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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節目觀后感(通用13篇)
同學們,我們要讓交通安全的警鐘長鳴,珍惜生命,珍惜明天!以下內容是小編為您精心整理的政治節目觀后感,歡迎參考!
政治節目觀后感 1
“人的生命只有一次”。人,最寶貴的會是什么?是生命。血的悲劇告訴我們,一定要遵守交通法則,真正做到“關愛生命”。
今天,老師帶我們看了《學法律、知權利、會防范、懂禮儀》的宣傳欄。其中,《交通安全篇》引人深思,發人深省。
人的生活中,離不開交通,同時也離不開安全,因此,我們就要處處做一名遵紀守法的公民。假如我們不遵守規則,交通事故就猶如一顆定時炸彈,躲不過,便會喪失寶貴生命。
中小學生交通安全意識薄弱,是導致交通事故發生率上升的主要原因。還有那些不守規則的司機,自由放縱的行人。輕視,疏忽,大意都會使一個生命轉瞬即逝。
曾經有這么一則報道,一個四年級學生在路邊拍球。不小心,球滾到馬路去了,她跑過去撿,一輛車迎面駛來,便毫不留情從她身上扎過去了,就在這短暫的一剎那,她喪失了寶貴的'生命。十載歲月,父母嘔心嚦血撫養成人,而就在瞬間即逝,難道這是一個人的命運嗎?不,絕不是的。命遠給每個人的待遇都相同,就要視乎你怎樣去面對,怎樣去珍惜。
一些中學生,出現了因思想,心理,行為的偏激引發傷亡。直至今天,一些家底仍無法走出失去親人所帶來的痛和悲。同學們,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在安全問題上,我們必須防范在先,警惕在前。
同學們,我們要讓交通安全的警鐘長鳴,珍惜生命,珍惜明天!
政治節目觀后感 2
最近看了《今日說法》中的“奶奶為耳聾孫女踏上維權之路”,二十分鐘的節目很快就看完了,看后感慨頗多,有可惜,有欽佩,有憤怒。為一個祖國的花朵以后漫長的時間要在無聲世界里度過而可惜,為奶奶對孫女的愛心和執著的行為而欽佩,為醫務人員的一個不應有的過錯而憤怒。
這個不應發生的意外其直接原因是因為醫務人員的過錯而造成的,拋開疫苗接種制度和機制的問題不談,作為一名基層醫院的管理者,就醫院的管理和技術工作,我還是得出了幾點啟示和教育。
首先是一個制度的`完善和落實的問題。醫療服務工作是一項嚴謹的工作,應該有嚴格的制度并認真貫徹落實。像疫苗注射問題,相關管理人員應該制定相應的工作流程,注射前詳細介紹,注射后及時觀察是否有問題等等。這些制度應該深入到每一位工作人員的身心,體現在每一個工作細節中。要通過各種措施來加強工作人員對工作制度的理解和掌握程度,并認真督導檢查,保證落實到位。
再次是一個責任心和工作負責的問題。
片中的工作人員在對疫苗的應用時間、應用人群等關鍵問題不清楚的情況下就盲目進行了注射免疫,其工作責任感可見幾乎沒有。我們所從事的醫療工作是一項事關人的健康和生死的重要工作,我們應該牢固樹立“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服務宗旨,不斷對職工加強宗旨教育、職業道德教育和服務意識教育,提高廣大職工的素質,培養他們的工作責任感。
這樣,在開展每項工作時就不會那么盲目、那么草率,許多悲劇可能就可以避免了,本案例就是明證。
