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州直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實施方案
10月17日,從伊犁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了解到,《伊犁州直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正式出臺,意味著伊犁州直城鄉居民醫保整合大幕拉開。
基本原則
《方案》明確了伊犁州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整合基本原則:整合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統一城鄉居民醫保管理體制,實現基本制度、政策標準、支付結算、信息系統、經辦服務的有機融合。
時間要求
《方案》對制度整合提出了明確時間要求:
2017年1月底前,完成新農合和城鎮居民醫保基金的審計工作;
2017年2月底前,完成有關經辦管理職能、機構、編制人員移交;
2017年11月底前,完成有關業務系統、信息數據、基金、檔案資料、固定資產等移交;
2018年起,伊犁州直實施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政策,實現城鄉居民醫保統一覆蓋范圍、統一籌資政策、統一保障待遇、統一醫保目錄、統一定點管理、統一基金管理的“六統一”。
《方案》規定,在制度整合期間,伊犁州直各縣市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暫時實行雙規運行,雙規運行時間至2017年12月31日。在雙規運行過渡期間,原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的政策標準及經辦流程保持不變,城鄉居民參保繳費和報銷待遇支付不受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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