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教師安全工作的責任書
為了全面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工作方針,不斷增強教師的安全防范意識,杜絕意外事故的發生,確保校園平安、穩定、和諧發展,教育教學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本責任書:
一、教師自身安全責任
1、積極學習國家的法律法規及有關安全工作的規章制度,模范履行教師職業規范,提高自身修養。
2、自覺遵守交通法規,安全行車、規范停車,不乘坐或駕駛無牌無證的各種機動車輛,不酒后駕車,不無證駕駛。
3、外出時,要維護教師形象,不酗酒、不參與等不健康的活動,注意人身安全,做好自我保護工作。
4、參加學校組織的各種活動,要做到遵守秩序,注意安全。
二、維護學生安全工作職責
1、在工作中每位教師要關心、愛護學生,要尊重學生人格,不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保護學生的合法權益,不給學生布置過量的懲罰性作業。若因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造成不良影響或嚴重后果的,學校視情節輕重追究其責任。
2、每位教師要教育學生在校園內不追逐打鬧,不隨意攀登校內建筑物,不準在樓梯的扶手上滑溜和走廊的護欄上攀爬,若發現學生進行不安全活動時,要及時進行制止和教育。
3、每位教師要認真參加值日工作,準時上、下崗,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及時處理偶發事件,勸阻學生玩不正當的游戲、危險性活動。如離崗或失職造成后果,追究其相應責任。
4、任課教師在教學中必須堅守崗位,不得中途擅自離開崗位,不準學生隨意私自離開教學場所,不能將學生驅趕出教室,不能以任何理由讓學生離開校園,對學生突發疾病、意外傷害等事件,要及時通知班主任或學生家長,并妥善處理。
5、任課教師上課前要清點班級人數,并做好記錄,若發現學生缺勤,要仔細詢問其原因,若情況異常,要及時告知班主任或值日領導,及時與家長聯系并妥善處理。
6、按時放學,未經學校許可,不得提前放學。放學后,任課教師若滯留學生,必須自己在場,不允許出現學生在、老師不在的現象。
7、任課教師要了解和掌握基本的安全常識和急救知識,一旦發生安全事故,應及時組織救護,保護現場,及時告知班主任和受傷學生的家長,并向值日領導匯報。
8、教師要嚴格執行落實學校各項安全制度,遇到突發事件,嚴禁私自離開,要聽從指揮,服從命令,把學生安全放在首位。
9、未盡事宜參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校長(簽章):
教師(簽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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