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高溫津貼發放標準2017年
廣東高溫津貼發放標準是多少?據悉,廣東高溫補貼標準多年未變,不少民眾吐槽標準太低,與經濟發展水平不適應。
廣東高溫津貼發放標準:
時間:每年6月至10月
標準:150元/月
我省的高溫津貼標準為150元/月,發放期為每年6月至10月。高溫津貼屬于勞動報酬(工資)的組成部分,該發而不發屬違法行為,且防暑降溫飲料不能充抵高溫津貼。
注意事項:
1、企業不得安排懷孕女職工和未成年員工,在35℃以上的高溫天氣期間從事室外露天作業及溫度在33℃以上的工作場所作業,以確保他們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2、勞動者因高溫作業中暑的,可申請工傷認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3、其它高溫福利
國家規定,日最高氣溫達到40℃以上時,應當停止當日室外露天工作。
日最高氣溫達到37℃以上、40℃以下時,用人單位全天安排勞動者室外露天作業時間,累計不得超過6小時。
連續作業時間,不得超過國家規定:重勞動(搬重物、鋸刨、挖掘等)、中等勞動(鋸木頭、開卡車、粉刷、摘水果等)、輕勞動(打字、縫紉等),分別為不超過20、30、40分鐘;并且在氣溫最高時段3小時內,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
拓展閱讀:廣東高溫補貼標準多年未變遭吐槽,來看看人社廳是怎么回應的'吧
2016年7 月5日,廣東省人社廳上線廣東民聲熱線,廣東省人社廳副廳長謝樹興表示,根據《廣東省高溫天氣勞動保護辦法》和《關于高溫津貼發放的管理辦法》規定,每年 6 月至 10 月期間,勞動者從事露天崗位工作以及用人單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作業場所溫度降低到 33 ℃以下的(不含 33 ℃),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標準為 150 元 / 月,按小時計算的話,則是 6.9 元 / 小時。
廣東省人社廳副廳長謝樹興表示
謝樹興表示,目前正根據國務院的要求進行重點檢查,高溫補貼的整體落實情況較好,“ 基本上規模以上企業都落實到位了”。
高溫補貼9年未變遭吐槽
不過,廣東的高溫補貼標準已 9 年未變,甚至目前在全國來說也處在中下水平,不少人也開始吐槽標準偏低,與廣東經濟發展水平不適應。
謝樹興回應早兩年已開始研究
謝樹興回應表示,早兩年就已經開始研究補貼標準的問題,怎么調整不光要考慮到勞動者的實際情況,也要考慮到企業的承受能力,“要進行一種平衡 ”。
是否調整還需仔細論證
“ 高溫補貼是讓企業改善勞動條件,更好地保護勞動者,最好是調整勞動時間。” 謝樹興強調,“ 高溫補貼只是一項補償,并不是工資或福利,只能起補充作用。”他表示,廣東的高溫補貼標準是否會提高,還需要仔細論證,廣泛聽取企業、勞動者及社會公眾的意見,按程序提出修改建議,“ 今年還是按照以前的標準執行,明年是否調整還需要論證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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