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持股協議書
在發展不斷提速的社會中,我們用到協議的地方越來越多,簽訂協議是提高經濟效益的手段。想必許多人都在為如何寫好協議而煩惱吧,以下是小編整理的代持股協議書,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代持股協議書1
協議編號:
實際出資人(股東): (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 】
名義股東(代持人): (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
鑒于,甲方擁有 公司 %的股份,其中,甲方欲將其中%的股份委托給乙方__________代為持有。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規定范圍框架內,雙方現就本協議股份代持的有關事宜,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股份代持關系的界定
1.1 為明確代持股份的所有權,甲、乙雙方通過本協議確認,代持股份實際由甲方所有并實際出資,并由乙方以自己的名義代甲方持有。
1.2 乙方以自己的名義,代理甲方對外持有股份,并依據甲方意愿對外行使股東權利,并由甲方實際享有股權收益。
1.3 根據本協議,甲方委托乙方并以乙方名義代為行使的股東權利包括:在股東名冊上具名;經甲方書面授權,代理甲方行使公司法、公司章程項下的其他股東權利;經甲方書面授權,對外以股東名義簽署相關法律文件。
1.4 股份代持關系,可以理解為隱名股東、隱名代理等類似的法律概念,但均需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司法解釋(三)的規定。
二、委托代持股份
2.1 代持股份:甲方將其擁有的__ 公司___%的股權,計出資金額¥_______(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通過本協議作為“代持股份”,由乙方代持。
2.2 代持股份將通過工商變更登記程序,登記至乙方名下,乙方是名義股東。
2.3 甲方作為實際出資人,在設立 公司 時對代持股份已完成了實際出資。乙方作為名義股東,僅為代持目的,在工商變更登記時不再支付相關股權轉讓款。
三、委托代持期間
甲方委托乙方代持股權的期間自本協議生效開始,至乙方根據甲方指示將代持股權轉讓給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人時終止。
四、股份收益權利、處置權利及其他股東權利
4.1 代持股份項下的股份收益(含利潤分紅、送配股等),由甲方實際受益人享有。乙方僅以自身名義代甲方持有該代持股份所形成的股東權益,而對該等出資所形成的'股東權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權或處置權(包括但不限于股東權益的轉讓、質押、劃轉等處置行為)。
4.2 如乙方代甲方收取標的股權產生的收益,收益為現金分紅的,則乙方應當在收到該等收益的當日,采用轉賬的方式將其轉交給甲方或由甲方指令安排。若公司在此期間進行送配股、增資,且甲方未放棄該權利的,則送配、新增的股權權屬甲方但仍登記在乙方名下,由乙方依照本協議的約定代持。
4.3 除上述股權收益的行為外,乙方作為名義股東,應按照甲方書面授權行使公司法規定的各項權利,包括簽署股東會決議文件、參加股東訴訟等。
五、甲方的聲明與承諾
5.1 甲方承諾:將代持股份以工商變更形式過戶至乙方名下前,甲方對代持股份享有合法、完整的權利,包括不存在任何質押、擔保等權利。
5.2 甲方有權以實際出資人名義,直接行使_________________ 公司的相關股東權利,乙方應配合甲方行使股東權利。甲方參加公司股東會,乙方按照甲方意愿在股東會行使表決權利、簽署相關股東會決議。
5.3 甲方有權對代持股份,按照自己的意愿進行處置,包括轉讓、質押等。乙方按照甲方意愿,配合甲方完成代持股份的相應處置。
5.4 如乙方未經甲方書面授權,擅自或超越權限行使股東權利,如擅自轉讓、質押、擅自對外代表公司對外簽署合同、借款、擔保等損害公司及甲方利益等情形,甲方除有權立即收回代持股份外,上述行為給甲方或公司造成的損失,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
5.5 甲方作為代持股份的實際擁有者,有權依據本協議對乙方不適當的履行受托行為進行監督和糾正,并要求乙方承擔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5.6 在委托持股期限內,甲方有權在條件具備時,將相關股東權益轉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屆時涉及到的相關法律文件,乙方須無條件同意,并無條件承受。
5.7 甲方認為乙方不能誠實履行受托義務時,有權依法解除對乙方的委托并要求依法轉讓相應的代持股份給甲方選定的新受托人。
六、乙方的聲明與承諾
6.1 乙方承諾:將根據本協議有關約定,在行使股東權利前,應當遵照甲方實際出資人的真實意愿和指令,誠實信用履行受托義務,接受甲方的監督,保障和實現甲方對代持股份的合法權益。
6.2 作為公司的名義股東,乙方承諾其所持有的股權受到本協議內容的限制。乙方在以股東身份參與公司經營管理過程中需要行使表決權時應提前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書面授權。
6.3 乙方承諾:在未獲得甲方書面授權的條件下,乙方不得對其所持有的代持股份及其所有收益進行轉讓、處分或設置任何形式的擔保,也不得實施任何可能損害甲方利益的行為。
6.4 乙方應根據本協議的委托目的,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框架范圍內,對外行使因甲方身份限制等必要的股東權利。未有甲方書面授權,乙方不得將甲方委托其代持股份進行轉讓、轉代持、質押以及進行增、減資等處分行為。
6.5 若因乙方的原因,如債務糾紛等,造成標的股權被查封的,乙方應提供其他任何財產向法院、仲裁機構或其他機構申請解封。
6.6 乙方因違反本協議或不適當履行受托義務,或因乙方原因和責任,給甲方的股權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按上一年會計年度公司每股凈資產的2倍計,對甲方進行賠償。有股權轉讓成交記錄,且成交價高于本條凈資產的2倍的,以成交價的3倍作為賠償金。
6.7 在甲方擬向公司之股東或股東以外的人轉讓代持股份時,乙方必須對此提供必要的協助及便利。
6.8 在代持期間,乙方應保證所代持股權權屬的完整性和安全性,非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處置標的股權,包括但不限于轉讓,贈與、放棄或在該等股權上設定質押等。
七、保密
未經對方同意,協議雙方均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有關本協議的任何內容。若因違反本條款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違約一方應當予以賠償。
八、爭議解決
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
九、其他
9.1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對本協議的任何變更、補充,需經甲乙雙方書面同意,方可生效。代持股份的工商變更資料作為本協議附件。
9.2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后生效。本協議于_____年___月___日簽署于****。
甲方(簽章) :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章):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其他股東簽章: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持股協議書2
甲方:
身份證號:
住所地:
乙方:
身份證號:
住所地: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為持股事宜達成協議如下,以茲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委托內容
1.1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為自己對***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人民幣***萬元出資(該等出資占公司注冊資本的**%,下簡稱“代持股份”)的名義持有人,并代為行使相關股東權利,乙方愿意接受甲方的委托并代為行使該相關股東權利。
第二條 委托權限
甲方委托乙方代為行使的權利包括:由乙方以自己的名義將受托行使的代持股份作為在公司股東登記名冊上具名、在工商機關予以登記、以股東身份參與相應活動、代為收取股息或紅利、出席股東會并行使表決權、以及行使公司法與公司章程授予股東的其他權利。
第三條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3.1 甲方作為代持股份的實際出資者,對公司享有實際的股東權利并有權獲得相應的.投資收益;乙方僅以自身名義代甲方持有該代持
股份所形成的股東權益,而對該等出資所形成的股東權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權或處置權(包括但不限于股東權益的轉讓、質押、劃轉等處置行為)。
3.2 在委托持股期限內,甲方有權在條件具備時,將相關股東權益轉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屆時涉及到的相關法律文件,乙方須無條件同意,并無條件承受。
3.3 甲方作為代持股份的實際所有人,有權依據本協議對乙方不適當的受托行為進行監督與糾正,并有權基于本協議約定要求乙方賠償因受托不善而給自己造成的實際損失,但甲方不能隨意干預乙方的正常經營活動。
3.4 甲方認為乙方不能誠實履行受托義務時,有權依法解除對乙方的委托并要求依法轉讓相應的代持股份給委托人選定的新受托人。
第四條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4.1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轉委托第三方持有上述代持股份及其股東權益。
4.2作為公司的名義股東,乙方承諾其所持有的股權受到本協議內容的限制。乙方在以股東身份參與公司經營管理過程中需要行使表決權時至少應提前7日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書面授權。在未獲得甲方書面授權的條件下,乙方不得對其所持有的代持股份及其所有收益進行轉讓、處分或設置任何形式的擔保,也不得實施任何可能損害甲方利益的行為。
4.3乙方承諾將其未來所收到的因代持股份所產生的任何全部投
資收益(包括現金股息、紅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均全部轉交給甲方,并承諾將在獲得該等投資收益后3日內將該等投資收益劃入甲方指定的銀行賬戶。如果乙方不能及時交付的,應向甲方支付等同于同期銀行逾期貸款利息之違約金。
4.4 在甲方擬向公司之股東或股東以外的人轉讓代持股份時,乙方必須對此提供必要的協助及便利。
第五條 委托持股費用
乙方受甲方之委托代持股份期間,不收取任何報酬。
第六條 委托持股期間
甲方委托乙方代持股份的期間自本協議生效開始,至乙方根據甲方指示將代持股份轉讓給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人時終止。
