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廣普通話手抄報內容資料
普通話是我們每個人都應該會聽會講的語言,是我們中華民族通用的語言,推廣普通話,對于國家統一、民族團結和經濟騰飛具有重要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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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普通話不但可以顯示個人的修養也可以促進人們之間的交流與溝通。試想你和一個使用著完全讓你聽不懂的方言的人交流,會怎樣呢?不但會產生交流上的障礙,甚至會產生許多不必要的誤會和麻煩。說好標準的普通話,大家就不會再犯和我一樣的錯誤了。
普通話是情感的紐帶,溝通你我他的橋梁。
說好普通話 方便你我他,普通話就是現代漢民族共同語,是全國各民族通用的語言。普通話以北京語音為標準音,以北方話為基礎方言,以典范的現代白話文著作為語法規范。
“普通話”這個詞早在清末就出現了。1902年,學者吳汝綸去日本考察,日本人曾向他建議中國應該推行國語教育來統一語言。在談話中就曾提到“普通話”這一名稱。1904年,近代女革命家秋瑾留學日本時,曾與留日學生組織了一個“演說聯系會”,擬定了一份簡章,在這份簡章中就出現了“普通話”的名稱。1906年,研究切音字的學者朱文熊在《江蘇新字母》一書中把漢語分為“國文”(文言文)、“普通話”和“俗語”(方言),他不僅提出了“普通話”的名稱,而且明確地給“普通話”下了定義:“各省通行之話!鄙鲜兰o三十年代瞿秋白在《鬼門關以外的戰爭》一文中提出,“文學革命的任務,決不止于創造出一些新式的詩歌小說和戲劇,它應當替中國建立現代的普通話的文腔。”“現代普通話的新中國文,應當是習慣上中國各地方共同使用的,現代‘人話’的,多音節的,有結尾的……”
“普通話”的定義,解放以前的幾十年一直是不明確的,也存在不同看法。新中國成立后,1955年10月召開的“全國文字改革會議”和“現代漢語規范問題學術會議”期間,漢民族共同語的正式名稱正式定為“普通話”,并同時確定了它的定義,即“以北京語音為標準音,以北方話為基礎方言”。1955年10月26日,《人民日報》發表題為《為促進漢字改革、推廣普通話、實現漢語規范化而努力
》的社論,文中提到:“漢民族共同語,就是以北方話為基礎方言、以北京語音為標準音的普通話。”1956年2月6日,國務院發出關于推廣普通話的指示,把普通話的定義增補為“以北京語音為標準音,以北方話為基礎方言、以典范的現代白話文著作為語法規范。”
這個定義從語音、詞匯、語法三個方面明確規定了普通話的標準,使得普通話的定義更為科學、更為周密了。其中,“普通話”二字的涵義是“普遍”和“共通”的意思。
學好普通話從我做起,下面是一些普通話的警句:
1、學好普通話,不會鬧笑話
2、講好普通話,事事好說話
4、說普通話,行萬里路
5、人人都說普通話,祖國處處在變化
6、普通話,用處大,人人說,增文化
7、講好普通話,走遍中國都不怕
8、普通話,明白事
9、學好普通話,發揚中國歷史文化
11、說好普通話,大江南北任我游
12、交流的橋梁——普通話
13、說話要說普通話,溝通交流都不怕。人人都要學會它,走南闖北就不怕
14、要做中華小當家,先要說好普通話
15、人人都說普通話,中國人民成一家
16、人要做文明人,講話要講普通話
17、普通話不離口,規范字不離手。普通話最好聽,普通人最可愛
19、人人都寫規范字,人人都說普通話
20、普通話,我愛他,大家一起普及他
普通話在清朝末年就已經出現了。普通話在明、清之際被稱作“官話”,辛亥革命以后叫做“國語”,后來改稱普通話!捌胀ā痹谶@里具有普遍、共同的意思。1955年10月,中國的全國文字改革會議和現代漢語規范問題學術會議明確規定了普通話在語音、詞匯和語法方面的規范,即“以北京語音為標準音,以北方話為基礎方言,以典范的現代白話文著作為語法規普通話就是現代漢民族的共同語和標準語。
學好普通話不僅有關自己的未來,還有關自己的祖國的形象。要想學好普通話,首要的是每天堅持說,這一點非常重要,同時在說的時候注意發現自己的小問題。發現自己的方言問題后,需要找到正確的訓練方法,這可以請教老師,從而有針對性的加以訓練。同時,每天應注意聽一些普通話標準的人的發音,包括聽廣播和身邊普通話說的好的同學、老師。另外,如果有時間,每天應進行一些朗讀訓練,多讀書,循序漸進地進行練習,總會取得好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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