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的防暑降溫通知匯總10篇
隨著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我們可以使用通知的機會越來越多,下達指示、布置工作、傳達有關事項、傳達領導意見、任免干部、決定具體問題,都可以用通知。大家知道正式的通知怎么寫嗎?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防暑降溫通知10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防暑降溫通知 篇1
各區建設管理委(建設交通委)、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各有關單位:
為切實做好本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行業防暑降溫工作,保障廣大勞動者身體健康、市民正常生活和城市安全運行,根據《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做好防暑降溫工作的緊急通知》(滬府辦明電[20xx]2號,以下簡稱《緊急通知》),現就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加強領導,認真安排部署
各級領導干部要高度重視,加強組織領導,帶頭關心堅守崗位職工的生產、生活,尤其要加強對在基層一線、室外工作的執法執勤人員、作業人員的關心。各單位要堅持以人為本,結合實際,制訂有效預防和控制高溫中暑的各項措施,切實保護勞動者健康權益;加強高溫期間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增強職工高溫天氣作業的安全防范意識,遵守操作規程,正確使用高溫防護設備和個人防護用品,努力保障本市住建行業高溫期間生產安全。
二、明確責任,落實防護措施
用人單位是防暑降溫、勞動保護工作的責任主體,應全面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并按照國家安監總局等部門頒布的《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和市政府《緊急通知》等有關規定,制訂高溫中暑等應急預案,采取合理安排工作時間、輪換作業、適當增加高溫工作環境下作業人員的休息時間和減輕勞動強度、減少高溫時段室外作業等措施,確保職工平安度夏。同時,要強化火災、觸電事故防范,加強臺風、暴雨等災害性天氣的應急管理,認真做好汛期防汛防臺相關工作。
各建筑施工企業應合理安排調整高溫天氣作息時間,除緊急搶險、搶修施工作業外,必須嚴格遵守國家安監總局辦公廳《關于做好夏季防暑降溫工作的通知》(安監總廳[20xx]117號)相關規定;要嚴格控制和盡量避免安排夜間施工,確需進行夜間施工的,應當執行有關規定,嚴禁施工擾民;要切實做好工地食品衛生防疫工作,嚴格執行食品衛生制度,加強對食品和飲用水的衛生管理,避免因食品變質引發中毒事件;在高溫季節應當提供必要的`含鹽清涼飲料和防暑降溫藥品;現場作業人員發生法定傳染病、食物中毒時,應及時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并采取措施;夏季是觸電事故和火災事故高發期,要加強對工地防火和用電安全防護設施的檢查,及時發現和整改防護缺陷。
各物業服務企業要加強物業服務區域內公共部位巡視,注意用電安全,盡力消除消防安全隱患;要落實物業室外作業現場的防暑降溫措施,合理安排室外作業人員的工作時間,實施輪換作業,適當減輕勞動強度;要提示業主、物業使用人注意用電安全,防暑降溫,避免發生意外事故。
各燃氣企業要切實落實措施,加強氣源監測和調度,在確保供應的同時,加強重點燃氣設施和部位的巡檢、維保工作,確保高溫條件下燃氣設備設施的運行穩定。要加強對員工的關心和慰問,做好防暑降溫等相關工作,特別是對高溫環境緊急搶修工作,嚴格遵守高溫防護措施,確保人員生命安全。
三、加強監管,做好應急保障
各級管理部門要將防暑降溫工作作為夏季監管工作的重要內容,加強對建筑工地、燃氣設施設備、物業小區等方面防暑降溫措施落實情況的檢查,加大對易發生中暑事件行業領域和單位的監督檢查力度,督促責任主體落實防暑降溫措施。對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危害勞動者身體健康的行為,要依法嚴肅予以查處,責令相關責任主體落實整改,并加強對整改情況的跟蹤檢查,確保整改措施落實到位。
各區建管、房管等部門、各單位要加強值班力量,落實值班和信息報告制度,做好應急搶險準備,做到人員到位、措施到位、責任到位。遇到異常、突發狀況要及時組織力量妥善處理,并按規定迅速上報。
上海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委員會
二○一七年七月二十六日
防暑降溫通知 篇2
各市、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各有關單位:
為加強高溫天氣作業勞動保護,切實保障勞動者生命安全和健康等各項權益,現就做好夏季防暑降溫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實保障職工高溫勞動保護權益。各級人力社保部門要把防暑降溫工作作為推進“雙愛”活動的重要舉措,積極開展“送清涼送關愛”等慰問活動。企業要進一步增進對職工的關愛,建立健全防暑降溫工作制度,切實減輕高溫工作環境下職工的勞動強度并適當增加休息時間,為職工提供足夠的、符合衛生標準的'防暑降溫飲料及必需的藥品,切實改善職工生產生活條件。要嚴格執行高溫津貼發放有關規定,企業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具體標準按浙人社發〔20xx〕94號文件執行。
二、嚴格執行高溫條件下的勞動禁忌標準。日最高氣溫達到40℃以上,應停止當日室外露天作業;日最高氣溫達到37℃以上、40℃以下時,用人單位全天安排勞動者室外露天作業時間累計不得超過6小時,連續作業時間不得超過國家規定,且在氣溫最高時段3小時內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37℃以下時,用人單位應當采取換班輪休等方式,縮短勞動者連續作業時間,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勞動者加班。用人單位不得安排懷孕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溫天氣期間從事室外露天作業及溫度在33℃以上的工作場所作業。
三、加強對防暑降溫工作的監督檢查。各級人力社保部門要會同安監、衛計、工會等部門加強對企業的指導服務,幫助落實職工工作時間、休息時間、高溫津貼以及高溫勞動保護等規定。各級勞動保障監察機構要加大執法力度,加強對用工場所的檢查,嚴格執行高溫津貼發放等規定,對于存在的問題要督促企業及時整改,依法處置,切實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和身心健康。
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xx年6月30日
防暑降溫通知 篇3
我市已進入盛夏時節,為切實做好夏季防暑降溫工作,有效防止、杜絕職工中暑和各類職業危害事故的發生,切實維護勞動者安全健康權益。根據國家安監總局、衛生部、人社部和全國總工會《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安監總安健〔20xx〕89號),現就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認識,加強組織領導
各縣區要高度重視高溫天氣防暑降溫工作,切實加強領導,及時對本地區防暑降溫工作進行周密細致的安排部署,依據國家四部門《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本轄區工作實際,制定工作方案,狠抓責任落實。要督促用人單位切實做好防暑降溫工作,嚴防高溫中暑和高溫作業引發各類事故。
二、加大宣傳,增強防范意識
各地要充分運用廣播、電視、報刊、網絡等各種宣傳手段,大力宣傳做好防暑降溫工作的重要意義及防范高溫中暑的基本知識和方法,普及防暑降溫和相關法律法規知識,增強廣大勞動者自我保護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各用人單位要結合本單位高溫作業的實際,對勞動者進行防暑和中暑急救宣傳教育,增強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工作的自我勞動保護能力。
三、落實責任,合理安排部署
(一)認真貫徹作業時間要求
用人單位要按照《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的要求,按照氣象部門發布的'天氣預報的信息,嚴格遵守高溫作業時間要求:
1.日最高氣溫達到40℃以上,應當停止當日室外露天作業;
2.日最高氣溫達到37℃以上、40℃以下時,用人單位全天安排勞動者室外露天作業時間累計不得超過6小時,連續作業時間不得超過國家規定,且在氣溫最高時段3小時內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
3.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37℃以下時,用人單位應當采取換班輪休等方式,縮短勞動者連續作業時間,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勞動者加班。
4、因生產工藝要求,應急搶險需要,不能按規定停止高溫作業的單位,應做好防暑降溫工作,減少高溫接觸時間,同時做好防止高溫中暑的應急準備工作。
(二)做好各項防范措施
用人單位要強化防暑降溫責任意識,結合本單位的作業特點,合理安排職工在高溫天氣的工作時間,適當調整夏季高溫作業勞動和休息制度;加大防暑降溫經費的投入,配備必要的通風或降溫設備,為勞動者提供必要的個體防護用品和防暑降溫所需的清涼飲料及保健用品,改善勞動條件和作業環境,保障勞動者的身心健康;對從事高溫作業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按照規定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