第七條 保密條款
協議雙方對本協議履行過程中所接觸或獲知的對方的任何商業信息均有保密義務,除非有明顯的證據證明該等信息屬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對方的書面授權。該等保密義務在本協議終止后仍然繼續有效。任一方因違反該等義務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應當賠償對方的相應損失。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
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任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請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其他事項
9.1 本協議一式兩份,協議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2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署后生效。 (以下無正文)
甲方:
乙方:
年 日 月
代持股協議書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住
乙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住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就甲方將其對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享有的部分股權轉讓給乙方并予以代持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股權轉讓
甲方同意:將其對__________公司享有的占__________公司注冊資本_____%的股權轉讓給乙方。
對甲方的上述股權,乙方自愿受讓。
第二條:股權轉讓價款及給付
一、甲方轉讓、乙方受讓的股權價款總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萬元整(________________元)。
二、上述價款,乙方已實際付清。
第三條:股份代持
鑒于相關因素,乙方受讓的____________公司股份不能過戶登記顯名于乙方名下,乙方委托甲方予以代持。甲方接受乙方之委托。
第四條:股份代持期間甲、乙方的權利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不承擔代持股份的投資風險。
2、作為代持股份的名義股東,甲方不得因代持股份實施任何損害乙方利益的行為。
3、乙方依自身意愿處置代持股份時,甲方予以配合。
4、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轉委托第三人持有上述股份。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作為甲方代持股份的實際出資者,對甲方代持的股份享有所有權并有權獲取相應的全部投資收益。
2、乙方自行承擔甲方代持股份的全部投資風險。
3、乙方有權對甲方違反本協議的行為進行監督與糾正。
4、乙方對甲方依本協議的約定代持股份,履行股東義務的法律后果承擔責任。
第五條:投資收益的`交付
甲方承諾將其收到的因代持股份所產生的全部投資收益于實際取得投資收益后的十五日內交付乙方。
第六條:爭議的解決
因履行本協議產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先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第七條:本協議壹式叁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第八條:本協議由甲、乙方分別簽字并經________________公證處公證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代持股協議書4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為持股事宜達成協議如下,以茲共同遵照執行:
一、委托內容
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為自己對________公司人民幣________萬元出資的_____%,下簡稱“代表股份”)的名義持有人,并代為行使相關股東權利,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委托并代為行使該相關股東權利。
二、委托權限
甲方委托乙方代為行使的權利包括:由乙方以自己的名義將受托行使的代表股份作為出資______,在______股東登記名冊上具名、以______股東身份參與______相應活動、代為收取股息或紅利、出席股東會并行使表決權、以及行使公司法與______公司章程授予股東的其他權利。
三、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甲方作為上述投資的實際出資者,對______享有實際的股東權利并有權獲得相應的投資收益;乙方僅得以自身名義將甲方的出資向______出資并代甲方持有該等投資所形成的股東權益,而對該等出資所形成的股東權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權或處置權。
在委托持股期限內,甲方有權在條件具備時,將相關股東權益轉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屆時涉及到的相關法律文件,乙方須無條件同意,并無條件承受。在乙方代為持股期間,因代持股份產生的相關費用及稅費均由甲方承擔;在乙方將代持股份轉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時,所產生的變更登記費用也應由甲方承擔。
作為委托人,甲方負有按照______公司章程、本協議及公司法的規定以人民幣現金進行及時出資的義務,并以其出資額限度內一切投資風險。
甲方作為“代表股份”的實際所有人,有權依據本協議對乙方不適當的受托行為進行監督與糾正,并有權基于本協議約定要求乙方賠償因受托不善而給自己造成的實際損失,但甲方不能隨意干預乙方正常經營活動。
甲方認為乙方不能誠實履行受托義務時,有權依法解除對乙方的委托并要求依法轉讓相應的“代表股份”給委托人選定的新受托人,但必須提前15日書面通知乙方。___________協會:
我們是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我所接受____________信息咨詢中心的委托,就貴會與____________中心因聯合編輯出版《中國____________大典》合同糾紛一事,鄭重致函貴會。
我所承辦律師聽取了____________中心對案情的詳細陳述,并認真審查了相關材料,我所認為:
二、合同履行情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60條之規定:“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合同簽署后,____________中心已依約履行了自己的合同義務,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完成了起草、設計、編務等一系列的工作,并于合同簽署當日向貴會交納了____________萬元的管理費。此外,為履行雙方簽署的協議,____________中心又在____________路租賃房屋作為辦公場所,租期至______年______月份,租金近____________萬元。但貴會在簽署合同后卻怠于履行自己合同義務,致使雙方的協議無法得以繼續履行。
依據上述事實,我所認為:
一、時至今日,鑒于貴會的違約行為及目前實際情況,雙方已實無必要繼續履行協議。
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7之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當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貴會應承擔下列法律責任:
返還____________中心支付的管理費______萬元,并承擔同期銀行利息;
承擔____________中心因履行協議而發生的所有損失,包括但不限于房租、人員工資、印刷專用稿紙信封等費用。
三、據____________中心陳述,其愿意與貴會友好協商此事,故在雙方協商時,____________中心只主張貴會返還____________萬元管理費即可,其他要求在協商時可以放棄。
現我所接受____________中心的授權,特正式致函于貴會,要求返還____________萬元管理費,請貴會接收此函后于____________個工作日內答復我所。我所誠望貴會能夠重視此事并采取積極合作的態度,履行還款義務。我所歡迎貴會來電來函,就此事做進一步的交流,以期和平解決此事,以免雙方訴訟之累。如貴會不能如期答復復,屆時我所將在廣協中心授權下,代其通過訴訟方式解決此事,此實屬無奈之舉,不盡之處,還請貴會理解。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代持股協議書5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冊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持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為持股事宜達成協議如下,以茲共同遵照執行:
一、委托內容
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為自己對________公司人民幣________萬元出資(該等出資占______注冊資本(______注冊資本金為______萬元)的_______%,下簡稱“代表股份”)的名義持有人,并代為行使相關股東權利,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委托并代為行使該相關股東權利。
二、委托權限
甲方委托乙方代為行使的權利包括:由乙方以自己的名義將受托行使的代表股份作為出資______,在______股東登記名冊上具名、以______股東身份參與______相應活動、代為收取股息或紅利、出席股東會并行使表決權、以及行使公司法與______公司章程授予股東的其他權利。
三、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作為上述投資的`實際出資者,對______享有實際的股東權利并有權獲得相應的投資收益;乙方僅得以自身名義將甲方的出資向______出資并代甲方持有該等投資所形成的股東權益,而對該等出資所形成的股東權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權或處置權(包括但不限于股東權益的轉讓、質押)。
2、在委托持股期限內,甲方有權在條件具備時,將相關股東權益轉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屆時涉及到的相關法律文件,乙方須無條件同意,并無條件承受。在乙方代為持股期間,因代持股份產生的相關費用及稅費(包括但不限于與代持股相關的投資項目的律師費、審計費、資產評估費等)均由甲方承擔;在乙方將代持股份轉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時,所產生的變更登記費用也應由甲方承擔。
