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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安全飲水應急預案

        時間:2024-11-26 10:11:17 藹媚 應急預案 我要投稿

        安全飲水應急預案范文(通用18篇)

          在平凡的學習、工作、生活中,難免會突發一些事故,為了避免事情往更壞的方向發展,通常需要預先編制一份完整的應急預案。我們應該怎么編制應急預案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安全飲水應急預案范文,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安全飲水應急預案范文(通用18篇)

          安全飲水應急預案 1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指導全區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應對工作,建立健全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機制,正確應對和高效處置農村飲水安全突發性事件,保障人民群眾飲水安全,維護人民群眾的生命健康和社會穩定,促進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二)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預防為主。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健康和飲水安全作為首要任務,建立健全預防預警機制。加強培訓、演練,強化應急準備和應急響應能力,鼓勵群眾報告突發性飲水安全事件及其隱患,及時處置可能導致事故的隱患。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統一領導,分級建立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機構,制訂當地的應急預案,確定不同等級的安全事件及其對策,落實應急責任機制。

          3.統籌安排,分工合作。以政府為主體,整合資源,統籌安排各部門應急工作任務,加強協調配合和分工合作,處理好日常業務和應急工作的關系。各有關部門給予協調、指導、技術支持,并組織力量全力支援。

          4.快速反應,有效控制。突發性事件發生以后,各級應急指揮機構應根據應急要求快速作出反應,組織會商,啟動相應預案,有效控制事態發展。

          (三)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飲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取水許可制度實施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預案。

          (四)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全區范圍內農村飲水安全突發性事件的預防和應急處置。突發性事件包括:

          1.發生特大旱情,導致飲用水源取水量嚴重不足;

          2.飲用水源保護區或供水設施遭受生物、化學、毒劑、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質等污染,致使水質不達標;

          3.地震、洪災、泥石流、火災等自然災害導致供水水源樞紐工程、凈水構筑物、供水工程構筑物、機電設備或輸配水管網遭到破壞;

          4.爆破、采礦等生產活動或地質變遷等導致供水水源枯竭;

          5.因人為破壞導致飲水安全突發事件。

          二、指揮體系及職責

          (一)指揮體系

          成立綠園區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總指揮由主管副區長擔任,區農業農村局局長任副總指揮,區政府辦、區發改局、區財政局、區民政局、區衛健局、長春市生態環境局綠園區分局等有關部門為指揮部成員單位,其負責同志為應急指揮部成員。指揮部下設辦公室及專家組,辦公室設在區農業農村局,辦公室主任由區農業農村局局長兼任。各鎮要成立相應的指揮機構。

          (二)飲水安全組織機構的職責

          1.指揮部職責

          (1)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有關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預防和應急救援的規定;

          (2)及時了解掌握農村飲水重大安全事件情況,指揮、協調和組織重大安全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根據需要向區政府和相關部門報告事件情況和應急措施;

          (3)審定全區農村飲水重大安全事件應急工作制度和應急預案;

          (4)在應急響應時,負責協調農業、水利、環保、衛生防疫、醫療救護等相關部門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5)負責指導、督促、檢查下級應急指揮機構的工作。

          2.指揮部辦公室職責

          指揮部辦公室負責指揮部的日常工作。其職責是:起草全區農村飲水重大安全事件相關工作制度和應急預案;負責農村飲水突發性事件信息的收集、分析、整理,并及時向指揮部報告;協調指導事發地應急指揮機構組織勘察、設計、施工力量開展搶險排險、應急加固、恢復重建工作;負責協調相關部門組織救援工作;協助專家組的有關工作;負責對潛在隱患工程進行不定期安全檢查,及時傳達和執行上級有關部門的各項決策和指令,并檢查和報告執行情況;負責組織應急響應期間新聞發布工作。

          3.指揮部成員單位職責

          區發改局:負責重點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物資儲備計劃下達。

          區財政局:負責農村飲水安全應急工作經費、恢復重建費用及時安排和下撥;負責農村飲水安全應急經費使用的監督和管理。

          區民政局:負責統計核實遭受農村飲水安全突發性事件的災情;負責協助區政府做好遭受農村飲水安全突發性事件群眾的生活救濟工作。

          區衛健局:負責遭受農村飲水安全突發性事件村、鎮的衛生防疫和醫療救護工作及飲用水源的水質監測和衛生保障。負責水源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工作,切實保護好飲用水源,制止對飲用水源的污染,應急處理水污染事件。

          區農業農村局:負責全區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的建設,提供農村飲水重大安全事件信息、預案以及工作方案;負責恢復農村飲水安全工程所需經費的申報和計劃編制。

          長春市生態環境局綠園區分局:負責綠園區農村飲用水源地污染防治實施統一的`監督管理;負責水源地保護區或保護范圍的劃定;水源地突發環境應急事件的處理工作。

          4.專家組職責

          指揮部專家組由農業、水利、環保、衛生防疫等有關方面的專家組成,負責指揮部的技術支持工作。其職責是:參加指揮部統一組織的活動及專題研究;應急響應時,按照指揮部的要求研究分析突發事件信息和有關情況,為應急決策提供咨詢或建議;參與突發事件調查,對突發事件處理提出咨詢意見;受指揮部的指派,對各鎮給予技術支持。

          5.各鎮飲水安全應急機構及職責

          各鎮成立相應應急指揮機構,負責管轄范圍內飲水安全突發性事件的處置。主要職責包括:擬定本轄區飲水安全事件相關工作制度和應急預案,建立完善應急組織體系;掌握本轄區飲水安全信息,及時向區政府和上級應急指揮機構報告突發事件情況;指揮、協調本轄區飲水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6.供水工程管理單位應急機構及職責

          根據應急預案,供水工程管理單位結合本單位實際建立供水應急機構,制定科學合理的應急工作方案,配備必要的搶修設備及應急隊伍,并定期組織演練。

          三、預防及預警

          (一)預防

          1.信息監測和收集

          監測單位及報告制度:各行政村負責本地區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的監測、檢查、預警工作,要設立并公開飲水安全突發事件報警電話,多渠道獲取本地區相關飲水安全信息,對監測信息進行匯總分析,及時向區政府及上級應急指揮部報告。

          2.信息報告

          各鎮、村是農村飲水安全日常監測信息和突發性事件信息受理和向上級報告的責任主體,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報告突發性事件。

          3.預防工作

          增強群眾對已建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的保護意識和節水意識,做好飲水安全工程設施的檢查維修,按分級負責的原則儲備必需的維修物料,加強飲水安全工程管理的組織建設。

          各供水工程管理單位應科學編制供水計劃,注意水資源的節約和保護。

          各鎮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要建立健全重大飲水安全突發事件的監測網絡,及時掌握事件信息,因地制宜地制定應對措施,為解決好飲水安全突發事件提供科學依據。

          (二)預警

          1.預警

          根據預測分析結果,對可能發生和可以預警的突發事件進行預警。預警級別依據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緊急程度和發展勢態,一般劃分為四級:Ⅰ級(特別嚴重)、Ⅱ級(嚴重)、Ⅲ級(較重)和Ⅳ級(一般),依次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表示。

          2.預警發布

          區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辦公室依據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等級標準,對收到的突發事件信息進行分析,并報告區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同時上報市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Ⅰ級預警、Ⅱ級預警,由各鎮報區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統一發布。Ⅲ級預警由各鎮研判,經區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批準,以鎮名義發布預警公告。Ⅳ級預警由鎮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指揮機構研判,受災地所在鎮發布預警公告。

          預警公告內容應包括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的類別、預警級別、起止時間、可能影響范圍、警示事項、應采取的措施和發布機關等。

          預警信息的發布、調整和解除可通過廣播、電視、報刊、通信、信息網絡等方式進行,對老、幼、病、殘、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學校等特殊場所應當采取有針對性的公告。

          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的信息發布應當及時、準確、客觀、全面,在主流媒體上發布。

          四、應急響應

          (一)應急響應的總體要求

          出現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供水工程管理單位應在2小時內向各鎮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機構報告,并先進行處理;各鎮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機構在獲取信息后,應在2小時內向區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機構和區政府報告。

          對應全區農村飲水安全預防預警等級,應急響應劃分為四級。綠園區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負責全區重大飲水安全事件的指揮調度。各鎮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負責組織實施本區域內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搶險、排險、搶修、恢復重建等方面的工作。供水工程管理單位負責本單位供水突發事件的處置。凡上一級應急預案啟動,下一級應急預案隨之自行啟動。

          (二)Ⅰ、Ⅱ級響應

          當發生特大供水安全事件,造成1萬人以上飲水不安全時,啟動Ⅰ級應急響應預案;當發生重大飲水安全事件,造成0.5萬~1萬人飲水不安全時啟動Ⅱ級應急響應預案。

          1.工作會商

          區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在接到報告后,Ⅰ級、Ⅱ級由區應急指揮部總指揮(主管副區長)召集,區政府辦、區發改局、區農業農村局、區財政局、區民政局、區衛健局、長春市生態環境局綠園區分局等部門參加。Ⅰ級邀請市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領導和有關專家到會指導,進行工作會商,宣布進入特大飲水安全事件緊急狀態后應實施的臨時性措施和行政命令,調動區有關職能部門啟用備用水源應急送水;Ⅱ級由上述單位負責人及有關專家會商農村飲水安全突發性事件影響地區應急供水方案及其它相應措施。

          2.工作部署

          區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發布農村飲水安全緊急通知,召開農村飲水安全緊急會議,動員組織有關鎮和有關部門開展農村飲水安全應急事件減災工作。當地政府要把農村飲水安全應急工作作為壓倒一切的中心工作,全力以赴,抓緊抓好。主要負責同志應深入一線,靠前指揮,安排好群眾生活,保持社會大局穩定。區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下派工作隊,督促指導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應急工作,工作隊由有關單位和部門負責人組成,實行分片包干,做到下去有任務,回來有匯報。對帶有普遍性的問題,區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召集有關單位領導研究并提出解決辦法。

          發生Ⅰ級事件時,有關鎮應急指揮部派出工作組,協調配合區工作隊和村組干部一道做好搶險救援工作。發生Ⅱ級事件時,有關應急指揮部成員必須立即趕赴現場,先期進行處置,并在區工作隊抵達事件發生地后配合作好應急處置工作。

          3.部門聯動

          當發生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時,區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要在應急指揮部的統一指揮調度下,各司其職,團結協作,有效控制事態發展,最大程度減小損失。

          當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發生,造成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不到保障時,當地政府可采取向受災區派出送水車、啟用應急備用水源、異地調水、組織技術人員對工程建筑物進行搶修等措施,保證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

          各鎮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組織有關單位、社會力量實行對口幫扶,集中為群眾拉水送水,確保突發事件發生地飲用水供應。

          出現突發事件后,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應與所屬鎮一起發動群眾參與建筑物的搶險、修復工作,確保工程及早恢復供水。

          區發改局負責指導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區農業農村局派出工作組,按照區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的安排布置,提出恢復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的計劃,參加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的實施,并負責恢復農村飲水安全工程所需經費的申報和計劃編制。

          區民政局牽頭深入受災區,核實災情,提出救災方案,并向省、市申請救災資金。

          區衛健局等醫療部門要配合當地政府加強對水致疾病和傳染病的監測、報告,落實各項防病防疫措施,并派出醫療救護隊,緊急救護中毒、受傷人員。

          區財政局及時籌措下撥農村飲水安全應急工作經費,用于臨時水源工程建設和調水費用的補助。協同區農業農村局向市申請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資金。

          宣傳部門除一般的農村飲水安全宣傳外,及時準確報道事件處置工作。

          區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根據需要,向上級提出支援報告。

          4.方案啟動

          區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統一協調,啟動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預案,動用后備水源,具備條件的開辟新的臨時水源,維持村民基本生活用水。加快農村飲水安全恢復工程的建設。

          5.宣傳動員

          宣傳部門除適時報道飲水安全突發性事件處置情況及典型經驗、事跡外,要重點做好特別嚴重缺水緊急狀態的工作實施、水資源統一管制、配給和節水限水措施的`宣傳報道。

          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要動員區直有關部門和事件發生地群眾積極參與到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恢復建設和管理工作中去。

          (三)Ⅲ級響應

          當發生較大供水安全事件,造成0.5萬人以下~0.3萬人飲水不安全時,啟動Ⅲ級應急響應預案。

          1.工作會商

          區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在接到報告后,由區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副總指揮(區農業農村局局長)組織區發改局、區農業農村局、區財政局、區民政局、區衛健局、長春市生態環境局綠園區分局等部門,對農村飲水安全突發性事件發展及各項應對措施進行會商。

          2.工作部署

          區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發布農村飲水安全通知,召開農村飲水安全會議,組織有關鎮及有關部門開展農村飲水安全應急事件減災工作。同時下派工作組,深入第一線,收集信息,并督促指導發生農村飲水安全突發性事件鎮、村的工程恢復工作。

          有關鎮應急指揮部成員必須立即趕赴現場,先進行處置,并在區工作組抵達事發地后配合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3.部門聯動

          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要在應急指揮部的統一指揮調度下,各司其職,團結協作,有效控制事態發展,最大程度減小損失。當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發生后,村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不到保障時,所屬地各鎮可采取向受災區派出送水車、啟用應急備用水源、異地調水、組織技術人員對工程建筑物進行搶修等措施,保證村民的基本生活用水。

          區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組織有關單位、社會力量實行對口幫扶,集中為群眾拉水送水,確保事件發生地人畜飲水供應。

          區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應與各鎮一起發動群眾參與建筑物的搶險、修復工作,確保工程及早恢復供水。

          區農業農村局派出工作組,按照區應急指揮部的安排布置,提出恢復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的計劃,參加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的實施,并負責恢復農村飲水安全工程所需經費的申報和計劃編制。

          區財政局及時籌措下撥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應急工作經費和恢復重建費用,用于臨時水源工程建設和調水費用及恢復重建工程費用。

          宣傳部門適時報道事件有關飲水安全突發事件發展及應急處置工作情況。

          4.方案啟動

          區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統一協調,啟動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預案,動用后備水源,具備條件的開辟新的臨時水源,維持村民基本生活用水,加快農村飲水安全恢復工程的建設。

          5.宣傳動員

          宣傳部門應適時報道事件處置有關情況。由區應急指揮部動員有關部門和有關鎮事件發生地群眾積極參與到農村飲水安全突發性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和恢復建設工作中去。

          (四)Ⅳ級響應

          當發生一般飲水安全事件,造成0.3萬人以下~0.1萬人飲水不安全時,啟動Ⅳ級應急響應預案。

          1.工作會商

          區應急指揮部一般不組織正式的農村飲水安全突發性事件應急處置決策會商,必要時由區農村飲水安全指揮部辦公室主任召集有關部門技術人員進行研究。各鎮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在接到應急報告后,迅速組織相關部門和專家進行會商。

          2.工作部署

          各鎮應急指揮部作出應急工作部署,并在2小時內將情況上報區應急指揮部。各鎮應急指揮部負責備用水源調度工作,必要時啟用農村飲水安全應急專項資金,并立即派出工作組,做好搶險救援、事件調查和處置工作。

          農村供水工程管理單位應立即向所屬鎮報告,并啟動本單位應急預案,先期進行處置,在工作組抵達事發地后配合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事故處理完畢后,由鎮應急指揮部報區應急指揮部備案。

          3.部門聯動

          當農村飲水安全突發性事件發生,村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不到保障時,當地政府可采取向受災區派出送水車、啟用應急備用水源、異地調水、組織技術人員對工程建筑物進行搶修等措施,保證村民的基本生活用水。

          各鎮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應團結協作,發動群眾積極參與建筑物的搶險、修復工作,確保工程及早恢復供水。

          4.方案啟動

          各鎮應急指揮部研判后報區應急指揮部,啟動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預案,具備條件的開辟新的臨時水源,維持村民基本生活用水,加快農村飲水安全恢復工程的建設。

          5.宣傳動員

          由鎮應急指揮部動員事件發生地群眾積極參與到農村飲水安全突發性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和恢復建設工作中去。

          五、保障措施

          各鎮要成立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明確人員及職責,根據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等級,迅速作出反應,組織會商,從組織上保障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得到及時、有效的處理。

          (一)資金保障

          區財政要設立農村飲水安全應急專項資金,列入年度財政預算,各鎮財政也要根據實際拿出相應的配套資金,列入年度財政預算。當發生農村飲水安全突發性事件時,按照突發事件等級劃分,由應急領導機構報本級政府,申請動用農村飲水安全應急專項資金。

          (二)物資保障

          區消防、環保、公安交通部門制定應急送水及車輛調配方案,各級領導機構制定搶險、救援物資調配方案。發生事故時,由當地政府統一對物資進行調配,確保物資及時供應。

          (三)應急備用水源準備

          供水規模在1萬人以上的集中供水工程,應當建設適度規模的應急備用水源。各鎮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從距離最近的水源調水。

          (四)應急隊伍保障

          緊急情況下由區應急指揮部組織消防、公安交通、環保等部門,承擔應急期間為農村居民解決臨時送水及供水設備維修等任務,保證應急交通工具的優先安排、優先調度、優先放行,確保運輸暢通。

          (五)醫療保障

          當發生人員傷亡或飲水中毒事件后,應急指揮部要在當地政府協調下立即組織醫療衛生技術隊伍,調配醫療衛生專家,根據需要及時趕赴現場開展醫療救治、疾病預防控制等衛生應急工作。并調集必需的藥物、醫療器械等物資,支援現場救治和防疫工作。

          六、后期處置

          (一)調查與評估

          農村飲水安全應急事件終止后一周內,供水工程管理單位和各鎮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應向區指揮部提交書面總結報告。總結報告應包括下列基本內容:事件原因、發展過程及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員傷亡、經濟損失)分析、評價、采取的主要應急響應措施及其效果,主要經驗教訓等。

          區應急指揮部要對突發事件進行調查評估,總結經驗、找出差距,提出改進建議,進一步做好應急工作。

          (二)恢復重建

          恢復重建工作由區農業農村局和事發地鎮政府負責。需要援助的,由事發地鎮政府提出請求,上報區農業農村局,區農業農村局逐級上報。區政府有關部門根據調查評估報告和受災地區恢復重建計劃提出解決建議或意見,按有關規定報經批準后組織實施。

          衛生部門要繼續加強對水質的監測,直到水質達到國家《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GB5749-2022)的要求后,才能恢復供水。

          (三)獎勵與責任追究

          區政府對參加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處置工作作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對在處置工作中有失職、瀆職等行為或遲報、瞞報、漏報重要情況的有關責任人,要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給予行政處分,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七、附則

          (一)預案的管理和更新

          隨著相關法律法規的制訂、修改和完善或應急過程中出現的新問題、新情況,應及時修訂完善本預案。

          (二)預警級別暫時規定

          Ⅰ級(特別嚴重):突發事件造成1萬人以上飲水不安全;

          Ⅱ級(嚴重):突發事件造成0.5至1萬人飲水不安全;

          Ⅲ級(較重):突發事件造成0.5萬人以下至0.3萬人飲水不安全;

          Ⅳ級(一般):突發事件造成0.3萬人以下至0.1萬人飲水不安全。

          (三)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制定之日起實施。

          安全飲水應急預案 2

          為應對農村飲水突發事件,建立健全農村飲水安全應急管理機制,提高保障農村飲水安全和處置突發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因突發事件造成農村飲水困難及其造成的損失,保障人民群眾飲水安全,維護人民生命健康和社會穩定,促進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文件要求,結合我鄉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預防為主。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健康和飲水安全作為首要任務,建立健全預防預警機制。強化應急準備和應急響應能力,鼓勵群眾報告突發性飲水安全事件及其隱患,及時處置可能導致事故的隱患。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建立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機構,制訂各村的應急預案,確定不同等級的安全事件及其對策,落實應急責任機制。

          3、統籌安排,分工合作。以鄉政府為主體,整合資源,統籌安排各村應急工作任務,加強協調配合和分工合作,處理好日常業務和應急工作的關系。鄉有關部門視情況給予協調、指導、技術支持,并組織力量全力支援。

          4、快速反應,有效控制。突發事件發生后,各級應急指揮機構應根據應急要求快速作出反應,組織會商,啟動相應預案,有效控制事態發展。

          二、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全鄉范圍內各村飲水安全突發性事件的預防和應急處置,突發性事件包括:

          1、發生特大旱情,導致飲用水源取水量嚴重不足;

          2、飲用水源保護區或供水設施遭受生物、化學、毒劑、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質等污染,致使水質不達標;

          3、地震、洪災、泥石流、火災等自然災害導致供水水源樞紐工程、凈水構筑物、供水工程構筑物或輸配水管網遭到破壞;

          4、爆破、采礦等生產活動或地質變遷等導致供水水源枯竭;

          5、因人為或其它原因導致飲水安全突發事件。

          三、應急機構及職責

          (一)應急機構

          鄉政府成立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總指揮由鄉長擔任,綜治辦、社會事務辦、碧江水務水投公司、安監站、衛生院、派出所、食藥監站、瓦屋中學小學、瓦屋中學、各村委會等單位為領導小組成員單位,領導小組下設到鄉水務站,辦公室主任由滕帆同志擔任,吳德二同志負責具體辦公。

          (二)分工及職責

          領導小組職責:貫徹落實省、市、區有關重大飲水安全事故預防和應急救援的規定;及時了解掌握農村飲水重大安全事件情況,指揮、協調和組織重大飲水安全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根據需要向區政府和上級水務部門報告事件情況和應急措施;審定全鄉農村飲水重大安全事件應急工作制度和應急預案;在應急響應時,負責組織協調相關部門開展應急救援工作;負責指導、督促、檢查下級相應指揮機構的工作。負責對潛在隱患工程不定期安全檢查,及時傳達和執行區政府和上級有關部門的各項決策和指令,并檢查和報告執行情況。

          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職責:

          社會事務辦:負責統計核實遭受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的災情;儲備應急物資,負責協助區民政局做好受災群眾的生活救濟工作。負責優先安排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及修復計劃立項,提供、通報農村飲水安全事件信息,牽頭協調處置相關突發事件。

          碧江水務水投公司:負責集鎮飲水問題的應急整改工作,迅速查明水質污染原因,提出應急方案,并化解問題。

          綜治辦:負責飲水安全應急群眾的社會治安及案件查處;維持水事秩序,嚴厲打擊破壞水源工程,污染水源等違法犯罪活動。

          衛生院:負責對遭受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村的衛生防疫和醫療救護工作及對農村飲用水源的水質實行監測和衛生保障。

          其他有關部門:根據職責分工、加強協調配合,確保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管理科學安全。

          各村(居)委會,負責本村內飲水安全突發性事件的處置。主要職責包括:擬定本村(居)飲水安全事件應急工作制度和應急預案,建立完善應急組織體系;掌握本村飲水安全信息,及時向鄉人民政府和上級應急指揮機構報告突發事件情況;指揮、協調本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應急救援工作。

          四、預防與預警

          (一)預防

          發揮好各村組農村水管員的作用,讓水管員及時掌握事件信息,因地制宜地制定應對措施,為解決好飲水安全突發事件提供科學依據。同時增強群眾對已建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的保護意識和節水意識,做好飲水安全工程設施的檢查維修,按分級負責的原則儲備必需的維修物料,加強飲水安全工程管理的組織建設。

          1、重點預防對象:供水水源、供水池、水管、水質。

          2、重點搶修的設施:蓄水池、輸水管網、閘閥等。

          3、預防的職責:農村飲水工程管理單位要加強對供水工程管理人員業務培訓,技術指導,落實責任追究制。供水管理員要堅持全年值班制,密切觀測設施的運行情況,把可能發生的問題消滅在萌芽狀態,嚴格按規程操作、按規范管理,確保供水穩定有效。

          4、信息監測、收集和報告

          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全鄉飲水安全事故的監測、檢查、預警工作,掌握水源地狀況、供水范圍、水管閘閥狀況、水池蓄水情況、水源儲備情況,加強信息監測,按照規定如實上報情況,如遇險情急劇發展時應及時加報。設立并公開農村飲水安全事故報警電話,多渠道獲取全鄉相關供水安全信息,對監測信息進行匯總分析,及時向政府及上級應急指揮機構報告。

          各村水管員是農村飲水安全日常監測信息和突發性事件信息受理和向上級報告的責任主體,發現供水工程、取水建筑物、輸(配)水管網等發生垮塌或人為破壞事件時,要第一時間向應急指揮機構報告。任何單位和社會人員都有責任和義務報告突發性事件。