四、加強檢查,查處違法行為
各區縣要針對夏季高溫安全生產和職業病防治工作的特點,加大對建筑工地、露天作業場所、存在高溫作業崗位用人單位監督檢查力度,重點對用人單位防暑降溫各項措施落實、高溫津貼發放等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危害職工身體健康的行為,要依據職責分工,依法進行查處,責令用人單位認真整改。
防暑降溫通知 篇4
各區、縣人民政府,黃山風景區管委會,黃山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市直有關部門:
目前,我市已進入高溫酷暑季節,持續高溫天氣給安全生產工作帶來了較大壓力。根據國家、省《關于做好防暑降溫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為切實保障廣大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確保安全生產形勢穩定,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立即行動起來,將防暑降溫工作擺上重要日程,切實加強領導,對本地區防暑降溫工作作出周密細致的安排部署。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加強高溫季節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
夏季歷來是各類事故的易發期、多發期,各地、各部門、各單位要充分認識做好夏季高溫氣候條件下安全生產工作的極端重要性,從維護全市安全穩定的政治高度,把防范高溫炎熱天氣引發的安全生產事故作為當前安全生產工作的首要任務來抓。要針對夏季高溫安全監管工作的特點,認真查找存在的薄弱環節,制定隱患排查、防暑降溫、應急救援等各項防范措施;要全面落實“兩個責任”和“一崗雙責”,主要領導靠前指揮,分管領導抓措施落實,發現問題,立即解決。各級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部門要專題研究部署當前高溫氣候條件下安全生產工作,加強對夏季高溫易發生安全生產事故的重點行業、重點領域、重點企業和重點部位的監管和檢查,督促企業嚴格落實高溫條件下安全生產各項工作措施。
二、突出抓好重點行業領域的安全監管
(一)強化職業病危害防治工作督查。各地、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加大對防暑降溫工作的監管力度,深入重點行業、重點企業和重點崗位進行高溫酷暑季節職業病危害防治工作的檢查和指導,重點對用人單位防暑降溫各項措施落實、高溫津貼發放、中暑職工工傷保險待遇等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加強對發生中暑勞動者的醫療救治。安全監管部門要認真履行綜合監管職責,督促指導有關行業主管部門和企業做好防暑降溫工作,加強對建筑工地、露天作業場所和高溫作業崗位的夏季防暑降溫措施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衛生計生部門要切實加強職業健康檢查機構和職業病診斷機構的管理和監督檢查力度,為從事接觸高溫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提供職業健康檢查、職業性中暑診斷及救治等醫療服務。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加強對用人單位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情況的監督檢查,重點檢查職工工作時間、休息時間、夏季高溫津貼支付以及被診斷為職業性中暑職工工傷保險待遇落實等情況。工會組織要代表勞動者就防暑降溫措施與用人單位開展集體協商訂立集體合同或防暑降溫專項集體合同,督促用人單位落實防暑降溫責任,積極組織開展 “送清涼”等活動,切實維護勞動者安全健康權益。發現用人單位違反職業病防治與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危害勞動者身體健康的行為,相關部門要依據各自職責依法嚴肅處理。
(二)加強建筑施工領域的安全監管。住建部門要加大建筑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力度,重點加強腳手架搭設、施工用電、施工電梯和施工機械的.安全監督檢查;要督促施工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完善各項夏季安全生產工作制度,強化高空作業、明火作業、起重作業的安全管理,防止發生觸電、中毒、中暑、高空墜落等安全事故;要做好施工人員的勞動防護,合理安排施工作業時間,積極采取措施降溫消暑,防止疲勞作業。
