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甘肅養老保險繳費基數調整
近日,編者從甘肅省人社廳獲悉,該廳與省統計局日前公布了2014年度全省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年平均貨幣工資,為48470元,該統計數據從今年1月1日起使用。據此,我省2015年度養老保險繳費基數的上下限也隨之變化,企業參保職工個人每月最低繳養老保險193.88元,每月最低比以前應多繳17.44元。
養老險繳費基數調整下限2423.5元上限12117.5元
此次調整是根據省人社廳、省統計局6月15日聯合下發的《關于公布2014年甘肅省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有關統計數據的通知》(甘人社通[2015]187號)文件精神確定的。2014年度全省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年平均貨幣工資為48470元,較2013年的44109元增長了4361元。
隨著此數據的公布,甘肅省2015年度養老保險繳費基數的上下限又發生了變化。在職職工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在60%~300%區間內,按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為個人繳費工資基數。據此,2015年度全省養老保險的月繳費基數下限為月平均工資的60%,即(48470÷12)×60%=2423.5元;上限為月平均工資的300%,即(48470÷12)×300%=12117.5元。月平均工資超過本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300%以上的部分,不計入個人繳費工資基數;低于本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60%的,按60%計入。
企業職工繳費有變最低基數每月多繳17.44元
繳費基數上下限確定了,企業參保職工個人具體要繳費多少呢?據了解,職工按個人繳費工資基數8%的比例繳費,企業的繳費比例為20%。職工需繳納的8%由所在企業在發放工資中代扣代繳;用人單位以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為繳費基數,按照20%的`繳費比例繳納。舉例來說,從今年1月1日起,一名企業普通參保職工以最低繳費基數來繳納,個人每月要繳費193.88元(48470÷12×60%×8%),較上一年度最低繳費176.44元(44109元÷12×60%×8%),每月多繳17.44元。養老保險繳費增加的同時,個人賬戶積累隨之增加,退休后享受的養老金也相應增加。
同時,城鎮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繳費基數也為本省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繳費比例為20%,其中8%計入個人賬戶,12%計入社會統籌基金。按照現行蘭州市城鎮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的繳費基數為本省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100%的繳費方式計算,今年1月1日起,城鎮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養老保險費年繳費標準將由原來的每年8821.8元(44109×20%)上調至9694元(48470×20%),上漲872.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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