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休產假請假條及相關問題
續休產假請假條
XX(單位或處室)領導:
因嬰兒身體特別虛弱,經醫務部門證明,我擬于XX月XX日起申請續休產假,為期 天.
續休產假相關問題
1. 如何理解孕婦產前檢查算作勞動時間?
答:為了保證孕婦和胎兒的健康,應按衛生部門的要求做產前檢查女職工產前檢查應按出勤對待,不能按病假事假曠工處理對在生產第一線的女職工,要相應地減少生產定額 ,以保證產前檢查時間
2. 如何理解產前休假15天的規定?
答:女職工產假90天,分為產前假產后假兩部分即產前假15天,產后假75天所謂產前假15天,系指預產期前15天的休假產前假一般不得放到產后使用若孕婦提前生產,可將不足的天數和產后假合并使用;若孕婦推遲生產,可將超出的`天數按病假處理
3. 休產假能否提前或推后?教師產假正值寒暑假期間,是否能延長寒暑假休假時間?
答:國家規定產假90天,是為了能保證產婦恢復身體健康因此,休產假不能提前或推后至于教師產假正值寒暑假期間,能否延長寒暑假的時期,則由主管部門確定
4. 按原規定休56天產假的女職工,1988年9月1日還在休產假者,如何計算產假?
答:應按本規定休產假90天計算
5. 女職工流產應休息多長時間?
答:女職工流產休假按勞險字19882號關于女職工生育待遇若干問題的通知執行,即女職工懷孕不滿4個月流產時,應當根據醫務部門的意見,給予15~30天的產假;懷孕滿4個月以上流產者,給予42天產假,產假期間,工資照發
6. 本規定發布前哺乳期有10個月的,也有18個月的,是否都應按本規定執行?
答:凡哺乳(包括人工喂養)一周歲以內嬰兒的女職工都應按本規定執行企事業單位有條件的,也可適當延長哺乳期
7. 哺乳期滿,有的嬰兒身體特別虛弱,或正值夏季,可否適當延長哺乳期?
答:女職工哺乳嬰兒滿周歲后,一般不再延長哺乳期如果嬰兒身體特別虛弱,經醫務部門證明,可將哺乳期酌情延長如果哺乳期滿時正值夏季,也可延長1~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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