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街道門前三包責任書
街道衛生是市民健康安全的保證,街道三包責任給誰呢?以下是小編收集的2017街道門前三包責任書,僅供大家參考。
篇一:2017街道門前三包責任書
為進一步加快現代新昆明呈貢新區建設,強化城市管理,整治市容市貌,提高江尾社區轄區內的環境衛生質量,加強居民的衛生意識和觀念,營造積極爭創國家級衛生縣城、和諧社區,促進我縣兩個文明建設的健康發展。根據《昆明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強城鄉環境管理的意見》,特制定以下管理責任書:
一、“門前”是指臨街單位、門市、店堂門口的一定地段(含單位外墻角以外人行道、綠化帶、溝道)所轄范圍。
“門內”是指臨街單位、門市、店堂等建筑物及內部。
二、凡臨街各機關、公司、企事業單位和獨立門市、商店、餐飲店,必須與江尾社區簽定“門前三包、門內達標”責任書。按照責任書的內容和標準,認真履行職責,承擔管護責任,保持單位內外、門市內外、店堂內外清潔衛生,整潔優美。
三、江尾社區臨街各機關、公司、企事業單位要與所屬門店簽訂“門前三包、門內達標責任書”,負責管理和監督所屬門店的履行情況,將責任書層層落實,責任到人。如雙方對“門前三包、門內達標”工作不予重視,一經發現,對雙方責任者同時給以處罰。
四、“門前三包”的內容:
(一)包衛生整治,負責責任范圍內環境衛生的清掃和保潔,清除廢棄物、積水、污物、“三車”修理店、餐飲檔(店)及其他商鋪業主必須每天清潔一次門前路面,臨街商店單位、居民應按照規定設置廢棄物箱儲存垃圾,按時清理垃圾,時間為8:00時至9:30時,13:00時至14:30時,其余時間不得將垃圾堆放或掃至道路旁。
(二)包市容秩序,維護責任范圍內的市容市貌,臨街商店不占道經營,不亂吊掛商品,亂豎亂掛廣告牌;對批準懸掛的招牌,廣告應規范、整潔、定期保養。禁止亂堆亂放、亂擺設攤點、占道作業經營、亂停放、亂搭建、亂拉掛廣告標語等其他違反市容環境衛生管理規定的行為。
(三)包綠化美化,負責責任范圍內花草樹木的養護和綠化、亮化設施的維護,保持建筑物臨街墻體、匾牌、櫥窗、亮化燈飾等整潔美觀。
五、“門內達標”的內容:
1、環境衛生好;2、綠化美化好;3、室內整潔衛生;4、垃圾袋裝化統一管理;5、堅持除“四害”;6、講文明、講禮貌。
六、本責任書的檢查考評工作由江尾社區居委會負責實施,考核情況將作為街道工委、街道辦事處對江尾社區黨委、江尾社區居委會年終考核的重要依據。對于情節嚴重,逾期不改,并經考評組三次檢查不合格的,由江尾社區進行通報,并報請上級相關部門吊銷其相關證照,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七、各責任單位和個人必須服從江尾社區居委會、斗南街道環衛站及城市管理規劃科、文明衛生監督崗、工商、公安、交警、衛生、交通等政府職能部門的'監督管理。凡拒絕、阻礙工作人員執行公務的,將依照有關法律嚴肅處理
八、凡不簽訂責任書或不認真履行責任的單位和個人,江尾社區居委會將追究其責任,并限期整改社區門前三包責任書5篇保證書。
九、依據《昆明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第十二條之規定,對城市臨街單位和個人不嚴格執行“門前三包”責任制。違反規定的,處100元至500元的罰款。
十、本責任書一式二份,考核單位、責任單位各持一份。考核起止時間為年月日至年月日。
十一、責任單位的確切范圍:
考核單位:
責任單位:
責任人:年月日
責任人:年月日
篇二:2017街道門前三包責任書
為推動我社區區域內的美化、亮化和環境衛生的有序治理,塑造陳家灣社區新形象,營造良好的人文、生活、投資環境氛圍,共同反陳家灣社區建成干凈、整潔、有序的和諧社區,特制定本責任書:
一、責任范圍
社區轄區所有居民戶、經營戶、企業房前,屋后的街道、空地。
二、責任要求
(一)包衛生:保持窗、墻體、門柱光潔,無牛皮癬。保持責任區內地面平整、排水通暢、垃圾入桶、入池。餐飲店、夜宵店攤點必須設置潲水桶、垃圾桶。不得有亂倒建筑垃圾等破壞環境衛生的行為。
(二)包綠化:負責看護責任區內行道樹、花圃等社區園林綠化設施,不在苗圃區傾倒垃圾,種菜等,不在樹木上綁繩搭線,晾曬衣物,及其他損害綠化的行為。
(三)包秩序:即保證不在責任區內亂搭亂建,亂擺攤點,占道經營。無亂停亂放車輛,人行道上各類車輛前輪統一向路沿石。門店招牌按要求設置,不亂置有礙觀瞻的物品。
