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驗安全事故應急的處理預案
一、目的要求
為了防范試驗工作中發生安全事故,切實保障試驗人員在實際工作中的人身安全。提高突發緊急事件處理能力,減少損失,保證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特制定本預案。各相關人員必須提高認識,明確職責,嚴格落實預案中的規定要求。
二、適用人員及范圍
1.內部人員,包括:驗證中心試驗員、技術員、實習生及一般管理人員;
2.外部人員,包括:各專業所人員、進廠服務的配套廠家人員;
3.適用范圍:車輛安全。
三、車輛安全事故級別分類
根據事故性質、嚴重性、危害程度等,確定相應級別。
車輛安全事故指試驗人員駕駛試驗車輛發生事故,包括試驗場內外,廠區內外任何地點。根據事故損失情況及危害程度等具體情況制定如下四個級別:
1.Ⅰ級(特大事故):特大事故指事故造成人員死亡或傷勢極為嚴重,車輛損失嚴重,損失額超過6萬元以上的事故。
2.Ⅱ級(重大事故):重大事故指事故造成人員受傷,或車輛損失嚴重,損失額在 1萬元以上6萬元以下的事故。
3.Ⅲ級(一般事故):一般事故指事故未造成人員受傷,僅造成車輛損失,且損失額在 2千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事故。
4.Ⅳ級(輕微事故):輕微事故指事故未造成人員受傷,僅車輛輕微損傷,損失額在2千元以下的事故。
四、應急處理機制
1.信息報告制度
當事故突發后,事故當事人應立即向相關主管人員詳細匯報情況,遵循主管人員指示。具體信息報告制度為:
。1)遇一般及輕微事故,當事人應立即向驗證中心安管人員(趙雪民)匯報事故情況,安管人員逐層向科、所級領導匯報,征詢處理意見;
(2)遇重大及特大事故,當事人應立即向安管人員匯報事故情況,安管人員逐層向科、所級領導匯報,部所級領導匯報主管院長,征詢處理意見。
2.先期應急處置工作
。1)遇一般及輕微事故,當事人詳細匯報完情況后,遵循安管人員指示,進行報警或其他應急工作。如有傷者,妥善安撫救治。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搶救貴重物資、儀器設備等,保護好現場,等待進一步處理;
。2)遇重大及特大事故,當事人應立即向安管人員匯報事故情況,安管人員逐層向科、所級領導匯報,征詢應急處理意見。安管人員根據領導處理意見,指示當事人進行報警或其他應急工作。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搶救人員、貴重物資、儀器設備等,保護好事故現場,等待救援人員。
3.后期處理
先期應急處理后,安管人員及時聯絡警方、保險公司等相關人員。根據事故損失及嚴重性、責任劃分等問題,征詢領導意見,積極穩妥、深入細致地進行善后處理工作。
五、預防與管理
居安思危,預防為主。高度重視安全管理工作,防患于未然。
1.強化試驗人員安全意識,堅持預防與應急相結合,做好應對突發事故的各項準備工作;
2.定期進行安全知識培訓,利用事故案例對試驗人員進行講解培訓;
3.以建立培訓檔案、試驗員安全檔案、簽定安全責任書等手段,增強試驗人員的安全責任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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