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市公積金政策
武漢市公積金政策具體怎樣呢?有哪些值得我們關注的重點呢?今天我們就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據報道,武漢、成都、長沙、合肥、南昌等5省會城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近日在武漢召開聯席會,就自由職業者和在校大學生自愿繳存使用公積金等議題達成合作行動計劃。這意味著不久的將來,農民工、在校大學生等群體在這5座城市可自愿繳納住房公積金。
從5月1日起,在武漢地區就讀的在校大學生可以個人名義繳存住房公積金,并在住房公積金貸款、公積金支付房租等方面享受政策福利。此舉是為助推“百萬大學生留漢就業創業計劃”實施,幫助留漢就業創業大學生實現“住有所居”。
針對大學生出臺住房公積金繳存政策在國內尚屬首次。武漢市公積金管理中心相關負責人介紹,目前,在校大學生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業務,已在其單位下屬省直分中心、高校分中心和東湖分中心進行試點,預計今年5月可全面鋪開。
按武漢市公積金管理中心出臺的這項專項政策,即大學生在武漢就讀期間就可以個人繳存住房公積金。畢業在漢就業后,自愿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可以接續,繳存的金額和時間可以連續計算,增加公積金可貸額度,購買剛性自住住房使用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的,可以通過辦理住房公積金委托扣劃 (按年扣劃),使用父母的住房公積金共同參與還款,從而幫助新就業大學生盡早通過公積金貸款解決基本住房問題。
新就業大學生暫時沒有能力購房,租住基本住房時,可以提取公積金支付房租。待購買剛性基本住房時,租房所提取公積金不影響公積金貸款可貸額度計算,增強住房公積金對就業大學生的住房保障能力。
武漢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主任陳祖信介紹,按照協定,5座城市將全面推進住房公積金制度改革,允許包括農業轉移人口、個體工商戶、自由職業者、進城務工人員等群體,以及住房公積金繳存體系中自愿補充繳存的職工,以個人自愿方式繳存、使用住房公積金,實行強制繳存與自愿繳存等多種繳存方式并行的管理模式。
同時,積極研究制訂支持在校大學生繳存使用住房公積金的.政策措施,完善大學畢業生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的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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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武漢市委、市政府領導下,武漢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準確把握住房的居住屬性,充分發揮住房公積金政策性住房金融的作用,大力支持武漢市繳存職工剛性基本住房需求。特別是2016年10月以來,為積極貫徹落實國務院和省、市房地產調控政策,同時認真整改國務院第三次大督查對湖北省的反饋意見中“住房公積金管理存在流動性風險,武漢公積金個貸率達106%,短期流動性缺口明顯”的問題,進一步強化了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管理,嚴控個人貸款風險,并對個人貸款審批和發放節奏進行了適度適當控制。
資金總量控制,動態平衡。按照住房貸款調控政策,依據武漢市住房公積金歷年歸集、提取、貸款等經驗值測算,對每月新增可發放貸款資金進行預估測算,制訂貸款發放計劃;每日進行公積金歸集、提取、放款資金實時盤點,根據輕重緩急,合理安排資金,適時放款。
優先滿足剛需,有序放款。對符合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發放條件的剛需購房職工家庭,實行“三優先”原則。優先發放購買“二手房”申請的公積金貸款;優先發放因不動產管理部門辦理抵押登記耽擱時間過長的“一手房”公積金貸款;優先發放已具備交房條件,急需入住的“一手房”公積金貸款。
應對特殊情況,統籌放款。一是解決因配合城市“三舊”改造拆遷后在外租房過渡,現急等新房入住的特殊困難家庭;二是支持急需公積金貸款資金回款支付農民工工資及施工工程款的開發企業用款;三是按對等支持原則,積極支持長期以來對職工申請公積金貸款“不歧視、不拒辦、不拒貸”的開發企業樓盤。
基于以上舉措,與2016年同期相比,2017年1月武漢市個人貸款發放量雖減少40%左右,但繳存職工大多能表示理解和支持,整體反映平穩,為武漢市黨代會、“兩會”召開以及市民祥和過節增添了和諧因素,積聚了正能量。
下一步,武漢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繼續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的定位,認真貫徹武漢市房地產調控各項政策,站準出發點,站好落腳點,以實際行動促進武漢市房地產市場持續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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