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的防暑降溫通知范文合集七篇
在不斷進步的時代,我們用到通知的地方越來越多,通知的種類比較多,根據其不同的作用可主分為轉文性通知、指示性通知、事務性通知、任免通知等。那么,怎么去寫通知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防暑降溫通知7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防暑降溫通知 篇1
我市已進入盛夏時節,為切實做好夏季防暑降溫工作,有效防止、杜絕職工中暑和各類職業危害事故的發生,切實維護勞動者安全健康權益。根據國家安監總局、衛生部、人社部和全國總工會《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安監總安健〔20xx〕89號),現就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認識,加強組織領導
各縣區要高度重視高溫天氣防暑降溫工作,切實加強領導,及時對本地區防暑降溫工作進行周密細致的安排部署,依據國家四部門《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本轄區工作實際,制定工作方案,狠抓責任落實。要督促用人單位切實做好防暑降溫工作,嚴防高溫中暑和高溫作業引發各類事故。
二、加大宣傳,增強防范意識
各地要充分運用廣播、電視、報刊、網絡等各種宣傳手段,大力宣傳做好防暑降溫工作的重要意義及防范高溫中暑的基本知識和方法,普及防暑降溫和相關法律法規知識,增強廣大勞動者自我保護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各用人單位要結合本單位高溫作業的實際,對勞動者進行防暑和中暑急救宣傳教育,增強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工作的自我勞動保護能力。
三、落實責任,合理安排部署
(一)認真貫徹作業時間要求
用人單位要按照《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的要求,按照氣象部門發布的天氣預報的信息,嚴格遵守高溫作業時間要求:
1.日最高氣溫達到40℃以上,應當停止當日室外露天作業;
2.日最高氣溫達到37℃以上、40℃以下時,用人單位全天安排勞動者室外露天作業時間累計不得超過6小時,連續作業時間不得超過國家規定,且在氣溫最高時段3小時內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
3.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37℃以下時,用人單位應當采取換班輪休等方式,縮短勞動者連續作業時間,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勞動者加班。
4、因生產工藝要求,應急搶險需要,不能按規定停止高溫作業的單位,應做好防暑降溫工作,減少高溫接觸時間,同時做好防止高溫中暑的應急準備工作。
(二)做好各項防范措施
用人單位要強化防暑降溫責任意識,結合本單位的作業特點,合理安排職工在高溫天氣的'工作時間,適當調整夏季高溫作業勞動和休息制度;加大防暑降溫經費的投入,配備必要的通風或降溫設備,為勞動者提供必要的個體防護用品和防暑降溫所需的清涼飲料及保健用品,改善勞動條件和作業環境,保障勞動者的身心健康;對從事高溫作業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按照規定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
四、加強檢查,查處違法行為
各區縣要針對夏季高溫安全生產和職業病防治工作的特點,加大對建筑工地、露天作業場所、存在高溫作業崗位用人單位監督檢查力度,重點對用人單位防暑降溫各項措施落實、高溫津貼發放等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危害職工身體健康的行為,要依據職責分工,依法進行查處,責令用人單位認真整改。
防暑降溫通知 篇2
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財政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省直有關部門,各大企業:
為切實做好夏季高溫條件下防暑降溫工作,保障企業安全生產和勞動者合法權益,經研究,決定適當調整我省企業職工防暑降溫費標準,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企業職工防暑降溫費標準調整為:從事室外作業和高溫作業人員每人每月200元;非高溫作業人員每人每月140元。全年按6月、7月、8月、9月共4個月計發,列入企業成本費用。