最后是一個提高工作能力的問題。該案例中的工作人員對注射疫苗的相關知識一問三不知,可見其專業知識是多么的匱乏。我們從事的醫療工作是一項知識密集型工作,知識量大、更新快,沒有深厚的知識功底,高質量的完成工作是不可能的。
因此,我們在日常就應該加強專業知識的學習,可以集中學習培訓,可以利用空閑時間自學,總之要結合工作實際,根據工作需要不斷學習各種知識,利用學習到的知識不斷指導日常實踐,學以致用,不斷提高自己的技術水平和綜合素質,為開展工作打下堅實基礎。
最后,引用主持人王小丫的一句話:我想如果我們每一個人在自己的崗位上能夠再認真一點,再有責任一點,知識再豐富一點,也許這樣的悲劇就不會發生了。
政治節目觀后感 3
《今日說法》節目主持人講了一個令人深省的法制故事:
湖南省雷鋒的故鄉發生了一件事,今年放暑假期間,同村有三位小朋友一起到村莊邊的水庫抓魚其中一位不慎滑進了深水區,在如此危險的時刻,另外有一位
12歲小朋友奮不顧身地跳下了水,用自身的全身力氣,把落入深水的`小伙伴推上了岸邊,而自身由于精疲力竭,便沉入水底,溺水身亡。奇怪的是被救的和另一位小伙伴不但不救,反而將死者的衣褲悄悄地藏了起來,然后若無其事地跑到死者的鄰居家借書和看電視,企圖制造不在現場的假象,使尋找死者的工作錯過了機會,直到警察偵查時才說出了真象……
看到這里我為救人的小英雄感到可惜,他舍己救人的行為正是雷鋒精神的體現,值得我們學習和贊揚,但,我還是認為他的方法欠考慮,因為他如果用呼叫的方法讓大人來救(因為在不到十多米的地方有人),就不會白白地犧牲自身年輕的生命。而另兩位小朋友應該受到批評,這么能見死不救呢!特別是那個被救小朋友應該好好地思考一下,假如沒有死者的相救,死亡將是自身,他應該感到內疚。
同時我也從這個事故中知道了:凡事都要注意安全,尤其是在放假期間,不遵守這一點,它會毀了一個人、一個家。
政治節目觀后感 4
今天,我像往常一樣打開電腦,觀看起《今日說法——寶貝回家》。《今日說法》這是個法制節目,它給予我許多課上學不到的法律知識。
這次,他在講述的是一個叫的小男孩,今年3歲。一歲的時候,就被人拐賣了。當時,的父親早年去世,在被拐賣的那天大清早的爺爺奶奶因傷心過度也離開了人世。家里,就剩下的母親和他的舅舅。半夜,可惡的人販子從窗戶爬進來把從媽媽溫暖的`懷抱中偷走了,賣給一座重男輕女的村莊中一戶人
家“寶貝,你回來吧!”母親心中千呼萬喚,她和的舅舅一直在村里找到天大亮的時候,他們唯一的路就是一同尋找
于是,他們走起法律的道路——向公安局求助。終于,經過各種線索、推斷,還有DNA鑒定,終于回到了親生母親的懷抱。顯然,對媽媽很陌生,而此時的母親正急忙尋找胎記。
人販子,你不該放開法律朋友的手!法律,他有著明示作用,他用法律條文的形式明確告知你們:什么是可以做的,什么是不可以做的;哪些行為是合法的,哪些行為是非法的。你學習了嗎正與邪、善與惡,你都明白嗎或許,你連“法律”這個詞都讀不懂根據我國《刑法》第240條的規定,誘拐兒童罪是指以出賣為目的,拐騙、綁架、收買、販賣、接送、中轉兒童的行為。14周歲以下的是“兒童”,拐騙是以欺騙、利誘等手段,使兒童處于自己的控制之下,并脫離其家庭或監護人。誘拐兒童的犯罪行為,使我們兒童失去身體自由權和人格尊嚴權!你快省省你那根想誘拐兒童的腦筋吧,你快看看我國法律里的《刑法》吧!
同學們,請緊緊握住法律朋友的手,與法同行!法律,他是我們的好朋友!正是因為法律的存在,才使我們得到了保障,使我們的生活井井有條,感謝法律帶給我們的一切,讓我們健康成長!