3、作為委托人,甲方負有按照______公司章程、本協議及公司法的規定以人民幣現金進行及時出資的義務,并以其出資額限度內一切投資風險。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_______年___月___日
代持股協議書6
接受股份人員(甲方):張勝崴
出讓股份人員(乙方):蔣杰
鑒于:
1、出讓股份人員以內部轉讓股權方式,將所其持歐士(北京)科貿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歐士科貿”)股權中的44%轉讓給甲方;
2、本協議書中的甲方代表經理層與中層管理人員持股、簽署協議,具體所代表的持股比例見代持股協議書附件;
3、鑒于國家目前對歐士(北京)科貿公司的主體有所限制,自然人暫不能作為工商登記股東,為此,雙方決定,甲方(含代持)所持股權,在工商登記中以乙方名義代持。
為明確各自權利義務,甲乙雙方簽訂代持股協議如下:
第一條 本次代持的標的
1.1 本次代持標的為甲方在公司中占公司總股本的25%,對應公司出資 元。乙方受托代持股的標的股權如下:
歐士(北京)科貿歐士(北京)科貿*有限公司代持出資 萬元,占**公司出資比例 %;
歐士(北京)科貿歐士(北京)科貿*有限公司代持出資 萬元,占**公司出資比例 %。
1.2 甲方通過增資、送配股等形式新增的股份視為標的股權,依照本協議的約定一并由乙方代持。
第二條 本次代持的期限
2.1 本次代持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本協議7.3條規定條件成就之時止。
第 1 頁 共 5 頁
第三條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3.1 甲方作為標的股權的實際擁有者,以標的股權為限,根據**公司章程規定享受股東權利,承擔股東義務。包括按投入公司的資本額擁有所有者權益、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權利,包括表決權、查賬權、知情權、參與權等章程和法律賦予的全部權利。
3.2 在代持期間,獲得因標的股權而產生的收益,包括現金分紅、送配股等,由甲方按出資比例享有。
3.3 若甲方決定放棄送配股、增資等權利的,需在該等權利行使期限屆滿 日前,以書面指示的形式通知乙方,乙方根據該書面指示辦理相應的手續。逾期未通知的,則視為甲方未放棄該等權利。
乙方因執行甲方的書面指示或者為實現甲方的權利而產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需繳納的新增注冊資本、需繳納的稅費等,由甲方承擔。
3.4 甲乙雙方之前簽署的《股權轉讓協議》是進行本次代持的必備文件。
3.5 如**公司發生增資擴股之情形,甲方有權自主決定是否增資擴股。
3.6甲方作為標的股權的實際擁有者,有權依據本協議對乙方不適當的履行受托行為進行監督和糾正,并要求乙方承擔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3.7 如乙方任一股東決定對外轉讓其所持有的股權,甲方有隨售權,有權要求將甲方所持有的股權按同等條件一并轉讓,乙方有協助、配合之義務。
第四條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4.1 在代持期間,乙方作為標的股權形式上的擁有者,以乙方的名義在工商股東登記中具名。
4.2 在代持期間,如乙方代甲方收取標的股權產生的收益,收益為現金分紅的,則乙方應當在收到該等收益后 個工作日內,采用 的方式將其轉交給甲方。若公司在此期間進行送配股、增資,且甲方未放棄該權利的,則送配、新增的股權權屬甲方但仍登記在乙方名下,由乙方依照本協議的約定代持。
4.3若乙方為甲方墊付了相關費用的,乙方有權從標的股權獲得的分紅中扣除,直至墊付費用全部結清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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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在代持期間,乙方應保證所代持股權權屬的完整性和安全性,非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處置標的股權,包括但不限于轉讓,贈與、放棄或在該等股權上設定質押等。
4.5 若因乙方的原因,如債務糾紛等,造成標的股權被查封的,乙方應提供其他任何財產向法院、仲裁機構或其他機構申請解封。
4.6 乙方違反本協議或不適當履行受托義務,或因乙方原因和責任,給甲方的`股權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按上一年會計年度公司每股凈資產的 倍計,對甲方進行賠償。有股權轉讓成交記錄,且成交價高于本條凈資產的 倍數的,以成交價的 倍作為賠償金。
4.7乙方應當依照誠實信用的原則適當履行受托義務,并接受甲方的監督。
4.8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單方增資的形式稀釋或部分稀釋乙方實際所持的股權比例。
第五條 標的股權的轉讓
5.1 在代持期間,甲方可轉讓標的股權。甲方轉讓股權的,應當書面通知乙方,通知中應寫明轉讓的時間、轉讓的價格、轉讓的股份數并提供股權受讓方的相關資料。
乙方在接到書面通知之后,應當依照通知的內容辦理相關手續。
5.2 若標的股權的受讓方為公司股東以外的第三方或其他內部職工股股東的,則標的股權在轉讓之后仍由乙方代受讓方持有。甲方應保證受讓方同意接受本協議的約束。
在受讓方與乙方按本協議內容重新簽訂《代持股協議》后,本協議自動終止。 若乙方為甲方代收股權轉讓款的,乙方應在收到受讓方支付的股權轉讓款后3個工作日內將股權轉讓款交給甲方,但乙方不對受讓股東的履行能力承擔任何責任,由此帶來的風險由甲方承擔。
5.3 因標的股權轉讓而產生的所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六條 保密
6.1 未經對方同意,協議雙方均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有關本協議的任何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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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因違反本條款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違約一方應當予以賠償。
第七條 協議的生效與解除
7.1 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7.2 各方一致確認,除發生3.4條規定的事由外,各方均無權解除本合同。
7.3 當法律法規及證監會的相關文件明確甲方可以直接持有公司股權,且該等持有公司股權的行為不會影響公司合法存續和正常經營的,則本協議自動終止。
本協議終止之后,乙方將履行必要的程序使目標股權恢復至甲方名下。
第八條 爭議解決
8.1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任何一方均有權按下列第一種方式解決:
(1)將爭議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按照提交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甲乙雙方均有約束力。
(2)各自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協議生效及份數
9.1 本協議自雙方簽署后生效
9.2 本協議一式 份,各方各執一份。
委托方: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受托方:
授權代理人: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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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持股協議書7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聯系方式: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
受托人(乙方):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聯系方式: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
鑒于______公司設立和日后經營的需要,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委托人(甲方)將其所持______公司的部分股權交由受托方(乙方)代為持有。為明確各自權利義務,甲乙雙方簽訂代持股協議書如下:
雖然最高人民法院通過司法解釋規定了代持股的合法性,但仍不得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如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利益、港澳臺或外國投資者通過股權代持方式進入中國限制其投資的行業等等,否則代持股協議將被認定為無效。
一、本次代持標的
如果代持股協議的內容約定得并不是很明確或者根本就沒有對相關權利義務予以約定,一旦產生糾紛,實際出資人難以保障自己的相關權益。如應明確約定委托持股的份額。若受托方也是公司的股東,還應XX其所持有的份額,以及委托方與受托方在公司經營決策不一致時的解決方案。
1、本次由乙方代持標的為甲方在______公司中占公司總股本______%的股份,對應出資人民幣______元。
2、乙方在此聲明并確認,認購代持股份的投資款系完全由甲方提供,只是由乙方以其自己的名義代為投入______公司,故代持股份的實際所有人應為甲方。乙方系根據本協議代甲方持有代持股份。
3、乙方在此進一步聲明并確認,由代持股份產生的或與代持股份有關之收益(包括但不限于股息、紅股等)、權益(包括但不限于新股認購權、送配股權等)、所得或收入(包括但不限于將代持股份轉讓或出售后取得的所得)之所有權亦歸甲方所有,在乙方將上述收益、所得或收入交付給甲方之前,乙方系代甲方持有該收益、所得或收入。
二、本次代持的期限本次代持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本協議第八條第三款條規定條件成就之時止,或以甲乙雙方書面同意的日期為準。
三、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作為標的股權的實際擁有者,以標的股權為限,根據______公司章程規定享受股東權利,承擔股東義務。包括按投入公司的資本額擁有所有者權益、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權利,包括表決權、查賬權、知情權、參與權等章程和法律賦予的全部權利。
2、在代持期間,獲得因標的股權而產生的收益,包括但不限于現金分紅、送配股等,由甲方按出資比例享有。
3、若甲方決定放棄送配股、增資等權利的,需在該等權利行使期限屆滿____日前,以書面指示的形式通知乙方,乙方根據該書面指示辦理相應的手續。
4、如______公司發生增資擴股之情形,甲方有權自主決定是否增資擴股。
5、甲方作為標的股權的實際擁有者,有權依據本協議對乙方不適當的履行受托行為進行監督和糾正,并要求乙方承擔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四、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應__________受托方的權利義務,主要是限制受托方行使受托持股權利,包括股權處置時的協助義務。
