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鄭州社保繳費比例
鄭州市居民社保2017年新基數公布,統計部門發布的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鄭州市2016年度平均工資61149元。如下為2017鄭州社保繳費比例,歡迎閱讀!
2017鄭州社保繳費比例
養老保險:單位繳納比例20%,個人繳納比例8%;
醫療保險:單位繳納比例8%,個人繳納比例2%;
失業保險:單位繳納比例2%,個人繳納比例1%;
工傷保險:單位繳納比例1%,個人不繳費
生育保險:單位繳納比例1%,個人不繳費
2017年鄭州市社會保險補檢通知
各參保單位:
經研究,決定于2017年7月17日開始對我市參保單位開展社會保險繳費工資補充申報工作。請未申報單位抓緊辦理申報手續,以免影響單位正常業務辦理。
一、申報范圍
2016年12月31日前在鄭州市社會保險局參加鄭州市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和生育保險(以下簡稱社會保險),并且未在2017年上半年申報繳費工資的參保單位。
二、申報時間
2017年7月17日-2017年9月15日
三、申報內容
2016年度單位工資總額、在職人員繳費工資、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醫療保險費個人賬戶劃入基數。
四、申報辦法
1、單位工資總額申報
參保單位下載并填寫《社會保險年度工資總額申報表》一式兩份,準確填報2016年度本單位工資總額。登陸微信預約平臺(鄭州金保微服務,微信號:zzsbvfw)排號預約,預約的時間內到指定分局提交申報資料。
2、在職人員繳費工資申報
參保單位完成單位工資總額申報,并且經審核確認后,通過網上(網頁版或企業端)自行申報。未開通企業端的單位可到管城分局、二七分局或東區分局辦理企業端UKey。
3、2017上半年未申報繳費基數的市本級財政統發單位,只需申報2016年度工資總額,另需拷取并核對本單位參保人員(在職、退休)人員繳費明細(應與機關事業養老保險繳費基數保持一致),如有問題在伏牛路機關事業窗口申報。
4、區財政統發單位及非統發單位按《關于開展2017年機關事業單位社會保險繳費申報工作的通知》要求到就近分局窗口辦理補充申報手續。
五、補充申報需提供的資料及要求:
1、加蓋單位公章的補檢申請;
2、加蓋單位公章的'《社會保險年度工資總額申報表》一式兩份;
3、營業執照正副本(事業單位成立文件)原件、復印件;
4、2016年度單位財務報表,財務年報中應有明確顯示年度工資總額“如:《職工薪酬納稅調整明細表》”,如年報中顯示的工資總額與申報的工資總額不一致應提供相應的證明資料,由經辦窗口進行認定。復印件加蓋公章留存;
5、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
其他要求與2017年上半年繳費工資申報的要求相同,補充申報2015年繳費工資的參照以上要求執行。
六、申報地址:
惠濟分局:天河路與新城路交叉口向東100米路北;
管城分局:管城區航海東路246號(城東路與航海路交叉口東北角;
中原分局:伊河路秦嶺路交叉口向西50米路南;
金水分局:豐樂路與群辦路交叉口北50米路西;
二七分局:行云路與端午路交叉口東北角二七區行政服務中心;
鄭東新區分局:正光路與眾旺路交叉口西北角;
經開區分局:第四大街與經北二路交叉口鄭州市人力資源東市場;
高新區分局:高新區金梭路13號(與合歡街交叉口向北100米路東)
航空港區分局:航空港區航海路與韓渠南路交叉口行政服務大廳;
有關繳費基數申報的相關事宜將繼續在微信平臺及鄭州市社保局官網發布公告或通知,請及時關注。
2017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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