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專業實習生周記
法律專業實習能幫助學生們明確自己與崗位的差距以及自己與職業理想的差距,并在實習結束時制定詳細可行的補短計劃。法律專業實習生周記是小編為大家帶來的,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法律專業實習生周記一
在北京市安園律師事務所實習有半年的時間了,說是半年,其實真正來的日子也就兩個月吧。明天我就要回家了,以后就要自己奮斗了。在實習的日子里,有很多切身體會,我受益匪淺。大伙都說現在律師都很黑呀,不是全部,至少有95%都是吧。聽到這些話我很驚訝。非也,非也。
崔律師是所的主任,他為人和藹,親切,第一次在電話里聽他的聲音,我以為是他是一位上了歲數的律師。見面了才發現他還很年輕,只不過給別人一種很成穩的感覺。張律師,是我很欣賞的一位律師,他的當事人好多都是上訪的,但是對他來說辦理申訴的案子是很簡單的事,很有經驗的律師。為人真誠,做事認真,很有才華。生活非常的節儉,中午吃一根玉米棒子,或吃一塊大餅。我知道后非常吃驚。
李律師和周律師都是很實在,很有同情心的律師,記得有一次,他居然特地打電話叫一位當事人來取辦案沒有用完的500塊錢,周律師說:"像我們這樣實在的人,么能發財"李律師說:"他自己都夠可憐的了,這錢必須還他。"于律師,以前是一位老師,現在辭職,專門當律師,很認真,記得有一次我把刑事的辯護人說成代理人了,他馬上糾正說:"什么代理人,是辯護人。"
我當時挺慚愧的。自己學了三年的法律,連這么基本的問題都沒有弄明白,而他以前不是學法律出身,現在對法律已經很有經驗。別的律師就不一一介紹了?傊,他們都是很有經驗很知深的律師,各個都風華正茂,為人正直,把人人生而平等的理念貫徹到實際生活中。
法律專業實習生周記二
人性是善還是惡?是自私?還是善良的?對這個問題我以前從來沒有認真的想過,但是因為最近看馬基亞維里的思想,才認真的思考了關于人性的問題,我覺得人生來都是自私的。但是可以通過后天的培養和改造改變人的自私問題,變得不至于那么的讓人無法忍受。 舉個例子吧, 最近每天都在教室看書,有時候有些人在講話,我會很討厭影響別人學習的人,所以要是誰講話講了很久的話我會很反感,但是我也不是從來不講話的,但是我自己講話的時候我就不會討厭我自己更不會反感,感覺自己的講話是有理由的。況且我也不會講很久。而為什么別人講話的時候,我卻會反感呢?
我覺得人都是自私的,當別人的行為侵犯了你的利益的時候你就會反抗,因為你覺得你的利益受到了侵犯,而相反當你在侵犯別人的利益時你卻不會覺得你的所做所為也讓別人無法容忍/
這樣的例子我想在很多人的身上都發生過,自不過我們覺得這太普通了而沒有去注意而已。
為什么對別人的講話會反感會義憤會討厭?而對自己的講話卻一點也不會反感呢?我想可以用馬基亞維里關于人性惡的思想來解釋這一現象。
法律專業實習生周記三
"all men are created equal"人人生而平等,每個人都有生存的權利和獲的教育的權利。權利相對應的英語單詞是"right","right"的另一個意思是正確的,對的。權利也有正確的,對的,正當的意思。
為自己的權利而斗爭是你的義務,這是自然法對你的要求,或著說是神法對你的要求,是人類出于本能的需求。從原始社會到現在的社會主義或資本主義,人類的進步是人類不斷的為自己的權利而斗爭的成果,如果大家都放棄自己的權利,不去為自己的權利而奮斗而斗爭,那么,現在我們也許還處于原始社會,還處于野蠻的社會,處于暴君的統治之下。
雖然法律沒有強行要求你要為自己的權利而斗爭,權利在民事法律關系中是可以放棄的,但是人類出于自己生存和發展,還有為了自己的后代,有一個相對人性的,舒適的,民主的,自由的社會,為自己的權利而奮斗是歷史賦予你們的神圣的責任和義務。
價值:有用性,你對別人有沒有用,或著別人對你有沒有用或著一個物體對人來說有每有用?我想這樣說有些人很難接受,這也太直接了吧,沒有必要說的這么直接。
沒事,你們看了也就姑且看之,不同意見沒有關系。
有價值的人生,我要怎樣活著才會有價值呢?這個價值是對別人而言的,還是對自己而言的呢?你在某一方面作出了杰出的貢獻,你對別人而言是有價值的,同時你也是可以通過你的貢獻得到別人的.尊重和認可。我想人活著就是為了得到別人的認可嗎?
想想覺得挺可悲的,覺得活一輩子還是為了別人而活著,貢獻為得到別人的認可和尊敬,為了對別人而言你有價值。而自己呢?
不過,能夠幫助別人也是一種快樂吧,因為幫助別人的同時,你會感到快樂,因為你覺得你還是有用的,至少你可以為別人解決問題。你是有用的。
寫到這兒,我不得不想到一種理論,就是,人性自私論,人性是惡的嗎?是那種為了得到自己想得到的東西而不折手段的嗎?自私得到的東西,對別人有價值嗎?自私的反面是不是也是一種美德?這些東西都是值得我們去思考的。
法律專業實習生周記四
上大一的時候,哲學老師跟我們說,知道的東西越多,人們的幸福感就越差,很難感覺到幸福,郁悶的人越來越多。因為人活著,無知也許是件好事,因為那樣你想的東西就少了,你就容易感覺到幸福,而不會象很多城市里的人似的。太現實,太物質了。很多女孩子多是這樣的,結婚可以,你有車嗎?有房子嗎?一個月的工資是多少啊?
我現在體會到,一個人的幸福感,就是遇到什么情況會感到快樂,并不以物質為首要的前提。是啊,一個人有錢就有快樂嗎?不是的,很多有錢的人并不幸福,他們有的婚姻生活不愉快,有的整天提心掉膽。那么,在講了這么多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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