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年級日記精華(4篇)
一天終于結束了,我們對人和事情也有了新的看法,是時候寫好總結,寫好日記了。怎樣寫日記才更能吸引眼球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二年級日記4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二年級日記 篇1
一個冬天的晚上,下了一場大雪。
第二天,雪停了,太陽公公出來。屋頂上的雪白白的,像給它戴上了一個大大白帽子。樹上的雪像給大樹穿上了白紗裙。大地上的雪就像一個大大的畫板。
小朋友都來到雪地上玩耍。小麗和小紅一起堆雪人,她們用小鐵鍋當帽子,用胡蘿卜當鼻子,還找來石子當雪人的`眼睛。幾個男生玩打雪仗,抓起一把雪,團成雪球。小明趁小剛不注意向他扔了一個雪球,小剛感覺有東西過來,趕緊用胳膊一擋,啪,雪球砸到了他的胳膊。小天看到以后,又趁小明不注意向他扔了一個雪球,他們高興的哈哈大笑,一直玩到中午。
他們玩的非常開心,下雪真好。
二年級日記 篇2
今天,我終于來到了我夢想的長隆水上。我們一起走進大門,老遠就聽見了歡笑聲,尖叫聲,我的心情特別激動,迫不及待的換好泳衣和姐姐往水里跑,!水上樂園真大!大大的泳池,水藍藍的,泳池的`中間有許多各種各樣、五顏六色的,口里還噴著水的動物們,它們的樣子可愛極了,我和姐姐們玩的可開心了。
爸爸還帶我們玩了非常好玩的水上漂流,還看見了小小的特別可愛的小企鵝。水上樂園里還有許多特別驚險、刺激的游樂項目也都很好玩,但是我和姐姐們最喜歡玩的還是沖浪,我們玩了一遍又一遍,時間已經很晚,我們都還舍不得上來。廣州長隆水上樂園真好玩呀!我真希望爸爸媽媽每年都帶我來玩。
二年級日記 篇3
在快樂的寒假里,我游覽過許多名勝古跡,如邙山、長城、云臺山、紅石峽……唯獨我最喜歡并且記憶最深的景點是――邙山
還記得那一次,我和爸爸媽媽、奶奶、嬸嬸、叔叔、哥哥、姐姐,還有和爸爸的朋友小三叔叔和他的的孩子,意思去了遠近聞名的邙山。到了那座橋了,我爸爸和我說這座橋是用小船建成的,很堅固,并且在那上面踏行,還可以聽出‘踏踏的聲音呢‘’
我們進去了邙山風景區。心想;哇,我從來都沒有見過,今天可以見見世面了。繞了一個大圈,我站在高處鳥瞰,眼前的景色像畫上的仙境一樣。我從高處往下看看到了遠處的炎帝,你們猜‘炎帝‘’指的什么,哈哈,被我迷倒了吧,指的'是炎王和皇帝。
轉完了一圈,我們又出口玩了一會兒,那里真刺激,有騎馬、摩托車、還有潛水艇……許多好玩的,數也數不盡,玩了這些,又玩那些。突然想到時間不早了,就出發回了家。
這些美好的時光快要過去了,但是我們必須要接受現實,希望還有許多的名勝古跡等著我們去游覽。
二年級日記 篇4
今天是開學的第一天,開學典禮由西湖區檢察院的公訴人阿姨為我們開展一堂法制知識講座。俗話說:國有國法,家有家規。法律是神圣而不可藐視的,一旦藐視并觸犯了法律,所付出的.代價必將是慘痛的。某大學的一位女大學生因沉迷網絡而不得不與父母斷絕關系。某日,她的網癮再次發作,但她卻身無分文,于是她決定出去碰碰運氣。出門前,她將一把折疊軍刀放進口袋里。剛出門,就發現了一家開著門卻沒有人的服飾店。她悄悄潛入服裝店準備竊取財物。卻沒想到正巧被回來的女店主發現了,慌亂中,女孩刺傷了店主……
法律可以保護每個人,也能約束每個人。只有真正了解了法律,才能保證不因愚昧無知而以身試法,觸犯了法律而懊悔終生。對于我們未成年人來說,了解法律更是重要,我們的自制能力較弱,只有知道了解法律,懂得法律的重要性并能掌握運用它,讓法律為我所用,才能不因對法律的無知而被他人利用,觸犯法律,追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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