企業在崗且提供正常勞動的職工列入發放范圍。職工未正常出勤的,企業可按其實際出勤天數折算發放。
二、各類企業要切實履行防暑降溫工作主體責任,按照《山東省高溫天氣勞動保護辦法》等法律法規要求,建立健全防暑降溫制度,落實防暑降溫工作措施,調整工作時間,減輕勞動強度,確保夏季生產安全和職工身體健康。
三、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安全生產監管等部門要加強對企業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情況的`監督檢查力度,有針對性地指導督促企業制定和落實防暑降溫各項措施,切實保障職工合法權益。
四、本通知自20xx年8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xx年12月31日。原山東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財政廳、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關于調整企業職工夏季防暑降溫費標準的通知》(魯勞社〔20xx〕44號)同時廢止。
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山東省財政廳
山東省安全生產
監督管理局
山東省國家稅務局
山東省地方稅務局
20xx年7月28日
防暑降溫通知 篇3
XXX:
現已進入夏季高溫時期,又是降雨高發期, 為做好高溫酷暑期間防暑降溫工作和防汛工作,確保施工現場一線施工人員人身安全和健康,現就做好防暑降溫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各項目部要以對一線施工人員生命和健康高度負責的態度,切實加強對防暑降溫工作的組織領導。要完善、落實高溫期間安全生產責任制,制定應急預案,落實防范措施,安排好高溫酷暑期間安全生產的值班和調度工作。要對重點現場和重點部位加強檢查,采取切實有效的防暑降溫措施,防止因高溫天氣引發的工人中暑和各類生產安全事故。
二、要切實關心在高溫天氣下堅持施工的廣大一線施工人員尤其是農民工的安全和健康,采取切實有效的防暑降溫措施,加強對防暑降溫知識的宣傳,落實每一位工人的防暑降溫物品。妥善安排高溫期間施工生產工作,各施工單位要根據生產的實際情況,適當調整工作班次和工作時間,可以適當提早上午的工作時間和推遲下午的工作時間,盡量避開中午高溫作業時間。氣溫超過38攝氏度時,禁止上午11:00至下午2:30作業,確保職工休息。如需加班加點的工地,必須配備管理人員跟班作業,施工現場必須配備防暑設施,備有中暑急救藥品。
三、要采取各種有效方式,改善工作居住環境。各施工單位要進一步改善作業區、生活區的通風和降溫條件,確保作業人員有一個安全、涼爽的勞動環境,防止因為高溫作業而發生安全生產事故。對不宜從事高溫作業的職工,要適當調整作業崗位。此外還要加強食堂、宿舍等場所的消毒工作,確保施工人員宿舍、食堂、廁所、淋浴間等臨時設施符合標準要求和滿足防暑降溫工作需要。要切實做好施工現場的衛生防疫工作,加強對飲用水、食品的衛生管理,嚴格執行食品衛生制度,避免食品變質引發中毒事件;加強對夏季易發疾病的監控,現場作業人員發生法定傳染病、食物中毒時,應及時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四、要重視夏季炎熱、天氣干燥,火災事故易于發生的實際情況,各在建工地務必做好防火工作,加強現場監護,防止重大火災事故的發生。配電房、木
工加工區、工具庫房等易燃、易爆重點防火要害部位,要合理配置滅火器材,確保各項防范措施到位。對配電房、 倉庫、木工房等易燃場所進行定期檢查,發現問題立即處理。
五、要加強培訓,增強施工人員的'安全生產意識。各施工單位要對施工人員進行夏季施工安全培訓,進一步強化建筑職工安全教育和培訓工作,提高安全生產意識。堅持把防中暑、防食物中毒、防火災等作為重點培訓內容。各施工單位要指定專人或專門小組負責防暑降溫工作,制定具體可行的防暑降溫工作計劃和具體措施,組織有關人員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六、施工現場每個施工點必須保證有衛生的飲用水、茶水或者綠豆湯,F場必須配備人丹、十滴水等防暑必要的藥品,保證職工生病時能夠得到及時治療。
七、各分公司、項目部要根據所屬工程具體情況,針對夏季施工特點,編制夏季施工安全技術措施,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同時要密切注意天氣變化,做好防洪排澇、雷雨大風、防汛搶險工作。特別是正在進行基礎施工的要采取有效的支護措施,防止滑坡,坍塌等事故的發生。
各項目監理、項目部部要切實做好夏季防暑降溫工作,杜絕因高溫炎熱造成的安全事故。
特此通知!
