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知識
國民政府時期休假
國民黨奠都南京之后,極力推行陽歷,以取代陰歷,開展了所謂的“推行國歷”運動。但是,推行國歷以來,民間泥于舊習,效果并不顯著。國民黨高層意識到,須進行大規模的提倡宣傳,才能轉變數千年來之民間舊俗。為此,增加陽歷元旦的放假天數等手段也就應運而生。
1930年12月,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發布皓電,稱“為提倡國歷,轉移人民習尚”起見,“國歷新年應改為休業五天,即十二月三十一日起至一月四日止”。據此,國民政府行政院通告全國各機關,新年放假五日。而到1933年,國民政府則通令各界,元旦休假改為三天。此后元旦,也基本保持三天休假的制度。
不過,各業實際執行情況不一。例如上海錢業公會發布公告:“(自)元旦日起,慶祝新年,休假四天、五日照常營業”。銀行業也是如此,例如1930年12月31日,中華勸工銀行通告社會:“本行茲因辦理結算,定于國歷新正一日至四日休業四天”。中央信托公司總公司上海虹口辦事處也登出廣告:“一月一二三四日國歷新年,休業四天,自五日起照常營業”。同期,上海華商證券交易所也于一月一至四日停止交易。也有一些企業休假三天,例如同益信托公司1930年12月底通告社會:“一月一二三日新年,本公司休業三天”。上海先施與永安兩大商場均于1932年12月底宣布,自新年元旦日起“休假三天,四日照常營業”。如同北洋時期一樣,也有不少銀行與店鋪等僅休業兩天。
元旦的“被休息”色彩
國民政府時期極力推行元旦休假,主要是為推行歷法改革。一方面利用各種宣傳辦法,冀圖“使民眾心悅誠服地來奉行國歷”;另一方面則強行將民眾的陰歷休假習慣移歸陽歷。所以在規定陽歷元旦放假天數的同時,復聲明在“舊歷新年,各界一律不得休業”,將陰歷稱為“廢歷”;要求民間將各類祭祀、慶祝與娛樂活動一律移至國歷元旦舉行,包括吃年夜飯、守歲、送禮、團拜等活動,也應改在“國歷”元旦,意在推行“國歷”之際,仍能酌存舊俗,俾中國傳統文化得以延續。同時,“嚴禁廢歷歲首,假借任何名義休假”。甚至命令學校在春節不得停課;這一時段“非有疾病及重要事故,不得請假,違則懲戒”。民國時期,大多數市民在元旦可謂休而不息,或者說實際上是“被休息”。元旦的時令意義越來越被政治意義取代。
元旦笑話
一個雞蛋跑到了山東,結果它變成了魯(鹵)蛋;
一個雞蛋跑去松花江游泳,結果它變成了松花蛋;
一個雞蛋無家可歸,結果它變成了野雞蛋;
一個雞蛋在路上不小心摔了一跤,倒在地上,結果它變成了導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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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雞蛋生病了,結果它變成了壞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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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雞蛋跑到河里游泳,結果它變成了核彈;
一個雞蛋跑到花叢中去了,結果它變成了花旦;
一個雞蛋騎著一匹馬,拿著一把刀,原來它是刀馬旦;
一個雞蛋滾來滾去,越滾越圓,結果就變成了圓蛋--元旦快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