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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校車安全管理員責任書

        時間:2024-08-29 12:00:16 金磊 責任書 我要投稿

        校車安全管理員責任書范文(通用10篇)

          在充滿活力,日益開放的今天,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責任書,簽訂責任書可以有效增強我們的責任意識。擬起責任書來就毫無頭緒?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校車安全管理員責任書范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校車安全管理員責任書范文(通用10篇)

          校車安全管理員責任書 1

          為切實加強校車安全管理工作,預防和杜絕安全事故,保障學生乘車安全,創辦促進人民幸福的教育,根據國務院《校車安全管理條例》和諸城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諸城市接送學生車輛配備管理實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結合學校實際,特與車輛所有人簽訂本責任書。

          一、校車界定

          本責任書所指的校車是由集體或個人等社會資金購買的符合國家安全標準并專門用于接送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的車輛,在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辦理注冊登記,經教育局審查備案。車輛所有人是獨立的民事主體,對校車安全運營管理負全部法律責任。

          二、車輛所有人職責

         。ㄒ唬┬\嚢踩夹g達標,手續完備。

          1、車輛符合校車安全國家標準,取得機動車檢驗合格證明,在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辦理注冊登記。

          2、必須投保機動車強制責任保險、校車安全責任保險。

          3、校車應當每半年進行一次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

          4、校車應當配備逃生錘、干粉滅火器、急救箱等安全設備。安全設備應當放置在便于取用的位置,并確保性能良好、有效適用。

          5、按規定做好校車的安全維護,建立安全維護檔案,保證校車處于良好技術狀態。不符合安全技術條件的校車,應當停運維修,消除安全隱患。

          (二)嚴格遵守有關規定,確保校車通行安全。

          1、駕駛員必須為取得校車駕駛資格的駕駛人;思想素質好,安全意識強。積極參加有關部門組織的安全教育及業務培訓,提高專業技能。

          2、校車駕駛人應當每年接受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審驗。

          3、校車駕駛人應當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嚴格按照機動車道路通行規則和駕駛操作規范安全駕駛、文明駕駛。

          4、校車駕駛人駕駛校車上道路行駛前,應當對校車的'制動、轉向、外部照明、輪胎、安全門、座椅、安全帶等車況是否符合安全技術要求進行檢查,不得駕駛存在安全隱患的校車上道路行駛。

          5、校車駕駛人不得在校車載有學生時給車輛加油,不得在校車發動機引擎熄滅前離開駕駛座位。

          6、載有學生的校車在一般道路上行駛的最高時速不得超過60公里;在急彎、陡坡、窄路、窄橋以及冰雪、泥濘的道路上行駛,或者遇有霧、雨、雪、沙塵、冰雹等低能見度氣象條件時,最高時速不得超過20公里。

          7、校車載人不得超過核定的人數,不得以任何理由超員。

          8、嚴禁校車駕駛人酒后駕駛校車。

          9、嚴格按規定路線行駛,嚴禁隨意變更行車路線。

          10、校車的副駕駛座位不得安排學生乘坐;校車運載學生過程中,禁止除駕駛人、隨車照管人員以外的人員乘坐。

          11、校車上下學生,應當在校車停靠站點?,未設停靠站點的路段可以在公共交通站臺?。校車在道路上停車上下學生,應當靠道路右側?,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打開停車指示標志。

         。ㄈ┞鋵嶋S車照管人員,保證學生乘車安全。

          車輛所有人應安排照管人員隨校車全程照管乘車學生。隨車照管人員職責:

          1、學生上下車時,在車下引導、指揮,維護上下車秩序。

          2、發現駕駛人無校車駕駛資格,飲酒、醉酒后駕駛,或者身體嚴重不適以及校車超員等明顯妨礙行車安全情形的,制止校車開行。

          3、清點乘車學生人數,幫助、指導學生安全落座、系好安全帶,確認車門關閉后示意駕駛人啟動校車。

          4、制止學生在校車行駛過程中離開座位等危險行為。

          5、核實學生下車人數,確認乘車學生已經全部離車后本人方可離車。

          6、積極參加學校和有關部門組織的培訓學習。

         。ㄋ模┘皶r妥善處理突發交通事故。

          校車發生交通事故,駕駛人、隨車照管人員應當立即報警,設置警示標志。乘車學生繼續留在校車內有危險的,隨車照管人員應當將學生撤離到安全區域,并及時與學校、車輛所有人、學生的監護人聯系處理后續事宜。

