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的就業協議書模板集合4篇
在當下社會,很多地方都會使用到協議書,簽訂協議書可以保障自身的權益不被侵害。大家知道協議書的格式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就業協議書6篇,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就業協議書 篇1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愿簽訂本協議書,共同遵守本協議書所列條款。
一、協議書生效時間
第一條 本協議書生效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甲方同意將畢業生委托乙方安排其就業,推薦人員赴乙方工作。
第三條 甲方推薦的畢業生將按照乙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 執行定時工作制的,乙方安排甲方推薦的人員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不超過40小時。乙方保證甲方推薦的人員每周至少休息一日,乙方由于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甲方推薦的人員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甲方推薦的人員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和休息休假由甲方推薦的人員自行安排。
第五條 乙方延長甲方推薦的人員的工作時間,應安排甲方推薦的人員同等時間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六條 乙方為甲方推薦的人員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七條 乙方負責對甲方推薦的人員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 乙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
第九條 執行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甲方推薦的人員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甲方每月_________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甲方推薦的人員工資,工資不低于_________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_________元。
第十條 乙方安排甲方推薦的人員加班或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本協議書第四條規定的,按《勞動法》第44條支付工資報酬。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 乙方與甲方推薦的人員應按國家和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交納職工養老和大病醫療統籌及其他社會保險費用。
乙方應為甲方推薦的人員填寫《職工養老保險手冊》。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按有關規定轉移。
第十三條 甲方推薦的人員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甲方推薦的人員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乙方為甲方推薦的人員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
六、勞動紀律
第十六條 甲方推薦的人員應遵守乙方依法規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范;愛護乙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乙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第十七條 甲方推薦的人員違反勞動紀律,乙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協議書的變更、解除、終止
第十八條 訂立本協議書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制度發生變化,本協議書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九條 訂立本協議書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協議書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協議書的相關內容。
第二十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協議書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條 甲方推薦的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與甲方推薦的人員的勞務關系: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二條 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解除與甲方推薦的人員的勞務關系,但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推薦的人員:
1.甲方推薦的人員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甲方推薦的人員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第二十三條 甲方推薦的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不得依據本協議書第二十二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第二十四條 甲方推薦的人員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縣以上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二條解除與甲方推薦的.人員的勞務關系。
第二十五條 甲方推薦的人員解除勞動關系,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推薦的人員可以隨時通知乙方解除勞務關系:
1.在試用期內的;
2.乙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乙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八、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二十七條 下列情形之一,乙方違反和解除甲方推薦的人員勞務關系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甲方推薦的人員經濟補償金:
1.乙方克扣或者無故拖欠甲方推薦的人員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甲方推薦的人員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甲方推薦的人員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于工資報酬_________%的經濟補償金;
2.乙方支付甲方推薦的人員的工資報酬低于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于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于低于部分_________%的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八條 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應根據甲方推薦的人員在乙方工作年限,每滿_________年發給相當于甲方推薦的人員解除勞務關系前_________個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_________個月:
1.經與甲方推薦的人員協商一致,乙方解除勞動關系的;
2.甲方推薦的人員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仍不能勝任工作,由乙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九、其他約定
第二十九條 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調解決。
第三十條 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就業協議書 篇2
甲方: (縣級衛生行政部門)
地址: 聯系電話:
法定代表人: 職務:
乙方: (學生姓名)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法定代理人: (乙方簽約時未滿18周歲填寫)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家庭住址:
為加強農村衛生人才培養,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衛生部、教育部、財政部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印發的《關于開展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免費培養工作的實施意見》(發改社會〔20xx〕1198號)等文件精神,甲乙雙方在自愿的基礎上協商一致,就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免費培養定向就業事宜達成以下協議,并共同遵照執行。
一、總則
第一條 本協議中“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免費培養”是指為重點充實鄉鎮衛生院及以下醫療衛生機構從事全科醫療的衛生人才,依據農村衛生隊伍建設發展需求而實施的醫學生免費定向培養,要求志愿并獲準接受免費培養的學生須按本協議約定完成學業,取得畢業資格(有畢業證書,下同),并按本協議約定定向就業。
第二條 乙方清楚知悉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免費培養的內容,志愿參加“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免費培養” 項目,并承諾:
。ㄒ唬┩瓿 (學校)以下第 項高等醫學教育取得畢業資格;
1.專業:臨床醫學專業本科,學制 年;
2.專業:臨床醫學專業專科,學制 年;
3.專業:中醫學本科,學制 年;
4.專業:中醫學專科,學制 年;
。ǘ┮唤浫〉卯厴I資格即服從甲方安排,到甲方指定的鄉鎮衛生院(或鄉以下的醫療衛生機構,以下簡稱定向服務單位)定向就業且在定向服務單位連續工作6年(含6年)以上(以下簡稱服務期)。
二、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三條 負責在乙方按本協議約定完成學業取得畢業證書后為乙方提供聘任崗位,安排乙方到定向服務單位就業。
第四條 負責督促定向服務單位與乙方及時簽訂崗位聘用合同,納入編制管理,并協調有關部門,為乙方到定向服務單位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條件。