三、處罰措施
(一)對未履行清掃、保潔責任的.,由城管和行政執法
部門責令改正。
(二)對店外經營、店外堆物、懸掛有礙觀瞻物品的,由城管和行政執法部門責令其限期整改。
(三)對損壞各類環境衛生設施及其附屬設施的,由城管和行政執法部門責令其恢復原狀。
(四)對亂搭亂建、亂堆亂放的,由城管和行政執法部門責令限期拆除搬清。
管理方(簽章): 責任方(簽章):
責任方代表:
篇三:2017街道門前三包責任書
1.為了加強斗湖堤城區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為市民創造清潔、舒適的工作和生活環境,根據縣創衛辦的規定,結合我單位實際,特與社區簽訂本責任書。
2.凡在本機關轄區內個體工商戶、居民住戶等(以下簡稱責任單位),均適用本責任書。
3.我單位門前“三包”工作統一由辦公室負責落實,由縣創衛辦、斗湖堤鎮人民政府及社區負責指導、監督。
4.我單位門前“三包”的范圍是機關院內沿街、沿路人行道以及該人行道段內的地面和建筑立面。門前“三包”的內容為包衛生、包綠化、包秩序,其標準是:
(一)包衛生:負責門前衛生責任區內地面清潔及綠化帶,樹 垃級雜物的清理,衛生責任內地面安全大于凈整潔,即無煙頭、無果皮、無紙屑、無污水、市政公用設施及建筑物立面,廚窗等干凈整潔,無亂貼亂畫。
(二)包綠化:負責門前衛生責任區內的樹木、花壇、草坪和綠化設施的'衛生維護等,做到綠化設施完好美觀,綠化帶內無雜物,無踐踏損壞。
(三)包秩序:制止在門前衛生責任區內晾曬衣物,亂擺攤點,堆放雜物,店外經營,亂停亂放;保證人行道暢通,無影響市容環境秩序的現象。
5.本機關門前“三包”工作直接責任人是本單位主要負責人負責本單位責任區內的“三包”管理工作,接受社區及有關部門的監督、考核。
6.社區及縣創衛辦應加強對門前“三包”工作的管理,定期檢查或隨時抽查、督促門前“三包”工作責任的落實。
7.社區對門前“三包”工作 管理考核,其結果由縣創衛辦按縣政府有關規定施行。 單位(蓋章): 社區:
20XX年7月 日
篇四:2017街道門前三包責任書
為扎實配合城市管理,美化人居環境,積極參與做好省級衛生縣城的鞏固提高工作,特制定本責任書。
一、責任范圍
(一)沿街兩側的“門前三包”范圍:寬度為從各自門前墻基至人行道路沿石(無人行道路沿石的至門前3米),長度為至毗鄰單位(無毗鄰單位的外延3米)。
(二)市場的“門前三包”范圍為:自市場口左右各15米至人行道路沿石。
(三)機關單位、住宅小區的“門前三包”范圍為:機關單位、小區周邊圍墻至人行道路沿石(或者小區圍墻外3米以內)。
(四)施工場地的“門前三包”范圍為:整個施工現場圍欄至人行道路沿石。
二、責任內容
(一)包環境衛生:負責門前責任區內的衛生保潔工作。責任門店(單位)內設置有垃圾收集設施,并自覺將垃圾倒入環衛作業保潔車內或附近的垃圾中轉站,做到門店(單位)內垃圾不外掃、不亂堆、不亂扔;污水不亂潑、不亂倒;餐飲行業油煙排放不超過環保規定標準。同時,勸阻他人在責任區內亂倒垃圾、亂扔廢物等損害環境衛生行為。
(二)包綠化美化:責任人自覺維護責任區內的花草樹木及綠化美化設施,并制止他人破壞綠化美化及其它市政設施行為。
(三)包市容秩序:責任門店要嚴格做到歸店經營(以門坎或卷閘門為準), 不得占道加工、經營、作業、堆物,不得亂牽亂掛、亂貼亂畫、亂搭亂建,不違章停放車輛,及時清除責任區內的“牛皮癬”,同時,勸阻他人在門前擺攤設點、違章停車等影響市容秩序行為。
三、責任要求
(一)責任門店(單位)應自覺接受管理、監督、檢查。對違反“門前三包”的行為,應及時勸阻或舉報(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XX319)。
(二)對不承擔“門前三包”義務的責任門店連續兩次抽查為不合格的',由城管行政執法部門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整改,對整改后仍達不到要求的,按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對不履行衛生責任區清掃保潔義務或不維護正常秩序的,每次罰款50元;對損毀綠化樹木的,處1000元以下的罰款;對不按規定傾倒、拋灑、堆放垃圾的,責令限期改正,每次處100元罰款。
責任單位(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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