          其它未盡事宜依據《校車安全管理條例》及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本責任書一式四份,校車服務學校、車輛所有人各執一份,中心學校、市教育局各備案一份。違反上述規定的,對車輛所有人和駕駛員按有關規定處理,造成安全事故的,車輛所有人承擔全部責任。

          責任人:

          20xx年xx月xx日

          校車安全管理員責任書 2

          為了保證學生上下學交通安全,避免人為造成交通安全事故,根據教育局和中心校安全管理的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學生乘車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情況,特與學生及家長簽訂此責任書:

          一、桃林初中至東西響水、三里莊、解家莊子等線路已有校車接送學生。

          二、嚴禁家長安排學生乘坐標準校車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輛,并隨時舉報接送學生的面包車、三輪車、手扶車等非營運機動車,要切實保障學生不乘坐不符合安全要求或無安全保障的車輛。

          三、家長必須與所乘車輛車主和駕駛員簽訂安全協議,明確約定并隨時監督安全駕駛及能安全上下車的'站點等事宜,如發生交通安全事故,以便追究其責任。

          四、家長必須對子女進行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識教育,使其熟知交通規則,嚴格遵守交通秩序,自覺安全上下車、一人一座、系好安全帶、有秩序地在站點等車。

          五、凡是乘坐校車的學生家長必須向子女講清楚當車輛駕駛員出現以下情況時,應當拒絕乘坐,并告知家長、學校及交通主管部門,及時解決。

          1、“三無”車輛(無符合要求的駕駛證、無營運證、無行駛證)。

          2、駕駛員沒有按約定地點停放,導致學生上下車及過馬路存在安全隱患。

          3、駕駛員未嚴格按照核定載客人數載客,超員、超載。

          4、駕駛員存在作風或身體、心理健康等其他能夠危及學生安全的問題。

          5、駕駛員酒后駕駛。

          6、駕駛員出現超速行駛等交通違法行為。

          7、駕駛員出現其他違反交通法律法規或存在交通安全隱患的情況。

          責任人:

         20xx年xx月xx日

          校車安全管理員責任書 3

          為加強對幼兒園接送幼兒校車的管理,確保幼兒交通安全,為進一步貫徹落實《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加強中小學幼兒園校車安全管理的緊急通知》文件精神,明確園長做好校車安全管理工作責任。制定本責任書:

          一、幼兒園都應對校車進行嚴格管理。

          二、幼兒園自備、承租用于接送幼兒的車輛,必須是具有合格資質的客運車輛,嚴禁使用拼裝車、報廢車、貨運車、大小三輪車和個人機動車接送幼兒。

          三、校車的`安全技術狀況必須符合《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規定的國家標準,必須為校車購買第三者責任險和乘座險。在按規定進行年審外,每學期開學前應當進行一次安全技術檢驗。年檢和技術檢驗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四、校車使用前應當上報縣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核準并備案,辦理統一的校車標識、標牌,方可上路使用。未經縣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批準許可的車輛,一律不得接送幼兒。

          五、校車駕駛員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持有相應準駕車型的駕駛證,且具有3年以上安全駕駛經歷;

          2、近3年未發生過負有責任的交通死亡事故;

          3、近3年無交通違法記滿12分記錄的;

          4、身體健康,無不良嗜好;

          5、未受過刑事處罰。

          六、幼兒園應當建立健全校車安全管理制度,做到校車安全檢查、維護保養、駕駛員及跟車管理人員職責明確。要制定應急預案,有效處置突發事故。校車要主動接受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和縣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督、檢查。