          信息內容包括:發生的時間、地點、程度、受災范圍、影響人口、以及對工農業生產、生態環境等方面造成的影響。

          (二)預警

          根據預測分析結果,對可能發生和可以預警的突發事件進行預警,預警級別依據農村飲水安全飲水安全突發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緊急程度和發展態勢,一般劃分為四級:Ⅰ級(特別嚴重)、Ⅱ(嚴重)、Ⅲ(較重)、Ⅳ(一般),依次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表示。

          1、紅色預警Ⅰ級(特別嚴重供水安全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特別嚴重供水安全事件,并發布紅色預警:

          (1)因供水工程水源枯竭造成連續停水48小時以上(含48小時,下同)或嚴重缺水(指人均日飲用水量不到5公斤)72小時以上,影響范圍為村500人以上(500人,下同)或分散農戶1000人以上(2公里范圍內找不到替代水源);

          (2)因供水水質不達標等原因致使3(含3人)人以上死亡或50(含50人)人以上出現集體中毒事件;

          (3)因自然災害或人為破壞造成村500人以上的突發性停水事件。

          2、橙色預警Ⅱ級(嚴重供水安全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嚴重供水安全事件,并發布橙色預警:

          (1)因供水工程水源枯竭造成連續停水48小時以上或嚴重缺水72小時以下,影響范圍為村300人以上(含300人,下同)500人以下或分散農戶800人以上1000人以下(2公里范圍內找不到替代水源);

          (2)因供水水質不達標等原因致使2人死亡或30人(含30人)以上50人以下出現集體中毒事件發生;

          (3)因自然災害或人為破壞造成村300人以上500人以下的突發性停水事件。

          3、黃色預警Ⅲ級(較嚴重供水安全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較嚴重供水安全事件,并發布黃色預警:

          (1)因供水工程水源枯竭造成連續停水48小時以上或嚴重缺水72小時以上,影響范圍為100人(含100人,下同)以上300人以下或分散農戶500人以上800人以下(2公里范圍內找不到替代水源);

          (2)因供水水質不達標等原因致使1人死亡或10(含10人)人以上30人以下出現集體中毒事件發生;

          (3)因自然災害或人為破壞造成村200人以上300人以下的突發性停水事件。

          4、藍色預警Ⅳ級(一般供水安全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一般供水安全事件,并發布藍色預警:

          (1)因供水工程水源枯竭造成連續停水48小時以上或嚴重缺水72小時以上,影響范圍為村50人(含50人,下同)以上100人以下或分散農戶300人以上500人以下(2公里范圍內找不到替代水源);

          (2)因供水水質不達標等原因致使5人以上10人以下出現集體中毒事件發生;

          (3)因自然災害或人為破壞造成村100人以上200人以下的突發性停水事件。

          (三)預警發布

          飲水安全突發事件的信息發布應當及時、準確、客觀、全面,由鄉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報水務局同意后發布。鄉農村飲水安全主管部門要積極利用微信、手機短信等多種形式發布預警信息。各級有關部門要確保突發事件預警信息在有效時間內到達有效用戶手中,使他們能及時采取有效防御措施,達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的目的。預警信息公告內容應包括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的類別、預警級別、起始時間、可能影響范圍、警示事項、應采取的措施和發布機關等。

          預警信息的發布、調整和解除可通過廣播、手機短信、宣傳海報等方式進行,對老、幼、病、殘、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學校等特殊場所應當采取有針對性的公告。

          五、應急響應

          出現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各村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機構在獲取信息后,應在30分鐘內向上一級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機構和當地政府報告,并進行先期處理。

          對應全鄉農村飲水安全預防預警等級,應急響應劃分為四級。鄉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負責全鄉重大飲水安全事件的指揮調度。各村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實施本區域內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搶險、排險、搶修、恢復重建等方面的工作。供水工程管理員負責本村或單位供水突發事件的處置。

          (一)Ⅰ、Ⅱ級響應

          紅色預警發布后,啟動應急預案Ⅰ級響應;橙色預警發布后,啟動應急預案Ⅱ級響應。

          鄉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在接到報告后,Ⅰ級、Ⅱ級由鄉應急領導小組總指揮(鄉長)召集相關部門和專業人員進行會商。會商主要內容是分析飲水不安全原因,明確成員單位各自職責,制定應急措施,落實應急預案。啟動Ⅰ級響應時,邀請區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領導和有關專家到會指導。宣布特大飲水安全事件應實施的措施和行政命令,調動鄉有關職能部門啟用備用水源應急。

          1、工作部署

          鄉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發布農村飲水安全緊急通知,召開農村飲水安全緊急會議,動員組織有關村和鄉直有關部門開展飲水安全應急事件減災工作。

          發生Ⅱ級以上事件時,鄉應急領導小組必須第一時間派出工作組趕赴現場,組織村級干群進行先期處置,并配合區工作隊做好搶險救災工作。

          2、部門聯動

          鄉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在應急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調度下,各司其職,團結協作,有效控制事態發展,最大程度減少損失。領導小組組織有關單位、社會力量實行對口幫扶,集中為群眾拉水送水,確保突發事件發生地飲水供應,并根據需要,向上級提出支援報告。

          當飲水安全突發事件發生,造成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不到保障時,當地政府要啟用應急備用水源、異地調水、組織技術人員對工程建筑物進行搶修等措施,保證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

          出現突發事件后,應急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應與政府一起發動群眾參與建筑物的搶險、修復工作,確保工程及時恢復供水。并組織力量,維護供水用水秩序,保護主要供水水源,防止偷水、搶水、污染水源等事件的發生。

          村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機構要按照鄉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的'安排布置,提出恢復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的計劃,參加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的實施,并負責恢復農村飲水安全工程所需經費的申報和計劃編制。

          鄉社會事務辦應牽頭深入災區,核實災情,提出救災方案,并向區、市請救災資金。

          鄉衛生院及事故發生地醫療部門要配合當地政府加強對水致疾病和傳染病的監測、報告,落實防疫措施,并派出醫療救護隊,緊急救護中毒、受傷人員。

          3、方案啟動

          鄉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統一協調,啟動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預案,動用后備水源,具備條件的開辟新的臨時水源,維持居民基本生活用水。加快農村飲水安全恢復工程的建設。并且要動員有關部門和事件發生地群眾積極參與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恢復建設和管理。有關村委會要大力做好宣傳工作,組織事發發群眾積極參與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的應急和恢復建設。

          (二)Ⅲ級響應

          黃色預警發布后,啟動應急預案Ⅲ級響應。

          1、工作部署

          由鄉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副總指揮組織相關部門,對農村飲水安全突發性事件發展及各項應對措施進行會商。鄉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發布農村飲水安全通知,召開農村飲水安全會議,組織有關村、有關部門開展農村飲水安全應急工作。同時下派工作組,深入第一線,收集信息,并督促指導發生飲水安全突發性事件村的工程恢復工作。

          有關村應急領導小組成員必須立即趕赴現場,進行先期處置,并在鄉級工作組抵達事發后配合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2、部門聯動

          當飲水安全突發事件發生后,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不到保障時,當地政府應及時啟用應急備用水源、異地調水、組織技術人員對工程建筑物進行搶修等措施,保證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

          鄉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組織有關單位、社會力量實行對口幫扶,集中為群眾拉水送水,同時起發動群眾參與建筑物的搶險、修復工作、確保工程及早恢復供水。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在應急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下,各司其職,團結協作,有效控制事態發展,最大限度減少損失。

          村應急領導小組要按照鄉應急領導小組的安排布置,做出恢復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的計劃,參加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的實施,并負責恢復農村飲水安全工程所需經費的申報的計劃編制。

          衛生部門要做好飲水安全動態監測,妥善處理。

          鄉財政所要及時申請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應急工作經費和恢復重建費用,用于臨時水源工程建設和調水費用及恢復重建工程費用。

          3、方案啟動

          鄉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統一協調,啟動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預案,動用后備水源,具備條件的開辟新的臨時水源,維持居民基本生活用水,加快農村飲水安全恢復工程建設。有關村委會要大力做好宣傳工作,組織事發發群眾積極參與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的應急和恢復建設。

          (三)Ⅳ級響應

          藍色預警發布后,啟動應急預案Ⅳ級響應。

          1、工作部署

          鄉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在接到應急報告后,迅速組織相關部門進行會商、作出應急工作部署,并在1小時內將情況上報區應急領導小組。鄉應急領導小組負責備用水源調度工作,并立即派出工作組,做好搶險救援、事件調查和處置工作。

          農村供水工程管理村應立即向鄉應急領導小組報告,并啟動本村應急預案,進行先期處置,在工作組抵達事發地后配合做好應急處置工作。事故處理完畢后,由鄉應急領導小組報區應急領導小組備案。

          2、部門聯動

          當飲水安全突發事件發生后,村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不到保障時,相關村或單位應及時啟用應急備用水源或異地調水、組織技術人員對工程建筑物進行搶修等措施,保證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各相關單位應團結協作,發動群眾積極參與飲水工程的搶險、恢復工作,確保及時恢復供水。

          3、方案啟動

          鄉應急領導小組研判后報區應急領導小組、啟動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預案,具備條件的開辟新的臨時水源,維持居民基本生活用水,加快農村飲水安全恢復工程的建設。

          六、保障措施

          各村、鄉直單位要成立相關機構,安排負責人員,按照職責分工,落實人員,明確任務,根據飲水安全突發事件等級,迅速作出反應,保障飲水安全突發事件得到及時、有效的處理。供水規模在400人以上的集中供水工程,應當建設適度規模的應急備用水源,一般從附近水源調水。

          當發生人員傷亡或中毒事件后,應急領導小組組織衛生部門和事發地或村派出醫療衛生技術隊伍,調配醫療衛生專家,及時趕赴現場開展醫療救治、疾病預防控制等衛生應急處置,并調集必需的藥物、醫療器械等物資,做好現場救治和防疫工作。

          各級領導機構制定搶險、各類救援物資儲備調配方案,發生事件時,由當地政府統一對物資進行調度,確保物資及時供應。同時做好災區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嚴厲打擊破壞救災行動和工程設施安全的行為,保證救援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

          七、后期處置

          1、調查與評估

          飲水安全應急事件終止后一周內,供水工程負責人員和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應向上級領導小組提交書面總結報告。總結報告應包括下列基本內容:事件原因、發展過程及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員傷亡、經濟損失)分析、評價、采取的主要應急響應措施及其效果、經驗教訓等。鄉應急領導小組要對突發事件進行調查評估,總結經驗,找出差距,提出改進建議,進一步做好應急工作。

          2、恢復重建

          恢復重建工作由鄉政府負責規劃設計,需要上級政府援助的,由鄉政府提出請求報區政府、鄉水務局。衛生部門要繼續加強對水質的監測,直到水質達到國家《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的要求后,才能恢復供水。

          3、獎勵與責任追究

          對參加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處置工作作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對在處置工作中有失職、瀆職等行為或遲報、瞞報、漏報重要信息的有關責任人,要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給予行政處分,嚴重的追究刑事責任。

          4、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安全飲水應急預案 3

          一、編制目的

          為應對農村飲水突發事件,建立健全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機制,正確應對和高效處置農村飲水安全突發性事件,最大限度減少損失,保障人民群眾飲水安全,維護人民的生命健康和社會穩定,促進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縣供水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1、編制原則

          (1)以人為本,預防為主。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健康和飲水安全作為首要任務,建立健全預防預警機制。加強培訓、演練,強化應急準備和應急響應能力,鼓勵群眾報告突發性供水安全事件及其隱患,及時處置可能導致事故的隱患。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按照縣級水利局職責,明確內部各相關部門的職責及應急工作程序,同時明確各級政府部門相應職責,有效地處置突發事件。

          (3)統籌安排,分工合作。以縣級政府為主體,整合資源,統籌安排各部門應急工作任務,加強協調配合和分工合作,處理好日常業務和應急工作的關系。縣政府各有關部門視情況給予協調、指導、技術支持并組織力量全力支援。

          (4)長效管理,落實責任。農村飲水以保障飲水安全為首要目標,實行強化政府監管、規范經營相結合的長效管理原則。根據突發事件的影響人口、危害程度進行分級,確定不同級別的情況報告、預案啟動、相應應急程序,落實農村飲水安全應急責任機制。

          2、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全縣各水廠在供水中出現突發性事件的預防和應急處置。突發性事件包括:

          (1)發生特大旱情,導致飲用水源取水量嚴重不足;

          (2)飲用水源保護區或供水設施遭受生物、化學、毒劑、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質等污染,致使水質不達標;

          (3)地震、洪災、火災等自然災害導致供水水源工程、凈水構筑物、供水工程構筑物、機電設備或輸配水管網遭到破壞;

          (4)因人為破壞導致供水安全突發事件。

          二、應急預案

          1、水廠供水故障應急預案

          根據停水時間長短,將水廠供水故障分為四級,其中一級的級別為最高。

          1.1 四級:短時故障停水,時間在二小時以內。

          1.1.1 故障種類

          (1)專用供電線路故障:引起突發短時停水,能在二小時內恢復供電的。

          (2)電氣控制或機泵設備故障:引起突發短時停水,能在二小時內修復的。

          (3)加氯加藥系統故障:可能導致出廠水水質超過3NTU,能在二小時內修復的。

          1.1.2 信息通知

          運行人員發現故障后,根據操作規程采取措施,防止故障擴大,并立即報告水廠負責人。水廠負責人及技術人員及時判斷故障種類,迅速報告所在鎮、村主要負責人,并及時與縣農村飲水管理站聯系,及時提供技術支持。

          1.1.3 搶修措施

          技術人員到達現場后,查明故障原因,及時組織人員維修。搶修工作完成,撤離安全防護措施,恢復供水。恢復正常供水后,應及時將正常供水信息通知鎮、村負責人。

          搶修責任人:水廠技術負責人

          1.2 三級:突發故障停水,時間在四小時以內。

          1.2.1 故障種類

          (1)專用供電線路或公共供電設施故障:引起突發停水,能在四小時內恢復供電的。

          (2)電氣控制或機泵設備故障:引起突發停水,能在四小時內修復的。

          (3)加氯加藥系統故障:可能導致出廠水濁度超過5NTU或出廠水無余氯,能在四小時內修復的。

          1.2.2 信息通知:

          運行人員發現故障后,根據操作規程采取措施,防止故障擴大,并立即報告水廠廠長。廠長到達現場后,判斷事故等級,將發生故障情況報告鎮、村負責人和縣水利局負責人。

          1.2.3 修措施

          廠長負責組織技術人員分析故障原因,制定搶修方案,組織人員搶修。搶修工作完成,安全防護措施,恢復供水。恢復正常供水后,及時將正常供水信息通知鎮負責人和縣水利局負責人。

          搶修責任人:水廠廠長和村主要負責人

          1.3 二級:突發故障停水,時間在十二小時以內。

          1.3.1 故障種類

          (1)專用供電線路或公共供電設施故障:引起突發停水,能在十二小時內修復的。

          (2)電氣控制或機泵設備故障:引起突發停水,能在十二小時內修復的。

          (3)加氯加藥系統故障:可能導致出廠水濁度超過10NTU或出廠水無余氯,能在十二小時內修復的。

          1.3.2 信息通知

          運行人員發現故障后,根據操作規程采取措施,防止故障擴大,并立即報告水廠廠長。廠長到達現場,判斷事故等級,并將發生故障情況及時報告鎮、村負責人和縣水利局負責人,鎮、村負責人接報告后,立即到達現場。

          1.3.3 搶修措施

          水廠廠長和村主要負責人現場組織指揮,分析故障原因,制定搶修方案,組織搶修;協調相關部門和外援人員參與搶修;作出事故是否升級的判斷。搶修工作完成后,撤銷安全防護措施,恢復供水。恢復正常供水后,通知供水,并向縣水利局報告。

          搶修責任人:鎮(辦)分管責任人

          1.4 一級:突發故障停水,時間在十二小時以上。

          1.4.1 故障種類

          (1)專用供電線路或公共供電設施故障:引起突發停水,不能在十二小時內修復的。

          (2)電氣控制或機泵設備故障:引起突發停水,不能在十二小時內修復的。

          (3)加氯加藥系統故障:可能導致出廠水濁度超過10NTU或出廠水無余氯,不能在十二小時內修復的。

          1.4.2 信息通知:

          運行人員發現故障后,根據操作規程采取措施,防止故障擴大,并立即報告水廠廠長。廠長到達現場,判斷事故等級,并將故障情況及時報告鎮、村主要負責人和縣水利局負責人。鎮、村主要負責人接報告后立即到達現場,組織搶修。

          1.4.3 搶修措施

          水廠廠長、鎮分管負責人現場組織指揮,分析故障原因,制定搶修方案組織搶修;協調相關部門和外援人員參與搶修;搶修工作完成后,撤銷安全防護措施,恢復供水。恢復正常供水后,及時向上級部門報告。

          搶修責任人:鎮主要負責人

          2 供水管網搶修應急預案

          2.1供水管網突發事故分級及應急處理措施

          根據縣實際情況,將供水管網突發事故分為三級,其中一級的級別最高。

          2.1.1 三級:指管道口徑在DN50以下的爆管,關閥后影響50戶以內正常供水的。

          (1) 信息通知:接到報漏,水廠技術人員應立即到達現場,確定影響供水范圍。

          (2)搶修負責人:水廠技術人員。

          (3)搶修措施:搶修人員應根據現場情況,確定要關閉的閥門,迅速止水,組織搶修。

          (4)開閥送水:搶修完成后,應立即開閥送水。

          2.1.2二級:指管道口徑在DN75~110之間的爆管,關閥后影響整個村莊或影響100戶以內正常供水,且漏水點在重點地區、重要道路的`。

          (1)信息通知:接到報漏,水廠廠長應迅速到達現場,確定事故等級。

          (2)搶修負責人:水廠廠長。

          (3)搶修措施:由水廠廠長現場指揮,組織有關人員進行搶修。搶修人員應根據現場情況,確定要關閉的閥門,迅速止水,組織搶修。對搶修現場采取安全防護措施。

          (4)開閥送水:搶修完成后,應及時開閥送水,并報村主要負責人。

          2.1.3 一級:指管徑DN110的爆管,停水影響200戶以內正常供水,且漏點在重點地區、重點道路的。

          (1) 信息通知:接到報漏,水廠廠長應迅速到達現場,確定事故等級,并及時向鎮分管領導匯報。

          (2)搶修負責人:鎮分管負責人。

          (3)搶修措施:由水廠廠長現場指揮,組織人員參與搶修,搶修人員應根據現場情況,確定要關閉的閥門,迅速關閥止水,組織搶修。對搶修現場采取安全防護措施。

          (4)開閥送水:搶修完成后,應及時開閥送水。

          2.1.4 應急響應

          (1)確定事故等級、啟動應急預案

          由水廠廠長確定事故等級,啟動應急預案。

          (2)搶修指揮部的設定

          搶修指揮部設在水廠。

          (3)事故升級

          在搶修工作中,搶修負責人根據現場的實際情況,認定事故等級,需要三級升二級、或二級升一級時,應及時向上級領導報告,同意升級后,及時根據相應的級別,增加搶修人力、物力。

          (4)要做到“三要三隨”

          要備足備品備件,做到隨用隨取;

          要保障搶修設備正常完好,做到隨到隨用;

          要搶維修人員保持通訊暢通,做到隨喊隨到。

          (5)備品備件及責任人

          PE100管材:DN200、DN160、DN110、DN75、DN50、DN25、DN20各儲存不少于300m, 各類管件各儲存不少于30件。

          3 水源水質事件應急預案

          3.1 水源水質事故的分級和應急處理措施

          3.1.1 三級:一般水質事件

          原水含有大量泥沙和懸浮物質,造成原水濁度增高時。可通過合理調整凈水劑投加量的方法來達到滿意的凈水效果。

          原水水質出現異常,污染物質超過有關標準,但經過水廠正常處理,出廠水水質可以達標時。縣疾控中心和農村飲水管理站要加強水質檢測的頻率。

          3.1.2 二級:較大水質事件

          當發生不明原因的水質惡化、污染物嚴重超標及水源性疾病爆發時,接到報告或發現原水水質問題的第一負責人,應立即向水廠廠長報告,同時向縣衛生監督部門和縣水利局報告,縣疾控中心化驗室要加強對水源水水質的監測,增加檢測頻率和檢測項目,并協同縣衛生監督部門、縣水利局盡快查明原因。同時水廠要提高液氯投加量,增加殺毒效果,采取必要的特殊處理措施,確保出廠水水質達標,如果水質不達標,確需停止供水的,應通知用水單位和個人,直到水質達標后恢復供水。

          3.1.3 一級:重大水質事件

          源水水體發生突發投毒性化學污染事故時,接到報告的第一負責人,應立即向水廠廠長報告,同時向縣衛生監督部門和縣水利局報告。縣疾控中心化驗室要協同縣衛生監督部門、縣水利局迅速了解清楚污染物的種類、包裝、數量及出事地點等有關情況,并立即對水質進行監測,若監測出現異常情況或化學檢測超出允許濃度時,應立即停止供水,直至水質達標后恢復供水。

          3.2 應急響應

          進入應急狀態時,各部門要立即到位,并采取一切有效措施防止事態擴大。發生一般水質事件,水廠第一負責人向水廠廠長、鎮分管負責人報告,由水廠廠長現場指揮,保證正常供水。發生較大水質事件,立即報告鎮主要負責人,由鎮主要負責人現場指揮,并會同縣水利局和縣衛生監督部門盡快查明原因,研究對策,采取措施,并將事故的發生和處置情況及時向上級領導報告。發生重大水質事件,鎮主要負責人接報告后立即到達現現場,了解情況,迅速向縣應急管理局、水利局、衛生監督部門報告,啟動更高級別的應急預案,在上級領導的指揮下采取必要的應急措施。

          4. 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安全飲水應急預案 4

          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為了建立健全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機制,科學應對和高效處置農村供水安全突發性事件,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因突發事件造成的損失,保障人民群眾飲水安全,維護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和社會穩定。

          1.2 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飲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陜西省城鄉供水用水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預案。

          1.3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全縣范圍內農村飲用水安全突發性事件的預防和應急處置。突發性事件包括:

          1.3.1 發生特大旱情,導致飲用水源取水量嚴重不足;

          1.3.2 供水工程水源保護區或供水設施受到污染,致使水質不達標;

          1.3.3 洪災、滑坡等自然災害導致供水設施遭到破壞;

          1.3.4 采礦、鉆探等生產活動或地質變遷等導致供水工程水源枯竭;

          1.3.5 其它原因導致飲水困難的;

          1.3.6 因人為破壞導致供水中斷的突發事件。

          1.4 工作原則

          1.4.1 以人為本,預防為主。進一步增強憂患意識、風險意識、責任意識,堅持以人為本、人水和諧,查找供水工程短板弱項,落實各項搶險措施,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健康和供水安全作為首要任務,及時處置可能導致飲水不安全的隱患。

          1.4.2 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縣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建立健全縣、鎮、村供水安全應急指揮機構,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確定不同等級的飲水安全突發事件及其對策,落實應急責任機制。

          1.4.3 統籌安排,分工合作。以縣政府為主體,整合資源,統籌安排各部門應急工作任務,加強協調配合和分工合作,處置好飲水安全突發事件。

          1.4.4 快速反應,有效控制。飲水安全突發性事件發生后,各級應急指揮機構應快速作出反應,組織會商,啟動相應預案,有效控制事態蔓延。

          2 應急指揮體系及其職責

          2.1 指揮體系

          縣政府成立縣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縣政府分管領導任組長,縣水利局局長任副組長,成員由縣政府辦、發展改革和科技局、財政局、水利局、衛生健康局、農業農村局、環保局、應急管理局、公安局、電力局等有關部門組成。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及專家組,辦公室設在縣水利局,辦公室主任由分管飲水工作的水利局副局長兼任。各鎮及村(社區)成立相應的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

          2.2 飲水安全應急機構的職責

          2.2.1 縣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職責

          2.2.1.1 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市、縣有關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預防和應急救援的規定;

          2.2.1.2 及時了解掌握全縣農村飲水安全情況,指揮、協調和組織重大安全飲水事故的應急工作,根據需要向縣委、縣政府和上級部門報告事故情況及應急措施;

          2.2.1.3 審定全縣農村飲水安全應急工作制度和應急預案;

          2.2.1.4 在應急響應時,負責協調公安、水利、衛生健康、應急管理、醫療救護等相關部門開展應急救援工作;組織實施飲水安全事故搶險排險、恢復重建等方面的工作。

          2.2.2 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

          縣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其職責是:起草全縣農村飲水應急處置工作預案;負責農村飲水突發性事故信息收集、分析、整理,并及時向領導小組報告;指導組織勘察、設計、施工力量開展搶險排險、應急加固、恢復重建工作;負責協調公安、水利、應急管理、衛生健康等部門組織救援工作;協助專家組的有關工作;負責對存在隱患的工程進行不定期檢查;負責傳達和執行省、市、縣的各項決策和指令,并檢查和報告執行情況;負責組織應急響應期間新聞發布工作。