1、乙方保證其為合法設立的公司法人,且具備一切以______公司的公司性質進行代持股的資質,同時其法定代表人無任何不良信用記錄或犯罪記錄。
2、在代持期間,乙方作為標的股權形式上的'擁有者,以乙方的名義在工商股東登記中具名登記。
3、在代持期間,乙方代甲方收取標的股權產生的收益,應當在收到該等收益后______個工作日內,將其轉交給甲方或打入甲方指定的賬戶。若公司在此期間進行送配股、增資,且甲方未放棄該權利的,則送配、新增的股權權屬屬于甲方,若甲方無書面相反意思表示則仍登記在乙方名下,由乙方依照本協議的約定代持。
4、在代持期間,乙方應保證所代持股權權屬的完整性和安全性,非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處置標的股權,包括但不限于轉讓,贈與、放棄或在該等股權上設定質押等。
5、若因乙方的原因,如債務糾紛等,造成標的股權被查封的,則乙方應提供其他任何財產向法院、仲裁機構或其他機構申請解封。
6、乙方應當依照誠實信用的原則適當履行受托義務,并接受甲方的監督。
五、代持股費用
1、乙方為無償代理,不向甲方收取代理費用。
2、乙方代持股期間,因代持股份產生的相關費用及稅費(包括但不限于與代持股相關的律師費、審計費、資產評估費等)均由甲方承擔。在乙方將代持股份轉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時,所產生的變更登記費用也由甲方承擔。
六、標的股權的轉讓
1、在代持期間,甲方可轉讓標的股權。甲方轉讓股權的,應當書面通知乙方,通知中應寫明轉讓的時間、轉讓的價格、轉讓的股份數。乙方在接到書面通知之后,應當依照通知的內容辦理相關手續。
2、若乙方為甲方代收股權轉讓款的,乙方應在收到受讓方支付的股權轉讓款后______個工作日內將股權轉讓款轉交給甲方。但乙方不對受讓股東的履行能力承擔任何責任,由此帶來的風險由甲方承擔。
3、因標的股權轉讓而產生的所有費用由甲方承擔。
七、保密未經對方書面同意,協議雙方均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有關本協議的任何內容。若因違反本條款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違約一方應當對由此給守約方造成的損失進行賠償。
八、協議的生效與終止
1、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2、當乙方喪失進行本協議項下代持股之資質時,本協議將自動終止。
3、當法律法規及監管機構的相關文件明確甲方可以直接持有公司股權,且該等持有公司股權的行為不會影響公司合法存續和正常經營的,則本協議自動終止。
4、本協議終止之后,乙方將履行必要的程序使目標股權恢復至甲方名下。
九、違約責任
合適的違約條款不僅可作為追償受損權益的依據,也能在一定程度上防止違約行為的出現。因此,合同中一定要有明確的違約責任。
代持股的最大風險是受托方擅自行使權力甚至處置股權,以至于損害委托方權益。
1、本協議正式簽訂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協議約定條款的,即構成違約。違約方應當負責賠償其違約行為給守約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間接的經濟損失。
2、任何一方違約時,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本協議。
十、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1、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其它作為本協議附件或補充協議的相關法律文件,以該等法律文件明確規定的適用法律為準。
2、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______公司注冊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協議生效及份數
1、本協議自雙方簽署后生效。
2、本協議一式______份,簽署雙方各執______份,由______公司留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未盡事宜,可由雙方以附件或簽訂補充協議的形式約定,附件或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字):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持股協議書8
甲方:姓名______,性別___,年齡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姓名______,性別___,年齡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誠信合作,互惠互利,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決定共同經營,實行股份合作,現定如下協議:
第一條合股經營宗旨
精誠團結,共同發展。
第二條合股經營項目和范圍
甲,乙雙方共同出資,共同經營,具體地址為:;店名為:。
第三條合股經營期限
合股經營期限為____年,自______年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月日止。
第四條出資額、方式、期限
1、總股本:甲,乙雙方協商,根據目前市場狀況和該店的發展角度考慮,決定首期對該發廊的總股本投入為_______萬元;合股經營期間甲,乙雙方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同終止時,甲,乙雙方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2、股權分配:經協商,決定甲,乙雙方均為控股方,甲方股權占總股份的_______%,投資金額為萬元;乙方股權占總股本的_______%,投資金額為_______萬元。利潤分配及后續投入均以此為依據。
3、甲,乙雙方的出資,于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則按實際出資計算確立入股份額。
第五條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余分配,以_______度核算為依據,按比例以現金方式分配。
2、債務承擔:合股債務先由合股財產償還,合股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股人的合股協議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入股、退股,出資的轉讓
1、入股:
①需承認本協議;
②需甲,乙雙方同意;
③執行協議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股:
①甲,乙雙方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股;在退股時按原始入股股份的_______%實施。
②不得在合股不利時退股;若要強行退股,將按實際清算后退股方所占股份的50%實施。
③退股需提前二個月告知其他合股人并經其他合股人同意;
④退股后以退股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⑤未經合股人同意而自行退股給合股人造成損失的,在視為無效的同時還要給予賠償。
3、出資股份的轉讓:允許合股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其他合股人有優先受
讓權,如轉讓合股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股人對待,否則以退股對待轉讓人。如合股人將自己現有股份進行分割,轉讓于第三人,需經其他合股人同意,且第三入股人只享有股份盈余分配和入股債務分擔,不享有合股人權利,并簽訂入股人合約。
第七條合股負責人及其他合股人的權利和義務
1、合股人其權限:
①提出和制定合股事業的發展方向和實施策略;
②提名、任務日常經營管理的干部人選;
③制定和提出主要的管理制度;
④制定和提出各項主要經濟政策;
⑤定期或不定期召集合股人會議;
⑥對合股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⑦檢查合股帳冊及經營情況;
⑧共同決定合股重大事項(重大投資決策,重大政策調整,發展方向的確立,重大人事的表決)。
2、合股人的義務:
①維護共同的利益,宣傳合股事業;
②努力奮斗,全力以赴,共創合股財富;
③服從各項決議,帶頭執行各項規章制度,起表率作用;
④以誠相待,求大同存小異。
第八條禁止行為
1、未經其他合股人同意,禁止任何合股人私自以合股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股人,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股人在本地區經營與合股競爭的業務。
3、針對個人言行違背合股事業,干擾合股經營的正常秩序。
4、如合股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股實際損失賠償。
第九條合股的終止及終止后的事項
1、合股因以下事由之一的終止:
①合股經營期屆滿;
②甲,乙雙方合股人同意終止合股關系;
③合股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合股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股終止后的事項:
①甲乙雙方共同進行清算;
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余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股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③清算后如有虧損,不論甲乙雙方合股人出資多少,先以合股共同財產償還,合股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甲乙雙方合股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條糾紛的解決
甲乙雙方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于合股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
第十一條本協議由甲乙雙方簽約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討論補充或修改并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和修改與訂立的補充協議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合股人:__________合股人: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代持股協議書9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 乙方(受委托方):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為持有公司(以下簡稱該公司)股份相關事宜,在遵循公正、平等、自愿原則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達成如下協議條款,以資信守:
第一條委托內容
1、甲方是該公司的股東,投資金額,持有該公司%股份,因甲方個人原因,自愿委托乙方作為該公司的名義持股人,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委托,并代為行使相關股東權利。
2、該公司的股份實際是甲方委托乙方代為持有,其所有權和分紅權益屬甲方所有,即甲方是該公司%股權的實際出資人,甲方以隱名股東身份,通過乙方享有該公司股東權利、享有全部投資收益。
第二條委托權限
甲方委托乙方代為行使的權利包括:
1、由乙方以乙方的名義在該公司股東登記名冊上具名、代表甲方以該公司股東身份參與該公司相應活動;
2、代甲方收取股息或紅利、出席股東會并行使表決權(乙方表決權的行使應當在開會前征求甲方意見)、以及行使公司法與章程授予該公司股東的其他權利。
3、按照甲方要求和授權將全部或部分代持的股份轉讓、抵押或進行其他處置。
第三條委托期限
甲方委托乙方代持該公司股權的期限自本協議生效開始,至乙方根據甲方指示將代持股份轉讓給甲方或者甲方指定的第三人時終止。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作為乙方代持股權的實際出資者,對該公司享有實際的股東權利并有權獲得相應的投資收益;享有該等投資所形成的股東權益(包括但不限于股東權益的收取、轉讓、質押、贈與等)。
2、在乙方代持股期間,甲方有權在條件具備時,將相關股東權利轉移到自己或者甲方指定的任意第三人名下,屆時涉及的相關法律程序,乙方須無條件配合,并且無條件同意和接收。
3、甲方作為代持股份的實際所有人,有權依據本協議對乙方不適當的受托行為進行監督與糾正,并有權基于本協議約定要求乙方賠償因受托不善而給自己造成的實際損失,但甲方不能隨意干預乙方的正常經營活動。
4、甲方認為乙方不能誠實履行受托義務時,有權依法解除對乙方的委托并要求依法轉讓相應的代持股份給委托人選定的新受托人。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承諾其所代為持有該公司股權受到本協議內容的限制。在未獲得甲方書面授權的'條件下,乙方不得對其所代為持有的甲方股權及其所有收益進行轉讓、處分或設置任何形式的擔保,也不得列入夫妻共有財產范圍和遺產繼承范圍,更不得實施任何可能損害甲方利益的行為。
2、乙方承諾將其未來所收到的因代持股份所產生的全部投資收益(包括現金股息、紅利或送股、配股及任何其他收益分配)在收取后3個工作日內全部轉交給甲方。有關年度利潤分配方案在該公司出臺后3個工作日內復印給甲方。
3、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轉委托第三方代為持有上述股份及其股東權益。
4、當甲方愿意還原為公司股東時,乙方應當無條件將代為持有的股權過戶到甲方名下,因此產生的稅費由乙方支付。
5、甲方如轉讓乙方代持的股份,乙方應當配合甲方辦理股權轉讓手續,因此產生的稅費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委托代持股費
乙方受甲方之委托代持股期間,不收取任何形式的報酬。
第七條保密條款
甲乙雙方對本協議履行過程中所接觸或獲知的對方的任何商業信息均有保密義務,除非有明顯的證據證明該等信息屬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對方的書面授權。甲乙雙方的保密義務在本協議終止后仍然繼續有效,任何一方因違反保密義務而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相應損失。
第八條違約責任
本協議書簽訂生效后,未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書面協議,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解除、終止協議。否則,違約方應當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造成損失,違約金不能彌補的,另行賠償全部損失。?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
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請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法院依法裁決。
第十條其他事項
1、在公司破產或者終止經營時,甲方有權按照投資比例對該公司剩余財產進行分配。
2、乙方自愿承諾給予甲方每日流水查看權以及總投資金額流向使用權;若甲方的查看權得不到履行,則甲方可以要求退股,乙方需全額退還甲方的投資金額。
3、本協議一式二份,協議各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確認之日起生效。
(以下無正文)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_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訂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代持股協議書10
甲方(委托方):XXX
身份證號碼:XXX
電話:XXX
乙方(受托方):XXX
身份證號碼:XXX
電話:XXX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為持股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茲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委托內容
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為自己對目標公司人民幣XXX_元出資(該等出資占目標公司注冊資本的XXX%,下簡稱“代表股權”)的名義持有人,并代為行使相關股東權利,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委托并代為行使該相關股東權利。
第二條委托權
甲方委托乙方代為行使的權利包括:
1、由乙方以自己的名義將受托行使的代表股權作為出資在目標公司股東登記名冊上具名;
2、代甲方以股東名義簽署依法規定應由目標公司股東簽署的文件;
3、代甲方出席股東會并根據甲方的指示行使表決權、以及行使公司法與目標公司章程授予股東的其他權利。
第三條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作為上述投資的實際出資者,對目標公司享有實際的股東權利并有權獲得相應的投資收益;乙方僅得以自身名義將甲方的出資向目標公司出資并代甲方持有該等投資所形成的股東權益,而對該等出資所形成的股東權益不享有所有權、收益權或處置權(包括但不限于股東權益的轉讓、贈與、放棄或設置任何形式的擔保等處置行為)。
2、在委托持股期限內,甲方有權在需要時,將相關股東權益轉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乙方須無條件同意并簽署涉及到的相關法律文件。在乙方代為持股期間,因代持股權產生的相關費用及稅費(包括但不限于與代持股相關的投資項目的律師費、審計費、資產評估費等)均由甲方承擔;在乙方將代持股權轉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時,所產生的變更登記費用也應由甲方承擔。自甲方負擔的上述費用發生之日起五日內,甲方應將該等費用劃入乙方指定的銀行賬戶。否則,乙方有權在甲方的投資收益、股權轉讓收益等任何收益中扣除。
3、作為委托人,甲方負有按照目標公司章程、本協議及公司法的規定以人民幣現金進行及時出資的義務,并以其出資額為限,承擔一切投資風險。因甲方未能及時出資而導致的一切后果(包括給乙方造成的實際損失)均應由甲方承擔。
4、甲方作為“代表股權”的實際所有人,有權依據本協議對乙方不適當的受托行為進行監督與糾正,并有權基于本協議約定要求乙方賠償因受托不善而給自己造成的實際損失,但甲方不能隨意干預乙方的正常經營活動。
5、甲方認為乙方不能誠實履行受托義務時,有權依法解除對乙方的委托并要求依法轉讓相應的"代表股權"給委托人選定的新受托人,但必須提前XXX日書面通知乙方。
第四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作為受托人,乙方得以登記為目標公司的股東,但除經甲方書面同意外,乙方不得以目標公司股東的名義從事任何行為,也不得利用名義股東身份為自己牟取任何私利。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
(1)轉委托第三方持有上述代表股權及其股東權益;
(2)轉讓其名下部分或全部股權;
(3)在任何文件上以目標公司股東名義簽字,或在任何涉及目標公司利益的文件上簽字;
(4)簽署股東會決議等公司登記管理機關要求股東簽署的文件;
(5)不得對其所持有的“代表股權”及其所有收益進行轉讓、處分或設置任何形式的擔保;
(6)以股東名義對目標公司的具體工作人員進行任何指派或指示。
3、作為目標公司的名義股東,乙方承諾其所持有的目標公司股權受到本協議內容的限制,并保證不實施任何可能損害甲方利益的行為。
4、乙方承諾將其未來所收到的.因代表股權所產生的任何全部投資收益(包括現金股息、紅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其他應歸屬于甲方的資金或財產均全部轉交給甲方,并承諾將在獲得該等資金或財產后XXX日內將該等資金劃入甲方指定的銀行賬戶或將財產交付給甲方。
5、在甲方通知乙方向目標公司之股東或股東以外的人轉讓“代表股權”時,乙方應在甲方通知的時限內無條件及時協助辦理相關手續。
第五條委托持股費用
甲方與乙方的此項委托關系為免費委托,乙方無權就此委托事項向甲方收取報酬。
第六條保密責任
協議雙方對本協議履行過程中所接觸或獲知的對方的任何商業信息均有保密義務,除非有明顯的證據證明該等信息屬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對方的書面授權。
該等保密義務在本協議終止后仍然繼續有效。除法律規定應當出示及雙方因本協議發生糾紛外,雙方均不得將本協議出示給目標公司股東以外的任何個人或是機構。任一方因違反該等義務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應當賠償對方的相應損失。
第七條爭議的解決
1、本協議受中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2、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依法向目標公司注冊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協議的變更與解除
1、本協議在執行期中,如有一方需要變更協議條款,必須在XXX日前提出書面意見,經雙方同意后執行,不經雙方同意,均不得單方違約。否則,由違約一方承擔責任。
2、凡對本協議進行修改、補充或變更,須以書面形式經雙方簽字后生效,并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同原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3、甲方有權隨時通知乙方解除本協議。此種情形下,乙方應當按照甲方指示通過合法途徑向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轉移“代表股權”或甲方認可的股權收入。
4、乙方提出解除本協議的,應當將“代表股權”轉移到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