(三)強化;泛蜔熁ū竦陌踩O管。高溫天氣易造成危化品泄漏和爆炸事故,安監部門要加強對;窂臉I單位夏季安全防護措施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督促危化品從業單位嚴格執行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定期維護保養各類安全設施, 加強化學品儲罐區安全檢查,確保噴淋降溫等設備完好。要加強對煙花爆竹批發企業的安全監管,煙花爆竹儲存倉庫要嚴格控制煙花爆竹儲存量,避免高溫時段裝卸貨物,適時對煙花爆竹倉庫進行通風降溫。
(四)抓好人員密集場所火災隱患的排查。高溫天氣易發生火災事故,消防部門要加強對商場、車站、醫院以及老街、古居民等建筑的疏散通道、消防設施的安全檢查,督促各單位進一步加強火災隱患排查治理,落實包保責任,完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嚴防群死群傷事故的發生。
(五)嚴格道路交通的安全監管。交通部門要加強對客運、貨運企業車輛安全狀況進行檢查,防止車輛受高溫影響發生自燃事故;要對車輛消防器材的有效性進行檢查,防止過期失效;要嚴格危險化學品運輸企業安全管理,督促運輸企業利用GPS、北斗等安全技術加強對營運車輛的監管,強化對從事危險化學品運輸的駕駛員、押運員從業資格培訓,做到持證上崗。交警部門要嚴厲打擊超載、超限及酒后駕駛、疲勞駕駛、無證駕駛等違法行為,確保道路交通安全形勢穩定。
旅游、水利、國土、質檢、供電等部門要認真履行各自安全生產職責,對重點區域,重點環節加強監督,消除隱患,嚴防各類安全事故。
三、督促企業落實高溫防暑措施
各有關部門要按照《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的要求,督促用人單位建立健全防暑降溫責任制和各項管理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加強高溫作業、高溫天氣作業勞動保護工作,大力宣傳防范高溫中暑的基本知識和方法,增強廣大職工的自我保護意識,嚴防高溫酷暑引發各類事故,確保勞動者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在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37℃以下時,用人單位應當采取換班輪休等方式,縮短勞動者連續作業時間;日最高氣溫達到37℃以上、40℃以下時,用人單位全天安排勞動者室外露天作業不得超過6小時,且在氣溫最高時段3小時內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日最高氣溫達到40℃以上時,應當停止當日室外露天作業。
四、進一步加大安全生產宣傳教育
各地充分利用電視、報刊、廣播等各類媒體,結合夏季高溫特點,廣泛宣傳和普及有關夏季安全生產的基本知識,有針對性地開展用氣、用電、交通、生產、消防和生活安全方面的教育,切實提高企業從業人員和廣大群眾的安全意識,增強安全防范和自我保護能力,營造人人關注安全、人人關愛生命的良好氛圍。
五、做好應急值守和信息報送工作
各地、各有關部門進一步完善應急值守和信息報送制度,督促用人單位制定夏季高溫時段值班制度,安排帶班領導24小時動態監控生產車間、施工工地等作業場所的安全生產情況;相關職能部門要結合本地、本行業、本單位的特點,創新應急值守方式,及時把握安全生產態勢,保證信息暢通,對安全生產突發事件,要迅速、準確地逐級上報,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處置,防止事態擴大。各地、各有關部門于9月10日前將工作情況報市安委辦。
防暑降溫通知 篇5
為進一步做好防暑降溫工作,確保民政服務對象安然度夏,預防和控制高溫作業和高溫引發的各類突發事件,根據市政府有關通知要求,現就做好防暑降溫工作緊急通知如下:
一、各單位要堅持以人為本,進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全力做好防暑降溫各項工作,確保人民群眾正常生活,確保城市安全有序運行。各級領導干部要帶頭深入基層、深入生產第一線、深入困難群眾之中,關心堅守崗位職工的生產生活,及時解決群眾遇到的困難。
二、各單位和各級工會組織要加強對企業和室外作業現場防暑降溫措施的監督檢查,嚴格執行國家安全生產監管總局等部門頒布的《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和本市的相關規定,采取合理安排工作時間、輪換作業、適當增加高溫工作環境下勞動者的休息時間和減輕勞動強度、減少高溫時段室外作業等措施,確保勞動者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
三、各級民政部門要重點對轄區內養老機構,高齡、獨居、困難老人,社會救濟對象中的'“三無”人員和“老、弱、病、殘”等對象進行走訪,了解實際情況,幫助解決具體問題。市區兩級民政服務機構(尤其是福利機構、救助站、軍休中心等)要認真履行職責,規范管理,采取切實有效的防暑降溫措施,確保服務對象安然度夏。
四、各單位要加強高溫期間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增強職工的高溫天氣作業的安全防范意識,遵守操作規程,正確使用、維護高溫防護設備和個人防護用品,確保安全生產。
五、各單位要加強值班力量,落實值班和信息報告制度,做好應急搶險準備,做到人員到位、措施到位、責任到位。遇到異常狀況要及時組織力量妥善處理,并按規定迅速上報。