          2.2.3 應急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職責

          政府辦:負責農村飲水應急信息的統一審核、起草上報和發布;負責應急領導小組成員單位的綜合協調。

          發革科技局:負責重大農村供水安全工程計劃下達和應急物資儲備。

          財政局:負責農村供水安全應急工作經費、恢復重建費用的安排和調撥,負責農村供水安全應急經費使用的監督和管理,解決應急備用水源的建設資金。

          水利局:負責全縣農村供水安全工程的建設;提供農村供水重大安全事件信息;負責恢復農村供水安全工程所需經費的申報和計劃編制。

          衛健局:負責組織協調事件中的醫療救治、衛生監督、疾病控制、醫療救護工作及農村供水工程的取水、制水、供水的衛生監測和衛生保障。

          環保局:負責水源地環境保護工作,做好對農村供水水源周邊及上游工業企業的監管,制止向河流、水庫等水域排放污水和固體廢物的行為;負責事件事發地及周邊地區環境監測和實時報告,應急處理水污染事件。

          農業農村局:負責組織協調農藥、肥料等農業可能污染物的監測、鑒定和執法監督管理工作,承擔指導農業面源污染治理有關工作。

          應急管理局:負責監督指導協調全縣農村飲水安全事故工作;負責全縣農村飲水安全事故統計分析工作;參與事故調查處理工作,監督事故查處的落實情況;組織、指導和協調應急救援工作。

          公安局:負責事件的安全保護工作,維護現場秩序和社會公共秩序,組織指揮案件偵破等工作,負責現場區域內的道路交通管制和交通疏導工作,負責保障搶險救援人員、車輛的`通行,嚴厲打擊破壞水源工程、污染水源等違法犯罪活動,確保供水工程設施安全。

          電力局:負責農村供水設施應急的電力供應。

          2.2.4 專家組職責

          專家組由水利、環保、資源、衛健、電力等有關方面的專家組成,負責應急領導小組的技術支撐工作。應急響應時,研究分析事故信息和有關情況,為應急決策提供咨詢或建議;參與事故調查,對事故處理提出咨詢意見。

          3 預防和預警

          3.1 預防

          3.1.1 監控機構

          各鎮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機構負責掌握本轄區相關飲水安全信息,公開農村飲水安全事故報警電話,對監測信息進行匯總分析,及時向縣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聯系電話:)。

          3.1.2 信息監測和收集

          各鎮對本轄區內水源短缺、水質污染、突發自然災害或人為破壞等可能或已經發生的時間、地點、范圍、程度、危害及趨勢等進行全面監測,及時向縣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重大及以上情況由縣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匯總分析后向縣委、縣政府報告。

          3.1.3 信息報告

          各鎮農村飲水安全機構是本區域農村飲水安全日常監測、突發性事件信息受理和向上級報告的責任主體,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報告突發性事件。各級信息的報送和處理,應遵循快速、準確、真實。

          3.1.4 預防工作

          各鎮要加強水源地保護,水源井周圍50米內,禁止一切破壞水環境生態平衡的活動;禁止使用劇毒和高殘留農藥,禁止堆放垃圾糞便和其他廢棄物;禁止新建、擴建與供水設施和水源保護無關的建設項目;禁止開展可能污染水源的活動。各鎮要建立完善農村飲水工程管理人員健康檔案,加強管理人員業務培訓。

          3.2 預警

          3.2.1 預警

          縣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根據收集信息,組織研判,根據分析結果,對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進行預警。預警級別依據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緊急程度、可控性、影響范圍等因素和發展態勢決定,劃分為四級:Ⅰ級預警(特別嚴重)、Ⅱ級預警(嚴重)、Ⅲ級預警(較重)、Ⅳ級預警(一般)。依次用紅色、橙色、黃色、藍色信號表示。

          3.2.2 預警發布

          預警信息的發布、調整和解除由縣農村飲水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審編后,經領導小組批準,由縣農村飲水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發布。

          預警信息的發布內容包括突發農村飲水安全事件的類別、預警級別、起始時間、可能影響范圍、警示事項及應采取的措施等內容。

          3.2.3 預案編制

          3.2.3.1 縣水利局負責編制全縣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預案。

          3.2.3.2 各鎮政府負責編制本鎮飲水安全應急預案,報縣農村飲水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

          3.2.3.3 供水規模在1000人以上的集中供水單位,要制定本單位飲水安全應急預案,報縣農村飲水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

          3.3 預警控制

          3.3.1 在預警狀態下,縣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立即啟動飲水安全事件應急處置準備工作,各鎮各成員單位按照職責,落實各項預警控制措施。

          3.3.2 當供水連續不足,各鎮缺乏更進一步的有效控制手段,應及時向縣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提請研究決定應急供水方案。

          3.3.3 在水源污染或有人為投毒行為發生時,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管理人員應立即停止供水,及時通知所有用戶停止使用,防止事態進一步擴大,同時將情況逐級上報。縣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及時向縣委、縣政府報告,衛健、環保等相關職能部門立即對水源水質、管網跟蹤檢測、消毒,防止污染面積擴大,并合理調配消防、灑水車等車輛為受影響區域送水。

          3.3.4 在供水設施恢復正常運行、污染已解除、管網已消毒、能達到正常供水標準時,縣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經研究決定宣布解除預警狀態。

          4 應急響應

          4.1 總體要求

          出現農村飲水安全應急事件,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管理單位要在1小時內向當地政府報告,并先期進行處置;各鎮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機構在獲取信息后,要在1小時內向縣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

          對應全縣農村飲水安全預防預警等級,應急響應劃分為四級。發生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預警的同時,即啟動相應等級的應急響應。縣農村飲水應急領導小組負責全縣飲水安全事件的指揮調度。各鎮農村飲水安全應急處置機構負責組織實施本區域內事故應急、搶修、排險、救護、恢復重建等方面的工作。農村飲水工程管理單位負責本單位供水突發事件的處置。

          凡上一級應急預案啟動,下一級預案隨之自行啟動。

          4.2 Ⅰ級應急響應

          4.2.1 Ⅰ級飲水安全事件包括:

          4.2.1.1 因供水工程水質不達標或人為破壞等原因致使3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中毒(重傷),或因水質污染影響4個鎮以上。

          4.2.1.2 因供水工程水源不足造成4個以上鎮供水中斷48小時以上。

          4.2.1.3 因自然災害或人為破壞造成4個以上鎮供水中斷48小時以上。

          當發生上列飲水安全事件時,應立即發布Ⅰ級預警,啟動Ⅰ級應急響應預案,啟動以下工作程序:

          4.2.2 工作會商

          Ⅰ級應急響應會商由縣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組長召集,參加人員包括縣應急領導小組成員、專家組成員;采用集體會商。會商內容應包括調查、核實工作內容、指導方案、處置方案、救援方式等。安排應急供水計劃,動員力量投入飲水安全應急工作,由縣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發布應急響應命令,并形成會議紀要。

          4.2.3 工作部署

          縣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按照工作會商會議紀要,應迅速組織相關部門和技術人員開展工作,作出工作部署,明確工作責任,在半小時內將突發情況上報縣政府,并立即派出現場工作組,對有關情況進行調查、核實,指導鎮政府做好搶險救援、事件調查和處置工作。啟用備用水源和運輸車輛,動員鎮村干部,組織群眾,全力投入工作,確保群眾盡快用上安全飲用水。

          4.2.4 部門聯動

          按照縣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職責和工作需要,明確各單位具體任務和要求。在縣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調度下,有關單位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團結協作,有效控制事態蔓延,最大程度減小損失。

          4.2.5 方案啟動

          4.2.5.1 搶險救災

          當飲水安全事件發生,造成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不到保障時,采取向受影響區域派出送水車,協調應急水源,異地調水,組織技術人員對工程建筑物進行搶修等措施,保證受災居民盡快使用生活用水。

          縣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組織有關單位、社會力量實行對口幫扶,集中為群眾拉水送水,確保農村人畜飲水供應。

          4.2.5.2 醫療救護

          縣衛健、環保部門要及時對事發地加強水質監測、報告,落實各項預防措施;事發地應急機構應積極配合醫療救護隊開展救護中毒、受傷人員。

          4.2.5.3 社會力量動員與參與

          出現應急事件后,各級應急機構要發動群眾積極參與建筑物的搶險、修復工作,確保及早恢復供水。

          4.2.6 宣傳動員

          在發生飲水安全突發事件后,新聞媒體要及時準確報道事故處理工作。各級應急機構應做好宣傳工作,穩定群眾情緒,防止發生恐慌,確保社會秩序穩定。

          4.3 Ⅱ級應急響應

          4.3.1 Ⅱ級飲水安全事件包括:

          4.3.1.1 因供水工程水質不達標或人為破壞等原因致使3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重傷),或因水質污染影響2個至4個鎮。

          4.3.1.2 因供水工程水源不足造成2個以上至4個鎮供水中斷48小時以上。

          4.3.1.3 因自然災害或人為破壞造成2個以上至4個鎮供水中斷48小時以上。

          當發生Ⅱ級飲水安全事件時,應立即發布Ⅱ級預警,啟動Ⅱ級應急響應預案。

          工作會商、工作部署、部門聯動、方案啟動、宣傳動員程序同Ⅰ級應急響應。

          4.4 Ⅲ級應急響應

          4.4.1 Ⅲ級飲水安全事件包括:

          4.4.1.1 因供水工程水質不達標或人為破壞等原因致使25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或因水質污染影響1個至2個鎮。

          4.4.1.2 因供水工程水源不足造成1個至2個鎮供水中斷48小時以上。

          4.4.1.3 因自然災害或人為破壞造成1個至2個鎮供水中斷48小時以上。

          當發生Ⅲ級飲水安全事件情況時,應立即發布Ⅲ級預警,啟動Ⅲ級應急響應預案。

          Ⅲ級應急響應會商由縣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副組長召集,參加人員包括縣應急領導小組成員、專家組成員;會商方式采用集體會商。會商內容應包括調查、核實工作內容、指導方案、處置方案、救援方式等。

          工作部署、部門聯動、方案啟動、宣傳動員程序同Ⅰ級應急響應。

          4.5 Ⅳ級應急響應

          4.5.1 Ⅳ級飲水安全事件包括:

          4.5.1.1 因供水工程水質不達標或人為破壞等原因致使25人以下中毒,或因水質污染影響1個鎮內多個行政村。

          4.5.1.2 因供水工程水源不足造成1個鎮內多個行政村上供水中斷48小時以上。

          4.5.1.3 因自然災害或水源地水質污染造成1個鎮內多個行政村供水中斷48小時以上。

          當發生Ⅳ級飲水安全事件情況時,應立即發布Ⅳ級預警,啟動Ⅳ級應急響應預案。

          工作會商、工作部署、部門聯動、方案啟動、宣傳動員程序同Ⅲ級應急響應。

          4.6 應急響應結束

          4.6.1 解除應急響應的條件

          當飲水安全突發事件得到及時有效的處理,受影響群眾的基本生活用水恢復正常后,該相應等級應急響應結束。

          4.6.2 解除應急響應的發布程序

          解除Ⅰ級、Ⅱ級應急響應的發布,經縣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組長發布解除命令并在新聞媒體上發布。

          解除Ⅲ級、Ⅳ級應急響應的發布,經縣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副組長發布解除命令并在新聞媒體上發布。

          5 應急保障

          5.1 組織保障

          各鎮政府和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管理單位要成立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機構,明確人員及職責,根據農村飲水安全事件等級,迅速作出反應,組織會商,保障飲水安全突發事件得到及時、有效處置。

          5.2 通信與信息保障

          各級飲水安全應急機構要設立專門的報警電話,安排人員輪班值守,保證信息及時、準確、快速傳遞。

          5.3 資金保障

          縣政府設立農村飲水安全應急專項資金,列入年度財政預算,按照事故等級劃分,由縣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報縣政府審批,申請調用農村飲水安全應急專項資金。

          5.4 物資保障

          發生應急事件時,各級應急機構制定搶險、救援物資調配方案。公安、應急、交通部門制定應急送水及車輛調配方案,為農村居民解決臨時性吃水困難。由縣政府統一調配物資,確保物資及時供應。

          5.5 醫療衛生保障

          當發生人員傷亡或飲水中毒事件后,縣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協調有關單位立即組織醫療衛生技術隊伍,調配醫療衛生專家,根據需要及時趕赴現場開展醫療救治、疾病預防控制等衛生應急工作。調集必需的藥物、醫療器械等物資,支援現場救治和防疫工作。

          5.6 治安維護

          當地公安部門要負責做好受影響區域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嚴厲打擊破壞救災行動和工程設施安全的行為,保證救援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正常社會秩序。

          5.7 技術保障

          建立縣農村飲水安全應急專家庫,為應急處置提供決策咨詢和服務,根據應急處置工作需要,調集有關專家和技術隊伍,支持現場應急處置工作。同時要加強對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管理人員的技術和應急處置培訓,并加強對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受益群眾的技術指導和宣傳。

          6 后期處置

          6.1 調查與評估

          農村飲水安全應急事件終止后1周內,發生區域鎮級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機構應向縣應急領導小組提交書面總結報告。總結報告應包括下列基本內容:事故原因、發展過程及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員傷亡、經濟損失)分析、評價、采取的主要應處置急響應措施及其效果,主要經驗教訓等。

          縣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要對事故進行調查評估,總結經驗、找出問題,提出建議,進一步做好應急工作。

          6.2 恢復重建

          恢復重建工作由事發地政府負責,縣水利部門負責技術支持。政府有關部門根據調查評估報告和受災地區恢復重建計劃提出解決建議或意見,按有關規定報經批準后組織實施。

          縣衛健部門要繼續加強對事發地農村飲水水質的監測,達到國家《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的要求后方能恢復供水。

          6.3 獎勵與責任追究

          縣、鎮政府對參加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處置工作作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要給予表彰獎勵;對在工作中失職、瀆職等行為或遲報、瞞報、漏報重要情況的有關責任人,要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給予紀律處分、政務處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7 附則

          7.1 預案的管理與更新

          本預案由縣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管理,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制訂、修改和完善或應急過程中出現的新問題、新情況,適時組織修訂完善本預案,并報請縣政府審定后印發至各鎮和各有關部門實施。

          7.2 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由縣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7.3 名詞解釋

          本預案確定受影響鎮的數量以各鎮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上報的正式文件確定。

          安全飲水應急預案 5

          一、總則

          為了有效預防,正確應對和有序處置突發性水環境污染事故的發生,保護生態環境,防止人為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原因,致使飲水受到污染,保障人畜飲用水安全,確保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最大限度地減少損失,保障人民群眾飲水安全,維護人民的生命健康和社會穩定,促進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和防治環境污染的有關法律法規以及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預案。

          二、本預案適用范圍

          (一)本預案適用于方里鎮范圍內飲用水安全的一切嚴重事故。

          (二)要嚴格遵守本預案的制定,遵循預防為主,常備不懈的方針,以保護水資源的有效利用。

          三、應急求援指揮系統的組成和職責

          (一)成立方里鎮飲用水應急求援領導小組

          組 長:

          副組長:

          成 員:

          (二)領導小組職責分工

          組 長:負責指揮、協調突發性或較大飲用水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

          副組長:協助組長負責應急救援的具體指揮工作,率領有關人員趕赴事故發生地,積極協調配合醫療單位和有關部門開展救援工作,調查事故原因,處理善后工作。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鎮水利站,由林海民兼任辦公室主任,辦公室的主要職責是傳達領導小組的指令,負責召集協調各應急人員統一行動,及時了解和掌握事故處理進展情況,負責組織對外發布事故信息。

          (三)突發污染飲用水安全事故應急處理,指揮部下設搶險應急機動組、后勤保障組、環境污染現場處置專業組、宣傳接待組、衛生防疫組、事故調查組。

          1.搶險應急機動組

          組 長:盛大偉(黨委副書記)

          成員單位:派出所、各村民兵連。

          職責:負責召集派出所、鎮應急分隊、各村基干民兵組成臨時搶險隊伍,主要負責現場警戒,維護社會秩序,疏散撤離污染區人員和實施搶救工作。

          2.后勤保障組

          組 長:黃哲峰(黨委副書記)

          成員單位:黨政辦、財政所、派出所、交管站。

          職責:及時組織車輛,優先運送救助人員,物資生活必須品,保障道路交通暢通,確保應急車輛及時到達事故現場,必要時采取道路交通管制措施。

          3.環境污染現場處置組

          組 長:李 霖(主任科員)

          成員單位:綜治辦、衛生院、黨政辦、電管所。

          職責:負責收集污染飲用水安全事故相關資料。

          4.宣傳接待組

          組 長:侯東鵬(黨委委員、武裝部長)

          成員單位:黨政辦、宣傳辦。

          職責:負責統一報道飲用水安全事故處理情況。

          5.衛生防疫組

          組 長:孫麗娜(副鎮長)

          成員單位:中心衛生院、各村衛生室。

          職責:負責調查事故原因以及可能引發的中長期環境影響,提出應對措施,擬定調查報告,提出對事故的初步意見。

          6.事故調查組

          組 長:鮑金墩(黨委委員、紀委書記)

          成員單位:派出所、安監所、水利站

          職責;負責調查事故原因以及可能引發的`中長期環境影響,提出應對措施,擬定調查報告,提出對事故的初步處理意見。

          四、應急處理措施

          (一)封鎖事故現場,嚴禁一切無關人員、車輛和物品進入事故危險區域,開辟應急處理專業人員、車輛及物資進出的安全通道,維持事故現場的社會治安交通秩序。

          (二)控制污染源,根據發生事故的類別,采取特定的污染防治技術措施,及時有效地控制事故的擴大,消除污染危害并防止發生次生災害。

          (三)清理事故現場,消除危害后果,針對事故對人體、空氣、水體、土壤、動植物所造成的危害,迅速采取有效的技術措施進行事故處理,防止污染危害的蔓延。

          (四)對受到污染危害的人員做好安撫善后處理和社會穩定工作。

          五、應急處理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各村、鎮直各部門務必充分認識飲用水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的重要性,務必強化責任,服從統一指揮,協調動作,責任到人,高效有序實施飲用水安全事故的預防和應急處理工作,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確保環境安全。

          (二)嚴肅紀律,確保令行禁止,聽從指揮,拒絕推諉、推延執行指揮部命令,導致貽誤事故處理時機,造成重大損失的,必須嚴格依法依紀追究行政責任,構成犯罪的,提請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安全飲水應急預案 6

          為保障歷城區廣大農村居民的生活用水,在極端嚴寒天氣下,切實做好安全供水工作,按照上級有關部門的要求,結合實際情況,特制定本預案:

          1、落實防寒保溫措施。

          一是平原水廠提前組織對供水設備和管線進行隱患排查,對可能受低溫影響的設備和管道及時采取防凍措施,確保設備和管道在寒潮來臨時能夠正常運行。

          二是山區地質特殊,凍土層較厚,土體的凍脹可能會造成管道損壞,加強對供水設施的巡查維護,室外自來水立桿進行保溫處理,確保供水設施正常運轉。

          2、做好山區自來水儲備。

          由于冬季降水量減少,機井內水位可能會下降,針對部分山區村莊短時間水源不足情況,村民家中都備有水窖、蓄水池等儲水設施,提前將蓄水池儲滿水,保障日常用水。

          3、做好水質跟蹤檢測。

          增加水質檢測頻率,科學投加藥劑,調整水處理工藝,確保水質達標。對群眾反映的水質變化問題及時采樣檢測,對采樣不合格水源立即采取應急措施,對合格水樣第一時間公布檢測結果,消除群眾顧慮,全力做好供水保障各項工作。

          4、提升應急保障能力。

          加大了對所轄供水設備和管線的.檢查力度,加密巡查頻次,發現問題、及時處理解決,避免出現管線冰凍現象;對于48小時內無法正常供水時利用車輛進行供水。各街道加強巡查維護、應急送水等措施,保障冬季安全供。

          5、保障信息暢通。

          通過12345熱線、各街道水務干部及時了解、處理解決人民群眾反映的有關供水問題,做到及時處理,件件有落實。

          安全飲水應急預案 7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指導全鎮各村(社區)供水應對工作,建立健全供水應急機制,正確應對和高效處置全鎮供水情況,最大限度地減少損失,保障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和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社會全面、 協調、可持續發展。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二)工作原則

          按照以人為本、預防為主;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統籌安排、分工合作;快速反應、有效解決的原則,堅持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活用水和飲水安全作為首要任務。

          (三)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全鎮各村因發生供水水源出現季節性缺水、村民操辦紅白喜事需水量增加、突發性供水事件等造成的一定范圍或一段時間不能正常供水的應急處置。

          二、組織機構與職責

          (一)組織機構

          成立木引鎮供水工作領導小組,負責領導、組織和協調全鎮供水的應急工作。

          組 長:

          副組長:

          成 員:

          領導小組辦公室下設在鎮水務站辦公室,由楊月欣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協調聯系各村(社區)供水保障工作。

          (二)供水應急指揮部職責

          (1)及時了解掌握全鎮各村(社區)供水情況,指揮、協調和組織應急工作。

          (2)審定全鎮供水應急工作預案。

          (3)在應急響應時,負責協調鎮供水應急工作領導小組、 鎮飲水專班、衛生防疫、醫療救護等相關部門采取相應措施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三)鎮農村供水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職責

          (1)起草全鎮供水應急預案。

          (2)負責全鎮供水信息的收集、分析、整理,并及時向應急 指揮部報告。

          (3)對需應急供水的組作具體分析后先組織采取應急供水車拉水供應或分時供水等措施。

          三、農村供水事件分類

          (一)因持續干旱導致水源水量減少或枯竭,以致發生“水荒”的供水問題。

          (二)由于其它原因,造成大范圍或全部停水。

          (三)飲用地下水位突然變化,造成水源緊缺,不能正常供水。

          四、應急預案體系

          全鎮應急預案:村(社區)負責飲水工作的同志負責編制完成本村(社區)供水應急預案,報鎮人民政府備案。

          五、預防和預警

          信息的'報送和處理,應快速、準確、翔實,重要信息應立即上報,因客觀原因一時難以準確掌握的信息,應及時報告基本情況,同時抓緊了解情況,隨后補報詳情。

          六、應急響應

          (一)總體要求

          村供水應急指揮機構負責組織實施本區域內事故應急、搶險、排險、搶修、恢復重建等方面的工作。

          凡鎮上應急預案啟動,村級預案隨之自行啟動。

          (二)應急響應

          當發生農村缺水問題時,要啟動相應預案。

          (1)供水應急領導機構在接到各組報告后,迅速組織相關部門進行會商,作出應急工作部署,同時立即派出現場工作組,對有關情況進行調查、核實,協助做好缺水供水工作。

          (2)供水應急領導機構派出工作組,指導各村做好缺水供水工作。

          (3)各級應急領導機構必須立即趕赴現場,先期進行處置, 并在鎮工作組抵達時配合做好應急供水工作。

          (三)應急處理

          當農村供水事件發生,造成村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不到保障時,啟用應急備用水源,異地調水,購買蓄水設備,組織技術人員對飲水設施進行搶修等措施保證村民的基本生活用水。

          七、應急處置

          (一)因持續干旱引起的水源水量不足的農村供水。

          1.啟用備用水源;

          2.通知村民做好儲水準備,控制好調蓄設施工況等方便用戶儲水;

          3.關停部分取水設施,按“先生活后生產”原則,采取分時段、應急供水車送水、分區域等方式調度供水,確保群眾生活用水正常;

          4.利用啟閉管網中閥門等手段,實行限時、限量、定點供水,確保學校、醫院等重點單位用水。

          (二)地下水位突然變化,造成水資源緊缺,不能正常供水, 由鎮應急領導機構統一指揮,積極采取其他相應的辦法恢復供 水。

          八、應急保障措施

          (一)組織保障

          明確人員及職責,根據農村供水等級,迅速作出反應,組織會商,從組織上保障供水得到及時、有效的處理。

          (二)通信與信息保障

          要安排人員輪班值守,保證信息及時、準確、快速傳遞。確保在應急狀態下應急指揮部與各有關部門及現場各應急搶險隊伍之間的聯絡暢通。

          (三)物資保障

          供水應急指揮機構根據供水應急需要,制定搶險、救援物資調配方案。發生事故時,統一對物資進行調配,確保物資及時供應。

          (四)交通運輸保障

          保證緊急情況下應急交通工具的優先安排、優先調度、優先放行,確保運輸暢通。

          (五)治安維護

          村警要負責做好受災區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嚴厲打擊破壞救災行動和工程設施安全的行為,保證救援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正常社會秩序。