第五條 有權對乙方的履約情況進行管理,對乙方在校期間的情況進行監督,并有權督促乙方于畢業后及時到定向服務單位工作。
第六條 有權建立乙方的誠信檔案,公布乙方不誠信記錄,并將乙方誠信情況逐級上報至省級衛生行政部門。
三、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七條 在校學習期間,享受免除學費、免繳住宿費,享受補助生活費。
第八條 乙方在學校發放就業報到證15日內,按時到甲方(即定向服務單位的主管部門)報到,辦理就業相關手續。
第九條 乙方到定向服務單位工作后,須認真履行崗位職責,遵守單位的規章制度,服從單位的領導與管理。
第十條 在服務期內,依法享受法律政策規定的節假日及公休假,工資福利待遇,醫療、養老等社會保障。
第十一條 在服務期內,應當取得《醫師執業證書》。
第十二條 乙方在服務期內不得變更執業地點,不得改變服務單位;特殊情況下經甲方同意,可在本。▍^、市)農村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之間流動。
第十三條 乙方在服務期內,享有同定向服務單位職工同等的進修學習的待遇,但不得以升學、培訓、調動等為由提出不履行服務期限的'約定。
四、違約責任
第十四條 乙方在校期間考核結果達不到學校授予畢業證書條件或因可歸咎于乙方的其他原因(本協議另有明確約定除外),致使乙方無法按時取得(按時取得是指在本協議約定的學制期限內,專科自錄取之日起3年,本科自錄取之日起5年)畢業資格的,甲方有權選擇:
。ㄒ唬┙獬緟f議,要求乙方按規定退還已享受的減免教育費用。
。ǘ┰趯W校允許延期畢業的情況下,可以要求乙方盡快取得畢業資格并于學校發放就業報到證15日內到甲方報到。
如甲方選擇上述第(2)種方式,乙方承諾超過學制年限的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且如乙方未能在允許的延長期限內取得畢業資格,或者出現其他甲方認為不適宜到定向服務單位服務的情形,甲方仍有權選擇按本條第(一)種方式處理。
第十五條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自行放棄學籍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并要求乙方退還已享受的減免教育費用。
第十六條 乙方無法定或約定的正當理由,畢業后未按本協議規定時間報到或未按甲方要求時間到定向服務單位工作,經甲方書面通知送達乙方1個月后乙方仍未報到工作的,乙方須應甲方要求立即退還已享受的減免教育費用并支付甲方相當于前述教育費用50%的違約金。
第十七條 如乙方未履行完成約定服務期限(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單方面與定向服務單位解除聘用協議,或因違反定向服務單位規定,或違反國家法律規定被定向服務單位依法解聘等情形),從離開崗位之日起,乙方應當按每少服務1年向甲方支付1/6乙方所享受的減免教育費用的比例向甲方一次性退還教育費用(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并支付甲方相當于前述教育費用50%的違約金。
第十八條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服務期內變更執業地點或改變服務單位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從離開定向服務單位崗位之日起,按每少服務1年向甲方支付1/6乙方所享受的減免教育費用的比例向甲方一次性退還教育費用(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并支付甲方相當于前述教育費用50%的違約金。
第十九條 乙方無法定或約定的正當理由,未按照本協議約定按時到甲方報到或未履行完成約定服務期限,或者未按本協議約定承擔退還教育費用及/或其他違約責任,該不誠信行為將被記入誠信檔案。
第二十條 甲方未履行為乙方提供就業崗位的責任,在乙方到甲方報到1個月后,甲方無正當理由仍未能提供就業崗位的,乙方有權自行另謀其他就業職位,而無需就其另謀職位的行為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五、協議終止與解除
第二十一條 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協議。
第二十二條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單方面解除本協議,否則乙方應當向甲方退還已享受的減免教育費用并支付甲方相當于前述教育費用50%的違約金。
第二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如乙方提出終止本協議申請,甲方應予同意:
。ㄒ唬┰谛F陂g,經校方指定的三級甲等醫院專家集體診斷,并出具書面診斷書,確因身體原因不能完成學業;
。ǘ┰诜⻊掌趦,經省級衛生行政部門指定的三級甲等醫院專家集體診斷,并出具書面診斷書,確因身體原因不宜從事醫療衛生職業。
六、不可抗力
第二十四條 “不可抗力”是指雙方在簽訂本協議時不能預見,對其發生和后果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事件,該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法律規定或政策變化、自然災害、戰爭等。
由于上述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協議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或延遲履行的,雙方無需向對方承擔違約責任。
七、附則