政治節目觀后感 5
我前幾天看了一個節目,小名叫《今日說法》,上面講了一個煽情的故事:
一個三歲的小男孩,她的父親在一次事故中腿部失明,下半生只好在床上渡過。而她的姐姐也為此跟她父親再婚了,丟下她和姐姐也有她八十多歲的祖父親在家。這個小男孩的父親母親回去上班給家里賺錢去了,她就該照料兒子。
看了這個故事后,我非常感動。由于小孩子實在是太聽話了,太孝敬了!家里沒有人照料兒子,她就開始照料。這個小男孩照料她姐姐不但勤勉竭力,并且做的`還比較好:她每兩天就會給媽媽煮餅干,給兒子倒尿。還明白插電源,關電源,使用家里的電磁爐……而我呢跟她差得太遠了:我只明白吃父親做的飯,吃完后寫作業,讀完了午睡。母親經常把地拖得干干凈凈,而我只會偶爾制造點垃圾……
我實在跟她差得太遠了!由于人家省略的是特點,而我呢,省略的是劣勢。我必需要向她學習!
政治節目觀后感 6
今天,我觀看了《今日說法》“爸爸請不要打我”。
“虎毒不食子”主持人用這句俗語引出了今天的事件,故事的播出讓人觸目驚心,無法理解。在志愿者的跟隨下節目組來到了寧波的一個小村莊。通過一戶人家的窗戶,一個小男孩和小女孩身體上沾著斑斑血跡,小男孩的'面部有明顯的傷痕,雙腳的血和鞋子粘連在一起,讓人的心不禁顫抖著。而孩子的父親蹲在院子里,對于記者的疑問,他毫不掩飾自己的行為,并說:“我控制不住,有氣就會打他們!本诫S后介入,一群好心人為孩子穿上衣服,斥責著父親的行為,而他卻不以為然,無法想象,這位父親對自己的孩子竟是如此殘忍。
父親恨鐵不成鋼的心情能夠理解,但是他教育孩子的方法只會讓孩子遠離他。希望所有的父母改變對孩子不正當的教育方式,讓孩子有一個快樂的童年。
觀《今日說法校園安全》有感生命誠可貴,安全價更高。人的生命是至高無上的,但是,安全是幸福生活的保障,是生命的基石,也是歡樂的階梯。為了讓我們更好地關愛生命,保護自己,老師和我們一起觀看了《今日說法校園安全篇》?粗且荒荒挥|目驚心的畫面,那一條條年輕生命的凋零,那一個個血淋林的教訓,我沉默了。僅僅是因為一個游戲,就險些讓一個生命消失;僅僅是隨手一推,就使五六個孩子永遠離開了...
政治節目觀后感 7
明天,我看了明日說法,體驗倍深。
主要講了一個山里小男孩,去年11歲,到鎮上一家較大的商店投了兩個頭花,三條巧克力,塞入了一兜,出商場時被店長發覺了準備送入經偵局,結果怕輕饒了他,便強行將她困在線纜桿上,耳朵上掛著個手寫的牌子,盜賊。被一大群人圍觀,除了讓小孩子發燒了,還讓小孩子的自尊心遭到了傷害,因而導致了店家于小男孩父母的爭端。
我認為,店主這么做是不對的,小蘭還是未成年人,如何可以說捆她就或許他呢?再怎樣樣,把他還給經偵局,讓經偵局教育一下他不就好了么?不必要這么教育他!
小蘭他還是個未成年的小男孩,偷了點東西,不用那么大題小做吧?傷害小蘭,不可以想要這么而讓這些想要偷東西的人望而生畏,它們還小,雖然,小蘭還不知在那里收錢呢!
未成年人是祖國的`樹葉,祖國的未來,萬一遇見此事可以親切可親的說:“小同學,你想要的話,我可以給你,而且不要偷拿哦!”相信那種小同學就會紅著臉,放下東西走人,或則是付錢,也堅信它們不會再犯啦!假如把他綁在電桿上示眾,那小男孩會多么無地自容,多么難過啊,老師要是曉得他是個騙子,他個小孩子會多么頭痛呀,他要如何面對同學和老師呀!很多都談不上的話,和談好好學習,為國家做貢獻呢!
這些店主們,大家說,恐怕不是嗎?
