見反饋給乙方及監督方并及時指導乙方的管理及使用。
6、乙方有隨時向甲方反映管護情況及水利設施存在的問題的義務,甲方可根據情況,有權要求乙方上報工程管護和效益發揮情況,乙方協助落實整改,并按規定填報工程管護運行記錄和報表。
7、管護單位要依法打擊破壞水利設施的犯罪行為,發現破壞人員及時與區水利局和當地政府派出所取得聯系。
8、建立績效考評制度,對所移交的工程納入對各行政村目標考核管理,對實施好的管理單位,采取“民辦公助”、“一事一議財政獎補”、“以獎代補”和“村集體工程大家建”等形式給予適當補助或獎勵;對實施不好的管理單位,甲方將減少或取消年度區財政管護經費的補助。
9、除經濟組織的管護經費自行解決外,公益性(準公益性)小型水利工程管護經費由乙方提出申請,基層水利站匯總編制工程維修養護方案,報區水利局商請區財政等部門審批通過后,納入區財政補助項目,由乙方組織或采用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進行維修養護。
10、其他未盡事項協商解決。
該責任書一式四份,鄉鎮(街道)、各流域水利站、村民委員會、蓮都區水利局各一份。
20XX年XX月XX日
水利工程施工責任書3
甲方:
乙方:
為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管理”的方針,進一步加強建筑施工安全生產管理,提高施工現場管理水平,落實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完善各類安全防護設施,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保障人身和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構建和諧社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管理條例》、《XX市建筑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相關制度,制定本建筑施工安全生產責任書。
一、甲乙雙方要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的政策法規,強化安全意識,通過健全規章,加強防范,完善施工管理,發揚敢管、敢抓、敢處分的“三敢精神”,實現安全生產“零”目標。
二、安全生產責任書期限:自進場施工至工程完工為止。
三、甲方責任及義務:
1、甲方對所承擔的施工項目,必須制訂施工方案,并結合工程實際制定好保證安全的“三大措施” (即組織、技術、安全措施),經業主與監理單位審查合格后監督實施。
2、持有相關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資質證書和安全生產許可證,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授權委托書。
3、相關負責人、工程技術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的配置及持證符合安全生產要求。
4、應有的安全管理制度齊全。各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特種作業人員的審證考核制度、各級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和定期安全檢查、安全教育等制度。
5、開工前甲方必須對乙方項目負責人和安全負責人等,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及文明施工交底,應有完整的交底資料和交底記錄,并經雙方交底人員簽字。
6、不定期檢查乙方施工現場,對乙方人員在生產工作中違反有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行為予以制止和糾正,并發出有存底聯的書面整改通知書;對違章操作和違章指揮的行為立即勒令停止其工作。
7、甲方必須組織全體施工人員分工種進行安全教育、技能和安規考試,合格后方可進入現場施工。
四、乙方責任及義務:
1、乙方必須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令、法規,遵守國家、行業有關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的規定。遵守現場的各項規章制度。
2、乙方必須配備專職安全員進行現場安全監督。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有有效的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后,方可上崗作業。
3、乙方工作人員必須無妨礙工作的病癥,否則不得參與工作。凡已登記的工程施工人員不得隨意更換,不得冒名頂替。
4、配備的機械、工契據及安全防護設施、安全用具滿足安全生產需要。
5、乙方進行特殊作業、危險作業的項目施工時,必須具有安全保障措施,并派員監督。
6、乙方應自覺接受甲方安全員的監督和指導。對甲方安全員檢查提出的安全整改通知,必須及時整改。施工中一旦發生人身事故或危及生產運行的不安全情況,必須立即報告甲方。
7、乙方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為施工人員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及安全用具,并保證施工工具、器械使用安全。