5、甲方擬轉讓“代表股權”的,可將股權優先轉讓給乙方,甲乙雙方應就轉讓價款進行協商并達成一致意見,如乙方不愿受讓甲方的股權或無法達成一致意見的,甲方可將股權轉讓給任何第三人,因乙方不能誠實履行受托義務導致甲方解除協議的,乙方無權受讓該“代表股權”。
6、甲方以合理價格向乙方或第三人轉讓該代表股權的,本協議應《股權轉讓協議》的生效而終止。
7、如乙方部分或完全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致使其不能履行本協議的,本協議自動終止,協議終止后,乙方之法定代理人、權利繼受人應當按甲方的指示通過合法途徑向甲方轉移“代表股權”或甲方認可的股權收入。
第九條違約責任
1、因乙方故意或重大過失而造成甲方損失的,由乙方賠償甲方損失。乙方拒不執行甲方指示或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而改變甲方指示處理委托事項的,視為乙方故意或有重大過失。
2、乙方違反誠實信用原則,要求否定甲方對“代表股權”的股東資格或要求確認自己股東資格的,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該違約金的計算方式為:
違約金=乙方所持“代表股權”所對應的目標公司的凈資產總額×150%
(乙方所持“代表股權”所對應的目標公司的凈資產總額的計算基準日應為乙方違反本款之日,但是,若在甲方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前,目標公司凈資產總額相對于計算基準日發生增值的,則甲方有權選擇以凈資產的最高值為計算標準;若因違反本款之日難于確定的,則甲方有權選擇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之日為計算基準日。);
若目標的凈資產為≤0的,則違約金為人民幣XXX元。
3、乙方違反誠實信用原則,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處置“代表股權”的部分或全部的,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該違約金的計算方式為:
違約金=乙方處置所持“代表股權”所對應的目標公司的凈資產總額×200%
甲方有權選擇參考或依照本協議第九條第2款違約金計算方式計算乙方應承擔的違約金。
第十條生效及其他事項
1、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至公司解散并辦理注銷公司登記之日終止。
2、目標公司及目標公司其他股東簽字或蓋章視為已知上述協議的全部內容。
3、本協議附件與協議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與協議正文有矛盾之處,以協議正文為準。
4、未盡事宜,可另簽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協議一式XXX份,甲方、乙方、目標公司及目標公司其他股東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XXXXX
身份證號:XXXXXX
簽訂日期:XX年XX月XX日
乙方(簽字):XXX
身份證號:XXX
簽訂日期:XX年xx月xx日
代持股協議書11
委托人(甲方): 身份證號碼: 聯系方式: 住址:
受托人(乙方):公司名稱 聯系方式: 地址: 鑒于:
XXX公司(以下簡稱“XXX公司”)設立和日后經營的需要,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委托人(甲方)將其所持XXX公司的部分股權交由受托方(乙方)代為持有。
為明確各自權利義務,甲乙雙方簽訂代持股協議書如下:
一、本次代持標的
1.1本次由乙方代持標的為甲方在XXX公司中占公司總股本的股份,對應出資人民幣 元;
1.2 乙方在此聲明并確認,認購代持股份的投資款系完全由甲方提供,只是由乙方以其自己的名義代為投入XXX公司,故代持股份的實際所有人應為甲方;乙方系根據本協議代甲方持有代持股份;
1.3 乙方在此進一步聲明并確認,由代持股份產生的或與代持股份有關之收益(包括但不限于股息、紅股等)、權益(包括但不限于新股認購權、送配股權等)、所得或收入(包括但不限于將代持股份轉讓或出售后取得的所得)之所有權亦歸甲方所有,在乙方將上述收益、所得或收入交付給甲方之前,乙方系代甲方持有該收益、所得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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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代持的期限
2.1 本次代持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本協議8.3條規定條件成就之時止,或以甲乙雙方書面同意的日期為準。
三、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3.1甲方作為標的股權的實際擁有者,以標的股權為限,根據XXX公司章程規定享受股東權利,承擔股東義務。包括按投入公司的資本額擁有所有者權益、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權利,包括表決權、查賬權、知情權、參與權等章程和法律賦予的全部權利;
3.2 在代持期間,獲得因標的股權而產生的收益,包括但不限于現金分紅、送配股等,由甲方按出資比例享有;
3.3 若甲方決定放棄送配股、增資等權利的,需在該等權利行使期限屆滿日前,以書面指示的形式通知乙方,乙方根據該書面指示辦理相應的手續; 3.4 如XXX公司發生增資擴股之情形,甲方有權自主決定是否增資擴股; 3.5甲方作為標的股權的實際擁有者,有權依據本協議對乙方不適當的履行受托行為進行監督和糾正,并要求乙方承擔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四、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4.1乙方保證其為合法設立的公司法人,且具備一切以XXX公司的公司性質進行代持股的資質,同時其法定代表人無任何不良信用記錄或犯罪記錄; 4.2 在代持期間,乙方作為標的股權形式上的擁有者,以乙方的名義在工商股東登記中具名登記;
4.3 在代持期間,乙方代甲方收取標的股權產生的收益,應當在收到該等收益后5個工作日內,將其轉交給甲方或打入甲方指定的賬戶。若公司在此期間進行送配股、增資,且甲方未放棄該權利的,則送配、新增的股權權屬屬于甲方,若甲方無書面相反意思表示則仍登記在乙方名下,由乙方依照本協議的約定代持; 4.4 在代持期間,乙方應保證所代持股權權屬的完整性和安全性,非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處置標的股權,包括但不限于轉讓,贈與、放棄或在該等股權上設定質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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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若因乙方的原因,如債務糾紛等,造成標的股權被查封的,則乙方應提供其他任何財產向法院、仲裁機構或其他機構申請解封;
4.6乙方應當依照誠實信用的原則適當履行受托義務,并接受甲方的'監督。
五、代持股費用
5.1 乙方為無償代理,不向甲方收取代理費用;
5.2 乙方代持股期間,因代持股份產生的相關費用及稅費(包括但不限于與代持股相關的律師費、審計費、資產評估費等)均由甲方承擔;在乙方將代持股份轉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時,所產生的變更登記費用也由甲方承擔。
六、標的股權的轉讓
6.1 在代持期間,甲方可轉讓標的股權。甲方轉讓股權的,應當書面通知乙方,通知中應寫明轉讓的時間、轉讓的價格、轉讓的股份數。乙方在接到書面通知之后,應當依照通知的內容辦理相關手續;
6.2 若乙方為甲方代收股權轉讓款的,乙方應在收到受讓方支付的股權轉讓款后5個工作日內將股權轉讓款轉交給甲方。但乙方不對受讓股東的履行能力承擔任何責任,由此帶來的風險由甲方承擔;
6.3 因標的股權轉讓而產生的所有費用由甲方承擔。
七、保密
7.1 未經對方書面同意,協議雙方均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有關本協議的任何內容。若因違反本條款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違約一方應當對由此給守約方造成的損失進行賠償。
八、協議的生效與終止 8.1 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8.2 當乙方喪失進行本協議項下代持股之資質時,本協議將自動終止; 8.3 當法律法規及監管機構的相關文件明確甲方可以直接持有公司股權,且該等持有公司股權的行為不會影響公司合法存續和正常經營的,則本協議自動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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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協議終止之后,乙方將履行必要的程序使目標股權恢復至甲方名下。
九、違約責任
9.1本協議正式簽訂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協議約定條款的,即構成違約。違約方應當負責賠償其違約行為給守約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間接的經濟損失;
9.2任何一方違約時,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本協議。
十、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10.1 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其它作為本協議附件或補充協議的相關法律文件,以該等法律文件明確規定的適用法律為準;
10.2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XXX公司注冊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協議生效及份數 11.1本協議自雙方簽署后生效;
11.2本協議一式3份,簽署雙方各執1份,由XXX公司留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3本協議未盡事宜,可由雙方以附件或簽訂補充協議的形式約定,附件或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無正文)
(本頁無正文,僅為代持股協議書的簽字、蓋章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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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方(甲方):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受托方(乙方): 授權代表: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第 5 頁 共 5 頁
代持股協議書12
甲方作為代持股份的實際擁有者,以代持股份為限,根據丙公司公司章程規定享受股東權利,承擔股東義務。
