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年包公觀后感3篇「推薦閱讀」
紀錄片《千年包公》由中共安徽省紀律檢查委員會、中央電視臺和安徽廣播電視臺聯合攝制,央視紀錄頻道和安徽廣播電視臺科教頻道承制。攝制團隊自2015 年5月開始策劃調研,同年8月正式開拍,歷時一年奔波數萬公里,先后奔赴國內的臺灣地區、河南開封、廣東肇慶、浙江寧波、安徽天長,以及國外的新加坡等地,進行實景拍攝、專家學者釆訪及歷史再現,力圖還原一個有血有肉、真實生動的包公形象。下面是yjbys為大家搜集整理的千年包公觀后感范文,歡迎閱讀與借鑒。
千年包公觀后感_第1篇
歷史上真實的包公以孝、剛、廉、明著稱,后來社會上廣為流傳的包公以善斷獄案聞名,被譽為折獄斷案“箭垛式人物”、“東方的福爾摩斯”,并形成獨特的老百姓喜聞樂見的包公司法文化。
以包公為代表的司法文化歷經千年,其重要價值在于它樹立起清正廉潔司法官員的崇高形象,有利于提高司法工作者的素質;它倡導社會正義的價值取向,有利于推動依法治國。
包公司法文化應屬于中國傳統文化的寶貴財富,但有人認為清官司法突出個人,抹殺制度的重要性。這種觀點從法治理論上來說是正確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人們保護正當利益要通過健全法制,而不必祈求清官。但將制度與個人割裂或對立起來也是不現實的。任何制度都要靠人實行,選好人、用好人才能執好法。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必須用好人。有包公式的清官才能執好法。我們所說的清官品德與嚴格執法實際是統一的。當今執法中的問題,不少不是制度問題,而是官德失范問題。所以我們既要強調為政之制,也要重視為官之德。
另外,包公的嚴格執法有著更深一層的含義,這就是追求社會正義。在當時的歷史條件下,有權者可以官官相護或以權枉法,而處于社會底層的小民在經歷了無數次抗爭失敗、問題仍得不到公正的解決時,便把希望寄托在包公一類的清官身上,希望討個“說法”即公理。所以包公身上寄托著人們善良的愿望,凝結著社會正義。人們推崇包公就是追求社會正義,這正是包公斷案故事的意蘊所在,也是包公司法文化久傳不衰的根本原因。
在老百姓心目中,千百年來為人們所傳頌的包公執法如山,無所不在,上至皇親國戚,下至平民百姓,違法必究,鐵面無私。被認為是中國歷史上最偉大的清官。包公的正氣、勇氣和靈氣,已成為中華民族靈魂的一部分,同時也成了老百姓心靈的寄托。因此,包公,這個形象的核心內涵和價值作用是一致的:有包公在就有天理在,有包公在就有正義在。只要人們有維護正義、懲惡揚善、渴望公道的心愿,包青天的價值和魅力就不會衰弱,包公形象就不會消失。
司法判決是經過法官良心過濾后的法律,要求法官要有良知,還要有善行,如果法官心靈的源泉受到玷污,那他的學識越高、技巧越豐富,對社會的危害則越大。有了法律的規則,司法運作的全部過程需要法官的行為來展示,法官要在與公眾互信的法律信息交涉中確立司法的權威和公信,在潤物無聲、潛移默化中孕育滋養法治信仰,仰不愧天、俯不愧地、內不愧心。
人民法官是國家公仆,所應有的職業道德,決定了人民法官必須致力為公、甘于奉獻,職業尊榮感與價值感要靠不斷完善專業素質與提高個人情操來予以保障。舍去社會風氣中的浮躁虛華,靜以修身,耐得住寂寞。當明鏡高懸、法槌高舉之時,法官的靈魂深處要有一尊靜默的獨角獸,公正是它的身體,良知是它的血肉,智慧是它的經絡,為民是它的呼吸,而奉獻則是它不斷運轉的動力。
千年包公觀后感_第2篇