8、開工前應對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設施進行一次檢查,確保符合安全規定并不超過檢驗周期。乙方施工人員應對所在的施工區域、作業環境、操作設施、設備、工器具等進行認真檢查,發現隱患立即停止施工,并經落實整改后方準繼續施工。在施工期間所使用的各種設備及工用具等均應符合施工要求。對施工現場每天開工前須派專人進行檢查,發現隱患應及時整改。各類安全防護設施、遮欄、安全標志牌、警告牌等乙方不得擅自拆除、更改。
9、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用工,嚴禁使用未成年人進行施工作業。
10、乙方應對工作地段采取的安全技術措施、工作班人員狀態以及施工中的安全責任負責;如因乙方采取的安全措施不當、違反有關安全規程、規定及本協議所列安全事項而造成的一切事故或對第三方造成損失的,均由乙方承擔所造成的經濟損失及法律責任。
11、乙方作業人員違反有關安全生產規程制度時,甲方現場負責人、安全等相關人員有權予以糾正制止,有權通知乙方并給予經濟處
罰,直至停止乙方的工作。
12、乙方必須按協議對現場所有施工作業人員購買保險,保險生效后方可上崗,保險的單據必須每月遞交甲方辦公室存檔。
五、因乙方的責任造成的人身傷亡、設備損壞事故及其造成的經濟損失,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并通知有關政府部門調查處理、統計上報。
六、本責任書一式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日期:
水利工程施工責任書4
責任書編號:
工程名稱:
第一施工標
建管單位:
施工單位:
為了加強新鄉市南水北調配套工程的工程質量管理,落實質量責任終身制,確保工程質量,保護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水利工程質量管理規定》及南水北調工程質量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簽訂本責任書。
一、目標
本工程質量目標是:單位工程質量等級達到合格。其中:單元工程合格率100%,優良率達到85%以上;主要單元工程、重要隱蔽工程及關鍵部位的單元工程全部合格優良率90.0%以上;單位工程外觀質量得分率70%以上;無重大質量事故。
二、施工單位責任
施工單位在工程施工過程中,具有以下責任:
1、施工單位項目經理對建設工程施工質量負全責,并確保實現質量目標;
2、項目經理必須全面貫徹和執行各種有關質量的政策、法規、制度,落實各項質量保障措施;
3、要建立健全質量保證體系,制定項目管理制度、質量責任及考核辦法,落實工程質量責任制;
4、設置總質檢師、質量管理機構、專職質量管理人員;
5、經常對職工進行質量安全教育,加強施工人員的崗位技術培訓,提高質量意識;
6、依據國家、水利行業有關工程建設法規、技術規范、技術標準的規定以及南水北調相關部門的相關規定、通知,設計文件和施工合同的要求進行施工,認真貫徹執行強制性標準施工條文,不得擅自修改設計,不得偷工減料;
7、施工組織設計中,明確制定保證施工質量的技術措施;
8、設置專職質檢機構,配備專職質檢人員,配置實驗儀器且精度滿足要求,質檢人員持證上崗,并不得擅自更換,接受建管局、監理部的核查;
9、必須按照工程設計要求、施工技術標準和合同約定,對使用的工程材料和半成品,送建設單位認可的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質量檢測單位進行檢測,未經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涉及結構安全的試塊、試件及有關材料,應當在監理單位見證下取樣;
10、要推行全面質量管理,在施工過程中切實加強質量檢驗工作,嚴格工序管理,認真執行“三檢制”,認真做好工程質量的全過程控制,及時做好工程質量評定記錄,保證工程質量技術資料的及時性、完整性、準確性;
11、落實質量追溯制度,對工程重點部位、關鍵工序實行現場操作人員實名簽名制,建立健全臺賬管理制度;
12、不得將其承接的工程項目進行非法分包和轉包;
13、工程質量必須符合國家、行業和南水北調的現行標準,達到設計及合同要求,竣工驗收前提交完整的工程技術檔案、試驗成果及有關資料;
14、認真貫徹執行技術交底制度。對主要隱蔽工程和工程關鍵部位實施預檢和復檢;
15、發生質量事故,要嚴格保護現場,采取有效措施搶救人員和財產,防治事故擴大,并在規定時間內向監理單位、建管局報告。接受工程質量事故調查,提供質量事故的分析報告,認真進行事故處理;
16、接受建管局、監理單位和質量監督機構對施工質量的檢查監督,并予以支持和積極配合。
三、其他
1、本責任書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2、本責任書從簽訂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工程驗收合格。
建管局(簽章):
局長(簽字):
簽訂日期:
項目部(簽章):
項目經理(簽字):
簽訂日期:
水利工程施工責任書5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一、安全生產控制目標
各單項工程在施工與管理中,為確保各類建筑物工程施工安全、試運行安全、度汛安全、防火以及防盜等安全,保證不發生重傷殘或人身死亡事故,各類較小工傷事故控制在1起范圍以內,各類經濟損失在1萬元以下。