          安全飲水應急預案 8

          一、編制背景、目的

          由于我鄉主要飲水工程基礎較薄弱,農村群眾供水方式主要以小型集中和分散供水為主,水源主要為地表水,水量受季節影響較大。季節性缺水主要集中在春冬兩季。分布在全鄉各村、社水源相對匱乏的地方,較為分散。農村飲水安全是“兩不愁、三保障”“群眾最不滿意10件事”整治工作的重要內容,是關乎群眾生產生活和生命健康,是脫貧退出的重要考核指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飲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取水許可制度實施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我鄉實際,為助推全鄉脫貧攻堅“整市摘帽”,保證農村群眾飲水安全,結合溪口鄉實際,制定本預案。

          二、強化領導

          在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按照“預防為主、有備無患”的總體要求,鄉村兩級聯動,分級負責,確保缺水農戶飲水安全問題得到及時有效解決。

          三、組織體系與職責

          在黨委政府統一指揮下,成立應急處置指揮部,指揮長由鄉長鄒粟擔任,副指揮長由分管領導陳小俊擔任,成員由鄉河長辦和各村村主任擔任,下設辦公室在鄉河長辦,陳小俊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孟宇賢同志協助負責辦公室日常事務,電話:。

          應急處置指揮部主要職責:及時掌握全鄉飲水基本情況,及時向鄉黨委、政府主要領導報告重大問題,提出應急措施建議,具體指揮、調度、協調處理,確保第一時間掌握問題、第一時間解決,確保群眾飲水安全,確保社會穩定。

          四、主要措施

          1.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在出現飲水不安全時,應急處置指揮部值班制度與鄉干部值班制度合并,實行鄉干部24小時輪流值班制度,及時收集農村飲水安全信息。

          2.實行信息報送制度。對農村出現飲水問題,各村能夠解決的.,應在當天內上報處理結果;

          各村不能解決的,需要應急處置指揮部出面調度,應在發現問題半小時內上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3.確定應急備用水源。對于可能出現季節性缺水的村社,要確定應急備用水源,以備急時所需。同時要做好蓄水保水和水渠暢通工作,保障應急所需。(應急備用水源地分布情況:后壩溝村應急備用水源地:王家溝;

          樓壩河村應急水源地:樓壩河;

          向家巖村應急備用水源地:柏家溝,朱家溝;

          喻家梁村應急水源地:杜家溝、王家溝;

          雙龍廟村應急備用水源地:黨家溝、王家溝、許家溝;

          4.應急措施

          ①針對少數偏遠吊腳戶存在季節性缺水,不能滿足正常用水需求,要備有送水車輛,及時送水應急,確保群眾生活用水不受影響。可利用附近區域水池或其它儲水設施設備(水缸、水桶等)緩解季節性缺水。(適用村包括向家巖村)

          ②針對山洪、地質、暴雨災害的采取補充維修管道、水池等方面的工程措施進行處理。

          ③針對水質污染的發布緊急通知,通知到戶到人并組織運送應急用水,及時采取措施補充水源。

          ④針對水量不足的,采取增加管道、補充水源、應急送水等多種措施予以解決。

          ⑤針對水質不達標(集中供水、分散供水)采取絮凝、沉淀、消毒藥物等措施進行處理。

          ⑥預備應急車輛準備一臺,應急人員20名(民兵預備役)。

          5.應急信息和維穩工作由鄉辦公室統籌。

          五、應急響應

          1.鄉應急處置指揮部辦公室接到各村報告后,應立即向應急處置指揮部負責同志報告。

          2.應急會商。應急處置指揮部接到報告后,及時組織應急處置指揮部相關成員單位會商,必要時可邀請有關專家參加,確定應急處置措施。同時,及時向市政府報告。

          3.啟動應急預案。確定應急處置措施后,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傳迅速達有關單位執行。

          4.應急處置指揮部辦公室對應急處置全過程進行管控,及時掌握基層情況,報告新出現的問題,確保指揮部有力有序指揮,確保應急達到預期目的。

          六、保障措施

          1.經費保障

          鄉財政應編制應急工作經費,保證應急措施所需的物資、監測、工程建設等費用。

          2.通訊與信息

          保證應急信息報送所必需的通訊設備,做到渠道暢通、快捷,充分利用電話、網絡、傳真等現代通訊手段。

          3.宣傳動員

          組織應急演習,并及時總結,不斷完善應急預案。在應急事件期間,各有關單位要積極協助做好群眾工作,保持社會穩定,并積極動員社會力量參與應急處置。

          七、各村根據實際情況,制定農村供水管理制度和飲水安全應急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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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供水關系到廣大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和身體健康,是構建和諧社會和全面實現小康目標的一項重要任務,為加強和規范供水突發事件應急工作,有效預防和妥善處置各類供水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和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公共利益,保持社會穩定,確保青山鎮鎮、村集中供水工程供水安全,結合青山鎮鎮、村集中供水工程供水實際,制定本預案。

          (二)工作原則

          集鎮供水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應遵循“以人為本、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的原則,堅持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作為各項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最大限度的減少或避免突發事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其他危害。堅持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的原則,對一般事故由自來水供水單位統一領導和部署,重、特大事故必須逐級上報,服從上級部門的統一領導和指揮。

          (三)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城市供水條例》、《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污染防治管理規定》、《取水許可制度實施辦法》、《城市供水水質管理規定》、《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飲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規及相關文件。

          (四)突發事件分類

          鎮、村供水突發事件主要分為5類

          (1)供水主管道由于各種原因突然斷裂,造成局部或大面積停水。

          (2)由于其他原因,造成集鎮大范圍或全部停水。

          (3)飲用地下水位突然變化,造成水源緊缺,不能正常供水。

          (4)水源遇到突發性污染,水質發生重大變化,不能正常使用。

          (5)傳染病疫情及安全渡汛。

          (五)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青山鎮鎮、村集中供水工程的突發性供水事件造成的大范圍或長時間不能正常供水的應急處置。

          二、組織機構與職責

          (一)供水應急領導機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二)集鎮供水應急工作參與部門

          參與部門:派出所、水利站、鎮行政綜合執法大隊、醫院、學校、各村

          (三)防疫部門:青山鎮衛生院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余忠武任主任,張夢賢負責領導小組日常工作。應急響應時,提出報告和建議,并檢查和報告執行情況。

          (四)組長、副組長工作職責:

          1、統一領導,分級負責。明確各有關部門、供水單位相應職責及應急工作程序,有效地處置突發性事件。

          2、統籌協調,快速反應。統籌安排各相關部門應急工作任務,加強協調與合作,密切配合,確保重大信息及時報告、準確傳遞、快速處置。

          3、長效管理,落實責任。以保障鎮供水安全為首要目標。在緊急情況下,啟用應急供水預案和應急響應程序,落實供水突發性事故應急責任機制。

          (五)成員職責:

          供水應急領導小組成員按照各自職責,負責本預案實施過程中重大事項的指導,協調和保障工作。

          1、突發事件調查及安置組:由余忠武任組長,張夢賢同志任成員。辦公地點設在水利站,其主要任務是:負責對突發事件進行快速調查、評估、統計上報和理賠工作;發布消息等。

          2、醫療救護組:由蔡文慧任組長,蔡文慧和醫院內所有工作人員任成員。辦公地點設在青山鎮衛生院,其主要任務是:組織醫療、防疫機構人員進入疫情區;設立臨時搶救中心,及時搶救醫治傷員;做好疫情區消毒和控制疫情工作;組織轉運傷員;采購、儲運、調配藥品等。

          3、治安保衛組:由蔣崇玖任組長,派出所和鎮行政綜合執法大隊所有工作人員任成員。負責安全保護工作,維護社會秩序,維護事故現場區域及周邊道路交通管制和交通疏導工作,嚴厲打擊各種破壞供水設施及危害公共安全的各種行為發生。

          4、如發生突發事件,各村負責人應積極配合各項工作。

          三、運行機制

          建立完善的供水突發事件預警、報告、處置機制,在集鎮應急領導機構的統一指揮下,充分履行各部門職責,團結協作、高效運轉,做好各類突發事件的'預警、報告、處置工作。

          (一)預警機制

          要切實加強日常供水全過程的管理,及時掌握天氣變化,水源水環境、供水水質、地下水位變動等情況,并按規范要求定期檢測分析,出現非正常情況提前預警,逐級上報。

          (二)報告制度

          應急領導機構成員必須保持電話暢通,遇突發事件,立即響應;確定事件真實狀況后逐級上報,并對事故進展情況定期續報;確保上報情況及時、準確。

          1、情況報告

          對供水突發事件報告,必須堅持迅速、準確、逐級上報的原則,報告內容必須客觀真實,不得主觀臆斷,特殊情況根據上級領導要求匯報。

          2、報告主要內容、

          突發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信息來源、事件性質、影響范圍、事件發展趨勢和已經采取的措施等。

          3、終止程序

          上級有關部門或應急機構根據時間處置進展情況決定是否終止程序,并在程序終止一個月內提交書面報告。總結報告要就事件基本情況、事件原因、發展過程及造成的后果進行全面分析、評價,并總結主要經驗教訓以及對相關責任人的處理等。

          (三)信息發布

          對供水中的突發事件,要根據其類別和性質由集鎮辦事處決定發布。停水期間,要向全社會進行節水宣傳教育,力爭將損失降到最低點,并最大限度穩定群眾的恐慌心理。

          (四)應急處置

          1、對于供水主管網突發性斷裂,造成局部不能正常供水,由應急領導機構迅速組織相關人力、物力連續搶修,停水時間不得超過3天。

          2、出現嚴重干旱,地下水位突然變化,造成水源緊缺,不能正常供水,由鎮應急領導機構統一指揮,積極采取其他相應的辦法恢復供水,如打深井等。

          3、水源遇到突發性污染,水質發生重大變化,造成不能供水的突發事件,由集鎮應急領導機構動員全社會相關力量予以處置,并及時關閉受污染水源,或根據需要組織人力物力尋找其它水源。

          4、為確保在發生傳染病疫情及大汛期間的供水安全,醫院的衛生防疫科或聯系有關檢測部門要加強對水質的檢測,確保供水安全。

          四、應急保障措施

          為切實保障供水突發事件得到妥善處置,各參與部門必須協調配合、全力支持。

          (一)處理主管網斷裂事件中,供水單位應有充足的物料儲備,其它部門要無條件服從管道搶修大局,其它問題待恢復正常供水后逐步解決。

          (二)由于水源污染或水質發生重大變化造成集鎮全部停水時,衛生院和供水單位在迅速切斷污染源的同時,要積極組織相關人員對管網進行消毒,加強防疫工作,并對受害人進行及時檢測、救治。應急領導機構應立即動員其它單位全力以赴,提供水源,搶險單位應迅速組織人員。

          (三)加強防汛搶險物資準備,各社區要備足沙土、編織袋及排水設備,嚴防主管道出現問題,一旦發生險情,應急領導機構要立即組織常備搶險隊伍到場,聯系供水單位,快速搶修,確保供水安全。

          五、宣傳及培訓

          為確保供水突發事件時,招之即來,來之能戰、戰之能勝,各參與單位要在平時結合自身的工作,向群眾宣傳應對突發事件的相關知識,要在日常維修中有針對性的培訓管網快速搶修技能,要確保水質合格并定期檢測,真正做到有備無患。

          六、附則

          本預案自2022年1月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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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編制總則

          1.1編制目的

          指導全縣農村飲水安全工程供水保障應急工作,建立健全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機制,防止和減少農村飲水安全事故的發生。有計劃、有準備地做好農村應急供水保障工作,有效預防、正確應對并妥善處置農村飲水安全工程供水突發性事件,建立緊急情況下快速、有效的事故搶險和應急處理機制,最大限度地減小突發事件對人民群眾生活造成的影響,切實提高預防和處置突發事件的規模,為有效保障農村居民飲水安全,維護人民的生命健康,穩定廣大人民群眾生產生活正常秩序,保持社會穩定,促進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構建和諧社會和全面實現小康目標,根據正陽縣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管理現狀及供水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家突發性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突發性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件》等國家法律、法規;《國家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國家防汛抗旱應急預案》、《河南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強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管理工作的意見》等部門規章和文件;地方性相關法規等。

          1.3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預防為主。

          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健康和飲水安全作為首要任務,建立健全預防預警機制。加強培訓和演練,強化應急準備和應急響應規模,鼓勵群眾報告突發性供水安全事件及其隱患,及時處置可能導致飲水安全事故的隱患。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

          在上級主管部門的統一領導下,分級建立鄉(鎮、街道辦)供水安全應急指揮機構,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確定不同等級的安全事件及其對策,落實應急責任機制。鄉(鎮、街道辦)供水應急指揮機構在縣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和協調下,組織開展事故處理、事故搶險、供水恢復、應急救援、維護穩定、恢復生產等各項應急工作。

          (3)統籌安排,分工合作。

          以縣政府為主體,整合資源,統籌安排各部門應急工作任務,加強協調配合和分工合作,處理好日常業務和應急工作的關系。請求上一級人民政府各有關部門視情況給予協調、指導、技術支持并組織力量全力支援。

          (4)快速反應,有效控制。

          突發性事件發生以后,各級應急指揮小組應根據應急預案要求快速作出反應,組織會商,啟動相應預案,有效控制事態蔓延。在供水事故處理和控制中,以保證農村人民群眾的生活用水為重點,采取強有力措施和一切必要手段,把事故范圍和影響降至最小程度。

          1.4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全縣范圍內農村飲用水安全突發性事件的預防和應急處置。主要包括:

          (1)發生特大旱情導致的飲用水源取水量嚴重不足:季節性缺水導致的供水管網末端用水戶水量嚴重不足;

          (2)地震、洪澇、火災等自然災害導致供水水源、凈水構筑物、供水工程構筑物、機電設備或輸配水管網遭到破壞;

          (3)供水管網遭受人為或自然因素導致的管網爆管;

          (4)氣象原因導致的供水設施冰凍破壞;

          (5)飲用水源保護區或供水設施遭受生物、化學、毒劑、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質等污染,致使水質不達標;

          (6)爆破、采礦等人為活動或地質變遷等導致供水工程水源枯竭;

          (7)因其它原因,導致用水戶飲水困難的。

          2基本概況

          2.1 自然地理概況

          地理位置:正陽縣位于駐馬店市東南部,地處淮北平原,南與羅山、信陽隔淮河相望,東臨新蔡、息縣,背靠汝南、平輿,西與確山接壤,處于北緯32°16′~32°47′,東經114°12′~114°53′之間,東西長64.5km,南北寬57km。正陽縣西鄰京廣鐵路、京港澳高速公路、“107”國道,東鄰京九鐵路、“106”國道、大廣高速,境內省道明臨路、開龔路貫穿全境,交通便利,電力充沛。

          地形地貌:正陽縣地處大別山前傾斜平原區。西部有緩坡、低崗,其余為淮河沖擊湖平原。地勢西北高,東南低。縣西北宋店崗地勢最高,海拔102米;縣東部岳城地勢最低,海拔40米;平均海拔78.8米。地表坡降1/1000~1/1500。

          水文氣象:項目區位于北亞熱帶向暖溫帶過渡地帶,氣候溫和,雨量充沛,季風進退與四季交替較為明顯,適合各種作物生長。但降雨分布不均,易旱易澇。根據正陽縣氣象站資料,項目區多年平均氣溫14.9℃,平均日照為2137h,無霜期229d,多年平均降水939mm。降雨年際間變幅很大,最大年降水量為1558.4mm(1956年),最小年降水量為468.5mm(1955年)。降水在年內分配極不均勻,夏季降水比較集中,6-9月份降水占年降水量的60%;而10月至下年5月份降水占40%,尤其冬季(12月至下年2月)降水量最小,只占年降水量的8%左右,全年主導風向為偏北風,夏季為偏南風,平均風速2.5m/s。

          水文地質:本區地層屬華北地層區的豫東小區,區域地質構造上處于中朝準地臺的邊緣地帶,南嶺秦嶺緯向復雜構造帶東延部分的中部,構造單元屬于中朝準地臺之華北坳陷的駐馬店—淮濱凹陷地帶。基底構造較為簡單,基底為古生代石炭系或奧陶系、寒武系海陸交叉相和海相沉積的陸源碎屑巖及碳酸鹽巖類地層,以后直接沉積了第三系陸相地層,上部則覆蓋了第四系沖洪積地層;地質活動相對較弱,主要表現為區域性的緩慢抬升。

          河流水系:項目區正陽縣屬淮河流域,有淮、汝河兩大水系,其中淮河干流由陡溝鎮田灣入境,經皮店鄉潘店到大林鎮的范莊入息縣,境內全長54km,流域面積1217km2,過境水21.66億m3,主要支流有閭河、清水河、田白河、陡溝、祝大堰、三門堰、涂店堰等。汝河水系流經縣城東、北的七個鄉鎮,境內全長75km,流域面積687km2,過境水0.63億m3,主要支流有慎水河、黃大港、文殊河、東公正溝、西公正溝、付港等。

          縣境內流域面積100km2以上的主要河流有清水河、慎水河、閭河、黃大港等5條,30km2以上支溝17條,5~30km2的支溝42條。縣境內河流主要靠自然補給,汛期與雨季同期,水位變化顯著。夏季雨量集中,水位急劇上升,為豐水期;干旱季節,流量很小,甚至斷流。

          2.2社會經濟發展概況

          正陽縣位于河南省南部,駐馬店東南部淮汝之濱,處于亞熱帶向暖溫帶過渡地帶,屬大陸性季風氣候。轄20個鄉(鎮)、282個行政村,總人口87萬人,其中農業人口81.039萬人。全縣總土地面積1903.0km2,耕地面積210萬畝,主要以農業為主,糧食作物主要盛產小麥、玉米、大豆等,經濟作物主要盛產油菜、花生等。

          2.3水資源開發概況

          地表水資源:根據《正陽縣農村飲水安全工程水資源論證報告書》正陽縣近期平均地表水現狀均值利用量為3168.5萬m3,占地表水資源量23050萬m3的13.74%,占可利用量54954萬m3的5.77%。當地地表徑流主要產于汛期,時空分布極其不均。

          地下水資源:根據《正陽縣農村飲水安全工程水資源論證報告書》正陽縣地下水資源量為31904萬m3,其中山丘陵區地下水資源量4624萬m3,洼坡區地下水資源量7879萬m3,平原區地下水資源量18902萬m3。正陽縣地下水可利用量為30525萬m3。

          淺層地下水資源量是指與大氣降水和地表水體有直接水力聯系的動態淺層地下淡水量。構成地下淺層淡水調節儲量的主要因素為降雨入滲補給量、灌溉回歸量和潛水蒸發消耗量。淺層地下水位在抽水后下降速度很快,且補給恢復較慢,容易形成地下水疏干。

          中深層地下水資源埋藏于50~200m深度內,含水層較多,富水性較強,且水質良好,符合飲用水水質標準,根據正陽縣多處中深井成井資料分析巖性為中更新同和下更新統細粉砂、中細砂、粗中砂、砂礫石及泥質混粒砂、砂礫石組成,頂板埋深72.94~92.76m,底板埋深176.20~202.27m。砂層累計厚度33.00~82.00m,水位埋深19.23~34.00m。

          水資源利用現狀:目前,正陽縣地表水供水量0.71億m3/年、地下水供水量0.71億m3/年;工業用水量0.07億m3/年,農業用水量1.68億m3/年。

          水資源污染狀況:隨著工農業的迅速發展,人口的增長和城鎮化的發展,工業廢水和生活污水日益增加,正陽縣的地表水資源均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清水河等河流大量接納上游城市廢污水,水質嚴重惡化。據相關監測結果顯示:COD1090毫克/升,超標69倍;高錳酸鹽指數393毫克/升,超標60倍。

          水質污染嚴重的村鎮的水質化驗表明,硫酸鹽、硝酸鹽、總硬度等均超標0.3~1.3倍。

          由于地表水的污染和使用污染水灌溉,淺層地下水也遭到不同程度的污染。不合格的項目主要有:渾濁度、肉眼可見物、總硬度、鋅、錳、鐵、氟化物、溶解性總固體、硫酸鹽、耗氧量、硝酸鹽等。

          2.4農村飲水安全總體情況

          截至到2021年底正陽縣共有農村供水工程106處,農村飲水人口81.039萬人,其中集中式供水工程106處,千噸萬人供水工程19處,涉及全縣20個鄉鎮282個行政村居委會,水源類型均為地下水,供水規模50939.96m3/d,受益人口81.039萬人;實現了農村自來水“村村通”,自來水入戶率達到90%以上。正陽縣農村供水工程均開采中深層地下水作為供水水源,經過多年的監測,水質優良,不必經過凈化處理,僅配備消毒設備即可直接通過供水管網配送到千家萬戶飲用,正陽縣各農村飲水安全工程項目中均配有消毒設備。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竣工驗收后均移交受益鄉鎮政府或行政村管理使用,為加強運行管理,縣水利局制度了各項運行管理制度和機電操作規程,裝訂存放在各供水管理廠(站)中,便于管理人員掌握運用。

          工程運行管理情況:正陽縣農村供水工程整體由縣中小型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設管理局管理,各供水工程經營管理方式有供水公司、個人承包經營等方式,水價按2.5元收取及收費率基本達到92%、水質檢測設備配套不完善、千人以上工程水源區保護和劃定水源保護范圍工程全部已經完成、規模化工程持證上崗人員合理。

          2.5對標評估農村供水現狀

          隨著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和鄉村振興深入推進,廣大農村群眾對農村供水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我省農村供水工作現狀與群眾的期盼、工作實際中還存在不同程度的差距和短板。

          依據農村供水新的標準,河南省要求萬人以上工程覆蓋人口比例達到90%,地表水源覆蓋受益人口比例達到90%,縣級集中管理農村集中式供水工程的比例90%以上,千人以上工程計量設備和水費收繳率均達到95%以上。

          2.5.1集中式供水工程供給質量不高

          正陽縣現有農村規模化供水工程19處,占農村集中式供水工程的18%。供水受益人口約占農村集中式供水工程受益人口的36.2%。規模以下小型集中式工程87處,占集中式供水工程總數的82%。受益人口占集中式供水工程的63.78%;城市供水管網向農村延伸發展不足。目前城市供水管網未向農村延伸。

          2.5.2供水水源可持續安全保障能力不足

          正陽縣農村集中供水工程供水水源全部為地下水。過度依賴地下水源供給,引起地下水位下降、水質物理化學變化等問題突出。多處水源井水泵隨著水位降深多次下潛,導致部分水源井報廢,水源面臨枯萎狀態,供水保障能力下降。

          2.5.3經營管理集約化程度不高

          正陽縣農村供水現狀受工程產權水權確權不到位、工程布局分散、各鄉鎮經濟發展水平存在差異、用水激勵約束機制不健全等影響,農村集中式供水工程管理主體和經營主體不能有效分離,專業化管理和市場化經營程度不高,受益農民不能享有均等化的公共服務。

          2.5.4水價機制較為合理

          正陽縣大多數集中供水工程供水水價略高于運行成本水平。水費收取率較高,加上縣財政的維修基金,能夠維持工程良性運行。

          2.5.5信息化建設不足,精細化管理水平不高

          正陽縣萬人以上集中供水工程中,工程信息化設施簡陋,管理手段落后,無法有效進行信息化管理。萬人以下小型集中式工程絕大多數沒有信息化管理設施。信息化管理手段落后,增加運行管理成本,深刻影響供水價格和供水場站的長效運行。

          3 風險隱患

          3.1季節性缺水

          (1)季節性干旱缺水

          正陽縣農村飲水安全工程水源均為地下水,縣域內地下水水位較高,一般干旱年份地下水水源均能夠保證供水需求,但遇到極干旱年份,地下水下降較大,存在發生特大旱情導致的飲用水源取水量不足風險。

          (2)季節性供水不足

          正陽縣部分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年份較早,受建設資金限制,設計標準較低,雖然后期實施了鞏固提升工程,但是由于運行管線較長,存在一定的管道滲漏,加之部分工程鞏固提升工程是在原有工程的基礎場進行續建管網,致管網路線過長,特別是千噸萬人規模的大型集中供水廠,如汝南埠水廠、大黃供水站、徐圍孜供水站、雙屯水廠、雷寨水廠等,供水范圍較大,供水管網末端用水戶距離水廠較遠,每年5月~9月進入夏季,天氣炎熱,居民用水量增大,水廠供水負荷增加,供水管網末端用水戶水壓降低,導致部分用水戶缺水。

