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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預案(通用12篇)
在學習、工作乃至生活中,有時會遇到無法預料的突發事故,為了可以及時作出應急響應,降低事故后果,通常需要提前準備好一份應急預案。應急預案應該怎么編制才好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預案(通用12篇),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預案 1
1、總 則
1.1 目的
為進一步加強我縣煙化爆竹的安全管理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損失,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應急救援預案。
1.2 工作原則
堅持“以人為本”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貫徹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區域為主、單位自救與社會救援相結合的原則,建立職責明確、規范有序、結構完整、功能全面、反應靈敏、運轉高效的應急救援機制。
1.3 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等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制定本預案。
1.4 事故可能造成的后果
煙花爆竹行業中可能發生事故的主要場所及后果是:
1.4.1 破壞能力相當于梯恩梯或煙花爆竹非法生產點或其倉庫發生燃燒爆炸事故時,以爆炸沖擊波和爆炸碎片的形式,對附近人員及周圍建筑物產生嚴重的傷害和破壞,導致群死群傷。
1.4.2 煙花爆竹批發儲存倉庫發生燃燒爆炸事故時,以爆炸沖擊波和爆炸碎片的形式,對附近人員及周圍建筑物產生嚴重的傷害和破壞,導致群死群傷。
1.4.3 煙花爆竹銷售場所發生燃燒爆炸事故時,對附近人員及周圍建筑物產生傷害和破壞,尤其是設在人員密集場所的煙花爆竹銷售點發生燃燒爆炸同時引發次生事故時,會導致人員傷亡。
1.4.4 煙花爆竹運輸過程中發生燃燒爆炸事故時,導致人員傷害、車輛毀壞和交通堵塞,尤其是在易燃易爆場所附近發生爆炸事故,可能引發連鎖燃燒爆炸事故,導致重大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1.4.5 煙花爆竹制品發生爆炸后可能引發的次生事故,包括火災、搶險過程建筑物倒塌、事故現場危險物品二次爆炸。
1.5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全縣范圍內煙花爆竹在運輸、經營、燃放以及非法生產過程中發生的火災、爆炸等重大事故。
2、組織機構與職責
縣設立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h政府分管安全生產工作的副縣長任總指揮,縣應急局、縣公安局主要負責人任副總指揮。
2.1 指揮部主要職責:
。1)統一領導和指揮全縣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2)負責應急救援跨地區和部門的重要聯絡事宜;
(3)協調部門、地方、相關單位應急救援工作;
。4)協調部隊參加特別重大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5)決定啟動縣應急救援預案。
2.2 成員單位及職責
由縣應急局、縣委宣傳部、縣公安局、縣消防大隊、縣發改局、縣水利局、縣衛健局、縣市監局、縣交通運輸局、環保分局、縣民政局、縣財政局、縣紀委監委、縣氣象局、縣工會、縣供電分公司、駐紫武警部隊、各通訊公司和事故發生地等相關單位負責人組成。
主要職責:
(1)縣應急局:配合協助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開展應急救援,及時發布預警信息,協調相關單位參與救援,收集事故現場實時信息,并參與事故調查;履行應急救援指揮中心辦公室職責,負責縣煙花爆竹重大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的日常工作。編制全縣煙花爆竹重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監督檢查各鎮、各部門、各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制定應急救援預案,組織全縣應急救援模擬演習;負責應急救援專家隊伍和救援專業隊伍的組織、訓練與演練;組織專家開展應急救援咨詢服務工作;組織開展煙花爆竹重大事故調查處理;負責向縣委、縣政府和上級安全監管部門匯報事故情況;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應急救援的裝備、器材、物品、經費的管理和使用工作。
。2)縣委宣傳部:負責應急救援的宣傳報道工作,組織協調各新聞單位對事故情況進行宣傳報道和對外發布信息。
。3)縣公安局:負責制定人員疏散、事故現場警戒預案和制定交通處置應急預案。事故發生后,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抽調警力、封鎖現場、維持秩序,組織事故可能危及區域內的人員疏散撤離,對人員撤離區域進行治安管理;負責事故現場區域周邊道路的交通管制工作,禁止非救援車輛進入危險區域,保障救援道路的暢通,控制涉案相關人員。
(4)縣消防救援大隊:負責爆炸和火災撲救行動。負責事故現場傷員的搜救、撲滅火災,防止火災和爆炸事故蔓延;控制現場易燃、易爆、有毒等物質燃燒、爆炸、泄漏等次生事故的發生。
。5)縣發改局:負責組織協調應急救援物資和搶險器材的供應。
。6)縣供電分公司:負責協調保障救援電力供應與搶修。
。7)縣水利局:負責縣區事故發生地應急救援用水的保障。
(8)縣衛健局:負責對現場受傷人員緊急救護、治療。確定專業治療與救護定點醫院;負責醫務人員的調配,組織現場救護及傷員轉移。協助統計傷亡人員情況。
。9)縣市監局:對現場煙花爆竹經營、運輸企業執行標準以及煙花爆竹制品質量進行勘查鑒定。
(10)縣交通局:負責運輸搶險。指定搶險運輸單位和運輸車輛,負責組織事故現場搶險物資和搶險人員的運送及相關車輛調配。
。11)環保分局:負責煙花爆竹重大事故環境監測與現場危害控制。及時測定事故現場環境危害的成分和程度;對可能存在較長時間環境影響的區域發出警告,提出控制措施并進行監測;事故得到控制后指導現場遺留危險物質對環境產生污染的消除。
。12)縣民政局:協助地方政府組織受災群眾的緊急轉移、安置工作,負責對無家可歸人員的臨時生活救助。協助做好死亡人員的火化和其他善后工作。
(13)縣財政局:負責應急救援資金的準備、調度和落實工作。
。14)縣紀委監委:參加由縣政府統一組織的或其授權部門組織的一般事故調查處理工作。監督各職能部門切實履行應急救援職責。
。15)縣氣象局:負責氣象應急服務,為事故現場提供風向、風速、溫度、氣壓、濕度、降雨量等氣象資料。
(16)事故發生地鎮政府:積極快速全力組織自救,主動做好并配合應急救援工作,提供事故現場狀況、對周邊環境可能造成的影響和事故可能產生的后果等情況,同時提供必要的應急救援設備器材。
。17)應急救援專家組:負責對事故危害進行預測和評估,為救援的方案提供決策依據,并提出救援方案。由縣應急局負責。
。18)縣電信局、移動公司、聯通公司:負責通信供應與搶修。
。19)縣總工會:配合有關部門做好事故善后處理工作。
2.3 指揮部辦公室職責
指揮部下設辦公室,作為指揮部的工作機構,負責日常工作?h政府分管安全生產工作的副縣長任辦公室主任,縣應急局局長任副主任;其他成員由各成員單位組成,辦公室設在縣應急局。
主要職責:
。1)應急救援預案制訂和完善;
。2)對市縣范圍內煙花爆竹事故信息進行綜合分析,提出預測和預警;
。3)收集全縣煙花爆竹應急救援資源信息,組建專家組,并負責聯絡;
。4)指導各鎮和企業做好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演練;
。5)協調成員單位之間的應急救援工作并督促落實,做好應急救援聯動組織網絡的聯系、協調工作,定期與相關部門和單位交換信息;
。6)匯集、上報事故災情和救援情況;
(7)承辦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3、預防、監測和預警
3.1 預防
3.1.1 煙花爆竹重大危險場所包括:煙花爆竹生產、批發、零售單位儲存場所;燃放活動煙花爆竹臨時儲存場所和燃放場所;煙花爆竹運輸車輛及紫陽縣轄區內運輸路線。
3.1.2 各級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部門,在同級政府的統一領導下,通力合作,依法履行煙花爆竹安全監管職責,督促經營、燃放、運輸單位依法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提高安全生產本質水平;按照各自職能分級建立煙花爆竹重大危險場所數據庫,包括:主要危險場所危險物質的品種、數量、分布、地理位置以及危險危害級別等內容;周邊安全距離、地形、地貌、交通、電力、水源以及周圍消防、醫療救護力量等情況。
3.1.3 煙花爆竹經營、燃放、運輸單位應嚴格遵守國家有關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規范,制定操作性強的應急救援預案,并定期組織演練。
3.2 監測
縣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及各成員單位負責收集有關煙花爆竹事故信息,并定期將事故情況進行匯總、分析,提出事故分析預測報告,報指揮中心。
3.3 預警級別及發布
按事故災難的可控性、嚴重程度以及影響范圍,煙花爆竹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分為一般(Ⅳ級)、較大(Ⅲ級)、重大(Ⅱ級)、特別重大(Ⅰ級)四個等級,依次用藍色、黃色、橙色、紅色進行預警。
3.3.1 一般事故(Ⅳ級):一次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危及3人以下生命或30人以下中毒(重傷),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下,或產生重大社會影響的突發性安全生產事故災難。
3.3.2 較大事故(Ⅲ級):一次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者10人以上至50人以下中毒(重傷),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
3.3.3 重大事故(Ⅱ級):一次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危及10 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重傷),直接經濟損失5000萬元以上、1億以下。
3.3.4 特別重大事故(Ⅰ級):一次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蹤)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者100人以上中毒(重傷),或者直接經濟損失超過1億元以上。
4、應急響應
4.1 分級響應
堅持屬地管理原則,按照事故等級分別響應。
4.1.1 發生一般事故時,應立即向119、120報警并及時報告當地縣級政府和安全監管部門,啟動縣級預案,并及時逐級上報市級政府和市應急局。事故所在地政府負責同志應在事故現場組織救援工作?h有關部門應派員趕赴現場指導救援工作。
。1)縣政府辦公室值班電話:
。2)縣應急局值班電話:
。3)縣公安局值班電話:
(4)縣消防救援大隊值班電話:
。5)縣衛健局值班電話:
。6)急救電話:120
4.1.2 發生較大事故時,啟動市級及以下應急預案,市、縣級政府負責同志應在事故現場組織救援工作。
4.1.3 發生重大或特別重大事故時,逐級上報省級政府和安全監管局,請求啟動省級應急救援預案。市、縣級政府負責同志和指揮部成員單位負責人應迅速趕赴事故現場組織應急救援工作。
4.2 基本響應程序
4.2.1 基本應急
事故發生后,事故發生單位在報告事故的同時,按照本單位制定的應急預案組織搶險搶救工作,初步判定事故原因和可能造成的危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并保護好事故現場,妥善保存現場相關物件及重要痕跡等物證。
事故所在地的人民政府應當緊急啟動相應級別的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迅速成立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根據事故現場情況,組織傷員搶救、事故搶險、人員疏散和隱患處置工作。
4.2.2 緊急處置
各級應急救援指揮部應根據事故情況,及時有效地實施現場搶險救護。
(1)對事故危害情況的初始評估。先期處置隊伍趕到事故現場后,應當盡快對事故發生的基本情況做出盡可能準確的初始評估,包括事故范圍及事故危害擴展的潛在可能性以及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情況。
(2)封鎖事故現場,設定現場搶險救援工作區域。根據人員傷亡和波及范圍,設定現場搶險救援警戒區域。嚴禁一切無關人員和車輛進入該區域,同時設立應急救援人員、車輛及物資進出的安全通道,保證救護車輛暢通,維持事故現場的社會治安和交通秩序,F場搶險救援工作區域應當設立危險區域、緩沖區域和安全區域。
(3)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根據發生煙花爆竹事故的級別,迅速展開必要的技術檢測工作,確認危險物質的品種、數量和特性,制定搶險救援的技術方案,并采取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控制事故的擴大,防止可能發生的次生災害。
(4)搶救傷員,組織救治。迅速展開受傷人員的現場搶救和安全轉移,通知醫療機構迅速組織力量實施緊急救治。
。5)事故排查。組織有關專家分析、查找事故原因,對事故現場進行安全評估,排查可能存在的其他危害。
(6)社會動員。當地政府在應急搶險救援過程中,負責動員、調動有關人員、物資、設備、器材以及征用場地,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給予支持、配合并提供盡可能的便利條件,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拖延、阻攔和拒絕。
4.3 預案啟動
應急預案啟動后,縣應急救援指揮部及其辦公室要立即組織有關部門按預案要求研究部署行動方案,命令有關部門和單位的領導及工作人員立即進入崗位,做好應急處置的各項準備工作,保證指揮組織到位、應急救援隊伍到位、應急保障物資到位。
4.4 指揮和協調
發生較大事故后,縣應急救援指揮部應當迅速按照應急救援預案,組織協調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4.4.1 縣應急救援指揮部根據事故實際情況,成立現場救援專業組,各救援組應在做好自身防護的基礎上,快速實施救援。
。1)危險源控制組:負責在緊急狀態下的現場搶險作業,盡快地測定出事故的危害地區,檢測危害程度,及時控制危險源。該組由縣消防救援大隊、市監局和專家組成,由縣消防救援大隊負責。
(2)傷員搶救組:負責在現場附近的安全區域內設立臨時醫療救護點,對受傷人員進行現場分類和緊急救治,并護送重傷人員至醫院進一步治療,以及對救援人員進行醫學監護和為現場救援指揮部提供醫學咨詢。該組由縣衛生局指定的具有相應能力的醫院及當地衛生院組成。醫療機構應根據傷害和中毒的特點實施搶救預案。該組由縣衛健局負責。
。3)滅火救援組:負責現場滅火、現場傷員的搜救及事故后對被污染區域的洗消工作。該組由縣消防救援大隊負責。
(4)安全疏散組:負責對現場及周圍人員進行防護指導、人員疏散及周圍物資轉移等工作。該組由縣公安局、縣交通運輸局、縣民政局和轄區政府組成,由縣公安局牽頭負責。
。5)安全警戒組:負責布置安全警戒,禁止無關人員和車輛進入危險區域,在人員疏散區域進行治安巡邏。該組由縣公安局負責。
。6)物資供應組:負責組織搶險物資的供應,組織車輛運送搶險物資,應急救援水源、電力、通信保障。該組由縣發改局、縣供電分公司、縣交通局、縣民政局、縣水利局以及相關通訊公司等部門組成,由縣發改局牽頭負責。
。7)環境監測組:負責對大氣、水體、土壤等進行環境即時監測,確定污染區域范圍,對事故造成的環境影響進行評估,制定環境修復方案并組織實施,該組由環保分局負責。
(8)專家咨詢組:負責對事故應急救援提出應急救援方案和安全措施,為現場指揮救援工作提供技術咨詢。該組由縣應急局牽頭負責。
4.5 事故調查分析
發生較大事故時,縣應急局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事故調查,提出事故調查的初步意見。
4.6 新聞報道
由縣委宣傳部統一負責對外新聞報道工作。
4.7 應急結束
應急結束由應急救援指揮部根據現場救援情況和事故調查組的意見,報請同級人民政府同意后宣布。
4.7.1 應急結束按照以下程序進行:
。1)當事故現場隱患得到妥善處置,事故險情得到根本消除,經現場指揮部檢查確認,不存在造成次生事故因素,不會對事故現場和周圍環境造成火災及環境影響時,由現場指揮部報告,經應急救援指揮部批準,可以撤銷警戒、疏散區,撤回疏散人員。
。2)當事故傷員全部送至醫院救治,事故死亡人員遺體得到妥善處置,失蹤人員已查明,事故現場處于保護狀態,由現場指揮部報告,經應急救援指揮中心批準,可以撤銷警戒區,撤回事故應急救援隊伍。
。3)具備下列條件時,應急救援指揮部報請縣人民政府同意后,宣布終止實施應急預案:
A.死亡和失蹤人員已經查清;
B.事故危害得以控制;
C.次生事故因素已經消除;
D.受傷人員基本得到救治;
E.緊急疏散人員恢復正常生活。
4.7.2 應急結束時,由應急救援指揮部向社會公布。必要時,以市人民政府名義向社會公布。
5、后期處置
5.1 善后處理
5.1.1 在應急搶險救援過程中需要緊急調用物資、設備、人員和場地,所發生費用由事故單位承擔。
5.1.2 對傷亡人員和家屬做好安撫、撫恤、理賠等善后處理和社會穩定工作。
5.1.3 事故救援結束后,應當盡快恢復受影響群眾的正常生活和生產活動。
5.2 保險
事故發生后,保險公司應立即勘查,核實受損情況,向購買保險的事故發生單位、應急救援工作人員和受災人員支付保險金。
5.3 事故調查
應急結束后,進入事故調查程序。事故調查工作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事故調查,并提供調查報告。事故現場調查工作結束后,經事故調查組同意,方可進行現場清理。
5.4 應急總結
應急結束后,應將應急救援期間有關文字資料、圖片資料、錄像資料整理歸檔,并對應急救援工作進行總結,按程序上報。
6、保障措施
6.1 通信保障
各級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機構應具備相應的通訊條件,并確保通信暢通。
6.2 裝備保障
針對可能發生煙花爆竹事故重大危險場所分布,配備相適應的救援裝備,或者與當地有搶險搶救能力的單位簽訂協議,遇到緊急情況可隨時調配社會資源實施救援。
6.3 技術保障
縣應急救援技術中心、縣應急局;韶撠熖峁┘夹g保障,并與市應急專家庫煙花爆竹專家做好銜接溝通,獲取技術支撐。
6.4 宣傳、培訓和演練
6.4.1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事故的預防、避險、逃生、自救、互救等知識的宣傳教育工作。組織、督促對有關職能部門、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和專業搶險救援機構開展相關人員的應急培訓,提高在突發事故情況下的快速搶險救護、防護撤離、消除危害等應急救援技能的綜合素質。
6.4.2 縣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適時組織各成員單位開展應急預案演練。
6.5 資金保障
購置裝備、組建專家隊伍、組織應急救援演練、專業救援人員教育培訓等所需資金,由各級財政統籌安排。
6.6 監督檢查
依照《安全生產法》等有關規定,對有關部門和單位成立應急救援組織、制定應急救援預案及演練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7、附 則
7.1 預案制訂、管理和更新
各鎮、相關部門要結合實際,制定出相應的應急救援預案和措施,定期組織演練,使相關人員熟悉和掌握預案的內容和措施,并不斷修訂完善。
7.1.1 各鎮、各部門制訂的煙花爆竹應急救援預案,應當報縣人民政府備案。
7.1.2 縣人民政府應當每兩年或者在發生煙花爆竹特大事故后,對應急救援預案進行評審和更新。
7.2 獎勵與責任
應急救援工作結束后,縣政府應當組織相關部門和單位認真進行總結、分析,吸取事故事件的教訓,及時進行整改,并按照下列規定對有關單位和人員進行獎懲。
7.2.1 對在應急搶險救援、指揮、信息報送等方面有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縣政府和有關部門應當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的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
7.2.2 對瞞報、遲報、漏報、謊報、誤報特大事故和在突發事件中玩忽職守,不聽從指揮,不認真負責或者臨陣逃脫、擅離職守的人員,由所在單位或者上級部門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責任追究或者行政處分。對擾亂、妨礙搶險救援工作的單位和人員,由所在單位或者上級部門以及公安機關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行政處分或者行政處罰。上述行為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7.3 預案管理
本預案將根據煙花爆竹事故應急工作實際需要適時進行修訂和完善。
7.4 制定與解釋
本預案由縣應急局會同縣政府有關部門制定,由縣應急局負責解釋。
7.5 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預案 2
1、總 則
1.1 編制目的
為規范煙花爆竹安全應急管理工作,科學應對煙花爆竹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維護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社會穩定。
1.2 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條例》《陜西省安全生產條例》《陜西省勞動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制定本預案。
1.3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華陰市境內儲存、銷售和運輸過程中發生的可以預見的較重、嚴重、特別嚴重的煙花爆竹事故。
1.4 工作原則
1.4.1 以人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和身體健康作為應急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煙花爆竹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危害;充分發揮人的主觀能動性,充分發揮人民群眾在應急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1.4.2 統一領導、分級管理。市上成立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指揮部,統一領導全市突發煙花爆竹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應急指揮部根據煙花爆竹事故的嚴重性、可控性、所需動用的資源以及影響范圍等因素,分級設定和啟動相應預案,組織我市煙花爆竹事故的預警、報警、響應、結束及善后處置等工作。
1.4.3 結構完整、信息共享。華陰市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的牽頭部門為華陰市應急管理局,其他相關職能部門和單位要主動配合、密切協作、形成合力。充分利用相關職能部門現有資源,實現相關信息共享,確保煙花爆竹事故信息及時準確傳遞,提高應急救援工作的效率。
1.4.4 依靠科學、注重實效。要充分發揮專家的作用,實行科學民主決策,采用先進的監測、預警、預防和應急處置技術裝備,提高煙花爆竹事故預防和應急救援的科技水平。
1.4.5 預防為主、平練結合。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事故災難應急與預防工作相結合,做好預防、預測、預警和預報工作。做好常態下的風險評估、物資儲備、隊伍建設、完善裝備、預案演練等工作。
2、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2.1 組織機構與職責
華陰市煙花爆竹事故應急組織機構為市人民政府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市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指揮部)。市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
2.1.1 應急指揮部
全市煙花爆竹事故應急工作由市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指揮部統一負責指揮,總指揮由市政府分管安全生產工作的副市長擔任,副總指揮由市政府辦公室主管副主任、市應急管理局局長、市公安局局長擔任(事故重大時,由市長任總指揮、分管副市長任副總指揮,參與部門的負責人為應急指揮部成員),成員單位包括:市政府辦公室、市應急管理局、市公安局、消防救援大隊、交警大隊、市衛健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交運局、市氣象局、市發改局、市市場監管局、供電公司、市委宣傳部、有關鎮(辦)。
2.1.2 指揮部的職責
市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指揮部負責統一指揮煙花爆竹事故的救援工作;組織編制和修訂應急預案;做出煙花爆竹重大事故搶救決策;命令并可委托、授權其他部門、單位實施應急救援需要的所有工作;負責建立和維護應急信息平臺;甄別煙花爆竹事故級別,提出預警級別建議;做好善后和災后重建工作。
2.1.3 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市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應急管理局,煙花爆竹事故應急報警24小時值班電話0913-4610089。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市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指揮部的日常工作;負責各應急救援職能部門間的聯系、協調;迅速了解、收集和匯總煙花爆竹事故信息,及時向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指揮部報告;組織煙花爆竹事故調查,了解、匯總應急工作情況;制定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演練的計劃,并組織實施演練。