防暑降溫通知 篇6
集團各分公司:
夏季高溫即將到來,為做好員工的防暑保健工作,確保夏季安全生產,集團公司本著“關心職工、以人為本”的指導思想,依據集團公司《勞動保護用品發放管理制度》,對從事室外作業、高溫崗位人員予以高溫用品發放。具體發放標準如下:
一、享受范圍
高溫用品發放享受范圍:各分公司的`在崗全員合同制、外聘人員、及在冊臨時工(包括長期季節工),借調人員隨所在分公司發放。放假人員、出勤不滿20天者不享受。
二、發放方式
實物發放:各分公司會計將本部門人數匯總后上報公司工會,(于20xx年7月25日前統計完),由行政部統一提報計劃,集中采購所需物品。待物品入庫后,各分公司會計開領料單,憑單據到行政部領取。
三、發放要求
各分公司會計負責防暑降溫用品的發放、建檔、管理工作,各分公司要以實事為依據,嚴格按規定程序領取防暑降溫用品。對不按要求,出現弄虛作假的,行政部將按公司有關規定對其處罰。
總經辦
20xx年7月15日
防暑降溫通知 篇7
XXX:
為了加強高溫天氣作業勞動保護工作,切實保護勞動者生命安全和健康等各項權益,根據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夏季防暑降溫工作的緊急通知》(*人社明*[20xx]26號)文件精神,現就做好集團下屬各單位、直管項目部防暑降溫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單位要采取切實有效措施,做好高溫天氣作業的勞動保護工作。針對今年夏季極端高溫天氣,要嚴格執行高溫條件下的勞動禁忌標準。日最高氣溫達到40℃以上,應停止當日室外露天作業;日最高氣溫達到37℃以上、40℃以下時,各單位全天安排勞動者室外露天作業時間累計不得超過6小時,連續作業時間不得超過國家規定(即:重勞動、中等勞動、輕勞動分別為20、30、40分鐘),且在氣溫最高時段3小時內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37℃以下時,各單位應當采取換班輪休等方式,縮短勞動者連續作業時間,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勞動者加班。各單位不得安排懷孕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溫天氣期間從事室外露天作業及溫度在33℃以上的工作場所作業,確保勞動者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各單位要建立健全防暑降溫工作制度,采用良好的隔熱、通風、降溫措施,積極改善作業場所的工作條件;要為勞動者提供足夠的、符合衛生標準的'防暑降溫飲料及必需的藥品。
二、各單位要加強防暑降溫工作的監督檢查。要深入作業場所實地檢查,重點檢查職工工作時間、休息時間等情況,對于存在的問題要督促項目部及時整改。
各單位要高度重視當前的防暑降溫工作,要把這項工作作為落實企業關愛職工推進“雙愛”活動的重要舉措,根據實際情況,組織相關部門積極開展“送清涼送健康”等活動,切實做好夏季防暑降溫工作,把“雙愛”活動落實在具體行動中。
XXX
20xx年8月8日
防暑降溫通知 篇8
各市州、縣市區委,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省直機關各單位:
自7月10日以來,我省出現連續高溫天氣,目前已持續14天。據氣象部門預測,未來一周省內高溫范圍擴大、強度增強,局部地區可達40攝氏度。為進一步做好防暑降溫工作,保障人民群眾安全健康和生產生活秩序,預防和控制高溫引發的各類突發事件,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全力確保高溫天氣安全生產。要針對高溫天氣下安全生產的特點及形勢,切實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重點加強對易燃易爆、高溫高壓作業崗位、交通運輸以及高空、露天施工作業場所的安全檢查和防護工作,嚴防事故發生。
二、切實做好夏季高溫勞動保護。各地各部門要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為職工群眾提供必要的防暑降溫條件。要采取合理安排工作時間、輪換作業、適當增加高溫工作環境下勞動者休息時間和減輕勞動強度、減少高溫時段室外作業等措施,切實有效改善建筑、交警、環衛等重點領域和行業一線職工的勞動條件,防止發生高溫中暑事件,保障職工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
三、認真落實防暑降溫工作政策。有關用人單位要嚴格執行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等部門頒布的《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以及我省有關規定,根據氣象部門發布的天氣預報信息,落實好高溫津貼、防暑降溫用品發放等各項政策。有關部門要加強對防暑降溫政策措施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嚴肅查處各種違規行為。