1、包括但不限于股東權益、重大決策、表決權、查賬權等公司章程和法律賦予的全部權利;
2、在代持期間,獲得因代持股份而產生的收益,包括但不限于利潤、現金分紅等,由甲方按出資比例享有;
3、如丙公司發生增資擴股之情形,甲方有權自主決定是否增資擴股;
4、甲方作為代持股份的實際擁有者,有權依據本協議對乙方不適當的履行受托行為進行監督和糾正,并要求乙方承擔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在代持股權期間行使法律及公司章程所賦予的以下股東權利時,必須要嚴格按照甲方的授意行使,不得違背甲方的意志,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股東權利:
(1)公司股東會召集、出席、表決權
(2)股東會提案權
(3)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提名權
(4)公司章程修改、增加或減少注冊資本,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變更公司形式等重大事項表決權
(5)公司其他股東轉讓股權時的優先購買權
2、在代持期間,乙方作為代持股權形式上的擁有者,以乙方的名義在工商股東登記中具名登記。
3、在代持股期限內,甲方有權在條件具備時,將相關股東權益轉移到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屆時涉及到的相關法律文件,乙方須無條件同意并對此提供必要的協助及便利;
4、在代持股期間,乙方作為代持股份形式上的擁有者,以乙方的名義在工商股東登記中具名登記;
5、在代持股期間,乙方代甲方收取代持股份產生的收益,應當在收到該收益后5個工作日內,將其轉交給甲方或打入甲方指定的賬戶;
6、在代持股期間,乙方應保證所代持股份權屬的完整性和安全性,非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處置代持股份,包括但不限于轉讓,贈與、放棄或在該等股權上設定質押等;
7、若因乙方的原因,如債務糾紛等,造成代持股權被查封,乙方應提供其他任何財產向法院、仲裁機構或其他機構申請解封;
8、乙方應當依照誠實信用的原則適當履行受托義務,并接受甲方的監督。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代持股協議書13
協議編號:________
實際出資人(股東):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________
名義股東(代持人):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________
鑒于,甲方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為X%,現決定將其中Y%的股份委托給乙方代為持有。雙方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規定范圍內,經協商一致達成以下股份代持協議:。
一、股份代持關系的界定
1.1雙方確認,代持股份的所有權歸屬于甲方并由其實際出資,而乙方則以自己名義代持。為確保代持股份的所有權明確,雙方特此達成協議。
1.2乙方將以甲方的名義,行使其持有的股份,并在甲方的指導下對外行使股東權利,確保甲方實際享有股權收益。
1.3根據本協議,甲方委托乙方并以乙方名義代為行使的股東權利包括:在股東名冊上具名;經甲方書面授權,代理甲方行使公司法、公司章程項下的其他股東權利;經甲方書面授權,對外以股東名義簽署相關法律文件。
1.4股份代持關系,可以理解為隱名股東、隱名代理等類似的法律概念,但均需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司法解釋(三)的規定。
二、委托代持股份
2.1代持股份:甲方將其擁有的__公司___%的股權,計出資金額¥_______(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通過本協議作為“代持股份”,由乙方代持。
2.2代持股份將通過工商變更登記程序,登記至乙方名下,乙方是名義股東。
2.3甲方作為實際出資人,在公司設立時已經實際出資,取得了股份。而乙方則是名義股東,其持股僅為代持目的。在公司進行工商變更登記時,乙方無需支付任何股權轉讓款項。
三、委托代持期間
甲方將股權委托給乙方代為持有,委托期限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開始,直至乙方根據甲方指示將股權轉讓給甲方或經甲方指定的第三方時終止。
四、股份收益權利、處置權利及其他股東權利
4.1代持股份項下的股份收益(含利潤分紅、送配股等),由甲方實際受益人享有。乙方僅以自身名義代甲方持有該代持股份所形成的股東權益。
4.2如乙方代甲方收取標的股權產生的收益,收益為現金分紅的,則乙方應當在收到該等收益的當日,采用轉賬的方式將其轉交給甲方或由甲方指令安排。若公司在此期間進行送配股、增資,且甲方未放棄該權利的,則送配、新增的股權權屬甲方但仍登記在乙方名下,由乙方依照本協議的約定代持。
4.3除上述股權收益的行為外,乙方作為名義股東,應按照甲方書面授權行使公司法規定的各項權利,包括簽署股東會決議文件、參加股東訴訟等。
五、甲方的聲明與承諾
5.1甲方在將代持股份以工商變更形式過戶至乙方名下前,鄭重承諾:甲方對代持股份擁有合法、完整的權利,且不存在任何質押、擔保等附加權利。
5.2甲方有權以實際出資人名義,直接行使_________________公司的相關股東權利,乙方應配合甲方行使股東權利。甲方參加公司股東會,乙方按照甲方意愿在股東會行使表決權利、簽署相關股東會決議。
5.3甲方有權對代持股份,按照自己的意愿進行處置,包括轉讓、質押等。乙方按照甲方意愿,配合甲方完成代持股份的相應處置。
5.4如乙方未經甲方書面授權,擅自或超越權限行使股東權利,如擅自轉讓、質押、擅自對外代表公司對外簽署合同、借款、擔保等損害公司及甲方利益等情形,甲方除有權立即收回代持股份外,上述行為給甲方或公司造成的損失,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
5.5甲方作為代持股份的實際擁有者,有權依據本協議對乙方不適當的履行受托行為進行監督和糾正,并要求乙方承擔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5.6在委托持股期限內,甲方有權在條件具備時,將相關股東權益轉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屆時涉及到的相關法律文件,乙方須無條件同意,并無條件承受。
5.7甲方認為乙方不能誠實履行受托義務時,有權依法解除對乙方的委托并要求依法轉讓相應的代持股份給甲方選定的新受托人。
六、乙方的聲明與承諾
6.1乙方承諾:將根據本協議有關約定,在行使股東權利前,應當遵照甲方實際出資人的真實意愿和指令,誠實信用履行受托義務,接受甲方的監督,保障和實現甲方對代持股份的合法權益。
6.2作為公司的名義股東,乙方承諾其所持有的股權受到本協議內容的限制。乙方在以股東身份參與公司經營管理過程中需要行使表決權時應提前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書面授權。
6.3乙方鄭重承諾:未經甲方書面授權,乙方不得將其持有的.代持股份轉讓、處置或以任何形式進行抵押質押,并且不得采取任何可能損害甲方利益的行動。
6.4乙方應根據本協議的委托目的,在法律和公司章程規定的范圍內,代表甲方行使股東權利。在未獲得甲方書面授權的情況下,乙方不得將甲方委托給其代持的股份進行轉讓、再代持、質押或進行增減股本等處分行為。
6.5若因乙方的原因,如債務糾紛等,造成標的股權被查封的,乙方應提供其他任何財產向法院、仲裁機構或其他機構申請解封。
6.6乙方因違反本協議或不適當履行受托義務,或因乙方原因和責任,給甲方的股權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按上一年會計年度公司每股凈資產的2倍計,對甲方進行賠償。有股權轉讓成交記錄,且成交價高于本條凈資產的2倍的,以成交價的3倍作為賠償金。
6.7乙方應積極協助甲方轉讓代持股份給公司之股東或股東以外的人,并盡力提供必要的便利和協助。
6.8在代持期間,乙方應保證所代持股權權屬的完整性和安全性,非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處置標的股權,包括但不限于轉讓,贈與、放棄或在該等股權上設定質押等。
七、保密
未經對方同意,協議雙方均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有關本協議的任何內容。若因違反本條款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違約一方應當予以賠償。
八、爭議解決
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
九、其他
9.1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對本協議的任何變更、補充,需經甲乙雙方書面同意,方可生效。代持股份的工商變更資料作為本協議附件。
9.2本協議自雙方簽字后生效。本協議于_____年___月___日簽署于。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其他股東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持股協議書14
實際出資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名義股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目標公司”),根據中國法律合法設立并存續;公司注冊資本人民幣萬元。現甲方認繳出資萬元,占公司注冊資本的%,現實際出資人民幣萬元,占公司注冊資本的%;
基于以上條款所述,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相關法律規定范圍框架下,雙方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為持有上述目標公司%的股份(以下簡稱“代持股份”)的有關事宜,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股份代持關系的界定
1.1為明確代持股份的所有權,甲、乙雙方通過本協議確認,代持股份實際由甲方所有并實際出資,并由乙方以自己的名義持有,并且擔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職務。
1.2乙方以自己的名義,代理甲方對外持有股份,并依據甲方意愿對外行使股東權利,并由甲方實際享受股權收益。
1.3根據本協議,甲方委托乙方并以乙方名義代為行使的股東權利包括:在股東名冊上具名;按照甲方意愿,參與公司股東會并依據甲方意愿行使表決權利;代理甲方行使公司法、公司章程項下的其他股東權利;代領或代付相關利潤款項、投資款項;對外以股東名義簽署相關法律文件。
1.4股份代持關系,可以理解為隱名股東、隱名代理等類似法律概念,但均需遵照最高人民法院《公司法》司法解釋(三)的相關規定。
二、甲方委托乙方代持股份情況
2.1甲方委托乙方代為持有甲方在_____________公司中占公司總股本_______%的股份,對應出資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萬元,通過本協議作為代持股份。
2.2代持股份將通過工商變更登記程序,登記至乙方名下,并委托乙方以自己名義對外代為持有。
2.3甲方作為實際出資人,在設立有限公司時對代持股份已完成實際出資萬元。乙方作為名義股東,僅為代持目的,在工商變更登記時不再支付相關股權轉讓款。其余未繳足部分,由甲方后期實際出資繳足。