XXX公司
二0XX年六月二十日
防暑降溫通知 篇4
一、高度重視夏季防暑降溫工作
防暑降溫工作直接關系勞動者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近年來,因夏季高溫天氣導致中暑甚至死亡事件時有發生,給勞動者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嚴重損害。各有關單位和部門要充分認識夏季高溫中暑對勞動者身體健康的危害,切實把防暑降溫工作作為當前一段時間的重要工作來抓,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工作責任,明確工作任務,采取有效措施,推動用人單位扎實做好夏季防暑降溫工作,切實維護勞動者健康權益。
二、嚴格落實防暑降溫各項防范措施
要加大對防暑降溫工作的宣傳力度,強化用人單位防暑降溫主體責任意識。凡工作場所存在高溫作業和夏季露天作業的用人單位,要嚴格執行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等四部門聯合印發的《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安監總安健〔20xx〕89號)和《山東省高溫天氣勞動保護辦法》(省政府令第239號)的'有關規定,特別要落實好以下保障措施:
一是用人單位應當對高溫天氣期間高溫作業和露天作業勞動者進行職業健康檢查,并建立或者記入勞動者健康檔案。對患有心、肺、血管器質性疾病、持久性高血壓、糖尿病、肺結核、中樞神經系統疾病等身體狀況不適合高溫環境的勞動者,以及孕期、哺乳期、年齡較大、體質較差的勞動者,應當在高溫天氣期間調整其工作地點或者工作崗位;確因工作需要不能調整的,應當在高溫天氣期間對其加強預防中暑和其他疾病的保護措施。
二是要在高溫作業場所增添必要的通風或降溫設備,為勞動者提供必要的個體防護用品和防暑降溫所需的清涼飲料及保健用品,改善勞動條件和作業環境。
三是要根據本單位生產特點和具體條件,合理安排或調整勞動者夏季高溫天氣工作時間,適當增加高溫作業環境下勞動者休息時間,最大限度地減少勞動者高溫中暑事件的發生。日最高氣溫達到40℃以上,應當停止當日室外露天作業;日最高氣溫達到37℃以上至40℃以下,全天戶外露天作業時間不得超過5小時,11時至16時應當暫停戶外露天作業;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至37℃以下,用人單位應當采取換班輪休等方式,縮短連續作業時間,并且不得安排戶外露天作業勞動者加班加點。不得安排懷孕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溫天氣期間從事室外露天作業及溫度在33℃以上的工作場所作業。
四是要組織開展高溫中暑應急預案演習,根據從事高溫作業和高溫天氣作業的勞動者數量及作業條件等情況,配備應急救援人員和足量的急救藥品。同時,要對勞動者進行高溫防護和中暑急救宣傳教育,增強勞動者防范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
三、強化防暑降溫監管執法和責任落實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衛計、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經濟和信息化、住房城鄉建設、水利、交通運輸、海洋與漁業等部門要按照“管行業必須管職業病防治、管業務必須管職業病防治、管生產經營必須管職業病防治”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根據各自職責,結合夏季高溫特點,突出重點行業領域和重點單位,對高溫天氣勞動保護工作進行指導,對用人單位防暑降溫工作責任落實情況監督檢查,特別是露天作業場所和高溫作業崗位防暑降溫措施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重點檢查用人單位是否認真貫徹落實《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和《山東省高溫天氣勞動保護辦法》各項規定,是否建立健全防暑降溫工作制度,是否組織勞動者進行職業健康檢查,是否配備通風或降溫設備以改善作業條件,是否合理安排或調整高溫作息時間,是否制定高溫中暑應急預案,是否足額發放企業職工防暑降溫費等情況。對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危害勞動者身體健康的行為,要依法進行查處;對問題嚴重的,要予以公開曝光。市直有關部門要加強對各縣市區防暑降溫工作進行指導和對落實情況進行抽查。工會組織依法對用人單位高溫天氣期間勞動保護措施實行監督。
防暑降溫通知 篇5
為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職業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規,切實做好20xx年夏季防暑降溫工作,有效預防和控制高溫中暑等各類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切實保護勞動者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根據省市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實際,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視,落實高溫天氣安全生產責任