2.1.4 現場指揮部
市級現場指揮部是煙花爆竹事故的現場應急處置機構,應急響應期間設市級現場指揮部,總指揮由市政府辦公室主管副主任擔任,副總指揮分別由市應急管理局局長、市公安局局長擔任,F場指揮部負責組織、指揮和協調事故現場的救援工作;分析、判斷煙花爆竹事故趨勢和確定應急工作方案:部署和組織相關職能部門按照應急救援預案,開展緊急救援工作,并與市應急辦保持不間斷聯絡,隨時報告救援情況,傳達落實上級有關救援指示;涉及重大事項應先報告后處置,情況緊急時也可邊處置邊報告;組織、落實救援物資;開展事故現場的應急搶修和人員救護工作;撰寫災情評估報告。
2.2 應急組織體系與職責
2.2.1 應急組織體系。全市煙花爆竹事故應急工作在市應急指揮部領導下,由市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和現場指揮部具體指揮。
報警工作由事故單位、事故發生地鎮(辦)、應急管理部門、公安部門、消防部門等行業主管部門以及相關職能部門負責,承擔日常監管,為事故預測提供可靠資料和事故快報工作。
接警工作由市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接收和了解煙花爆竹事故信息,初步甄別預警級別,提出是否啟動應急預案的意見,并及時向市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指揮部報告。
處警工作由市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指揮部負責,根據市煙花爆竹事故應急預案,對報警的信息進行分析處理,甄別預警級別,決定是否啟動應急預案。
2.2.2 應急小組組成及其職責
根據現場指揮部的要求,下設若干應急小組,各組組成及其職責分別如下:
綜合協調組:由應急管理局牽頭,公安部門及事故發生鎮(辦)參加,主要負責事故現場各救援小組間的聯系協調;信息、咨詢的傳遞及發布,事故單位聯絡、與現場各職能組的聯絡;向現場指揮部及各職能組提供相關職能組及其他有關方面的聯系電話、聯系方式:負責有關事故報道事項。
災情評估組:由市應急管理局牽頭。主要負責研判災情的變化發展趨勢;及時向市煙花爆竹應急指揮部匯報災情可能出現的情況,為領導正確決策提供依據;提供控制災害的技術手段。
安全警戒組:由公安局牽頭,主要負責事故現場道路交通管制,布置安全警戒,禁止無關人員和車輛進入危險區域,在人員疏散區域進行治安巡邏。
安全疏散組:由公安局牽頭,有關部門人員及事故單位安全保衛人員配合,主要負責事故現場的交通疏導,保證救援順利進行,做到消防車、救援車及其他有關車輛能暢通進出事故現場;負責對現場及周圍居民進行防護指導、人員疏散及周圍物資轉移等工作。
工程搶險組:由公安局牽頭,消防、應急救援專家及事故單位救援隊伍配合,主要負責現場危險源的控制,防止事故的擴展;組織專用防護用品及專用工具;現場煙花爆竹事故性質的偵測和確定。
滅火救援組:由應急管理局牽頭,消防和事故單位義務消防隊伍配合,主要負責現場煙花爆竹火災的撲救;現場傷員的搜救。
醫療救護組:由衛健局牽頭,主要負責在事故現場附近的安全區域設立臨時醫療救護點,及時搶救現場撤出的受傷人員(包括受傷搶救隊員);與當地及外地有關醫療單位聯系搶救事宜;現場急救藥品的聯系和提供。
通信保障組:由電信、移動、聯通等單位組成,主要負責及時組織力量搶修事故地區通信設備和線路,保證事故應急通信暢通,必要時,經批準后,可調用其他有關部門的通信系統。
電力保障組:由供電公司牽頭,事故單位及所在鎮、辦參加,主要負責及時組織力量搶修事故地區電力設備和線路,保證事故救援用電。
物資供應組:由事故所在地鎮(辦)牽頭,應急管理局、公安局、交通局、事故單位的主管部門及相關單位參加,主要負責保證現場救援所需的各類生活物資和搶救物料的供應;事故現場所需的物資、器材及車輛調度。
專家咨詢組:由上級、我市專家庫專家或相關專業技術人才參加,主要負責對事故應急救援提出應急救援技術方案和安全措施,為現場指揮救援工作提供技術咨詢,及時給出是否有次生災害可能的結論。
宣傳報道組:由宣傳部牽頭,主要負責煙花爆竹事故救災工作宣傳報道,按規定向公眾發布災情等有關信息,負責回答新聞媒體有關災情的詢問。
善后處理組:由應急管理局牽頭,事故單位及有關單位參加,主要負責事故傷亡人員的善后處理,周圍群眾和傷亡人員家屬的安撫工作及其他未盡事項。
3、預測預警機制
3.1 信息監測與報告
由應急管理部門和中介機構負責對重大危險源、危險危害因素和安全隱患采用安全檢查、安全評價(評估)和隱患整改的方法進行監測。煙花爆竹從業單位在發生事故后,應在第一時間上報市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市應急管理局)。報告的基本內容應包括:事故對象、事故原因、事故影響范圍、事故發展趨勢及可能擴大的范圍、事故單位已采取的應急措施及對事故控制的效果、需要支援和確保的資源、建議需要啟動的事故級別。
市煙花爆竹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接警后,立即組織有關人員和專家赴事故現場救援,確定應急級別。
3.2 預警預防行動
3.2.1 預警
事故發生單位、群眾、突發事件當事人通過網絡、電話等方式,向市煙花爆竹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應急管理局)報告,根據市煙花爆竹事故應急預案,提出是否啟動事故應急預案意見,并向市應急指揮部報告。
接警后,由市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通過電話等方式上報至市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指揮部。市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指揮部對報警信息進行研究,形成意見并決定是否啟動應急預案。
3.2.2 先期預防措施
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接警后,立即傳達到相關單位,做好準備;報告市政府、市煙花爆竹應急指揮部,協助市政府組織聯絡有關部門,提出救援初步方案;盡快撤離附近群眾,采取一切措施,防止人員傷亡。
3.3 預警級別確定與發布
3.3.1 預警級別確定原則
按照煙花爆竹事故的嚴重性、緊急程度和發展態勢,將預警等級分為一般(Ⅳ級)、較重(Ⅲ級)、嚴重(Ⅱ級)、特別嚴重(Ⅰ級),分別用藍色、黃色、橙色和紅色表示。
Ⅰ級預警是指因煙花爆竹爆炸(燃燒)一次死亡30人以上的.事故。
Ⅱ級預警指因煙花爆竹爆炸(燃燒)一次死亡1 0人以上、30人以下的事故。
、蠹夘A警指因煙花爆竹爆炸(燃燒)一次死亡3人以上、10人韻碌氖鹿省
發生或者可能發生一般事故時啟動IV級響應。
本預案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3.3.2 確認程序和發布程序
IV級由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根據上述確認原則進行確認,由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指揮部發布;Ⅲ級由煙花爆竹應急指揮部根據上述確認原則進行確認,由上級市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指揮中心發布;Ⅱ級由省級應急管理局根據確認原則進行確認,由省級應急指揮中心發布;I級由省級安監局根據確認原則進行確認,經省應急指揮中心請示國家后發布。
4、應急響應
4.1 分級響應
4.1.1 Ⅳ級應急響應
煙花爆竹事故發生后,市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指揮部根據市煙花爆竹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的報告和事故單位的報告,啟動應急預案,立即成立現場指揮部,組織、指揮事故應急工作,及時將事故發展情況和應急工作情況報告上級市應急指揮中心,并抄送上級有關部門;市煙花爆竹應急指揮部迅速組織事故的搶險救災工作,事故難以控制時上報市應急中心請求救援;當地駐軍、有關部門和單位按照市煙花爆竹應急指揮部統一部署組織對事故所在地進行緊急支援。
4.1.2 Ⅲ級應急響應
事故發生后市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指揮部立即啟動煙花爆竹事故應急預案,組成現場指揮部,指揮現場緊急處置工作,并及時將事故發展情況和應急工作情況上報上級煙花爆竹應急指揮中心,并抄送上級有關部門。
4.1.3 Ⅱ級應急響應
事故所在市、縣(區)應急指揮中心立即啟動煙花爆竹事故應急預案,組成現場指揮部,指揮現場緊急處置工作,省應急指揮中心根據市、縣應急指揮中心事故情況報告和省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指揮中心的報告,啟動省級煙花爆竹事故應急預案。
4.1.4 I級應急響應
省應急指揮中心迅速了解事故情況,啟動省級事故應急預案,并視事故情況上報國務院有關部門,同時通報當地駐軍領導機關請求應急救援支持。
省應急指揮中心組織事故的搶險救災工作,有必要時組織事故所在地周邊市、縣參加事故的救援工作,或決定實行特別管制措施。省軍區、省武警總隊、省有關部門和單位按照省應急指揮中心統一部署組織對災區進行緊急支援。
煙花爆竹事故預警級別確定后,確定煙花爆竹級別的市或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立即啟動相應預案。啟動高級別預案時,低級別預案同時啟動,啟動總體預案時,對應的專項預案同時啟動。
4.2 應急程序
4.2.1 基本應急程序
先行處置:市煙花爆竹應急指揮部接到報告后,立即啟動預案,派人趕赴現場,成立現場指揮部,調集本轄區范圍內相關應急救援隊伍和救援物資進行現場應急救援,并及時上報市應急指揮中心和省應急指揮中心報告現場處置情況。省、市應急中心有關領導到達現場后,由省、市應急中心領導決定現場指揮人員的調配。
制定方案:現場指揮部或煙花爆竹應急指揮部根據現場情況制訂現場救援方案并組織實施。部門聯動:當地駐軍、市委宣傳部、市公安局、市應急管理局、市交運局、市衛健局、市市場監管局、市氣象局、市發改局、電信公司、供電公司等按各應急小組的分工,各盡其職,相互配合,盡職盡責地做好各項應急工作。
4.2.2 擴大應急
啟動本級預案和相應救援力量組織應急救援時,事故難以控制或有擴大、發展的趨勢時轉入擴大響應。在啟動基本響應程序的同時,迅速報請上級應急指揮中心請求支援或申請啟動高級別預案。
4.3 指揮與協調
4.3.1 應急領導機構
重大或特別重大的煙花爆竹事故發生后,市縣(市、區)應急中心均應接受省應急指揮中心的統一指揮,各部門、各單位要服從省煙花爆竹應急指揮機構的調度。
較大的煙花爆竹事故發生后,縣(市、區)應急中心全面負責應急,指揮場所設在市煙花爆竹應急指揮部。各部門,單位要服從市煙花爆竹應急指揮機構的調度。
一般煙花爆竹事故發生后,本市應急指揮部全面負責轄區應急工作,指揮場所設在煙花爆竹應急指揮部。各部門、單位要服從市煙花爆竹應急指揮部的調度。
4.3.2 現場指揮
當發生重特大的煙花爆竹事故時市開設現場指揮部組織指揮應急救援工作,先期到達現場的應急救援隊伍首先負責現場指揮,市應急中心啟動時,由其統一指揮。
市應急救援指揮部主要負責自救、互救、群眾疏散轉移,救援物資保障的組織指揮工作。
應急處置權力轉移順序為市長、市應急指揮部總指揮、市應急指揮部副主任。責任部門權力轉移順序為:局長、副局長、職能科(室)科長。
4.4 應急結束
煙花爆竹事故應急處置工作完成后,由專家組研究提出報告,報市應急指揮部決定,宣布解除煙花爆竹事故應急狀態(必要時發布公告),轉入正常工作。
5、后期處置
5.1 善后處置
5.1.1 煙花爆竹事故發生后,各級政府和有關職能部門要依法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盡快恢復正常的社會秩序。
5.1.2 市應急局、財政局等有關部門和當地政府及時調查統計事故影響范圍和受災程度,并按規定向上級報告和向社會公布。
5.1.3 應急部門要迅速設立事件發生地群眾安置場所和救濟物資供應站,保障災民的基本生活;及時處理和焚化遇難者尸體,做好家屬安撫工作。
5.1.4 衛健部門要設立醫療監測救治站(所),對傷員進行救治,為群眾提供常用藥品,對食品、飲水進行檢測、監督。
5.1.5 住建、交運、電信等部門要采取措施,盡快恢復事故單位及周邊地區的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電、供氣、輸油等工程,并對次生災害源采取緊急防護措施。組織公安和其他有關部門加強治安管理和安全保衛工作,維持事故地區社會秩序。
5.2 損失評估
煙花爆竹事故發生后,按國家有關事故調查的規定須對事故損失做出定量評估,按照事故級別劃分,國家、省或市、縣政府委派事故調查組進入現場進行事故調查及損失評估。事故調查組進入事故現場后,立即調查事故情況,并確定事故損失的評估范圍。事故調查組須評估由事故導致的直接(間接)經濟損失;匯總事故中人員傷亡情況。
5.3 社會救助
市政府民政部門負責接收和安排提供的緊急援助。市紅十字會負責接收安排境外紅十字會和國際社會通過中國紅十字會提供的緊急援助。根據不同渠道分級接收、統計、歸類整理、分發、監督檢查。逐級負責、責任到人。
5.4 保險
煙花爆竹事故發生后,如有相關保險合同,保險機構組織在第一時間對煙花爆竹事故造成的損失進行評估、審核和確認,根據保險條例進行理賠。
5.5 調查和總結
市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指揮部組織市應急管理局、公安局等部門組成調查小組,負責調查分析事故原因、事故損失情況,由市應急管理局以文書形式發布。
市公安局負責檢測事故致因物,以文書或檢測報告形式報事故調查組;負責刑事案件的處理。
市應急管理局負責對事故造成的社會影響、事故損失等進行評估。較大、重大、特大事故,調查組在上級應急管理部門指導下開展事故調查、損失評估工作。
6、保障措施
6.1 應急裝備保障
救援所需的消防器材、照明設備、急救藥品等由市應急管理局、市市場監管局、市衛健局等部門提供,以上所需器材由各部門存放和保管;救援所需的大型機械設備、設施和運輸車輛市應急指揮部從市內國有企業中調撥使用。
6.2 應急隊伍保障
應急(消防)、公安(治安)、醫療隊伍是煙花爆竹事故的基本搶險救援隊伍。市應急指揮部加強對各聯動單位的組織協調和指導,保障應急工作的有效進行。發生特大的煙花爆竹事故,部隊參與和支援搶險救災工作。
6.3 交通運輸保障
加強交通保障,為煙花爆竹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提供快速、高效、順暢的交通設施、設備工具、運行秩序等。
煙花爆竹事故發生后,要及時對事故現場或周邊地區實行道路交通管制,根據需要和可能組織開設應急救援“綠色通道”;道路設施受損時要迅速組織有關部門和專業隊伍進行搶修,盡快恢復良好狀態,應急需要時,可緊急動員和征用其他部門及社會交通設備裝備。
6.4 醫療衛生保障
衛健部門負責應急處置工作中救護保障的組織實施,根據“分級救治”原則,按照現場搶救、院前急救、?萍本鹊牟煌h節和需要組織實施救護。發生重大、特大的煙花爆竹事故后,醫療救護隊伍要迅速進入救災現場,對傷員實施初步急救措施,穩定傷情,運出危險區后,轉入各醫院搶救和治療。
6.5 治安保障
煙花爆竹事故發生后,公安治安部門要立即在事故現場周圍設立警戒區和警戒線,維持秩序,必要時及時疏散受災群眾;對重要場所、目標和救災設施加強警衛,禁止無關人員和車輛進入危險區域,在人員疏散區域進行治安巡邏。
6.6 物資保障
市發改局負責組織、協調救災物資的儲備、調撥和緊急供應。完善市級物資儲備管理制度,增強市級調控能力,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指揮部根據本地煙花爆竹從業單位的數量及涉及煙花爆竹的種類,儲備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時所需物資。加強對儲備物資的管理,及時予以補充和更新,必要時,可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時動員和征用社會物資。
6.7 經費保障
市政府應建立事故應急處置專項資金,由政府的財政予以保障;應急處置專項資金使用范圍包括市應急指揮部確定的工作項目以及用于應急處置信息化建設、日常運作和保障,相關科研和成果轉化、預案修訂等;市財政部門負責監督資金的使用,市審計部門負責審查資金使用。
6.8 緊急避難場所保障
在較大、重大、特大的煙花爆竹事故發生后,市住建部門負責受災群眾簡易住房建設的技術指導等工作,包括:
(1)選擇安全適用的建設場地;
(2)因地制宜制訂并提供群眾簡易住房建設的方案及技術措施;
(3)組織有關工程技術人員對居民簡易住房建設提供指導。
6.9 技術儲備與保障
加強先進的應急處置技術、裝備研究工作,建立科學的應急指揮決策支持系統。要在信息綜合集成、分析處理、災害評估的基礎上,實現智能化和數字化,確保決策的科學性。
7、宣傳、培訓和演習
7.1 廣泛宣傳煙花爆竹事故應急工作。在法律法規允許的范圍內,將煙花爆竹事故應急預案向社會廣泛宣傳,并在互聯網上公布;公布市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值班電話,建立煙花爆竹事故速報系統;利用各種形式廣泛宣傳有關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的法律法規,及預防備類煙花爆竹事故的科學知識。
7.2 組織開展煙花爆竹事故應急培訓工作。各種教育培訓機構應利用優勢,對相關領導、相關職能部門人員、專業救援搶險隊伍等應急專業技術人員展開培訓,提高應急救援能力;利用網絡、電視等媒體,傳播煙花爆竹事故救護知識;舉辦煙花爆竹知識講座、知識競賽等活動。
7.3 加強事故應急演練。選擇煙花爆竹從業單位開展煙花爆竹事故應急綜合演習,啟動預案,群眾參與,提高煙花爆竹事故應急常識和應用能力。爭取每年開展一次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演練,由市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指揮部組織,應急管理局等相關職能部門負責具體演練事宜。
8、預案管理
8.1 批準與備案
市煙花爆竹事故應急預案報市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市應急管理局)備案后,納入華陰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中,由市政府發布。
8.2 修訂
根據情況的變化和國家法律、法規的修改情況,及時對本預案進行修訂。
9、獎勵與懲處
9.1 獎勵
在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活動中有下列事跡之一的,由其所在單位、上級機關或者地方政府給予表彰或者獎勵:
1、出色完成煙花爆竹事故應急任務的;
2、保護國家、集體和公民財產或者搶救人員有功的;
3、及時排除險情,防止事故進一步擴大,成績顯著的;
4、對煙花爆竹事故應急工作提出重大建議,實施效果顯著的;
5、因事故情況測報準確和信息傳遞及時而減輕事故損失的;
6、及時供應用于應急救援的物資和工具或者節約經費開支,成績顯著的;
7、有其他特殊貢獻的。
9.2 懲處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視其情節輕重和危害后果,對直接責任人及主要負責人給予相應黨紀政紀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在煙花爆竹事故發生后玩忽職守,遲報、漏報、虛報、瞞報、誤報事件情況,延誤處置的;
2、在處理應急事故中不堅守崗位、不聽指揮、不認真負責或在緊要關頭臨陣逃脫的;
3、違抗或不認真執行指揮部命令,拒不承擔應急任務或拒絕提供應急物資的;
4、挪用、盜竊、貪污搶險救災救濟錢款和物資的;
5、阻礙應急處理、應急救援和工作人員依法執行公務的;
6、不遵守保密制度,泄露秘密的;
7、其它危害搶險救災工作的。
10、附則
10.1 本預案由市應急管理局負責制定和解釋。
10.2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預案 3
1、總則
1.1 目的
規范煙花爆竹較大、重大安全事故應急處置職責和響應程序,及時、有效地組織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保護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維護社會穩定。
1.2 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黑龍江省安全生產條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條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黑龍江省突發事件預案管理辦法》和《齊齊哈爾縣生產安全事故災難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制定本預案。
1.3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全縣范圍內煙花爆竹批發、零售經營單位事故災難應對工作:
。1)造成3人以上、10以下死亡(含失蹤),或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者50人以下重傷(中毒),或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事故災難。
。2)縣政府認為有必要響應的事故災難。
1.4 工作原則
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和“以人為本”的安全發展觀,堅持統一領導、分級管理、條塊結合、以塊為主、單位自救和社會救援相結合的工作原則,建立職責明確、規范有序、結構完整、功能全面、反應靈敏、運轉高效的應急救援機制。
2、組織機構與職責
2.1 應急救援指揮中心組成及職責
在縣政府和縣安全生產委員會的領導下,設立縣煙花爆竹事故災難應急救援指揮中心(以下簡稱縣應急救援指揮中心)?h政府分管安全生產工作的副縣長任總指揮,縣應急管理局負責同志、公安局負責同志任副總指揮,成員單位由縣委宣傳部、縣應急管理局、縣公安局、縣消防救援大隊、縣公安交警大隊、縣財政局、縣衛生健康局、縣市場監管局、縣交通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商務局、縣供銷社、縣氣象局、縣生態環境局等有關單位負責人組成。主要職責:
。1)統一領導和指揮全縣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2)協調與指揮中心以及各部門、各單位之間的關系。
(3)必要時,協調部隊參加特別重大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4)決定啟動縣煙花爆竹事故災難應急救援預案。
2.2 應急指揮中心成員單位職責
。1)縣應急管理局:承接煙花爆竹事故報告;制定煙花爆竹重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協調各成員單位的事故搶險救援工作;及時向市應急管理局和縣委、縣政府報告事故的搶險救援進展情況并傳達落實上級領導指示;負責成立應急救援專家組并開展工作;組織協調煙花爆竹事故的調查處理。
(2)縣公安局:負責人員疏散和事故現場警戒以及人員撤離區域的治安管理,負責事故現場撲滅火災,組織傷員的搜救,負責事故現場區域周邊道路的交通管制工作,參與事故的調查處理。
。3)縣消防救援支隊:負責制定爆炸和火災撲救預案,負責事故現場傷員的搜救、撲滅火災。事故得到控制后負責組織現場清理工作。
。4)縣公安交警大隊:負責制定交通處置的應急預案。負責事故現場區域周邊道路的交通管制工作,禁止非救援車輛進入危險區域,保障救援道路的暢通。
。5)縣衛生健康局:負責制定受傷人員救護、治療應急預案。確定專業治療與救護定點醫院,培訓相應醫護人員;指導定點醫院儲備相應的醫療器材和急救藥品;負責事故現場調配醫務人員、醫療器材、急救藥品,組織現場救護及傷員轉移。負責統計傷亡人員情況。
。6)縣供銷社:負責監督檢查本系統各煙花爆竹經營單位制定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組織進行應急救援演練;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善后處理工作。
(7)縣交通局:負責制定運輸搶險預案。指定搶險運輸單位,負責監督搶險車輛的保養,駕駛人員的培訓,負責組織事故現場搶險物資和搶險人員的運送。
。8)縣生態環境局:負責制定環境監測與危害控制應急預案。及時測定事故現場環境危害的成分和程度;對可能存在較長時間環境影響的區域發出警告,提出控制措施并進行監測;事故得到控制后指導現場遺留危險物質對環境產生污染的消除。負責調查重大污染事故和生態破壞事件。
。9)縣市場監管局:負責配合做好涉及煙花爆竹產品及使用原材料的質量檢測工作,參與事故的調查處理。
(10)其他成員單位按照各自職責做好相關應急救援工作。
2.3專家組職責
專家組由相關領域的技術和管理專家組成。主要職責是:
。1)對突發安全生產事故災難處置工作、措施提出建議。
(2)對處置安全生產事故災難進行技術指導。
。3)參與事故調查,提出事故災難原因分析意見。
。4)參于制訂、修訂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5)承擔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等。
2.4 日常工作機構
指揮中心下設辦公室,作為指揮中心的日常工作機構,辦公室設在縣應急管理局應急指揮中心。
辦公室工作人員由各成員單位聯絡員組成,縣應急管理局負責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主要職責:
。1)管理和實施應急救援預案。
(2)對全縣范圍內煙花爆竹事故信息進行分析,提出預測和預警。
。3)針對有可能發生的煙花爆竹重大事故,組織制定煙花爆竹事故專項應急救援操作手冊。
。4)收集全縣煙花爆竹應急救援資源信息,組建專家庫和資源庫,并負責聯絡。
。5)協調成員單位之間的應急救援工作并督促落實,做好應急救援聯動組織網絡的聯系、協調工作,定期與相關部門和單位交換信息。
。7)匯集、上報事故災情和救援情況。
。8)承辦應急救援指揮中心交辦的其他工作。
3、預警預防機制
3.1 預防
3.1.1 縣應急管理局應當建立煙花爆竹危險場所數據庫,主要內容包括:主要危險場所危險物質的品種、數量、分布、地理位置以及危險危害級別等內容;周邊安全距離、地形、地貌、交通、電力、水源以及周圍消防、醫療救護力量等。
3.1.2 縣應急管理局應在當地政府的統一領導下,依法履行煙花爆竹安全監管職責,督促企業依法從事經營活動。
3.1.3 煙花爆竹批發、零售經營單位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嚴格遵守國家有關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規范,制定針對性強的應急救援預案,并定期組織演練。
3.2 監測
縣應急救援指揮中心辦公室及各成員單位負責收集有關煙花爆竹事故災難信息,并定期將情況進行匯總、分析,提出事故災難分析預測報告,報縣應急救援指揮中心。
3.3 預警級別
按事故災難的可控性、嚴重程度以及影響范圍,煙花爆竹事故災難分為一般(Ⅳ級)、較重(Ⅲ級)、嚴重(Ⅱ級)、特別嚴重(Ⅰ級)四個等級,依次用藍色、黃色、橙色、紅色表示。
一般(Ⅳ級):造成3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危及3人以下生命安全,或30人以下重傷(中毒),或直接經濟損失在100萬元以下、或產生一定社會影響的事故災難。
