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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租房協議簽訂注意事項
我們在租房的時候也要注意一下關于個人租房協議的簽訂,下面小編整理的個人租房協議注意事項親們要看一下哦,以免以后吃虧呀!
第一點:出租房屋收費,租房者提早最好預算。
2006年12月31日,北京市地稅局下發了《關于個人出租房屋征收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將嚴格征收個人出租房屋租金收入5%的綜合稅。對于政策的實施,部分房屋業主有可能為了保證其收支平衡,將這部分稅費轉嫁給租房者,導致租房者實際成本有所上升。所以,在房屋租賃高峰時期,租房者在承租房屋時應考慮這部分費用的支出,提早最好預算。
第二點:租房者選擇委托正規的中介租房。
挑選服務專業、操作規范、規模較大的中介經紀機構,不但可以迅速解決租房問題,而且承租人利益還能得到有效的保障。大型中介公司的房源信息量大且較可靠,而那些不法小中介公司大多利用重復虛假的房源信息對求租人坑蒙拐騙。
第三點:遭遇“二房東”要對其驗明證身。
時下租房,租房者很難遇到與原房屋業主簽署合同。因此,當租房者承租房屋遇到“二房東”時,應當對其驗明證身,查看“二房東”在其租賃期間是否有權利將此房屋轉租并讓其出示租賃合同以及提供該房屋的相關產權證明,以免引起法律糾紛。
第四點:簽署合同時條款要看仔細。
租房者在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時一定要看清楚合同上面所規定的條款,明確租賃雙方的權利與義務如租賃用途、租賃期限、修繕責任、變更與解除合同、簽訂轉租、違約責任等條款,租賃雙方要協商一致,以免在日后租房過程中產生爭執。房客遇意外 沒盡安全告知義務的房東也要承擔責任。
第五點:做好物業交驗很重要。
租賃雙方達成協議,除了簽署正規的《房屋租賃合同》之外,對于房屋內的設備、租賃期間的水、電、煤、氣、有線電視、電話、物業維修基金等相關費用的結算與承擔也要詳細寫清楚并且作為其合同附件收好,以免給自己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個人租房協議注意事項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相關規定:
第二百一十二條租賃合同是出租人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二百一十三條租賃合同的內容包括租賃物的名稱、數量、用途、租賃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賃物維修等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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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能“簽”口頭協議。
租房一定要簽訂租房合同,租房合同要細。即使你不了解房屋租賃合同常用版的詳細內容是什么,但是你要明確水費、電費、煤氣費、電話費、光纜電視收視費、衛生費和物業管理費等由誰支付、并列明租住前的各項數字,以區分責任。房屋維修及費用也最好寫在合同里,以避免以后麻煩。還要查看上次的水電氣以及物管還有光纖電話費等結清沒有。
2、在租賃期間內對房屋的修繕義務及費用應由誰承擔。
如果在使用過程中,房屋及其附屬設備出現問題或故障,應由誰維修,費用應由誰承擔,這是雙方需要提前明確的,否則,一旦出現問題,極易產生糾紛。
3、房屋租賃合同中的出租人一般是房屋的所有人,但并不限于所有人。
凡對標的物享有合法的使用權的人,都有權將其使用的標的物轉由他人使用,成為出租人。承租人不得以出租人不享有房屋的所有權為由主張合同無效,拒絕支付租金,只能要求出租人承擔不履行合同的違約責任。同時,《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條: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
4、確認房產證上的人和你簽合同的人是不是一樣,查看出租人的房產證明和有效身份證明是否一致。
租房者首先應請房東出示身份證件、戶口本原件,因為現在不少騙子都使用假身份證行騙;其次請房東出示房屋權屬證明原件,加產權證或是使用權證,若產權證正在辦理過程中,那么應當出示與原產權單位簽署的購房合同。
5、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第三人對租賃物造成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
這一條款規定了承租人的轉租權,說明承租人只要有出租人的合法授權,也可以行使部分出租人的權利,只是其權利的行使要受到一定的限制。
6、租金的支付方式及期限。
這也是雙方應重點考慮的問題,三個月一付還是半年一付甚或一年一付等,雙方應予明確約定,否則,極易產生矛盾。
7、租金收取和;物業管理費收取約定要明確。
租金由出租人收取,是承租人使用房屋的對價;物業管理費則由物業管理公司收取,是物業公司以自己的經營活動為所有業主、租戶提供服務所收取的費用,二者不是一個法律關系,不能混為一談。但如雙方在合同中對于此項無具體約定,則出租人無權要求承租人支付物業管理費。
8、簽訂租賃合同時要仔細閱讀合同條款,對于模糊內容要詳加詢問,并落實于字面。
在雙方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時最好將屋內所有物品詳列一份清單,作為其合同附件收好。并注明如果出現破損,維修費用由誰來承擔。這些看似不起眼的細節其實很重要。在簽租房合同時,還要明確租房日期、租房期限、租金、租金變更方式等,避免使用模糊語言,你想租一年的就不要簽半年合同,防止房東中途提高價格。
9、審查合同主體是否合格,即出租人與承租人是否具備相應的條件。
審查租賃的客體是否合格,即出租人的房屋是否為法律、法規允許出租的房屋。審查房屋租賃手續是否完備。房屋產權證明并非是合法出租的充分條件,還應按有關規定辦理房屋租賃許可證,租賃合同也要進行租賃登記方可生效。
10、出租方不能按照約定交付標的物或交付的標的物不符合約定條件應承擔的責任。
如果出租方不能按照約定交付標的物或交付的標的物不符合約定條件,例如房屋面積與合同約定有誤差,應視為出租方交付的標的物有瑕疵,承租人可要求追究對方的違約責任,可以采取書面形式通知對方要求解除合同,也可以雙方經協商減少租金,變更合同內容。
以上是簽租房合同注意事項問題,所以為了避免租房帶來的其他麻煩,朋友們在租房時一定要簽租房合同,并且注意合同相關條款,當出現問題時,采取正當手段維護自己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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