          3.2管網爆管

          正陽縣部分農村飲水安全工程供水范圍較廣,主管道線路較長,且供水管網多為沿道路鋪設,由于近年來經濟的快速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縣域內道路、房屋、綠化等基礎設施建設較多,存在施工過程發生人為導致的意外爆管隱患,特別是主管道的爆管,容易造成大面積用水戶停水。

          3.3水源污染

          (1)地下水水源污染

          正陽縣農村飲水安全工程水源均為中深層地下水,地下水受到污染的概率較小,但由于縣域內存在少數化工企業等,飲用水源保護區可能遭受生物、化學、毒劑、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質等污染,致使水質不達標的風險依然存在。

          (2)供水設施污染

          正陽縣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多數供水廠建有蓄水池(箱或罐)等儲水設施,供水廠為非完全封閉式管理,日常運行維護工作多數供水廠由個人承包管理、受管理人員數量等方面的影響,部分供水廠存在管理不嚴格,維護不及時等情況,蓄水池(箱或罐)等儲水設施存在一定的人為水源污染風險,如人為蓄意向蓄水池(箱或罐)投放污染物等。

          3.4洪澇災害

          正陽縣農村飲水安全工程水源均為地下水,水源基本不受洪澇災害影響。

          正陽縣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管網鋪設均為地下鋪設,根據氣象資料,縣域內冬季凍土深度小于管網埋設深度,不存在冰凍破壞管網導致停水的風險。

          4 預防與預警

          4.1預防

          (1)信息監測及收集

          各級供水管理部門對轄區內旱情信息、水源水污染信息等可能或已經發生的時間、地點、范圍、程度、危害及趨勢等進行全面監測,對轄區內供水工程構筑物、機電設備或輸配水管網遭到破壞等事故進行全面監測,發現供水工程取水建筑物、水廠構筑物、輸配水管網等發生自然或人為損壞事件時,及時向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重大及以上事件由領導小組辦公室向縣委、縣政府及上級應急領導機構報告。

          縣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縣供水安全事故的監測、檢查、預警工作,設立并公開供水安全事故報警電話,多渠道獲取本地區相關供水安全信息,對監測信息進行匯總分析,及時向縣政府及上級應急領導機構報告。

          (2)信息報告

          任何單位和個人有義務和權利報告突發性事件,發現供水工程、取水建筑物、水廠構筑物、輸配水管網等發生垮塌或人為破壞事件時,及時撥打報警電話向水行政主管部門或上一級應急領導機構報告。信息的報送和處理,應快速、準確、詳實,重要信息應立即上報,因客觀原因一時難以準確掌握的信息,應及時報告基本情況,同時抓緊了解情況,隨后補報險情。

          (3)預防工作

          增強群眾節水意識和對已建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的保護意識,做好飲水安全工程設施的檢查維修,按分級負責的原則儲備必需的應急維修物料,加強飲水安全工程管理的組織建設。

          各鄉鎮(街道辦)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要建立健全重大飲水安全突發事件的監測網絡,及時掌握事件信息,因地制宜地制定應對措施,為解決好飲水安全突發事件提供科學依據。

          4.2預警

          (1)預警

          根據信息監測和收集,認真組織討論分析,對可能發生的可以預警的突發事件進行預警。預警級別依據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緊急程度、可控性、影響范圍等因素和發展勢態,劃分為四級:1級(特別嚴重)、Ⅱ級(嚴重)、II級(較重)和IV級(一般),依次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表示。

          I級(特別嚴重):突發事件造成2萬人以上飲水困難或不安全的。

          II級(嚴重):突發事件造成1至2萬人飲水困難或不安全的。

          I級(較重):突發事件造成0.5~1萬人飲水困難或不安全的。

          IV級(一般):突發事件造成0.1~0.5萬人飲水困難或不安全的。

          (2)預警發布

          預警信息發布應標明突發農村飲水安全事件的類別、預警級別、起始時間、可能影響范圍、警示事項、應采取措施和發布機關等。預警信息的發布、調整和解除可通過廣播、電視、報刊、通信、信息網絡等方式進行,對老、幼、病、殘、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學校等特殊場所應當采取有針對性的公告方式。突發農村飲水安全事件的信息發布應當及時、準確、客觀、全面,由上級主管部門在主流媒體上發布。

          4.3預警控制

          (1)在預警狀態下,縣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立即啟動飲水安全事故應急準備工作,按照應急領導小組的要求,落實各項預警控制措施。

          (2)在供水連續不足狀態下,當供水單位缺乏更進一步的有效控制手段,并有可能危及安全供水時,應及時向縣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提請研究決定實施特殊時期限水方案。

          (3)在水源污染或有人為投毒行為發生時,供水單位值班調度人員應立即停止供水,同時告知所有用水戶停止使用,防止事態進一步擴大,同時將情況報縣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領導小組辦公室及時向縣政府報告,衛生、防疫等相關職能部門立即對水源、管網水質進行跟蹤檢測、消毒,防止污染面積擴大,并運用送水車向所涉及的群眾送水。

          (4)在供水設施恢復正常運行、污染已解除、管網已消毒、能達到正常供水標準時,縣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應研究決定宣布解除預警狀態。

          5 應急響應

          出現供水安全事件,供水單位應立即向上級飲水安全應急領導機構和當地政府報告,并先期進行處理。各級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機構在獲取信息后,應在1小時內向上一級應急領導機構和當地政府報告。

          對應全縣飲水預警等級,應急響應劃分為四級,發布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預警的同時,立即啟動相應等級的'應急響應。縣級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負責全縣重大供水事件的指揮調度。鄉鎮(街道辦)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實施本區域內事故應急、搶險、排險、搶修、恢復重建等方面的工作。供水單位負責本單位供水突發事件的處置。凡上一級應急預案啟動,下一級預案應隨之自行啟動。

          5.1I級應急響應

          當發生特別嚴重供水安全事件(1級),造成2萬人以上飲水不安全時,應立即發布Ⅰ級預警,啟動I級應急響應預案,啟動以下工作程序:

          (1)工作會商

          縣級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在接到報告后,迅速組織相關部門和專家進行會商,部署應急工作,在1小時內將情況上報市政府及市應急辦公室。I級響應工作會商由縣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組長召集,參加人員包括縣應急領導小組成員、專家組成員,必要時邀請市水利局分管領導和有關專家參加;會商方式采用集體會商;會商內容包括調查、核實工作內容、指導方案、處置方案、救援方式等。

          (2)工作部署

          縣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接到報告后,領導小組組長應到達現場,迅速組織相關部門和技術人員開展工作,做出工作部署,明確工作責任。派出現場工作組,對有關情況進行調查、核實,督促、指導鄉鎮政府(街道辦)做好事件調查、搶險救援和處置工作。工作組由有關單位和部門負責人組成,實行分片包干。對帶有普遍性的問題,縣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召集有關單位負責人研究并提出解決辦法。

          有關鄉鎮(街道辦)應急領導小組派出工作組,協調配合縣級工作組和村組干群做好搶險救援工作。當地政府要把農村飲水安全應急工作作為首要工作,全力以赴,抓緊抓好,安排好群眾生活,保持社會大局穩定。

          (3)部門聯動

          縣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在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調度下,按照職責和工作要求,各司其職,協作配合,明確分工,并按照具體任務和要求,立即派出工作人員到現場指導工作,有效控制事態發展,最大程度減小損失。應急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應與當地政府一起發動群眾參與建筑物的搶險、修復工作,確保工程及早恢復供水。縣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根據需要,向上級提出支援報告。

          (4)宣傳動員

          新聞宣傳部門除適時報道飲水安全突發性事件處置情況及典型經驗、事跡外,要重點做好嚴重缺水緊急狀態的工作實施、水資源統一管制、節水限水措施的宣傳報道。各級應急機構應做好宣傳發動,穩定群眾情緒,防止發生疫情,防止發生恐慌,保持社會秩序穩定。

          5.2 Ⅱ級應急響應

          當發生嚴重供水安全事件(Ⅱ級),造成1至2萬人飲水不安全時,應立即發布Ⅱ級預警,啟動Ⅱ級應急響應預案,啟動以下工作程序:

          (1)工作會商

          縣級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在接到報告后,迅速組織相關部門和專家進行會商,部署應急工作,在1小時內將情況上報市政府及市應急辦公室。Ⅱ級響應工作會商由縣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副組長召集,參加人員包括縣應急領導小組成員、專家組成員。會商方式采用集體會商,會商內容包括調查、核實工作內容、指導方案、處置方案、救援方式等。

          (2)工作部署

          縣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接到報告后,領導小組副組長應到達現場,迅速組織相關部門和技術人員開展工作,做出工作部署,明確工作責任。派出現場工作組,對有關情況進行調查、核實,督促、指導鄉鎮政府(街道辦)做好事件調查、搶險救援和處置工作。工作組由有關單位和部門負責人組成,實行分片包干。對帶有普遍性的問題,縣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召集有關單位負責人研究并提出解決辦法。

          有關鄉鎮(街道辦)應急領導小組成員必須立即趕赴現場,先期進行處置,并在縣級工作組抵達事件發生地后配合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3)部門聯動

          縣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在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調度下,按照職責和工作要求,各司其職,協作配合,明確分工,并按照具體任務和要求,立即派出工作人員到現場指導工作,有效控制事態發展,最大程度減小損失。應急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應與當地

          政府一起發動群眾參與建筑物的搶險、修復工作,確保工程及早恢復供水。縣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根據需要,向上級提出支援報告。

          (4)宣傳動員

          宣傳部門除適時報道飲水安全突發性事件處置情況及典型經驗、事跡外,要重點做好特別嚴重缺水緊急狀態的工作實施、水資源統一管制、節水限水措施的宣傳報道。各級應急機構應做好宣傳發動,穩定群眾情緒,防止發生疫情,防止發生恐慌,保持社會秩序穩定。

          5.3 Ⅲ級應急響應

          當發生比較嚴重供水安全事件(Ⅲ級),造成0.5~1萬人飲水不安全時,應立即發布 Ⅲ級預警,啟動 Ⅲ級應急響應預案,啟動以下工作程序:

          (1)工作會商

          縣級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在接到報告后,迅速組織相關部門和專家進行會商,部署應急工作,在2小時內將情況上報縣政府。Ⅲ級響應工作會商由縣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召集,參加人員包括縣應急領導小組成員、專家組成員。會商方式采用集體會商,會商內容包括調查、核實工作內容、指導方案、處置方案、救援方式等。

          (2)工作部署

          縣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接到報告后,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應到達現場,迅速組織相關部門和技術人員開展工作,做出工作部署,明確工作責任。派出現場工作組,對有關情況進行調查、核實,督促、指導鄉鎮政府(街道辦)做好事件調查、搶險救援和處置工作。工作組由有關單位和部門負責人組成,實行分片包干。對帶有普遍性的問題,縣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召集有關單位負責人研究并提出解決辦法。

          有關鄉鎮(街道辦)應急領導小組成員應趕赴現場,先期進行處置,并在縣級工作組抵達事件發生地后配合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3)部門聯動

          縣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在領導小組辦公室的統一指揮調度下,按照職責和工作要求,各司其職,協作配合,明確分工,并按照具體任務和要求,立即派出工作人員到現場指導工作,有效控制事態發展,最大程度減小損失。應急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應與當地政府一起發動群眾參與建筑物的搶險、修復工作,確保工程及早恢復供水。

          (4)宣傳動員

          新聞宣傳部門要重點做好特別嚴重缺水緊急狀態的工作實施、水資源統一管制、節水限水措施的宣傳報道,各級應急機構應做好宣傳發動,穩定群眾情緒,防止發生疫情,防止發生恐慌,保持社會秩序穩定。

          5.4 IV級應急響應

          當發生一般供水安全事件(IV級),造成0.1-0.5萬人飲水不安全時,應立即發布IV 級預警,啟動IV級應急響應預案,啟動以下工作程序:

          (1)工作會商

          鄉鎮(街道辦)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在接到應急報告后,迅速組織相關部門和專家進行會商,在2小時內將情況上報縣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縣應急領導小組一般不組織正式的農村飲水安全突發性事件應急處置決策會商,必要時由縣農村飲水安全領導小組辦公室召集有關部門技術人員進行研究。

          (2)工作部署

          鄉鎮(街道辦)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在接到應急報告后,鄉鎮(街道辦)應急領導小組作出應急工作部署,并在2小時內將情況上報縣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鄉鎮(街道辦)應急領導小組負責備用水源調度工作,必要時啟用本鄉鎮(街道辦)農村飲水安全應急專項資金,并立即派出工作組,做好搶險救援、事件調查和處置工作。

          農村供水工程管理單位應立即向鄉鎮(街道辦)向總領導小組報告、并啟動本單位應急預案,先期進行處置,在鄉鎮(街道辦)工作組抵達事發地后配合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3)部門聯動

          鄉鎮(街道辦)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在領導小組辦公室的統一指揮調度下,按照職責和工作要求,各司其職,協作配合,明確分工,并按照具體任務和要求,立即派出工作人員到現場指導工作,有效控制事態發展,最大程度減小損失。

          (4)宣傳動員

          有關鄉鎮(街道辦)應急機構應做好宣傳發動,穩定群眾情緒。防止發生疫情,防止發生恐慌,保持社會秩序穩定,組織事件發生地群眾積極參與到農村飲水安全突發性事件的應急和恢復建設工作中去。

          5.5應急處理

          當供水安全事件發生,造成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不到保障時,當地政府可采取向用水戶派出送水車,啟用應急備用水源,異地調水,組織技術人員對工程建筑物進行搶修等措施,保證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

          (1)搶險救災

          在應急領導機構的統一指揮調度下,應急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各司其職,團結協作,有效控制事態蔓延,最大程度減小損失。

          (2)醫療救護

          事故發生地應急機構要配合當地政府加強對水質疾病和傳染病的監測、報告,落實各項防病措施,并派出醫療救護隊,緊急救護中毒、受傷人員。

          (3)動員社會力量與參與

          出現應急事件后,應急機構應與當地政府部門一起發動群眾參與建筑物的搶險、修復工作,確保工程及早恢復供水。

          (4)信息發布

          突發公共事件的信息發布應當及時、準確、客觀、全面,由縣級或縣級以上主管部門在主流媒體上發布。

          (5)應急結束

          當供水安全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到保證時,縣級應急領導機構可宣布應急結束。并協助鄉鎮(街道辦)、村應急機構進一步修復供水基礎設施,恢復正常供水。

          I級、Ⅱ級應急響應結束的發布,經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報縣應急領導小組全體會議審議后,由組長發布結束命令并在新聞媒體公布:III級、IV級應急響應結束的發布,經領導小組辦公室報縣應急領導小組副組長后,由副組長發布結束命令并在新聞媒體上發布。

          6 應急措施

          6.1季節性缺水應急措施

          (1)季節性干旱缺水

          針對季節性干旱缺水,當發生某個供水廠水源供水不足時,采取從鄰近供水廠拉水向用水戶送水的措施;當發生區域性水源供水不足時,則采取從地下水水位相對較高或水量充足的供水廠臨時拉水向用水戶送水的措施;當發生大面積區域水源供水不足時,則采取從縣域內或者周邊水庫臨時拉水向用水戶送水的措施。

          (2)季節性供水不足

          針對季節性供水不足情況,采取在供水壓力較小的管網線路安裝加壓泵,進行二次加壓供水,以滿足供水管網末端用水戶用水需求。對于不具備二次加壓條件的管網線路用水戶,應采取運水車送水的方式解決臨時飲水困難的問題,用水戶自行到臨時供水點取水。

          6.2管網爆管應急措施

          針對管網爆管引起的停水區域,采用運水車送水的方式解決臨時飲水困難的問題,用水戶自行到臨時供水點取水,并迅速對管網進行維修。

          6.3水源污染應急措施

          (1)地下水水源污染

          針對地下水水源污染的情況,應迅速組織專家技術人員對影響范圍進行研判,立即停止范圍內供水廠供水。按照就近的原則,采用運水車送水的方式解決臨時飲水困難的問題,用水戶自行到臨時供水點取水,待水源水質達標后恢復供水。

          (2)供水設施污染

          針對供水設施污染情況,供水廠應立即停止供水,切換備用供水設施或水源,如備用蓄水池(箱或罐)、備用水井等,不具備備用供水設施或水源的,按照就近的原則,采用運水車送水的方式解決臨時飲水困難的問題,用水戶自行到臨時供水點取水,待水源水質達標后恢復供水。

          7 后期處置

          7.1調查與評估

          供水安全應急終止后一周內,供水單位和縣、鄉鎮(街道辦)級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機構應向上級領導機構提交書面總結報告。總結報告應包括下列基本內容:事故原因、發展過程及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員傷亡、經濟損失)、分析評價、采取的主要應急響應措施及其效果,主要經驗教訓等。應急領導機構要對事故進行調查評估,總結經驗、找出問題,提出改進建議,進一步做好應急工作。

          7.2恢復重建

          恢復重建工作由事發地政府負責。需要縣政府援助的,由事發地政府提出請求,逐級上報。縣政府有關部門根據調查評估報告和受災地區恢復重建計劃提出解決建議或意見。衛生部門要繼續加強對水質的監測,指導水質達到國家《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的要求后,才能恢復供水。

          7.3獎勵與責任追究

          縣級有關部門對參加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處置工作做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對在處置工作中有失職、瀆職等行為或遲報、瞞報、漏報重要情況的有關責任人,要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給予行政處分,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8 應急供水水源和臨時供水點

          8.1應急供水水源

          根據正陽縣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實際情況,應急供水水源共分為地下水水源和地表水水源,針對具有多采水源井的供水廠,不同水源井互為應急供水備用水源;針對單水源井供水廠或多水源井均不能滿足供水要求的情況,按照就近的原則,供水廠之間互為應急供水備用水源;針對大面積地下水水源不能滿足供水要求的情況,選擇就近滿足飲用水水質的灌溉水源井或水庫等地表作為備用水源。

          8.2臨時供水點設置

          發生飲水安全應急響應啟動后,需要采取運水車送水的方式滿足用水戶用水需求時,應在各行政村設置臨時供水點,臨時供水點一般設置在村委會,用水戶自行到臨時供水點取水。

          9 應急機構

          縣、鄉鎮(街道辦)設立應急領導機構。成立正陽縣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負責組織指揮全縣農村飲水安全應急工作,各鄉鎮(街道辦)、供水廠(站)同時成立相應的應急機構,具體負責本轄區、本水廠(站)的飲水安全應急工作。

          9.1縣級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機構與職責

          正陽縣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組長由縣長擔任,副組長由副縣長擔任、領導小組成員單位由縣紀委監委、縣政府辦公室、縣發改委、縣財政局、縣水利局、縣應急管理局、縣公安局、縣交運局、縣民政局、縣衛健體委、縣氣象局、縣環保分局、縣文廣旅局、縣電業公司、縣電信公司。領導小組下設應急辦公室及專家組,應急辦公室設在水利局。

          (1)應急領導小組職責:

          貫徹落實國家、省有關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預防和應急救援的規定;及時了解掌握全縣農村飲水安全應急事故情況,指揮、協調和組織重大安全事故的應急工作,根據需要向上級政府和水利部門報告事故情況和應急措施;審定全縣農村飲水安全保障應急工作制度和應急預案;在應急響應時,負責協調財政、公安、水利、環保、衛生防疫、醫療救護等相關部門開展應急救援工作;負責指導、督促、檢查下級應急指揮機構的工作。

          (2)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

          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其職責是:起草全縣農村飲水安全保障應急工作制度和應急預案;負責鄉鎮(街道辦)、村供水突發性事故信息的收集、分析和整理,并及時向領導小組報告;協調指導事發地應急領導機構組織勘察、設計、施工力量開展搶險排險、應急加固、恢復重建工作;負責協調財政、公安、水利、環保、衛生、武警等部門組織救援工作;協助專家組的有關工作;負責對潛在隱患工程不定期安全檢查,及時傳達和執行縣政府的各項決策和指令,并檢查和報告執行情況;負責組織應急響應期間新聞發布工作。

          (3)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職責

          縣紀委監委:負責對各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及各鄉鎮(街道辦)履行飲水安全保障應急工作紀律情況進行監督。

          縣政府辦公室:統籌組織協調全縣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救援工作,協調對外(上)聯絡接待工作和其他重要事宜。

          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農村飲水安全應急工程規劃的報批、項目審批、計劃下達以及項目建設與管理的監管工作。

          縣財政局:保證農村飲水安全工程應急經費及時安排下撥和經費使用的監督、管理。

          縣水利局:負責全縣農村飲水安全應急工程的建設,負責提供農村飲水重大安全事故信息、應急預案以及工作方案編制,負責恢復農村飲水安全工程所需經費的申報和計劃編制,指導各鄉鎮(街道辦)飲水安全工程應急搶險救災工作。

          縣應急管理局:會同縣自然資源局、水利局等有關部門建立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平臺,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統一發布災情。負責組織編制縣級總體應急預案和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預案演練。按照分級的原則,組織協調重大災害應急救援工作并按權限作出決定;統籌應急救援力量建設,指導縣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建設。

          縣公安局:負責維持水事秩序,嚴厲打擊破壞水源工程、污染水源等違法犯罪活動。

          縣交通運輸局:負責組織應急搶險、救災及重點飲水安全保障工程的物資運輸;按照縣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的意見,為搶險、救災等車輛提供方便,免征過橋過路費。

          縣民政局:負責遭受農村飲水安全突發性事故群眾的生活救濟工作。

          縣衛健體委:負責農村遭受飲水安全突發性事故的衛生防疫和醫療救護工作及飲用水源的衛生保障。

          縣氣象局:負責提供短、中、長期天氣預報和氣象分析資料;負責提供實時雨情、旱情和災害天氣等氣象情況。

          縣環保分局:負責飲用水源水質監測,做好轄區內水源地保護工作,應急處理水污染事件。

          縣文廣旅游局:負責農村飲水安全法規、政策的宣傳,及時準確報道事故處理工作。

          縣電業公司:負責農村遭受飲水安全突發性事件后的電力保障。

          縣電信公司:負責農村遭受飲水安全突發性事件后的通信網絡建設與維護,確保通信聯絡暢通無阻。

          (4)專家組職責

          專家組由供水規劃、設計、水環境監測、衛生防疫等有關方面的專家組成,負責應急領導小組的技術支持工作。其職責是:參加領導小組統一組織的活動及專題研究;應急響應時,按照領導小組的要求研究分析事故信息和有關情況,為應急決策提供咨詢或建議;參與事故調查,對事故處理提出咨詢意見;受領導小組的指派,對事故處理給予技術支持。

          9.2鄉(鎮、街道辦)、村供水安全應急機構及職責

          鄉鎮(街道辦)政府成立相應應急領導機構,負責本地區內供水安全突發性事故的處置。主要職責包括:擬定鄉鎮(街道辦)、村供水安全事故應急工作制度,建立完善應急組織體系和應急救援預案;掌握本鄉鎮(街道辦)、村供水安全信息,及時向當地人民政府和上級應急領導機構報告事故情況;指揮協調本鄉鎮(街道辦)、村供水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9.3供水單位應急機構及職責

          根據當地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的搶險應急預案,供水單位結合本單位實際建立供水應急機制,制定科學合理的搶險應急工作方案,配備必要的搶修設備及應急隊伍,并定期組織演練。

          各供水單位需指定供水負責人,具體負責本單位的應急方案的實施,負責人及聯系方式見各供水廠供水保障應急預案。

          10 應急保障

          10.1組織保障

          縣、鄉鎮(街道辦)成立供水安全應急領導機構,明確人員及職責,根據供水安全事件等級,迅速作出反應,組織會商,從組織上保障供水安全突發事件得到及時、有效的處理。

          10.2資金保障

          縣、鄉鎮政府(街道辦)要設立農村飲水安全應急專項資金,列入財政預算,按照事故等級劃分,由應急領導機構報請縣、鄉鎮政府(街道辦),調用農村飲水安全應急專項資金。

          10.3物資保障

          各級領導機構制定搶險、救援物資調配方案。發生事故時,由當地政府統一對物資進行調配,確保物資及時供應。供水規模在1萬人以上的村鎮集中供水工程,應當建設適度規模的應急備用水源。

          10.4技術保障

          建立供水安全應急專家庫,為應急處置提供決策咨詢和服務,根據應急處置工作需要,調集有關專家和技術隊伍,支持現場應急處置工作。同時加強對供水工程管理人員的技術和應急處置培訓。并加強對分散供水戶的技術指導和宣傳。

          10.5醫療衛生保障

          當發生人員傷亡或飲水中毒事件后,應急領導機構要在當地政府協調下立即組織醫療衛生技術隊伍,調配醫療衛生專家,根據需要及時趕赴現場開展醫療救治、疾病預防控制等衛生應急工作。并調集必需的藥物、醫療器械等物資,支援現場救治和防疫工作。