          七、校車必須保持車輛整潔,車窗不得用金屬材料固定封閉。

          八、校車接送幼兒,必須有固定的行車路線和站點,并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認定備案。不得隨意更改行車路線,不得隨意停靠,不得到有危險的地方行駛。

          九、校車接送幼兒,除駕駛員外,必須有專人跟車管理學生。要嚴格按照車輛核定載客人數乘載幼兒,嚴禁超載。嚴禁校車駕駛員酒后駕駛、疲勞駕駛、超速駕駛。

          十、幼兒園組織師生外出參加集體活動必須報縣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并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備案,租車必須到有資質的客運單位租用安全合格車輛,并對整個活動全過程進行監管,確保安全。

          十一、校車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規的,應當主動接受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處罰,幼兒園須及時根據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抄送的駕駛人違法情況對駕駛員進行懲處。

          十二、幼兒園要開設交通安全教育課,經常對幼兒進行交通安全教育,明確乘坐校車的紀律;主動與公安交通管理部門配合,邀請交警進校園宣傳交通安全知識,進行警示教育;組織學生開展交通安全知識競賽活動,增強學生交通安全意識;要教育幼兒并告知家長,不得乘坐貨運車、農用車、大小三輪車等非客運車輛上學、放學。

          十三、幼兒園應當積極配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依法對校園周邊非法營運車輛進行整治,并配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在幼兒園路段設置交通標志。

          十四、幼兒園要與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區教育行政主管部門、鎮政府簽訂校車安全管理責任書,并與校車駕駛員和校車跟車管理人員簽訂安全行車責任書。租用車輛的,須與租賃單位簽訂安全責任書,逐車逐人明確安全責任。

          十五、幼兒園園長是校車安全管理第一責任人。駕駛員和跟車管理員是直接責任人。幼兒園要強化安全意識,確保校車接送幼兒的安全。校車發生安全事故,要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此協議一式兩份,幼兒園、駕駛員各持一份。

          責任人:

         20xx年xx月xx日

          校車安全管理員責任書 4

          為了進一步貫徹落實公安部、教育部《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小學校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及區委區政府、區教育局的相關文件精神,加強校車管理,明確做好校車安全管理工作責任,確保學生的人身安全,特制定以下安全目標責任:

          1、校車駕駛員必須嚴格遵守交通法規,嚴禁酒后駕車,嚴禁闖燈越線,嚴禁超載、超速行駛,杜絕事故隱患和違規行為,確保行車安全。

          2、不準用無牌無證、不符合安全技術標準的車輛接送學生。

          3、司機必須是駕齡3年以上,三年內任一記分周期累計分滿12分或者發生過交通死亡事故,并負有責任的.駕駛人不得駕駛校車接送學生。

          4、接送學生車輛必須保證車況良好,必須做好車輛的維護保養,并做好保養維修記錄,出車前必須檢查車輛,尤其要認真檢查剎車、車燈等車輛的安全性能,嚴禁車輛在不安全的情況下行駛。

          5、接送學生車輛應按核定數量乘坐,嚴禁超載,嚴防事故的發生。

          6、負責接送學生的車輛駕駛員要準時按送學生,要有乘務員隨車負責,并認真記錄好乘車學生的名單,不準出現漏接學生的現象發生。

          7、負責按送學生的車輛要安全、及時的將乘車的學生送到目的地。

          8、對因松懈,不落實責任而造成事故的由交管部門依法追究責任。

          9、本責任書有效期:20XX年2月15日—20XX年7月5日。此目標責任書一式兩份,學校、校車車主各持一份。

          責任人:

          20xx年xx月xx日

          校車安全管理員責任書 5

          根據省《校車管理條例規定》,完成20xx年校車安全工作目標任務,保證加強校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消除校車交通安全隱患,有效預防和杜絕校車安全事故的發生,確保學校師生的生命安全,特向武陟縣教育局保證如下:

          一、責任目標

          1、建立、健全校車及駕駛人安全管理制度,做好校車維護、保養和安全檢查工作,對校車駕駛人進行安全教育,接送車輛按交巡警和交通運管部門規定辦理相關校車手續。

          2、凡受過刑事處罰的、持相應準駕車型駕駛證未滿三年的、三年內發生致人傷亡交通責任事故或三年內任一記分周期內累積記分滿12分的駕駛人,一律不得駕駛校車;