第二十五條 本協議約定與法律、法規及“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免費培養”相關政策規定或精神不一致的,按照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規定執行,其他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本協議部分條款因違反相關法律法規無效的,不影響協議其他條款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六條 因本協議引發的一切爭議,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第二十七條 本協議書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一份送交承擔乙方培養任務的高等學校,一份存入乙方個人檔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八條 其他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補充,其條款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九條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署后生效。
附件:經簽署的乙方身份證復印件
經簽署的乙方法定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乙方簽約時未滿18周歲時提供)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簽字):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法定代理人:(簽字) (乙方簽約時未滿18周歲時簽署)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就業協議書 篇3
為維護廣大畢業生的切身利益和學院聲譽,維護就業協議書的嚴肅性,進一步規范我院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的管理工作,規范我院畢業生擇業行為,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根據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暫行規定》,畢業生在就業過程中經雙向選擇、自主擇業后,畢業生、用人單位和高等學校應當簽訂教育部統一格式的《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作為制定畢業生就業方案和辦理畢業生就業派遣手續的依據。本辦法中所提及的就業協議書均指由國家教育部統一制定格式的《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第二條 就業協議書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文書。
第二章 協議書的制作和發放
第三條 就業協議書由國家教育部統一制定,有唯一編號。
第四條 就業協議書的發放范圍是新鄉醫學院三全學院全日制普通招生本、?飘厴I生。
第五條 就業協議書的發放部門是新鄉醫學院三全學院大學生就業創業指導服務中心;就業協議書須加蓋“新鄉醫學院三全學院大學生就業創業指導服務中心”印章方為有效。
第六條 就業協議書一式三份,畢業生在與用人單位正式簽訂就業協議書時,一律以原件為準,復印無效。
第七條 就業協議書一經發放務必妥善保管,謹防丟失。就業協議書原則上不予補辦,如因特殊情況遺失者,補辦程序如下:
1.如學生本人丟失的,學生本人與畢業班輔導員聯系,提供就業協議書丟失的書面情況說明,領取并填寫《新鄉醫學院三全學院畢業生協議書遺失補辦審批表》(附件1),經畢業班輔導員核實情況,學生所在書院初審后,上報學院大學生就業創業指導服務中心;大學生就業創業指導服務中心審核通過后,在學院畢業生就業信息網上公告掛失,公示期一個月;公示期滿學生到學院就業創業指導服務中心申請領取新的就業協議書;
2.如用人單位丟失的,學生本人與畢業班輔導員聯系,提供用人單位出具的相應證明(加蓋單位公章)以及協議書丟失的書面情況說明(以上材料均需為原件,復印及傳真件無效),領取并填寫《新鄉醫學院三全學院畢業生協議書遺失補辦審批表》,經畢業班輔導員核實情況,學生所在書院初審后,上報學院就業創業指導服務中心;學院就業創業指導服務中心審核通過后,在新的就業協議書上填寫用人單位名稱后,發放給學生。
3.對于協議書丟失補辦的畢業生,在其新領取協議書上加注“遺失補發”字樣;因個人原因造成協議書丟失而違約或被用人單位追究違約責任等其他相關后果的,丟失者承擔全部責任。
第三章 協議書的簽訂
第八條 畢業生就業實行在國家政策指導下的'雙向選擇、自主擇業。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書須在充分了解、全面考察、周密思考的基礎上,慎重抉擇。
第九條 畢業生應如實填寫就業協議書中的相關內容,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簽約前,應詳細閱讀協議書上所列條款,如與用人單位有其它約定,應當符合就業政策和國家法律規定,并以書面形式確定,標注在協議書“備注”欄內,其內容視為協議書的一部分。違背就業政策或要求學院在規定以外履行某些義務的,學院一律不予承認。
第十條 每名畢業生只能與一個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書。以欺騙手段與兩個或兩個以上用人單位簽訂任何形式就業協議書的,學生個人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 簽約后畢業生應及時無誤地將就業協議書送達用人單位。不送達用人單位,并以此為理由要求重新選擇用人單位的,一律按違約處理;就業協議書未及時無誤地送達用人單位,報到時用人單位拒絕接收的,所產生的后果由畢業生自己承擔。
第十二條 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簽訂協議后,在一周內將協議書(一份)上交學院大學生就業創業指導服務中心,大學生就業創業指導服務中心對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就業協議書進行全面審查,符合手續和規定的予以辦理,并列入學院畢業生就業計劃。
第十三條 未簽訂的就業協議書在國家規定的擇業期內有效,超過擇業期作廢。擇業期為兩年。
