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由來
20世紀80年代中期,沿海和內地一些大城市的公安機關,為適應斗爭形勢發展的需要,提高公安機關接處警的快速反應能力,便利于解決群眾斗毆、求助和投訴,同時更好的打擊小偷劫匪犯罪行為,將原為群眾報警電話的110,逐步擴大職能,拓寬服務范圍,建立了110報警服務臺,展開110報警服務工作。
1985年5月1日福建省漳州市公安局安裝的110警用電話,至到90年一共接出/警22起;由漳州市公安局巡邏中隊民警郭韶翔率先將110報警電話擴展報警求助警用范圍(即110報警服務臺)。
1986年2月27日,廣東省[1-2] 廣州市公安局建立了我國第一個 ,正式開展110報警服務工作。1987年6月,公安部下發了《關于大中城市公安局普遍建立110報警服務臺的通知》,要求各大中城市公安局在兩年內普遍建立110報警服務臺。自此時起,110報警電話正式成為110報警服務臺。
由于舊式的電話是那種轉盤撥號的,撥1時間是最短的,0 是最遠的,所以打完1,1,要確定你的確要報警,所以打0,讓你不會打錯,且撥完還有時間掛斷; 新式電話是按的,所以不存在撥的時間長短問題。
110報警注意
三項要點
一定要在就近的地方,抓緊時間報警,越快越好。任何有電話的單位、個人及公用電話都應為報警人提供方便。
報警時要按民警的提示講清報警求助的基本情況;現場的原始狀態如何;有無采取措施;犯罪分子或可疑人員的人數、特點、攜帶物品和逃跑方向等。打110還要提供報警人的所在位置、姓名和聯系方式。
無特殊情況,報警后應在報警地等候,并與民警和110及時取得聯系。有案發現場的,要注意保護,不要隨意翻動。除了營救傷員,不要讓任何人進入。
附注:12歲及以下的未成年人監護人應教育孩子不要以無聊時亂撥打110或119或120戲弄民警,·消防員·醫務人員取樂,如有別人的孩子用自己孩子的手機或電話戲弄110 119 120(則罰款100元),應對其或讓其家長對其進行教育。
110報警最忌
北京市公安局指揮中心副主任鄭曉非特別提示,有時報警人在特別緊張的情況下會言語不清,報警時最忌諱報警人對當時事件的情況說不清楚。說地點的時候要先說出哪個區,再說出如某街道、胡同具體等地點。報警時還要說清楚案件的性質,如報告出現歹徒行兇時要說清歹徒使用的兇器是槍、刀還是磚頭、木棍,警方將由此進行判斷,根據事件的不同性質派出的警種也不同。報警時要實事求是,不能夸大事實四類情況:
發生溺水、墜樓、自殺等情況,需要公安機關緊急救助的。
老人、孩子以及智障人員、精神病患者走失,需要公安機關在一定范圍內查找的。
公眾遇到危難,處于孤立無援狀況,需要立即救助的。
涉及水、電、氣、熱等公共設施出現險情,威脅公共安全、人身或財產安全和工作、學習、生活秩序,需要公安機關先期緊急處置的。
手機、市話和可撥通外線的分機電話都能打110。110是特殊服務號碼,使用時不收話費。
用手機撥打110時不用加區號。城區的有線電話報警都直接進入市局,遠郊區110報警臺受理本區縣的報警。全市的手機撥打110都是直接打到市公安局的指揮中心,一般如果是各區縣的報警范圍都會馬上轉過去,如果遇到重大案件就由指揮中心直接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