          3、杜絕使用無營運資格的社會車輛和明令禁止的其它車輛接送學生和在園幼兒;

          4、教育司乘人員做到接送車輛不超員,不超速,不違規;

          5、落實責任,常抓不懈,預防避免各類交通事故發生。

          二、工作任務

          1、充分認識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堅決克服麻痹和僥幸心理,增強安全意識,定期開展交通法規的學習宣傳和教育活動,做到責任到人,措施到位,切實把安全工作落到實處,防止接送車輛交通安全事故發生。

          2、認真落實車輛接送工作領導責任制。建立健全接送車輛管理工作的組織機構,實行一把手負責制。校長在每學期第一周內,與班主任老師、跟車護送老師、接送車車主、駕駛員、學生、家長等層層簽訂校車安全管理責任狀。

          3、積極配合當地政府、派出所、交巡警中隊、交通運管等部門做好接送車輛安全管理,定期開展接送車輛的排查整治工作。

          4、建立交通安全督查員制度。每天上放學期間,在學生接送車停車點進行現場督查,及時發現制止接送學生車輛超員、校車駕駛人酒后駕駛等交通違法行為。發現學生乘坐非法接送車輛的,要及時進行勸阻,同時報告學校,校方要及時與家長溝通,提醒家長不要讓學生乘坐非法接送車輛,必要時可采用攝像、攝影等措施固定證據,移交公安交巡警或交通運管部門予以處罰。

          5、深入開展交通安全教育宣傳"進校園"活動,定期開展多種形式的交通安全宣傳活動,通過交通安全知識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教育學生不乘坐非法營運的車輛,提高學生自我交通安全防護意識。

          6、及時到縣教育局備案,保證認真做好以下工作:

          (1)建立健全校車安全管理制度,做到一次一檔,做到校車安全檢查、維護保養、駕駛員及跟車管理人員職責明確,確保學生和在園幼兒乘車過程中每個環節的安全。要制定應急預案,有效處置突發事故。校車要主動接受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和縣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督、檢查。

          (2)校車的`安全技術狀況符合《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規定的國家標準,為校車購買第三者責任險和乘座險。在按規定進行年審外,每學期開學前應當進行一次安全技術檢驗。年檢和技術檢驗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3)駕駛員必須持證上崗,具有豐富的駕駛經驗,工作認真負責、細心,關愛乘車學生和幼兒。嚴禁非專職駕駛員開接送車。

          (4)凡需乘坐接送車的中小學生和在園幼兒,應由其家長提出書面申請,得到所在學校和幼兒園的認可,并與家長簽定安全協議書,明確雙方責任。

          (5)校車使用前應當上報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核準并備案,辦理統一的校車標識、標牌,方可上路使用。幼兒園自備、承租用于接送幼兒的車輛,必須是具有合格資質的客運車輛,嚴禁使用拼裝車、報廢車、貨運車、大小三輪車和個人機動車接送幼兒。未經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批準許可的車輛,一律不得接送幼兒。

          (6)應選擇安全地點設置接送車?空,中途不得隨意停車接送。每輛車應配備1-2名隨車工作人員,負責做好學生和幼兒上、下車安全及與家長、班主任的交接工作。接送車到達校園后要統一組織學生和幼兒進入班級,防止發生幼兒滯留校車引發安全事故。

          (7)接送車在接送途中如遇到交通事故,隨車工作人員應采取緊急救護措施,并積極配合交警部門進行事故處理,并及時將事故情況報告中心學校、縣教育局。

          (8)組織師生外出參加集體活動必須報縣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并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備案,租車必須到有資質的客運單位租用安全合格車輛,并對整個活動全過程進行監管,確保安全。

          責任人:

          20xx年xx月xx日

          校車安全管理員責任書 6

        尊敬的家長:

