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秀人民調解員先進事跡
李愛社,今年46歲,自1995年從部隊轉業至今一直在西寧市司法局社會矛盾調處中心工作,十五年來,他與人民調解工作結下了不解之緣,優秀人民調解員先進事跡材料。他以其火熱的心,強烈的工作責任感和社會使命感,盡心盡力化解各種社會矛盾糾紛,為農民工追討血汗錢,宣講法律知識,人民調解知識,培養基層人民調解員,參與群體性上訪案件和重大疑難矛盾的調處工作,為西寧市的社會穩定和構進和諧西寧做出了積極貢獻。
一、 人民調解知識和法律知識是人民調解員的利器
從部隊轉業到西寧市司法局從事社會矛盾調處工作,李愛社同志面對的是一個全新的工作領域,從未系統學習過法律知識的他深感工作起來十分吃力,李愛社同志清醒地意識到:要想干好這份工作,成為一名合格的基層人民調節員,就必須用法律知識武裝自己的頭腦。明確了思路后,李愛社同志開始邊學邊干,但當面對一些較復雜的糾紛和案子時,他還是感到有些力不從心。為此,李愛社同志于1996年參加了法律專業成人自學考試,經過長達12年的不懈努力和拼搏,終于獲得了法律專業本科文憑,通過了國家司法考試,12年來,李愛社同志為系統學習法律專業知識,人民調解知識經常起早貪黑,點燈熬夜。準確地說,12年來,李愛社同志為系統學習法律專業知識和人民調解知識,幾乎放棄了節假日和日常休息時間。功夫不負有心人,自從李愛社同志開始自學法律專業成人自學考試以來,他由一名人民調解的門外漢逐漸成為這方面的行家里手,成為人民調解戰線上一名精通人民調解知識和法律知識的人民調解員。
從1997年至今,邊學邊干的李愛社同志時常深入街道、社區、鄉鎮、廠礦企業和農村進行人民調知識和法律知識宣講活動,期間,共深入基層進行法律知識宣講活動達100余場次,事跡材料《優秀人民調解員先進事跡材料》。所宣講內容包括憲法、行政法、婚姻法、繼承法、土地法、土地承包法等民事、刑事法律知識。人民調解案例等調解知識由于李愛社同志在法律宣講活動中能結合群眾的身邊事,調解的案例,講解生動而深入淺出,其在基層所進行的法律知識人民調解知識宣講活動深受群眾的歡迎,基層群眾的法律知識得到了普遍提高。
二、急群眾所急才能臨危不懼
由于李愛社同志能夠刻苦學習人民調解知識和法律專業知識,西寧市司法局自1998年開通148法律服務熱線至今,由他本人接聽熱線、接待上門咨詢的`群眾已多達1000余人(次),面對打電話和上門咨詢的群眾,李愛社總能耐心解答他們的疑惑,使他們滿意而歸。對有些必須上門進行調解糾紛,李愛社同志總能在最短的時間內趕到當事人面前為他們進行調解,數年來,李愛社同志已記不清他為群眾上門調解糾紛多少次了。對李愛社同志來說,下基層進行人民調解知識和法律知識宣講、上門為群眾做調解工作早已是他日常工作的一部分,與此同進,他還肩負著對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員進行業務培訓的職責,因此,每當社區農村等基層單位碰到一些難于調解的疑難糾紛時,總會給李愛社同志打電話,希望他能出面調解,每接到這種電話,李愛社同志總會放下手頭的工作,在最短的時間內趕到事發現場。
XX年8月的一天下午,樂家灣鎮司法助理員打電話說:該鎮某村上百名村民因承包糾紛正在圍攻該村村辦企業磚瓦廠和村委會,隨時可能了生群眾械斗。接到電話后,李愛社同志立即打的趕往事發現場。當時現場形勢十分嚴峻,村民們用拖拉機堵住道路,不允許任何車輛通行,許多村民還手持棍棒鐵锨,一場械斗一觸即發。面對此情景,李愛社同志先是想辦法穩定村民們的情緒,在此過程中,李愛社同志一度被村民們團團圍住,村民們把不滿的目光投向了他,但李愛社同志沒被這種場面嚇住,依然苦口婆心地向村民們講法律、講政策、講利害關系。一個多小時后,村民們的情緒終于穩定了下來,開始選舉村民代表,表示愿意接受調解處理,在李愛社同志的主持下,經過兩天的調解,承包商向村民們補償了占地費用,一場尖銳的矛盾、一場可能發生的械斗被平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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