四、全力應對用水用電高峰。有關部門和單位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強巡查和應急力量準備,確保高溫期間水電供應。一旦發現問題或緊急情況,要迅速組織處理、搶修,確保人民群眾生產生活用水用電需求。
五、扎實抓好人畜飲水安全和農業抗旱工作。近期高溫天氣已導致我省部分地區出現不同程度的旱情,各地各部門要高度重視,加強抗旱服務人員和物資準備,及時深入田間地頭,指導基層群眾科學抗旱,有效應對旱情。
六、妥善安排受災群眾生產生活。對前段洪澇災害中的受災群眾,特別是采取臨時安置的受災群眾,要切實強化防暑降溫工作,加強食品安全、衛生防疫、醫療保障等工作,保障基本生活。
七、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各地和有關部門要切實加強對防暑降溫工作的領導,加強值班值守,做好應急準備,確保人員、措施、責任“三到位”。遇到異常狀況要及時妥善處理并按規定上報。
20xx年7月17日
**辦公室
防暑降溫通知 篇9
各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總工會:
目前,我省各地已進入高溫酷暑季節,為切實做好夏季防暑降溫工作,有效預防和控制高溫中暑事件,保障勞動者安全健康,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加強組織領導,精心安排部署
防暑降溫工作是一項季節性很強的勞動保護工作,直接關系到勞動者的身體健康和企業生產安全。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針對夏季高溫天氣變化,對防暑降溫工作作出周密安排,明確工作任務,落實工作責任,抓好組織實施。要將做好防暑降溫工作作為“企業關愛職工、職工熱愛企業”活動的重要內容。要加大對防暑降溫工作的宣傳力度,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網絡、微信等各種宣傳手段,普及防暑降溫知識和相關法律法規,增強廣大勞動者和社會公眾的`自我保護意識。
二、明確責任主體,落實防范措施
用人單位是防暑降溫工作責任主體,要認真貫徹《職業病防治法》、《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以及我省相關規定,進一步做好夏季防暑降溫工作,切實落實各項防范措施。
(一)合理安排作業時間
用人單位要根據生產特點和具體條件,合理安排調整勞動者高溫天氣工作時間。
1.日最高氣溫達到40℃以上,應當停止當日室外露天作業(因人身財產安全和公眾利益需要緊急處理的除外)。
2.日最高氣溫達到37℃以上、40℃以下時,用人單位全天安排勞動者室外露天作業時間累計不得超過6小時,連續作業時間不得超過國家規定,且在氣溫最高時段3小時內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
3.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37℃以下時,用人單位應當采取換班輪休等方式,縮短勞動者連續作業時間。
4.用人單位不得安排懷孕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
(二)落實好各項防范措施
1.加強高溫作業勞動者的職業健康檢查,在高溫季節期間,對患有心、肺、腦血管性疾病、肺結核、中樞神經系統疾病及其他身體狀況不適合高溫作業的勞動者,應當及時調整作業崗位。
2.加強防暑降溫知識的宣傳教育,提高勞動者的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
3.制定高溫中暑應急預案并組織演練。勞動者出現中暑癥狀時,應當立即采取救治措施,病情嚴重者,應當及時送醫療衛生機構治療。勞動者因高溫作業或者高溫天氣作業引起中暑,經診斷為職業病的,要為勞動者申請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4.為從事高溫作業勞動者提供防暑降溫飲料和必需藥品,不得以發放錢物替代防暑降溫飲料和必需藥品,防暑降溫飲料和必需藥品不得充抵高溫津貼。
5.依照有關規定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發放標準執行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等三部門《關于調整企業夏季高溫津貼標準的通知》(浙人社發﹝20xx﹞94號)之規定。
三、加強監督檢查,督促落實責任
做好夏季防暑降溫工作是一項綜合性工作,各級安監、衛生計生、人力社保部門以及工會組織要按照職責分工,加強協調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工作合力。針對夏季高溫作業的特點,要加大對易發生高溫中暑的行業領域和單位的監督檢查力度,督促用人單位認真落實防暑降溫措施。要廣泛開展“送安全、送健康、送清涼”等活動,關愛奮戰在生產一線的廣大勞動者。對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危害職工身體健康的行為,各有關部門要依法進行查處,責令用人單位認真整改,并加強對整改情況的跟蹤檢查,確保整改措施落實到位。