          為了認真貫徹落實公安部、教育部以及省公安廳關于對中小學校車開展集中排查整治的緊急通知精神,進一步加強中小學校車交通安全,消除校車交通安全隱患,預防和杜絕發生校車道路交通事故,切實保障廣大中小學師生的人身安全,作為一名校車駕駛人我自愿承諾如下:

          一、嚴格遵守《交通安全法》以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規定,保證做到自覺遵章守法,積極配合區教育局、學校和交通部門做好交通安全工作。

          二、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平時駕駛車輛自覺做到文明駕駛、禮讓三先,保證做到:不超員載客、不超速行駛、不疲勞駕駛、不酒后駕后、不爭道搶行、不強行超車、不闖信號、不帶“病”行駛、自覺維護道路交通秩序。

          三、平時自覺維護好車輛,做到出車、行駛中、收車后的三檢查工作,保證使車輛始終符合國家《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標準,確保車輛轉向、制動系統、照明燈光齊全有效,并隨車攜帶有效滅火器材,保證不駕駛未經檢驗或車輛安全部件不合格的車輛,確保師生乘車安全。

          四、自覺遵守教育局、學校和交管部門對校車安全管理的.有關規定,接受車輛定期檢驗和安全教育,駕駛校車時做到定車、定線、定點,接受交管部門的監督檢查。

          五、進入校園時,將車速嚴格控制在每小時5公里以下。

          責任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校車安全管理員責任書 7

          各位學生家長,為了加強和規范接送學生用車管理,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保證學生人身安全,根據上級主管部門關于《校車管理規定》和各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有關的安全管理的規定,特制定本責任書:

          一、家長必須配合學校對子女進行交通安全教育,熟知交通規則,并教育子女認真嚴格遵守交通秩序。

          二、家長要教育子女愛護校車,保持車內整潔,損壞要賠償。

          三、家長必須告知子女要準時上車,按時將子女接下車。超出發車時間,雙方必須及時聯系,了解情況,妥善處理。

          四、家長必須向子女講清楚當駕駛員出現以下情況時,應當拒絕乘車并告知家長,由家長向學校安全負責人舉報:

          1、校車沒有按規定地點進行停放,導致學生上下車及過馬路存在安全隱患。

          2、校車駕駛員未嚴格按照核定載客人數載客、超員、超載。

          3、校車駕駛員存在身體心理健康的現象。

          4、校車駕駛員酒后駕駛校車。

          5、校車駕駛員出現超速行駛等交通違法行為。

          6、校車證件不齊全,牌照不完備,無運營手續。

          五、家長有責任了解校車的基本情況(駕駛人員的`工作作風、身體狀況、駕駛經驗以及車況是否符合要求等),發現異常應當向學校舉報。

          六、家長要負責好子女上車之前,下車后的安全監管,車主負責好學生上車、下車前的安全監管。

          七、此責任書一式三份,車主、學生家長和學校各執一份。

          責任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校車安全管理員責任書 8

          為切實做好我轄區幼兒園校車安全管理工作,進一步加強校車規范管理,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的發生,確保幼兒園師生的人身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中小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以及上級有關文件,結合我鄉實際,特簽訂本責任狀。

          一、校車輛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校車的安全技術情況必須符合《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規定的國家標準,必須為校車購買第三者責任險和乘座險,在按規定進行年審外,每學期開學前必須進行一次安全技術檢驗,年檢和安全技術檢驗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2、校車使用前應當上報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核準并備案,辦理統一的校車標識、標牌,方可上路使用。未經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批準許可的車輛,一律不得接送幼兒。

          3、嚴禁使用貨運汽車、摩托車、三輪車、報廢車等非客運車輛接送學生。校車輛駕駛室副座不準乘坐中小學生和幼兒。

          二、校車駕駛人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校車輛的駕駛人必須遵守有關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駕齡3年以上,身體健康并具有3年以上準駕車型的安全駕駛經歷,無惡劣品行記錄。

