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會計證換證通知
關于實施新《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辦法》的會計證換證通知時間是怎么安排的?有怎樣的換證程序呢?下面跟YJBYS小編一起看看吧。各區財政局:
根據《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73號)、《財政部關于印發新版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樣式及有關問題說明的通知》(財會〔2013〕9號)和《廣東省財政廳關于會計從業資格管理的實施辦法》(粵財會〔2013〕50號)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現將換發會計從業資格證書(以下簡稱換證)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換證對象
持有有效會計從業資格證書人員(以下簡稱持證人員)。
凡持有舊版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紅色封面,沒有“二維碼”)的持證人員在2019年6月30日前完成換證;新版會計從業資格證書(藍色封面,有“二維碼”)實行6年定期換證制度,持證人員應當在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到期前6個月內換證。
新版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有效期自領取之日起計算,6年內有效。
二、換證時間
本次換證工作從2015年11月1日開始,到2019年6月30日結束。
三、換證原則
按照屬地原則換證。持證人員向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現所屬的各區財政管理部門申請換證。
原市屬管理的持證人員,自2013年1月1日起下放區后未通過市內調轉將會計從業資格證書調入現工作單位、戶口或居住地所在區的財政部門的,先辦理市內調轉,后申請換證。
四、換證程序及資料
(一)換證程序
1.網上申請:換證人員通過登錄廣州財政網→辦事大廳→業務辦理的證書補辦進入廣東省財政廳網上辦事大廳會計信息服務平臺填寫換證申請并預約現場辦理時間,提交后打印申請表。如未在會計信息服務平臺做過從業資格信息采集的持證人員,先進行信息采集,填寫信息采集表提交后再填寫換證申請。
2.現場辦理:換證人員按預約時間到所屬的'區財政管理部門辦事窗口辦理換證。
(二)提交資料
1.《廣東省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換證申請表》一式兩份。
2.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原件(原件回收,按規定統一銷毀)。
3.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若委托他人代辦的,還需提供代辦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4.如同時進行信息采集的,還需提交《廣東會計從業人員信息采集表》一份,并出示采集表中所涉及的證書、證件和提供復印件一份。
5.申請信息采集時需上傳本人近期電子免冠證件照,相片像素為114 ×156(支持JPG、JPEG格式,大小不超過30K),相片底色無規定;不得上傳自拍的生活照。
五、換證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視此次換證工作,加強窗口硬件和人員配備,增強服務意識,提高辦事效率,確保換證工作的順利進行。
(二)應加強對本次換證工作的宣傳,要以各種形式向社會公布換證工作的起止時間和要求,并按規定時間完成換證工作。
六、相關說明
(一)根據《會計人員繼續教育規定》(財會〔2013〕18號)第六條“取得會計從業資格的人員,應當自取得資格的次年開始參加繼續教育,并在規定時間內取得規定學分”的規定,會計人員應在換證前完成繼續教育并取得規定學分(會計人員可登錄“廣州財政”網,在“辦事大廳—業務辦理—繼續教育”欄目查詢繼續教育完成情況及參加學習)。
(二)換證不收取任何費用。
(三)對于因遺失補辦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按遺失補辦的程序辦理,應當按規定先履行公告程序后再申請補辦證書。
(四)根據《財政部關于印發新版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樣式及有關問題說明的通知》(財會〔2013〕9號)的規定,舊版資格證書樣式自2019年7月1日起作廢。
廣州市財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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