高溫酷暑期間,天氣炎熱、大風暴雨頻繁,易導致生產設施、設備運行異常,作業人員身心疲憊,容易誘發各類安全事故;高溫中暑直接給勞動者身體健康造成傷害,嚴重者可能導致人員死亡。各鄉鎮、各有關部門和各生產經營單位要切實增強高溫期間安全生產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加大對夏季高溫易發安全事故的重點行業、重點領域、重點企業、重點崗位的安全監管,做到責任到人、措施到位。各生產經營單位要優化企業生產流程,合理安排作業時間,落實安全生產和防暑降溫各項措施,加大對企業內各生產部門、生產環節的監管力度,嚴格執行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杜絕違章作業,違規生產。
二、多措并舉,落實用人單位防暑降溫主體責任
各鄉鎮、各有關部門要對存在高溫作業的用人單位和容易導致高溫中暑的高危人群進行全面排查,有針對性地指導各類用人單位做好防暑降溫工作。用人單位要落實防暑降溫主體責任,采取有效措施,改善勞動條件和作業環境,保障勞動者的生命健康。
(一)用人單位主要負責人和有關管理人員要認真學習貫徹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各項規定,明確本單位應履行的責任和義務,制定防暑降溫責任制,將防暑降溫責任落實到車間、班組和勞動者。
(二)廣泛開展防暑降溫宣傳教育,讓每一位勞動者了解高溫危害、后果及防護方法。對高溫作業崗位勞動者,要進行一次專題培訓,開展防暑降溫典型案例警示教育活動,切實提高勞動者的自我防范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
(三)加大防暑降溫經費投入,改善作業條件,特別是要在相對固定的高溫作業場所配備必要的通風或降溫設備,為高溫作業勞動者提供足夠的、符合要求的個體防護用品和防暑降溫所需的清涼飲料及藥品。
(四)合理安排和調整作業時間。要按照《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規定,結合作業特點和具體條件,合理安排調整勞動者高溫天氣工作時間。嚴禁延長高溫作業時間和違規加班加點,最大限度地減少勞動者高溫中暑事件的發生。
(五)組織高溫作業勞動者進行職業健康檢查,對患有心肺腦血管性疾病、肺結核、中樞神經系統疾病及其他身體狀況不適合高溫作業環境的勞動者,應當及時調整作業崗位。
(六)制定高溫中暑應急預案并組織演練,根據從事高溫作業和高溫天氣作業的勞動者數量及作業條件等情況,配備應急救援人員和足量的'急救藥品。
(七)依照有關規定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
三、標本兼治,突出重點領域的監管執法
各鄉鎮、各有關部門要結合安全生產“監管執法年”活動,在各行業領域全面開展高溫期間安全生產大檢查,并突出以下重點領域:
(一)加強道路交通領域安全監管。公*交警、交通運輸等部門要加強道路運輸源頭管理,加大重點時段和事故多發路段的巡查管控,尤其要加強對省道、縣道、村村通道路、臨水臨崖路段以及車流密集路段的監督檢查,及時消除道路隱患。要加強對客運、駕校、出租車、公交車和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的安全監管,嚴禁攜帶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嚴格執行高溫時段禁止運輸危險化學品的規定。加強對車輛駕駛人員的安全教育,督促其嚴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規,自覺處理好高溫氣候條件下的自我休息與安全駕車的關系,確保安全行駛。
(二)加強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領域安全管理。經信、安監、國土、公*等部門要加強對礦山企業的安全監管,督促礦山企業對井下礦山、尾礦庫、露天礦邊坡、礦區道路等重點部位和場所加大安全巡查力度,做好各項安全防范準備。安監、公*、市場監管等部門加大對危險化學品企業和煙花爆竹企業的安全監管,督促企業加強高溫期間現場安全管理,重點對化學品儲罐、倉庫和桶裝化學品的監管,防止因溫度、壓力升高導致罐、桶、鋼瓶等破裂而引發事故;要嚴格倉庫保管,落實通風散熱、防火、防雷、防靜電、防水、防潮等措施。
(三)加強建設施工領域安全管理?h住建、水利、交通等部門要認真抓好高溫期間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監管。嚴格督促施工企業做好防暑降溫工作,特別是要落實好露天、野外施工作業人員的防暑降溫措施,嚴格執行有關規定,氣溫超過35℃時,每天11:00~15:00不得安排職工在陽光直射下作業;氣溫超過40℃時,必須停止室外作業。教育、住建、農業、旅游等部門要加強各自領域建設工程施工工地的安全生產監督檢查,督促建設(業主)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切實履行安全生產職責,確保施工安全。