較重(Ⅲ級):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危及3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3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中毒),或直接經濟損失在1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或產生較大社會影響的事故災難。
嚴重(Ⅱ級):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中毒),或直接經濟損失在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或需要緊急轉移安置5萬人以上、10萬人以下的重大生產安全事故災難。
特別嚴重(Ⅰ級):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蹤),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100人以上重傷(中毒),或直接經濟損失超過1億元以上,或需要緊急轉移安置10萬人以上的特別重大生產安全事故災難。
4、應急響應
4.1 分級響應
堅持屬地化管理原則,按照事故災難等級分別響應。發生一般事故災難及險情時,應立即向119、120報警并及時報告當地縣政府和應急管理部門,啟動縣級預案,并及時報上一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h、鄉(鎮)級政府負責同志應赴事故現場組織救援工作。縣有關部門應派人員趕赴現場指導救援工作。
發生較重事故災難及險情時,啟動縣級應急救援預案,縣政府分管領導應趕赴事故現場組織救援工作。
發生嚴重、特別嚴重事故災難及險情時,在國家、省、市級應急指揮機構的指導下,組織應急處置。
4.2 基本響應程序
事故災難發生后,發生單位在報告事故的同時,按照本單位制定的應急救援預案組織搶險救援工作,初步判定事故原因和可能造成的危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并保護好事故現場,妥善保存現場物件及重要痕跡等物證。
當地政府應當緊急啟動相應級別的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當地政府和相關部門負責人應先行趕赴現場。根據事故現場情況,迅速成立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組織傷員搶救、事故搶險、人員疏散和隱患處置工作。
封鎖事故現場。根據人員傷亡和波及范圍,設定現場搶險救援警戒區域。同時設立應急救援人員、車輛及物資進出的安全通道,保證救護車輛暢通。迅速展開必要的技術檢測工作,確認危險物質的品種、數量和特性,制定搶險救援的技術方案,并采取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控制事故的擴大,防止可能發生的次生災害。
社會動員?h政府在應急搶險救援過程中,負責動員、調動有關人員、物資、設備、器材以及征用場地,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給予支持、配合并提供盡可能的便利條件,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拖延、阻攔和拒絕。
4.3 應急決策
縣應急救援指揮中心辦公室接到較重(Ⅲ級)、嚴重(Ⅱ級)、特別嚴重(Ⅰ級)事故災難報告后,根據其性質、類別、危害程度、范圍和可控情況,提出具體處理意見報市應急救援指揮中心,縣應急救援指揮中心根據情況作出以下處置,其中嚴重(Ⅱ級)、特別嚴重(Ⅰ級)應在市、省、國家應急救援指揮機構的指導下進行處置:
。1)對事發地縣人民政府提出事故災難應急處置要求,協調縣有關部門立即采取相應的應急措施。
。2)向縣政府和市應急管理局(市政府安委會辦公室)報告,必要時請求給予支持。
。3)派出工作組、專家組或有關部門負責同志趕赴事發地進行指導。
。4)調集專業處置力量和搶救物資救援,必要時請求駐軍支援。
。5)發布啟動應急預案指令。
。6)縣應急救援指揮中心派員趕赴事發地,現場指導。
。7)落實上級和縣領導有關指示,進一步采取相關處置措施。
4.4 指揮協調
應急救援現場指揮堅持屬地為主的原則。事故發生后,發生事故的企業應立即組織自救,按照分級響應的原則由當地政府成立現場指揮部?h應急救援指揮中心協調開展以下工作:
。1)對應急救援行動中的重大事項作出決策。
。2)指揮協調現場搶險救援。
。3)組織人員疏散、安置。
(4)組織協調有關方面做好保障和支援工作。
(5)向縣委、縣政府和市應急管理局(市政府安委會辦公室)及時報告事態發展和處置情況。
4.5 應急聯動
應急指揮部根據應急處置的需要,可成立若干工作組:
。1)搶險救援組:由公安部門負責,應急、交通、氣象等相關部門參加,組織專業搶險救援力量,開展現場處置,根據需要隨時調遣增援隊伍。
。2)醫療救援和衛生防疫組:由衛生健康部門負責,公安、交通等部門參加,組織醫療救援、衛生防疫工作。
。3)交通管制組:由公安負責,交通等部門參加,負責事發地道路交通管制工作,確保運輸暢通。
。4)治安警戒組:由公安部門負責,實施現場警戒,維護治安秩序,保護事故現場,為事故調查處理提供取證依據和資料。
。5)人員疏散和安置組:由民政部門負責,公安等部門參加,負責人員緊急疏散和安置工作。必要時,采取強制疏散措施。同時要保證疏散人員的基本生活。
(6)社會動員組:由縣人民政府負責動員,組織企事業單位以及社會團體、社會志愿人員參與應急處置工作。
。7)物資和經費保障組:由財政部門負責,商務等部門參加,根據需要負責調集和征用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機構的物資、設備、房屋、場地等用于應急救援。
(8)應急通信組:由通信運營商負責現場應急通信保障工作,確保通信暢通。
(9)綜合信息組:由現場指揮部抽調專門人員組成,負責綜合文字、信息整理工作。
。10)生活保障組:由事發地人民政府組織有關部門和事故發生單位負責應急工作人員必需的后勤保障工作。
。11)新聞報道組:在縣委宣傳部的指導和協調下,制訂新聞報道方案,適時向有關媒體發布事件進展和處置情況。
4.6 新聞報道
按照相關要求,由宣傳部門統一負責對外新聞報道工作。
4.7應急結束
事故現場得到有效控制,事故險情得到根本消除,經現場指揮部檢查確認,不存在造成次生事故因素,不會對事故現場和周圍環境造成火災及環境影響時,由現場指揮部向批準應急預案啟動的指揮機構提出結束現場應急的報告,經批準后,宣布應急結束。
5、后期處置
5.1 善后處理
5.1.1 在應急搶險救援過程中需要緊急調用物資、設備、人員和租用場地,所發生的費用由事故單位或事發地政府負責解決。
5.1.2 對傷亡人員和家屬做好安撫、撫恤、理賠等善后處理和社會穩定工作。
5.1.3 事故救援結束后,應當盡快恢復受影響群眾的正常生活和生產活動。
5.2 保險
事故發生后,保險機構應立即勘查,核實受損情況,向購買保險的事故發生單位、應急救援工作人員和受災人員支付保險金。
5.3 事故調查
事故調查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組織進行。事故現場調查工作結束后,經事故調查組同意,方可進行現場清理。
5.4 應急總結
應急結束后,應將應急救援期間有關文字資料、圖片資料、錄像資料整理歸檔,并對應急救援工作進行總結,按程序上報。
6、保障措施
6.1 通信保障
各級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機構應配備相應的通訊設備,確保應急參與部門之間的聯絡暢通。
6.2 裝備保障
針對可能發生重大的煙花爆竹事故危險場所分布,配備相適應的救援裝備,保證在應急情況下及時調用。
6.3 隊伍保障
公安、消防、醫療衛生是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的骨干隊伍。同時要加強以企業、鄉鎮為單位的應急能力建設,發揮其在應對突發事件中的作用。
6.4 運輸保障
公安、交通等單位負責運輸保障。保證車輛在緊急情況下的優先安排、優先調度、優先放行,確保運輸安全暢通。
6.5 醫療衛生保障
衛生健康部門負責醫療衛生保障工作,組建醫療衛生應急救援專業技術隊伍,及時開展醫療救治,根據需要及時提供藥品、器械等衛生和醫療設備。
6.6 治安保障
公安部門負責事故現場治安警戒和治安管理,加強對事故現場重點部位、重要物資設備的防范保護,維持現場秩序,必要時及時疏散群眾,保持社會治安秩序的穩定。
6.7 技術保障
根據轄區內煙花爆竹的數量和分布,建立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專家庫。專家參與起草本地煙花爆竹應急救援預案的編制工作,參與事故調查分析。
6.8 宣傳、培訓和演練
6.8.1 應當加強事故的預防、避險、逃生、自救、互救等知識的宣傳教育工作。
6.8.2 應當組織、督促對有關職能部門、煙花爆竹批發、零售經營單位和專業搶險救援機構開展相關人員的應急培訓,提高在突發事故情況下的快速搶險救護、防護撤離、消除危害等應急救援技能的綜合素質。
6.8.3 縣應急救援指揮中心適時組織向各成員單位開展應急預案演練。
6.9 監督檢查
依照《安全生產法》等有關規定,對有關部門和單位成立應急救援組織、制定應急救援預案及演練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7、附則
7.1 獎勵與責任
對在應急搶險救援、指揮等方面有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應按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
對在事故中玩忽職守,不認真履行職責,造成嚴重后果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7.2 縣應急指揮機構聯系方式
縣應急管理局值班室電話:
縣應急管理局指揮中心電話:
7.3 預案管理
7.3.1本預案由縣應急管理局制定、解釋。
7.3.2縣應急管理局制定煙花爆竹應急預案后,應當報本級政府和上級應急管理局備案。應當每三年或者發生煙花爆竹事故后,對應急救援預案進行評審和更新。
7.3.3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預案 4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科學有效應對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以下簡稱煙花爆竹事故),最大限度地減少煙花爆竹事故的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維護公眾的生命財產和安全。
1.2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及《安徽省煙花爆竹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亳州區譙城區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本行政區域內具有經營許可證的單位在從事儲存、經營煙花爆竹的活動過程中,發生的煙花爆竹爆炸、火災等事故的處置工作。
1.4工作原則
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統一領導,分級負責;條塊結合,屬地為主;依據規范,加強管理;快速反應,協同應對;預防為主,平戰結合。
1.5風險評估
煙花爆竹屬爆炸品,對熱、火花、撞擊、摩擦等敏感,極易產生爆炸。此外,儲存煙花爆竹的庫房如果防雷設施失效,易遭雷擊,也會引起火災,繼而引發煙花爆竹的爆炸。
1.6事故分級
按照煙花爆竹事故傷亡人數及損失情況等因素,由低到高分為一般煙花爆竹事故(Ⅳ級)、較大的煙花爆竹事故(Ⅲ級)、重大的煙花爆竹事故(Ⅱ級)、特別重大的煙花爆竹事故(Ⅰ級)4個級別:
。1)一般煙花爆竹事故(Ⅳ級):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失蹤),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2)較大的煙花爆竹事故(Ⅲ級):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失蹤),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3)重大的煙花爆竹事故(Ⅱ級):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失蹤),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4)特別重大的煙花爆竹事故(Ⅰ級):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失蹤),或者100人以上重傷,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以上所述“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包含本數)
2.組織指揮機制
2.1區煙花爆竹事故專項應急指揮部
區煙花爆竹事故專項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區專項應急指揮部”)由區政府分管副區長任總指揮,區應急管理局局長、區公安局負責人任副總指揮。成員由區委宣傳部、區經濟信息化委、區公安局、區民政局、區財政局、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區城鄉建設局、區交通運輸局、區商務局、區衛健委、區生態保護分局、區應急管理局、區氣象局、事發地區政府等單位分管領導組成。區專項應急指揮部可以根據應急救援的實際需要,決定增、減成員單位。
區專項應急指揮部主要職責:貫徹落實法律法規,分析、研究煙花爆竹事故處置工作重大問題及重要決策事項;組織較大的煙花爆竹事故應急處置,負責重大、特別重大的煙花爆竹事故的先期處置,必要時請求市政府有關部門給予支持;對于敏感的、可能有次生或衍生危害的煙花爆竹事故或預警信息,加強監測,視情組織專家會商研判,按規定做好信息報告、預警和應急響應,必要時提升響應級別;負責區專項應急指揮部所屬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培訓、應急物資的儲備管理工作;根據煙花爆竹事故的.發生、發展趨勢,決定啟動、終止應急響應,負責組建現場指揮部;指導區政府做好一般煙花爆竹事故的應對處置工作。
2.2區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區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區應急管理局,辦公室主任由區應急管理局局長擔任。
區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職責:負責組織落實本指揮部決定;組織協調成員單位按照預案和職責開展煙花爆竹事故應急處置工作;負責應急預案的編制、修訂、演練與管理;建立煙花爆竹事故信息收集制度,按照規定做好信息報告工作;負責協調煙花爆竹事故的信息發布工作;負責專家組的日常管理和聯系工作;配合區政府做好一般煙花爆竹事故的應對處置工作。
2.3成員單位職責
區委宣傳部:負責組織事故的宣傳報道,及時發布事故有關信息,防止因虛假信息造成不良影響。
區公安局:負責組織公安消防力量進行現場救援,配合事故單位制定泄漏、爆炸和滅火撲救處置方案;組織傷員的搜救;協助事故單位做好有毒物質泄漏控制和救援后的洗消工作;負責組織實施人員疏散和事故現場警戒;實施事故現場區域周邊道路的交通管制;對人員撤離區域進行治安管理;確定死亡人員身份;參與事故調查處理。
區民政局:協助做好事故疏散人員避難場所及衣、食、住的安排;負責相關應急救援物資的協調調撥;協調駐亳部隊參與事故救援。
區財政局:負責保障相應資金用于事故救援與處置。
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負責事故單位及參與搶險的傷亡人員的工傷及后期有關醫療保險工作;參與事故調查。
區城鄉建設局:按照職責做好搶險救災有關工作。
區交通運輸局:負責組織運輸單位實施事故現場搶險物資、搶險人員和疏散人員的運送;并建立有關運輸單位地址、聯系人、電話及運輸車輛型號、規格、數量檔案。
區商務局:負責協助事發地區政府提供事故應急救援人員的食宿保障。
區衛健委:負責組織調派醫療專家、衛生救援隊伍開展傷員醫療救治工作。
區生態保護分局:負責事故周邊環境監測,提出控制措施;負責對事故救援過程中可能導致的水體、土壤、大氣等次生污染事故,提出處置措施并監督實施;事故得到控制后,負責監督處置單位消除現場遺留危險物質對環境的污染;參與事故調查處理。
區應急管理局:負責區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的日常工作;接到事故報告后,迅速報告區專項應急指揮部總指揮和副總指揮,提出啟動相關應急響應的建議;根據事故等級,通知相關部門趕赴事故現場;參加事故應急救援指揮工作,提供事故救援輔助決策的相關信息;負責建立應急專家和煙花爆竹事故應急專業輔助隊伍檔案,根據事故需要,調動煙花爆竹事故應急專業輔助隊伍和專家參與事故處置;參與或組織開展事故調查處理;督促、檢查和指導對本預案的宣傳、教育、培訓、演練等工作;負責本預案管理的其他工作。
區氣象局:負責提供事故現場風向、風速、溫度、氣壓、濕度、雨量等氣象資料。
事發地區政府:負責解決或配合區有關部門做好事故搶險、人員疏散安置、交通管制、物資供應、善后處理等相關工作。
事故發生單位:在事故應急救援中,其主要負責人、技術負責人應及時報告事故情況及已采取的處置措施,按照現場搶險組的要求,提供應急處置相關資料,配合實施事故救援及后期相關工作。
3.信息報告
報告責任主體:事發單位、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主管部門(單位)是受理報告和向上級政府及其部門報告煙花爆竹事故的責任主體。煙花爆竹事故發生后,事發單位、接報的政府及其部門(單位)要立即將有關情況向上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主管部門報告。特殊情況下,基層單位可以越一級上報,并同時報告所在政府。
報告時限和程序:煙花爆竹事故發生后,事故單位應立即向110、119和區應急管理局報告;事發地政府、區政府有關部門(單位)應立即核實并在1小時內先電話后書面向區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區政府報告(書面報告最遲不得晚于突發事件發生后1個半小時)。緊急信息要邊處置、邊報告,最新處置進展情況要及時續報,事件處置結束后要提供書面終報。報送、報告突發事件信息,應當做到及時準確,不得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
事故報告包括以下內容:發生事故的單位、時間、地點;事故單位行業類型、經濟類型,企業規模;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估計;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事故搶救處理的情況和采取的措施;請求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搶救和處理的有關具體事宜;事故的報告單位、報告時間、報告人和聯系電話。
4.應急處置
4.1先期處置
煙花爆竹事故發生后,事發單位要立即啟動相關預案的應急響應,采取措施控制事態發展,組織開展應急處置工作,并按要求及時報告事故信息。
接報的區有關負責同志要迅速趕赴現場,視情成立現場應急指揮部,組織、協調、動員當地有關專業應急力量進行先期處置,及時對事件的性質、類別、危害程度、影響范圍、防護措施、發展趨勢等進行評估上報,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態發展,嚴防次生、衍生災害。
4.2分級響應
一般煙花爆竹事故(Ⅳ級)應急響應:由事發單位、所在政府啟動應急響應,組織調動相關應急救援隊伍和資源進行協同處置。區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根據實際情況,配合區做好相關工作。
較大的煙花爆竹事故(Ⅲ級)應急響應:根據報告的事故情況,由區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提出建議,報副總指揮批準啟動應急響應,組織調動事發單位、所在政府,以及區相關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和資源進行協同處置。
重大的煙花爆竹事故(Ⅱ級)應急響應:根據報告的事故情況,由區專項應急指揮部提出建議,報總指揮批準啟動應急響應,組織調動事發單位、所在政府以及應急救援隊伍和資源進行先期處置,并立即上報市政府。
特別重大的煙花爆竹事故(I級)應急響應:根據報告的事故情況,由區專項應急指揮部提出建議,報區主要領導批準啟動應急響應,組織調動全區應急救援隊伍和資源進行先期處置,并立即上報市政府。
4.3指揮協調
一般煙花爆竹事故(Ⅳ級):區政府分管領導或區政府部門主要領導趕赴現場指揮協調處置。如事故屬于敏感事故,或具有次生、衍生危害,區政府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應趕赴現場指揮協調處置。區專項應急指揮部副總指揮、有關成員單位主要或分管領導應根據區請求事項趕赴現場或到區專項應急指揮部進行協調處置。
較大的煙花爆竹事故(Ⅲ級):區政府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區專項應急指揮部副總指揮、有關成員單位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趕赴現場指揮協調處置。如事故屬于敏感事故,或具有次生、衍生危害,或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較多等,區政府主要領導,區專項應急指揮部總指揮、有關成員單位主要領導應趕赴現場或到區專項應急指揮部指揮協調處置。
重大的煙花爆竹事故(Ⅱ級):區政府主要領導、區專項應急指揮部總指揮、有關成員單位主要領導趕赴現場指揮協調處置。區政府主要領導趕赴現場或區專項應急指揮部協調處置。
特別重大的煙花爆竹事故(I級):區委、區政府主要領導趕赴現場指揮協調處置。
涉及我區兩個以上鄉鎮行政區域突發事件處置的,由區專項應急指揮部指揮協調處置。重大及以上突發事件,市、省成立應急指揮部或派出工作組后,在其指揮下開展處置工作。
4.4現場指揮部
根據應急處置工作需要,區專項應急指揮部負責組建現場指揮部,成立以下工作組,分工協作有序開展現場處置和救援工作。應急工作組可根據需要增減。
現場搶險組:由總指揮指派的負責人任組長,區公安消防局、區應急管理局、區生態保護分局、區城鄉建設局及事發地區(區)政府主要負責人參加。現場搶險隊伍以公安消防為主,其他專業隊伍配合,負責召開參與部門和事故單位技術負責人會議,明確各部門的職責分工,指揮、協調現場搶險救援工作;研究制定現場的具體救援方案,在保證人員安全情況下,組織、指揮搶險隊伍實施現場搶救(包括搶救傷亡人員、滅火、排險等);迅速確定事故涉及煙花爆竹數量、波及范圍,向指揮部提出疏散周邊人員等相應建議;指揮做好現場防火、防爆等安全監護工作,防止次生災害;及時向區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告事故現場情況,落實專項指揮部下達的有關指示和決策,協助事故調查;保護事故現場;必要時做好事故現場周邊環境監測;在事故搶救結束,確認危險已經消除,向區專項應急指揮部提出終止現場搶險的建議;指導事故單位進行事故現場清理、處置及恢復生產工作。
新聞發布和報道組:由區委宣傳部負責,區應急管理局、事發地區(區)政府等單位參加。負責組織撰寫煙花爆竹事故新聞發布稿件并對外發布;對接新聞媒體,及時發布事故相關信息,防止虛假信息造成不良影響。
治安保衛組:由區公安局負責,區民政局、事發地區(區)政府有關部門參加。負責指揮危險區域內人員疏散轉移和安置;組織治安、交警、當地派出所和街道辦事處做好事故現場的治安保衛、危險區域警戒,根據需要,在周邊道路實行交通管制,維持交通秩序;組織人員疏散后的居民區安全保衛工作;確認死亡人員身份等。
綜合協調組:由區應急管理局牽頭抽調有關部門工作人員組成。負責綜合協調、會議組織、資料收集歸檔,搶險救援證件管理,處置信息調度、匯總、上報,與上級工作組的協調聯絡等工作。
事故調查組:由區應急管理局牽頭,區公安局、區監察局、區總工會、事故發生單位主管部門、事發地區(區)政府等部門相關領導參加。負責在事故應急搶險的同時,收集現場有關事故物證;對事故單位有關人員進行調查詢問;分析確認事故原因、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及直接經濟損失、事故責任、防范措施,提出對有關責任人員的處理建議,提交事故調查報告。按規定屬國務院、省政府調查處理的事故,由國務院、省調查組確定參加人員。
醫療救護組:由區衛健委負責,事發地區(區)政府及醫療救護單位、事故單位安排有關人員參加。負責組織調配醫務人員、救護車輛及藥品器材,在安全區域對受傷人員實施有效的搶救治療;及時轉移事故現場傷亡人員,組織專家迅速確定搶救治療方案;出現大量危重人員時,迅速分流轉送指定醫院,并組織專家做出傷害程度的判斷,及時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治療,做好轉送接診病人的記錄,為事故調查及善后處理提供依據。
后勤保障組:由事發地區(區)政府負責,區商務局、區經濟信息化委、區民政局、區交通運輸局、區城鄉建設局及區(區)有關部門參加。負責搶險物資和工具、器具的供應,組織車輛運送搶險物資和人員;提供應急救援人員食宿及飲水保障。
善后處理組:由事發地區(區)政府負責,區民政局、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區衛健委、事故發生單位主管部門及事故發生單位領導參加。負責事故傷亡人員的善后處理,協調相關理賠工作;事故影響范圍內人員衣食住行的安置;受傷人員醫療鑒定及后期治療;提交事故醫療費用報告。
4.5應急處置措施
一般煙花爆竹事故(Ⅳ級):區(區)政府按照區(區)煙花爆竹專項應急預案做好事故應急處置,區專項應急指揮辦公室部根據實際情況,配合區(區)做好處置工作。
較大的煙花爆竹事故(Ⅲ級):區有關部門接到區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的通知后,按照本預案要求,向部門(單位)分管領導及主要領導報告,組織相關人員趕赴區專項應急指揮部或事故現場參加相關工作組,按照要求開展事故應急相關工作;根據救援需求,迅速調集事故搶救所需設備、器材;研判事故形勢,事故危及周邊居民時,及時進行疏散;救援力量不足時,申請聯系駐亳部隊參與救援;因搶救人員、防止事故擴大,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有關部門應做出標志、拍照、攝像、記錄和繪制現場圖,保護事故現場。
重大及以上煙花爆竹事故(Ⅱ級和Ⅰ級):區專項應急指揮部各工作組在省指揮部指揮下開展事故應急相關工作。
4.6擴大響應
如果煙花爆竹事故的事態進一步擴大,或者煙花爆竹事故已經波及到我區大部分地區,直接或間接造成巨大災害,由區專項應急指揮部提出建議,經區領導同意,向駐亳部隊或市、省有關方面請求支援。
4.7應急聯動
區專項應急指揮部與周邊地區政府業務主管部門建立應急聯動機制,明確通信聯絡、信息共享、隊伍及資源調動程序等工作。區政府應逐步完善與屬地省、市大型企業應急聯動機制,明確值守應急通信聯絡方式、信息報送要求、隊伍物資調動程序等,確保事故發生后能夠快速、有序、協同應對。
4.8社會動員
煙花爆竹事故發生后,區專項應急指揮部根據處置需要,可通過廣播、電視、報紙、網站、戶外顯示屏、短信等向社會公眾發布應對工作提示,動員社會力量開展自救互救,積極配合政府有關部門做好應急救援處置工作。
4.9應急結束
