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門衛人員的安全責任書
依據《濰坊市學校安全管理規范》,結合學校實際,學校與門衛傳達教師 簽定本安全責任書。
1、堅守崗位,履行職責,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把好校園安全的第一關。
2、按規定時間準時上班,上班時間不得隨便離開崗位,不做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
3、對帶入、帶出校門口的物品進行仔細檢查,任何人不得將學校公共財物帶出校門,如因特殊原因需將學校物品帶出校門的,必須持有總務處開具的證明并經檢查、登記核實后方可放行。
4、嚴格門衛登記或驗證制度,對進出人員的姓名、訪問事由、進出時間及車輛號牌等情況進行詳細的記載。禁止無正當理由的人員及校外機動車輛進入校園。
5、學生放學時,及時打開大門,并做好維持秩序工作。在上學、放學、家長會和大型集會等車流量高峰時,對校門交通進行疏導。
6、積極做好學校保衛工作,看好學校財物,發現學校財物被偷時,要勇于上前制止、勸解。提高警惕,發現異常情況應立即報警。
7、核實師生出入手續的師生離校。
8、杜絕校外商販入內出售物品或在校門口擺攤設點出售物品。
9、負責和打掃門衛室和校門附近的`衛生。
10、每晚清校后對校園巡查不少于3次,并且做好記錄。
11、服從學校工作安排。完成學校安排的有關臨時性工作。
12、遇特殊情況及時向政部門反映,并及時處理。
13、對違反門衛規定的校內、校外人員,門衛人員要及時通知其部門主管或校領導處理。
14、夜班人員必須提高警惕,嚴守崗位,對外來人員主動查詢。
15、禁止將非教學用品、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動物和管制器具等危險物品帶入校園;如遇強行進入的人員和校外機動車輛或攜帶上述物品進入校園滋事的,門衛要及時向學校領導或 “110”干警報告,并協助妥善處理。
此責任書一式兩份,學校存檔一份,門衛人員自留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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