(四)加強冶金等行業領域防暑降溫工作。經信、總工會、人社、安監等部門單位要深入冶金、建材、電子電器、紡織等存在高溫作業、露天作業的行業,對企業生產現場的勞動保護、防暑降溫措施等進行全面檢查。督促企業嚴格執行高溫期間職工勞動時間管理規定,禁止企業延長職工工作時間;安排職工從事高溫作業時,每天應縮短2~4小時工作時間。高溫作業場所必須配備30℃以下的休息室,增加工間休息時間與次數,提供必要的降溫保健用品,確保高溫崗位職工的安全與健康。
(五)嚴防高溫期間各類火災事故發生。公*消防、住建、教育、交通、文廣、市場監管、商務、供電等有關部門單位要加強對商場、超市、農貿市場、公眾娛樂場所、醫院、學校、車站、高層建筑、易燃易爆物品儲存倉庫等人員密集場所和重點部位的火災隱患排查,特別是農村、老城區、工人(農民工)集體宿舍亂拉亂接臨時電線、用電超負荷等隱患排查整治,嚴防火災傷亡事故發生。
(六)著力抓好中小學生防溺水工作。按照“屬地管理”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認真做好本區域、本系統江河、溪流、庫塘等水域安全管護,在危險水域、部位設立醒目警示標牌,在事故易發地段設立專(兼)職巡查監管人員,及時消除安全隱患,真正做到警示標志全覆蓋、隱患排查全覆蓋、監管監控全覆蓋,切實維護青少年兒童生命安全。
(七)全力保障供電供水供氣及安全。供電部門要加強電力供需預測分析,優化電力調度,落實錯峰避峰措施,保證電網安全運行,嚴防因用電量過高以及電線、變壓器等電力設施負載過大而引發火災、停電等事故。供水部門要加強水廠運行管理,加強輸配水管網檢查維護,按照“先生活、后生產”原則,保障群眾生活用水;住建部門要督促燃氣供應企業加大用戶燃氣設施巡檢、管養力度,加強對燃氣用戶安全宣傳教育,確保安全用氣;各鄉鎮要加強農村安全用電、用氣宣傳,提高村民安全意識,嚴防因用電、用氣不當而引發事故。
四、加強宣傳教育,提高作業人員防暑抗災安全意識
各鄉鎮、各有關部門單位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微信、短信等方式,加大宣傳防暑降溫常識和中暑急救知識,切實提高企業員工和廣大群眾防大汛、抗高溫意識,提升全民抗災、減災和自救能力。各生產經營單位要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加強對從業人員安全生產基礎知識、崗位操作技能、事故應急等方面的教育培訓,積極宣傳高溫酷暑的安全防范知識,增強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的防暑防災害意識。
五、加強應急值守,確保各類信息及時通暢
各鄉鎮、各有關部門單位要切實做好高溫期間的安全生產值班工作,并督促生產經營單位落實高溫時段值班制度,安排帶班領導24小時動態監控生產車間、施工工地等作業場所安全生產情況。要落實應急預案,對各種異常和突發情況要及時、有效地組織處理。要嚴格執行各類安全生產事故信息報告制度,確保信息渠道的暢通。
防暑降溫通知 篇6
自7月1日出梅以來,我市持續高溫,且據氣象部門預測,未來一周晴熱高溫天氣仍將持續。為切實做好高溫天氣的應對工作,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經市政府同意,現就做好防暑降溫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視高溫天氣應對工作
高溫天氣不僅對人民群眾生產生活、供水供電等造成影響,也極易引發各類安全生產事故。各地、各部門要堅持以人為本、民生優先,把應對高溫天氣作為當務之急,全面落實各項應對措施,各司其職,密切配合,統籌安排,切實解決好高溫天氣給人民群眾生產生活帶來的困難和問題,進一步夯實安全生產責任,加大隱患排查整改力度,有效預防各類事故發生,確保人員到位、措施到位、責任到位。
二、全力做好群眾生產生活保障
要把保障群眾生活放在首位,精心安排好高溫期間的群眾生產生活。加強水廠運行管理和供水管網檢修維護,全力保障群眾生活用水。加強有序用電管理,做好電力調度,切實保障城鄉居民和公共場所用電。落實預防措施,防止流行疾病發生。合理調配醫務人員,做好醫療應急準備,妥善處置和及時轉運、救治患者。采取有效措施減少高溫干旱對農業生產的不利影響。在確保安全的條件下,要盡量為居民提供公共避暑場所。幫助五保戶、低收入家庭等困難群體做好防暑降溫工作。
三、認真貫徹作業時間要求
工礦企業、建筑、交通、電力、燃氣、環衛等單位要堅決落實防暑降溫措施,應按照國家安監總局、衛生部、人社部和全國總工會《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和氣象應急預案的要求,按照氣象部門發布的天氣預報信息,嚴格遵守高溫作業時間要求:
1.日最高氣溫達到40℃以上,應當停止當日室外露天作業;
2.日最高氣溫達到37℃以上、40℃以下時,用人單位全天安排勞動者室外露天作業時間累計不得超過6小時,連續作業時間不得超過國家規定,且在氣溫最高時段3小時內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
3.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 37℃以下時,用人單位應當采取換班輪休等方式,縮短勞動者連續作業時間,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勞動者加班;