現場搶險處置結束,經組織會商,確認相關危害因素消除后,區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提出建議,報區專項應急指揮部批準后,宣布現場應急結束,F場搶險組應根據事故現場情況,確定繼續監護現場的部門和人員。
5.信息發布
煙花爆竹事故的信息發布應當遵循依法、及時、準確、客觀的原則。區(區)政府、區專項應急指揮部要在事故發生后及時通過報紙、電視、廣播、網絡等向社會發布基本情況,及時回應群眾關切問題,根據事故處置情況做好后續發布工作。
6.恢復與重建
6.1善后處理
煙花爆竹事故處置結束,區政府有關部門要按規定及時調撥救助資金和物資,迅速做好環境污染消除工作;事故傷亡人員由善后處理組負責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治療和撫恤;對應急處置中的傷亡人員、工作人員,以及緊急調集、征用有關單位和個人的物資,依法依規給予撫恤、補助或補償。
6.2社會救助
區民政局牽頭,會同有關單位加強對社會捐贈物資的接收、登記和統計管理工作,及時向社會公布有關信息。司法部門組織法律援助機構和有關社會力量為事故涉及的人員依法提供法律援助,維護其合法權益。工會、共亳團、婦聯、紅十字會等人民團體,協助區衛健委等有關部門開展心理咨詢、撫慰等心理危機干預工作。
6.3保險理賠
煙花爆竹事故發生后,保險監管機構要督促有關保險公司及時開展保險受理,按規定做好賠付工作。
6.4總結評估
事故調查組應組織對事故的起因、性質、影響、責任、經驗教訓等進行調查分析和總結評估,按規定上報。
7.應急保障
7.1隊伍保障
應急處置隊伍包括依托公安消防隊伍組建的綜合應急救援隊伍、由政府有關部門組建的專業應急救援隊伍;由解放軍現役和民兵預備役部隊為骨干的應急救援隊伍;由基層組織、企事業單位和村居、社區等群眾自治組織組建的基層應急救援隊伍。
在事故初發階段以事故單位救援人員及所在地區(區)政府調動的救援力量為主;相關應急響應啟動后,現場搶救以區公安消防隊伍為主,事故發生單位應急救援隊伍協助。根據事故現場情況需外部力量支援時,由區專項應急指揮部報區政府協調實施。
7.2物資保障
區專項應急指揮部逐步建立實物儲備與商業儲備相結合、生產能力儲備與技術儲備相結合的物資保障體系,完善重要物資的儲備、調撥和緊急配送體系。區區政府要鼓勵和引導社區、企事業單位和居民家庭儲備基本的應急自救物資和生活必需品。滅火等專用車輛由區“119”指揮中心負責統一調動;搶救用吊車、鏟車、挖掘機、推土機等大型機械以區城鄉建設局為主、事發地區(區)政府配合協調解決;搶救用客運、貨運等運輸車輛以區交通運輸局為主協調解決;現場醫療救護車輛、醫務人員及應急藥品器械由區衛健委負責協調解決;區公安消防局應根據危險化學品事故特點,合理配備配置防護器材;區生態保護分局等有關部門根據任務需要,配備必要的防護器材;現場搶救專用防護器材(防毒面具、各種呼吸器、防護服)由事故發生單位、公安消防局及大型企業救援隊伍自備;事發地政府負責搶險人員所需食品和飲用水供應。
7.3通信保障
根據救援實際需要,由區通信管理局協調通訊公司負責通信和信息保障。各成員單位要指定負責日常聯絡工作人員,充分利用通訊手段,保障通訊暢通。指揮部各成員單位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隨時接收、處理事故報告信息。
7.4交通運輸保障
公安部門負責交通秩序維護,對應急車輛優先放行;區交通運輸局在開展應急救援時開通應急特別通道,確保救援隊伍和救援物資裝備盡快趕赴事故現場,實施救援。
7.5治安保障
公安部門組織事故現場安全警戒和治安、交通、消防管理,加強對重點場所、重點物資設備的防范保護,及時疏散群眾,維持現場治安、交通秩序。
7.6醫療衛生保障
區衛健委負責組織醫療衛生隊伍及時趕赴事故現場開展醫療救治和有關區域的疾病預防控制工作。
7.7經費保障
煙花爆竹從業單位應做好必要的應急救援資金儲備,應急救援資金首先由事故責任單位承擔,事故責任單位暫時無力承擔的,由區財政局按照規定程序落實所需資金。
8.宣傳培訓和演練
8.1宣傳培訓
各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可利用網站、報紙和舉辦專題培訓班等多種形式,廣泛開展煙花爆竹事故應急知識的宣傳、培訓和教育活動。
預案發布后,區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要對相關指揮員、應急救援隊伍進行預案解讀培訓,使其熟悉應急職責、響應程序和處置措施,切實提高應急聯動處置能力。
8.2演練
區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制訂年度應急演練計劃,因地制宜組織開展桌面推演、實戰演練,按規定做好演練評估。區煙花爆竹事故專項應急預案至少每1年組織一次演練。煙花爆竹從業單位應按照要求組織開展應急演練。演練方案、演練音像(圖片)等資料要及時歸檔備查。
9.責任追究
對煙花爆竹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推諉扯皮、不作為,信息報告中遲報、漏報、謊報、瞞報,現場處置中失職、瀆職,信息發布輿論引導不力,以及應急準備中對責任應盡未盡并造成嚴重后果等不履行或不當履行法定職責的,由有關部門依法追究責任。
10.附則
10.1預案制訂
本預案由區應急管理局負責制定、管理、解釋、實施。各區政府參照本預案,結合實際情況,制訂本轄區煙花爆竹事故應急預案,報區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備案。
10.2預案修訂
區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按照《亳州區譙城區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結合應急處置和演練總結評估情況,適時組織對本預案進行修訂,實現預案可持續改進。
10.3預案實施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預案 5
1.總則
1.1編制目的
規范煙花爆竹事故應急管理和應急響應程序,建立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反應快捷的應急工作機制,及時有效開展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社會穩定。
1.2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國家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湖南省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湘潭市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湘潭縣加強突發事件信息報送和應急處置工作若干規定》、《湘潭縣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楊嘉橋鎮煙花爆竹生產、銷售、儲存、運輸等過程中發生的爆炸、火災等突發事故災難的應對工作。
1.4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安全第一。切實履行監管單位的安全監管職能,把保障群眾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作為首要任務,最大限度地避免和減少煙花爆竹安全生產事故。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鎮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各安委會成員單位、村、社區、和煙花爆竹經營單位要按照各自職責和權限,負責煙花爆竹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響應和應急處置工作。
(3)條塊結合,屬地為主。鎮人民政府和鎮屬各企事業單位組織煙花爆竹事故應急處置工作,鎮內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對應急救援工作給予指導和協助。
。4)科學施救,規范有序。充分發揮專家作用,改進和完善應急救援的裝備、設施和手段,加強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依法規范應急救援工作,確保預案的科學性、權威性和可操作性。
。5)預防為主,防救結合。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堅持事故應急處置與預防相結合。加強煙花爆竹事故預防、預測、預警和預報工作,作好常態下的風險評估,物資儲備、隊伍建設、裝備完善、預案演練等工作,防患于未然;加強宣傳和教育培訓工作,提高從業者應對突發煙花爆竹安全生產事故的綜合素質。
2.應急指揮體系及職責
2.1應急組織機構
成立由鎮長任指揮長,分管安全工作的常務副鎮長任副指揮長,各安委會成員單位、村、社區及各煙花爆竹、零售單位為成員單位楊嘉橋鎮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以下簡稱鎮指揮部)。
鎮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設在鎮應急辦,由應急辦常務副主任兼任辦公室主任。
2.2應急組織機構職責
2.2.1鎮指揮部
指導、協調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協調指揮部各成員單位、各方救援力量參與應急救援工作;組織專家研究搶險救援方案,決策應急救援重大事項;及時向鎮政府報告應急救援行動的進展情況。
2.2.2鎮指揮部辦公室
負責煙花爆竹事故信息收集、匯總及報告工作;及時向鎮指揮部提出啟動應急響應建議和應急處置方案;督促各安委會成員單位、村、社區、煙花爆竹經營單位落實鎮指揮部決策部署。
2.2.3成員單位
應急辦:負責牽頭處置煙花爆竹經營、儲存事故,協調相關應急隊伍參與救援。負責應急救援的指導協調、監督工作;組織協調相關的應急處置和應急法規、防災減災知識的培訓教育工作。
派出所:負責牽頭處置煙花爆竹道路運輸事故和燃放事故;指導、協調事故現場及周邊道路交通管制工作;負責事故現場警戒、維穩和涉案人員監控;協調消防隊伍參與搶救。
交警四中隊、交管站:指導、協調應急救援相關的交通運輸保障工作。
黨政辦:負責指導、協調事故信息發布和輿論引導等工作。
衛生院:負責組織醫療救護隊對事故現場受害人員進行救護,調動藥品、醫療器材,確定醫療衛生應急搶救隊伍和裝備,并將詳細情況進行備案。
規建站:負責事故現場的應急監測,做好廢棄煙花爆竹的處置工作。
民政所、司法所:負責組織救災物資,組織事故區域需疏散人員的轉移、安置,配合做好善后處理工作。
2.3煙花爆竹應急救援專家組及職責
鎮應急指揮部設立煙花爆竹應急救援專家組,為煙花爆竹事故防范和應急處置提供決策咨詢和技術支撐。
2.4現場組織機構
2.4.1現場指揮部
煙花爆竹事故發生后,成立現場指揮部,由鎮人民政府鎮長任現場指揮部指揮長,鎮人民政府相關部門、救援隊伍、事發煙花爆竹經營單位等單位負責人及應急專家為成員;情況特殊時,可由鎮人民政府或鎮指揮部指定現場指揮部指揮長。
現場指揮部全權負責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主要承擔制定和組織實施事故應急救援處置方案,指揮協調應急救援力量開展應急救援,及時收集、匯總并向鎮指揮部報告事故發展態勢及救援情況,落實鎮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事項等工作。
2.4.2應急救援工作組
現場指揮部根據工作需要可下設若干應急救援工作組,由鎮人民政府相關分管負責人任組長,F場指揮部一般下設六個應急救援工作組。
。1)綜合協調組:
組長:
成員單位:
職責:負責事故信息收集、匯總、報告,協調解決救援工作中的有關事項等。
。2)搶險救援組:
組長:
成員單位:
職責:制定并組織實施救援方案,調集、協調救援隊伍和專家開展搶險救援等。
。3)治安保衛組:
組長:
成員單位:
職責:負責現場警戒、交通管制、人員疏散、當地社會秩序維護等。
(4)醫療救援組:
組長:
成員單位:
職責:負責調集醫療救護力量救治傷員等。
。5)新聞報道組:
組長:
成員單位:
職責:負責新聞媒體接待、事故救援信息發布及宣傳報道等。
。6)善后處理組:
組長:
成員單位:
職責:負責事故中傷亡人員家屬接待、傷亡撫恤、經濟補償協調等。
根據需要,現場指揮部還可設立環保氣象組、通信保障組、后勤保障組等,負責環境監測監控和氣象信息服務、現場通信保障、后勤服務保障等工作。
3.監測預警與信息報告
3.1監測預警
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對重大危險源進行管理,建立重大危險源檔案,并報鎮指揮部備案;對可能引發事故的信息進行監控分析,研究制定應對方案,及時采取有效預防措施。鎮指揮部辦公室接到可能導致煙花爆竹事故的信息后,應按照分級響應的.原則及時研究確定應對方案,采取預警行動。
3.2信息報告
3.2.1報告程序
各煙花爆竹經營單位是煙花爆竹事故信息報告的責任單位。煙花爆竹事故發生后,煙花爆竹經營單位現場人員應立即報告本單位負責人;事發煙花爆竹經營單位要在事發后30分鐘內報告鎮應急辦;企業主管部門和鎮指揮部接到事故信息后要立即報告鎮人民政府和上級部門,情況緊急的,可越級報告。發生較大以上事故,鎮人民政府應在事發后1小時內報告縣人民政府和縣安監局。情況緊急的可先電話報告,后書面報告。
3.2.2報告內容
信息報告應盡量及時、準確、要素完整,因事故復雜情況不詳的,可先報告簡要情況,隨后邊核實邊續報。
信息報告內容主要包括:事發單位基本情況,事發時間、地點及事故現場情況;事故簡要經過,事故原因初步分析判斷;事故已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數);事故救援情況和已采取的措施,事故發展趨勢預測等。
4.應急響應
4.1事故分級
根據造成的人員傷亡或直接經濟損失等,煙花爆竹事故分為一般(Ⅳ級)、較大(Ⅲ級)、重大(Ⅱ級)和特別重大(Ⅰ級)四級。
。1)一般事故(Ⅳ級):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下同),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2)較大事故(Ⅲ級):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3)重大事故(Ⅱ級):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4)特別重大事故(Ⅰ級):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上述數量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4.2分級響應
根據事故分級及救援工作需要,煙花爆竹事故應急響應分為Ⅳ級、Ⅲ級、Ⅱ級和Ⅰ級四級。
發生一般煙花爆竹事故,啟動Ⅳ級應急響應,由鎮人民政府啟動應急響應,鎮指揮部組織、指導和協調相關部門和各方應急救援力量開展應急處置工作。必要時,請求縣煙花爆竹事故救援指揮部辦公室給予技術支持。
發生較大的煙花爆竹事故,或發生跨鎮級行政區域煙花爆竹事故,或超過鎮人民政府處置能力的,由鎮人民政府立即開展先期處置并報縣人民政府,請求啟動第Ⅲ級應急響應,接受縣指揮部的組織、指導和協調,做好相關應急處置工作。
發生重大的煙花爆竹事故,鎮人民政府立即開展先期應急處置;同時請求縣指揮部向市指揮部請求啟動Ⅱ級應急響應,接受市、縣指揮部的組織、指導和協調,做好相關應急處置工作。
發生特別重大或需緊急轉移安置10萬人以上的煙花爆竹事故,鎮人民政府立即開展先期應急處置;同時請求省指揮部向國務院申請啟動Ⅰ級應急響應,接受國家、省、市、縣煙花爆竹應急救援指揮機構的組織、指導和協調,做好相關應急處置工作。
4.3應急處置
煙花爆竹事故現場救援以屬地為主。事故發生后,事發單位在報告信息的同時,立即組成現場搶救組,開展先期處置工作。事發地鎮人民政府相關負責人要立即趕赴現場,成立現場指揮部,組織實施應急處置工作。根據實際情況采取下列措施:
。1)及時了解事故現場情況,制定事故的搶險救援方案并組織實施。根據煙花爆竹事故突發、迅速、沖擊波強,以爆炸燃燒為主,易產生二次爆炸的事故特點,密切監控事態發展,排除導致事態進一步惡化的險情。
。2)及時救治事故受傷人員,設置警戒線,劃定安全區域,組織周圍群眾撤離危險區域,維持現場秩序。
。3)查明危險源,封鎖事故現場和危險區域,設置警示標志,嚴禁一切火源、電源,防止靜電火花,將易燃易爆物品搬離危險區域,防止發生次生、衍生事故。
(4)盡快恢復被破壞的交通、通訊等公共設施,對事故現場進行清理,確保搶險救援工作順利進行。
。5)迅速調集應急救援物資,向受災人員提供生活保障。
4.4信息發布
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指揮機構根據事故應急響應原則,及時、準確、客觀發布煙花爆竹事故及救援工作信息,正確引導輿論。
4.5應急結束
現場險情得以控制,事故傷亡情況已核實清楚,被困人員被解救,受傷人員已全部安排救治,死亡人員得到妥善處置,環境符合有關標準,導致次生、衍生事故的隱患消除后,按事故等級由啟動應急響應的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指揮機構決定并宣布應急結束。
5.善后工作
5.1善后處置
鎮人民政府和事發單位負責組織事故善后處置工作,包括遇難人員親屬的安撫、賠償,征用物資補償,災后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與處理等事項。盡快恢復正常秩序,安撫受害和受影響人員,減少事故影響,確保社會穩定。
5.2調查分析
鎮人民政府結合事發企業應認真分析事故原因、性質、責任,總結經驗教訓,制定防止類似事故發生的措施。
6.應急保障
6.1隊伍保障
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隊伍包括專業應急救援隊伍、消防隊伍、企業應急救援隊伍以及衛生、環保和其他有關部門的應急救援隊伍等。應急救援隊伍在現場指揮部統一指揮下,發揮專長,相互協作、科學施救。
6.2裝備保障
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按照有關規定配備煙花爆竹事故救援裝備?h人民政府根據本地煙花爆竹事故救援的需要和特點,建立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儲備有關特種裝備,完善相應的應急保障措施。
6.3交通運輸保障
煙花爆竹事故發生后,交通運輸部門確保運輸安全暢通。必要時,由交警四中隊實行交通管制,確保救災人員、傷員、物質和器材運輸暢通無阻。
6.4醫療衛生保障
鎮衛生院負責應急處置工作中的醫療衛生保障,組織協調醫療救護隊伍實施醫療救治,并根據煙花爆竹事故造成人員傷亡的特點,儲備專用藥品和器材。
7.監督管理
7.1宣傳、培訓和演練
鎮人民政府及要加強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知識的宣傳,煙花爆竹經營單位要加強職工和應急救援隊伍的培訓,組織開展應急演練,提高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能力。
7.2監督檢查
鎮安委會、對本應急預案實施的全過程進行監督和檢查。
7.3獎勵與責任
對在煙花爆竹安全生產事故應急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對未依照規定履行報告職責,對突發事件隱瞞、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的,要依法進行責任追究,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8.附則
8.1預案管理與更新
鎮安委會根據情況變化,及時提請鎮人民政府完善本預案。
8.2生效時間
本預案經鎮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預案 6
1.總則
1.1編制目的
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在發生危險化學品及煙花爆竹事故時,能以最快的速度、最大的效能,有序地實施救援,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點,確保全縣經濟社會穩定。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安徽省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制定本預案。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下列危險化學品及煙花爆竹事故的應對工作:
1.3.1重大、特別重大危險化學品及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
1.3.2超出鄉鎮人民政府應急處置能力、或者跨鄉鎮、跨多個領域(行業和部門)的危險化學品及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
1.3.3縣政府認為有必要響應的危險化學品及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
1.4工作原則
1.4.1以人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作為應急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提高全社會的安全防范意識,建立健全應急救援工作機制。
1.4.2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在縣政府和縣政府安委會統一領導組織協調下,實行條塊結合、屬地為主的應急處置機制。各鄉鎮人民政府,天堂寨旅游扶貧實驗區,現代產業園區(經濟開發區)、響洪甸風景區管委和縣政府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和權限,負責有關事故災難的應急管理和應急處置工作。
1.4.3單位自救與社會救援相結合。企業要認真履行安全生產責任主體的職責,建立安全生產應急預案和應急機制。危險化學品及煙花爆竹應急救援備選單位和其他生產、貯存、使用、經營危險化學品和經營煙花爆竹的有關單位都有義務參加或者配合危險化學品及煙花爆竹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并提供一切便利條件。
2.組織機構及職責
2.1應急救援指揮部組成及職責
2.1.1指揮部組成
縣人民政府成立縣危險化學品及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組織實施危險化學品及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工作?h危險化學品及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組成:
指揮長:分管安全生產工作的常務副縣長;
副指揮長:縣政府辦聯系安全生產工作的副主任;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公安局主要負責人;
成員單位:縣安監局、公安局、消防大隊、衛健委、交運局、市場監管局、環保局、氣象局、人社局、民政局、綜合執法局、住建局、電信公司、移動公司、聯通公司、供電公司、縣委宣傳部等部門、有關鄉鎮人民政府。
2.1.2指揮部職責:
1.組織制定并實施重特大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計劃。
2.統一協調縣政府各部門、公安民警、消防官兵及鄉鎮人民政府對重特大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事故的應急施救。
3.統一調配施救的人員、物資、器材。
4.適時批準進入和終止緊急狀態。
5.必要時聯系駐軍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2.1.3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職責
1.縣安監局。負責通知縣直有關部門啟動預案,綜合協調組織縣直有關部門、事故發生地鄉鎮政府及其有關部門、事故單位實施救援工作;負責與國家、省、市危險化學品及煙花爆竹應急救援中心聯系;負責收集應急救援信息、資料及應急救援情況的報告、總結。
2.縣公安局。負責事故現場的安全警戒、人員疏散、交通管制、受害人員營救、現場及周圍地區治安秩序維護。
3.縣消防大隊。負責事故的搶險救援、事故現場洗消工作。
4.縣環保局。負責事故現場的應急監測,并做好化學危害物品性質、危害性的測定及事故現場相關的處理工作。
5.縣衛健委。負責組織救護隊伍進行現場救護,指揮傷員轉送,指導救護醫院和醫護人員全力搶救傷員,保障藥品供應和醫療設備的使用,評定化學物品對有關人員的危害程度。
6.縣市場監管局。負責組織對事故所涉及的壓力容器、其他特種設備和安全附件的檢測和認定,提出救援技術措施。
7.縣交運局。負責組織運輸力量,運送撤離人員和救援物資。
8.縣氣象局。負責氣象檢測,提供與事故應急救援有關的氣象資料。
9.縣人社局。負責傷亡人員的撫恤工作。
10.縣民政局。負責遇難者遺體、遺物的處理。
11.縣綜合執法局。負責安排供水公司對縣供水管網進行局部保障,安排燃氣公司對事故區域燃氣管道進行保護,負責事故應急救援關閉后的公共設施恢復工作。
12.縣住建局負責提供事故搶險救援現場所需的起重設備等,為重特大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事故中建筑物的相關技術提供支持,負責對事故中受損建筑物的評估、鑒定工作。
13.縣供電公司。負責應急供電保障工作。
14.電信、移動、聯通公司。負責應急救援通信保障工作。
15.縣委宣傳部。負責事故情況及應急救援工作的新聞發布,組織本縣新聞媒體報道工作,統一安排接待新聞媒體記者采訪。
2.1.4救援分組
危險化學品及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內設辦公室、搶險搶救組、后勤保障組、善后組四個工作小組。其基本職責和組成人員如下:
1.辦公室
。1)由縣政府辦公室和縣安監、公安、環保、衛生、交通等部門以及事故發生地鄉鎮人民政府專人組成,辦公室主任由縣政府辦公室主管副主任擔任。
(2)主要職責
負責制定救援方案,并向各組傳達指揮部負責人指令;負責與各組的聯系,督促各組工作;報告各組救援工作中的重大問題;負責應急救援工作與預災信息,必要時負責與市級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中心聯系,負責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情況的匯總和上報;負責將指揮部請求駐軍援助的意見報送總指揮;完成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2.搶險搶救組
(1)由縣公安、衛生、環保、交通、安監和市場監管等部門和事故單位應急救援隊伍組成,并依據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發生的不同類型和特征,分別由不同部門的負責人擔任組長。
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造成的重特大火災、爆炸類事故搶險搶救組由縣消防大隊負責人擔任組長;危險化學品造成的重特大中毒類事故搶險搶救組,由縣衛健委負責人擔任組長;道路運輸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造成的重特大事故搶險搶救組由縣公安局負責人擔任組長、縣交通局負責人任副組長。
。2)主要職責
