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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古烏蘭察布盟2016整合城鄉居民醫保制度
月17日,內蒙古晨報全媒體記者了解到,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日前啟動,并將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牧區合作醫療(以下分別簡稱城鎮居民醫保、新農合)制度合并,在該市范圍內建立起統一的。
烏蘭察布盟2016整合城鄉居民醫保制度
據悉,烏蘭察布市明確在制度統一前,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業務經辦仍按現行政策和渠道辦理。從2017年1月1日起,實行統一的城鄉居民醫保制度。并明確城鄉居民醫保制度覆蓋范圍包括現有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所有應參保(合)人員,即覆蓋除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應參保人員以外的其他所有城鄉居民。
【醫療保險】
醫療保險指通過國家立法,按照強制性社會保險原則基本醫療保險費應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按時足額繳納。不按時足額繳納的,不計個人賬戶,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不予支付其醫療費用。
以北京市醫療保險繳費比例為例:用人單位每月按照其繳費總基數的10%繳納,職工按照本人工資的2%+3塊錢的大病統籌繳納。
醫療保險是為補償疾病所帶來的醫療費用的一種保險。職工因疾病、負傷、生育時,由社會或企業提供必要的醫療服務或物質幫助的社會保險。如中國的公費醫療、勞保醫療。中國職工的醫療費用由國家、單位和個人共同負擔,以減輕企業負擔,避免浪費。發生保險責任事故需要進行治療是按比例付保險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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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蘭察布市整合城鄉基本醫保工作全面推進
近日,我市召開全市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工作會,貫徹落實自治區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工作會議精神,安排部署我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整合工作。
會議解讀了《烏蘭察布市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工作實施方案》,市人社局和市衛計委負責人介紹了全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整合工作的開展背景和下一步工作安排。
周明虎指出,整合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制度,是黨的十八大作出的一項重大部署,也是實現“發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體人民,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續的社會保障制度”的重要舉措。市政府對此高度重視,并將該項工作列為2016年度全市社會體制改革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加以推進。
周明虎要求,各級各部門要充分認識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整合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把思想統一到國家、自治區和市政府的決策上來,以高度負責的態度認真抓好落實。要進一步明確整合工作的基本思路和主要任務,綜合考慮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政策差異,以及城鄉居民個人的繳費能力、醫療消費水平等因素,堅持總體待遇就高不低的原則,按照統一制度、均衡待遇、穩妥過渡的思路,統籌設計城鄉一體的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整合工作涉及面廣,政策性強,任務艱巨,社會敏感度高,要切實加強對整合工作的組織領導,各負其責,密切配合,確保各項任務落到實處。
市衛計委、合管辦、人社局、醫保局負責人,各旗縣市區政府分管領導以及市編辦、發改委、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財政局、審計局、食藥監局、統計局、殘聯、地稅局等部門分管領導參加此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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