2.4乙方應根據本協議的委托目的,按照甲方的意愿代持股份,未有甲方指令,乙方不得將其名義下的代持股份進行轉讓、質押以及進行增、減資等處分行為。
三、股份收益權利
3.1甲方擁有代持股份項下的股份收益、監督權等實際擁有該部份被代持股份所應有權利。
3.2乙方按照甲方真實意思或指令,對有限公司的利潤分配等重大事宜,以股東名義在股東會行使表決權。
3.3如________________公司發生增資擴股之情形,甲方有權自主決定是否增資擴股。
3.4在代持期間,甲方有權在條件具備時,將相關股東權益轉移到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乙方須無條件配合并提供必要的協助。
四、其他股東權利
4.1除上述股權收益的行為以外,乙方作為名義股東,應當按照甲方意愿,履行股東權利。
4.2乙方作為名義股東,可以行使該部份代持股份的表決權,乙方可以按照甲方意愿行使公司法規定的股東各項權利,包括參加股東會、行使表決權、派遣董事會成員、簽署股東會決議文件、行使股東知情權利、參加股東訴訟等。
五、甲方的聲明與承諾
5.1甲方承諾:將代持股份以工商變更形式過戶至乙方名下之前,甲方認繳出資萬元,已完成實際出資萬元,并對代持股份享有合法、完整的權利,包括不存在任何質押、擔保等權利瑕疵的情形。如果因為甲方出資不實、抽逃出資,或甲方實際擁有的股份存在任何質押、擔保等權利瑕疵的情形,所造成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賠償、經濟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
5.2甲方有權實際享受代持股份項下的利潤分紅在內的股權收益,或就該股權收益的具體處置,享有最終的決定權。
5.3甲方有權對代持股份,按照自己的意愿進行處置,包括轉讓、質押等。乙方按照甲方意愿,配合甲方完成代持股份的相應處置。
5.4甲方承諾,乙方按照甲方意愿行使股東權利的各項行為的經濟盈虧與法律責任,均由甲方承受。
5.5甲方承諾乙方處理甲方授權甲方處理的事務,所產生的一切稅費,由甲方負責,乙方方在代持甲方股份期間,基于甲方股份所產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在登記機關辦理股份轉讓手續的費用,因公司基于股份分紅而產生的稅費等)由甲方承擔。
5.6甲方承諾,在乙方代為持有該部分股份期間,乙方根據本協議以及甲方委托代為處理的有關公司及甲方股份事務,所產生的一切投資風險及公司經營風險均由甲方自行承擔。
六、乙方的聲明與承諾
6.1乙方承諾:其將根據本協議的有關規定,以及甲方的意愿或指令,合法實施代持行為,保障和實現甲方對代持股份的合法權益。
6.2乙方有權根據甲方意愿,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框架范圍內,對外行使股東權利。
6.3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對本協議項下的代持股份的全部或部分事務進行轉委托、轉代持。
6.4乙方在行使股東權利之前,應當事先與甲方保持充分溝通并了解甲方實際出資人真實意愿。
6.5乙方根據甲方意愿和指令,以名義股東行使股東權利或履行股東義務的行為,其經濟盈虧與法律責任等均由甲方承擔。
6.6若因乙方的原因,如債務糾紛等,造成代持股權被查封的,則乙方應提供其他個人任何財產向法院、仲裁機構或其他機構申請解封,如果解封不成,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賠償甲方全部損失。
七、代持股份的費用
7.1乙方為無償代理,不得向甲方收取代持股份的'代理費用。
7.2乙方代持股期間,因代持股份產生的相關費用及稅費由甲方承擔;在乙方將代持股份轉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時,所產生的變更登記費用也由甲方承擔。
八、代持股份的轉讓
8.1在代持期間,甲方可轉讓代持股份。甲方轉讓股份的,應當書面通知乙方,通知中應寫明轉讓的時間、轉讓的價格、轉讓的股份數。乙方在接到書面通知之后,應當依照通知的內容辦理相關手續。
8.2若乙方為甲方代收股權轉讓款的,乙方應在收到受讓方支付的股權轉讓款后__________個工作日內將股權轉讓款轉交給甲方。如逾期未轉交,則乙方需按逾期未轉交金額的___________%/日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七、保密
協議雙方對本協議履行過程中所接觸或獲知的對方的任何商業信息均有保密義務,除非有明顯的證據證明該等信息屬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對方的書面授權。該保密義務在本協議終止后仍然繼續有效。任何一方因違反保密義務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應當賠償對方的相應損失。
八、協議的生效與終止
1、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2、甲方通知乙方將相關股東權益轉移到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并完成相關辦理手續時終止。
3、如乙方不適當履行受托行為,甲方有權利隨時終止本協議,解除乙方代持股權利。
九、違約責任
本協議生效后,如乙方不履行或不適當履行受托行為,造成甲方損失,乙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包括一切直接和間接的損失。
十、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________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其他
1、本協議自雙方簽字后生效;同時,有限公司將以公司股東會決議(本協議附件1)認可本協議內容。
2、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未盡事宜,可由雙方以附件或簽訂補充協議的形式約定,附件或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受托方(乙方):_________
簽署日期:年月日
代持股協議書15
通訊地址:
電話: 郵箱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為持股事宜達成協議如下,以茲共同遵照執行:
一、委托內容
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為自己對 公司(以下稱“目標公司”)因出資所持有目標公司 %的股權(以下簡稱“代持股權”)的名義持有人,并代為行使相關股東權利,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委托并代為行使該相關股東權利。
二、委托權限
甲方委托乙方代為行使的權利包括:由乙方以自己的名義持有目標公司 %的股權、在目標公司股東登記名冊上具名、以目標公司股東身份參與目標公司相應活動、代為收取股息或紅利、出席股東會并行使表決權,以及行使我國《公司法》與目標公司章程授予股東的其他權利。
三、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作為上述投資的實際出資者,對目標公司享有實際的股東權利并有權獲得相應的投資收益;乙方僅得以自身名義將甲方的出資向目標公司出資并代甲方持有該等投資所形成的股東權益,而對該等出資所形成的股東權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權或處置權(包括但不限于股東權益的轉讓、質押)。
2、在委托持股期限內,甲方有權在條件具備時,將相關股東權益轉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屆時涉及到的相關法律文件,乙方須無條件同意,并無條件承受。在乙方代為持股期間,因代持股權產生的相關費用及稅費(包括但不限于與代持股相關的投資項目的律師費、審計費、資產評估費等)均由甲方承擔;在乙方將代持股權轉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時,所產生的變更登記費用也應由甲方承擔。自甲方負擔的上述費用發生之日起五日內,甲方應將該等費用劃入乙方指定的銀行賬戶。否則,乙方有權在甲方的投資收益、股權轉讓收益等任何收益中扣除。
3、作為委托人,甲方負有按照目標公司章程、本協議及公司法的規定以人民幣現金進行及時出資的義務,并以其出資額為限承擔一切投資風險。因甲方未能及時出資而導致的一切后果(包括給乙方造成的實際損失)均應由甲方承擔。
4、甲方作為“代持股權”的實際所有人,有權依據本協議對乙方不適當的受托行為進行監督與糾正,并有權基于本協議約定要求乙方賠償因受托不善而給自己造成的實際損失。
5、甲方認為乙方不能誠實履行受托義務時,有權依法解除對乙方的委托并要求依法轉讓相應的“代持股權”給委托人選定的新受托人,屆時,甲方應提前書面通知乙方。
四、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作為受托人,乙方有權以名義股東身份參與目標公司的經營管理或對目標公司的經營管理進行監督,但不得利用名義股東身份為自己牟取任何私利。
2、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轉委托第三方持有上述代持股權及其股東權益。
3、作為目標公司的.名義股東,乙方承諾其所持有的目標公司股權受到本協議內容的限制。乙方在以股東身份參與目標公司經營管理過程中需要行使表決權時至少應提前3日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書面授權。在未獲得甲方書面授權的條件下,乙方不得對其所持有的“代持股權”及其所有收益進行轉讓、處分或設置任何形式的擔保,也不得實施任何可能損害甲方利益的行為。
4、乙方承諾將其未來所收到的因代持股權所產生的任何全部投資收益(包括現金股息、紅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均全部轉交給甲方,并承諾將在獲得該等投資收益后3日內將該等投資收益劃入甲方指定的銀行賬戶。如果乙方不能及時交付的,應向甲方支付等同于同期銀行逾期貸款利息之違約金。
5、在甲方擬向目標公司之股東或股東以外的人轉讓“代持股權”時,乙方應對此提供必要的協助及便利。
五、委托持股費用
乙方承諾無償為甲方代持上述股權。
六、保密條款
協議雙方對本協議履行過程中所接觸或獲知的對方的任何商業信息均有保密義務,除非有明顯的證據證明該等信息屬于公共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對方的書面授權。該等保密義務在本協議終止后仍然繼續有效。任一方因違反該等義務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應當賠償對方的相應損失。
七、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任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請深圳仲裁委員會,并按照該會屆時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對雙方具有最終的法律約束力。
八、其他事項
1.本協議一式四份,協議雙方各持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以下無正文!
甲方(簽字、捺印): 乙方(簽字、捺印):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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