負責控制和消除危險源,防止事故擴大;負責搶救受害人員,安全轉送傷員,減少人員傷亡和事故損失;負責組織群眾撤離,指導群眾開展自救和互救工作;負責做好現場清洗消毒,降低危害程度;完成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3.后勤保障組
。1)由縣公安、環保、衛生、安監、縣消防大隊等部門組成,組長由縣公安局局長擔任。
。2)主要職責
負責危險化學品生產安全事故初始化危險評估;負責事故的勘察,包括危險物品的種類、特性、數量、危害程度和事故波及范圍等內容;負責提出并劃定事故的高危險區、危險區、緩沖區和安全區;負責事故現場攝像、錄像,并繪制事故現場示意圖;負責收集與事故有關的物證、言證和資料;負責查明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和責任認定;負責組織事故現場保護,維護事發現場和區域治安交通秩序;負責疏散事故區域內的無關人員;負責處理與事故有關的其他治安問題;負責組織調度應急救援所需的器材、藥品等急救物資;完成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4.善后組
。1)由事故發生單位及其主管部門、事故發生地鄉鎮人民政府、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民政、交通、衛生等部門負責人組成,事故所在鄉鎮人民政府負責人擔任組長。
(2)主要職責
負責組織傷員的醫療救治;負責傷亡人員的撫恤、安置;負責傷亡人員親屬的安撫、接待;負責遇難者遺體、遺物的妥善處理;完成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2.2事故應急救援分級響應
2.2.1事故分級
按危險化學品及煙花爆竹事故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及影響范圍,危險化學品及煙花爆竹事故分為一般(Ⅳ級)、較大(Ⅲ級)、重大(Ⅱ級)、特別重大(I級)四個等級。
1.一般(Ⅳ級):造成3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危及3人以下生命安全,或30人以下中毒(重傷),或直接經濟損失在100萬元以下,或產生重大社會影響的突發性危險化學品事故。
2.較大(Ⅲ級):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3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重傷),或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或產生重大社會影響的危險化學品事故。
3.重大(Ⅱ級):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重傷),或直接經濟損失5000萬元以上、l億元以下,或產生重大社會影響的突發性危險化學品事故。
4.特別重大(I級):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蹤),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100人以上中毒(重傷),或直接經濟損失超過1億元。
本預案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2.2.2應急救援分級響應
應急響應堅持屬地管理原則,按照危險化學品及煙花爆竹事故等級,分別響應。
發生一般(Ⅳ級)事故及險情時,啟動本預案組織應急處置,并向市安監局報告。
發生較大(Ⅲ級)事故及險情時,在市應急指揮機構指導下,組織應急處置。
發生重大(Ⅱ級)事故及險情時,在省應急指揮機構指導下,組織應急處置。
發生特別重大(Ⅰ級)事故及險情時,在國家應急指揮機構指導下,組織應急處置。
1.當發生一般危險化學品及煙花爆竹事故,單位主要負責人應當按照本單位制定的應急救援預案,立即組織救援,并立即報告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所在地人民政府接報后應立即了解相關情況,并在1小時內報告縣人民政府及縣負責危險化學品及煙花爆竹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的部門和公安、環境保護、市場監管等部門,各有關部門要立即趕赴事故現場。
2.縣人民政府接到事故報告后,立即按照本應急救援預案,做好指揮、領導工作?h安監局和環境保護、公安、衛計等有關部門,應按照應急救援預案要求組織實施救援,不得拖延、推諉?h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立即采取必要措施,減少事故損失,防止事故蔓延、擴大。
3.當縣人民政府確定危險化學品及煙花爆竹事故不能很快得到有效控制或屬較大(Ⅲ級)危險化學品及煙花爆竹事故時,立即向市危險化學品及煙花爆竹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告,請求市危險化學品及煙花爆竹應急救援指揮部給予支援。
4.當發生重大、特別重大安全生產事故時,縣人民政府立即向市委、市政府和省安全監管局(省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報告,請求給予支持,根據省、國家應急指揮機構的指令進行處置。
2.2.3應急救援實施
1.危險化學品事故危害范圍區域劃分及救援(煙花爆竹事故比照執行)
。1)事故中心區域。中心區域一般指以事故現場為中心、半徑100-500米的區域。此區域危險化學品濃度指標高,有危險化學品擴散、爆炸、火災、建筑物設施及設備損壞、人員急性中毒的'可能。
事故中心區的救援人員需要全身防護,并佩戴隔絕式面具。救援工作包括切斷事故源、搶救傷員、保護和轉移其它危險化學品、清除滲漏液態毒物、進行局部的空間洗消及封閉現場等。非搶險人員撤離到中心區域以外后應清點人數,并進行登記。事故中心區域邊界應有明顯警戒標志。
(2)事故波及區域。事故波及區域一般指距事故現場500—1000米的區域。該區域空氣中危險化學品濃度較高、影響時間較長,有可能發生人員中毒或物品損壞。
該區域的救援工作主要是指導防護、監測污染情況,控制交通,組織排除滯留危險化學品氣體。視事故實際情況組織人員疏散轉移。事故波及區域人員撤離到該區域以外后應清點人數,并進行登記。事故波及區域邊界應有明顯警戒標志。
。3)事故影響區域。事故影響區域是指事故波及區域外可能受到影響的區域,該區域可能有從中心區和波及區擴散的小劑量危險化學品危害。
該區救援工作重點放在及時指導群眾進行防護,對群眾進行有關知識的宣傳,穩定群眾的思想情緒,做好基本應急準備。
2.應急救援工作重點
。1)搶救受害人員,疏散事故區域內以及周邊人員。事故發生后及時、有序、有效地實施現場急救、安全轉送傷員和疏散人員,降低傷亡率、減小事故損失。
(2)查明控制危險源。迅速查明危險源,組織專家和有關部門技術人員對危險化學品及煙花爆竹的危害進行檢驗、監測,測定事故的危害區域、危險化學品性質及危害程度。對發生在城區或人口稠密地區的事故,應盡快組織相關部門和事故單位查漏堵源,防止和控制事故繼續擴大。
。3)加強宣傳。指導組織群眾采取各種措施進行自身防護,迅速撤離出危險區域或可能受到危害的區域,同時做好自救和互救工作。
。4)做好現場洗消,消除危害后果。針對事故對人體、動植物、土壤、水源、空氣造成的現實危害和可能發生的危害,迅速采取封閉、隔離、洗消等防護措施,防止對人的繼續危害和對環境的污染。
。5)按照國家環境保護標準,對危險化學品及煙花爆竹事故造成的環境危害進行監測、處置。
3.應急救援的注意事項
救援人員進入危險區、污染區應實行分組制,隨時保持通訊聯系,做好自身防護,避免發生傷亡;企業應急救援搶險分隊應接受現場指揮部的調度,與公安、消防、醫療急救等專業隊伍協調行動;現場醫療急救按照先重后輕的原則,進行緊急救治,對傷員實行一人一卡,避免危重傷員錯過搶救時機;妥善處理好傷員的污染衣物,防止繼發性危害;組織污染區群眾撤離事故現場時,指導群眾做好個人防護,向上風向(避免橫穿危險區域)快速轉移到安全區域,并盡快除去污染衣物。
2.3應急結束和后期處置
2.3.1應急結束
現場危險化學品及煙花爆竹應急救援指揮部和事發地鄉鎮人民政府確認事故災難得到有效控制、危害已經消除后,向危險化學品及煙花爆竹應急救援指揮部提出結束現場應急的報告,經批準后,宣布應急結束。
2.3.2后期處置
1.善后處置
事發地鄉鎮人民政府和縣直有關部門負責組織善后處置工作,包括人員安置、補償、征用物資補償、災后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與處理等事項,盡快消除事故后果和影響,安撫受害和受影響人員,保證社會穩定,恢復正常秩序。
2.保險
危險化學品及煙花爆竹事故發生后,保險監管機構應督促各類保險經辦機構積極履行保險責任,迅速開展保險理賠工作。
3.事故調查與應急救援工作總結
應急救援結束后,現場應急指揮部應總結分析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救援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并形成報告,報送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等有關部門。事故調查處理工作,按照國家、省和市有關規定組織進行。
2.4保障措施
2.4.1通信與信息保障
縣安全生產監管局負責協調建立統一的縣危險化學品及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信息管理系統,建立完善全縣重大危險源和救援力量信息數據庫,會同通信部門利用有線電話、移動手機等現代通訊工具,保證應急參與部門之間聯絡暢通。
2.4.2應急支援與保障
。1)救援裝備保障
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負責指導、協調應急救援基地的建設工作,建立完善共享的特種救援裝備數據庫和調用制度,保證應急狀態時調用。各專業應急救援機構要按規定配備必要的裝備。
(2)應急隊伍保障
縣安全生產監管理局負責全縣危險化學品及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力量的統一規劃、布局,公安、消防、衛計、安全監管、環保等應急救援任務繁重的部門和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等高危行業的企業應依法建立完善專業救援隊伍。各鄉鎮人民政府應建立完善以消防為主的應急救援隊伍。各行業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機構要有危險化學品及煙花爆竹應急救援力量,形成危險化學品及煙花爆竹應急救援隊伍體系。
(3)交通運輸保障
發生較大、重大、特別重大事故后,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應根據需要及時協調交通運輸單位提供運輸保障。公安部門根據需要對事故現場進行道路交通管制,開設應急救援特別通道?h交通運輸和公路部門對受損道路迅速組織搶修,確保救災物資、器材和人員的運送,形成快速、高效、順暢、協調的應急運輸系統。
(4)醫療衛生保障
衛生行政部門負責醫療衛生保障工作,并制訂相應的應急處置預案。
各醫療急救網絡負責院前急救,各級醫院負責后續治療,紅十字會等群眾性救援組織和隊伍配合專業醫療隊伍開展群眾性救護工作。
。5)治安保障
公安部門負責事故現場治安警戒和治安管理,加強對重點地區、重點場所、重點人群、重要物資設備的防范保護,維持現場秩序,必要時疏散群眾,保持社會治安秩序的穩定。
。6)物資保障
各鄉鎮人民政府負責常用安全救援物資儲備。各危險化學品及煙花爆竹應急救援隊伍根據實際情況,保證專項應急物資的儲備。當鄉鎮人民政府物資儲備不足提出增援請求時,縣民政局、住建局、交通運輸局負責協調物資調運。
。7)資金保障
危險化學品及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資金和工作經費,按有關規定解決。
。8)技術儲備與保障
充分發揮相關行業、領域的機構和專家的作用,積極研發專業處置技術,加強技術儲備。
2.4.3宣傳、培訓和演習
1.公眾信息交流
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廣泛開展危險化學品及煙花爆竹應急法律法規和事故預防、避險、自救、互救常識的宣傳教育工作,有關媒體應提供相關支持,提高全民安全生產和應急避險意識。
2.培訓
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負責組織、指導對各應急管理機構以及專業救援人員的崗前培訓和業務培訓。有關部門應積極做好專業救援隊伍和兼職救援人員的培訓,提高救援人員的業務水平和專業能力。
3.演習
縣安全生產監管局負責監督指導有關部門的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演習、演練工作。各鄉鎮、各專業應急機構每年至少組織一次危險化學品及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演習。
3.附則
3.1獎懲與責任追究
對在危險化學品及煙花爆竹事故應急工作中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對不履行法定職責,造成嚴重后果的單位和個人,依法依紀給予處分和處罰;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2解釋
本預案由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負責解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預案 7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進一步加強和規范蘆溪縣煙花爆竹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管理和應急響應程序,增強應對和防范煙花爆竹經營事故風險和事故災難的能力,及時有效地開展煙花爆竹事故災難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災難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通過本預案的實施,將明確蘆溪縣煙花爆竹安全事故應急組織和各職能部門的任務和職責,建立協調統一、各司其職、反應快捷的應急工作機制,保證事故應急救援工作迅速、有序和有效開展。
1.2編制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3)《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
。4)《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
。5)《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493號);
。6)《蘆溪縣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7)《蘆溪縣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等有關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蘆溪縣行政縣域內煙花爆竹生產、經營(批發和零售)單位在生產、儲存、運輸和處理等過程中發生的一般及以上和較大社會影響的煙花爆竹事故。
1.4工作原則
(1)堅持以人為本的原則。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和身體健康作為應急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煙花爆竹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危害。
。2)堅持預防為主的原則。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堅持事故災害應急與預防工作相結合,做好預防、預測、預警和預報工作。做好常態下的風險評估、物資儲備、隊伍建設、完善裝備、預案演練等工作。
(3)依靠科學、注重實效的原則。制定、修訂煙花爆竹事故應急預案要充分發揮專家的作用,實行科學民主決策,采用先進的監測、預警、預防和應急處置技術裝備,提高煙花爆竹事故預防和應急救援的科技水平。
(4)堅持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的原則。蘆溪縣成立煙花爆竹應急指揮部,統一領導蘆溪縣突發煙花爆竹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應急指揮部根據煙花爆竹事故的嚴重性、可控性、所需動用的資源以及影響范圍等因素,分級設定和啟動相應預案,組織全縣煙花爆竹事故的預警、報警、響應、結束及善后處置等工作。各鄉鎮要制定本鄉鎮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各職能部門根據本部門在應急救援中的職責制定本部門的應急預案,并與政府應急預案有機統一。
(5)堅持資源整合的原則?h級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的牽頭部門為蘆溪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其他相關職能部門和單位要主動配合、密切協作、形成合力。按照整合資源、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的要求,實現救援隊伍、物資技術和信息的有機配置,做到統一調度和資源共享。
2.事故風險分析
煙花爆竹屬爆炸品,對熱、火花、撞擊、摩擦等敏感,在生產、經營、儲存、運輸、裝卸過程中極易發生爆炸。此外,生產、儲存煙花爆竹的工庫房如果防雷設施失效,易遭雷擊,也會引起火災,繼而引發煙花爆竹的爆炸。
。1)先爆炸后燃燒
煙花爆竹事故,一般是先發生爆炸,再由爆炸引起燃燒,除爆炸點可燃物燃燒外,由于花炮有升高、飛躍、跳動、旋轉等特殊性能,會引起一定距離之外的可燃物燃燒,可能引起殉爆,形成大面積火災。
。2)燃燒引起爆炸
煙花爆竹的包裝物、儲存庫房起火,引起煙花爆竹爆炸。
。3)燃燒、爆炸交替進行
先爆炸后燃燒的情況大多發生在裝卸工序,由燃燒引起新的更大的爆炸,而先燃燒后爆炸大多發生在成品庫內,這種爆炸的破壞力更大,往往又會引起大面積的燃燒。
。4)燃燒速度快
煙花爆竹的爆炸是在瞬間發生的,爆炸產生的火種到處飛散。爆炸后在短時間就能引起大面積燃燒,一般在數分鐘內火勢就發展到猛烈階段。
。5)容易造成群死群傷和重大經濟損失
煙花爆竹發生燃燒爆炸,在場人員往往來不及逃生而被燒傷、炸傷,甚至死亡。若儲存倉庫發生爆炸,其威力更大,會危及滅火人員和附近人員的安全,并造成慘重的經濟損失。
3.組織體系
蘆溪縣煙花爆竹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組織體系由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現場應急救援、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組成。
3.1應急指揮部職責
當發生一般及以上煙花爆竹安全事故時,成立縣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一般及以上煙花爆竹安全事故應急工作由縣煙花爆竹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統一負責指揮。應急指揮部下設應急救援指揮辦公室,設在縣安監局。
總指揮:縣政府分管安全生產工作的副縣長。
副總指揮:縣安監局局長、縣公安局分管副局長。
主要職責:
。1)煙花爆竹安全事故發生后,總指揮或總指揮委托副總指揮趕赴事故現場進行現場指揮,成立現場指揮部。
。2)統一指揮全縣煙花爆竹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3)負責啟動縣煙花爆竹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做出救援決策。
。4)負責發布應急預案終止指令。
。5)負責審定對外發布信息。
3.2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組成及職責
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設在縣安監局,統一組織協調應急救援工作?h安監局分管副局長任辦公室主任,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派員參加。
。1)負責組織落實本指揮部決定;
。2)組織、協調有關單位、機構按照預案和職責開展煙花爆竹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3)負責受理煙花爆竹安全事故報告,根據總指揮決定,通知各成員單位、下達指令、調配資源及隊伍、督查應急工作、了解情況、事故上報及救援等工作;
。4)負責相關類別縣級煙花爆竹安全事故專項應急預案的編制、修訂、演練與評估;
(5)負責編寫每年度煙花爆竹安全事故應對總結及下一年度煙花爆竹安全事故風險評估;
。6)建立煙花爆竹安全事故監測預警、信息收集制度,統一接收、處理、統計和分析相關煙花爆竹事故信息,及時核實與研判信息,依法依規進行信息報告;
(7)負責組織相關煙花爆竹安全事故的信息發布和輿情應對工作;
(8)負責應急指揮部所屬應急救援隊伍、應急物資的建設管理、應急管理宣教培訓等工作;
。9)負責相關類別專家組的日常管理和聯系工作。
3.3成員單位及職責
在縣應急指揮部的綜合協調下,各成員單位按照職責負責相關專業領域的應急指揮工作,做好相關專業領域的事故災難應對工作。
成員單位包括:縣公安局、縣安監局、縣交通運輸局、縣衛計委、縣市監局、縣環保局、縣民政局、縣委宣傳部、縣公安消防大隊、縣氣象局、縣供銷聯社、縣電信公司、縣供電公司等部門(單位)組成。
各成員單位職責:
。1)縣公安局:負責制定人員疏散和事故現場警戒預案。事故發生后,第一時間趕到現場,負責維持事故現場秩序,并封鎖現場,組織事故可能危及區域內的人員疏散撤離,對人員撤離區域進行治安管理;負責核對傷亡人數、傷亡人員身份。負責對爆炸和火災現場未爆炸物的排除;負責制定交通處置的應急預案;負責事故現場區域周邊道路的交通管制工作,禁止非救援車輛進入危險區域,保障救援道路的暢通;參與事故調查處理。
。2)縣安監局(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負責縣煙花爆竹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的日常工作,編制縣煙花爆竹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監督檢查各級煙花爆竹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制定,組織協調全縣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應急救援演練;負責建立應急救援專家組,組織專家開展應急救援咨詢服務工作;組織開展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調查處理;辦理縣指揮部領導交辦的各項任務;向上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匯報應急救援情況。
(3)縣公安消防大隊:負責制定爆炸和火災撲救預案;負責事故現場傷員的搜救、撲滅火災;事故得到控制后負責組織現場清理工作。
。4)縣衛計委:負責制定受傷人員救護、治療應急預案。確定專業治療與救護定點醫院;指導定點醫院儲備相應的醫療器材和急救藥品;負責事故現場調配醫務人員、醫療器材、急救藥品,組織現場救護及傷員轉移;負責統計傷亡人員情況。
。5)縣環保局:負責制定環境監測與危害控制應急預案。及時測定事故現場環境危害的成分和程度;對可能存在較長時間環境影響的縣域發出警告,提出控制措施并進行監測;事故得到控制后指導現場遺留危險物質對環境產生污染的消除;負責調查重大污染事故和生態破壞事件。
。6)縣交通運輸局:負責制定運輸搶險預案。指定搶險運輸單位,負責監督搶險車輛的保養,駕駛人員的培訓;負責組織事故現場搶險物資和搶險人員的運送。
。7)縣供銷聯社:負責監督檢查本系統各煙花爆竹經營單位制定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組織進行應急救援演練;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善后處理工作。
。8)縣委宣傳部:由縣委宣傳部牽頭組織新聞宣傳組,其主要職責是負責事故信息對外報道、進行社會動員和宣傳、安全知識普及教育等工作。
。9)各鄉鎮在發生煙花爆竹事故時,參與配合疏散人員、封鎖局部道路等工作。
。10)應急救援小組負責對事故現場的救援工作。
。11)其他成員單位按照各自職責做好相關應急救援工作。
3.4現場應急救援
3.4.1現場指揮部及職責
按事故等級和分級響應原則,成立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全面負責現場應急救援組織工作,指揮所有參加應急救援的部門和人員;及時向縣政府和縣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報告事故及救援情況。
現場指揮部職責:
(1)根據指揮部的指示,負責召集參與應急救援部門和單位的現場負責人,研究制定現場的具體救援方案。
(2)根據事故現場的實際,明確有關部門的職責分工,指揮、協調現場應急救援工作。
。3)組織劃定事故現場的范圍,實施必要的交通管制及其他強制性措施。
(4)核實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情況,及時向指揮部匯報搶險救援工作情況。
3.4.2現場應急小組及職責
現場指揮部根據事故現場的實際情況,指派相關部門牽頭,成立以下專業救援組:
(1)救援組(由縣公安局牽頭):負責對煙花爆竹爆炸事故引起的火災進行滅火,組織事故可能危及區域有關人員的緊急疏散、撤離和危險物品的轉移,以防事故的進一步擴大和發生;事故現場進行保護、警戒;根據實際情況實行交通管制和疏導工作,維持現場搶險救災秩序,維護社會治安;對肇事者和有關責任人員應采取監控措施,防止逃逸,對逃逸人員及時進行追捕。
(2)傷員搶救組(由縣衛計委牽頭):負責在現場附近的安全區域內設立臨時醫療救護點,對受傷人員進行現場分類和緊急救治,并護送重傷人員至醫院進一步治療。對救援人員進行醫學監護和為現場救援指揮部提供醫學咨詢。
(3)技術咨詢組(由縣安監局牽頭):負責邀請有關專家就事故發生的原因、危害等進行技術分析確認,根據事故單位煙花爆竹的品種、數量、危險特性及潛在的危險性做出評估,為事故應急救援和調查處理提供技術咨詢。
(4)物資供應組(由縣民政局、事故所在鄉鎮牽頭):負責組織搶險物資的供應。
(5)環境監測組(由縣環保局牽頭):負責對大氣、水體、土壤等進行環境即時監測,確定污染區域范圍,對事故造成的環境影響進行評估,制定環境修復方案并組織實施。
3.5煙花爆竹經營單位及職責
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是安全生產應急管理的責任主體,應采取預防和預警措施,健全應急機制,編制應急預案,配備應急資源,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和相關安全管理規定,做好事故災難應對工作。發生事故后應負責本單位受威脅人員的疏散、物資轉移、關停設施,組織技術人員研究應急措施,協助事故應急救援,做好自救工作。
4.預警預防機制
4.1監測與預警
4.1.1危險源監控與管理
蘆溪縣煙花爆竹危險源主要包括煙花爆竹生產企業、批發企業倉庫、煙花爆竹運輸工具和非法生產、儲存煙花爆竹窩點。各鄉鎮、安監部門和相關職能部門要加強監控,對可能引發重大事故的險情或重要信息及時上報。
4.1.2預警