政治節目觀后感 8
今天我觀看了電視節目《今日說法》,其中的一個案例令我十分震撼。
今天的《今日說法》內容是關于家庭暴力的,一開始先播放了三個典型案例。第一個案例的受害人是九歲的婷婷,她的父母在他兩歲時離婚了,他跟著她的繼母和她的父親生活,每天的一日三餐都由婷婷做,否則爸爸就會打她,還會用鐵棍打她,當我看到婷婷的小腿上那碗口大的潰爛的傷口時,我震撼了,這是什么父親啊!不光腿上的傷,婷婷的背上也被她爸爸用鐵棍打的青一塊紫一塊的,臉上的抓痕更加讓我震撼。婷婷只是一個天真無邪的九歲小女孩啊,就是大街上的.陌生人恐怕也下不去這樣的狠手吧!何況打他的還是她的親生父親,這個爸爸簡直是禽獸不如!更可恨的是,有些善良的人給婷婷送吃的,她的繼母看見一次就打他一次。我看到這里心里十分氣憤,我想你自己懶就懶吧,不給孩子做飯也就罷了,那些好心人給他吃的你還打他,這是什么品德。
其實我覺得,一個家庭和和睦睦的多好啊!遇到事情不要動拳腳,有煩惱就說出來,讓大家幫你分擔,婷婷的家庭雖然貧窮,但如果他們團結一心是可以戰勝貧窮的。我在此也呼吁家長們要同心協力,只要每一個家庭都團結一心世界上就不會有婷婷這樣可憐的孩子了,請各位家長為了自己的孩子,把自己的家庭營造成和睦美滿的家庭吧!
政治節目觀后感 9
最近,《今日說法》節目述說了兩名少年,因迷戀網路,最終退學的故事。這兩名少年整日泡在歌廳里,玩一些暴力、血腥的游戲。之后,她們頭上的錢花完了就開始偷竊。在綁架過程中,因怕被害人報警,把被害人扎死了。在短短的7天里,他倆燒死了6條人命。澳網恢恢,疏而不漏,最終它們被繩之以法。
我想,它們之所以有現在的下場,和她們母親的教育、學校的教育有直接的關系。第一,兩個犯人的父親一個是棍棒教育,一個是不管不問。中學的懲罰是做引體了事。它們缺乏靈魂上的交流和關懷。第二,我認為暴力游戲只是罪魁幫兇。如同兩名犯人說的,兇殺時如同在玩游戲。第三,我覺得兩名罪犯法制理念淡漠,處事不考慮后果,還覺得勒索來錢快、殺人可鍛練勇氣。
目前,兩名犯人一個被判了死緩,一個被判了無期刑期。面對鏡頭,它們都悔恨莫及,當記者問那名槍決犯:“你怕死嗎?”他忽然淚如雨下說:“我怕死,我真的.好怕死……叔叔,這是不是個夢?”
我真想詢問他,你這樣怕死,為何視他人的生命如兒戲?為何不多讀書,而去歌廳蹉跎歲月?為何不替自己的父親考慮,而讓她們羞于見人。
目前,說哪些對兩名犯人都沒了意義。我只想說,讓我們好好學習吧,只有用自己的右手勞動才會得到真正的財富。
政治節目觀后感 10
早上,看了CCTV的《今日說法》。大概的內容:一個應該判處死刑的犯人,家里積極籌款賠了受害人3萬元。罪犯改判了死緩。我關心的是請的嘉賓的說法。
老百姓認為是3萬=減刑,拿錢可以買命。報紙。媒體熱議。覺得法律怎可交易,批判的很。相反的,負責案件的法官。 《今日說法》的嘉賓認為:可以,無可厚非。
心中頗為感慨,一吐為快。
夠判死刑的罪,不會是小事吧!如果不是故意的,也是逞強好勝。不知小心,釀成大禍。若犯人是故意而為。說明犯人的心業已大大的壞了!督袢照f法》的嘉賓說法:犯人的權益也是要考慮的確定有罪的人是要剝奪權利的'受害人的權利你又是怎么考慮的呢?3萬=減刑,法官和嘉賓予以否認。還是報紙故意熱炒讓他們很不自在。筆者覺得就是:3萬=減刑。交了3萬,改判死緩了啊,事情就是這樣做的啊,怎可抵賴。說這是拿錢買命,你們有什么好抵賴的啊。犯人的母親說:不該判,我是不會賠的這不是明擺著的錢與法的交易嗎?犯人的家人都這樣想了,百姓怎么不能這么想,又怎么錯了呢?
