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經濟特區居住證管理條例》出臺 入戶門檻未降低
據中國之聲《央廣新聞》報道,從6月1日起,《深圳經濟特區居住證管理條例》正式開始實施,條例中規定,持有深圳居住證的市民,符合一定條件的,可申請轉為深圳市戶籍居民。這是否意味著深圳戶籍政策的放寬?記者認為,不能簡單這么說。
《深圳經濟特區居住證管理條例》出臺之后,很多網友以為僅憑一張深圳居住證就可以深圳加入深圳戶籍了,實則不然。這次新條例的實施,其目的是提升居住證的用途和功能,而市民想通過持有居住證辦理入戶,還得要符合其它條件。在以往,來深圳務工人員申請深圳戶口的,需要從受教育程度、納稅情況、年齡情況、居住情況等幾個指標進行積分,累計積分入戶核準分值達到100分,即可提出入戶申請。深圳的“積分入戶”政策自2012年開始實施,除“特色人才引進”等特殊情況外,是外來人員獲得深圳戶口的唯一途徑,而今天實施的《深圳居住證管理條例》,則為想申請深圳戶口的市民打開了另外一條通道,但這并不意味著入戶深圳的門檻就降低了,因為《條例》中同時也提到了居住年限、就業年限、社保參保年限等限制條件。
條例中明確規定,申領特區居住證的,應當同時符合“合法穩定居所”和“合法穩定職業”兩個條件,即在深圳居住登記連續滿12個月和參加社保連續滿12個月,才可以申領深圳居住證。新居住證的功能和用途很多,如持證人可以憑居住證在深圳申辦港澳通行證、機動車駕駛證、申請計劃生育基本服務、申請職業技能培訓補貼、申請基本殯葬服務補貼、申請婚前體檢及基本公共醫療服務等等,而最具吸引力的仍然是它的入戶功能:在滿足一定居住年限、就業年限、社保參保年限等條件后,持證人可申請轉為深圳市戶籍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