按照煙花爆竹事故發生的緊急程度、發展勢態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事故預警級別從高到低劃分為特別重大(I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一般(IV級)四個級別,與事故應急響應分級標準相對應,分別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標示。
預警信息主要包括:預警區域或場所、預警級別、險情類別、起始時間、可能影響的范圍、預警事項、相關措施、發布單位、咨詢電話、發布時間等內容。
預警信息發布后,預警區域內各有關單位要采取有效預防措施,謹防事故發生。發布預警信息的部門和單位應當根據事態發展,按照有關規定適時調整預警級別、更新預警信息或者宣布解除警報、終止預警期,并解除采取的有關措施。
4.2預防和應急準備
蘆溪縣安監局設立24小時事故隱患舉報電話,接收煙花爆竹安全生產事故隱患和事故信息報告。電話:0799-7550555。
4.3信息報告
(1)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發生事故后,應立即報告單位負責人、鄉鎮和應急指揮機構。事故現場人員要積極開展自救和互救。
。2)縣應急指揮機構接警后,立即組織有關人員和專家赴事故現場救援,并按有關規定立即將事故情況如實報告當地政府和縣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指揮部。
。3)當地政府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當按規定逐級上報,緊急情況下可越級上報。
。4)事故報告的基本內容應包括:事故對象、事故原因、事故影響范圍、事故發展趨勢及可能擴大的范圍、事故單位已采取的應急措施及對事故控制的效果、需要支援和確保的資源、建議需要啟動的.事故級別。
5.應急響應
5.1分級響應
煙花爆竹安全事故按照《安全事故分級標準》實行分級響應,響應級別從高到低,依次為I級、Ⅱ級、Ⅲ級、IV級。
。1)發生或可能發生特別重大、重大安全事故時分別啟動I級、Ⅱ級響應,按《國家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江西省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災難應急預案》執行?h政府及縣相關部門、事發地鄉鎮迅速啟動相關應急處置程序,成立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全力以赴組織搶險救援,并立即向市委、市政府、市安委會報告。當發生的事故超出蘆溪縣應急處置能力時,應立即請求市政府及市安委會辦公室協調支援,并服從市級應急領導機構的組織指揮。
。2)發生或可能發生較大安全事故時啟動Ⅲ級響應,縣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迅速啟動相關應急處置程序,成立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立即采取先期處置措施,同時向縣政府主要領導報告。當發生的事故超出蘆溪縣應急處置能力時,應立即請求市政府及市安委會辦公室協調支援,由市政府及市有關部門組織應急救援力量和資源趕赴現場進行應急處置,并服從市級應急領導機構的組織指揮。
。3)發生一般安全事故時啟動IV級響應,事發地鄉鎮政府應迅速組織有關部門趕赴現場,啟動相關應急處置程序,成立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開展應急處置工作,并及時向縣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報告。縣政府有關部門應視情派有關人員趕赴現場指導應急處置工作。
5.2應急處置
。1)事故發生后,事故單位或鄉鎮首先組織群眾開展自救、互救,迅速報告縣政府和縣應急救援指揮部,并及時救援。
。2)縣煙花爆竹應急救援指揮部要迅速成立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制定事故應急救援方案并組織實施。
(3)根據事故的危害程度,及時疏散、撤離可能受到事故波及的人員與設施。
。4)參加應急救援的單位和人員在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的統一指揮、協調下,進行救援、處置,控制事態擴大。
5.3處置措施
。1)煙花爆炸火災事故
①根據煙花爆竹產品火災發展蔓延快、燃燒面積大的特點,要采取統一行動,以快制快,堵截火勢,防止蔓延,重點突破,排除險情,分割包圍,速戰速決的滅火戰術。
、谑枭⑷藛T應有針對性地采取自我防護措施,如佩戴防護面具、呼吸器,穿戴防護服等。
、蹞渚热藛T應占領上風或側風陣地。
、苁紫葢M行火情偵察,迅速查明燃燒范圍和火勢蔓延的途徑。
、菁皶r撲滅外圍被火源引燃的可燃物火勢,切斷蔓延途徑,控制燃燒范圍,并積極搶救受傷和被困人員。
、拚_選擇滅火劑和滅火方法,火勢較大時,應先堵截火勢蔓延,然后逐步撲滅火勢。
、攥F場指揮應密切注意各種危險征兆,對有可能發生爆炸、爆裂、噴濺等特別危險的情況,指揮員必須適時準確判斷,及時下達撤退命令,現場人員看到或聽到事先規定的撤退信號后,應迅速撤退到安全地帶。來不及撤退時,應就地臥倒。
、嗷馂膿錅绾,起火單位應保護好現場,接受事故調查,協助公安、消防部門和上級安全部門調查火災原因,核定火災損失,查明火災責任,未經公安部門和上級安全部門的同意,不得擅自清理火災現場。
(2)煙花爆竹爆炸事故
由于儲存點煙花爆竹隨著溫度變化和外界因素的影響,個別部位極易發生爆炸事故,一旦發生事故,會造成人員、現存物品及設施的重大破壞,一旦發生爆炸事故,可采取下列處置方法。
、俑鶕䶮熁ū袷鹿拾l生具有瞬間性、連環性、不徹底性等特點,要采取先救人、再滅火,堵截爆炸源、防止連環事故,最大限度地排除險情。
、谝坏┌l生爆炸事故,現場人員不要驚慌,保持清醒頭腦,迅速向救援辦公室報告并報警。
、郜F場指揮員及救護人員必須采取自我防護措施,佩戴防護面具、呼吸器,穿著防護服。
、苎杆俨榍逶斐杀ǖ某醪皆颍粲腥藛T受傷或被困,必須首先對人員實施救護。
、莠F場指揮應密切注意觀察事態發展,迅速查明和判斷可能再次發生爆炸的危險性,必須緊緊抓住爆炸后和再次爆炸前的有利時機,采取一切可行措施,全力制止再次爆炸的發生。
、迣τ诒ê笠鸬幕馂模瑧椿馂牡奶幹梅桨高M行處理。
⑦爆炸事故發生后,爆炸單位應保護好現場,接受有關部門對事故的調查,核定損失,查明責任,未經上級主管部門同意,不得擅自清理爆炸現場。
5.4醫療衛生救援
由縣衛計委負責組織協調,事發地醫院實施。按照相關預案提供醫療設施、藥品和救治裝備,組織醫療衛生專家、醫療救援隊伍,開展緊急醫療救護、現場衛生處置。事發地的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按照專業規程,做好現場衛生防疫工作。
5.5安全防護
5.5.1應急搶險人員的安全防護
現場應急救援人員應根據需要攜帶相應的防護裝備,采取安全防護措施,嚴格執行應急救援人員進入和離開事故現場的相關規定。
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根據需要負責協調、調集相應的安全防護裝備。
5.5.2群眾的安全防護
現場指揮部負責組織群眾的安全防護工作,決定應急狀態下群眾疏散、轉移和安置的方式、方法、范圍、路線、程序。
5.6警戒保衛
在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統一部署下,由事發地公安機關及事發單位保衛機構組織實施。
。1)保護事故現場和相關縣域內人員及財產的安全。
。2)負責安全保衛、治安管理和現場警戒封閉,阻止未經批準的現場拍攝、采訪等;控制無關人員進入事故現場和事故危險區域。
。3)負責交通管制,進行人員、車輛疏導和分流等工作。
。4)防止和處理事故現場可能發生的其他刑事、治安案件。
5.7社會動員
。1)事發地政府視情況需要組織動員本行政區域社會力量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2)必要時,向單位和個人征用應急救援所需設備、設施、場地、交通工具和其他物資,要求有關單位生產、供應生活必需品和應急救援物資,提供醫療、交通等公共服務。
5.8現場檢測及評估
現場指揮部應成立由專家組成的事故現場檢測、鑒定與評估小組,綜合分析和評價檢測數據,查找事故原因,評估事故發展趨勢,預測事故后果,為制定現場搶救方案和事故調查提供依據。
5.9信息發布
縣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會同有關部門負責煙花爆竹事故的信息綜合、發布工作。
5.10應急結束
5.10.1應急終止的條件
現場應急處置工作基本結束,同時具備下列條件時,即宣布應急結束:
(1)死亡和失蹤人數已經核清;
。2)事故危害得到控制,環境符合有關標準;
(3)次生、衍生事故因素已經消除;
。4)遇險人員全部得救,受傷人員得到救治;
。5)事故可能波及縣域的人員得到疏散。
5.10.2應急終止的程序
(1)經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確認,或事件責任單位提出,按照“誰啟動、誰終止”的原則,報請啟動機構批準結束應急處置工作,并宣布終止應急狀態。
。2)由現場救援指揮部向各應急救援隊伍下達應急終止命令。
6.后期處置
6.1善后處置
。1)事故發生單位、相關部門和鄉鎮政府要妥善處理事故傷亡人員及其家屬的安置、救濟、補償和保險理賠。
。2)參加救援的部門和單位應認真核對參加應急救援的人數,清點救援裝備、器材,整理救援資料,核算救援發生的費用。
。3)污染物的收集、清理與處理等事項。
6.2事故調查
事故調查應嚴格按照《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等法規和有關規定進行。較大以上事故縣有關部門依據事故調查程序規定,配合上級部門開展事故調查;一般事故由縣政府牽頭或指定有關部門開展調查,按規定時限提交調查報告,提出對有關責任人的處理意見及防止事故再次發生的具體措施。
6.3總結分析
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對事故應急處置工作進行總結。事故調查組負責事故應急處置評估工作,并在事故調查報告中對應急處置作出評估結論。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總結報告的主要內容包括:事故基本情況、事故信息接收與報送情況、應急處置組織與領導、應急預案執行情況、應急救援隊伍工作情況、主要技術措施及其實施情況、救援成效、經驗教訓、相關建議等。
7.保障措施
7.1通信與信息保障
充分利用公用通信、互聯網,保障應急救援有關單位和人員之間的通訊暢通,必要時,要將通訊傳輸設備設在事故救援現場。
7.2應急支援與保障
7.2.1應急隊伍保障
企業和各鄉鎮應當依法組建和完善應急救援隊伍,沒有條件組建專業應急救援隊伍的,要建立兼職救援隊伍,配備必要的救援物資和防護裝備。
7.2.2應急資金保障
生產經營單位應參加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做好應急救援資金的必要準備。應急救援資金由事故責任單位承擔。
7.2.3應急物資保障
縣相關成員單位、專業救援隊伍及煙花爆竹生產經營企業應按照職責分工和預案要求,做好應急救援物資和技術裝備等儲備。
7.2.4醫療衛生保障
縣衛生行政部門負責組建醫療衛生應急救護隊伍,發生事故時應及時趕赴現場開展醫療救治、疾病預防和控制等工作。
7.2.5交通運輸保障
縣公安、交通運輸部門要按照各自的職責,制定本系統的運輸保障預案,在開展應急救援時開通應急特別通道,確保救援隊伍及時趕赴事故現場,實施救援。
7.2.6治安保障
縣公安部門按照規定參與事故處置和治安維護工作,加強對重點地縣、重點場所、重要物資安全保護,依法打擊違法犯罪活動。
7.3技術支撐與保障
由縣安監局、縣供銷聯社等單位建立和完善全縣煙花爆竹重大危險源、救援力量、應急預案、現場處置措施和專家數據庫,為事故救援提供技術咨詢和服務;規范信息獲取、分析、發布、報送的程序。
7.4宣傳、培訓和演習
7.4.1宣傳
各鄉鎮及相關部門要向煙花爆竹相關企業和煙花爆竹從業人員宣傳煙花爆竹的危險性及發生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落實企業和各鄉鎮的安全生產責任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最大限度地減少煙花爆竹傷亡事故。
7.4.2培訓
。1)縣安監局督促安全生產應急管理機構、救援隊伍和企業的相關人員參加相關應急救援業務的培訓,負責對應急救援培訓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2)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按照有關規定對員工進行應急培訓。
。3)對于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儲存場所周邊居民的宣傳,可利用發宣傳單、網站、報紙和舉辦專題培訓班等多種形式,廣泛開展煙花爆竹事故應急知識的宣傳、培訓和教育活動。
7.4.3演練
各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和鄉鎮政府應當根據自身特點,定期組織應急救援演練,每年至少演練一次,演練結束后,應及時進行總結評估,上報縣安監局和縣安委辦。
8.附則
8.1預案修訂與更新
(1)本預案由縣安監局制定,并負責解釋,每三年結合應急管理工作實踐,組織對本預案進行修訂及評審,結果報縣應急辦審議通過并備案。遇有特殊情況可隨時修訂,并執行相關程序。
如出現以下情況,應及時對本預案進行相應的調整、修訂:
、傩碌南嚓P法律法規、標準頒布實施或修訂;
、谠谑鹿蕬碧幹没蝾A案演練中發現不符合項;
、蹜睓C構和應急人員發生變化;
、軕辟Y源發生變化;
、萜渌。
。2)縣煙花爆竹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應根據本預案制定專業實施方案,并報縣安監局備案。
8.2溝通與協作
縣安委會辦公室和有關部門應與駐蘆溪縣單位應急機構建立應急聯動機制,明確通信聯絡、信息共享、隊伍及資源調動程序等工作,尤其是與鄰近縣、區應急機構的聯系,組織參加縣域救援活動,開展縣域間的交流與合作,明確應急值守通信聯絡方式、信息報送要求、隊伍物資調動程序等,確保突發事件發生后能夠快速、有序、協同應對。
8.3監督檢查
縣安委會辦公室對全縣煙花爆竹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實施的全過程進行監督和檢查。
8.4表彰獎勵與責任追究
對在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工作中有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應依據有關規定給予獎勵。對失職、瀆職的有關負責人,要依據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8.5預案實施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預案 8
一、總則
。1)編制目的
為了提高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的應對能力,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煙花爆竹事故及其造成的危害,保障公眾生命和國家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確保煙花爆竹發生突發事故時,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特制定本預案。
。2)工作原則
堅持“以人為本”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貫徹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屬地為主、單位自救與社會救援相結合的原則,建立職責明確、規范有序、結構完整、功能全面、反應靈敏、運轉高效的應急救援機制,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把事故危害程度降低到最低點,維護金陵鎮經濟建設和社會穩定。
。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在我鎮范圍內煙花爆竹在儲存、運輸以及銷售過程中發生的燃燒、爆炸等事故的應急救援。
。4)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應急管理部關于修改〈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的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應急管理部令第2號)、《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條例》、《國家安監總局辦公廳關于印發安全監管部門應急預案框架指南的通知》、《廣西壯族自治區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南寧市人民政府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南寧市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西鄉塘區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
。5)預警級別、事故級別與響應級別
1.預警級別劃分
煙花爆竹事故預警級別分為Ⅳ級、Ⅲ級、Ⅱ級和Ⅰ級四級,由低至高,依次用藍色、黃色、橙色和紅色表示。
2.事故級別劃分
煙花爆竹事故級別按《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93號)的規定執行,分為一般事故、較大事故、重大事故、特別重大事故四級,由低至高。事故響應級別劃分:
根據不同的事故級別和預警級別采取不同的響應級別。事故的響應級別分成Ⅳ、Ⅲ、Ⅱ、Ⅰ四級,依次由低到高:
①Ⅳ級響應:當事故級別為一般或預警級別為Ⅳ級時,采、艏夗憫
、冖蠹夗憫寒斒鹿始墑e為較大或預警級別為Ⅲ級時,采、蠹夗憫。
、邰蚣夗憫寒斒鹿始墑e為重大或預警級別為Ⅱ級時,采、蚣夗憫。
、堍窦夗憫寒斒鹿始墑e為特別重大或預警級別為Ⅰ級時,采、窦夗憫。
。6)事故風險分析
壇洛鎮煙花爆竹事故涉及的煙花爆竹企業主要為煙花爆竹零售經營點。
煙花爆竹生產經營過程中所涉及的主要危險物為煙花爆竹產品,屬于易燃易爆物品,事故類型主要為火災、爆炸事故。
二、組織機構及職責
。1)指揮部及職責
在鎮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成立壇洛鎮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以下簡稱“鎮指揮部”)。實行指揮長負責制。其主要職責是:
1.組織、協調、指揮鎮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2.必要時,由鎮指揮部向上級指揮部申請協調部隊參加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
3.決定啟動鎮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4.決定應急救援行動重大事項;
5.決定煙花爆竹事故應急管理重大事項等。
鎮政府指揮長由鎮人民政府鎮黨委書記擔任;成員由鄉村建設綜合服務中心、民政辦、財政所、文廣站、衛計所、宣委辦、武裝部及其他相關部門有關單位分管負責人組成。鎮指揮部工作組組成由鎮煙花爆竹事故應急處置指揮部辦公室(以下簡稱鎮指揮部辦公室)提出,報城區指揮部指揮長批準后執行。指揮部設綜合協調、搶險救援、警戒保衛、醫療防疫、生態環境、新聞宣傳、疏散安置、事故善后、后勤保障、事故調查等10個工作組,在鎮指揮部的領導下開展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當自治區、市、西鄉塘區成立指揮部后,鎮指揮部納入自治區、市、西鄉塘區指揮部,由新成立指揮部統一指揮應急救援工作。
。2)指揮部成員單位及職責
1.鄉村建設綜合服務中心:承擔鎮指揮部辦公室職責;在職權范圍內調度有關應急力量和資源進行處置、組織、指導、協調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按規定做好信息報送、傳遞工作,及時通知相關單位響應;牽頭處置生產、經營、儲存過程的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組織、指導、協調村(社區)煙花爆竹應急救援和應急管理工作;組織制定、及時修訂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組織、指導煙花爆竹應急演練活動。負責鎮范圍內煙花爆竹事故的處警和通知;建立和完善應急信息;為煙花爆竹事故救援的應急指揮和協調提供平臺;與市應急聯動中心實時通報救援搶險車輛通行情況(出動位置、路線),保障救援車隊通訊暢通。
2.壇洛派出所:統籌協調“110、122”應急救援工作。參與、協助煙花爆竹事故的應急處置,組織、協調、指揮有關村(社區)做好人員疏散、事故現場警戒預案,組織人員疏散、撤離,維護事故現場的`治安秩序穩定;負責煙花爆竹、黑火藥、引信等危險物品后期處置工作;負責統籌事故現場協調調查處理;負責事故直接責任人的監控和逃逸人員的追捕;參與煙花爆竹應急演練活動;及時處置煙花爆竹燃放環節的突發事件。
3.鎮微型消防站:承擔煙花爆竹事故現場綜合應急救援工作任務;統籌協調“119”應急救援工作;負責組織搜救事故現場被困和傷亡人員;組織實施事故現場偵測、救援過程的危險監控、滅火、洗消等救援行動;與屬地村(社區)一道協助環保部門進行救援行動結束后污染物的洗消、回收及無害化處理工作;及時向鎮指揮部報告救援行動進展情況,根據事態發展狀況提出救援工作意見建議和需協調解決的事項;參與煙花爆竹應急演練活動。
5.衛計所:統籌協調“120”應急救援工作;組織開展事故現場急救和受傷人員醫療救治,統計、報告傷亡情況;協助死亡人員身份確認和死因調查;組織實施煙花爆竹事故受傷人員的緊急醫療救護;組織開展衛生防疫等工作;及時向鎮指揮部報告進展情況;參與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演練活動。
6.市場監督管理所:協調產品質量檢驗機構對煙花爆竹事故有關煙花爆竹產品進行質量檢測等技術支持。
7.民政辦:負責對事故中傷亡人員家庭符合條件的,給予相應的社會救助;協調遇難人員遺體接運、火化工作;指導、協調慈善組織做好事故期間的社會捐贈資金、物品的接收、管理及發放工作。
8.宣委辦:指導有關單位及時準確、依法依規發布相關信息,做好新聞輿論引導工作。
9.財政所:負責鎮本級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相關資金的籌措、撥付和監督使用。
10.事發地村(社區)委員會:負責組織、協調、實施本轄區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做好先期、善后處置工作,接受指揮部其他工作安排,及時向鎮指揮部報告救援行動和有關善后工作進展情況。
。ㄈ╂傊笓]部辦公室及其職責
鎮指揮部辦公室設在黨政辦,承擔煙花爆竹事故應急管理日常工作。辦公室主任由分管領導副鎮長兼任,辦公室常務副主任由鄉村建設綜合服務中心主任兼任。其職責為:
負責全鎮煙花爆竹事故應急管理的綜合協調;協調處置一般級別以上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組織協調調度專業應急隊伍、應急救援專家、應急救援物資等應急資源;指導鎮政府、街道辦事處開展一般級別煙花爆竹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組織鎮煙花爆竹事故應急預案的編制和修訂工作;負責鎮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演習的策劃和組織實施工作;提出煙花爆竹事故應急管理費用財政預算意見;協助組織煙花爆竹事故新聞發布會等。
(四)專家組及職責
鎮指揮部辦公室負責對接城區應急管理局及時掌握應急專家庫成員有關情況,協調聘請有關專家庫成員參與應急管理指揮工作。專家組的主要職能是:為鎮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指揮部應急救援工作提供決策咨詢和技術保障;根據城區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指揮部邀約,參與應急監測、預警、響應、保障、應急搶險等工作。
(五)現場指揮部及職責
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現場指揮部(以下簡稱“現場指揮部”)為臨時設立組織,其組成和工作職責由鎮指揮部決定。
1.負責現場應急救援的組織實施工作。
2.確定應急工作中采取的處理措施,對預案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問題、發生的變化及時提出調整和處理意見。
3.確定現場應急資源的需求,及時向鎮指揮部請求協調調配。
4.組織實施傷員救護、工程搶險和人員疏散、人員安置等工作。
5.記錄、收集和匯總現場各類信息,及時向鎮指揮部及有關部門通報事故及救援情況。
6.提出現場應急救援工作中止或終止的建議。
7.完成城區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預警
(1)預警發布
鎮指揮部辦公室負責接收、處置預警信息,認為達到藍預警的,報鎮指揮部批準,按規定程序發布。
。2)預警行動
1.接到預警信息的部門迅速組織現場核查和監測,落實應急物資、應急救援隊伍待命,做好現場應急處置和群眾疏散等各項應急準備。
2.鎮人民政府組織相關部門對遭受或可能遭受煙花爆竹事故影響區域的群眾發出警報和緊急公告。如有必要,應立即組織疏散。
。3)預警的解除
按國家、自治區、市、城區應急管理的有關規定執行。由鎮指揮部辦公室提請,經鎮指揮部指揮長批準后進入解除程序。
四、信息接報與通知響應
。1)接警、處警
煙花爆竹事故發生后,發現事故當事人應立即撥打當地“119”、“120”、“110”任一電話號碼報警。事故發生單位應立即向城區應急管理部門、行業主管部門、屬地村(社區)委員會報告事故情況。
事發地接警機構接警后,按既定處置流程發起聯動,先行通知“110”、“119”、“122”、“120”出警處置。
(2)通知響應
鎮人民政府總值班室按照響應分級條件確定響應單位,根據規定及鎮政府領導的批示通知響應單位響應,必要時,根據規定及時向市應急指揮中心請求支援。
五、應急響應
。1)響應程序
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實行分級響應。
。2)啟動預案
由鎮指揮部辦公室根據接到的警情研判,按規定程序向鎮指揮部指揮長報告并提出響應級別建議:
鎮指揮部提請城區煙花爆竹應急救援指揮部啟動應急預案,鎮指揮部全體成員趕赴事故現場,成立現場指揮部,決定現場指揮長及現場指揮部應急單位組成,組織開展先期應急救援工作,待自治區、市、城區應急救援指揮部主要領導趕赴現場后,在自治區、市、城區應急指揮機構指導下,組織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3)響應行動
1.鎮指揮部辦公室的響應行動
及時了解掌握最新煙花爆竹事故基本情況、事態發展和救援的進展情況,向鎮指揮部指揮長,鎮人民政府總值班室、城區應急指揮中心報告;保持與事發地村(社區)指揮部、現場指揮部聯系,隨時掌握事態發展情況;協調相關人員和應急專家趕赴現場;及時協調相關應急力量予以支持;按城區指揮部指揮長的指示,協調落實其他有關事項。
2.鎮政府有關部門的響應行動