法官和嘉賓認為:犯人和受害人可以協商解決。很多的時候,犯人是強勢的,比受害人強勢的多。協商的結果會讓受害人受到的傷害更多。更大。對立的兩方面協商,一定是有利強勢的《今日說法》的嘉賓還說:協商賠償不可漫天要價。筆者不知道什么是漫天要價。人家被你砍了一只手是賠5萬。還是10萬,還是20萬?你的心大大的壞了且不談,你就要賠上一只手一輩子能掙來的錢,還要陪上精神損失費等等。受害者不是碰瓷的要不砍你的一只手試試?法律自有公正的處理辦法,何以讓人協商解決?
親愛的法官啊,如果你的孩子被人砍了一只手,要你協商解決,只能跟四處借錢給你5萬,你就不要追究刑事責任了吧?筆者覺得是不可能的,絕對不可能的換位思考解決問題很重要。社會的很多不公正管理者是有責任的,那些舉刀向著孩子的人啊,你們錯了,看看那些政府機關幼兒園的孩子吧,他們是多么的可愛!
民事可以協商。刑事怎可協商?刑事犯罪一定是要追究刑事責任的否則,公平何在。正義何在。
殺人償命欠債還錢,天經地義。懲罰為戒除啊,是不要考慮施暴者的感受了的主動傷害他人的,要讓其付出慘痛的代價。讓其得到受害者十倍的痛苦。要么何來懲戒啊。作奸犯科者輕松過關,無關痛癢,還會來犯的,習以為常未可知哦。凡是故意而為著,期待:以彼之道還施彼身,期待,期待。
政治節目觀后感 11
我在網上看到了一期“今日說法”的視頻,讓我有了很多想法。
這則今日說法講的是去年那個暑假的一件事:有幾個孩子在暑假里去小河邊游泳,有一個孩子在水中快不行了,這一群孩子中卻有一個孩子主動跳下河去救他,將這個孩子救下后,自身卻因精疲力竭而溺死在水中了?烧l知,被救的孩子不但不去叫大人來救他的恩人,反而看著他的恩人死在水中,而且死后還將死者的衣物拿走藏起來,就當沒事,制造不在場的假象。
看了視頻以后,我非常生氣,這位被救的小朋友怎么可以這樣無情,看著恩人活活淹死在水中。想一想,如果他不去救你的話,那死的不就是你了嗎?就算是恩人淹死了,也應該告訴死者家人啊,別人也不會怪你的。這樣不聲不響得藏起死者的衣物掩飾他的死掩飾得住嗎?遲早會露餡。這樣做不但對不起救你的`人,更對不起他的家人啊!要知道,自身的孩子丟了比知道他死了還要著急、難過。這樣做事沒有良心的啊!
今后我可不能做這樣的事啊,別人救了你,應該知恩圖報,而不是恩將仇報不能做那種沒有良心的人!
政治節目觀后感 12
具體情況是這樣的:一個警察在一個村里發現了幾個油罐,前面有一個大池,池里裝著很多從酒店運回來的剩菜,臭氣熏天的,蒼蠅到處飛,我看了那么一眼就想吐。經過調查發現那些剩菜都是用來做地溝油的,這些人真惡心,用這么惡心的東西做成的地溝油,還把它變成食用油賣到各大超市,真可惡。最后這些壞蛋被警察抓走了。
直到這時我才知道原來我以前購買的那些五毛錢一包的香辣辣小食品全都是用地溝油做的,媽媽說這是垃圾食品,我以后再也不吃了。我還會告訴我的朋友們,叫他們以后也不吃了。
重慶市實驗中學初三女生因為遲到,被老師叫進了辦公室。本來,違反了紀律老師教訓一下理所當然,可是這位汪姓老師是怎樣訓誡得呢她的訓誡工具是一塊木板,還有她那番惡毒的理論:“你長得又矮又胖,以后坐臺都沒人要!”“就算以后傍到一個大款,大款都會很快變心去找別人!”……我不能相信自己的耳朵,這是一個靈魂工程師說出的話嗎簡直是對下一代的荼毒!女生上課時哭了很久,3個小時后留下了一封遺書,跳樓自殺了。而遺書上竟赫然寫著:“汪老師,您說得對……”
悲哀,已在震驚的余波中變得蒼白,我甚至看到了女生那雙無助的眼睛,是對自身的絕望,是對未來的絕望。然而令人悲憤事情還遠沒有結束!女生出事后,家長將汪某告上了法庭,在庭審時,她竟然置事實于不顧,對自己駭人聽聞的教育方式矢口否認。更令人憤然的是,汪某打罵女生時就在辦公室,里面還有很多旁觀的`老師,可是面對法庭和鏡頭,竟沒有一個人站出來為含恨的孩子說句公道話!
