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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調整山西省高溫津貼標準的通知
山西高溫津貼標準發放時間為6月份至8月份,具體每人每月發放高溫津貼標準是怎樣的?下面是小編整理的關于調整山西省高溫津貼標準的通知,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山西2024年高溫津貼發放規定
山西高溫補貼的發放要求及標準包括:
1.月均240元;
2.用人單位需在每年6月至8月實施高溫作業的情況下,即當日最高氣溫超過35℃時,且無法將工作環境溫度降至33℃以下(含33℃),必須向員工支付高溫津貼;
3.若因高溫天氣導致停工或縮減工作時間,用人單位不得以此扣減或降低員工薪資;
4.高溫津貼的增加不應導致員工薪資的下降,且高溫津貼應從成本中支出并納入工資總額。
同時,最低工資標準并不涵蓋高溫津貼。
【法律依據】
《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第十七條
勞動者從事高溫作業的,依法享受崗位津貼。
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并納入工資總額。高溫津貼標準由省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并根據社會經濟發展狀況適時調整。
山西省高溫補貼2024年規定的標準是多少
一、山西省高溫補貼規定的標準是多少?
1、山西省高溫津貼的標準為每人每月240元,6月、7月、8月高溫下工作的勞動者,記得領取高溫津貼,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露天工作, 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高溫補貼,并納入工資總額。
2、高溫天氣是指地市級以上氣象主管部門發布的日最高氣溫35℃以上(含35℃)的天氣,按照規定,高溫補貼支付標準為每人每工作日8至10元, 高溫補貼應以法定貨幣形式發放給勞動者,不得以實物或有價證券代替。若用人單位違反規定未向勞動者發放高溫補貼, 將受到嚴肅查處;從事高溫作業的勞動者未領到高溫補貼,可向用工所在地縣級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主管部門投訴。
二、高溫補貼的其他福利
1、日最高氣溫達到40℃以上,應當停止當日室外露天作業;
2、日最高氣溫達到37℃以上、40℃以下時,用人單位全天安排勞動者室外露天作業時間累計不得超過6小時,連續作業時間不得超過國家規定,且在氣溫最高時段3小時內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
3、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37℃以下時,用人單位應當采取換班輪休等方式,縮短勞動者連續作業時間,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勞動者加班。
三、關于高溫補貼的注意事項:
1、防暑降溫飲料不能充抵高溫津貼。
2、高溫津貼屬于勞動報酬(工資)的組成部分,該發而不發屬違法行為。
3、根據《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規定日最高氣溫達到40℃以上時,應當停止當日室外露天工作。因高溫天氣停止工作、縮短工作時間的,用人單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勞動者工資。
4、我國《職業病目錄》將物理因素所致中暑列入職業病范疇,也就是說中暑也是一種職業病。享受工傷待遇必須先去認定。
各省的人力資源部如果在夏天能夠加強高溫補貼的這項工作的話,也不至于到現在基層勞動者都從來沒有聽說過高溫補貼的這個詞匯。如果高溫補貼制度可以在現實生活中形同虛設,那長此以往下去,勞動者的尊嚴和地位還是很難提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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