          10.6交通運輸保障

          緊急情況下由縣應急領導小組組織公安、消防、交通等部門,承擔應急期間為農村居民解決臨時性吃水困難群眾的送水及供水設備維修等任務,保證應急交通工具的優先安排、優先調度、優先放行,確保運輸暢通。

          10.7隊伍保障

          各供水單位應成立各自的搶險隊伍,單位領導擔任各自的搶險隊隊長,當農村飲水安全事故發生后,各搶險隊伍在接到搶險命令后在規定的時間內趕到指定地點待命。由村組自主管理的工程,由鄉鎮應急機構組織應急搶修隊伍。

          10.8治安保障

          當地公安部門要負責做好受災區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嚴厲打擊破壞救災行動和供水工程設施安全的行為,保證救援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正常社會秩序。

          10.9通信與信息保障

          各級飲水安全應急指揮機構要設立專門的報警電話,安排人員24小時值守,保證信息及時、準確、快速傳遞。

          11 附則

          (1)預案的編制

          縣水利局負責編制全縣農村飲水安全工程保障應急預案。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負責編制本地區內農村飲水安全工程保障應急預案,并報縣人民政府備案。

          (2)預案的更新

          本預案由縣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管理,五年修訂一次,隨著相關法律法規的制訂、修改和完善或應急過程中出現的新問題、新情況,可適時提出修訂和更新意見,報縣政府審定后及時組織修訂和更新。

          本預案由正陽縣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生效。

          安全飲水應急預案 11

          為確保全鎮冬季農村飲水安全,解決因低溫冰凍災害造成的供水問題,積極應對可能出現的異常天氣造成的水源凍阻、水管水表爆裂等安全隱患,組建應急搶修處置隊伍,加強供水設施日常巡檢和動態管護,及時排查和處理各類管道受損及凍管隱患,切實提高全鎮冬季供水保障能力,結合我鎮飲水安全實際,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家突發性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山東省農村飲用水供水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

          二、工作目標。

          通過組織領導,精心安排,科學調度,落實各項應急處置措施,確保全鎮群眾冬季日常用水安全。

          三、編制原則。

          (一)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分級責任。鎮上成立冬季農村供水應急保障領導小組,充分發揮我鎮供水管理機構、片區供水管理、村級水管員“三級管理”運行機制,建立片區應急搶修隊伍,制定相應應急預案。

          (二)強化宣傳引導,注入預防意識。全鎮供水防凍的應急處置,應遵循預防為主,應急處置為輔,建立健全預防機制,加強宣傳防凍措施與應急演練,有效處理各類管道受損及凍管隱患,完善冬季凍管應急保障體系建設。

          (三)健全應急機制,快速有效處置。輸水、供水管道凍阻事件發生以后,常路鎮冬季農村供水應急保障領導小組根據應急要求快速作出反應,各應急搶修隊伍相應啟動應急處置措施,組織啟動相應預案,有效控制。

          (四)建立分類臺賬,夯實凍管基數。應急處置后,及時建立完善各類凍管臺賬,為下一步改造凍管提供有利基礎數據。

          四、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全鎮范圍內所有農村飲水安全工程水源、供水管道、閘閥、入戶設施凍阻預防和應急處置。主要包括以下凍阻事件:

          (一)引水水源管道及供水設施凍阻,導致飲用水源取水量嚴重不足;

          (二)輸水主管道凍阻,導致群眾無法取用水;

          (三)供水支管道凍阻,導致部分群眾無法取用水;

          (四)入戶供水支管道凍阻,井內設施及水表爆裂,導致個別群眾無法取用水;

          (五)因人為破壞導致水源及供水管道凍阻事件。

          五、健全組織領導。

          成立以常路鎮黨委副書記、鎮長宋愛霞任組長,包片班子成員、副科級干部擔任副組長,水利站、應急辦、各管理區書記為成員的常路鎮冬季農村供水應急保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鎮水利站,副主席李連峰擔任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全鎮農村飲水安全冬季凍阻防凍應急管理工作。

          六、職責與分工。

          (一)領導小組及辦公室職責。

          領導小組負責下達應急防凍工作的各項指令,決定啟動應急預案,決定成立突發性事件現場處置領導小組,督促檢查各在應急防凍過程中的履職情況,并作出處理決定。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統一組織協調防凍預防和應急處置工作,宣傳節約用水、冬季防凍措施等方面的知識。

          在冬季防凍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下設以6個管理區,為搶險搶修應急小組,各村負責人為小組組長,各村水管員為成員。

          七、預防措施。

          建立健全預防機制,加強宣傳、引導、演練,強化應急準備和應急響應能力,鼓勵群眾及時報告、供水管道凍阻及其隱患,及時處置可能導致的供水隱患。全鎮冬季農村供水應急保障領導小組時刻關注防凍應急工作。設立并公開農村供水工程冬季凍阻事故服務電話;各應急搶修小組按照職責全面了解各管理區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冬季運行動態;供水廠及時掌握水源、、供水管道、線路等設施的狀況,一旦發現冬季凍阻現象第一時間上報,并迅速組織人員進行搶修。

          (一)加強隱患排查整治。組織水管員對管道受損及凍管等隱患開展詳細排查,發現問題第一時間組織應急搶修隊伍、調集物資進行搶修,排查過程中發現水源因凍不能保障正常供水的,要提前安排臨時供水水源和設備;對遇極寒天氣下存在的疑似凍管及老化的管道,重點采取防凍措施,確保群眾正常用水。

          (二)加強防凍保護措施。組織水管員對全鎮冬季凍管和農村供水工程的保溫措施進行排查,重點關注入戶井、水表、裸露管道等,對沒有深埋或被雨水沖刷裸露的供水管道、水表、閘閥井、井蓋等供水設施,要及時用舊棉被包裹覆蓋或用塑料泡沫等保溫材料進行全面包裹,加強水管的保暖性,防止凍管。對長期外出打工的`農戶和外流戶,及時關閉閘門并排空管道內積水,避免供水分支管凍阻。

          (三)加強日常用水儲備。組織水管員對管轄范圍內的所有支干管閘閥井及周邊的淤泥進行清理,對所有高壓閥進行上打黃油處理,避免供水分支管凍阻。應急搶修隊伍配備應急搶修車輛及設備,及時組織運送搶修材料、設備,確保群眾生活正常用水。對短時間內無法修復的凍管,聯系相關部門和供水單位應急搶修車輛進行送水。動員群眾利用水窖、水缸等儲水設施在封凍之前儲存足量的備用水源,避免因冬季凍管造成用水不便。

          (四)加強防凍宣傳力度。組織水管員通過進村入戶、小喇叭巡回宣傳、微信公眾號等方式,對具體防凍步驟、措施和防凍管護技巧,進行宣傳指導,督促群眾做好冬季管道防凍措施;積極引導群眾共同做好冬季凍阻防范應對工作,降低凍管發生率。

          第四章應急處置。

          八、應急處置。

          當供水安全事件發生,造成群眾的基本生活用水得不到保障時,鎮冬季農村供水應急保障領導小組可采取向凍阻區派出送水車,啟用應急備用水源調水,組織技術人員對凍阻片區進行搶修等措施。

          (一)凍阻搶修。在鎮級冬季農村供水應急保障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調度下,有關小組和隊伍應各司其職,團結協作,做到有效控制,確保群眾群眾飲水問題。

          (二)全力動員。出現凍阻事件后,防凍搶修小組應與相關部門和涉及村一起發動群眾參與搶險、修復工作,確保工程及早恢復供水,預案啟動時,各片區應立即利用各種渠道通知群眾突發事件處置的進展,同時告如群眾采取適當措施。

          (三)信息發布。凍阻事件的信息發布應當及時、準確、客觀、全面,由鎮冬季農村供水應急保障領導小組及時傳達各村。

          九、保障措施。

          (二)物資保障預先備足各種型號水表、閥門、管材等應急搶修材料;

          (五)定期對應急搶修隊伍開展防凍措施培訓及實操應急演練,提高防范和處置應急技能。

          十、監督管理。

          應急處置工作實行領導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對在應急管理工作中作出貢獻的個人給子表彰和獎勵。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對有關責任人員追究相關責任。

          (二)未依照規定完成應急處置所需設施、設備、應急物資的供應、運輸和儲備的;。

          (三)在應急事件調查、控制、救援工作中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的;。

          (四)拒不履行應急處理職責的;

          (五)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

          本應急預案由鎮冬季農村供水應急保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與組織實施。并根據鎮情實際適時修訂,及時修訂本應急預案。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農村安全飲水應急預案

          根據全縣汛期安全會議精神,為了切實做好我鄉今年的防汛抗旱工作,防御汛期洪水和夏季干旱災害,提高應急處理能力,特制定本方案如下:

          1、負責管轄區范圍內農村公路和橋梁的防洪安全及搶修組織指揮。

          2、負責防汛搶險救災交通運輸,調度安排人員和物資運輸車輛。

          3、負責協調并妥善解決在建橋梁等項目涉河問題,確保行洪暢通。

          4、負責在建道路工程的通堵工作。

          5、負責協助各村做好農村公路防汛抗旱工作。

          (1)成立鄉農村公路防汛抗旱領導組。

          組長:xx。

          成員:xx。

          (2)防汛抗旱領導組下設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xxx。

          安全飲水應急預案 12

          農村飲水安全是脫貧出列考核的“硬指標”之一,是脫貧攻堅“3+1保障”的重要內容。解決好農村飲水安全問題,事關脫貧攻堅進程、事關民生福祉、事關實現同步小康目標。根據縣脫貧攻堅總指揮部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強脫貧攻堅農村飲水安全工程運行管理工作的通知》(松脫總指辦發〔20xx〕96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松桃苗族自治縣農村飲水安全突發性事件應急預案》和我街道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指導全街道農村飲水安全應急工作,建立健全農村飲水安全突發性事件應急機制,正確應對和高效處置農村飲水安全突發性事件,最大限度減少損失,保障農村飲水安全,切實維護農村群眾的生命健康和社會穩定,促進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二)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性事件應對法》、《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管理暫行辦法》、《貴州省環境保護條例》、《貴州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貴州省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和《松桃苗族自治縣農村飲水安全突發性事件應急預案》等法律和文件制定本預案。

          (三)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全街道范圍內農村飲水安全突發性事件的預防和應急處置。突發性事件包括:

          1.發生特大旱情,導致農村飲水安全工程水源取水量嚴重不足;

          2.農村飲水安全工程設施或水源遭受生物、化學、毒劑、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質等污染,致使水質不達標;

          3.因地震、洪災、泥石流、火災等自然災害導致農村飲水安全工程設施遭到嚴重破壞;

          4.因爆破、采礦等生產活動或地質變遷等導致農村飲水安全工程水源枯竭;

          5.因人為破壞或其它原因嚴重影響農村飲水安全的。

          二、應急組織指揮體系與職責

          成立街道農村飲水安全突發性事件應急指揮部,指揮長由街道辦事處主任張文飛擔任,副指揮長由分管副主任王再濤擔任,蓼皋片區水務服務中心、街道綜合辦、財政分局、衛生院、供電所、派出所、武裝部、民政辦等為成員單位。指揮部下設辦公室在街道綜合辦,由王再濤擔任辦公室主任,李明周負責辦公室日常相關工作。

          (一)應急指揮部職責

          負責制定全街道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預案,領導和協調全街道農村飲水安全應急處置工作;指導協調開展供水設施搶險、排險與恢復重建工作;指導全街道供水單位(村、社區)做好農村飲水安全突發性事件應急救援工作;負責應急響應期間的信息發布工作;對潛在隱患農村飲水安全工程不定期安全檢查,及時傳達和執行上級應急指揮部的各項決策和指令,并報告執行情況;其他有關農村安全供水應急的重要事項。

          (二)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職責

          負責應急指揮部的日常工作。負責起草全街道農村飲水安全突發性事件應急預案;負責農村飲水安全突發性事件信息的收集、分析、整理,并及時向指揮部報告;負責協調各成員單位組織救援工作;負責組織應急響應期間新聞發布工作。

          (三)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職責

          1.蓼皋片區水務服務中心:負責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的行業管理、指揮部辦公室人員調配及正規化、規范化建設;提供雨情、水情、災情、水源調度方案及受災應急措施,供領導指揮決策。

          2.街道綜合辦:負責協調各成員單位的'工作,確保應急工作有序地進行;協調對外(上)聯絡接待工作和其他重要事宜。

          3.街道財政分局:負責農村飲水安全工程恢復經費的安排、下撥和管理;會同指揮部辦公室做好應急措施經費的使用和管理。

          4.街道衛生院:負責疫病的防治和醫治工作,組織應急隊伍赴災區進行醫療救護;負責事發地周邊環境衛生防疫、水源水質監督監測等工作。

          5.街道供電所:負責輸、變電工程設施的運行安全,加強輸、變電工程設施的運行和檢修管理。保障救援現場應急用電。

          6.街道派出所:嚴厲打擊破壞農村飲水安全工程、水源、通訊線路的違法活動,保證工程設施的正常運行;維護搶險現場秩序。

          7.街道武裝部:負責組織并領導民兵執勤和急、險、重任務,負責擬制事發地的動員,并做好動員的各項準備工作,協同有關部門、組織民兵、預備役人員完成防汛等任務。

          8.街道民政辦:負責受災農村群眾的生活救濟工作,做好受災農村群眾的生產救災工作。

          三、應急響應

          全街道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響應按照供水突發事件搶修,恢復時間劃分為Ⅰ級響應(農村飲水安全突發嚴重事件)、Ⅱ級響應(農村飲水安全突發較大事件)和Ⅲ級響應(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一般事件),由街道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負責組織實施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約應急供水,搶修和恢復重建等工作。

          (一)Ⅰ級響應

          因發生特大早情,飲用水源保護區或供水設施遭受污染地震,洪災。泥石流,火災等自然災害導致5000人以上飲水不安全的事件為農村飲水安全突發嚴重事件,由街道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報鎮政府啟動Ⅰ級應急響應預案,一方面組織技術人員對農村飲水工程進行搶修,另一方面協調有關村啟用應急備用水源臨時供水,或向停水村組派送水車送水,必要時請求縣級部門支援,保證當地群眾的基本生活用水需求。

          (二)Ⅱ級響應

          因發生旱情、地震、洪災、泥石流、火災等自然災害導致1000-5000人飲水不安全的事件為農村飲水安全突發較大事件。由鎮人民政府啟動Ⅱ級應急響應預案,組織人員對損壞的工程進行搶修,啟用應急備用水源臨時供水,或向停水村組派送水車送水,必要時請求縣級部門支援,保證當地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

          (三)Ⅲ級響應

          因干旱、自然災害、供水設備損壞和供水管網遭受人為破壞,導致1000人以下飲水不安全的事件為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一般事件。由鎮政府統一協調指導有關村啟動Ⅲ級應急響應預案。啟用應急備用水源臨時供水,或向停水村組派送水車送水,保證群眾的基本生活用水。

          四、應急措施

          略

          五、應急保障

          (一)資金保障

          街道級財政應設立鎮級農村飲水安全應急專項資金,列入年度財政預算;街道辦事處也可通過水費提留等方式籌集農村飲水安全應急專項資金。

          (二)物資保障

          應急指揮部要制定搶險、救援物資調配方案,統一對物資進行調配,確保物資及時供應。發生農村飲水安全突發性事件時,應急指揮部要制定應急送水及車輛調配方案。供水規模在1000人以上的農村飲水安全工程,應當建設適度規模的應急備用水源。

          (三)醫療衛生保障

          當發生農村飲水安全突發性事件后,應急指揮部應立即組織醫療衛生技術隊伍,調配醫療衛生人員,根據需要及時趕赴現場開展醫療救治、疾病預防控制等衛生應急工作,并調集必需的藥物、醫療器械等物資,支援現場救治和防疫工作。

          (四)交通運輸保障

          當發生農村飲水安全突發性事件后,應急指揮部應承擔應急期間為農村群眾解決臨時性吃水困難送水及供水設備維修等任務,保證應急交通工具的優先安排、優先調度、優先放行,確保運輸暢通。

          (五)治安維護

          當發生農村飲水安全突發性事件后,應急指揮部要負責做好受災區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嚴厲打擊破壞救災行動和工程設施安全的行為,保證救援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正常社會秩序。

          (六)技術保障

          應急指揮部要建立農村飲水安全突發性事件應急專家庫,為應急處置提供決策咨詢和服務,根據應急處置工作需要,調集有關專家和技術隊伍,支持現場應急處置工作。同時要加強對農村飲水安全工程運行管理人員的應急處置培訓和用水戶的技術指導。

          六、附則

          (一)預案的管理與更新

          本預案由鎮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管理,并收集預案實施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通過評審論證,適時提出修訂和更新意見,報鎮政府審定后及時組織修訂和更新。

          (二)預案的解釋與生效時間

          本預案由鎮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解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安全飲水應急預案 13

          供水關系到廣大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和身體健康,是構建和諧社會和全面實現小康目標的一項重要任務,為加強“3+1”保障和規范供水突發事件應急工作,有效預防和妥善處置各類供水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保持社會穩定,確保供水安全,結合各村(居)實際,對12個村(居)應急備用水源供水措施,制定如下應急安全供水預案。

          一、各村(居)應急供水措施

          (一)五官屯村

          1.基本情況:五官屯村總人口2694人,下轄大五官、小五官、肖沖、紙廠4個自然村組。人飲工程共有1個,取用水源為泉水。

          2.確定應急備用水源:五官屯村的應急備用水源為肖沖組自流水水源點。

          (二)大鼎寨村

          1.基本情況:大鼎寨村總人口4230人,下轄大鼎寨、洋海2個自然村組。大鼎寨村人飲工程共有洋海人飲工程和大鼎寨人飲工程2個,人飲工程取用水源均為機井。

          2.應急備用水源:大鼎寨村的洋海組應急備用水源為洋海水庫;大鼎寨組備用水源為寧谷集鎮供水工程。

          (三)天落灣村

          1.基本情況:天落灣村總人口4720人,下轄白泥、棉寨、新苑、潘孟、龍潭、羅家大壩、對門寨、甘沖8個自然村組,人飲工程共有4個。其中:潘孟、羅家大壩、對門寨3個組分別使用的是各自的機井,白泥、棉寨、新苑、甘沖、龍潭5個自然村組人飲工程共用龍潭取水點。

          2.應急備用水源:天落灣村的白泥、棉寨、新苑、甘沖、龍潭、羅家大壩6個自然村組應急備用水源為龍潭;潘孟、對門寨2個自然村組備用水源為潘孟取水點供水工程。

          (四)木山堡村

          1.基本情況:木山堡村總人口6557人,下轄小呈、新房、鄧家堡、木山、新寨、上河頭、下河頭、梅家院,灣子園9個自然村組,人飲工程共有6個。其中:木山、小呈、鄧家堡、新寨、下河頭、上河頭使用的是各自的機井,梅家院和灣子園與木山組共用一個機井。

          2.應急備用水源:木山堡村的小呈、新房、鄧家堡3個自然村組使用的備用水源為小呈的露天井水;木山、新寨、上河頭、下河頭、上河頭5個自然村組應急備用水源為新寨的自流泉水;梅家院自然組備用水源為本組原從山上接的.自流泉水。

          (五)林哨村

          1.基本情況:林哨村總人口4480人,下轄林哨、下哨、新苑、雷打巖、白巖坡、梅子菁,河壩田、石板蕩、長沖、龍消土10個自然村組,人飲工程共有10個。其中:長沖自然組使用的是機井,新苑、下哨2個自然組使用的是自流水,梅子菁和林哨2個自然組使用的是同一水源,其余自然村組使用的是各自的泉水。

          2.應急備用水源:林哨村的梅子菁、林哨2個自然村組使用的備用水源為林哨的水井;下哨、新苑、雷打巖、白巖坡4個自然村組使用的備用水源為下哨自流泉水水源;石板蕩、長沖、龍消土3個自然村組使用的備用水源為新寨的自流泉水水源;河壩田自然村組使用的備用水源為河壩田水庫水源。

          (六)上苑村

          1.基本情況:上苑村總人口4072人,下轄上苑、油魚井、龍泉寺、老虎寨、老鴉寨5個自然村組。油魚井人飲工程取用水源為泉水,人口471人;其余自然村組使用的是寧谷集鎮的供水。

          2.應急備用水源:上苑村應急備用水源為上苑村龍泉寺路口的水井的水。

          (七)下洋場村

          1.基本情況:下洋場村總人口3915人,下轄下洋、老塘河2個自然村組。老塘河人飲工程取用水源為機井,下洋自然組使用的龍潭水。

          2.應急備用水源:下洋場村的應急備用水源為下洋組龍潭水。

          (八)龍潭坡村

          1.基本情況:龍潭坡村總人口2426人,下轄龍潭坡、跑馬地、偏坡寨、銀莊、涼廠坡5個自然村組,共有4個飲水工程。

          2.應急備用水源:龍潭坡村的跑馬地、龍潭坡2個自然村組應急備用水源為寧谷集鎮供水的備用水源;偏坡寨自然村組應急備用水源為寧青園的供水水源;跑馬地自然村備用水源為本組的井水水源。

          (九)胡軍堡村

          1.基本情況:胡軍堡村總人口2985人,下轄水洞、大巖底、小巖底、關山、石門樓、胡軍、上苑、下苑、文書田9個自然村組,共有7個飲水工程。

          2.應急備用水源:胡軍堡村的水洞、大巖底、石門樓3個自然村組應急備用水源為水洞組的泉水水源;胡軍、小巖底、關山、上苑、下苑5個自然村組應急備用水源為小巖底的泉水水源;文書田自然組應急備用水源為林哨的水井。

          (十)干河村

          1.基本情況:干河村總人口1961人,下轄干河、母豬籠、農場、小盤、沖頭5個自然村組,共有4個飲水工程。

          2.應急備用水源:干河村的干河、母豬籠、農場、小盤3個自然村組應急備用水源為小盤組的泉水水源;沖頭自然組應急備用水源為沖頭組的水井。

          (十一)張家井村

          1.基本情況:張家井村總人口5181人,下轄張家井、里板、冷水、銀盤、岔路口、頭關、大洞、水落坑、上老鴉石、下老鴉石、老貓地11個自然村組,共有5個飲水工程。

          2.應急備用水源:張家井村的張家井、里板2個自然村組應急備用水源為里板的泉水水源;冷水、銀盤、岔路口、頭關、大洞、水落坑6個自然村組應急備用水源為岔路口的泉水水源;上老鴉石、下老鴉石、老貓地3個自然村組應急備用水源為下老鴉石的泉水水源。

          (十二)大寨居委

          1.基本情況:大寨居委總人口4521人,下轄大寨、小寨、吳家小坡3個自然村組,共有1個飲水工程。

          2.應急備用水源:大寨居委的大寨、小寨、吳家小坡3個自然村組應急備用水源為本自然組的水井水源。

          二、工作要求

          (一)成立機構。村級及時成立應急工作處置領導小組,明確人員分工負責具體工作;

          (二)強化值班。當出現供水安全問題時,村干部實行24小時輪流值班制度,及時收集信息、掌握情況。

          (三)信息報送。存在的問題,各村(居)能解決的,應在當天內上報處理結果;各村(居)無法解決的,應在問題出現后半小時內上報鎮農村供水保障工作領導小組處理。

          (四)經費保障。鎮財政應保證應急措施所需的物資、工程建設等費用。

          安全飲水應急預案 14

          為了正確應對和有序處置我鎮突發性飲用水源污染事故,保護生態環境,切實保障人民群眾飲用水的安全和身體健康,維護社會的穩定,提高我鎮飲用水源污染應急處理能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應急預案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蟒河鎮區域內發生影響集中飲用水源及分散式水源的嚴重污染事故的應急處置。

          二、組織指揮體系

          (一)鎮政府成立飲用水源應急處理指揮部(以下簡稱指揮部),統一指揮全鎮飲用水源污染的處置工作。

          發生一般或較大飲用水源安全事故時,由本鎮指揮部負責指揮應急處理和組織調查。

          發生重特大飲用水源安全事故時,由本鎮指揮部報縣政府環境應急處理機構并在其統一領導下開展應急處理工作。

          (二)本鎮指揮部組成人員: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蟒河鎮環保所,辦公室主任由環保所長兼任,辦公室的主要職責是傳達指揮部的指令,負責召集協調各應急處理專業組統一行動,及時了解和掌握事故處理進展情況,負責組織對外發布事故的各種信息。