該校的校長助理在接受采訪時,不僅不檢討自己學校管理無方,反而把責任推給因抑郁癥離世的已故巨星,指責出事的女生心理灰暗,說受巨星的影響女生跳樓的當天重慶有三個小孩跳樓……聽著這位校長助理的滔滔大論,看著她一張一合振振有詞的嘴,我突然感覺到了無力,悲哀和驚恐傾泄著,猛然攫取了我的心。
如果說那位汪姓教師的言行僅僅代表著她個人,那么這位校長助理的高論,就不能不讓人對整個學校,乃至整個重慶的教育現狀感到深深的憂慮。學生不堪老師對其人格的侮辱含恨自盡,作為老師不從自己的思想上查找原因,不對死去的孩子表示愧疚;作為學校,不從自身的管理上追究責任,不從這一事件中吸取教訓,反而一味地推脫責任,不敢或不肯面對自己的言行的后果,這樣的老師何以育人,這樣的學校如何施教!在這樣的教育之下生存的孩子,怎能不讓人感到驚恐。
教育是什么教育的責任又是什么作為一個孩子的母親,送孩子去上學,首先就是想讓孩子學做人,之后才是成材。在學校里,老師的一言一行都是學生的表率,老師的品行甚至會影響到孩子的一生。犯了錯不要緊,重要的是勇于直面錯誤,勇于承擔責任!好在法律是公正的,在眾多學生的指證下,汪某被判了刑,那個不負責任的學校助理也被扣發了三個月的工資。然而這一切就足夠了嗎沒有更深層次的反思,未來,仍是讓人不安。
政治節目觀后感 13
今日我看今日說法,深有感觸,講的是一位八旬夫婦四十年前由于傳統觀念作怪,雖然生育了兩個女兒卻領養了一個男孩。對于這個男孩可說是關愛有加,溺愛倍至,甚至自己的親生女兒也無法得到這樣的感覺?墒请S著時間的推移,由于溺愛使這個孩子變得任性,粗暴,動不動就對父母拳打腳踢,他給這個家帶來的就是一場噩夢。
長期以來對父母的虐待,鄰居和親戚都看在眼里,急在心里。特別是兩個結了婚的'女兒更是每天為父母擔驚受怕。由于父母的忍讓,更是助長了養子的焰氣。
在他四十一歲的一個晚上,他有野獸般虐待自己八旬的老父親,拳腳相加,老婦人趴在老翁身上求饒。忍耐了四十年的姐姐親眼目睹了禽獸不如的弟弟如此對待老人,一怒之下在他熟睡的時候用斧頭將他看似而后去自首。
這是一起故意殺人案,可最后的結果卻出人意料。我當時就得這起故意殺人就算自首也要怕被二三十年啊!可這起自首案件,一是有自首情節,二是死者長期虐待老人的事實。三是百多鄰居聯名集體向法院請求寬大處理。最后判決的結果僅僅是判處姐姐有期徒刑三年緩期五年,這個判決在中國審判史上開了先例。
為什么這個案件會是這么判決呢?老人是弱勢群體,兒子如此禽獸不如,這個判決也給了那些長期虐待老人的不孝者敲響了警鐘。兔子急了也咬人。而法律真正保護的這個群體的弱勢,真是大快人心。
我為那位姐姐而慶辛,這樣的法律是能夠讓人們接受和信服的,是公正的!
我們也該從這個案件中接受教訓,對虐待老人這絕不饒恕!同時也提醒我們教育兒女不能過于溺愛!皯T子不如殺子”我們不能說這個不孝子該死,不過也是咎由自取,老天有眼,可謂自作孽不可活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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