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國家教委、勞動部、公安部、交通部、鐵道部、國家體委、衛生部聯合發布關于全國中小學生安全教育的通知,確定每年3月最后一周的星期一為全國中小學生的安全教育日。
設立這一制度是為全面深入地推動中小學生安全教育工作,大力降低各類傷亡事故的發生率,切實做好中小學生的安全保護工作,促進他們健康成長。
培養幼兒的安全自護意識應從培養其良好的常規習慣開始。習慣養成的好,終生受其益,習慣是自動化的條件反射,是指不需要反復思考和再三選擇的“自由”而生的行為。習慣成了自然,輕松就在其中了。
安全事故已經成為14歲以下少年兒童的第一死因。 校園安全涉及到青少年生活和學習方面的安全隱患有20多種:食物中毒、體育運動損傷、網絡交友安全、交通事故、火災火險、溺水、毒品危害、性侵犯、艾滋病等.有專家指出,通過安全教育,提高中小學生的自我保護能力,80%的意外傷害將可以避免,為全面深入地推動中小學安全教育工作,大力降低各類傷亡事故的發生率,切實做好中小學生的安全保護工作,促進他們健康成長,1996年,國家教委等七部委聯合發文,決定建立全國中小學生安全教育日制度,所以將每年3月最后一周的星期一定為全國中小學生安全教育日。
小學生安全教育常識
1、在馬路上行走或騎車,都必須自覺遵守交通規則。走路要走人行道,騎自行車要走非機動車道,橫穿馬路要看清信號燈,綠燈行、紅燈停,黃燈亮時,不準車輛、行人通行,但已超過停止線的車輛和行人,可以繼續通行。
2、不要在馬路上追逐打鬧,不要追車、扒車、強行攔車。
3、12歲以下的小學生不準騎自行車上路。自行車的車鈴、車閘必須齊全有效。騎車不要帶人,不要三五成群并肩而行,也不要聊天、勾肩搭背,更不能追逐或曲線騎行。
4、不乘坐無牌、無營運證、超載的車輛。
5、乘坐校車或其他車輛聽從安排,行駛中,不要將頭、手、身體伸出窗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