4.因生產工藝要求、應急搶險需要,不能按規定停止高溫作業或不能暫停高溫時段露天工作的單位,應做好防暑降溫工作,減少高溫接觸時間,同時做好防止高溫中暑的應急準備工作。
同時,各作業單位要加大防暑降溫經費的投入和防暑降溫物品發放,改善露天和高溫工作場所的'通風、隔熱、降溫條件。
四、切實加強安全生產管理
切實加強對危險品生產、儲存、運輸和使用環節的安全監管,督促落實防范措施,嚴防事故發生。加強電網巡查檢修,防范因電力設施超負荷運行引發的火災、停電等事故。做好應急救援準備,加強對易燃易爆場所和人員密集場所的消防安全監管。加強對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等特種設備的監管,確保安全運行。要督促做好各類運輸車輛保養和安全檢查,防止因高溫發生自燃、爆燃等事故,同時做好客運中的防暑降溫。加強老舊房屋防火安全的宣傳與檢查。加強路面車輛管控,加強駕駛員教育,減少因高溫酷熱、疲勞駕駛發生的交通事故。要積極采取各種行之有效的方式,家校聯動,切實抓好防溺水安全教育管理工作,堅決遏制中小學生溺水事故的發生。認真做好食品安全檢查、監管工作,及時提醒、監督餐飲單位做好食品衛生工作,防止發生食物中毒事件。加強森林防火安全監管,避免發生森林火災。
五、加強高溫天氣檢測預報預警
要密切監測天氣變化,及時通過各種新聞媒體和信息渠道向社會發布高溫天氣預警信號,重點加強對衛生、教育、交通、農業、水利、電力、建筑等重點行業的氣象服務,提出預防高溫等災害性天氣的措施和建議。一旦發生重大旱情或突發事件,各有關部門要按照應急預案要求,及時啟動應急響應,組織力量進行處置。充分利用電視、報紙、網絡等媒體,及時播報高溫預警信息,加強防暑降溫常識宣傳,增強廣大群眾自我防護意識。要加強應急值守,及時處置因高溫天氣引發的各類突發事件,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防暑降溫通知 篇7
各市州、縣市區委,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省直機關各單位:
自7月10日以來,我省出現連續高溫天氣,目前已持續14天。據氣象部門預測,未來一周省內高溫范圍擴大、強度增強,局部地區可達40攝氏度。為進一步做好防暑降溫工作,保障人民群眾安全健康和生產生活秩序,預防和控制高溫引發的各類突發事件,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全力確保高溫天氣安全生產。要針對高溫天氣下安全生產的特點及形勢,切實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重點加強對易燃易爆、高溫高壓作業崗位、交通運輸以及高空、露天施工作業場所的安全檢查和防護工作,嚴防事故發生。
二、切實做好夏季高溫勞動保護。各地各部門要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為職工群眾提供必要的防暑降溫條件。要采取合理安排工作時間、輪換作業、適當增加高溫工作環境下勞動者休息時間和減輕勞動強度、減少高溫時段室外作業等措施,切實有效改善建筑、交警、環衛等重點領域和行業一線職工的勞動條件,防止發生高溫中暑事件,保障職工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
三、認真落實防暑降溫工作政策。有關用人單位要嚴格執行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等部門頒布的《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以及我省有關規定,根據氣象部門發布的天氣預報信息,落實好高溫津貼、防暑降溫用品發放等各項政策。有關部門要加強對防暑降溫政策措施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嚴肅查處各種違規行為。
四、全力應對用水用電高峰。有關部門和單位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強巡查和應急力量準備,確保高溫期間水電供應。一旦發現問題或緊急情況,要迅速組織處理、搶修,確保人民群眾生產生活用水用電需求。
五、扎實抓好人畜飲水安全和農業抗旱工作。近期高溫天氣已導致我省部分地區出現不同程度的旱情,各地各部門要高度重視,加強抗旱服務人員和物資準備,及時深入田間地頭,指導基層群眾科學抗旱,有效應對旱情。
六、妥善安排受災群眾生產生活。對前段洪澇災害中的受災群眾,特別是采取臨時安置的受災群眾,要切實強化防暑降溫工作,加強食品安全、衛生防疫、醫療保障等工作,保障基本生活。
七、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各地和有關部門要切實加強對防暑降溫工作的領導,加強值班值守,做好應急準備,確保人員、措施、責任“三到位”。遇到異常狀況要及時妥善處理并按規定上報。
20xx年7月17日
**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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