第十四條 未取得畢業資格的畢業生使用協議書簽訂的就業協議無效。
第四章 就業協議書各協議方義務
第十五條 就業協議書一經簽訂,所規定各項權利和義務即生效。三方在享有各自權利的同時必須履行相應的義務。
第十六條 學院監督畢業生履行就業協議,為畢業生辦理就業報到手續;用人單位按協議接收畢業生,并履行協議所簽訂的其他內容;畢業生應按協議規定就業,按時到用人單位報到。
第五章 違約協議的處理
第十七條 各學生管理部門在開展就業指導工作中,要對畢業生廣泛開展誠信教育,對畢業生違約問題進行核查、教育和引導,降低就業違約率。違約率是學院年度就業工作考核的重要指標。
第十八條 畢業生一旦與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雙方就已構成契約關系,畢業生因特殊原因終止與原簽約單位的協議,必須辦理解約手續。
第十九條 要求解約的畢業生,首先提出書面申請并填寫《新鄉醫學院三全學院畢業生解約審批表》(附件2),由原接收單位簽署解約意見并加蓋單位公章,新接收單位簽署接收意見并加蓋單位公章后,經學生所在書院初審,向大學生就業創業指導服務中心提交審批,學院按照“理由充分、流向合理、手續齊備”的原則進行審批,同時將相關紀錄存入學生個人誠信檔案。
對于以下情況原則上將不予審批:
1.無新簽約單位或升學單位的學生要求解約;
2.學生第二次申請辦理解約手續。
第二十條 未通過學院審批,學生擅自與原簽約單位解約,不履行協議的,應當自行承擔違約責任,學院將其《報到證》等相關就業材料發往原簽約單位。
第二十一條 對于違約的畢業生,在其新領取協議書上加注“解約補發”字樣。
第二十二條 畢業生在就業過程中如有以下行為,就業創業指導服務中心將不再為其發放就業協議書,亦不再負責推薦其就業:
1.求職過程中惡意競爭,對學院聲譽和其他同學求職產生嚴重不良影響的;
2.與用人單位簽約過程中,故意錯誤填寫個人信息或不簽字,并以此為理由要求解約的;
3.假稱協議書丟失、損毀或其他理由試圖騙領新協議書的。
第六章 附 則
第二十三條 本規定適用于新鄉醫學院三全學院普通全日制本科、?茖W生。
第二十四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執行,由學生事務發展部就業創業指導服務中心負責解釋。原《新鄉醫學院三全學院〈就業協議書〉管理辦法》(院管〔20xx〕24號)同時廢止。
附件:1.新鄉醫學院三全學院畢業生協議書遺失補辦審批表
2.新鄉醫學院三全學院畢業生解約審批表
附件1 新鄉醫學院三全學院畢業生協議書遺失補辦審批表.doc
附件2 新鄉醫學院三全學院畢業生解約審批表.doc
就業協議書 篇4
甲方:聊城職業技術學院
乙方:
為大力發展高等職業技術教育,積極推行校企合作,工學結合的人才培養模式,為社會培養高素質的高技能人才,本著互利共贏的原則,雙方就共建聊城職業技術學院 旅游管理學院 學院 專業教學實踐基地事宜,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合作協議:
一、合作總則
1. 通過合作,形成以社會需求為導向,以行業、企業為依托的校企合作、工學結合的人才培養模式,推進校企合作辦學、合作育人、合作就業、合作發展。
2. 成立組織機構,負責制定學生實習、就業及其他校企合作計劃,并組織實施。
3. 制定工作計劃,共同制定專業人才培養方案;引入行業企業技術標準,共同開發專業課校企合作協議書程和教學資源;共同指導學生實習實訓和就業,形成人才共育、過程共管、成果共享、責任共擔的緊密型校企合作機制。
二、責任和義務
(一)甲方
1. 甲方同意乙方為甲方的校外教學及就業基地,列入協議用人單位,在尊重學生本人意愿的前提下,向應屆實習學生和畢業生推介乙方。
2. 甲方與乙方合作,參照職業崗位任務要求,共同開發與實施專業人才培養方案,即共同確定學生的培養目標、教學計劃、課程設置等。
3. 甲方與乙方合作,引入行業企業技術標準,共同開發專業課程和教學資源。
4. 甲方與乙方合作,將企業和職業等要素融入校園文化,培養學生職業意識,形成良好的職業素養,促進校園文化建設與人才培養的有機結合。
5. 甲方根據專業人才培養方案和課程標準的要求,與乙方共同協商后,確定部分課程的`時間、內容、人數和要求,與乙方共同制定具體實施計劃和安排,將課堂設在乙方進行,經雙方確認后組織實施。
6. 甲方與乙方協商后,安排學生利用周末和假期時間,有組織地安排相關專業學生到乙方進行頂崗實踐。
7. 甲方可以根據乙方的具體要求,提供相應的技術服務、員工培訓等服務。
8. 甲方根據有計劃安排教師到乙方參加頂崗實踐工作,并協助乙方管理參加定期頂崗實踐
的學生。
(二)乙方
1. 乙方管理人員應甲方邀請,作為相關專業的校外專家和企業兼職教師,為甲方專業建設和課程建設出謀劃策,并安排相關崗位的一線員工實質性承擔甲方的授課任務。
2. 乙方可以接受甲方的專業教師深入到乙方企業參加頂崗實踐。
3. 甲方學生頂崗實踐期間乙方將按公司現有各類規章制度對頂崗實踐學生進行工作管理,按照同等對待,同工同酬的原則,按照____元/小時為學生發放頂崗補助。
4. 在頂崗實踐期間,乙方應負責為學生提供安全的工作和生活環境,安排實習生在與所學專業相同或相關的崗位上進行工作,不安排實習生從事與學生專業無關的工種和崗位、危險和粗重工種以及其他教育部明令禁止的崗位。結合實際情況,為實踐師生提供學習專業知識、從事專業實踐活動的機會,并委派專業技術人員進行指導。
5. 乙方安排專門車輛,組織甲方實踐師生的來回接送,并保證其途中人身安全。
三、合作時間
本協議有效期為 年,即 年 月至 年 月。
四、其他
1.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協議無法履行,則本協議自動終止。
2. 合作雙方本著友好協商的原則來解決協議履行過程中出現的其他情況。
3.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作協議一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即生效,雙方應遵守有關條款。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日 期: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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