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養老金并軌最新政策
養老金并軌指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實行和企業職工一樣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以下YJBYS小編為大家收集了廣東養老金并軌最新政策,供大家參考!
廣東養老金并軌最新政策
2016年1月13日,廣東省省政府印發《關于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的通知》(下稱《通知》),明確了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改革涉及的范圍、繳費方法、待遇計發辦法、養老保險關系轉移以及職業年金設立等方面的內容。
“改革的基本思路是建立與企業職工統一的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廣東省人社廳負責人告訴南方日報記者,此次改革要實現機關與事業單位同步改革,職業年金與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同步建立,養老保險制度改革與工資制度改革同步推進,待遇調整機制與計發辦法同步改革。值得注意的是,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改革已在全國范圍內同步實施。
改革后如何繳納保險?
單位和個人共同負擔,按月繳納
《通知》要求嚴格按照機關事業單位編制管理規定確定參保人員范圍,對于編制管理不規范的單位,要先按照有關規定進行清理規范,明確工作人員身份后再納入相應的養老保險制度。編制外人員應依法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
“已經退休的編制內工作人員也被納入到改革范圍。改革前已經退休的編制內合同制工人,則不納入改革范圍,繼續按原渠道保障其養老待遇。”省人社廳負責人表示。另外,機關事業單位已經離休的人員也不納入改革范圍,其離休待遇由原渠道解決,待遇調整政策由中央有關部門另行制定。
《通知》明確了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籌集方式,即單位和個人共同負擔,按月繳納。單位繳納比例為20%,計入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基金;個人繳費比例為8%,計入個人賬戶。
繳費工資基數如何確定呢?《通知》明確,個人月繳費工資基數按照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核定,單位繳費基數為本單位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工作人員的個人繳費工資基數之和。新設立單位和參保單位新增的.工作人員按照本人起薪當月的月工資核定。
同時,繳費工資基數還進行了上下限設置。個人工資超過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300%以上的部分,不計入個人繳費工資基數;低于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個人繳費工資基數。
根據《通知》,機關單位工作人員的個人繳費工資基數包括本人上年度工資收入中的基本工資、國家統一的津貼補貼、規范后的津貼補貼(如地區附加津貼,不含節日補貼)、年終一次性獎金。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個人繳費工資基數前兩項跟機關單位工作人員一樣,再外加績效工資,同樣不含節日補貼。
改革后養老金如何計發?
老人老辦法、新人新制度、“中人”逐步過渡
據介紹,改革實行“老人老辦法、新人新制度、‘中人’逐步過渡”,對改革前已退休的“老人”,繼續按國家規定的原待遇標準發放基本養老金,并參加今后的待遇調整;對改革前參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中人”,實行過渡性措施保持待遇水平不降低;對改革后參加工作的“新人”,建立新機制實現待遇合理銜接,其退休時的基本養老金為基礎養老金與個人賬戶養老金兩部分之和。
《通知》對“中人”的待遇如何過渡進行了詳細說明。“由于改革前‘中人’的工作年限里沒有個人繳費,其退休時的個人賬戶儲存額中沒有體現這段時間的勞動貢獻,因此將這段時間確定為‘視同繳費年限’,在發給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基礎上,再依據視同繳費年限長短等因素發給過渡性養老金。”上述負責人介紹,為確保“中人”待遇平穩過渡,此次改革設定了10年的過渡期,在過渡期內實行新老辦法對比,保低限高。
“也就是說,新辦法計發待遇,當然,包含職業年金待遇,低于老辦法待遇標準的,按老辦法待遇標準發放;高于老辦法待遇標準的,超出的部分,改革后第一年退休的人員發放超出部分的10%,第二年退休的人員發放20%,依此類推,2024年以后退休的人員發放超出部分的100%。”上述負責人稱。
《通知》規定,改革后,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若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累計需滿15年,才能享受基本養老金。不足15年,且未轉入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可以書面申請終止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一次性領取個人賬戶儲存額。
職業年金如何建立?
繳費比例為單位8%,個人4%,全部計入個人賬戶
“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在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基礎上,由單位為其同步建立職業年金。”省人社廳負責人介紹,職業年金適用范圍與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的范圍一致。
職業年金同樣由單位和個人共同繳費,按月繳納。繳費基數同基本養老保險相同,繳費比例則降為單位8%,個人4%,全部計入職業年金個人賬戶。
《通知》規定,職業年金基金采用個人賬戶方式管理,實行實賬積累。實賬積累形成的職業年金基金,實行市場化投資運營,按實際收益計息。
“工作人員在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條件并依法辦理退休手續后,由本人選擇按月領取職業年金待遇的方式,選擇后不可更改。”上述負責人表示,可選擇的領取方式有兩種,一是一次性用于購買商業養老保險產品,依據保險契約領取待遇;二是按照本人退休時個人賬戶養老金的計發月數計發,發完為止,同時職業年金個人賬戶余額享受繼承權。
根據《通知》,參保人員在同一統籌范圍內的機關事業單位之間流動,只轉移養老保險關系,不轉移基金。參保人員跨統籌范圍流動或在機關事業單位與企業之間流動,在轉移養老保險關系的同時,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儲存額隨同轉移,并以本人改革后各年度實際繳費工資為基數,按12%的總和轉移基金。轉移后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年限、個人賬戶儲存額累計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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