          三、影響集中飲用水源安全的報告

          (一)發生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后致使飲用水源安全得不到保證時,事故發生單位或業主必須立即向鎮衛生部門或鎮政府辦公室報告,鎮政府相關部門接到報告后,應立即派人趕到現場和相關人員進行現場調查,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擴大。接到環境污染報告與破壞事故報告的部門應及時動員受到污染威脅的居民及其他人員轉移到安全地帶;情況緊急時可強行組織疏散。

          (二)凡屬重大或特大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應在事故發生后的24小時內報縣政府和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

          (三)事故報告內容主要包括: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的類型、發生時間、地點、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質、經濟損失數額、人員受害情況,事故發生單位或業主名稱、聯系人、聯系電話等。

          四、突發污染飲用水源安全事故應急處理

          (一)發生集中飲用水源安全危險時,相關部門接到報告后,應當立即上報指揮部,由指揮部決定啟動并組織實施應急預案;按指揮機構的指令實施事故處理。

          (二)指揮部下設9個專業組,各有關部門和專業組必須按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作出應急處理,完成各專業組的任務:

          1、環境污染現場處置專業組:由鎮環保所、安監站、水保站,制定現場處置方案并組織實施。

          2、現場保衛警戒組:由派出所、武裝部人員組成,主要負責現場警戒,維護治安秩序疏散撤離險區人員和實施重要財產的搶救工作。

          3、衛生醫療救護專業組:由衛生院及就近各村村級衛生所專業人員組成,負責搶救受傷人員,保障醫療器械、血液和藥品的供給。

          4、交通運輸保障組:由派出所、交警中隊等部門負責人和有關人員組成。負責運輸車輛的組織和現場專業人員、設備的運送;保障道路的暢通,確保應急車輛及時到達事故現場,必要時對道路依法采取道路交通管制等措施。

          5、基礎設施保障組:由供電、電信、水保站等鎮相關人員組成,保障事故處理現場的供電、供水和通訊暢通。

          6、后勤物資保障組:由鎮行政辦、民政、財政等組成,主要負責提供搶險救援所需的資金、物質裝備,負責參加救援人員的生活保障。

          7、事故善后處理組:由鎮指揮部、鎮信訪辦負責善后處理和社會穩定工作。

          8、事故調查組:由鎮信訪辦組成,負責調查事故原因以及可能引發的中長期環境影響,提出應對措施,擬定調查報告,提出對事故的初步處理意見。

          9、宣傳報告組:由文化、廣播等單位參加,統一報道飲用水源安全事故處理工作情況。

          (三)應急處理措施

          1、封鎖事故現場。嚴禁一切無關人員、車輛和物品進入事故危險區域,開辟應急處理專業人員、車輛及物質進出的安全通道,維持事故現場的社會治安秩序和交通秩序。

          2、控制污染源。根據發生事故的技術特點和事故類別,采取特定的污染防治技術措施,及時有效地控制事故的擴大,消除污染危害并防止發生次生災害。

          3、搶救受傷人員。迅速、有序地開展受傷人員的現場搶救或安全轉移。盡最大可能降低人員傷亡,減少事故所造成的財產損失。

          4、根據事故類別、規模和危害程度,迅速展開必要的環境監測等技術檢驗、檢測工作,必要時,應果斷迅速地劃定污染災害的范圍或區域,組織相關人員和物質安全撤離可能受到危害的`區域。

          5、清理事故現場,消除危害后果。針對事故對人體、空氣、水體、土壤、動植物所造成的現實和可能的危害,迅速采取技術措施進行事故善后處理,防止污染危害的蔓延。

          6、對受到污染危害的人員做好安撫等善后處理和社會穩定工作。

          五、應急處理工作的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各相關部門務必充分認識飲用水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的重要性,務必強化責任,服從統一指揮、協調動作、責任到人,高效有序實施飲用水安全事故的預防和應急處理工作,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確保環境安全。

          (二)制定方案,組織落實。各成員單位都要根據本預案的要求,制定本部門飲用水安全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理預案,并按各個專業組的分工,組織落實本部門專業人員和必備有專業設備、器材、物資清單。報鎮指揮部備案。

          (三)熟悉預案,組織演練。各相關部門要組織人員認真熟悉本預案,使其明確任務要求和處置措施,并組織訓練和演練。

          (四)各部門組成的各專業組要做到人員落實,裝備落實,做到召之即來,來之能戰,戰之能勝,將污染與破壞事故造成的危害降低到最低程度。

          (五)嚴肅紀律,確保令行禁止。對不聽從指揮,拒絕、推諉、拖延執行指揮命令,導致貽誤事故處理時機,造成重大損失的,必須嚴格依法依紀追究行政責任;構成犯罪的,提請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六、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安全飲水應急預案 15

          一、編制目的  

          為提高應對和處置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預防和減少因突發事件造成農村飲水困難及損害,保障農村飲水安全,維護社會穩定,根據《奉節縣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奉節縣20xx年夏秋季抗旱保生活供水方案》及全縣農村飲水安全現狀,特制定本方案。

          二、目標任務

          因地制宜、有針對性地落實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措施,按照“先生活,后生產”原則,統籌配置好現有水資源,從工程措施、調水措施、節水措施等多方面同時發力,嚴格計劃用水,開源節流,科學調度,千方百計保障群眾飲水安全。

          三、應急措施

          (一)調查水資源現狀。調查各鄉鎮(街道)在用水源、閑置水源、水庫、河流現狀,全面掌握我縣水資源儲備情況。(牽頭單位:縣水利局;責任單位:縣應急局、縣農業農村委,各鄉鎮〔街道〕)

          (二)科學調度水資源。密切關注天氣和水情動態,根據降雨和水庫河流水量的變化,及時調整供水和用水計劃,做到科學調配,合理用水。(牽頭單位:縣水利局;責任單位:縣水電開發公司,各鄉鎮〔街道〕)

          (三)努力增辟水資源。結合實際,增加一批水源,提升水源保障能力。全面維修、清洗和重新啟用閑置水源及其配套設備。有條件的通過引、攔、提、蓄等綜合措施增辟水源。在確保工程安全前提下利用一切降雨時機盡量攔蓄雨水。(牽頭單位:縣水電開發公司,各鄉鎮〔街道〕)

          (四)做好水質檢測。對新開辟的水源開展水質監測。做好水廠水源水、出廠水、管網水和末梢水的水質檢測工作,確保飲用水源應檢盡檢。(牽頭單位:縣水利局;責任單位:縣生態環境局、縣疾控中心、縣水資源管理中心、縣水電開發公司,各鄉鎮〔街道〕)

          (五)強化節水措施。在做好科學調水、計劃配水、統籌用水的同時,強化節水限水措施,控制工農業用水,逐步壓減生活用水,落實循環用水、一水多用措施,提高水資源利用率。農業生產用水少用飲用水源,想方設法調引河道、溝渠、山塘、地下水等非飲用水源,最大限度減輕飲用水源的供水負擔。(牽頭單位:縣水利局;責任單位:縣住房城鄉建委、縣農業農村委、縣水電開發公司,各鄉鎮〔街道〕)

          (六)加強管理監測。沿河鄉鎮針對河流徑流量和水位持續偏低等情況,做好水位水質監測預警,加強調度,全力確保水庫、河流不出現水質性缺水。(牽頭單位:縣水利局;責任單位:縣生態環境局、縣水電開發公司,有關鄉鎮〔街道〕)

          (七)實施人工增雨作業。不錯過任何一次有利的天氣條件,實施人工增雨作業,最大限度地挖掘空中水資源,有效緩解地表旱情,增加河流、水庫水量。(牽頭單位:縣氣象局)

          (八)全面調查儲備運水車輛。調查全縣運水車輛(包括消防車、灑水車)和抽水泵等應急設備儲備情況,做好能夠調度50輛運水車提供送水服務的工作準備。(牽頭單位:縣應急局;責任單位:縣水利局、縣住房城鄉建委、縣自來水公司、縣水電開發公司、縣消防救援大隊,各鄉鎮〔街道〕)

          (九)強化送水服務。從水資源豐富的河流或水量較充足的水庫取水,或協調奉節境外水資源,通過運水車輛運送到各地缺水居民住宅小區和村社集中點,重點關注老弱病殘戶、特困戶、偏遠吊散戶、監測戶等重點人群,保障群眾基本生活用水。(牽頭單位:縣應急局;責任單位:縣水利局、縣住房城鄉建委、縣消防救援大隊、縣水電開發公司,各鄉鎮〔街道〕)

          (十)保障桶裝水市場供應。調查全縣桶裝水市場儲備情況。研判自來水斷供時,桶裝水市場需求驟增可能出現的情況。縣內桶裝水生產企業和經營單位加大桶裝水的儲備量。提前協調拓展縣外桶裝水供入渠道,確保滿足市場需求,避免出現供不應求、群眾搶購等情況發生。(牽頭單位:縣商務委;責任單位:縣市場監管局、縣供銷聯社、縣水電開發公司,各鄉鎮〔街道〕)

          (十一)大力宣傳節約用水。強化機關、企事業單位和群眾的節水宣傳,密切關注輿情,防止炒作,把握主基調,堅持正面引導,準確客觀報道。積極宣傳正面典型事跡,融洽干群關系,提高群眾滿意度。(牽頭單位:縣融媒體中心;責任單位:縣水資源管理中心、縣水電開發公司,縣政府各部門、各鄉鎮〔街道〕)

          四、保障措施

          (一)組織保障。分級成立縣級、鄉鎮(街道)級、村(社區)級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縣級領導小組由縣政府分管水利的副縣長任組長,縣應急局、縣水利局等單位主要領導任副組長,各鄉鎮(街道)主要領導為成員;鄉鎮(街道)級領導小組由主要領導任組長、分管領導任副組長、具體業務站室負責人、各村(社區)書記為成員;村(社區)級領導小組由村(社區)黨組織書記任組長,其他村(社區)干部、村(居)民小組長為成員。

          (二)隊伍保障。各單位積極發動本地本部門應急搶險救援隊伍,積極參與應急搶險救援工作。廣泛動員社會力量參與救災和獻愛心活動,幫助受災群眾尋找水源,協調運水、送水服務,協助做好節水宣傳等工作。

          (三)資金和物資保障。縣級有關職能部門要積極爭取中央、市對應急工作的支持力度。各鄉鎮和街道按照盡力而為、量力而行的`原則,強化本級資金籌措,吸引社會資本參與。財政部門積極主動為應急工作籌措資金,在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的范圍內,積極為應急搶險救災項目資金的撥付開通綠色通道,提高審批效率,確保應急工作有力、有序、有效開展。加大應急物資儲備,及時補充和預置運水車輛、抽水泵、油料等物資裝備并前置到受旱地區。

          五、有關要求

          (一)落實工作責任。各鄉鎮和街道是農村飲水安全應急工作的責任主體,針對轄區供水情況,制定鎮、村兩級應急預案,嚴格落實主體責任,建立統籌協調、分片包干、網格管理、動態排查監測的工作機制,形成工作合力,把農村飲水安全應急工作作為保障農村安全發展的重要任務抓實抓好。縣水電開發公司針對各集鎮水廠制定應急預案,全力保障集鎮供水安全。各行業部門加大指導、組織、協調、支持和監督力度。

          (二)堅持全局觀念。各單位堅決服從縣委、縣政府的指揮調度,落實“全縣一盤棋”響應機制,統籌做好應急調水供水、備用水源調劑等工作。堅持因地制宜,突出重點,兼顧一般,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確保水資源得到最有效利用。任何地區和單位不得因犧牲本地本單位利益而產生消極懈怠和抵觸行為。

          (三)強化工作紀律。縣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將組織督導組,適時對有關地區、單位、用水大戶的節水保水防旱工作進行督導檢查,對沒有按要求落實本方案和應急措施執行不力的地區和單位進行通報。造成不良后果的,提請紀檢監察部門對有關責任人員進行問責。

          (四)爭取上級支持。縣水利局、縣應急局、縣農業農村委、縣住房城鄉建委等部門要加強向市級主管部門請示報告,請求在應急資金、物資(運水車輛、水泵等)和技術等方面給予支持,提升我縣農村供水應急保障能力。

          (五)規范信息發布。密切關注天氣變化和旱情發展動態,強化旱情跟蹤監測預報,及時發布預警信息,為應急救災決策提供科學依據。規范信息發布機制,統一對外口徑,凡涉及旱情災情的信息,有關行業職能部門提前與縣防汛抗旱指揮部會商研究,形成統一意見后發布。

          水是生命之源,自來水是人民生活的生命線。為確保供水安全,建立供水安全保障體系和供水應急系統已經刻不容緩。根據我鎮農村飲水工程供水現狀,制定本供水應急預案。

          安全飲水應急預案 16

          1.總則

          1.1編制目的

          實施安全工程,是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內容,對于保障廣大農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改善農村人居環境,提高農民生活質量,加速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目標具有重要意義。

          市農村飲水安全是按照上級的具體部署要求,結合我市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現狀制訂的,目的是為了提高保障農村飲水安全和處置突發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因突發事件造成農村飲水困難而產生的損害,保障農村飲水安全,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家突發性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破壞性地震應急條件》、《地質災害防治條件》、《突發性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件》和《國家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國家防汛抗旱應急預案》、《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省人民政府農村公共供水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結合市實際,制定本預案。

          1.3工作原則

          以科學發展觀和黨的十七大精神為指導,站在關注三農、改善民生的高度,充分體現以人為本的原則,按照國家、省、市對農村飲水安全工作的具體要求,及時科學地處理因污染、水旱災害、地震災害、地質災害、社會安全等方面造成突發性農村飲水困難事件,做到統一指揮、統一調度、以防為主、防治結合。

          1.3.1以人為本,預防為主。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健康和飲水安全作為首要任務,建立健全預防預警機制,加強培訓演練,強化應急準備和應急響應能力,鼓勵群眾報告突發性供水安全事件及其隱患,及時處置可能導致的事故隱患。

          1.3.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市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分級建立鎮(街道)、村供水安全應急指揮機構,制訂相應的應急預案,確定不同等級的安全事件及其對策,落實應急責任機制。

          1.3.3統籌安排,分工合作。以市政府為主體,整合資源,統籌安排各部門應急工作任務,加強協調配合和分工合作,處理好日常業務和應急工作的關系。

          1.3.4快速反應,有效控制。突發性事件發生后,各級應急指揮小組應根據應急要求快速作出反應,組織會商,啟動相應預案,有效控制事態蔓延。

          1.4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全市范圍內農村飲用水安全突發性事件的預防和應急處置。突發性事件包括:

          1.4.1發生特大旱情,導致飲用水源取水量嚴重不足;

          1.4.2飲用水源保護區或供水設施遭受生物、化學、毒劑、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質等污染,致使水質不達標;

          1.4.3地震、洪災、火災等自然災害導致供水水源樞紐工程、凈水構筑物、供水工程構筑物、機電設備或輸配水管網遭到破壞;

          1.4.4爆破、采礦等生產活動或地質變遷等導致供水工程水源枯竭;

          1.4.5因人為破壞導致供水安全突發事件。

          2.基本情況

          2.1水資源概況

          市有大小河流50余條,屬濰河水系,共流經全市36.5公里。市內南有渠河,北有汶河,兩河源于市西南端沂山山脈,皆為濰河重要支流。全市多年平均水資源量為4億立方米,多年平均地表水資源量為2.83億立方米,多年平均地下水資源量為1.45億立方米,重復計算量0.28億立方米。我市的水資源主要有以下特點:一是降水量和河川徑流量地域分布不均勻;二是降水以及河川徑流量的年際變化大,年內分配不均勻;三是水資源貧乏,人均占有量僅為全國人均占有量的16%。

          2.2農村飲水安全現狀

          年底,我市共計建成農村飲水安全工程390處,包括聯村供水工程11處,單村供水工程379處,自來水普及率98.7%。聯村供水工程包括大型聯村集中供水工程1處,為市50萬人集中供水工程;中型聯村集中供水工程1處,為市東部15萬人集中供水工程;1萬-5萬人的小型聯村供水工程9處,為官莊鎮區集中供水工程、管公聯村集中供水工程、石埠子鎮區聯村供水工程、庵上聯村集中供水工程、輝渠聯村集中供水工程、雹泉聯村集中供水工程、臨浯聯村集中供水工程、大盛鎮區集中供水工程、紅沙溝集中供水工程。

          3.指揮體系及職責

          成立市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名單附后),負責組織指揮全市農村飲水安全應急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及專家組,負責處理日常事務,辦公室設在市水利局。各鎮(街道)、供水管理單位也要成立相應的應急機構,具體負責本轄區、本單位的飲水安全應急工作。

          3.1供水安全應急機構的職責

          3.1.1領導小組職責

          (1)貫徹落實國家、省有關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預防和應急救援的規定;

          (2)及時了解掌握鎮、村供水重大安全事故情況,指揮、協調和組織重大安全事故的應急工作,根據需要向上級政府和水利部門報告事故情況和應急措施;

          (3)審定全市農村供水重大安全事故應急工作制度和應急預案;

          (4)在應急響應時,負責協調教育、公安、水利、環保、衛生防疫、醫療救護等相關部門單位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5)負責指導、督促、檢查下級應急指揮機構的工作。

          3.1.2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

          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其職責是:

          (1)起草全市供水重大安全事故應急工作制度和應急預案;

          (2)負責鎮(街道)、村供水突發性事故信息的收集、分析、整理,并及時向領導小組報告;

          (3)協調指導事發地應急領導機構組織勘察、設計、施工力量開展搶險排險、應急加固、恢復重建工作;

          (4)負責協調教育、公安、水利、環保、衛生等部門組織救援工作;

          (5)協助專家組的有關工作;

          (6)負責對潛在隱患工程安全檢查,及時傳達和執行市政府的各項決策指令,并檢查和報告執行情況;

          (7)負責組織應急響應期間新聞工作。

          3.1.3應急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職責

          按照市應急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職責和工作需要,明確各部門各單位的具體任務和要求。在應急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調度下,有關部門和單位各司其職,團結協作,有效控制事態蔓延,最大程度減小損失。

          當供水安全事件發生,造成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不到保障時,市應急領導小組可采取向受災各村派出送水車、啟用應急備用水源、異地調水、組織技術人員對工程建筑物進行搶修等措施,保證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

          市應急領導小組組織有關單位、社會力量實行對口幫扶,集中為群眾拉水送水,確保農村人畜飲水供應。

          出現應急事件后,市應急領導小組應發動群眾參與建筑物的搶險、修復工作,確保工程及早恢復供水。

          市水利局:負責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提供農村飲水重大安全事故信息、預案、工作方案以及提出恢復農村飲水安全工程計劃,參與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實施,負責恢復農村飲水安全工程所需經費的申報和計劃編制。

          市發改局:負責農村飲水安全應急工程規劃的報批、項目審批、計劃下達以及項目建設與管理的監管工作。

          市財政局:安排下撥農村飲水安全工程應急經費,監督和管理經費使用情況。

          市民政局:負責農村遭受飲水安全突發性事件群眾的生活救濟工作。

          市衛生局:負責農村遭受飲水安全突發性事件的衛生防疫和醫療救護工作,及時準確提供水質監測資料,加強對水致疾病和傳染病的監測、報告,落實各項防病措施。

          市環保局:負責飲用水源水質監測,做好境內水源地保護工作,及時提供水環境質量情況資料和水環境保護方案,并抓好方案的實施工作。

          市公安局:負責維持水事秩序,嚴厲打擊破壞水源工程、污染水源等違法犯罪活動,負責做好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區域內的治安管理工作。

          市廣播影視中心:負責應急期間的宣傳報道工作。

          市供電公司:負責農村飲水安全工程應急搶險期間的緊急供電和臨時供電。

          市交通運輸局:負責應急期間搶險物資運輸車輛的落實工作,為全市搶險車輛提供方便。

          市教育局:負責應急期間有關學校的`飲水安全工作。

          其他有關部門負責與各自職能相關的應急救援工作。

          3.1.4專家組職責領導小組專家組由農村供水規劃、設計、施工、水環境監測、衛生防疫、電力等有關方面的專家組成,負責領導小組的技術支持工作。其職責是:參加領導小組統一組織的活動及專題研究;應急響應時,按照領導小組的要求研究分析事故信息和有關情況,為應急決策提供咨詢或建議;參與事故調查,對事故處理提出咨詢意見;受領導小組的指派,對事故處理給予技術支持。

          3.2鎮、街道供水安全應急機構及職責

          鎮、街道成立相應的應急領導機構,負責本地區內供水安全突發性事故的處置。主要職責包括:擬定鎮、街道供水安全事故應急工作制度,建立完善應急組織體系和應急救援預案;掌握本鎮、街道供水安全信息,及時向當地人民政府和上級應急領導機構報告事故情況;指揮協調本鎮、街道供水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3.3供水單位應急機構及職責

          根據全市搶險應急預案,供水單位結合本單位實際建立供水應急機構,制定科學合理的搶險應急工作方案,配備必要的搶修設備及應急隊伍,并定期組織演練。

          4.預防和預警

          4.1預防

          4.1.1監控機構。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全市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安全事件信息的監測、收集、檢查、預警工作,設立供水安全事故報警電話(4398891),對監測信息進行匯總分析,及時向市政府及上級應急領導機構報告。各成員單位和鎮、街道要通力協作,多渠道獲取本地區相關供水安全信息。

          4.1.2信息監測及收集

          (1)旱情信息。對轄區內旱情可能或已經發生的時間、地點、范圍、程度、危害及趨勢等進行全面監測,及時向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重大及以上旱災由領導小組辦公室向市政府報告。

          (2)水污染信息。對轄區內飲用水源保護區或供水設施遭受生物、化學、毒劑、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質等水污染事件可能或已經發生的時間、地點、范圍、程度、危害及趨勢等進行全面監測,及時向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重大及以上水污染事件由領導小組辦公室向市政府報告。

          (3)供水工程信息。對轄區內地震、洪災、泥石流、火災等自然災害或人為破壞導致供水水源樞紐工程、凈水構筑物、供水工程構筑物、機電設備或輸配水管網遭到破壞等事故進行全面監測,發現供水工程取水建筑物、水廠構筑物、輸配水管網等發生垮塌或人為破壞事件時,及時向上一級應急領導機構報告。

          4.1.3信息報告。各級應急領導機構是農村飲水安全日常監測信息、突發性事件信息受理和向上級報告的責任主體,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報告突發性事件。信息的報送和處理,應快速、準確、詳實,重要信息應立即上報,因客觀原因一時難以準確掌握的信息,應及時報告基本情況,同時抓緊了解情況,隨后補報險情。

          4.1.4預防工作。增強群眾對已建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的保護和節水意識,農村飲水工程管理單位要配備專管人員對工程設施進行日常管理及維護,保證機泵、機房、管網等正常運行,保護好水源工程,防止污染、損毀等事件的發生,預防飲水安全突發事件的發生。

          各級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機構要建立健全重大飲水安全突發事件的監測網絡,及時掌握事件信息,因地制宜地制定應對措施,為處理好飲水安全突發事件提供科學依據。

          4.2預警

          4.2.1預警。根據信息監測和收集,認真組織討論分析,對可能發生的可以預警的突發事件進行預警。

          預警級別按照事件性質、嚴重程度、可控性和影響范圍等因素,供水安全突發性事件分為四級:Ⅰ級(特別嚴重)、Ⅱ級(嚴重)、Ⅲ級(較重)、Ⅳ級(一般),依次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表示。

          (1)Ⅰ級(特別嚴重):突發事件造成2萬人以上飲水不安全的。

          (2)Ⅱ級(嚴重):突發事件造成1-2萬人飲水不安全的。

          (3)Ⅲ級(較重):突發事件造成0.5-1萬人飲水不安全的。

          (4)Ⅳ級(一般):突發事件造成0.1-0.5萬人飲水不安全的。

          4.2.2預警。預警信息應標明突發農村飲水安全事件的類別、預警級別、起始時間、可能影響范圍、警示事項,應采取措施和機關等。預警信息的、調整和解除可通過廣播、電視、報刊、通信、信息網絡等方式進行,對老、幼、病、殘、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學校等特殊場所應當采取有針對性的公告方式。

          4.2.3預警控制

          (1)在預警狀態下,領導小組辦公室立即啟動飲水安全事件應急準備工作,按照市應急領導小組的要求,落實各項預警控制措施。

          (2)當供水連續不足,供水單位缺乏更進一步的有效控制手段,并有可能危及安全供水時,應及時向領導小組辦公室提請研究決定實施特殊時期限水方案。

          (3)在水源污染或有人為投毒行為發生時,供水單位值班調度人員應立即停止供水,同時告知所有用戶停止使用,防止事態進一步擴大,同時將情況報領導小組辦公室,領導小組辦公室及時向市政府報告,衛生、防疫等相關職能部門立即對水源水質、管網跟蹤檢測、消毒,防止污染面積擴大,并利用消防、灑水車等向所涉及的群眾送水。