按照其職責和部門預案進行響應。接到響應通知后,立即組織有關應急力量和人員趕赴事故現場。
。4)應急處置
1.先期處置
煙花爆竹事故發生后,事故單位應當迅速組織人員開展自救。事發地村(社區)及有關單位在及時上報事故情況的同時,對事故進行先期應急處置。先期處置內容包括:了解事故現場情況,掌握人員傷亡和人員受困情況,迅速判斷事故影響范圍和趨勢,明確事故現場是否存在火災、爆炸危險性,劃定現場區域、危險區域,初步確定警戒范圍、個體防護要求,組織警戒區域內群眾疏散,確定現場指揮部地點,初步確定應急救援方案并組織實施。
2.事態監測與評估
現場指揮部根據事故的具體情況,確定事故現場監測任務的承擔單位(消防、派出所等單位),各監測單位按要求選擇適當的監測方法、手段、儀器、監測點或部位等開展監測,將監測分析結果及時向現場指揮部匯報,并提出建議。監測分析內容包括:
、佻F場尚存的危險物質及數量、位置;
②可能的爆炸危險性;
③受損建筑垮塌危險性;
、芸諝獬煞、污染狀況;
、輾庀髼l件(如風向、風速、大氣穩定度等);
、匏w(包括地下水、地溝)、土壤、農作物等環境衛生污染狀況等。
3.建立事故應急通信聯絡
、俑鲬眴挝粦A先確定應急響應時的通信手段和方法,保障應急通信設備、設施處于完好狀態。
②到達現場救援的各部門或隊伍,應立即向現場指揮部報告,并登記通訊聯絡方式。
、埸h政辦應迅速建立與現場指揮部、有關部門、上級有關機構的通信手段,保障通訊暢通。
④交警中隊要為保障應急救援工作的通訊暢通提供支持;必要時,協調移動通信保障車輛,增大事故區域的通信容量,建立臨時通信系統。
⑤具有爆炸危險性氣體環境事故現場不得使用非防爆通信器材。
4.搶險組織
由鎮消防牽頭組織實施,其他應急救援隊伍(武裝部、120急救中心等)予以配合。
、偈鹿守熑螁挝粦⒓撮_展自救,組織人員撤離,迅速救助傷員。政府救援力量達到后應密切配合,服從現場指揮部的指揮,為應急救援行動提供全面支持。
、趨⒓討本仍年犖楹腿藛T在現場指揮部統一指揮、協調下,按照應急救援工作部署和方案,積極開展應急救援行動和各種保障行動。
5.人群疏散與安置
由屬地村(社區)委員會負責組織實施,相關單位予以配合。
、偈欠駥嵤┤巳菏枭⑿袆,由現場指揮部根據事故狀況及專家意見作出決定。
、谌巳喊仓脠鏊鶕仓萌巳簲盗,安置時間長短以及氣候等情況,可選擇交通便利和有安全保障的公園、學校、賓館、體育場等公共場所。
③對啟用的臨時安置場所,應指定負責人,并提供相應的人力和資源保障,保障安置場所的生活(水、電、食品、衣被)、衛生、通訊和治安等基本需求。
、軐κ枭⑷巳褐杏行杼厥庠娜后w(例如老人、殘疾人、學校、幼兒園、醫院等)應重點做出安排。
、菪l計所應在人群安置場所設立臨時醫療點,設置機動醫療點,做好衛生防疫、污染物洗消等工作,對疏散、安置過程中實施人群健康監護。
6.醫療與衛生
由衛計所負責組織實施。
對現場急救和醫療服務實施統一指揮和協調;記錄和匯總傷亡情況,注意保存傷亡人員物品,協助事故傷亡信息發布,必要時設立公眾咨詢電話,以滿足公眾查詢需要。
7.應急人員安全
由黨政辦負責組織實施,各有關單位予以配合。
、偎械竭_事故現場的單位應立即向現場指揮部報告。
②現場指揮部應根據事故情況設定控制進入區域范圍,應迅速通知各救援單位,警戒區域內嚴禁各類火種。
、郜F場指揮部應隨時掌握進入事故區域實施救援的隊伍和人員情況。有關人員需進入危險區域的,須報請現場指揮部批準。
④各應急救援力量應對進入事故救援區域的人員進行嚴格檢查,對人員的個體防護和相關能力予以確認。
、菰O立現場安全檢查人員,監控現場隨時可能出現的不安全情況。
、迏⒓討比藛T應建立有可靠的通信保障,保障應急人員救援安全。
。5)信息發布
煙花爆竹事故信息按照規定程序發布。鎮級信息由鎮指揮部辦公室起草,報鎮指揮部指揮長批準后方可發布。
信息發布形式主要包括授權發布、廣播、組織報道、接受記者采訪等,通過鎮級主要新聞媒體、重點新聞網站或者有關政府的網站發布信息。對社會出現的有關事故謠言,應與媒體及時溝通,澄清事故謠言。
(6)應急救援中止
在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過程中,出現對救援人員的生命有直接威脅,可能造成事故擴大化的情形,或者暫時不具備救援條件等,經專家組論證,提出中止救援意見,鎮指揮部指揮長可決定應急救援中止。
(7)應急結束
應急結束前,由鎮指揮部指揮長對現場洗消、清理等工作做出安排,由鄉村建設綜合服務中心對事故區域進行環境質量監測;經確認應急救援工作基本結束,事故現場得以控制、環境符合有關標準、導致次生事故隱患消除后,由鎮指揮部指揮長宣布應急結束,應急救援隊伍撤離現場,現場指揮部撤銷。
6.后期處置
。1)善后處置
宣布應急結束后,由事發地村(社區)負責,鎮有關單位協同配合,組織善后處置工作,包括人員治療、安置、補償、征用物資和勞務補償、救援費用支付等事項,盡快消除事故影響,確保社會穩定。
。2)保險理賠
煙花爆竹事故發生后,保險機構及時安排人員開展相關的保險受理和賠付工作。
(3)事故調查
按國務院《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處理條例》及市人民政府的有關規定執行。特別重大、重大、較大生產安全事故分別由國務院、自治區、市有關部門組成調查組進行調查,鎮應急指揮部及相關單位做好相關配合工作。
(4)違法行為查處
由相關單位按照各自職責及相應的法律法規組織開展違法行為的調查取證工作。
(5)應急評估與總結
應急工作結束后,各參與應急單位要對應急救援工作進行總結和評估,查找存在問題,總結經驗教訓,不斷改進提升,并將應急救援情況形成報告報城區指揮部辦公室。
七、保障措施
(1)通信保障
煙花爆竹事故發生后,事故單位、事發地村(社區)及參與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有關人員保持聯系暢通,有關單位的調度值班電話保證24小時有人值守,確保通信聯系暢通。
(2)應急隊伍
依托當地“119”、“120”、“110”、“122”常備應急力量作為煙花爆竹應急隊伍,由公安、消防、衛計等單位將煙花爆竹應急技能納入煙花爆竹應急隊伍培訓內容,并確保應急隊伍的處置人員掌握煙花爆竹處置技能。必要時請求當地軍警支援。
。3)物資裝備保障
各應急單位根據本行業(領域)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需要,確保應急物資、裝備得到保障,所需經費列入部門財政預算,負責建立健全、及時更新本行業(領域)涉及煙花爆竹應急的基本信息數據庫、應急救援力量和資源信息數據庫。
(4)資金保障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做好應急救援必要的資金準備。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發生的費用由事故責任單位承擔,事故責任單位暫時無力承擔的,由當鎮政府協調解決,應急處置完畢后向事故責任單位追繳。鎮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所需的資金由鎮級財政承擔,具體由牽頭處置的部門制定規劃和年度實施計劃,報鎮財政所批后予以實施。
。5)演練
鎮指揮部辦公室負責編制鎮級年度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演練計劃,組織實施綜合應急演練或單項應急演練,對演練情況進行評估;各應急成員單位應針對演練評估報告指出的問題或在應急演練發現的問題,采取解決措施。
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預案 9
一、編制目的
規范煙花爆竹安全事故災難的應急管理和響應程序,及時有效地實施應急預案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及財產損失,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保持社會穩定。
二、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務院《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制定本預案。
三、編制原則
煙花爆竹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救援在保持以人為本。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基礎上,實行政府統一領導,集中指揮,部門分工負責、分級管理、單位自救和社會救援相結合的原則。
四、實用范圍
從事煙花爆竹零售的經營戶,在經營過程中發生一次死亡1人以上或危及多人的生命安全,以及有重大社會影響的安全事故時,及時啟動該救援預案,及有可能造成重大影響的安全事故。
五、應急求援組織機構及職責
(一)、應急救援指揮中心
總指揮:
副指揮長:
成員單位:
指揮中心設在鎮應急辦。
1、指揮中心職責:發生重大事故時,在事故現場設立現場指揮部,事故現場應急救援總指揮由分管領導擔任。
指揮中心負責發布和解除應急救援命令;負責統一安排、組織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實施;指揮參與應急救援專業隊伍開展工作;組織重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演習工作,檢查督促做好重大事故的預防措施和應急救援的各項準備工作,重特大事故接受市、區級指揮部指揮;組織事故現場調查取證,總結應急救援經驗教訓,發布新聞信息。
2、應急救援總指揮職責:指揮協調參與應急救援的組織和人員按預案規定的職責、任務開展工作;需要社會支援時,迅速組織有能力救援和消除事故危害的組織和單位進行處理:迅速確定應急救援的實施方案、警戒區域,并組織隊伍實施。
(二)組織機構職責
事故應急救援專業隊伍按照工作職責劃分為八個小組:
1、危險源控制、消防組:負責在緊急狀態下的現場搶險作業,切斷電源,負責現場滅火,設備容器的冷卻、噴水防爆,搶救傷員及事故后對污染區域的洗消工作,并配備專業防護和急救器材,由鎮派出所、行政執法組成。
2、傷員救護組:負責現場對傷員進行傷情判別,依據不同傷情施行緊急搶救,現場處置和安排轉運傷員,根據事故情況啟動相應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救治隊伍等級。醫療機構和衛生救治隊伍加強對煙花爆竹傷害窒息知識培訓,鎮衛生院負責。
3、安全疏散、警戒組:負責對現場及周圍人員進行防護指導、疏散人員、指導現場周圍物資的轉移。負責布置安全警戒、禁止無關人員和車輛進入危險區域,在疏散區域內進行治安巡邏。由事故單位安全保衛人員和派出所人員組成,由派出所負責。
4、物資供應組:負責組織搶險物資和救治藥品的供應,組織車輛運送搶險物資和人員。由應急辦、民政所共同組成。
5、事故調查組:負責對事故應急救援提出應急救援方案和安全措施,現場指導救援工作,參與事故調查分析,并制定防范措施,組織事故現場的保護和事故的查處工作。由派出所、應急辦負責。
7、宣傳報道組:負責處理與媒體報道、采訪、新聞發布等相關事務,適時、準確報道事故發生、搶險救援進展情況及人員疏散公告,對事故單位、政府及公眾負責,鎮黨政辦負責。
8、善后處理組:負責事故傷亡人員的補償理賠及家屬的接待、安撫等善后處理和社會穩定工作,由鎮政府牽頭,民政、工會、保險、勞動部門及業主單位等組成。
六、應急救援程序
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一般包括報警與接警、應急救援隊伍的出動,實施應急處理(緊急疏散、現場急救)、火災控制幾個方面。
(一)事故報警與接警
發生煙花爆竹重大事故,應及時向重大事故應急救援指揮中心(應急辦辦公室)報告,火災事故同時向119報警。
報告的內容: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零售經營者名稱、事故類型、需要支援的人員、設備、器材、交通路線、聯絡電話、聯系人姓名等。
(二)救援程序
1、接到報警后,迅速向應急救援指揮中心主任匯報,由應急救援中心決定啟動該《預案》,并指派應急救援總指揮,調集車輛和專業隊伍、設施迅速趕赴事故現場。當事故災難或險情的嚴重程度超出其應急救援處置能力時,及時報請上一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啟動相應的救援預案。
2、事故發生初期,事故單位或現場人員應積極采取自救措施,防止事態擴大,并指派專人負責引導指揮人員及專業隊伍進入事故救援現場。
3、指揮人員到達現場后,立即了解現場情況及事故的性質,確定警戒區域和事故控制具體實施方案,布置各專業救援隊伍任務。
4、事故咨詢人員趕到現場后,迅速對事故作出判斷,提出處置實施辦法和防范措施,事故得到控制后,參與事故調查和提出防范措施。
5、各專業救援隊伍到達現場后,服從現場指揮人員的指揮,采取必要的個人防護,按各自的分工開展處置和救援工作。
6、事故發生地有關單位必須嚴格保護事故現場,因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時,必須做好標志、拍照、詳細記錄和繪制事故現場圖,并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等。預防和制止各種被破壞活動,維護社會穩定。
7、衛生部門應立即組織急救隊伍,及時搶救傷員,保障救護所需藥品和器材的供應。
8、交通、供電、供水、通訊等公用設施管理部門應做好道路、水電、通訊等有關設施安全、暢通,確保搶險救災工作順利開展。
9、物資供應組應保證搶險救災物資供應,運輸和提供特種裝備,在搶險救災中緊急調用的.物資、設備、人員占用場地,任何單位和個人都必須服從應急救援大局,不得阻攔或拒絕。
10、事故得到控制后,由專家組成員和環保部門指導進行現場洗消工作;應急部門決定應妥善保護區域,組織相關機構和人員對事故開展調查和救援工作。
七、應急救援的培訓、演習
養兵千日,用兵一時。只有平時充分作好各項準備工作,才能保證事故發生時遇災不慌、臨陣不亂、正確判斷、正確處理。在救援中才達到預期目標。
1、要求應急人員了解和掌握如何認別危險;
2、要求應急人員采取必要的應急措施;
3、要求應急人員正確快捷啟動緊急情況警報系統;
4、要求應急人員能安全疏散人員;
5、要求應急人員正確掌握滅火操作技能;
八、其它事項
1、本《預案》是重大事故發生后,鎮政府及有關部門實施救援工作,協助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的指導性意見。
2、本《預案》的啟動和救援工作的結束,由應急救援指揮中心決定。
3、任何組織和個人都有參加安全事故搶險救災的義務。
4、對救援組織不力,造成事故損失擴大的,按有關規定追究法律責任。
5、承擔應急救援任務的有關部門、單位、專業組應及時向應急救援指揮中心報告救援工作進展情況。
6、當應急響應需要其他職能部門履行各自職責時,請求鎮人民政府協調相關職能部門履行各自職責。
7、當突發事件超出部門預案應急響應,已達到四級或三級應急響應時,請求上級人民政府啟動專項應急預案或總體應急預案。
8、本預案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預案 10
一、總則
1.1目的
規范煙花爆竹事故應急管理和應急響應程序,建立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反應快捷的應急工作機制,及時有效地開展應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1.2編制依據
依據《安全生產法》、《環境保護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制定本預案。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全縣范圍內煙花爆竹制品生產、經營、運輸、燃放等事故。
1.4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眾的人身安全和身體健康,預防和減少煙花爆竹事故災難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危害放在首位,切實加強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充分發揮專業救援力量的骨干作用和人民群眾的基礎作用。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縣安全生產委員會(以下簡稱縣安委會)的統一領導下,縣安監局負責指導、協調煙花爆竹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工作。鄉鎮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和企業按照各自職責和權限,負責事故災難的應急管理和應急處置工作。
。3)條塊結合,屬地為主。煙花爆竹事故災難現場應急處置的領導和指揮以縣人民政府為主,有關行業和部門配合、指導、協助作好相關工作。發生事故的單位是事故應急預案的第一響應者,縣政府按照分析響應的原則及時啟動響應的應急預案。
(4)依靠科學,依法規范。采用先進的應急救援裝備和技術,提高應急救援能力。充分發揮專家的作用,實現科學民主決策。依法規范應急救援工作,確保預案的科學性、權威性和可操作性。
(5)預防為主,平戰結合。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堅持事故應急與預防工作相結合。加強重大危險源管理,作好常態下的風險評估,以及煙花爆竹事故預防、預測、預警和預報工作。開展培訓教育,組織應急演練,做到常備不懈。進行社會宣傳,提高廣大人民群眾的安全意識。充分利用已有專業應急救援隊伍,發揮兼職應急救援力量的作用,做好物資和技術儲備工作。
二、組織指揮體系與職責
2.1應急指揮部組成及職責
在縣政府和縣安全生產委員會的領導下,設立縣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以下簡稱縣應急救援指揮部)?h政府安全生產分管領導任總指揮,縣安監局、縣公安局和所在地政府負責同志任副總指揮。成員單位由縣安監局、縣公安局、縣衛生局、縣經信委、縣市場監管局、縣交通局、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縣氣象局、縣消防大隊、縣環保局。主要職責是:事故發生后,總指揮或總指揮委托副總指揮趕赴事故現場進行現場指揮,批準現場救援預案,組織現場搶救。
2.2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及職責
。1)縣市場監管局:負責涉及煙花爆竹生產產品及使用原材料的質量檢測工作,參與事故調查處理。
(2)縣交通局:負責組織事故現場搶險物資和搶險人員的運送。
(3)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參與有關善后處置工作,協調工傷保險相關事務。
。4)縣氣象局:負責為事故現場提供風向、風速、濕度、溫度、氣壓等氣象資料。
。5)縣消防大隊:負責事故現場滅火工作,事故控制后負責洗消工作。
三、預警預防機制
3.1預防
3.1.1煙花爆竹安全監管部門、鄉鎮人民政府、煙花爆竹生產企業、煙花爆竹批發企業,應當分級建立煙花爆竹重大危險場所數據庫,主要內容:主要危險場所危險物質的品種、數量、分布、地里位置以及危險危害級別等內容;周邊安全距離、地形、地貌、交通、電力、水源以及周圍消防、醫療救護力量等情況。
3.1.2煙花爆竹安全監管部門、鄉鎮人民政府在縣政府統一領導下,通力合作,依法履行煙花爆竹安全監管職責,督促企業依法從事生產經營活動。
3.1.3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嚴格遵守國家有關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規范,制定針對性強的應急救援預案,并定期組織演練。
3.2監測
各成員單位負責收集有關煙花爆竹事故信息,并定期將事故情況進行匯總、分析,提出事故分析預測報告,報縣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
預警級別及發布
按事故災難的可控性、嚴重程度以及影響范圍,煙花爆竹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分為一般事故(IV級)、較大事故(III級)、重大事故(II級)、特別重大事故(I級)四個等級,依次用藍色、黃色、橙色、紅色表示。
一般事故(IV級):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較大(III級):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重大事故(II級):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5000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特別重大事故(I級):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四、應急響應
4.1分級響應
、艏壖耙陨蠎憫袆佑煽h安監局組織實施。Ⅳ級及以上應急響應行動時,事發地各級人民政府按照相應的應急預案全力以赴組織救援。鄉鎮級人民政府根據事故災難或險情的嚴重程度啟動響應的應急預案,超出本級應急救援處置能力時,及時報請上一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實施救援。
4.2響應程序
進入應急準備狀態時,根據事故發展態勢和現場搶救進展情況,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根據職責,執行如下應急響應程序:
。1)立即向領導小組報告事故情況;收集事故有關信息,采集事故相關數據和資料;
(2)及時將事故情況報告縣政府辦公室;
。3)及時掌握事故發展和現場救援情況,并向領導小組報告:
。4)通知有關專家、應急救援隊伍、縣政府有關部門做好應急準備;
。5)向事故發生地提出事故搶救指導意見;
。6)根據需要派有關人員和專家趕赴事故現場指導救援;
。7)提供有關專家、救援隊伍、裝備、物資等信息,組織專家咨詢。
進入應急響應狀態時,根據事態發展和現場搶險救援進展情況,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根據職責,執行如下應急響應程序:
。1)通知領導小組,收集事故有關信息,采集事故相關數據和資料;
(2)及時將事故情況報告縣政府辦公廳;
。3)組織專家咨詢,提供事故搶險救援方案;
。4)派有關人員趕赴現場協調指揮;
。5)通知有關部門做好交通、通信、氣象、物資、環保等工作;
。6)通知有關應急救援隊伍、專家參加現場救援工作;
(7)及時向公眾及媒體發布事故應急救援信息,掌握公眾反應及輿論動態;
。8)根據領導指示,通知縣安委會有關成員單位。
4.3指揮與協調
按照條塊結合、屬地為主原則,事故發生后,發生事故的單位立即啟動預案,組織搶救;當地人民政府成立事故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按照應急預案統一組織指揮事故救援工作。
鄉鎮人民政府實施Ⅳ級應急響應行動時,事故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應及時向縣安監局報告事故和搶險工作進展以及事故可能造成的影響等信息,及時提出需要協調解決的問題和提供援助的報告。
本預案啟動后,縣安監局組織協調的主要內容是:
。1)根據現場搶險救援工作需要和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力量的布局,協調調集有關應急救援隊伍、裝備,物資,保障事故搶救需要;
。2)組織有關專家指導現場搶救工作,協調當地人民政府提出救援方案,制訂防止引發次生災害的方案;
(3)針對事故引發或可能引發的次生、衍生災害,及時通知有關方面啟動相關應急預案;
。4)協調事故發生相鄰地區配合、支持救援工作;
。5)必要時,由縣安委會報請縣政府協調更多力量參加應急救援。
4.4現場緊急處置
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根據事故發展情況,在充分考慮專家和有關方面意見的基礎上,依法采取緊急處置措施。涉及跨鄉鎮行政區、跨領域或影響嚴重的緊急處置方案,由縣安監局協調實施,影響特別嚴重的報縣政府決定。
煙花爆竹事故按照可能造成的后果分為:火災事故、爆炸事故等。針對煙花爆竹事故的特點,事故發生單位和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應采取和遵循下列處置方案和要點。
4.4.1處置方案
(1)接警。接警時應明確發生煙花爆竹事故的單位、地址、發生事故的煙花爆竹種類、事故簡要情況、人員傷亡情況等。
。2)隔離事故現場,建立警戒區。事故發生后,啟動應急預案,根據火焰輻射熱、爆炸所涉及到的范圍,建立警戒區,并在通往事故現場的主要干道上實行交通管制。
。3)人員疏散。有組織、有秩序地將所有可能受到威脅的人員從危險區域轉移到安全區域,可采取就地保護措施,直到危險解除。
。4)現場控制。針對事故特點,對事故現場進行必要控制。根據煙花爆竹事故物質的不同,對應急人員采取不同的防護措施。
4.4.2火災事故處置要點
。1)確定火災發生位置:
。2)確定起火的物質類別、理化性質及其危險特性;
。3)所需的應急救援處置的技術和專家類別;
(4)確定火災撲救的基本方法:
。5)明確火災發生區域的周圍環境;
(6)確定周圍區域存在的易燃、易爆物品儲存情況及重大危險源分布情況;
(7)預測火災可能導致的后果及對周圍區域的可能造成的影響程度;
。8)火災可能導致的后果的主要控制措施;
。9)需要調動的應急救援力量。
4.4.3爆炸事故處置要點
。1)確定爆炸地點;
(2)確定爆炸類型;
。3)確定爆炸物的'類別、理化性質及其危險特性;
。4)所需的應急救援處置的技術和專家類別;
。5)明確爆炸地點危險物品的存留情況及周圍環境;
。6)明確周圍區域存在的易燃、易爆物品儲存情況及重大危險源分布情況;
。7)確定爆炸可能導致的后果;
。8)確定爆炸可能導致的后果的主要控制措施;
。9)需要調動的應急救援力量。
4.5應急人員的安全防護
根據煙花爆竹事故的特點、煙花爆竹種類以及應急人員的職責,應急人員采取不同的防護措施:應急救援指揮人員、醫務人員和其他不進入危險區域的應急人員一般配備過濾式防毒面具、防護服、手套等;工程搶撿、消防和偵檢等進入危險區域的應急人員應配備密閉型防毒面罩、阻燃防護服和空氣呼吸器等。同時,應做好現場和易燃易爆物品的處置與洗消工作(包括人員、設備、設施和場所等)。
4.6群眾的安全防護
根據煙花爆竹事故特點,組織和指揮群眾就地取材,采用簡易有效的防護措施保護自己。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切實可行的疏散程序。組織群眾撤離危險區域時,應選擇安全的撤離路線,避免靠近危險區域。
4.7事故分析與評估
有關環境監測機構負責對水源、空氣、土壤等樣品就地實行分析處理,及時檢測出毒物的種類和濃度,計算出擴散范圍等應急救援所需的各種數據,確定污染區域范圍,并對事故造成的環境影響進行評估。
4.8信息發布
縣安監局負責事故災難和應急救援的信息發布工作。及時通報事故救援情況。協助事故發生地有關部門做好事故現場新聞發布,正確引導媒體和公眾輿論。
4.9應急結束
現場應急處置完成后,經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批準,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結束,應急救援隊伍撤離現場。煙花爆竹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結束后,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組織完成應急救援總結報告,報送縣人民政府和縣安監局。鄉鎮人民政府宣布應急結束。
五、事故報告和現場保護
。ㄒ唬﹫蟾娉绦蚣耙螅
1、重大安全事故發生后,事故單位除了撥打110、119、120電話外,必須立即報告縣政府,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值班電話:),由值班人員報告應急救援指揮部總指揮和副總指揮。
