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廣東養老保險繳費標準
2014年廣東省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參保人繳費標準為:個人繳費標準設為每年120元、240元、360元、480元、600元、960元、1200元、1800元、2400元、3600元十個檔次。
昨日,廣東省政府官網發布《廣東省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實施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在提高繳費檔次和基礎養老金標準、建立參保繳費激勵機制等方面有新突破,從11月1日起,養老保險金個人繳費標準提高,最低繳費標準由每年100元提高到120元,最高繳費標準從1000元提高到了3600元,一共分為10個繳費檔次。
個人繳費標準最高提至3600元
此次政策變動最大的是個人繳費標準,F行的廣東省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參保人繳費標準分10個檔次,繳費標準設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0個檔次。
昨日發布的《辦法》擴大不同繳費檔次之間的差距!掇k法》規定,個人繳費標準設為每年120元、240元、360元、480元、600元、960元、1200元、1800元、2400元、3600元十個檔次。參保人可以自主選擇其中一個檔次,按年、季度或月的.方式繳費,多繳多得。但在一個自然年度內,只能選擇一種繳費方式和繳費標準。
最高檔是最低檔的30倍
廣東省人社廳有關負責人昨日表示,最低繳費標準由每年100元提高到120元,這是在廣東省提高了基礎養老金水平后,引導城鄉居民也要按照社會保險權利與義務相聯系的原則,適當增加個人的繳費,也有利于參保人通過較高標準的繳費,增加個人賬戶儲存額,提高養老待遇水平。
另一方面,適當拉開高低檔次之間的差距。在繳費的十個檔次中,最高檔次是最低檔次的30倍。由于城鄉居保完全由參保人自行選擇繳費檔次,設立一、二個較高的繳費檔次,既可以適應廣東省區域發展差異大的實際,滿足部分繳費能力較強的參保人的需要,又不影響大多數居民的繳費。
該辦法自2013年11月1日起實施。此前的相關辦法同時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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