          (4)在供水設施恢復正常運行、污染已解除、管網已消毒、能達到正常供水標準時,經市應急領導小組研究決定宣布解除預警狀態。

          4.2.4指揮體系

          (1)全市應急預案。水利局負責編制完成全市供水安全應急預案。

          (2)鎮、街道應急預案。各鎮政府、街辦負責編制完成本地區內供水安全應急預案,報市人民政府備案。

          (3)供水單位應急預案。供水規模在1000人以上的集中供水單位要制定本單位供水安全應急預案,報市應急辦公室備案。

          5.應急響應

          5.1應急響應的總體要求

          出現供水安全事件,供水單位應在2小時內逐級向上級飲水安全應急辦公室和當地政府報告,并先期進行處理。對應全市飲水預防預警等級,應急響應劃分為四級。市級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負責全市重大供水事件的指揮調度。鎮、街道飲水安全應急指揮小組負責組織實施本區域內事故應急、搶險、排險、搶修、恢復重建等方面的工作。供水單位負責本單位供水突發事件的處置。凡上一級應急預案啟動,下一級預案應隨之自行啟動。

          5.2Ⅰ級應急響應

          當發生特別嚴重飲水安全突發事件,造成2萬人以上飲水不安全時,應立即Ⅰ級預警,啟動Ⅰ級應急響應預案,啟動以下工作程序:

          5.2.1工作會商。Ⅰ級響應工作會商由市應急領導小組組長召集,參加人員包括市應急領導小組成員、專家組成員;會商方式采用集體會商;會商內容應包括調查、核實工作內容、指導方案、處置方案、救援方式等。

          5.2.2工作部署。市應急領導小組接到報告后,應迅速組織相關部門和技術人員開展工作,做出工作部署,明確工作責任,在1小時內將突況上報市人民政府,并立即派出現場工作組,對有關情況進行調查、核實,指導有關單位做好搶險救援、事件調查和處置工作。

          5.2.3部門聯動。按照市應急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的職責和工作要求,協作配合,明確分工,并按照具體任務要求,立即派出工作人員到現場開展工作。

          5.2.4方案啟動

          (1)搶險救災。當飲水安全突發事件發生,造成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不到保障時,當地政府可采取向受災區派出送水車、啟用應急備用水源、異地調水、組織技術人員對工程建筑物進行搶修等措施,保障受災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

          (2)醫療救護。衛生、環保部門及事發地應急機構要加強對水致疾病和傳染病的監測、報告,落實各項防病措施;事發地應急機構配合醫療救護隊,緊急救護中毒、受傷人員。

          (3)社會力量動員與參與。出現應急事件后,各級應急機構應與當地政府一起發動群眾參與建筑物的搶險、修復工作,確保工程及早恢復供水。

          5.2.5宣傳動員。在發生飲水安全突發事件后,各級應急機構應做好宣傳發動,穩定群眾情緒,防止發生疫情,防止發生恐慌,保持社會秩序穩定。

          5.3Ⅱ級應急響應

          當發生嚴重飲水安全突發事件,造成1-2萬人飲水不安全時,應立即Ⅱ級預警,啟動Ⅱ級應急響應預案。

          Ⅱ級響應工作會商、工作部署、部門聯動、方案啟動、宣傳動員程序同Ⅰ級響應。

          5.4Ⅲ級應急響應

          當發生較重飲水安全事件,造成0.5-1萬人飲水不安全時,應立即Ⅲ級預警,啟動Ⅲ級應急響應預案。Ⅲ級響應工作會商由市應急領導小組副組長召集,參加人員包括市應急領導小組成員、專家組成員;會商方式采用集體會商;會商內容應包括調查、核實工作內容、指導方案、處置方案、救援方式等。

          工作部署、部門聯動、方案啟動、宣傳動員程序同Ⅰ級響應。

          5.5Ⅳ級應急響應

          當發生一般飲水安全事件,造成0.1-0.5萬人飲水不安全時,應立即Ⅳ級預警,啟動Ⅳ級應急響應預案。

          Ⅳ級響應工作會商由市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召集,參加人員包括市應急領導小組成員、專家組成員;會商方式采用集體會商;會商內容應包括調查、核實工作內容、指導方案、處置方案、救援方式等。

          工作部署、部門聯動、方案啟動、宣傳動員程序同Ⅰ級響應。

          5.6響應結束

          5.6.1應急響應結束的條件。當飲水安全突發事件得到及時、有效的處理,災區居民飲水恢復正常后,該相應等級的應急響應結束。

          5.6.2應急響應結束的程序。Ⅰ級、Ⅱ級應急響應結束的,經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市應急領導小組全體會議審議后,由組長結束命令并在市電視臺公布;Ⅲ級、Ⅳ級應急響應結束的,經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市應急領導小組審議后,由副組長結束命令并在新聞媒體上。

          6.保障措施

          6.1組織保障

          各鎮(街道)和各供水管理單位要成立飲水安全應急機構,明確人員及職責,根據飲水安全事件等級,迅速做出反應,組織會商,從組織上保障飲水安全突發事件得到及時、有效的處理。

          6.2通信與信息保障

          各級供水安全應急指揮機構要設立專門的報警電話,安排人員24小時輪班值守,保證信息及時、準確、快速傳遞。

          6.3資金保障

          市級財政應設立農村飲水安全應急專項資金,列入年度財政預算,按照突發事件等級劃分,由應急領導機構報市政府申請動用農村飲水安全應急專項資金。

          6.4物資保障

          各級領導機構制定搶險救援物資調配方案。發生事故時,由當地政府統一對物資進行調配,確保物資及時供應。供水規模在1萬人以上的鎮村集中供水工程,應當建設適度規模的應急備用水源。

          6.5醫療衛生保障

          當發生人員傷亡或飲水中毒事件后,應急領導機構要在當地政府協調下立即組織醫療衛生技術隊伍,根據需要調配醫療衛生專家,及時趕赴現場開展醫療救治、疾病預防控制等衛生應急工作,并調集必需的藥物、醫療器械等物資,支援現場救治和防疫工作。

          6.6交通運輸保障

          緊急情況下由市應急領導小組組織公安、消防、交通等部門,承擔應急期間為農村居民解決臨時性吃水困難送水及供水設備維修等任務,保證應急交通工具的優先安排、優先調度、優先放行,確保運輸暢通。

          6.7治安維護

          公安部門負責做好災區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嚴厲打擊破壞救災行動和工程設施安全的行為,保證救援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正常社會秩序。

          6.8技術保障

          建立鎮村供水安全應急專家庫,為應急處置提供決策咨詢和服務。根據應急處置工作需要,調集有關專家和技術隊伍,支持現場應急處置工作。同時,加強對供水工程管理人員的技術和應急處置培訓,并加強對分散供水戶的技術指導和宣傳。

          6.9應急搶修隊伍保障

          各供水單位分別成立搶險隊伍,單位領導擔任搶險隊長。當農村飲水安全事件發生后,各搶險隊伍在接到搶修命令后在規定的時間內趕到指定地點待命。由村自主管理的工程,由鎮、街道應急機構組織應急搶修隊伍。

          7.后期處置

          7.1調查與評估

          供水安全應急終止后一周內,供水單位和鎮級供水安全應急機構應向上級領導小組提交書面總結報告。總結報告應包括下列基本內容:事故原因、發展過程及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員傷亡、經濟損失)分析、評價、采取的主要應急響應措施及其效果,主要經驗教訓等。應急領導機構要對事故進行調查評估,總結經驗,找出問題,提出改進建議,進一步做好應急工作。

          7.2恢復重建

          恢復重建工作由市水利局及事發地政府負責。需要市政府援助的,由市水利局及事發地政府提出請求,逐級上報。市政府有關部門根據調查評估報告和受災地區恢復重建計劃提出解決建議或意見。衛生部門要繼續加強對水質的監測,指導水質達到國家《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的要求后,才能恢復供水。

          7.3獎勵與責任追究

          市政府對參加供水安全突發事件處置工作作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對在處置工作中有失職、瀆職等行為或遲報、瞞報、漏報重要情況的有關責任人,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處理。

          8.附則

          8.1預案的管理和更新

          本預案由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管理,并收集預案實施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通過評審論證,適時提出修訂和更新意見,報市政府審定后及時組織修訂和更新。

          安全飲水應急預案 17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指導全鎮供水突發事件應對工作,建立健全我鎮供水安全應急機制,正確應對和高效處置鎮、村供水安全突發性事件,有效預防和妥善處理各類供水事故,最大限度地減少缺水造成的損失,保障人民群眾飲水安全,維護人民的生命健康和地方社會穩定,確保本鎮供水安全,為全面鞏固脫貧攻堅成果做好保障工作,促進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結合本鎮實際,制定預案。

          (二)編制依據

          本預案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關于加強飲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等相關法律、法規及相關文件。

          (三)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全鎮范圍內突發性供水事件造成的大范圍或長時間不能正常供水的鎮、村(社區)、單村供水的自然村組的飲用水安全突發性事件的預防和應急處置。

          (四)工作原則

          對我鎮供水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應遵循“以人為本、統一領導、分級負責、預防為主”的原則。堅持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健康和飲水安全作為首要任務,最大限度的減少或避免突發事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其他危害,逐步建立鎮、村(社區)、單村供水信息聯動傳遞及應急預警機制,加強對應急預案的培訓、演練、強化應急準備和應急響應能力,做好日常應急突發事件的宣傳發動,鼓勵群眾報告突發性供水安全事件及其隱患,及時處置可能導致事故的隱患。突發性事件發生以后,鎮黨委、政府發出應急指令,各級指揮機構應根據應急要求快速做出反應,組織會商,啟動相應預案,有效控制事態蔓延。重特大事故必須逐級上報,服從上級部門的統一領導和指揮。

          (五)突發性供水安全事件分類

          1.由于自然災害造成鎮、村(社區)、自然村組不能正常供水,且連續30天以上無法正常供水,嚴重影響村民日常生活。

          2.水源遇到突發性污染,水質發生重大變化,不能正常供水的。

          3.傳染病疫情及安全度汛。

          4.飲用地下水位突然變化,造成水源緊缺,不能正常供水等。

          5.出現旱災,單村供水水源緊缺,2公里內無代替水源的,連續30天以上出現日人均飲用水不足6公升以上。

          二、應急預案組織機構與職責

          (一)應急預案體系劃分

          雞場坡鎮供水安全應急預案,由鎮水管站負責編制完成,經鎮政府審核合格后,報縣水務局備案。

          (二)應急機構及職責

          1.鎮供水安全應急機構成立雞場坡鎮供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張家恒(鎮黨委副書記、鎮長)

          副指揮長:伍朝剛(黨委委員、副鎮長)

          成員:政府機關全體干部職工、部門負責人、各村(社區)支部書記、水利站全體工作人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及技術服務組,辦公室設在雞場坡鎮水利站,伍朝剛任辦公室主任,黃恒廣任辦公室副主任,負責安全飲水的日常事務工作。

          2.職責: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上級領導機關要求,制定和不斷完善供水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建立應急救援組織,成立專業應急搶險隊伍,配備搶險設備及工具,積極組織開展突發事件應急救援搶險知識培訓和宣傳,對供水突發事件,按照不同類型分別有鎮人民政府組織相關人力、物力、財力予以解決,堅強日常工作的監督管理。

          3.供水單位應急機構及職責根據鎮政府的搶險應急預案,供水單位應結合本單位實際建立供水應急機構,制定科學合理的搶險應急工作方案,配備必要的搶修設備及應急隊伍,并定期組織演練。

          三、運行機制

          建立完善的供水突發事件預警、報告、處置機制,在鎮應急領導機構的統一指揮下,充分履行各部門職責,團結協作,高效運轉,做好各類突發事件的預警、報告、處置工作。

          四、預防和預警

          (一)監控機構

          鎮水利站負責我鎮供水安全事故的監控、檢查、預警工作,供水安全事故報警電話:(鎮)38673817。多渠道獲取全鎮相關供水安全信息,對各種信息進行匯總分析,及時向鎮政府及縣供水應急領導小組報告。

          (二)監測信息

          1.旱情信息:根據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的相關旱情時限。

          2.水污染信息:上級有關文件規定的有關內容。

          3.水庫工程信息:參見有關上級文件。

          供水單位、群眾發現供水工程取水建筑物,輸、配水管網等發生垮塌或人為破壞事件時,有責任及時撥打報警電話向上一級應急領導機構報告。信息的報送和處理,應快速、準確、詳實,重要信息應立即上報,因客觀原因一時難以準確掌握的信息,應及時報告基本情況,同時抓緊了解并隨后補報詳情。

          五、應急響應

          (一)總體要求

          出現供水安全事件,供水單位應在2小時內向鎮供水安全應急機構和鎮黨委、政府報告,并先期進行技術處理;鎮供水安全應急機構在獲取信息后,應在2小時內向縣村鎮供水安全應急機構和縣政府報告,并派出應急技術服務小組進行技術支持。

          (二)I級應急響應

          當發生重大供水安全事件時,啟動I級應急響應預案。

          1.鎮應急機構派出工作組,協助配合省、市、縣級工作組和鎮政府共同做好搶險救援工作。

          2.鎮級有關部門必須立即趕赴現場,先期進行處置,并在市、縣工作組抵達事發地后配合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三)Ⅱ級應急響應

          當發生較大供水安全事件時,啟動II級應急響應預案。

          1.鎮供水安全應急機構在接到應急報告后,迅速組織相關部門和技術服務組進行會商,做出應急工作部署。并在2小時內向縣政府、縣救災辦報告,并立即派出工作組,對有關情況進行調查、核實,指導當地政府做好搶險救援、事故調查和處置工作。

          2.鎮級有關部門必須立即趕赴現場,先期進行處置,并在縣級工作組抵達事發地后配合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3.事故處理完畢后,由鎮供水安全應急領導機構報縣村鎮供水安全應急領導機構備案。

          (四)Ⅲ級應急響應當發生一般性供水安全事件時,啟動III級應急響應預案。

          1.應急事件發生后,鎮供水安全應急機構應立即向縣應急領導機構報告,并啟動應急預案,先期進行處置,在縣級工作組抵達事發地后配合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2.事故處理完畢,由縣供水安全應急領導機構報市村鎮供水安全應急領導機構備案。

          (五)應急處理

          當供水安全事件發生,造成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不到保障時,鎮政府可采取向受災區派出送水車,啟用應急備用水源,異地調水,組織技術人員對工程建筑物進行搶修等措施保證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

          1.搶險救災在應急領導機構的統一指揮調度下,有關單位和部門應各司其職,團結協作,有效控制事態蔓延,最大程度減小損失。

          2.醫療救護鎮供水安全應急機構應加強對水致疾病和傳染病的監測、報告,落實各項防病措施,并派出醫療救護隊,緊急救護中毒、受傷人員。

          3.社會力量動員與參與出現應急事件后,鎮政府應廣泛發動群眾參與建筑物的搶險、修復工作,確保工程及早恢復供水。

          4.信息發布突發公共事件的信息發布應當及時、準確、客觀、全面,由上級主管部門在主流媒體上發布。

          5.應急結束當供水安全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到保證時,鎮應急領導機構可宣布應急結束,并協助鎮政府進一步修復供水基礎設施,恢復正常供水秩序。

          六、應急保障

          (一)組織保障各村民委員會、單位應成立供水安全應急領導機構,明確人員及職責,根據供水安全事件等級,迅速做出反應,組織會商,從組織上保障供水安全突發事件得到及時、有效的處理。

          (二)通信與信息保障供水安全應急指揮機構應設立專門的報警電話,安排人員輪班值守,保證信息及時、準確、快速傳遞。

          (三)資金保障鎮轄各單位、部門要設立供水安全應急專項資金,按照事故等級劃分,由應急領導機構報鎮政府,申請調用供水安全應急專項資金。

          (四)物資保障鎮供水安全應急領導機構要制定好搶險、救援物資調配方案。發生事故時,由鎮政府統一對物資進行調配,確保物資及時供應。

          (五)醫療衛生保障當發生人員傷亡或飲水中毒事件后,應急領導機構要在鎮政府協調下立即組織醫療衛生技術隊伍,調配醫療衛生專業人員,根據需要及時趕赴現場開展醫療救治、疾病預防控制等衛生應急工作。并調集必需的藥物、醫療器械等物資,支援現場救治和防疫工作。

          (六)交通運輸保障保證緊急情況下應急交通工具、送水解危車輛的優先安排、優先調度、優先放行、確保運輸暢通。

          (七)治安維護雞場坡鎮鎮警務室和場管辦要負責做好受災區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嚴厲打擊破壞救災行動和工程設施安全的行為,保證救援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正常社會秩序。

          (八)技術保障要建立鎮供水安全應急專業隊,為應急處置提供決策咨詢和服務,根據應處置工作需要,調集有關專家和技術隊伍,支持現場應急處置工作。同時要加強對供水工程管理人員的'技術和應急處置培訓,并加強對分散供水戶的技術指導和宣傳。

          七、后期處置

          (一)調查與評估供水安全應急終止后一周內,供水單位和村民委員會供水安全應急機構應向鎮供水安全領導小組提交書面總結報告。總結報告應包括下列基本內容:事故原因、發展過程及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員傷亡、經濟損失)分析、評價、采取的主要應急響應措施及其效果,主要經驗教訓等。鎮應急領導機構要對事故進行調查評估,總結經驗、找出問題,提出改進建議,進一步做好應急工作。

          (二)恢復重建恢復重建工作由鎮黨委、政府負責。需要省、市、縣政府援助的,由鎮政府提出請求,逐級上報,按有關規定報經批準后組織實施。衛生部門要繼續加強對水質的監測,指導水質達到國家《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的要求后,才能恢復供水。

          (三)獎勵與責任追究對參加供水安全突發事件處置工作做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對在處置工作中有失職、瀆職等行為或遲報、瞞報、漏報重要情況的有關責任人,要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給予行政處分,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八、附則

          (一)預案的管理和更新隨著相關法律法規的制訂、修改和完善或應急過程中出現的新問題、新情況,應及時修訂完善本預案。

          (二)預案實施時間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安全飲水應急預案 18

          為保護正陽關鎮區域飲用水源地環境,指導應急搶險,有效預防、及時控制、排除隱患,使水源處于可控狀態,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突發飲用水水源安全事件造成的損害,保障人民群眾飲用水安全,維護社會穩定,促進我鎮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結合本鎮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指導思想

          突發水源地污染事件的控制和處置,貫徹“預防為主”、“以人為本”的原則,規范和強化全鎮水源地保護系統;以預防水源地環境突發事件為重點;逐步完善全鎮處置突發水源地事件的預警、處置及善后工作機制;建立全鎮水源地保護系統防范有力、指揮有序、快速高效和統一協調的應急體系。

          二、適用范圍

          全鎮范圍內發生的突發性水源地污染事件的控制和處置行為,具體包括:

          1、影響集中式飲用水源地水質安全的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

          2、因不可抗拒力(含自然原因和社會原因)而造成的水源地污染事故;

          3、因危險化學品(含劇毒品)在生產和儲運中發生泄漏,嚴重影響人民群眾生產、生活的污染事故;

          4、其他突發性水源地污染事故。

          三、基本原則

          1、貫徹“預防為主“的方針,建立和加強突發性水源地污染的預警機制,切實做到及時發現、及時報告、快速反應、及時控制;

          2、按照“先控制后處理“的原則,迅速查明事件原因,果斷提出處置措施,防止污染擴大,盡量減小污染范圍;

          3、以事實為依據,重視證據、重視技術手段,防止主觀臆斷;

          4、制定安全防護措施,確保處置人員及周圍群眾的人身安全;

          5、明確自身職責,妥善協調與處置突發事件有關部門或人員的關系。

          四、處置程序

          1、迅速報告。接到突發環境事件報警后,值班人員必須在第一時間向鎮水污染應急領導小組報告。對重大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經認定后及時向上級政府和縣生態環境分局報告。

          2、快速出警。接到指令后,應急現場指揮組率領各應急小組攜帶環境應急專用設備,在最短的時間內趕赴現場。

          3、現場控制。應急處置小組到達現場后,應迅速控制現場、劃定緊急隔離區域、設置警告標志、制定處置措施、切斷污染源。防止污染物擴散。

          4、現場調查。應急處置小組應迅速展開現場調查、取證工作,查明事件原因、影響程度等;并負責與當地公安等單位協調,共同進行現場勘驗工作。

          5、現場報告。各應急小組將現場調查情況、應急監測數據和現場處置情況,及時報告應急現場指揮組。應急現場指揮組按6小時速報、24小時確報的要求,負責向應急領導小組報告突發事件現場處置情況。應急領導小組根據事件影響范圍、程度,決定是否增調有關專家、人員、設備、物質前往現場增援。

          6、污染處置。各應急小組根據現場調查和查閱有關資料并參考專家意見,向應急現場指揮組提出污染處置方案。迅速聯合縣環境監察人員對事故周圍環境(居民住宅區、農田保護區、河流、地形)和人員反應作初步調查。

          五、應急終止

          只有同時實現下面三個條件,現場應急救援方可終止,應急救援隊伍才能撤離:

          一是事故現場危險因素得到控制并處于穩定安全狀態;

          二是事故受害人被全部救出,送到醫院搶救;

          三是獲得鎮應急領導小組的同意。

          六、水源地保護應急預案領導機構及職責

          (一)領導小組主要成員及職責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主要職責:

          1、宣傳上級有關突發水污染事件應急工作的`方針、政策,貫徹落實上級對水污染事故應急的指示精神;

          2、掌握有關突發性水污染事件應急情報信息和事態變化情況;

          3、負責水污染事件應急協調工作;

          4、負責有關突發水污染事件應急工作措施落實情況、工作進展情況,信息聯絡、傳達、報送、新聞發布等工作;

          5、提供和解決處置水污染應急所需要的人員、設備、車輛、物質等;

          6、應急處置的其他工作。

          (二)應急現場指揮組成員及職責

          指揮:(鎮長)

          副指揮:(副鎮長)、(黨委委員)

          成員:黨政辦、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站、國土所、水利站

          主要職責:

          應急現場指揮組接警后,第一時間趕赴現場,指揮應急小分隊處置現場,分配任務。同時應了解內容,并及時向鎮應急領導小組匯報。

          1、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性質原因以及造成的污染范圍;

          2、報告事故發生的主要污染物、污染源的數量、種類、性質;經濟損失、人員受害情況等;

          3、事故危害程度,發展趨勢,可控性及預防采取的措施;

          4、上級指揮機構(指揮員)的位置,指揮關系,聯絡方法;

          5、其他需要清楚的情況。

          (三)水源地應急小分隊成員及職責

          1、應急現場治安小分隊:

          隊長:

          (派出所所長)

          組成人員:

          全體群防隊員和派出所干警5人。

          具體職責:現場管制、設置警示標志,疏通交通。防止人為制造污染事故和次生污染事故的發生,向現場指揮組報告事故發生范圍。

          2、應急現場安全與勘察小分隊:

          隊長:

          (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站站長)

          組成人員:

          鎮安監辦、國土所、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站、經發辦、涉農各部門的人員10人。

          具體職責:根據現場發生事故,查明原因,污染性質,污染源,危害程度,符合哪一個部門的污染事故,應及時作出相應的處置意見,及時切斷污染源,并上報現場指揮組。

          3、應急現場疏導小分隊:

          隊長:

          (副鎮長)

          組成人員:

          20個村(居)兩委人員,各村(居)義務消防隊隊員。

          具體職責:及時疏散應急現場受污染的群眾,向現場指揮組報告疏散時段、人員數量、完成效果。

          4、應急現場搶險小分隊:

          隊長:

          (黨委委員、人武部長)

          組成人員:

          鎮武裝部基干民兵20人。

          具體職責:應急現場的污染控制,人員搶救,物質運輸,向現場指揮組報告事故現場搶險情況。

          5、應急現場救護小分隊:

          隊長:

          (中心衛生院院長)

          組成人員:

          鎮衛生院醫護人員不少于6人,包括內、外科醫生各一名,護士4名(另根據現場情況及時增加護理人員)。

          具體職責:事故現場傷病員的救治工作,報告事故現場救治人員的數量,包括具體傷亡人員數量。

          6、應急現場后勤小分隊:

          隊長:

          (黨委委員)

          組成人員:

          由鎮黨政辦、財政所、農服中心、綜治辦、社會事務辦、黨建辦,經發辦、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站組成。

          具體職責:車輛調配,物資供應,信息傳遞,后勤生活,善后處理,向上一級報告現場進展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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