浙江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浙江省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浙江省總工會
20xx年7月13日
防暑降溫通知 篇10
20xx年夏季高溫天氣即將來臨。為了切實做好夏季勞動保護和防暑降溫工作,有效防止、杜絕職工中暑和各類生產安全事故發生,確保職工安全度夏,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
各級工會要充分認識夏季勞動保護和防暑降溫工作的重要性,按照以人為本和構建和諧社會的要求,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切實加強領導,做到思想到位、組織到位、措施到位,把夏季勞動保護、防暑降溫工作落實到每個企業、每個班組、每個高溫作業崗位和每個職工。
二、落實政策,強化保障
(一)嚴格執行高溫條件下對勞動禁忌的標準。日最高氣溫達到40℃以上,應停止當日室外露天作業;日最高氣溫達到37℃以上,40℃以下時,勞動者室外露天作業時間累計不得超過6小時,并在12時到15時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37℃以下時,用人單位應采取換班輪休等方式,縮短勞動者連續作業時間,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勞動者加班。要加強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不得安排懷孕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溫天氣作業及室內溫度在33℃以上的工作場所作業。
(二)嚴格執行高溫津貼發放的標準和條件。勞動者從事高溫作業和高溫天氣作業的,依法享受崗位津貼。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從事高溫作業或者在35℃以上的高溫天氣作業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并納入工資總額。不得以發放錢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溫飲料,防暑降溫飲料不得充抵高溫津貼。因高溫天氣停止工作、縮短工作時間的,用人單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勞動者工資。
(三)督促企業行政積極改善高溫崗位的環境。在高溫強熱輻射作業、高溫高氣濕作業、夏季露天作業崗位配備必要的降溫設施,通過隔熱、散熱、通風、噴淋等方法降低環境溫度,同時給高溫崗位職工提供合格、足量的清涼飲料及必需的防暑降溫藥品。要督促企業行政做好職工醫療保健工作,對患有高溫禁忌癥的職工及時調整工作崗位;要積極開展高溫慰問工作,組織工會干部深入高溫作業一線開展形式多樣的“為職工送清涼送健康”等活動,把對職工的關愛落實到具體行動中。
三、監督檢查,依法履職
各級工會要積極督促單位行政貫徹執行國家最新《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和省市政府有關文件精神,依法對用人單位的高溫作業、高溫天氣勞動保護措施實行監督。在發現用人單位違法行為時,有權向用人單位提出,督促用人單位及時改正,對拒不改正的`,工會應當提請有關部門依法處理,并對處理結果進行監督,切實發揮工會群眾監督作用。要充分發揮工會勞動保護監督檢查網絡的優勢,結合夏季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工作的要求,深入基層積極開展勞動保護監督檢查,重點檢查高溫、高空、露天施工、危險品儲運等危害因素較多的作業場所,及時發現事故和職業危害隱患并采取有效措施排除,確保職工的安全和健康。要根據《武漢市工會參與職業病防治工作模式實施方案》的要求,在高溫來臨之前主動與企業行政開展集體協商,積極推行《勞動安全衛生專項集體合同》和《職業衛生專項集體合同》的簽訂,從源頭上保護職工的合法權益;要加強對食品衛生管理的監督檢查,防止食物中毒和腸道傳染病的發生;要結合“安康杯”競賽,廣泛發動職工立足崗位,開展群眾性的勞動保護活動,形成勞動保護工作全員關注、全員參與,沒有死角和盲點的有利局面。
四、大力宣傳,積極引導
各級工會要充分利用各種宣傳陣地和載體,開展形式多樣的防暑降溫和安全衛生知識宣傳教育活動,積極引導職工牢固樹立“以遵章守紀為榮、以違章違紀為恥”的理念,不斷強化安全生產意識,提高自我防護能力。要重點加強對農民工的安全教育培訓和管理,因地制宜改善農民工的生產生活條件,切實維護好農民工的健康權益。
各區、各單位工會要按照以上要求,積極參與到夏季勞動保護和防暑降溫工作之中去,此項工作的落實執行情況,請于9月30日前書面報市總工會經濟和勞動保護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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