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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最新管轄權異議申請書3篇
管轄權異議是指在民事訴訟中,本訴被告對受訴法院對本案的管轄權提出的質疑;第二,是指當事人認為受訴法院或受訴法院移送后的法院對案件無管轄權時,向受訴法院提出的不服管轄的意見和主張,那么,管轄權異議申請書應該怎么寫呢?今天,YJBYS小編特意為大家推薦3篇2016最新管轄權異議申請書,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2016最新管轄權異議申請書一
議申請書
申請人:XXX
地址:
法定代表人:XXXX 董事長
申請事項:
請求貴院依法將本案移至申請人所在地的XXXX區人民法院審理。
事實與理由:
一、本案不應是產品質量損害賠償糾紛,而是買賣合同糾紛。
XXXXX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XX公司”)在起訴狀中稱:2007年8月1日,在申請人處購買奧迪A8轎車,在使用過程中發現該車音響系統噪音過大無法正常使用,因該問題多次前往被告處反映和檢修,造成 XX公司精神和經濟上的重大損失。
首先,根據《民法通則》、《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等規定,精神損失只存在人身損害賠償案件中,在合同糾紛、財產損害糾紛中根本不存在精神損失,所以 XX公司主張的“精神損失”沒有任何法律依據。
其次,XX公司所謂的“經濟上的重大損失”根本不是法律規定的產品質量損害,理由如下:根據《產品質量法》第四十一條“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缺陷產品以外的其他財產(以下簡稱他人財產)損害的,生產者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的規定,產品質量損害必須同時滿足兩個條件:一、產品本身存在缺陷,二、造成人身、產品本身以外的其他財產損害,才能構成產品質量損害。針對第一個條件,根據《產品質量法》第四十六條“本法所稱缺陷,是指產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財產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險”之規定,誠城公司所謂的“音響系統噪音過大”根本不是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財產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險,同時,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四條“下列侵權訴訟,按照以下規定承擔舉證責任:(六)因缺陷產品致人損害的侵權訴訟,由產品的生產者就法律規定的免責事由承擔舉證責任”之規定,應當首先由XX公司承擔舉證責任證明產品存在缺陷,然后由生產者就法律規定的免責事由進行舉證,在本案中,XX公司只是發現音響系統噪音過大,并沒有證據證明產品存在質量問題。針對第二個條件,XX公司主張的音響系統噪音過大根本不會對人身、產品之外的其他財產造成損害,至少目前沒有任何損害結果的發生。所以,本案不是產品質量損害糾紛。 XX公司從申請人處購買奧迪A8轎車,根據《合同法》的規定,雙方之間是買賣合同關系,應受《合同法》的調整,雙方的糾紛也應屬于買賣合同糾紛。
二、本案的買賣合同糾紛應由申請人所在地的XXXX人民法院進行受理,請求貴院將本案依法移送至XXXXX人民法院審理。
上述已經充分論述了本案應屬買賣合同糾紛。在該車買賣過程中,XX公司采用自提的方式至申請人住所地提取車輛得,合同的履行地毫無疑問是申請人所在地——XXXX,同時,申請人的住所地也在XXX。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二條“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第二十四條“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的規定,本案的合同糾紛,無論是由申請人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轄,還是由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關管轄,均應由XXXX人民法院管轄。
綜上,請求貴院依法將本案移送至XXXXX人民法院審理。
申請人:XXXXX
二〇xx年四月十六日
2016最新管轄權異議申請書二
異議人(單位寫明名稱、住所地、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姓名職務,自然人寫明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民族、職業、服務處所、住所地、居住地、身份證號碼)。聯系電話
因xx年xx月xx日收到貴院送達起訴書副本的 訴我(單位) 糾紛一案,現提出管轄權異議,理由如下:(根據案情選擇)
1.《民事訴訟法》第22條規定,“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我的住所地在 ,不屬貴院轄區。(或)我雖曾因經商/學習常居xxxxx,但自xxxx以后就一直在xxxxx,xxxxx已不是我的常居地,本案應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轄。
2.《民事訴訟法》第24條規定,“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在確定經濟糾紛案件管轄中如何確定購銷合同履行地問題的規定》第3條規定,“口頭購銷合同糾紛案件,不依履行地確定管轄。”我與原告 根本就沒有合同關系,原告的起訴狀也沒有提到書面合同,即使原告以購銷合同關系起訴我,也因沒有書面合同,只能按口頭合同,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轄。
3.……
鑒于上述事實和理由,貴院對本案沒有管轄權,我特依《民事訴訟法》第38條的規定,提出管轄權異議,請依法裁定將本案移送xxxxx人民法院審理,是為公允。
此致
××人民法院
具異議書人
年 月 日
異議人(單位寫明名稱、住所地、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姓名職務,自然人寫明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民族、職業、服務處所、住所地、居住地、身份證號碼)。聯系電話xxxxx
因xxxx年xx月xx日收到貴院送達起訴書副本的 訴我(單位) 糾紛一案,現提出管轄權異議,理由如下:(根據案情選擇)
1.《民事訴訟法》第22條規定,“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我的住所地在 ,不屬貴院轄區。(或)我雖曾因經商/學習常居 ,但自xxxx以后就一直在xxxxx,xxxxx已不是我的常居地,本案應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轄。
2.《民事訴訟法》第24條規定,“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在確定經濟糾紛案件管轄中如何確定購銷合同履行地問題的規定》第3條規定,“口頭購銷合同糾紛案件,不依履行地確定管轄。”我與原告 根本就沒有合同關系,原告的起訴狀也沒有提到書面合同,即使原告以購銷合同關系起訴我,也因沒有書面合同,只能按口頭合同,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轄。
3.……
鑒于上述事實和理由,貴院對本案沒有管轄權,我特依《民事訴訟法》第38條的規定,提出管轄權異議,請依法裁定將本案移送 人民法院審理,是為公允。
此致
××人民法院
具異議書人
年 月 日
2016最新管轄權異議申請書三
申請人:xxx,女,漢族,1982年10月20日出生,住鄭州市金水區信息學院路10號院3號樓36號
申請人對貴院受理廣東發展銀行鄭州分行經七路支行申請強制執行一案不服,現依法提出管轄權異議。
申請事項:
請求人民法院依法將本案移送至鄭州市金水區人民法院。
事實與理由 :
申請人于2008年11月6日收到貴院關于廣東發展銀行鄭州分行經七路支行申請強制執行一案的執行通知書,執行申請人提起執行的依據是經公證的債權文書。本案中被執行人住所地和所涉及房屋所在地均在鄭州市金水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一條:“ 法律規定由人民法院執行的其他法律文書,由被執行人住所地或者被執行的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執行”的規定,本案應當由金水區人民法院管轄。故此,申請人請求貴院依法將本案移送至鄭州市金水區人民法院,望予以批準。
此致
鄭州市管城回族區人民法院
申請人: xxx
20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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