2、事故單位應在事故發生后立即將事故簡要情況書面報告上述部門。
3、事故報告內容:事故單位名稱、時間、地點、負責人姓名,人員傷亡情況(包括姓名、年齡、性別、身份)、經濟損失情況,事故簡要經過,事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措施和事故現場控制情況,事故報告單位、簽發人、報告時間。
4、任何隱瞞不報、謊報、故意緩報事故或故意破壞事故現場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有關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ǘ┦鹿尸F場保護。
重大安全事故發生后,當地政府在組織搶險救援工作的同時,要嚴格保護事故現場,防止與事故有關的殘骸、物品、文件等被隨意挪動或丟失。因搶救人員、防止事故擴大以及疏導交通等需要移動現場物件的,應當作出標記或繪制現場簡圖并寫出書面記錄,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
六、現場處置
負責現場處置工作的人員,應立即進入事故現場,及時了解事故現場情況,進行現場勘察,對事故作出初步判斷,制定搶救方案,落實工作任務,指揮各方面力量采取相應措施投入搶救。當地政府全面負責事故現場搶救的組織實施工作。各有關部門應積極配合,齊心協力,服從統一指揮調度。事故單位需要外界人力、設備支援時,應及時報告應急救援指揮部,由總指揮統一調度
事故現場處置的具體程序:
。ㄒ唬┏闪本仍F場指揮機構。
應急救援現場指揮部指揮長由縣人民政府分管安全生產工作的副縣長擔任,成員由縣直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F場指揮部的職責是:在總指揮的統一指揮下,具體負責組織現場救援、現場保護、傷員搶救和事故善后處理工作。
(二)迅速開展救援工作。
現場指揮部可根據實際需要,設立下列工作組:
1、現場處理組:負責傳達貫徹有關上級領導指示,報告事故處理情況,協調有關單位分工負責救援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各項任務。由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牽頭負責。
2、專業救援組:負責對事故進行現場救援。由縣安監局負責;
3、警戒保衛組:負責設置警戒區域、保護事故現場、維護現場秩序、收集相關證據、疏通道路交通、組織危險區內人員撤離、勸說圍觀群眾離開事發現場,嚴防發生新的傷亡事故。由縣公安局負責。
4、通訊聯絡組:負責排除各類通訊故障,保證現場指揮的通訊暢通,及時溝通指揮部與外界的聯系。由電信、移動、聯通等部門負責。
。、醫療救護組:負責設立現場救護所,對受傷、中毒人員進行搶救,保證救治藥品和救護器材的供應。由縣衛生局負責。
。丁⒔煌ㄟ\輸組:負責運送現場急需物資、裝備、藥品等,運送現場疏散人員。由縣交通局負責。
。、后勤保障組:負責指揮搶險人員的現場食宿安排,保證搶險救援物資的供應,協助處理傷員救護工作。由事故發生地政府負責。
。浮⑸坪筇幚斫M:負責對死難、受傷人員家屬的安撫、慰問工作,做好群眾的思想工作,處理好善后事宜,消除各種不穩定因素。由事故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和事故發生地政府負責。
。、預備機動組:由現場指揮長臨時確定。機動組力量由現場指揮長調動、使用。在救援過程中,應注意組織協調好各類救援力量,落實各項安全保護措施,防止在救援過程中發生其他意外事故。
。ㄈ┳龊们闆r通報工作。
要及時做好上情下達、下情上報工作,迅速將事故情況按規定程序分別向市委、市政府、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報告。同時,要及時將領導的指示傳達通報給事故處理人員。
七、事故調查處理
應急救援結束后,按照國家有關法規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及時組織事故調查組開展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預案 11
1、適用范國
本預案為《陶然鎮人民政府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子預案,適用于陶然鎮危險化學品生產、使用企業及煙花爆竹儲存和經營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
本預案適用于在陶然鎮行政區域內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企業發生下列事故:
。1)Ⅲ級(較大)和Ⅲ級以上的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事故;
。2)超出鎮政府應急處置能力,或者跨區域、涉及多個領域(行業和部門)的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事故;
。3)需要鎮政府生產安全委員會(簡稱鎮安委會)處置的生產安全事故。
根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第493號令),生產安全事故分為四級:
、窦(特別重大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l00人以上重傷(含急性工業中毒,下同),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Ⅱ級(重大事故):造成l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蠹(較大事故) :造成3人以上l0人以下死亡,或者l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艏(一般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l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2、事故風險分析
我鎮現有危險化學品生產、使用單位及煙花爆竹儲存單位和經營。事故風險分析如下:
2.1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風險分析
2.1.1火災爆炸
。1)工藝過程的火災、爆炸危險性
企業生產過程中涉及多種甲類火災危險性物質,在遇明火、高溫表面、電火花等情況下有發生火災的危險。若甲類液體、氣體發生泄漏,氣體或其揮發物與空氣混合形成的爆炸性混合物,當其在空氣中的濃度處于爆炸極限范圍內時,遇點火源即可發生火災爆炸事故尤其化工企業生產過程中,涉及多種高溫高壓工藝,此時若反應釜及其附屬設施密閉不好,溫控裝置失靈;反應釜內夾套溫度等的連鎖失效;安全閥失效、反應超溫、攪拌失效等情況均有可能發生火災爆炸事故。其中《國家安全監管總辦關于公布首批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工工藝目錄的通知》(安監總管三(2009)116號)中涉及的危險化工工藝,多種原料具有高燃爆危險特性和毒性,多種工藝涉及強烈的放熱、吸熱反應,導致火災危險爆炸事故的發生。
裝置區、儲存區靜電接地不良,產生靜電火花,也是引發火災爆炸不可忽視的因素。工藝操作參數不穩定,如壓力溫度波動,物料容量波動,物料流速波動也是引發火災爆炸事故的主要影響因素。沒有嚴格執行動火審批管理制度,動用明火導致工藝設備火災爆炸。
另外,電氣不防爆、車間門口未設置人體導除靜電裝置,設備設施未進行靜電接地、通排風不良、未設置可燃氣體報警裝置、未采用不發火花地面、作業人員未穿戴防靜電工作服等均可形成點火源,引發火災爆炸事故發生。
。3)儲存過程中火災、爆炸
原料儲存區容易造成泄漏部位主要有各種設備法蘭、管道法蘭接口;人孔、手孔、檢查孔等,這些部位若法蘭密封不良,法蘭剛度不足,在內壓力作用下導致變形引發物料泄漏,與母體材料相比,再完善焊接接頭均有先天不足之處,如接頭處材料金屬晶格嚴重扭曲,材料加工硬化均會使接頭優先腐蝕,接頭近縫區、熱影響區晶粒組織粗大可使接頭韌性降低。焊接接頭殘余應力的存在,都有可能使焊接接頭在一次應力、二次應力作用下開裂,導致物料外溢,造成裝置區區域性易燃易爆氣體濃度驟增,引發火災爆炸。
部分氣體儲罐為壓力容器,因此,儲罐的質量問題就非常重要,如果儲罐存在質量問題,或沒有經過檢測合格就開始使用,發生泄漏事故,氣化后遇到明火或電火可能發生火災甚至爆炸事故。鋼質低溫液體儲罐及輸送氣體的壓力管道,由于受腐蝕或存在先天性缺陷,如不按時檢查維護,極易造成儲罐或零部件損壞,從而物理引起爆炸。如造成泄漏,遇火源就會發生火災和爆炸。
在腐蝕環境下(析氫腐蝕),低溫低應力腐蝕,造成儲罐內表面微裂紋引發泄漏,導致火災爆炸事故。連接管道的法蘭及設備法蘭密封結構造型不對,引發剛性失效,造成火災爆炸事故。檢修及設備維護過程中的不良行為也可引起火災爆炸事故的發生。
。4)管線
部分企業存在很多壓力管線,如有腐蝕的可能,以致管線損壞泄漏,一旦遇到明火或高熱等均有可能發生火災爆炸事故。普通可燃、易燃液體管線如有腐蝕的可能,以致管線損壞泄漏,一旦遇到明火或高熱等均有可能發生火災爆炸事故。
。5)電氣火災
企業配電系統是可能發生電氣火災的部位,由于配電柜電氣元、配件質量不好,絕緣性能不合格,接線不規范,接線端子接線松馳,線型選擇過細,引起電氣元件或端子接頭發熱打火引燃可燃物質發生火災。
、僮冸娝T口未設擋鼠板或配電室的進線溝洞等不密封,配電室房屋結構不能阻擋老鼠等小動物打洞進入配電室,而發生動物啃咬電纜發生電氣短路引起火災。
、谠诜笤O電氣線路時,因為選型不當,線徑過細或由于生產改造或擴產增大用電負荷,而使電氣線路負荷過大,電流升高,線路發熱超標,而引起線路起火,引發火災。
③電纜本身是一種可燃物,塑料電纜更易著火蔓延。電纜著火時產生大量煙氣,CO、CO2含量很高,特別是普通塑料形成的稀鹽酸附著在電氣裝置上會形成導電膜,嚴重影響設備和接線回路的絕緣。
④電氣設備設施設計、選型不當、設備本身存在缺陷等條件下易引發火災事故;當電氣設備的正常運行遭到破壞,發熱量增加形成電氣熱表面,易引發電氣設備火災;配電設備沒有相應的防護措施,在正常工作狀態及事故狀態下產生電火花或電弧而引發火災炸事故。
。6)煙花爆竹儲存、經營過程
煙花爆竹儲存過程中若管理不當,存在較大爆炸隱患,儲存過程中遇明火可能發生爆炸事故。煙花爆竹經營單位情況較為復雜,銷售過程中,購買煙花爆竹人員情況復雜,安全意識不足,可能存在吸煙等情況,若因此引燃煙花爆炸,將導致爆炸事故。
。7)其他火災
日常生產過程中涉及大量可燃物料,丙類可燃物具有不易燃燒,單燃燒后不易滅火的特性,因此,各企業需要嚴格控制火源,做好動火作業審批,控制著火的三要素,將火災消滅于萌芽狀態。
2.1.2中毒和窒息
在生產過程中使用的有毒有害物質如果發生突然泄漏,操作人員大量吸入或接觸會產生中毒事故。
部分化學物質對眼及呼吸道粘膜有強烈的刺激作用,若不及時救治,嚴重時可引起死亡事故。
部分企業使用窒息性氣體,如氮氣、氬氣、二氧化碳等,尤其部分化工企業生產過程中采用氮氣進行吹掃、置換,氮氣基本無毒,但當其濃度過高時,使空氣中氧含量明顯降低,使人窒息。二氧化碳較空氣重,使用過程中容易在低洼處或不通風處沉積,且二氧化碳無色無味,容易引起窒息,若不能及時發現,可能造成死亡事故。
2.2煙花爆竹儲運及銷售過程中風險分析
根據其操作特點可知,煙花爆竹儲存、銷售企業可能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是:火災、爆炸、中毒、窒息、車輛傷害、物體打擊、觸電等。其中,以火災、爆炸為主要危險有害因素。
2.2.1儲存過程的危險性
(1)明火直接引爆。倉庫全部為易燃、易爆物質,由于吸煙、取暖、飛火等原因,極易引發爆炸事故;
。2)受太陽直射、高溫、辦部熱量聚居,當達到一定溫度時,也會引起火藥的自燃,產生明火,從而,導致爆炸事故;
。3)產品質量不合格,使用了違禁原料,使產品的敏感性增加,在高溫、高濕或有火源的情況下,極易引發爆炸事故;
。4)防雷設計不合理,沒有有效避雷措施,雷電也會造成燃燒、爆炸事故;
。5)煙花爆竹倉庫的照明、開關、線路產生的電火花,引起燃燒、爆炸;
。6)靜電起火,煙花爆竹在作業過程中產生的.靜電積聚和人帶有靜電,無消除靜電裝置接地,造成靜電積聚放電;
。7)潮氣和雨水直接影響產品的質量,同時,部分品種的煙花爆竹中,使用鋁粉等金屬粉末,鋁粉遇潮濕、水蒸氣能分解產生易燃、易爆的氫氣,集熱后自燃。因此,若庫房漏雨、地面潮濕,都可能產生分解爆炸;
(8)人為破壞,工作人員或外界人員有意攜帶火源,并引燃、引爆儲存貨物;
。9)儲存不合理會引起火災、爆炸事故,例如儲量過大、通風不良、潮濕、漏雨等。
2.2.2運輸過程的危險性
。1)在裝卸搬運操作過程中,撞擊、墜落、摩擦、傾斜、重壓、滾動、就地拖拉、投擲等均有可能引起煙花爆竹產品的燃燒爆炸;
。2)運輸過程中,運輸工具產生的火花或撞擊、摩擦、墜落、人體產生的靜電等均有可能引起危險物的燃燒爆炸;
。3)若運輸過程中,溫度過高,加之陽光曝曬、摩擦、撞擊等,極易發生燃燒爆炸事故;
。4)在運輸時,司機和押運員的管理原因,有明火直接引起爆炸;
(5)在裝卸途中,受雷擊和靜電積聚引起的火花,也會造成爆炸事故;
(6)產品質量和包裝質量不合格,使用了違禁原料,也是發生爆炸事故的隱患。
2.2.3銷售過程中的危險性
銷售過程混亂、以及銷售過程中的違規違法操作,都會導致事故的發生。同時,銷售過程中接觸人員較多,由于購買人員安全意識參差不齊,可能由于購買人員吸煙等危險行為,導致爆炸事故。
3、應急組織機構及職責
3.1組織體系
陶然鎮生產安全應急救援指揮部(簡稱應急救援指揮部)是較大以上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最高領導機構。鎮政府有關部門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和各自職責,承擔相關應急指揮機構的工作。
3.2應急救援指揮部組織機構
應急救援指揮部總指揮由鎮長擔任,副總指揮由副鎮長,成員由鎮應急辦、委宣傳、總工會、政府辦公室、城建、教育、民政、財政、交通、衛生院、環保、派出所等有關部門和單位負責人組成。
3.3應急救援指揮部主要職責
(1)組織領導全鎮生產安全應急救援工作,發布應急救援命令。
。2)根據事故發生情況,統一部署有關應急的實施工作,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并對應急救援工作發生的意外情況,采取緊急處理措施。
。3)在全鎮范圍內緊急調用各類應急隊伍、物資和裝備。負責應急防范設施(備)(如堵漏器材、環境應急池、應急監測儀器防護器材、救援器材和應急交通工具等)的建設;以及應急救援物資,特別是處理泄漏物、消解和吸收污染物的化學品物資(如活性炭、木屑和石灰等)的儲備。
(4)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理結束后,總結應急工作的經驗和教訓,修改和完善本《預案》及相關分預案。
(5)承擔鎮政府和鎮安委會交辦的其他工作。
。6)貫徹執行國家、當地政府、上級有關部門關于應急救援的方針、政策及有關規定。
。7)組織制定、修改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8)組建應急救援隊伍,有計劃地組織應急救援培訓和演習。
。9)檢查、督促做好生產安全的預防措施和應急救援的各項準備工作。督促、協助有關部門及時消除有毒有害物質的跑、冒、滴、漏。
。10)負責組織預案的審批與更新。
。11)批準應急救援的啟動和終止。
。12)確定現場指揮人員。
。13)組織指揮救援隊伍實施救援行動,負責人員、資源配置、應急隊伍的調動。
(14)生產安全信息的上報及可能受影響區域的通報工作。
(15)負責應急狀態下請求外部救援力量的決策。
(16)接受上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的指令和調動,協助事件的處理;配合有關部門對環境進行修復、事件調查、經驗教訓總結。
3.4應急救援指揮部成員分工及職責
應急救援指揮部下設應急辦公室,應急辦公室設在鎮應急辦,辦公室主任由鎮應急辦辦長兼任。應急辦公室職責如下:
。1)負責接收預警信息,向總指揮和副總指揮報告;
。2)負責接收事故隱患上報的信息,并持續跟蹤事態發展情況,向總指揮、副總指揮報告;
。3)負責接收應急處置工作相關信息,向現場總指揮、副指揮報告;
。4)參與完善應急預案。
。5)協助應急救援指揮部完成事件現場有關工作。
。6)有計劃地組織應急預案培訓,根據應急預案進行演練,向周邊企業、村落提供有關危險物質特性、救援知識等宣傳材料。
應急救援指揮部下設10個工作小組,具體承擔事故救援和處置等各項工作。
綜合協調組:以鎮政府辦公室、鎮應急辦為主,負責生產安全事故的報告,通知應急救援指揮部有關成員單位負責人立即趕赴事故現場,協調各專業處置力量的搶險救援工作,及時向市政府(市政府辦公室、市安委會)報告事故搶險救援工作進展情況,組織召開事故應急救援現場會議。
安全保衛組:以鎮派出所為主,負責現場警戒、維護秩序、疏導交通、疏散群眾及傷亡人員身份確認等工作。
事故救援組:以鎮派出所、應急辦和事發地鎮政府為主,根據事故性質,組織協調消防等警力及其他專業搶險隊伍進行搶險救援。
技術專家組:由鎮應急辦、派出所等有關部門牽頭負責,組織有關專家為搶險救援等工作提供技術支持和決策建議。
醫療救護組:以鎮衛生辦為主,組織有關醫療單位和專家對傷亡人員實施救治和處置。
洗消與事態監測評估組:以鎮派出所、環保辦、氣象辦、衛生辦為主,組織對事故現場進行洗消和對周邊環境進行監測評估,預防和處置可能發生的次生事故。
后勤保障組:以鎮交通辦、財政辦、民政辦為主,組織協調有關部門落實運輸保障和物資保障等工作。
新聞報道組:由鎮委宣傳部牽頭,鎮派出所、應急辦和事發地鄉(鎮政府等部門、單位配合,組織事故應急處置和搶險救援的信息發布工作。各新聞媒體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做好新聞報道工作。
事故調查組:由鎮應急辦牽頭,會同鎮監察辦、總工會、派出所等部門進行現場勘察、取證,對事故進行調查或配合上級調查組進行調查處理。
善后處理組:以事發地鄉(鎮政府為主,民政辦、工會等有關部門及事故單位參加,及時、妥善處理事故善后工作。
4、處置程序
4.1響應分級
按照從性質、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的因素,本預案對突發事件響應進行分級。
針對事故危害程度、影響范圍和控制事態的能力,明確應急響應級別如下:
(1)Ⅱ級應急響應
當發生Ⅱ級預警,可通過本鎮應急救援力量能夠處理或控制的事故或可能造成3人以上l0人以下死亡,或者l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啟動本應急預案,由應急救援指揮部總指揮進行事故應急指揮,各應急行動小組迅速開展工作。
。2)Ⅰ級應急響應
當發生Ⅰ級預警,超出我鎮應急救援能力處理或超出我鎮范圍的事故,或可能造成10人以上死亡,或者50人以上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需報請上級政府及應急管理部門、消防救援機構、公安部門、環保部門等有關部門支援,配合外部應急指揮機構進行應急行動。
擴大響應:是指超出本預案應急處置能力或需要啟動上一級預案實施救援時的應急響應。
4.2響應程序
生產安全事故災難發生后,按下列程序啟動應急預案:
值班人員接到預警電話時,立即通過電話通知應急辦公室主任,應急辦公室主任確認險情后立即電話通知應急救援指揮部。應急救援指揮部研判突發事故發展趨勢,當突發事件無法進行控制時下達應急指令,啟動應急預案。應急響應行動的啟動由鎮長決定,鎮長任現場總指揮,副鎮長或相關行業分管副鎮長任副總指揮,各應急工作小組負責人按照職責,具體組織實施搶險救援指揮和處置。按照總指揮下達的指令,確定并通知指揮部成員到達事故現場。
指揮部成員接到指令后,應立即組織應急指揮工作小組成員及相關應急隊伍到達事故現場開展救援工作。
現場指揮部根據應急指揮工作小組、有關部門和專家的建議,決定救援方案。
生產安全事故災難發生后,鎮政府有關部門啟動并實施本部門相關的應急預案,組織應急救援。
5、處置措施
5.1處置措施
應急預案啟動后,鎮政府有關部門及其專業應急救援指揮機構應立即接照預案組織相關應急救援力量,配合鄉(鎮政府組織實施應急救援。
應急救援指揮部根據事故情況開展應急救援協調工作,通知有關部門及其應急機構、救援隊伍和事發地毗鄰鄉(鎮政府應急救援指揮機構,相關機構按照各自應急預案提供增援或保障。有關應急隊伍應在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統一指揮下,密切配合,共同實施搶險救援和緊急處置行動,全力控制生產安全事故發展態勢,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故(事件)發生,果斷控制或切斷事故災害鏈。
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成立前,事故單位和先期到達的應急救援隊伍必須迅速、有效地實施先期處置。
根據事態發展變化情況,出現急劇惡化的特殊險情時,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在充分考慮專家和有關方面意見的基礎上,依法及時采取緊急處置措施。
現場應急救援人員應根據需要攜帶相應的專業防護裝備,采取安全防護措施,嚴格執行應急救援人員進入和撤離事故現場的相關規定。
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根據需要具體協調、調集相應的安全防護裝備和物資。
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組織群眾的安全防護工作,根據事故性質,決定群眾疏散、轉移和安置的方式、范圍、路線、程序。
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組織調動社會力量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超出陶然鎮處置能力時,向市政府申請本行政區域外的社會力量支援。
5.2應急終止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即滿足應急終止條件:
1)事故現場得到控制,事件條件已經消除;
2)泄漏已降至規定限值內;
3)事故造成的危害已被徹底清除,無繼發可能;
4)事故現場的各種專業應急處置行動已無繼續的必要。
5.3事故終止程序
1)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確認終止時機;
2)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向應急救援人員下達應急終止命令;
3)應急狀態終止后,繼續進行現場監測,直到其它補救措施無需繼續進行為止。
6、附則
6.1制訂與解釋
本預案由陶然鎮應急救援指揮部組織制訂,并負責解釋。
6.2預案的實施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預案 12
一、危險源分析
1、攤點的地理位置及周邊情況簡介本煙花爆竹零售攤點周邊無加油站及其他易燃易爆生產、儲存設施,沒有學校、醫院、幼兒園等人員密集場所。
2、物料情況及危險分析本攤點經營煙花類、爆竹類等易燃易爆物品,如遇明火(點火吸煙、外來人員帶來火種、違章動火及其他火源)和火花(穿帶釘子皮鞋、用鋼制工具敲打物品、車輛未戴防火罩、雷擊),存在火災爆炸的可能事故,造成人員傷亡、經營設施毀壞等財產損失。
二、指揮機構的設置
應急救援指揮為主要負責人:
電話:
直接責任人:
電話:
職責分工
1、直接責任人:全面負責煙花爆竹零售網點的各項工作。
2、主要負責人:協助責任人做好本煙花爆竹零售網點的消防工作,負責發生緊急事件時實施應急救援。
三、防范措施及事故處理
1、防范措施:
、賴澜鼰煟箶y帶火種;
②禁止使用鋼制工具,使用青銅或鍍銅工具;
③加強日常監督管理與安全宣傳。
2、事故應急處理程序。事故一旦發生,負責人立即報警并用滅火器滅火,積極地投入搶險,并根據險情的不同狀況,采取有效措施,(包括與來現場人員配合,本攤點其他支援的協調,崗位人員的留守和安全撤離等)。
四、現場醫療救護及時進行有效的救護是減少傷亡的.有效途徑:
1、一旦發生事故時,負責人負責現場統一指揮,及時控制危險源蔓延,搶救傷員,清除危害后果。
2、報警
負責及時向周圍人員發出警報信號,并立即報告經理和銷售負責人,根據事故大小及時處理或報警。
3、搶險
組織滅火,控制火勢蔓延。在確定安全的情況下,負責轉移物質遠離火源,解除爆炸危險。
4、救護
負責對重傷員聯系120急救中心救治,對輕傷員選擇安全地帶,就地進行醫療救護。
五、事故防范措施
1、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責任制度;安全保管制度;安全防火制度;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2、對供貨單位,要求煙花爆竹產品有安全防偽標簽,對對方的資質進行確認,不得采購無許可證單位的煙花爆竹產品;運輸必須由供貨單位選取具有相應資質的運輸單位運輸。
3、對購進的煙花爆竹產品的包裝進行檢查驗收,不符合包裝安全要求的則不能上柜銷售。
4、確保消防器材處于完好狀態,確保操作人員勞動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佩戴。
5、經營場所嚴格禁火,禁止在煙花爆竹銷售區吸煙,動火作業。
六、事故報警和報告
當發生煙花爆竹火災、爆炸事故時,銷售人員應立即上報經理或銷售負責人,根據事故大小采取相應措施,能及時解決的可組織銷售人員現場處置,不能解決的則馬上報警,并按規定及時向區安監局及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七、事故應急處理原則和程序
1、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實行“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單位自救與社會救援”相結合的原則。
2、事故應急處理程序:
、倏刂剖鹿饰kU源;
②搶救受傷人員;
③指揮人員防護,組織相關人員撤離;
、鼙Wo好現場,清除危害后果;
⑤分析事故原因,寫出事故報告,接受事故教訓。
八、煙花爆竹事故現場處置措施
火災事故處置措施
(1)立即報警,同時切斷電源,疏散無關人員至安全區域,搶救傷員并送醫院救治。
。2)少量火源應用干粉滅火器滅火,或用濕棉被、濕布等覆蓋燃燒區,使其窒熄或減少火勢。
(3)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將起火點附近的可燃物和其他物品搬移至安全地帶。
。4)要防止火勢向周邊蔓延,防止火星濺向其他易燃物品。
(5)正確選擇最合適的滅火劑和滅火方法,火勢較大時應先堵截火勢蔓延,控制燃燒范圍,然后逐步撲滅火勢。
(6)現場指揮者要注意火災現場動態,對有可能發生爆炸等特別危險的情況,需緊急撤退時,應立即停止滅火,疏散滅火人員,按照統一的撤退信號和撤退方法及時全部撤退,以免因爆炸而引發人員和財產損失的擴大。
。7)火災撲滅后,仍要派人監護現場,消滅余火,保護好火災場,接受事故調查,協助公安、消防和安監部門調查火災原因,核定火災損失,查明火災責任。
爆炸事故處置措施
。1)爆炸發生后,救護組成員馬上組織現場人員撤離至安全處。
。2)如有受傷人員,立即將傷者帶離現場,送到安全和空氣新鮮處用醋沖洗臉部,并讓傷者大量飲水,情況嚴重者立即送醫院治療搶救。
。3)如傷者身上有著火處,立即用干粉滅火器噴射,撲滅火焰。
。4)如傷者有出現破傷出血,特備是動脈出血,應迅速采取臨時急救措施,止血后再送醫院治療。
九、應急救援演練規則
1、根據不同的事故類型,制定不同的演練方案,做好預防演練紀錄,增強煙花爆竹事故預防和防范措施能力。
2、銷售人員必須服從統一指揮,工作時穿戴好個人防護用品,對應急救援器材和設備定時檢驗,保持其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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