          2、嚴禁近3年內任一記分周期扣分累計滿12分或發生過交通死亡事故并負有責任的駕駛人駕駛車輛接送學生。

          3、駕駛人必須具備很強的責任心和原則性,不超速、不超載、不疲勞駕駛,無飲酒和熬夜等不良習性。

          4、駕駛員必須接受當地政府、交警、運管、教育和學校的監督檢查。

          三、接受車車主(幼兒園法人代表)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學校購買或租用機動車專門用于接送學生的',應當建立車輛管理制度,并及時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備案。

          2、幼兒園法人代表是學校接送車安全的第一責任人,必須親自抓接送車安全工作,成立管理機構,落實專人負責。

          3、有接送車的幼兒園每年除必須與教育主管部門簽訂安全責任書外,還要與本園接送車駕駛員簽訂安全責任書。

          4、有接送車的幼兒園必須建立接送車安全管理各項規章制度,完善安全工作檔案,記錄日常安全工作、安全責任落實、安全檢查、安全隱患消除、安全培訓、車輛技術性能檢查維修等情況。安全檔案要作為實施安全工作目標考核、責任追究和事故處理的重要依據。

          5、接送車車主、駕駛人要對接送的學生安全負責,并經常性地對接送車輛的安全狀況、技術性能進行檢測。

          6、道路基礎條件差、有事故隱患的路段以及在惡劣天氣下(雨、霧、雷電等)一律停止接送學生。

          四、各幼兒園要對每一位學生上學放學乘車情況進行調查了解,分類登記造冊,加強與家長的溝通聯系,充分利用各種有效載體對學生進行交安全知識教育,教育學生不要乘坐非法客運車輛,并與家長簽訂相關責任狀。各幼兒園要堅決杜絕接送學生車輛超載超速及存在非客運車搭載學生現象,確保學生乘車安全。

          五、各幼兒園園長是幼兒園交通安全管理第一責任人,要切實履行職責,嚴格監管。對幼兒園因未按規定履行交通安全管理和保護職責,造成事故的,應負全部責任,鄉政府將依據有關法律法規作出嚴肅處理。

        責任人:

        20xx年xx月xx日

          校車安全管理員責任書 9

          為保證對校車得以規范管理,確保校車安全運行,特與校車管理員簽訂如下責任:

          1、每周最少進行一次校車司機安全會,并作好記錄,

          2、發現問題及時與司機溝通,及時了解校車相關問題。

          3、校車出行前、歸校后監督司機履行常規檢查,并作好記錄。

          4、依據車輛保養審驗要求,按時對校車進行保養審驗。

          5、定期交納車輛規范的保險。

          6、嚴禁司機酒后架車。

          7、車輛發生故障需要維修時,向校長申請,經落實后及時到維修廠維修。

          8、遇有不能解決的一切嚴重問題,及時向校長請示匯報。

          9、根據學校工作需要,聯系和安排司機相關工作。

        責任人:

        20xx年xx月xx日

          校車安全管理員責任書 10

          為了加強校車安全管理,切實保障學生的生命安全,保證接送學生車不超員不超速,特制定如下責任狀。

          一、管理范圍:xxx3臺校車。

          二、責任范圍:

          1、制訂校車安全管理制度。

          2、落實隨車照管人員,監督司機駕照是否合格。

          3、監督檢查人及時檢查校車安全,并與照管人員簽字接交。

          4、檢查超員超速問題,檢查是否系安全帶問題。

          三、校車責任:

          使用校車必須符合下列條件,否則不能使用:

          1、車輛符合國家有關標準,取得機動車檢驗合格證明,并已經在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辦理注冊登記;

          2、有取得校車駕駛資格的駕駛人;

          3、有合理的運行方案;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4、投保機動車承運人責任保險。

          5、定人員定座位定時間定線路定車次。

          6、禁止使用未取得校車標牌的.車輛提供校車服務。

          7、校車應當每半年進行一次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

          9、校車駕駛人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取得相應準駕車型駕駛證并具有3年以上駕駛經歷,年齡在25—60周歲之間;

          (2)、最近連續3個記分周期內沒有被記滿分記錄;

          (3)、身心健康,無嚴重的交通違法記錄。

        責任人: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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