包拯,字希仁,謚孝肅,北宋真宗咸平二年(公元999)出生于淮南西路廬州合肥縣解集鄉包村(今安徽合肥所轄肥東縣包公鎮包村),包拯父親有一定文化,做過小官,薄有田產。小康之家耕讀為本,這是封建社會的普遍現象,包家亦不例外。
《肥東縣志》上說:“包拯少年在鄉讀書,亦耕亦牧。”天圣五年(公元1027)包拯進士及第后,曾經被朝廷兩次授官,均因父母不愿隨行而辭官盡孝,直到雙親病歿,守孝三年,才出任天長知縣,時年38歲。
在地方,包拯擔任過知縣、知府、轉運使等職。在中央,他由權度支判官、監察御史里行、戶部副使、御史中臣、三司使,一直做到樞密副使任上離世。我們知道,北宋最高監察機關是御史中丞領導的御史臺,最高財政機關是三司使領導的三司,最高軍事機關是樞密使領導的樞密院。樞密院是輔佐皇帝執行兵政的機構,在皇帝的總攬下,由宰相、副相、樞密使、樞密副使和參知政事共同組成國家最高領導核心。所以,包拯的職位是相當高的。
包拯的思想核心是忠君與民本的高度統一。包拯具有鮮明的忠君思想。在一封奏札里,包拯寫道:“臣生于草茅,早從宦學,盡信前書之載,竊慕古人之為,知事君行己之方,有竭忠死義之分,確然素守,期以勉循”,而“驟被殊用,置諸侍從之列,擢處諫諍之班,臣于此時敢忘圖報”!在等級森嚴的封建社會,一個出身既不高貴又缺少政治后臺的人,能夠被朝廷委以重任、視做心腹,這種感恩戴德的心理是不難理解的;谶@樣的心理,他特地上書仁宗“請建太子”,希望趙家王朝“傳之無窮”,因為 “太子天下之根本也”,只有建立太子,才能“鞏固王室”,“挫奸雄觀望”,否則“必稔禍于將來,恐非社稷之福”。這樣的.忠君思想,可謂臻于極致了。
包拯又具有強烈的民本思想。古人很早就提出“民唯邦本,本固邦寧”、“民為貴,社稷次之,君為輕”的民本思想,這一古代中國極為重要的政治思想,成為深受傳統文化影響的包拯一生從政的根本信條。他反復對仁宗說:“民者國之本也,財用所出,安危所系,當務安之為急。”“民者國之本,財用所出,安危所系,而橫賦暴取,不知紀極。”他幾十封為民請命的奏折,便立足于民為國本的思想。
千年包公觀后感_第3篇
包公以清廉剛正形象傳世。人們在日常生活中見到秉公辦事、堅持正義的官員,便常用“包公再現”、“鐵面包公”等話語表示肯定,在自己碰到糾紛或官司之類的麻煩事時,也總是希望能遇到像“包公”一樣的好官、清官。這就是在許多普通百姓心目中存在的“清官情結”。
包公之所以能給世人留下清官形象,除了他清正廉潔的作風外,更主要的正是由于他始終堅持大宋吏律,不唯上,不唯權,敢于不畏權貴,伸張正義。用現在的話說,就是他能堅持做到依法行政。
因此,面對“清官情結”,我們既要看到民眾對官員清廉正義、剛正不阿的外在要求,同時更應該看到這情結背后所隱含的要求領導干部依法行政、依法辦案的法治意識。其實,正是由于這種意識,才分外凸顯出包公在當今社會依然值得緬懷的價值。
在當前的法治社會里,我們評價一個領導干部是否盡職盡責,關鍵是看他能否堅持依法辦事。尤其在今天我們的各項制度還有待進一步健全的情況下,如何依法辦事、能否依法辦事更是對干部提出了挑戰。長久以來存在于人們心目中的“清官情結”,在當今時代其實更應該解讀為要求領導干部秉公執法、依法行政的“法治情結”。
面對包公像起誓,在形式上體現了后人對先賢的崇尚,表現了一種學習的姿態。對于走向和諧與法治的今日中國來說,筆者衷心希望這種學習姿態真的能在全社會化為具體行動,并且深入精髓,領會包公身上真正值得體會的法治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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