二、建設單位、建設管理單位安全責任
1、根據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令、法規,選擇符合安全資質、安全信譽良好的施工企業承包施工。
2、根據招投標的有關規定,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不得任意壓級壓價、拖欠工程款,為確保安全措施經費足夠到位創造條件。
3、工程開工前,應當向施工企業提供與施工現場相關的地下線管等各類隱蔽資料,積極配合施工企業做好安全準備工作。
4、督促監理單位、施工企業加強安全管理。鼓勵監理單位、施工企業加大安全投入,自覺執行國家及行業安全管理的先進技術標準,爭創一流企業。
三、監理單位安全責任
1、受業主委托,負責對新建、改建、擴建工程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的監督檢查工作,對工程施工過程中違反安全生產的法律、法令、法規的行為予以查處。
2、在工程開工前,應當就落實保證安全生產的措施進行全面系統的布置,明確施工單位的安全生產責任。
3、應隨時督促施工企業加強安全管理,按操作規范與規程作業,對施工現場存在的安全隱患應及時通知施工單位處理整改。
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列》、《水利工程建設安全生產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進行管理,要求施工單位努力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四、施工單位安全責任
1、施工單位對施工現場安全生產負主要責任。施工單位應當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范,對所承擔的水利工程進行定期和專項安全檢查,并做好安全檢查記錄。
2、施工單位法人代表依法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項目負責人(項目經理)應當由取得相應執業資格的人員擔任,對水利工程建設項目的現場安全施工負第一責任,落實安全生產第一責任、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并根據工程的特點組織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隱患,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3、施工單位應當設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施工現場必須有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負責對安全生產進行現場監督檢查。發現生產 安全事故隱患,應當及時向項目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報告;對違章指揮、違章操作的,應當立即制止。
4、施工單位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時,應當根據特點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對專業性較強的分部分項工程,應編制專項安全施工組織設計,并采取措施嚴格執行。
5、施工現場應健全各類現場安全管理制度,如施工現場定期安全檢查與會議制度,各類設備、設備的安全驗收制度,安全技術交底制度,安全生產獎罰制度,安全內業資料管理制度及各種技術操作規程及職責等施工現場必須嚴格執行施工臨時用電、腳手架及高處作業防護、施工機械的安全檢查、驗收制度,對無驗收手續或驗收不合格的堅決不予適用。
6、施工單位應嚴格執行國家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有關水利工程建設安全的各項法律、法令、法規及興業規章、規程等管理規定,嚴禁各類違章指揮與違章作業,同時加強安全日常檢查,對存在在的問題及時整改,并做好記錄。
7、施工單位應當建立健全勞動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加強對職工崗位教育培訓,提高工人安全防范意識,特種工人必須持證上崗。
xx、施工中發生事故時,施工單位應當采取緊急措施,減少人員傷亡和事故損失,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9、施工單位必須與各施工班組簽訂《工程施工安全目標責任書》,并要求各施工班組必須與工人簽訂《工程施工個人安全目標責任書》。
10、施工中發生事故時,施工單位應當采取緊急措施,減少人員傷亡和事故損失,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五、本《水利工程建設安全生產責任書》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建設單位:
監理單位:
施工單位: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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